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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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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模板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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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评估和调整是不可或缺的,以确保其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和效率。一个成功的方案需要基于充分的信息和数据分析。通过参考这些方案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方案制定的步骤和要点。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一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煤矿企业要结合所属煤矿灾害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技术、监督等职能部门,配齐配强治理各类灾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针对所属煤矿实际情况,特别是风险灾害情况,选优配强矿长和总工程师,并督促煤矿健全灾害治理机构、配备施工装备、严禁违规劳务承包。井工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要设置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齐配强管理人员。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要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2.强化煤矿安全投入。煤矿企业要保证所属煤矿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经营、财务负责人和经营、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安全投入责任,保证足额提取、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灾害治理、装备升级、人员培训等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投入内部监督和考核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取得实效。煤矿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煤矿必须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所需安全投入;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政策措施,加大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制定职工素质提升中长期规划(3-5年)和年度计划,完善培训组织机构,配齐培训管理人员,保障培训投入,保证培训时间,开展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的精准培训。要充分利用高危行业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上岗员工等重点人员的培训,确保在2021年底前全员轮训一遍。要严格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从业人员至少具备初中学历。2021年底前要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工。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创建目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动态抽查,严格考核兑现。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等8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实现静态达标与动态达标有机统一、硬件达标和软件达标有机统一、过程达标和结果达标有机统一。所有生产煤矿必须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2022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煤矿要达到70%。

5.强化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管理体系和以主要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为首的灾害治理技术保障体系。科学制定治灾计划,合理安排灾害治理工程,保障治理资金。要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做到抽掘采平衡。重点地区矿井要开展老空水探查工程,兼并重组煤矿要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冲击地压矿井要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核减产能、“三限三强”等防冲措施。煤矿企业要加强所属煤矿灾害治理调度,合理调整煤矿生产经营指标,防止生产系统不健全、灾害治理不到位,盲目组织生产。鼓励煤矿企业建立专业化的灾害治理队伍,为煤矿提供服务。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警示报告机制,科学制定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辨识。煤矿要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针对本矿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每年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实现“一矿一清单”。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煤矿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以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为重点,制定《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逐一落实煤矿、部门、区队、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重大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区队、班组作业人员要在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安全确认,实现风险预知预判和有效管控。要建立在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高危作业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机制,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3.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煤矿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重大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重大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煤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按照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送年度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及时报送专项辨识评估出的新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四)健全完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事故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企业要定期对所属煤矿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岗位开展隐患排查。煤矿要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排查隐患,并在排查隐患的同时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煤矿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定期分析隐患成因、制定消除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煤矿要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煤矿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产煤地区和所有煤矿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失控漏管。2022年底前,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推行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承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保障职工权益等情况。煤矿企业及煤矿要将安全承诺兑现情况纳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实施安全生产承诺。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重大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煤矿及其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煤矿,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及以上等级、不得核增生产能力,存在失信行为且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单位不得整体承包(托管)煤矿。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失信行为的约谈曝光力度,对发生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以及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约谈煤矿企业及煤矿负责人。对存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予以通报曝光,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2020年底前,要建立加强煤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筛选一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冲击地压防治、水害防治、煤层自然发火防治、顶板治理等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底前,要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建立保险机构和煤矿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所有煤矿应纳入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建立的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监管监察执法。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煤矿企业和煤矿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安生产责任体系或未建立实施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的煤矿企业及煤矿,以及未建立重大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或未按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煤矿,要依法查处,并开展责任倒查,依法对责任人员严肃问责追责。要探索对重大隐患进行原因调查,合理界定煤矿、上级公司及其职能部门的责任,实行精准追责问责。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坚决依法惩处。各产煤地区要建立与煤矿企业及煤矿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会同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每年至少对煤矿上级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监察1次。建立煤矿事故调查评估制度,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煤矿事故要在结案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对整改措施不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注重典型引路。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鼓励相关煤矿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广泛宣传报道,以点带面,推动煤矿企业和煤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煤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省级“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要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及措施,并将实施情况和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实现20__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我县煤矿实际,制定20__年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二、重点内容。

(一)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对煤矿矿长严格进行《七条规定》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七条规定》内容入脑入心,并把七条规定纳入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复训和必考内容之一,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确保《七条规定》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把“打非治违”活动与隐患排查紧密结合、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建矿,从严管矿。

(三)深化煤矿瓦斯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瓦斯治理与综合利用决策部署,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以强化监管执法为手段,深入开展瓦斯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确保抽采达标。

(四)提高水灾、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水平。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组织《煤矿防治水规定》专题学习,加强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深入开展煤矿水害专项整治工作;淘汰明令淘汰设备和非阻燃电缆、皮带、风筒,完善机电设备的“三大保护”,杜绝失爆现象,加强防灭火基础工作。

(五)推进“六大系统”健全完善。加强对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六)严格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依法实施日常监管;组织安监、公安、国土、水利等部门开展季度安全大检查和特殊时期的安全专项大检查。

(七)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督促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配备专职技术负责人,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劳动用工安全培训管理。

(八)加强煤矿隐患排查管理。煤矿日常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定期向县局报告备案,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九)严格证照管理,确保证照合法有效。

(十)煤矿要按时每月和县局进行图纸交换(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三、计划安排。

每季度一次全面检查,每月两次以上专项安全检查。

(一)春节后复产验收。根据煤矿申请,按煤矿复产程序逐一检查验收。

(二)安全大检查。全年安排4次季度安全大检查及特殊时段安全检查。

(三)专项检查。计划开展瓦斯防治、防治水、防灭火、雨季“三防”、“六大系统”、《七条规定》贯彻落实、“打非治违”、“标准化建设年”等8个类别的专项执法检查。

(四)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建设,扎实开展煤矿“标准化建设年”活动。4月底、7月底、9月底安排3次检查。

(五)5月底、8月底、11月底开展三次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检查。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4次。对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达标评级办法》,每季度末对亭南煤矿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考核验收。

(六)六月底开展一次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七)加强驻矿监督员管理,开展驻矿工作专项检查4次。驻矿监督员实行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检查不得少于15次,并认真如实填写驻矿监管日志及各种执法文书。对所查出的隐患,在规定时限内督促煤矿落实整改。

(八)6月、10月分开展两次安全培训工作检查,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九)其它检查。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对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三

煤矿调度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逐渐总结出一些关于煤矿调度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首先,在煤矿调度中,我们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整个调度团队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要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调度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第三,要加强与现场作业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调度决策的合理性和执行力。第四,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煤矿调度的科学性和精确度。最后,要持续关注和研究最新的煤矿安全技术和设备,为煤矿调度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在煤矿调度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进行宣传和培训。只有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调度团队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此外,我们还会组织岗位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安全意识。通过这些举措,我们不仅提高了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也为煤矿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方面,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在每一项工作中,我们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性。特别是对于容易发生危险的环节,我们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所有人员都按照规程操作,杜绝违规行为。此外,我们还要加强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只有通过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保障调度工作的安全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现场作业人员的沟通和协调是煤矿调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与现场作业人员进行沟通,了解现场情况和需求,为调度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我们还会及时向现场作业人员沟通和解释调度决策,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执行力。通过与现场作业人员的互动,我们不仅提高了调度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也增强了整个调度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能力。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是提高煤矿调度的关键。在每一次调度工作结束后,我们都会进行总结会议,讨论并记录下经验和教训。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不足和问题,并加以改进。同时,我们还注重采用科学的调度方法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煤矿调度的精确度和高效性。通过这些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不同的调度需求,确保煤矿调度工作的持续稳定和安全高效。

最后,我们还持续关注和研究最新的煤矿安全技术和设备,以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我们积极参与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学习,了解最新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案例。通过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我们能够更好地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同时,我们还会与专业机构和企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新技术和设备的优势和可行性。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创新,我们能够做好煤矿调度工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付出。我们要加强法规学习和宣传,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与现场作业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改进工作方法,持续关注和研究最新的煤矿安全技术和设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煤矿调度工作的安全与高效,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作出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四

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

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

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

1、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19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19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3、井下各个掘进工作面无局部防突预测预报牌板,且考察临界值指标和钻屑量不符合要求。

4、矿井高负压瓦斯抽放管路在巷道低洼处未安设放水器。

5、矿井各掘进工作面编制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无针对性,无相关瓦斯治理参数。

6、矿井未配备测定瓦斯相关参数的仪器仪表。

(四)防治水管理。

1、矿井主排水系统未安装完善。

2、118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未严格执行“逢掘必探”的规定,现场检查无探放水钻孔。

(四)通风管理。

1、未严格执行测风制度,部分测风牌板填写风量与实际相差较大。

2、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导风筒未使用弯管连接装置,转死弯。

四、所需资金:

20万元。

五、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管理办法。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我矿安全管理责任制。

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辅助单位、职能机构的业务保安制和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承担整顿期间的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达到齐抓共管,共同把整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2、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煤矿安全生产。

3、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我矿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12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跟踪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每周由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有记录备查。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

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掘、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管理。

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采掘作业规程、各类安全措施和预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确保技术方案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3、严格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认真编制、会审、贯彻、执行和复审环节,增强技术管理的安全保障性。

4、建立、健全和完善矿井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等各专业台账、卡片和记录,完善各类图纸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

5、加强我矿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

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水措施。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特征分析,查明井田范围内老空水、断层水、导水钻孔、陷落柱水和含水层水等对我矿开采的威胁程度,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提出警戒性预测方案,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未查明水害情况前,严禁从事采掘活动。

一要坚持先探后掘,落实老空(窑)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二要开展水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班、日报防治水报表领导签阅制度。

三要把好探放水的关口,探水前,要分析老空水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制定探放水措施,由专业人员、专用钻机探放水,严格控制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部位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要认真检查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四要加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教育,明确告诉职工,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6、对所有锚杆支护掘进巷道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安全整改现场管理。

1、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

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整改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整改,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2、落实现场管理制度。

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认真执行现场带班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从严查处“三违”。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3、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掘进工作面连续供风和风量满足规定要求。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合理增设瓦斯检查地点,严禁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5、要牢固树立“煤尘堆积就是事故”的理念,井下所有通风巷道都必须定期冲刷,产尘点、转载点等容易积尘地点必须做到随积随冲。

6、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要求,配齐各类传感器和加强现场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平稳、数据传输准确。

7、要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发现自然发火、有害气体的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情况时,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各小班必须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整改作业安全。

9、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10、对有水害威胁的地点,坚持“三不”生产,即:“不查明情况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1、加强现场管理,对现场作业不执行相关规程、措施和整改方案的,必须追究处理。要充分发挥当班带班矿领导、安全员、瓦检员的作用,做好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四)严格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1、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对新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

2、认真做好停产整顿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及完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隐患整改、验收领导小组,要积极组织落实资金、材料,并限期进行整改。

3、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进行井下整改和采掘活动,但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供电、通风和排水,保证井下监控系统正常,准确、有效监控。

4、每天三班,轮流下井巡查且必须有矿级带班领导。加强对井下各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巡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根据情况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停产整顿期间安全教育培训和劳动保障。

1、每天组织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作业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规程、措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学习,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意识,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岗位(矿调度、监控室等)不得空班空岗。

3、领导小组成员、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有事外出必须按照请假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认真考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5、地面其他值班人员必须服从值班领导的统一指挥,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巡查,不得脱岗,必须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尤其是加强夜班对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严防发生偷盗或其它破坏现象,保护矿上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矿井安全。

六、矿井存在问题及隐患整改的安全保障措施:

1、停止所有采掘作业,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落实好矿领导带班制度,特殊工程现场跟班交接,必须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检查到位,严禁走形式、弄虚作假。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制度,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贯彻到相关人员。

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每个小班下井人员,每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不得超过8人(包括管理人员)。

4、做好交接班工作,开好每班班前会,交待工作任务要明确,安全注意事项要讲清楚,让职工明白,保证整改施工安全,符合质量要求。

5、采掘工作面每次整改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

6、卧底、清理文明卫生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必须顾前观后,防止工具伤人;

(2)严格按腰线清理,清理后的巷道断面必须设计断面要求;

(3)清理的煤矸及时装入矿车运走;

(4)水沟按尺寸清挖、畅通无阻。

7、推矿车注意事项:

(1)平巷推车人员必须站在矿车的后方,推车间隔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过车场、转弯、道岔等处必须向前方发出行车信号,并减速慢行;

(3)严禁放飞车、蹬车、扒车等。

8、每个工作面每小班不得小于3次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严禁空班漏检、虚报乱填数据,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发生瓦斯超限,必须立即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上警示牌,查找原因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严禁作业。

9、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源,挂上“禁止送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0、斜井严禁行车行人,副斜井有人作业时,严禁绞车运行,绞车运行时,斜井所有人员必须提前撤到躲避硐室内等安全地点并按规定使用阻车器,挡车栏。

11、保证瓦斯监控系统准确、有效正常监控。

12、保证井下通信畅通,加强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3、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整改、检查和验收,如发现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并及时返工。

14、跟班矿长每班将整改情况必须向矿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度室报告并做好记录,确保矿长掌握每天的整改质量、施工进度等。

15、整改期间严格控制下井作业人员不得超过措施规定,除机电设备维修工、通风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少数整改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下井;特殊工种必须配齐配全,并持证上岗。

16、物资供应部门要确保供给材料满足整改的要求。

17、主扇风机必须正常运转,做到停产不停风,地面主扇因故障停电必须保证在10分中内正常启动,否则值班矿长必须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8、井下独头巷道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并每班安排专职瓦检员检查风筒是否正常供风及检查瓦斯,加强井下各地点的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每班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七、整改期间,整改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一)矿领导入井带班负责人:

(二)特种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1、零点班。

(1)带班领导:

(2)安全员:

(3)瓦检员:

2、八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3、四点班。

(1)带班矿长:

(2)安全员:

(3)瓦检员:

(三)机电负责人:

(四)通风与防突负责人:

(五)防尘负责人:

(六)施钻及探放水负责人:

各项整改工作必须严格认真落实到位,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由验收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复查验收,对落实整改不力的责任人要严肃追查处理。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五

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加大领导力度。

(一)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的监管组织。

在20xx年成立禹州市安监局的基础上,我们又对市安委会进行了调整,提高规格,安委会主任由过去的安全生产主管副市长改为市长亲自担任,成员单位也由38个扩大到41个。并建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各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组织和监督有关部门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0xx年以来,全市共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会议60余次,以不同形式下发文件和纪要120余份。专门在监察局设立了煤矿安全督查员办公室,从市直单位和乡镇政府抽调500余名同志,分包全市所有煤矿,实行24小时驻矿监督。20xx年,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2安全技术副乡镇长,充实到12重点产煤乡镇,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在过去已有的市、乡、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基础上,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延伸到了村一级,按照有机构、有场所、有牌子、有人员、有公章、有车辆的“六有”标准,在各行政村建立由1-2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室。目前,全市41个安委会成员单位都专设或兼设了安监科;26个乡镇(办)都设立了安监站,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安监员;655个行政村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室,配备了安全专干:1000多家企业按照规模大小,设立了安全生产机构或配备安全专干,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专职兼职人员已达4500多人。

(二)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责任。

20xx年7月3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责任的通知》(禹安〔xx〕40号),明确了从市政府各位市长到乡镇政府各位乡镇长和各局委局长、主任的“一岗双责”安全工作目标。不管是四大班子领导、乡镇和部门领导同志,都必须坚持发展、安全“两手抓”,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政府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年底,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行政正职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政府班子成员不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定期下井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包案制度”、“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等。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形式,不定期听取政府各口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使每一位领导都把抓安全生产作为一项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下井检查一次,分管领导每季度下井检查一次,有关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每月下井一次,各部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每半月下井检查一次,并形成一种制度,督促安全生产。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包案,限期整改,严格验收,切实做到“标准、时限、资金、措施、责任”五到位,促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年初,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检查”和“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实现”等6项内容,全部细化分解到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和矿山等高危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列入目标管理。各单位根据责任书中各自承担的责任,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下属单位和责任人,使责任书签订到车间、班组、岗位。同时,严格督促目标落实。一方面,每月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耗用情况通报”,对指标控制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差的进行批评。另一方面,根据目标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实行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列入全市社会经济责任的大目标之中,实行综合评比、评优。20xx年,我们对19个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对39个先进个人分别奖励xx元。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的一个镇和3个市直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在干部的任免使用上坚决实行了“一票否决”。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六

为推动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安委〔2020〕3号),结合《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煤矿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以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为重点、覆盖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完善覆盖各部门、各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机制建设。构建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煤矿企业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为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管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为主转变。推动煤矿企业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

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及煤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人员,覆盖煤矿企业集团和所属各级企业、煤矿的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所有人员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职责应清晰明了、可操作、能落实,并对照安全职责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公示公告,实现“一岗一清单”。

2.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煤矿企业及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兑现安全承诺。要明确煤矿企业及煤矿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的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督促其严格落实岗位职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保障煤矿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科学合理向所属各级企业、煤矿下达产量计划和生产经营指标,保证煤矿按照生产能力合法有序组织生产;保障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所需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促进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保障所属煤矿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煤矿合理用工;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每年不少于1次向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情况。煤矿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安全责任“五到位”,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强化新招员工安全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煤矿要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监督机制,对照责任清单定期考核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近年来,矿井事故频发,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成为摆在煤矿企业面前的重要问题。作为煤矿调度员,我在长期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深刻体会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本文将从调度员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煤矿调度的心得体会,以期为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第二段:保证设备可靠运行(300字)。

煤矿调度员应时刻关注矿井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可靠运行。首先,要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因设备老化或磨损而引发事故。其次,要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处理。在紧行调度过程中,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矿井设备超负荷运转,从而保证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第三段:加强教育培训(300字)。

煤矿调度员要注重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首先,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增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同时,要加强安全操作规程的宣讲和培训,帮助调度员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并形成正确的工作习惯。其次,要严格落实岗位轮岗制度,提高调度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只有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调度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段:加强安全监控(300字)。

煤矿调度员要加强安全监控,提高对矿井生产过程的管控能力。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的安全状态。其次,要建立科学的事故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和预测,提前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同时,要加强对设备运行参数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只有加强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五段:总结(200字)。

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调度员在平时工作中谨慎细心,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调度员要注重设备的质量维护,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监控,才能更好地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同时,煤矿企业也应加强对调度员的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机会。只有全员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才能真正做到煤矿调度安全生产无风险,可持续发展。

(总字数:1200字)。

煤矿安全生产调度方案范文简短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1、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成立领导小组。

长:xx(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xx(矿长)。

员:xxx(安全副矿长)xx(技术副矿长)xx(生产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xx(安全科科长)xx(技术科科长)xx(机电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管三方的责任。

(4)、施工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施工方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施工方要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安全、生产、通风、机电、技术、地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四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库房安全管理,监督施工班组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班组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科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办公室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二)、分类整改阶段(6月---9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班组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报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向相关领导汇报。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班组组织整改,落实;。

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11月)。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五定原则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班组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科室、班组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科室、班组,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矿级领导:

(1)跟班当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1000元。

(2)跟班当班发生一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科室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当班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当班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

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6)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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