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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精选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0:30:15 页码:12
2023年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精选9篇)
2023-11-20 00:30:15    小编:ZTFB

总结是一个机会,它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结合客观事实和主观感受。这是一篇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___年12月24日出生。

香港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请求限制被申请人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前往别的国家和地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______一案已发生效力。由于被申请人为境外人士,一旦出境将对本案的执行造成极大的.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限制被申请人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望贵院批准为盼。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二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鉴于被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将来无法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特向贵院申请限制被申请人出境。

申请人:李xx。

特别授权代理人:王景林。

20xx年1月26日。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三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20xx年7月23日作出了(20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xx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年x月x日。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四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江西省市区镇号,身份证号:

申请人:,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广东省县自治乡上组号,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年月日作出对申请人的()赣执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五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申请人:

身份证:

职务: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申请理由:

申请人因与纠纷已由人民法院(20)民初字第号判决书判决支付申请人元,并承担诉讼费元。该判决已生效。申请人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向发送履行义务通知书后,仍拒不履行法律判决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三十七条之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申请人特申请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督促及时履行义务,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年月日。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被申请人:

身份证:

职务: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一案,经法院于年月日号判决,判决被申请人申请人已于年月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遵守履行相应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凡是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为此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年月日。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六

利辛县胡集镇李塘村前李xx户。

被申请人:袁xx,台胞证:001313xx,住址:台湾台北市建国路。

97巷xx号,曾居住:本市闵行区七莘路xx号,联系电话:1390190xxxx。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提供劳务者受伤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鉴于被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将来无法执行。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特向贵院申请限制被申请人出境。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特别授权代理人:王景林。

2016年1月26日。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七

申请人:田xx,男,汉族,xxxx年x月2x日生,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xx号,身份证号:36xx3x。

申请人:兰xx,女,汉族,xx8xx年xx月4日生,住广东省东源县漳溪畲族自治乡上zz组1号,身份证号:44160xx666。

申请事项:

事实和理由:

执行申请人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申请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贵院以申请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xxxx年9月30日作出对申请人的(xxxx)赣1002执xx999号《限制消费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贵院也已依法查询申请人名下财产,已证实申请人并无可供执行财产的事实,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且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申请人只有不断开拓收入来源,才能具备偿还能力,申请人从事xx行业,需要经常性出差,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便捷交通工具,对申请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基于此,为早日偿清执行申请人的欠款,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请求贵院依法予以解除。

此致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八

申请人:**x事情事项:解除对申请人**x的限制消费措施。

事实和理由:

20-年1月18日,贵院作出(20-)鲁0203执恢**x号限制消费令,对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进行限制消费,申请人认为贵院应解除上述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理由如下:

一、20-年6月19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已转让他人,申请人不再担任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申请人不应被加入限制消费令。

二、在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x已与被执行人青岛****x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李**、纪**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抵押房产处置完毕后,(20-)鲁0203民初****号民事调解书的全部债权债务消灭。

综上,申请人不是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且该案是有抵押房产可供执行案件,不应采取信用惩戒、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特申请解除对申请人**x的限制消费措施。

解除出境限制申请书通用篇九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因xx执行一案,案号xxxx。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贵院于xxxx年7月23日作出了(xxxx)粤x执x号限制消费令,对申请人作出了限制消费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申请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后,并无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而是因客观上无履行能力才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且贵院也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名下财产,本案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申请人并不存在需要限制消费的情形。另外,本案所涉金额较大,经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人积极筹借款项了结本案。申请人只有外出筹借款项,才能具备偿还能力,限制高消费后无法乘坐高铁、飞机、出境等,对申请人的筹借款项造成严重影响,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为了推进本案执行工作的进行,同时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申请人确实需要进行《限制消费令》所禁止的消费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恳请贵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的限制消费令。

申请人特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批准。

此致

广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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