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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 税局办理业务委托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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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 税局办理业务委托书(七篇)
2023-01-15 16:58:2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一

一、通过培训,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

培训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高管理者素质的最有效手段。处于当今知识创新的时代,作为一名税务干部,要想保持持久前进的动力,必须具备努力学习和不断创新的能力,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求生存,在创新中谋发展。培训结束后,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和钻研,多读书、读好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以适应当今不断发展的形势。

二、提高在税收执法中防范风险的意识。

随着纳税人的法律意识的增强,作为税务部门,税收执法的风险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工作中必须强化执法的程序性,减少随意性,提高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熟练掌握执法的程序,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管,从源头中堵塞漏洞,把功夫下在平时的征管工作中,这样才能有效地防范执法中的风险。

三、加强沟通,调整心态是活出健康人生的要旨。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要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有效沟通、适时地调整好干部职工的心理状态,帮助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干部职工自觉地把个人的发展与地税事业的兴盛紧密联系在一起,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发展地税事业上来,把主要精力引导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来。让广大干部职工做一个快乐、自信的人,使之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昂扬的士气,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地发挥聪明才智,做出最好的业绩。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开阔了视野,同时在思想上也有了更新的飞跃,情感上有了明显的升华,而且人生观、世界观也有了深刻的变化。本人将以这次培训为契机,用学到的新知识和科学发展观去指导工作实践,为我区经济和税收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更大献。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二

回顾20_年的财务工作,财务部在酒店老总的直接领导及集团财资管理处的指导下,认真遵守财务管理相关条例,按集团财资管理处要求实事求是,严以律己,圆满完成了20_年酒店的财务核算工作及各项经营指标的完成。积极有效地为酒店的正常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证。促进了经营的顺利完成,为经营管理提供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为了确保财务核算在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准确的指导作用,我们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前提下,认真履行财务工作要求,正确地发挥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总结各方面工作的特点,制定财务工作计划,扎实地做好财务基础工作,年初以来,我们把会计基础学习及集团下达的各项计划、制度相结合,真实有效地把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等几项重要基础工作放到了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并按照每月份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人员按月对会计凭证进行了装订归档,按时完成了凭证的装订工作。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达标的要求,认真登记各类账簿及台帐,部门内部、部门之间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二、会计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

我们在按会计制度要求进行资产管理的基础上,更加有条不紊地坚持集团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集团财资管理处部下发的资产管理办法及内部资产调拨程序。认真设置整体资产账簿,对帐外资产设置备查登记,要求各部门建立资产管理卡片建全在用资产台帐,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坚持每月盘点制度,在人员办理辞职手续时,认真对其所经营的资产进行审核,做到万无一失。

2、债权债务管理。

对酒店债权债务认真清理,每月及时催促营销部收回各项应收款项。

3、监督职能。

加大监控力度,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财务监控从第一环节做起,即从前台收银到日夜审、出纳,每个环节紧密衔接,相互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对日常采购价格进行监督,制定了每月原材料采购及定价制度(菜价、肉价、干调、冰鲜),酒水及物料购入均采用签订合同的方式议定价格。对供应商的进货价格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加强采购的审批报帐环节及程序管理,从而及时控制和掌握了购进物品的质量与价格,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及动态。

(3)加强客房部成本控制,要求客房部加强对回收物品及客房酒水的管理,对未用的一次性用品及时回收,建立二次回收台帐。

(4)货币资金管理,财务部严格遵守集团财务规定,由会计人员监督,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抽盘,并由日审定期对前台收银员库存现金进行抽盘,现金收支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现金管理无差错。

三、对内、对外协调方面

1、对内。

协助领导班子控制成本费用开支,编制费用预算,为各部门确定费用使用上限,督促各部门从一点一滴节省费用开支;

合理制定经营部门收入、成本、毛利率各项经营指标,及时准确地向各级领导提供所需要的经营数据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对本部门所属的收银员认真教育,督促其尽力配合经营部门的工作。

2、对外。

及时了解税收及各项法规新动向,主动咨询税收疑难问题。

3、及时填制酒店的纳税申报表。

按时申报纳税,遇到问题及时与集团财资管理处进行沟通并解决。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三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签订税务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事项

二、代理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代理费用

四、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c._____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则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则已收的合理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3.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5.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6.到外地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地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7.甲方如委托乙方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乙方优先办理,并予以收费优惠。

五、双方责任

1.乙方在代理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的_________工作,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代理事项。

3.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的情况保密。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时终止。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四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税收入资金管理,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适当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预算内外资金综合运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29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筹管理的原则。无偿性,即非税收入资金属于政府性资金,政府从委托各单位代征的非税收入资金中统筹调剂部分资金,具有无偿性;公平性,即政府对纳入统筹范围内的单位或项目,按照同一比例征收统筹资金;合理性,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在剔除上缴上级、返还下级、征收成本费用等因素后再进行统筹。

第三条统筹管理的范围。本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所收取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都要按率征收政府调剂统筹款。统筹资金具体包括下列项目: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照章纳税后的其他收入等。

对各单位收取的有法定专门用途的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上级补助收入、往来性资金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收取的各类款项暂不统筹,具体项目由区财政局按规定予以界定,但须按规定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第四条统筹管理的方法。非税收入调剂统筹实行“核定收入基数、固定调剂比例、超收比例返还、短收调剂不变”的管理办法。每年初,区财政局根据各单位前三年的实际收入平均数核定收入基数,基数内的非税收入在扣除上缴、分成和成本性支出后,按20%的比例统筹,超基数的按50%统筹;对未核定收入基数的单位,原则上按实际收入的30%统筹。各执收单位如果完不成收入任务,调剂统筹部分仍按收入基数计算,短收部分相应核减该单位综合支出预算。

第五条统筹资金的用途。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资金,由财政结合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主要用于解决社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公益事业等补助性转移支出。

第六条统筹资金的缴拨。按规定应纳入统筹范围的非税收入,在各单位将其缴入财政专户时,由区财政局直接提取。集中统筹的资金,由区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中所掌握的实际情况,适时提出使用计划报财政局局长办公会审核,局长办公会对其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政府批准后拨付。

第七条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收入,不得无故短收。收取的非税收入资金要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对无故出现收入下滑的单位,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查找原因,研究处理意见。财政部门要定期向区政府报送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分析等资料,并定期会同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非税收入资金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和统筹收入的单位,除了按《省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外,违规收入一律按“小金库”资金全部收缴国库,并由区财政局采取暂停拨付预算经费,停办控购手续,停发收费票据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非税收入设立、征收、票据、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三)罚没收入;

(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五)国有资本收益;

(六)彩票公益金收入;

(七)特许经营收入;

(八)中央银行收入;

(九)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十)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十一)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十二)其他非税收入。

本办法所称非税收入不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指计入缴存人个人账户部分)。

第四条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六条非税收入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规范、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中央非税收入,指导地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管理权限审批设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非税收入。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

第二章设立和征收管理

第九条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二)政府性基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特许经营收入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规定设立和征收。

(四)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由拥有国有资产(资本)产权的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按照国有资产(资本)收益管理规定征收。

(五)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筹集。

(六)中央银行收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征收。

(七)罚没收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征收。

(八)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按照同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管理规定征收或者收取。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反规定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或者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第十条取消、停征、减征、免征或者缓征非税收入,以及调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应当按照设立和征收非税收入的管理权限予以批准,不许越权批准。

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非税收入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也可以由财政部门委托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执收单位)征收。

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法律、法规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执收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公示非税收入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期限和方式等;

(二)严格按照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并对欠缴、少缴收入实施催缴;

(三)记录、汇总、核对并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四)编报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算;

(五)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执收单位不得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非税收入执收管理和监督,不得向执收单位下达非税收入指标。

第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当按规定履行非税收入缴纳义务。

对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缴纳义务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缓缴、减缴、免缴非税收入的,应当向执收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执收单位报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审批。

第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全部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

第十八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

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逐步降低征收成本,提高收缴水平和效率。

第三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非税收入票据是征收非税收入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非税收入通用票据、非税收入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体适用下列范围:

(一)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执收单位征收特定的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通过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征收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确保依法合规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第二十三条非税收入票据实行凭证领取、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执收单位使用非税收入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领。

第二十四条除财政部另有规定以外,执收单位征收非税收入,应当向缴纳义务人开具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对附加在价格上征收或者需要依法纳税的有关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开具税务发票。

不开具前款规定票据的,缴纳义务人有权拒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不得串用非税收入票据,不得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二十六条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顺序清理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非税收入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非税收入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确定的收入归属和缴库要求,缴入相应级次国库。

第二十八条非税收入实行分成的,应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分成比例,并按下列管理权限予以批准:

(一)涉及中央与地方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

(二)涉及省级与市、县级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财政部门规定;

(三)涉及部门、单位之间分成的非税收入,其分成比例按照隶属关系由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规定。

未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对非税收入实行分成或者调整分成比例。

第二十九条非税收入应当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存储、退付、清算和核算。

第三十条上下级政府分成的非税收入,由财政部门按照分级划解、及时清算的原则办理。

第三十一条已上缴中央和地方财政的非税收入依照有关规定需要退付的,分别按照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根据非税收入不同性质,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收益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非税收入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非税收入情况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非税收入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并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提高非税收入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和举报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职责受理、调查、处理举报或者投诉,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立、征收、缴纳、管理非税收入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教育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第四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六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委托事项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国家现行会计、税收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承担因资料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

2.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是甲方的责任。这种责任还应当包括:

(1)建立、完善并有效实施与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相关的内部控制。

(2)符合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

(3)按照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甲方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 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甲方确保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不得授意乙方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 正确并合法使用业务报告,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报告,除本约定书约定的情形外,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提供第三方。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5.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有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甲方提供的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并发表专业意见。

2.乙方应当制定合理计划和实施能够获取充分、适当证据的审核程序,为甲方的委托事项提供合理保证或建议。乙方有责任就业务服务成果向甲方解释,并在业务报告中说明。

(二)乙方义务

1.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业务工作方案和计划,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中执业质量和业务报告的要求,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所承接审核业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专业人员。

2.履行保密义务,除下列情况情形之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

(1)取得甲方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取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的行政复议,

(5)甲方已自行披露,或已被第三方披露;

(6)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公权力机关依法调取;

(7)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免责事由

(一)如本约定书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约定书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根据程度应予中止或终止。

由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约定书或造成他人损害的,部分或全部免除民事责任。

(二)基于截止性测试的性质和审核过程中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甲方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经乙方审核后仍然可能存在未被发现的风险,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能因此减轻甲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甲方对此申明表示理解并同意。

五、违约责任兑现方式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本约定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事项造成对方实际损失的,应在 期限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 %的赔偿金和违约金。

六、费用及支付

(一)按照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的有关规定,本次收费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用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完成本次委托业务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整(¥)。

(二)上述费用自本约定书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业务费用总额的50 %;其余费用在乙方提交业务报告后 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三)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从事本委托事项完成的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七条第1款所述业务费用总额。

(四)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乙方人员抵达甲方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项目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核工作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空白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空白日内支付。

(五)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发生的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食宿费等),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业务报告的出具和使用

(一)乙方应当按照国家发布的相关执业准则所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真实、合法的业务报告。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业务报告一式 份。

(三)甲方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业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数据、重要的附件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终止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涉税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者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一)本约定书签订后,双方应当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遇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

(二)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事项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九、资料保留及所有权

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拥有所有权,乙方可自主决定允许甲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但披露这些信息不得损害乙方执行业务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条款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选择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解决方式:

(一)提交进行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约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本约定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成约定事项后终止。

(二)本约定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约定书的附件及任何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合伙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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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收业务办理委托协议书通用七

倡导文明地税,共建和谐社会。

“税”为国聚财,为民发展。

诚信纳税,创百年老店。

诚信纳税,福报一生。

诚信纳税,你我受惠。

诚信纳税,轻松创业。

诚信纳税是金,文明深圳是福。

楚天美如画,税收为大家。

地税服务,与你同步。

地税精彩有约,服务真情无限。

地税与时俱进,服务与你同行。

服务促双盈,地税利民生。

服务促双盈,聚财保民生。

服务零距离,一站暖人心。

服务每一位纳税人是我们的天职。

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

国有税收,天下太平。

服务塑形象,诚信赢和谐。

服务温馨有约,征纳沟通无限。

国富才能民强,税强才能国强。

国家和平,国税和谐,国民和睦。

国家税收,照亮民生的希望光芒。

和谐地税,征纳共盈。

和谐共盈,征纳一家。

国之血脉,社会脊梁。

和谐社会是福,诚信纳税是金。

和谐源自互信,文明皆因守法。

汇点滴税源,铸和谐鹏城。

汇点滴税源,铸和谐特区。

积极缴纳税费,共助鹏城腾飞。

家旺、国兴,税收同行。

家无帛不兴,国无税不立。

交上一分税,添上一片瓦。

缴一份诚信税,胜百张信用单。

聚财保民生,服务促双盈。

聚点滴税款,托民生百年。

美好家园,源自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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