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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映食堂问题的范文(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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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反映食堂问题的范文(精选10篇)
2023-11-19 21:06:58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和反思,让我们更加明确未来的方向。选择清晰简明的语言表达,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我们的总结。请大家仔细阅读这些范文,并从中学习总结的技巧和方法。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一

尽管中国政府在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与政府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政府信息化仍然不尽如人意,在某些方面实际上面临着极大的障碍和困难。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中文信息资源严重短缺,政府信息难以上网。

目前,中文信息不足因特网上的千分之一,这和汉字拥有全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使用者是不相称的,长期以来中国政府部门掌握社会信息资源的80%的有价值的信息,3000多个数据库,但大部分都还是死库,亟需采取有效手段让这部分库“活”起来,进入市场进行流动,产生增值。各省有关部门对于启动省内政府信息资源通过网络手段开发利用作了一定的工作,但在全国范围内还未形成将政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态势,缺乏行之有效的组织和办法。国家和政府信息部门并没有真正发挥起作用,势必引起信息市场的混乱,“垃圾”信息、失真信息随处可见,我们的企业和个人常常无法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统计资料等信息,不可避免地给一些企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特网这种最廉价便捷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在我国刚刚兴起,一些政府部门对于把自己的信息内出来共享的意识不够强,有些政府部门的部门利益意识又太重,不愿意把信息拿出来共享,这就亟需我国信息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组织和引导;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灵活的机制和政策;长期以来政府信息部门的大量建设资金投入到硬件设备上,缺乏信息录入、信息更新、信息深加工的专项资金和技术,更缺乏把这种信息资源进行加工后产生增值的'手段。目前,许多政府网站内容陈旧、缺少特色、缺少与民众的互动与沟通,甚至变成了商业门户网站。

虽然从80年代开始中国的政府部门就普遍设立了各种信息中心,但它们的主要职责是为各级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服务,并不向社会提供信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深入,现在大部分的信息中心都被划为事业单位,开始面临生存危机。于是,利用手中所掌握的信息从事商业经营就成为这些信息中心的必然选择。由于这些信息中心与国家机构的密切关系,它们往往能够垄断许多政府信息,并以高额定价来谋取垄断利益。许多国家机构为了从其控制的信息中牟利,同时也为了逃避公众的指责,也愿意与信息中心甚至是一般性的商业信息开发机构合作,通过特许使用或者独家提供的方式,将政府信息提供给信息中心,由它们通过商业方式谋取利益。结果,为了便利信息流通设立的信息中心,实际上成为限制信息流通的障碍。

2.政府信息安全存在严重隐患,制约政府信息化进程。

政府上网要发展,必须解决对安全问题的担忧。目前我国信息安全面临许多严峻的形势,在信息产业和经济金融领域,电脑硬件面临遏制和封锁的威胁;电脑软件面临市场垄断和价格歧视的威胁;国外电脑硬件、软件中隐藏着“特洛伊木马”;信息与网络安全的防护能力很差,许多应用系统处于不设防状态,具有极大的风险性和危险性。

由于internet是一个开放的网络,存在大量网络黑客甚至黑客组织,出于不同目的,对各站点攻击并篡改页面的事件层出不穷。网上政府是政府在网上的形象,网上政府发布的一些重要新闻、重大方针政策、法规具有权威性,如果一旦被黑客篡改,将影响政府形象,甚至造成重大的政治经济损失。中国政府信息化的进展有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为安全考虑。考虑到政府上网的必要性及对网络安全的顾忌,中国许多政府机构采用了两套网络的方案-即公开的internet及各部、委、办、局的intranet两套独立网络的规划,避免了黑客通过internet侵入intranet的可能性,不失为是一个好的方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最为主要的表现是限制了网络信息的完整性,限制了政府信息为民众所利用。

3.“数字鸿沟”制约信息化与政府信息化。

省市和自治区的大部分县市和县级民族自治区的政府政务网络化的建设,仍处于较低的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北京人均电信业务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23倍,甘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38.5%,西藏为30.8%,贵州为28.3%。进入90年代,中国地区间的信息差距明显扩大,从因特网的普及率来看,目前仅北京、上海、广东三地的网络用户数就超过中国总用户数的45%,其中北京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1.17倍。宁夏、广西、新疆、内蒙古的人均网络普及水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左右。青海、云南、贵州、西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

中国的信息差距不仅体现在地区之间,而且还体现在城乡之间。1990年,中国城市电话渗透率为1.78%,而农村仅为0.17%;到1999年,城市电话渗透率为19.19%,而农村仅为3.92%,相对差距约有5倍。先进的因特网在城乡之间的差距更大,目前网络用户中只有0.3%是农民,也就是说,城市普及率为农村普及率的740倍。可以说中国农民是网络革命的局外者。

4.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面临诸多实际问题。

政府信息化的前提是政府信息的公开,只有首先公开政府信息,才能进一步使政府信息电子化、网络化。近年来,在经济改革,反对腐败,加入wto,推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等大的背景下,中国各地方和各部门都制定了一些政府公开的规定,引入了诸如公开招标、公开竞争、公开招考、公开数据、公开配额、公开办事制度与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出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在这方面,规定比较详细、改革举措比较大的有村务公开、警务公开与检务公开三个领域。这些措施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保证了人民知情权的实现,并使政府信息公开迅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然而,不论从哪个方面看,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仍然面临着各种深层的矛盾和困难,存在各个方面的问题和阻力,仍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第一.需要加强对信息公开问题的认识,设立权威性的机构统一协调信息公开政策。

目前中国推行的各种形式的公开往往具有各自为政的特点,相互之间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具体做法也大不一样。比如,对于村务公开,目前的管理部门主要是民政部门,纪检监察与其他部门配合协调。同样的体制也适用于乡、镇的镇务公开。而对于其他层次的政务公开,目前的管理与领导体制则较为复杂,分别有法制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监察部门、党的宣传部门负责等不同的安排。另外,对于信息安全管理和执法,也涉及到多个部门,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国家保密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例如,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密码算法的审批,公安部计算机安全监察局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生产销售认证许可,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信息内容的监察,有关信息安全技术的检测和网上技术侦察则由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这种多元化领导的弊端之一是缺少综合协调,使各地方、各部门在政府公开的做法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一个部门积累的经验也很难为其他部门所利用,加大了整个制度的成本。另外,由于缺少综合协调机构,对于信息时代的信息公开问题缺少全盘规划和部署,各种改革仍然停留在渐进性改革的思路上。相比之下,其他许多国家对于信息公开问题都非常重视,不但设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协调信息公开政策,在每个政府机构内部也都设立了信息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应该认识到,在以因特网为代表的信息社会中,信息是最为宝贵的资源和社会财富,也是政府与社会的主要交往形式。传统的以权力行使为特征的管理制度在信息社会已经逐步演化为信息交换与服务制度。因此,国家必须对信息问题以及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予以高度的关注并设立高层次的协调机构来统一、协调相关政策,否则,很难应对信息化、全球化与民主化的挑战。

第二.应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

中国政府公开制度的最大特点之一是仍然没有一部统一的立法,也没有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有关政府公开的具体规定散见于一大批法律、法规之中。例如,《档案法》所调整的“档案”涉及到许多政府信息的档案管理与公开;《保守国家秘密法》所规定的“国家秘密”涉及到许多政府信息的定密、保密与解密;《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保护;《统计法》则涉及到政府“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问题。由于缺少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和明确,各地方和各部门在改革中因此缺少相互协调和配合,并使某些改革措施迟迟难以出台。这种状况一旦继续,加入wto以后,我们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不符合透明度原则的要求。因此,应尽快制定一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使我们的政府公开法律制度与wto的要求相互衔接。应该看到,制定这样一部法律,不但是加入wto的要求,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反腐倡廉的需要。

当然,除了政府信息公开法以外,还应制定信息安全法、电信法、个人数据保护法、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法、公文控制法等一批相配套的法律、法规。

第三.在巩固办事制度公开成果的基础上,引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从制度设计与理念上看,中国的政府公开往往被视为一种政府的办事制度,因此,许多地方和部门都是围绕着办事制度的改革启动了政府公开制度。从办事制度层面进行改革,意味着需要改变原来不公开的办事制度,将有关的办事制度、程序与结果对公众公开。从一定的意义上看,办事制度的改革实际上只是政府自己的事情,是政府机关的一种“社会承诺”。如何公开,怎样公开,公开什么,都由政府机关决定,公众只是办事制度改革的被动受益者。如果政府机关不公开应该公开的制度或文件,公众本身并没有任何渠道可以加以改变。

要在巩固办事制度公开成果的同时,应尽快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使政府信息能够自由地为民众所利用。据统计,我国80%的有用信息都由政府掌握,但由于缺少统一的法律规定,这些信息往往被封锁在政府机关,民间很难得到和利用这些信息。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有意识地扩大了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如环保部门定期发布城市环境污染日报,工商管理和土地管理部门容许民众有条件地查阅工商与土地登记信息,统计部门定期公布各项统计资料,产业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教育部门有偿提供学历认证等等。这些措施的推出不但改善了政府的形象,而且对于杜绝各种造假现象,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时代,最为宝贵的资源无疑就是信息。政府信息的自由流动和使用,如同加速流动的银行资金一样,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这个意义上看,引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绝不仅仅是为了符合wto的要求,更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

当然,既然信息是资源,政府机关就会有各种理由封锁甚至借。

助这些信息牟取不当利益。这在任何国家都一样。因此,要真正引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必须从制度和观念上进行深刻的变革,废止各种不适应市场经济与信息社会要求的陈旧规定,打破各种阻碍政府信息自由流动的实际障碍,保障民众有权得到和自由利用政府信息。

从现实生活来看,由于我国的行政法治仍不健全,政府机关往往可以通过罚款、收费、许可等权力牟取部门利益。同时,在网络化时代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以前,公众使用政府的信息并不多或者说根本接触不了政府信息。随着行政法治的逐步健全,以权力交换利益的空间会越来越小,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要求和使用会越来越多。因此,可以预见,在财政约束不可能有根本改善的情况下,以政府信息交换利益会成为一种新的部门利益表现形式。实际上,这种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早已经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它们加大了政府信息的获得成本,实际上阻碍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和自由流动。今天,在一些由政府机关提供信息的网络服务中,甚至新法律、法规的使用也需要缴纳服务费。也许有一天我们会非常尴尬地发现,中国人可以通过网络免费获得国外的最新立法及其他政府信息,而无法承受获得国内立法与其他政府信息的高昂成本,出现信息社会的信息垄断与信息封锁。这种情况的蔓延势必会阻碍信息的自由流通和中国信息产业的发展,难以适用wto对政府透明度的要求。未雨绸缪,以基本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公众可以自由地使用政府信息,政府机关只能收取成本而不是信息的市场价格,政府机关不得垄断信息市场,将可以有效地促进政府公开和信息业的迅速发展。

第四.修改保密法等法律,科学地界定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从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公开往往有一些例外,这些例外领域的政府信息一般并不对民众公开。而保密文件只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例外之一,除保密之外的其他一些政府信息仍不能对民众公开。在我国,对于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府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一直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或统一的规定,结果,造成了定密范围过大,并使保密文件与非保密文件一样,完全对公众封锁和保密。除了制度上的原因和工作作风以外,认识上不能正确界定保密的范围并区分非保密文件的性质乃是造成大量政府信息不能公开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对非保密文件进行合理的分类,并明确那些可以公开,那些不应该公开,才有可能科学地定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政府信息的公开化。在这方面,尽管我们可以借鉴其他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确定例外的领域,但究竟哪些政府文件不应该公开,完全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才能确定。从这个角度来看,正在进行政府公开尝试的地方或部门应对本地方或部门的特殊情况进行研究,明确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能公开,为保密法的修改和进一步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作好必要的准备。

在确定公开的范围上,目前保密法与刑法的协调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根据保密法,国家秘密划分为绝密、机密与秘密三类,而且,必须根据有关的权限由有关部门标上相应的密级。如果有关信息没有标明密级,则不构成国家秘密,公开也不构成泄密问题。然而,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泄漏国家秘密构成犯罪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什么信息属于“情报”,在中国法律中还没有相关的规定。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使那些没有标明国家秘密的文件也有可能被事后认定为是“情报”,并使任何公开这些信息的人构成犯罪。如果不能对这一规定进行修改,协调它与保密法的关系,随着信息公开的范围逐步扩大,它很有可能会成为制度发展最为主要的制约因素。

在确定公开的范围上,另一个重要的领域是政府信息与档案的相互关系。在国外,档案属于信息自由法的调整范围,只要有关档案不在例外的范围内,则档案应与其他政府文件一样对公众公开。在我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实际上可以分为档案与非档案文件。档案由档案法调整,非档案文件则尚无任何法律调整。对于政府档案,根据《档案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也就是说,档案法实际上限制了档案类政府信息向公众开放,即使不是保密档案,凡是未满三十年,原则上是不向公众开放的。同一个政府信息,一旦归入档案类,则要受三十年期限的限制;如果不归档,则因尚无法律调整而有公开的可能。可见,档案法的规定不但不利于政府公开,反而限制了政府公开。如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必须解决档案法的这一问题,否则,政府公开法就只能适用于非档案文件,其范围将大大被限制。

第五.以多种形式实现政府公开,赋予民众政府信息请求权。

由于中国实践中的政府公开多局限于办事制度公开,因此,其公开形式基本上是主动形式的政府公开,如在政府机关办公室中张贴办事制度与程序,印发各种办事手册,通过媒体宣传,设立公示栏,散发便民卡,召开宣传会议,政府上网等等。从实际效果看,这些做法对老百姓了解政府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固定的公开形式,使办事制度公开的宣传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推动力度的下降,老百姓了解办事制度公开的渠道不畅可能会逐步明显。从规范化与制度化的角度考虑,建议在国家一级对国务院公报进行充实或出版专门的部门公报,对各个部门的办事制度进行发布。在各个地方,也应以较大的市为单位出版类似的政府公报,公开政府机关的办事制度。考虑到网络化的发展,应尽早启动政府上网工程,将有关的办事制度输入到网络中,并以简便的方式为公众所用。

只有解决这些实际问题,才有可能在公开的形式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第六.充分利用因特网,实现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并不是没有成本的一项制度,信息的保存需要成本,为民众提供信息也需要成本。由于财政约束,在传统体制下,民众可能不得不分担这种成本,甚至会使某些民众因经济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信息。然而,因特网的出现彻底改变了这种状况,通过在因特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可以减少民众的信息申请和相应的成本负担,它极大地降低了获得政府信息的成本,使全体民众可以平等地行使其知情权。同时,对于政府机关而言,利用因特网发布政府信息也便利了其管理和信息保存,减少大量的事务性工作。

考察我国目前的一些政府网站,不得不承认其发布信息的作用仍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有些情况下政府网站承担了商业网站或专业门户网站的功能,发生了角色错位;有些情况下政府网站承担了报纸舆论的功能,所登载的内容实际上是在重复媒体的报道;有些情况下政府网站的内容有限,长期不更新,失去了信息载体的作用。

政府网站区别于普通网站的最大特点在于其公布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及时性与权威性。通过政府网站,民众应该能够最有效地获得政府信息。因此,应该充分利用因特网公布政府信息。在目前阶段,可以考虑设定一定的标准,对政府网站的公开性进行社会评价,以促进政府上网工程向纵深发展。从长远考虑,应该深入研究因特网给政府信息公开所带来的新问题,包括技术的快速更新对信息保存方式的挑战,信息的分类与定义,信息的公开与信息安全,信息来源多元化问题等等。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才可以趋利避害,充分发挥因特网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二

(1)、个别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不能从表面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职工的利益。

(2)、个别领导架子大,与职工沟通少,不了解职工,职工对领导不认识。

(3)、个别领导包括一些中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领导风范和艺术。

(4)、年轻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服人,不能武断,有些工作要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手续办事。

(5)、建议领导要克服职位变了对职工的态度也变了的作风,要做到为职工群众热心服务的观念不能变,对待职工的态度要满腔热情,不要横眉冷对、盛气凌人。不要认为职工待遇提高了不好管理,希望转变观念。

文档为doc格式。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三

按照市委《关于上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群众最不满意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前段时间开展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推进月”活动,广泛征求各方建议和意见,为使征集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确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各服务窗口的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抓住、找准就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持开门纳谏,广开言路,通过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由“零就业家庭”成员,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征集各类意见和建议。经过自下而上的研究分析,筛选出涉及到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服务质量三个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整改。

一、就业培训。

强平台建设三项措施力促以上问题的解决。

二、小额担保贷款。

在贷款中,有群众反映担保手续繁琐、后续服务不足等问题。为此,我局结合专项工作评议,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将原本由银行收集的相关资料手续,由我局统一办理。并且,对所有贷款申请人启动了免费创业培训,从创业计划、项目指导、优惠政策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他们创业的成功率。

三、服务质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实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我局在整改中制定了周密的方案。

建设,政务公开、程序科学上加强和完善。实行业务办理制度化、规范化运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在政府行风、强化优质服务上取得实效,进一步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群众提出加强局内外部门之间协调的建议,由局办公室牵头,积极整改落实,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来抓,建立局与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2011年11月20日。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四

和谐,无处不在。它就像我们的朋友、亲人一样,随时都在我们身边。

在家中,我和爸爸妈妈就像朋友一样,无话不谈!每次餐桌上,总是最热闹的时候!我们会把一天里的新鲜事说出来。快乐的事,大家一起分享;烦恼的事,大家一起解决……这种时光,总是那么快乐!我们还常一起娱乐:打牌、下五子棋、看电视……这都是经常做的事。每次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总是那么温馨!

和爸爸妈妈打牌,是最常玩儿的!每次,我们总是沉浸在笑声之中。在我们家里,小乌龟、小金鱼都是我们家庭的一员。它们也有自由,享受着和人一样的快乐生活!它们可以听音乐、看电视、吃对它们来说的美味……有空时,我和爸爸妈妈也会和这些小宝贝们玩儿。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五

随着市场价格的升高,我校食堂也对各种饭菜的价格作了一些调整,并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响,因此我们部门遵上级指示做了此次调查问卷并作出相应的分析。

通过调查,了解食堂服务的状况,探求食堂服务的问题,为相关部门解决食堂问题献言献策,促进食堂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大家对食堂的满意度,切实提高我校教师、学生的生活水平。

学校食堂的用餐环境、餐具卫生、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饭菜卫生状况、饭菜品种丰富程度、周菜单及执行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对食堂管理和服务总体评价、是否欢迎该食堂继续为师生提供服务这些内容。

这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57份,收回57份,有效问卷57份,这次问卷调查程序合理,主体广泛,性别分布合理,覆盖了各个年级和各个区域的人群,调查结果可以公正有效地反映我校食堂的总体情况。调查情况附后表。

1、饭菜质量基本满意,但同学们希望多增加些品种、地方小吃,注意营养搭配。

2、饭菜价格适中,适当增加分量。

3、卫生工作要继续加强,希望食堂对此要有高度的重视。

4、服务质量尚可,但有待进一步提高。

总之,问题与优势同在,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被调查者对食堂的总体评价是基本满意的`。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学校食堂应该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惟有如此,才能解决师生和食堂之间的种。种矛盾,让同学们的生活更加舒适,令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作开展得更顺利。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六

食堂,作为学生们每天必去的地方,对于一个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学生的生活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食堂问题也是学生们经常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在我个人的长期观察和体验中,我深感食堂问题不仅仅是一种实质的就餐问题,更是一个突显学校管理水平和学生权益保障的问题。通过对食堂问题的思考和反思,我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食堂菜品质量和多样性。

食堂的菜品质量和多样性是学生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毕竟,食堂是学生们不得不去的地方。在我所就读的学校,学校的食堂在近年来不断改善和创新,菜品质量明显提高,种类繁多。然而,仍有部分学生反映菜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菜品口感欠佳,无法满足学生们的需求。对此,我认为学校应加大与供应商的合作力度,提高食材的选择和质量,确保学生们吃到放心、健康的餐品。

第三段:食堂就餐环境和用餐体验。

食堂的就餐环境和用餐体验也是学生们关注的重点。许多学校的食堂虽然设施齐备,但就餐环境依然不尽如人意,如嘈杂的噪音、拥挤的排队等。学校应该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改善学生们的用餐体验。此外,多引入智能科技设备,如自助点餐系统、在线排队等,能够提高食堂的运行效率,减少学生们的等待时间。

第四段:食堂价格与学生经济负担。

食堂的价格问题也是学生们关心的焦点之一。在我所就读的学校,学校通过政府补贴和自身经济压缩,保证了食堂的价格相对公道。然而,仍有一部分学生表示食堂的价格对他们来说仍然较高,无法负担得起每天在食堂用餐。为此,我认为学校可以进一步探索多样化的经济模式,如开设价格实惠的套餐、推出学生福利措施等,减轻学生们的经济压力。

第五段:学校管理和学生参与。

对于食堂问题的解决,学校管理和学生的参与是不可或缺的。学校应积极听取学生对食堂问题的反馈和建议,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同时,学生也应主动参与到食堂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通过与学校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食堂的改善。只有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食堂问题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给学生们一个舒适、健康的用餐环境。

总结:

食堂问题不仅仅是关乎学生的饮食需求,更关系到学校管理和学生权益的维护。通过对食堂问题的思考和反思,我们可以认识到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合作的重要性。作为学生,我们应积极参与到解决食堂问题的进程中,为创造一个更好的学校食堂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学校也应坚持以学生为核心,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不断改善食堂的菜品质量和多样性,提升就餐环境,降低价格,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就餐体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食堂问题,让学生们在校园里享受到更好的生活。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七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兴衰成败。而学生食堂又是学校后勤工作的重中之重,它关系师生的身体健康。为了办好让“师生放心”、“家长满意”的食堂,5月9日至24日,县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组织专班在全县107所寄宿制学校中抽取51所学校食堂进行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中小学学生食堂。

抽样调查、实地调查、问卷调查。

(一)学生食堂基础设施情况。

1、标准化的项目食堂34个,占67%;正建、待建项目食堂7个,占14%;不符合标准的老食堂10个,占19%。

2、配套餐桌椅的食堂19个,占37%。

3、“三防”设施齐全的食堂15个,占29%。

4、设荤、素洗涤池的食堂23个,占45%。

5、荤、素操作如分开的食堂12个,占24%。

6、使用内扒灶的食堂18个,占35%。

7、具备“五间”(更衣间、粗加工间、操作间、销售间、储存间)的食堂34个,占67%。

8、具备冷藏设施的食堂42个,占82%。

9、具备消毒柜的食堂20个,占39%。

10、使用不锈钢合金或搪瓷餐用具的食堂41个,占81%。

11、使用垃圾容器加盖的食堂4个,占8%。

(二)学生食堂基本管理情况。

1、餐厅具有文化氛围的食堂45个,占88%。

2、生、熟食储存分开的食堂3个,占6%。

3、食品留样并记录的食堂19个,占37%。

4、餐用具消毒并记录的食堂19个,占37%。

5、管理制度上墙的食堂49个,占96%。

6、饭菜价格上墙的食堂25个,占49%。

7、每周菜谱上墙的食堂20个,占39%。

8、“五员制”上墙的食堂31个,占61%。

9、形象监督栏上墙的食堂26个,占51%。

10、卫生许可证上墙的食堂51个,占100%。

11、从业人员作装上岗的食堂41个,占80%。

12、进出货台帐登记规范的食堂11个,占22%。

13、索取“五大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的食堂9个,占18%。

14、财务规范管理的食堂9个,占18%。

(三)学生食堂基本服务情况。

1、51所学校学生就餐总人数24820人,(调查报告)食堂从业人员483人,从业人员占学生就餐人数比约为1:50。

2、学生持卡自由消费的食堂26个,占51%。

3、设立意见薄(箱)的食堂20个,占39%。

4、实行教师陪餐制的食堂36个,占71%。

5、学生“食堂满意度”问卷调查平均满意度为63%。

从调查的数据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存在如下问题:

1、虽然全县中小学校项目食堂占到81%,但在食堂的设计上不尽合理,不符合卫生学标准。33%的食堂最基本的“五间”都不完全具备。

2、食堂基础设施配套率低,给学生服务和后勤管理带来物质上的'障碍。

3、食堂基本管理不到位,特别在台帐登记、票证索取、消毒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大漏洞,各学校食堂不同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卫生隐患。

4、后勤从业人员主要是教师家属,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后勤服务观念不强。绝大多数后勤管理人员由于负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后勤工作疏于管理,或不懂得管理。

基于以上问题,为了全面提升我县学校后勤保障与管理水平,切实办好让“师生放心”、“家长满意”的食堂,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食堂“三基(基本设施、基本管理、基本服务)达标”,从基础抓起,落到实处。只有把食堂这个重点抓住了,这个难点解决了,才能真正把“放心食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根除学校食品安全卫生隐患。

2、创建全县后勤示范学校。对全县具备一定条件和管理水平的学校加以培植,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形式促进全县中小学后勤保障与管理水平均衡发展。

3、培训提高,通过送教下乡,分区域现场参观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后勤管理与从业人员的素质。

4、实现回访督办制。对在检查、调研、考评、信访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书,通过反复的回访督办,敦促整改落实到位。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八

按照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区委第五督导组和区教育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从3月份开始,我校开始边学习教育、边听取意见,边整改问题。结合在此期间向部分教职工、学生、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和征求意见表的意见,现制定莆田东庄职业中专学校教务处“立行立改”活动方案:

一、整改问题。

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将以下五个方面作为我校教务处工作中的“立行立改”的问题:

(一)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二)德育工作方面问题;

(三)网络安全问题;

二、整改内容。

(一)学生交通安全问题:

整改内容: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来学校,禁止学生座无证车辆上下学。

屿区教育局交通安全”》的通知,对教师、学生禁止坐无证辆上下学。二是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上级政策规定,组织自查自纠,对违规现象及时教育,三是完善家长委员会,建立家长、学校、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教师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律。

责任处室:德育处。

责任领导:叶文兴。

承办人:苏伯源。

整改情况:已整改。

(二)德育工作方面问题:

整改内容:学生仪容仪表等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管理和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不够细。

整改措施:一是立足职业中专特色办学模式调研兄弟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等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纪律管理和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管理方法;通过对学生情况了解经过德育处工作人员共同讨论和征求部分师生意见后,决定是如下管理制度。

的行为习惯,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新生要集中进行行为规范系列。

教育,强化训练,培养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

2、班主任老师要按照学校安排上好每一节班会课,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的要求,宣传有关的方针政策,布置好班级工作,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治班能力。

3、鼓励班主任多与家长联系,加大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力度,建立家校联系卡,沟通学生在校和家庭情况,对学生多鼓励,多指导,少批评,少指责,切实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4、利用好校园广播站、宣传窗、班级黑板报以及校外实践活动基地等宣传阵地,多表扬宣传身边先进教师、突出学生的感人事迹,弘扬正气,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文明习惯、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真正做到学校无小事,事事教育人,学校无闲处,处处教育人。

5、抓好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做到有计划,成系统,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教育,严格执行《国旗法》,强化国歌、国旗教育,发挥国旗下讲话的作用。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学期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请校外辅导员来校作法制教育报告对问题学生进行定期定人帮教、转化杜绝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责任处室:德育处。

责任领导:叶文兴。

承办人:苏伯源。

整改时限:20xx年7-9月。

(三)网络安全问题:

整改内容:对学生网络安全环节的监督力度不够,会导致部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流于形式,疲于应付,时间观念差。

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网络安全教育,上课要坚持一贯制,不在上课期间不能玩移动电话,上课期间玩移动电话的结果要与班级量化考核挂钩。对于学生网络游戏时时关注加强学生网络游戏管理。开展丰富多彩课外活动,让学生不想玩游戏。

德育处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协调,保证网络安全。德育处将进一步完善常规检查方式方法,合理安排检查工作。继续抓好网络安全教育。

责任处室:德育处。

责任领导:叶文兴。

承办人:苏伯源。

整改时限:20xx年9月。

三、有关要求。

1、认真贯彻和落实本实施方案,我校德育处将把上述五个方面问题整改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重要内容。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格纪律,细化目标,确保问题整改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3、各处室、各年级组在分解任务时,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的放矢,把问题摆在显眼位置,把问题解决摆在案头。

4、在整改问题过程中,学校群教办要加强与区委第五督导组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和要求,及时上报学校整改信息。

反映食堂问题的篇九

近期,市考核办在全市组织了一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访问,在这次电话调查中,群众反映医院存在看病不方便、医疗水平不高的问题,我院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在医院管理、医疗水平、医院服务质量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力争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看病不方便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继续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继续深化绩效工资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开展预约诊疗工作。我院以社会服务部为主体,采用窗口预约、电话预约、网络预约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方便了不同需求的患者。同时,加强了门诊导医力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真正改善了患者的就医体验。

度评价范围,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建立健全定期分析改进医德医风制度,定期分析患者不满意的问题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

4、深入开展医疗门诊“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增设无节假日门诊、增设错时门诊,同时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带熟人插队、严禁挂人情号、严禁加塞。医院与每一位医务人员签订了“三增一禁”便民正风行动协议书。

5、落实惠民医疗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院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本院惠民医疗政策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统一报销软件,统一药品目录,消除了以往报销工作中存在的城乡差别,方便了医保报销,使广大患者真正体会到新政策带来的实惠。

6、实施门诊一卡通项目。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进程,对我院his系统的数据库进行补充调整一卡通项目实施后将实现病人信息、门诊病历、检查用药、收费等信息化管理,极大地方便群众就医。

二、针对医疗水平不高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医务科、护理部对运行病历、出院病历、门诊化验单、门诊病历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到各临床科室,要求科室相关责任人整改,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制定《人民医院五年发展规划》,落实《科技教育管理制。

度》,加强培训学习,继续实行星期五集中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科室主任上讲台授课,并邀请市内外专家教授授课,强化学习氛围,尽快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树立人民群众满意的健康卫士新形象。

3、建立青年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制定专业人员进修学习计划,完善了毕业后医学继续教育制度。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区财政按照每人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并享受东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其他相关政策,同时,区政府为支持我院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及人才引进,每年给予补帖130万元。

4、设立创新奖。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加大对引进新技术新项目的财政投入,鼓励科室和工作人员学习新技术,开展新项目,为单位赢得荣誉,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我院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突出工作实效,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把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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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食堂问题的篇十

营业税:自家吃没事,对外卖缴营业税。

企业食堂到菜市场采购大米、白面和蔬菜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税法规定的比例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

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食堂为员工就餐发生的费用,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并且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其相关费用才允许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规定,列为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食堂到菜市场采购大米、白面和蔬菜发生的费用没有发票不得税前扣除,若收款方没有开票资格,可向其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具发票手续。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真实、合法和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在判断纳税人申报扣除支出的真实性时,纳税人必须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有效凭据,包括发票、进口报关单等。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所有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企业发生与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应凭正式、合法凭证依法在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收款方应按上述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若收款方没有开票资格,可向其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代开具发票手续。

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因此自办食堂的固定资产折旧应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职工食堂招待客户用餐支出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单位内设职工食堂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而且是为本企业招待外来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但也需要取得合规票据,如果企业加工餐费原料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企业未办职工食堂,统一由外单位统一送餐,需要与供餐单位签订合同,同时还需凭餐饮业发票税前扣除,应与供餐单位签订送餐合同,列入职工福利费,并凭合法凭证在税前扣除。

单位内设职工食堂属于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而且是为本企业招待外来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属于单位内部行为,发生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但也需要取得合规票据,如果企业加工餐费原料未取得相关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现行福利政策导向是:公共福利不涉及个税,但若要发放到个人头上,则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所列“合理工资薪金”五大原则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属于对劳动力成本按标准进行的定期补偿,具有“普惠制”的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现行福利政策导向是:公共福利不涉及个税,但若要发放到个人头上,则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企[2009]242号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食堂费用税前扣除问题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国税函[2009]3号所列“合理工资薪金”五大原则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属于对劳动力成本按标准进行的定期补偿,具有“普惠制”的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食堂涉及增值税的原则:不抵扣,有视同销售(只限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外购的不抵扣进项,没有视同销售)。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允许扣除;不允许扣除的还有这些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内部食堂属于福利部门,其采购的物品不论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都不允许抵扣,要计入福利费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食堂涉及营业税的原则:自家吃没事,对外卖缴营业税。

企业内部食堂若在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还对外提供餐饮服务,那么就变成了经营性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对外收入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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