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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 优秀建筑企业申报范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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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 优秀建筑企业申报范本(9篇)
2023-01-15 17:46:11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一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工程

二、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160000.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于20xx年9月15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25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 (签章)

年 月 日 日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宗旨及原则:

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管辖的物业区域______提供日常装修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自愿协商如下:

第二条: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规定的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范围、作业内容及周期以《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由甲方提供,乙方需认真执行。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服务期限为___年。

第四条:合同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督促装修施工单位把建筑垃圾袋装化,并运至物业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

2.甲方提供合适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保证物业区域内运输路线的畅通。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用房(注:只作为工具集中放置地,不得挪作他用)。

4.指派专人负责对乙方工作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整改,直至达到符合服务质量标准。

5.教育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物业管辖区域内的各项服务管理制度,爱护甲方物业服务区域内所有公共设施设备。

6.根据乙方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积极采纳乙方在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乙方处理相关投诉。

9.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派出的服务作业人员属合法聘用的员工,劳动关系隶属于乙方。

2.乙方在甲方设立的场所作业,员工在作业现场管理上受乙方领导,在业务上接受乙方和甲方双重管理。

3.认真执行《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建筑垃圾能及时清运出场,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点,作业时要求文明、规范、有序,达到卫生质量,使业主与用户满意。

4.乙方在______物业现场服务每天岗位上总人数不少于___人。

5.乙方派住的员工按要求统一着装、衣帽整洁,配戴甲方公司标识铭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6.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产生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加强管理,如日常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承包的清运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清运工作未达到清运质量标准,被相关地区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书面报告清运范围内的情况,如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在清运工作中未达到清运的质量标准(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清运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清运服务费的150元-300元。发生清运不及时或质量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业主投诉的,每发生一次扣除清运服务费的300元。

9.乙方在进行清运作业时必须要爱护甲方物业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公共区域各种设施、设备。

10.由于乙方在日常清运工作中不慎将甲方所管辖区域的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业主物品及材料造成损坏,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作业要求,尽职尽责地工作,如需变更,由双方协商确认。

12.乙方在作业中做好物业各项防护措施,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要加强服务规范管理,注意安全作业。

13.乙方服务人员应按作业规定及时清运、并做好清运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14.乙方如单方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提供有偿特约服务,须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报,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但不得影响正常的清运工作,人员需从乙方公司另行调入,在提供有偿特约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及工伤事故全部费用或因在用工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致使甲方在名誉和经济上蒙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保证有偿特约服务的各项工作质量达到偿特约服务质量要求。

15.如遇特殊情况的需要,乙方人员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

16.乙方服务人员不得在物业区域内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如收捡废弃物及可售垃圾(废报纸、废纸板箱、饮料瓶、酒瓶、旧家俱)等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和与甲方利益相悖的行为,一经发现乙方服务人员有上述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并可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本合同。

17.乙方服务人员如有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国家司法部门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1.___费用结算:

1.1.乙方按每车¥___元价格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

1.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付款。

乙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2.1. 第一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40%费用,共计:¥___元

2.2. 第二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3. 第三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20%费用,共计:¥___元。

2.4. 第四次于___年___月___日支付乙方10%费用,共计:¥___元。

2.5. 清运作业直至___年___月___日留10%¥___元作保证金计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一方须提前一书面通知对方。

4.因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___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不得少于___人,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三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按合同标准)作业,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扣除5%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

___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

1.合同内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另加附页。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本合同及建筑垃圾清洁运输服务标准作业指导书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三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 横琴应来科创广场营销中心装修工程 工程施工的需要,决定将部分分项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工程保质保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双方根据有关法规及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工期:施工天数共 日历天

2.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其中节点进度要求为:根据项目部提供的装修节点进度计划实施(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

三、承包方式、范围、内容

3.1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不包料)

3.2承包范围:木工装修

3.3承包内容:天花吊顶、软包、金属板安装、玻璃饰面、不锈钢饰面、墙体木作饰面及木作基层等木作项目;材料二次搬运;施工垃圾清理;施工成品保护;辅助材料及小型用器具、设备等;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等。

四、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要求

4.1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规范标准。优质验收通过标准(具体见项目部技术交底)。

4.2进度要求: 达到项目部提供节点进度计划时间。

4.3安全要求: 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不发生安全事故。

4.4文明施工要求: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五、合同造价、承包单价、结算程序、付款方式

5.1合同造价: / 元(暂定),最终造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5.2承包单价:

5.2.1清包单价: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标准时,综合单价为:

5.2.2如发生点工,点工单价为:

5.2.3清包综合单价组成:①.包括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及分项定额中的全部工作内容用工;②.原材料、周转材料装卸、场内运输、堆码、回库;③.作业区清理、落手清用工;④.施工范围内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工;⑤.停水、停电待工待料用工;⑥.辅助材料费及小型机械工具费。

5.3结算程序

结算按甲方所列程序进行:即由施工员签发工程量核算单,经质检员、材料员、项目负责人签认办理结算,由分公司预算科审核工程量,最后由分公司领导审定批准财务付款。

5.4付款方式

5.4.1甲方每月30日前报当月进度款,经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现场确认后,报预算科核算后10个工作日内付该月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工程完工工人撤场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总工程款的85%,甲方承包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比例控制在95%左右,余下5%待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期期限以甲方总包合同约定执行)。

5.4.2乙方做的点工每半月签证上报一次,所发生的点工签证及时做好留底记录,由施工员、项目经理等写明施工内容、时间、具体数量签字确认后交公司财务科保存,待工程完成时统一结算,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

六、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奖罚

6.1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技术人员的交底,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若乙方质量经甲方质检员实测实量未达到约定标准,乙方须返工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返工造成的材料、人工、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返工发生拖期而影响其他班组的进度及人工等损失亦从责任班组的工程款中扣除。

6.2本合同价按照甲方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测定,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要求。如未达到 国家现行装饰质量施工标准 要求(如:面砖无空鼓、裂缝、表面应平整、无缺损、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必须确保达到 / 。如未达到 / 要求,结算价格按5.2.1条单价组成中所占金额执行(罚款)。

七、双方责任

7.1甲方责任

7.1.1甲方根据设计施工图、规范和政府有关规定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考核。

7.1.2甲方负责施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同时乙方应提前3-7天(小材料三天,大材料需至少七天)申报材料计划,乙方材料下单量必须准确(95%)。

7.1.3甲方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乙方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如发生机械设备故障,甲方应尽快排除,保证工程使用。

7.1.4甲方负责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对工程进行计划管理、控制、调节,督促乙方按计划进行实施。如乙方没有按计划完成且没有改进措施,甲方对乙方出具书面通知后有权随时另派劳动力赶工,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5监督乙方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不文明施工等现象,甲方向乙方出具书面整改通知,责成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另派劳动力进行整改,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1.6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生活、生产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7.2乙方责任

7.2.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因野蛮施工、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工料损失责任自负。

7.2.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进度计划提前组织熟练工人进场,精心施工,确保工程每道工序按时完成,同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否则造成的工料损失责任自负。

7.2.3要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放线及施工管理,若因乙方有质量、安全隐患或不文明施工和材料浪费等问题,甲方出具一次书面通知,规定时间由乙方整改,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通知乙方无条件清退。

7.2.4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主动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有关事故责任。

7.2.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到材料节约最大化,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原材料、周转材料及零星材料按指定地点,分规格种类堆码整齐,按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人员处理,产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2.6乙方承接工程后,不得再转包,否则视为违约。

八、双方约定事项

8.1现场施工人员的雨衣、雨鞋、手套等劳防用品及施工用工具由乙方负责。

8.2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用品由甲方提供,损坏或短缺由乙方照价赔偿。

8.3所有小型工具及手用工具一概由班组自负,其它机具有特别约定的执行特别约定。

8.4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意损坏各种机械设备、材料、工具用具者,全部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8.5乙方应勤于检查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安全设施,如有问题乙方应书面提出,让甲方整改完善。如乙方未有书面提出而致使引起的安全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8.6乙方班组使用的原材料按定额包干使用,如超用、浪费按市场单价扣罚。

8.7乙方施工人员应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班组长应长驻工地现场,对所属工人进行教育管理,对于职工打架、斗殴等违返法律法规事件班组长应及时制止,否则造成的后果班组长视为第一责任人,先罚款20__元再处理,并视作违约清退处理。

九、其它

10.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没收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 / % 的违约金赔偿对方,同时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10.2本工程甲方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请当地有关部门解决。

10.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四

合同编号: 建字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图纸为附件。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 天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不可调,工程总价为 元大写: 。

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干,该总价中包含所有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安装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机械费、测试费、检测费用等,并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到受市场原材料价格、人工机械费用等价格波动的影响,从本合同的履行至该工程竣工,不再对合同总价做任何增加。

第五条:

1、付款方式

2、 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尾款,即; 元(大写: 元);

3、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不支付工程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资料。

2、 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甲方委派 负责与乙方的现场协调工作,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及分项阶段验收工作。

3、 甲方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组织安排本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予以协助。

4、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收。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确保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所有承包内容。

2、 乙方对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质量、成品效果负责。

3、 工程开工前 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质、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安全负责人名单、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签定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

4、 乙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在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确认。

5、 乙方在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进场前,乙方需提供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6、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组织施工。

7、 乙方指定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现场负责人,组织安排施工,并配合甲方做好协调工作。现场负责人 。

8、 乙方保证安全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甲方接收工程前所发生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9、 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通过现场安全考试方可进场,并且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及造成第三人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当天施工当天清理,工程竣工后保证现场清理干净,否则不予以验收。施工所产生的垃圾余土由乙方负责清理至园区内甲方指定位置。

10、 乙方自行承担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由于成品保护不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工程经验收合格,乙方即向甲方移交该工程,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3、签定者不是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则签定合同时即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不能如期提供的,不与签定合同。

1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施工期内及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验收

1、 验收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申报,并做好竣工资料待甲方审核,验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验收标准执行: 。

3、 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 如果验收没有通过,乙方必须在 日内开始对工程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 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定的验收交接单为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

1、 竣工验收后,乙方根据验收单所述工程量,于竣工验收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

2、 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材料后,审核无误符合要求的,甲方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之日起,乙方保修 年;

2、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报修通知后 日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后,由甲方验收。

3、保修期过后,甲方组织验收,确定无质量问题后,向乙方支付保修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工程不能开工,每迟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2、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如乙方延误工期达到 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本条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日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乙方除修复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本合同签定后,双方都应认真遵守并执行。如有一方表示或以行动表示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解除权,以本条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于收到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内向对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撤离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解除合同,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3日内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5、甲方拖期付款,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的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五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八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一)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市消防局接待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4、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重大市政工程;

6、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厂房、装置、储罐;单栋建筑面积大于750平方米的甲类仓库和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0xx平方米的乙类仓库;

7、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8、单栋占地面积大于12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9、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

10、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消防审批的其他重大项目或者重要工程。

(二)下列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

1、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的建筑;

2、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的建筑;

3、设有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的建筑;

4、设有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的建筑;

5、设有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的建筑;

6、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00平方米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7、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单体建筑高度超过50米但不超过100米,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4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8、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

9、除市消防局审核范围外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三)下列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下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由到工程管辖的公安消防支队窗口受理(属于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向市消防局申请):

1、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范围的改建建设工程;

2、总投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甲、乙类装置、储罐;

3、审图公司不受理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

(四)上述第(三)项范围内的室内装修工程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办理消防备案:

(1)经消防技术咨询机构审查通过并出具《建设工程内装修设计咨询报告》的室内装修工程;

(2)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平方米的非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密集场所;

(3)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申请单位(建设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新建、扩建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装修工程,应提供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消防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方可提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按有关规定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原有消防设施未做系统调整的改建建设工程,申报消防验收时可不提供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具体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资料和产品合格证明装订成册,在消防验收现场备查。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改建工程,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但应由物业单位出具证明并加盖物业公章。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加盖公章);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9、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

(1)《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符合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范围的建设工程,应提交上海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结果通知单》。

需要进行室内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的工程范围:

①地上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②地下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建设工程(除室内装修工程);

③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工程和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其他室内装修

工程;

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监督检查中认为需要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

(2)《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报告》。(涉及钢结构防火喷涂工程施工的建设工程)

审核期限为20个工作日。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七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160000.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 年8月20日开工,于20 年9月15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25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发包方: (签章)

承包方: (签章)

年 月 日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八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第二炮兵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工程

二、 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三旗甲一号

三、 承包方式:大包(即包工、包料)

四、 承包范围:文工团新营区建设围墙外道路铺设及草坪土置换。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壹拾陆万圆¥160000.00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开工,于20xx年9月15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25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

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的80%(128000元)。

3、本工程完成后审计结束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价款100%(160000元)。

4、本工程无质保金。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 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 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 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工程结束甲方完款项支付本合同失效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 (签章)

年 月 日 日

有关申报建筑特级企业名单范文简短九

建筑材料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家标准_________行业标准_________企业标准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标准

标的物包装必须牢固,卖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买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买方负担。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五条设计

1.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2.卖方设计方案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擅自更改,否则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六条定金

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交付总价款_________%的定金(此比例不得超过20%),卖方交货后,定金抵作价款。买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交货

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安装方式为(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_________,安装费用由_________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八条换货

交货验收完毕后买方因对货物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九条余货处理

安装后的剩余货物,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买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日内办理退货手续,退货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条验收

对于货物的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十一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买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买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卖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买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买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卖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卖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____作为罚金付给买方。

第十三条付款时间_________

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1.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收到货物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2.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货款的20%),收到货物后,支付(货款的40%),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的20%。

第十四条保险

1._________方应以_________方为保险受益人向_________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对货物投保_________方指定的险种,并应使该保险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前持续有效,保险费用及维持该保险所需费用均由_________方承担。如因_________方未及时投保和续保而造成损失的,由_________方自行承担。

2.保险事故发生后,_________方须立即通知_________方,并将受保险金所需的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及时交付给_________方。

第十五条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十六条保证人

1.买方委托_________为本合同买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向卖方出具不可撤销的租金担保函。买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保证人。

2.保证人根据《担保函》就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卖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费用包括相关一切费用。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卖方索赔。

(5)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卖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

2.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6)买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卖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卖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二十条声明及保证

1.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

2.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二十五条客观条件变化

1.买方如发生破产、关闭、停业、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本合同因此不能继续履行时,卖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

2.买方和担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但买方和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3.卖方在参加买方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4.卖方决定不参加买方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买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第二十六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买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与卖方协商。

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释

1.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

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筑材料合同范本(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为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外墙腻子(sy-001)均符合jg/t229-20__《外墙外保温柔性耐水腻子》中建筑外用腻子的性能指标要求。

单价:元/吨。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第二条甲方确保此批外墙腻子质量,并提供厂方合格证。甲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提供出库单经乙方验货后签字确认付款后方能卸车。该单据作为每批产品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必须妥善保存。乙方若损坏或丢失无条件按甲方所留票据结算。

第三条乙方在我公司所供外墙腻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外墙腻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使用的材料,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乙方在材料进场后应妥善处理。由于乙方保存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24~72小时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五条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外墙腻子的货款。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材料总货款的1%元/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六条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正式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正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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