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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 诉讼费发票原件丢失情况说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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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 诉讼费发票原件丢失情况说明(9篇)
2023-01-15 18:05:35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一

确认申诉人(写明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地址)。

确认申诉人以(写明申请确认的案由)为由,提出确认请求。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以() 确字第 号裁定不予确认,申诉人不服,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院提出申诉。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案件的事实及认定的证据)。

本院认为,(决定确认的理由,即: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确认原司法行为违法、原审法院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不足、申诉人提出的确认请求应予支持的理由进行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引述具体条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引述具体条款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确字第号裁定;

二、确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__行为(裁定、决定,或者裁定、决定中的违法部分)违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确认申诉人可据本裁定向(写明被确认违法的下级法院全称)提出赔偿请求。

(合议庭署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院印)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二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___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___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___管理。现___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___,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___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三

按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统一部属和要求,.,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我院于20xx年4月7日开始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阶段的深入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参与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我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行动上做到了积极参与。坚持自学自记,写心得体会,并在4月25日的全体干警大会上和大家进行了一次以弘扬集体主义信念,不让一位同志在整顿活动中掉队为主题内容的心得交流,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进一步端正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我院整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5月11日经上级部门验收同意后,我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紧张有序地深入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活动。

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集体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

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正气促工作,抓典型树形象,与干警多勾通,多交流,少批评,多鼓励,充分发挥政治政治思想工作优势,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4、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

5、坚决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做好工作

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积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真正当好参谋助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注重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

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工作上要把自己当领导,站高点,看远点,身体力行,顾全大局;二是纪律上要把自己当同志,严律己,宽待人,遵规守矩,当好表率;三是生活上要和干警做朋友,听民声,察民意,关心疾苦,解决困难。

欢迎大家监督。

谢谢大家。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四

本人于20xx年7月在山东律师事务所完成了6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郯城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

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

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1)预期损失,根据20xx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 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 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

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五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初来法院,庭长向我们介绍了区情及法院工作概况,组织安排我们观摩庭审,详细指导了判决书的写作要点,主要涉及的案件类型及主要工作内容。在两周的观摩和学习后,根据庭里的安排,跟随带教老师开始实习工作。

民一庭受理的主要是自然人之间的传统民事纠纷;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具体包括医疗责任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实习中一直跟随带教老师开庭,切实观察到法官在处理各类纠纷中所发挥的作用。观摩庭审是经验的积累,对于判决书的写作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庭审过程中能够实际了解到当事人的处境和诉求,熟悉民事诉讼程序,了解法官、书记员、律师在庭审中的职责。听庭也有利于总结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有利于判决书这一部分内容的写作。

一份判决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标题、编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审理经过、事实与理由、判决、所附法律条文等内容组成。在判决书中要列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中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在本院认为部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进行论证分析,为案件的判决提供法理上的依据。初涉判决书的写作,首先就要核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情况都要根据案卷中的材料准确录入。这虽是一个简单的步骤但却涉及到主体是否正确,需要仔细审核认真完成。其次,要明确案件由来和经过,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是由法官独任审理还是组成合议庭审理,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席庭审。对于当事人的诉辩称,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用简明语言予以概括,使得判决书中出现的双方诉讼请求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找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往往难以明确表述,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请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这就需要在庭审笔录以及判决书中运用法律思维理清逻辑顺序,对当事人的诉请用法言法语表述清楚。这在初涉判决书写作之时也是一项挑战,需要各类型案件的积累才能熟练掌握。实习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写好诉辩称,理清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为制作一份完整的判决书打下基础。

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是核心内容,也是一份判决书的重中之重。每一案件就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进行裁判都存在一个说理的过程,在判决书写作中主要反映在本院认为部分。当法律和具体案件事实已经详细罗列之后,就要通过本院认为进行论证,对所涉法律事实用文字进行组织,理清法律关系,对缘何适用某一具体法律规则进行论证。本院认为部分是否论述得当,是判断一份判决书质量高下最重要的标准。刚着手判决书的写作时要写好本院认为部分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需要根据类似案件借鉴参考,也需要对于整个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关系有一个完整的认识。直至目前,在这一部分写作中也难免临摹和借鉴,通过法官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结合当前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论述,当然还需要带教老师的指导和更正。

将近五个月的实习,对民事审判实践有了基本的认识,对于主要涉及的医疗事故等案件也能够迅速明确争议焦点,理清案件事实。但几个月的实习仍然只是学习过程中的一小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需要大量参与审判工作。通过这次实习,能够明确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的不同,能够学会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来,已经是不小的收获。五个月的时间不长,刚刚能够学会完整的写一份判决书,但时间不等人,必须为将来就业早做打算。在此,感谢李庭长为我们提供如此宝贵的实习机会,感谢带教老师施春梅法官的悉心指导,感谢民一庭全体成员的积极配合。此番实习所学,定将牢记在心,为日后工作所用。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六

按全省法院系统思想作风整顿活动统一部属和要求,.,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我院于200*年4月7日开始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学习动员阶段的深入学习,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这次整顿活动是省委作出的重大部署,是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的实际行动,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对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司法能力,维护法院形象,树立法律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参与这次作风纪律整顿,我在思想上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在行动上做到了积极参与。坚持自学自记,写心得体会,并在4月25日的全体干警大会上和大家进行了一次以弘扬集体主义信念,不让一位同志在整顿活动中掉队为主题内容的心得交流,在全体干警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对进一步端正干警思想认识,促进我院整顿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5月11日经上级部门验收同意后,我院思想作风整顿活动顺利转入第二阶段,紧张有序地深入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核心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摆问题活动。

查摆阶段活动是这次整顿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查摆问题的深度和后果直接影响着这次整顿活动的效果。学习是基础,查摆是关键,整改是目的。进入思想作风整顿第二阶段,特别是在省、市、县三级督导组和院党组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通过自己查、领导点、集体帮、群众议等途径,我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官行为规范,认真查摆自己在理想信念、执法理念、为民意识、廉洁高效、遵守纪律、严于律己和荣辱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扎实有效的开展了自查剖析活动,现将所查问题剖析如下:

1、教育学习缺乏系统性、主动性。

学习上还存在应付思想。主要表现在学习不主动、缺乏自觉性。只限于学习规定的科目,没有从教育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2、司法为民的宗旨不牢

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群众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很好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帮群众之所需。比如对待前来找自己咨询法律问题的一些熟人、老乡,不能很好地做法律宣传指导,往往主观上认为他们是来托关系,拉人情,常常简简单单地打发他们离开甚至表现出来不耐烦的态度,让他们产生误解。对于一些社会丑恶现象不正之风,自己见了又无力改变,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争辩,不去斗争。这是自己没有完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表现,执法为民意识还不够牢,从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放松自我约束。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领导班子讨论一些重大问题时,缺乏主动性,不能放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认为有院长拍板、把关就行了。对一些问题不是十分了解,也不主动去与其他同志勾通,在会议上只是简单地随声附和。有时了解情况不多,没有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发表意见时常常随大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态度不够端正,总认为大家工作都不错,班子没有什么问题,因此在开展批评时只是轻描淡写,提一提建议,不能触及心灵。如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自己开展自我批评之后,感觉在班子成员内部还存在在一些工作细节上不能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在开展批评时不是直接指出来,而只是提出几句话说要和大家共勉。

4、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工作不深入,工作统筹性不够高。今年法院活动较多,而且大部分都和政治处有关,在工作安排上因为人员少,头绪多,常常顾此失彼,有时给整体工作造成被动。工作有畏难情绪,甚至得过且过,按要求做规定动作,政治思想工作创新少。组织开展活动也较少,没有很好发挥政工部门的职能作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表现在工作上不愿得罪人,也不愿批评人。比如因为原先自己对工作要求严格,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平时对先进典型表扬不足,对个别在工作上或纪律上出现失误的干警不是耐心地做思想教育工作,而是动不动就进行指责训斥,让大家感觉我这人不好接近,甚至因此得罪了个别同志,这些问题被一些同志点出来之后便不敢再轻易进行批评,产生想当老好人思想。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自己摆的角度不够正确,对干警关心少于要求。如我院马国强同志工作恢复后,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屡结大案,对这样的同志,政治处不能及时表扬,对他个人的

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正气促工作,抓典型树形象,与干警多勾通,多交流,少批评,多鼓励,充分发挥政治政治思想工作优势,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4、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加强反腐倡廉学习,充分认识这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情。要在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上下功夫,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经受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淡泊明志、宁静致远”,全身心地投入到富民强国的社会主义三个文明建设中去。要经常向党组汇报个人的思想,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在日常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就是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应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来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做干警的表率。

5、坚决执行好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努力做好工作

一切从大局出发,从党的事业出发,自己要真正发挥党组成员的作用。对党组重大问题的决策,充分发表意见,身体力行全力组织落实;积极维护一把手的核心地位,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指责、不埋怨,主动补台,积极配合,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真正当好参谋助手,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妥善处理协调好领导班子内部关系,注重与其他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和谈心工作,交流思想,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支持。增强大局观念,克服自由主义,要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不存戒心,不看对方的眼色行事,不画小圈子,不搞小动作,当面背后一个样,会上会下一个样,原则问题统一认识后,坚决照办不走样。

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工作上要把自己当领导,站高点,看远点,身体力行,顾全大局;二是纪律上要把自己当同志,严律己,宽待人,遵规守矩,当好表率;三是生活上要和干警做朋友,听民声,察民意,关心疾苦,解决困难。

欢迎大家监督。

谢谢大家。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七

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____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号_____幢_________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离婚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___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八

因张磊诉答辩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针对原告的起诉,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请法院对双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20xx年10月01日20时19分许,答辩人驾驶低速自卸货车在251线张庄路口处由北向南行驶时,避让行人刹车后,答辩人的车辆几乎接近停止的状态,张磊由南向北高速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撞上答辩人车辆,致使张磊受伤,两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答辩人避让行人占对方车道一小部分,张磊驾车在视线不清,通过村庄附近丁字路口时严重超速行驶,以致前方出现情况时,张磊不能正确处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张磊所驾货车撞上答辩人货车后,又行驶150多米撞上障碍后侧翻才停下,导致张磊二次受伤;张磊未系安全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时,腰部撞击方向盘,也是张磊脾部受伤的原因,由此证实了张磊超速及处置不当的事实真相。在张磊询问笔录中说发生交通事故时自己的车速有60公里/小时左右,从道路交通事故勘查情况来看,张磊当时的车速能达到80至90公里每小时,张磊所驾货车撞上答辩人货车后,又行驶150多米撞上障碍后侧翻才停下,就非常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当时夜间无路灯照明,且是村庄路口,张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在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内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每小时为四十公里。”张磊驾驶的黑豹牌农用车车速不应超过每小时四十公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答辩人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刹车,导致偏刹才占对方车道一小部分,答辩人以前从没出现过偏刹,偏刹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是答辩人不能预见的,也是答辩人不希望看到的,答辩人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应减轻答辩人的责任。

答辩人认为张磊应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而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答辩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张磊不承担事故的责任,答辩人认为该认定是严重不妥当的,答辩人申请行政复核,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通知书并受理了本案,因张磊向贵院提起诉讼并经贵院受理,复核终止,答辩人已为张磊交了9000元医疗费,请法院查明事实真相,重新认定责任。

此致

济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鹏

20xx年4月11日

注:法院判决改变了原来的责任认定,责任重新划分,李鹏承担80%的责任,张磊承担20%的责任,从而使受伤者在医疗费用方面更加谨慎,不会过度开支。

法院发票丢失申请书简短九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

首先感谢院党委给我提供了这个参与竞争的机会。很高兴能向各位领导汇报我的工作,论述我的观点。今天我竞聘的是:法院副庭长。

我今年45岁,中共党员。几年来,我一直把工作的这个过程当作是学习和积累的过程,收获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业务庭副庭长要以一颗忠心,忠于法律,忠于正义,忠于党和人民;以一颗耐心,协助庭长做好干警的思想教育、政治和业务学习、廉政建设;总之就是以一颗小心,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做好各项分内的工作。

要当一名业务庭副庭长不容易。可是,这几年的工作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目标,什么是责任,什么是拼搏,什么是奉献!对于业务庭副庭长的工作,我有信心做好,我会尽自己之所能为司法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我的优势是:

一、在审判业务方面我一直以“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二、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文字功底。

三、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流星的光辉来自天体的摩擦,珍珠的璀璨来自贝壳的眼泪。业务庭副庭长的工作是艰巨的,而与各位同仁去努力实现业务庭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是大家共同的目标。我相信“征服最高的那座山峰,群山便是最好的奖赏。”让我与你们同路,我将微笑着与你们风雨兼程!

我的竞聘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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