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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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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实用20篇)
2023-11-19 22:03:07    小编:ZTFB

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的宝藏,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传承和创新传统文化是我们所需要思考的。完美的总结需要有逻辑性和连贯性,写作结构要清晰,表达要流畅。阅读以下总结范文,您可以从中汲取一些写作灵感,为自己的总结工作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视角。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一

本人/公司欲订年月停车车位个,本人/公司之车辆资料如下:

车牌号码:

登记车主姓名:

车型:

车身颜色:

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本人/公司明白并遵守下列规则:

1.使用停车场之一切责任由本人/公司自负,停车场业主及管理处不必负任何损伤、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2.如有损毁停车场之任何设施,本人/公司需照价赔偿。

3.泊车证乃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计人民币元。

4.泊车证只限所登记之车辆使用,不得转让、涂改、伪造。

5.泊车证须张贴于车头挡风玻璃显眼处。

6.车位租金有效期按照认购书上所填写日期计算,每月车位租金必须于上月最后天前缴交,否则其优先权将给予轮候者。

7.泊车卡为专用磁卡型月票,其乃管理处所有,如有遗失及损毁,必须照价赔偿及缴交手续费及工本费共计工民币元整。

8.泊车证及泊车卡应随车携带,进出车场不能同时出示泊车证及磁卡或泊车证与车身车牌不符者,将被视为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缴交停车费。

9.由于泊车卡质量问题需要申请更换磁卡的车主,必须携带与同时使用的泊车证,方可办理更换手续。

10.车位租金的收取一律以办理泊车手续的当月第一日开始计租,收取全月租金共计人民币元整。

11.所有已缴付之车位租金,概不发还。

12.如有更改车辆登记资料,必须携带书面通知及原车牌号之泊车证到管理处办理变更泊车证手续。

13.管理处有保留签发泊车证之权利。

14.倘若违反停车场之条例,可被禁止使用停车场。

15.管理处有权保留/改变泊车位申请办法之权利。

租赁人签名(盖章):

出租人签名(盖章):

认购日期: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xxx(出租人)。

乙方:xxx(住户)姓名:__________(承租人)。

就乙方需租赁小区停车位,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达成乙方租赁停车位的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xx院________停车场,停车位号码:_______,用于停放车型: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______。

二、用期限及车位租金: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月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交付下个月的车位租金。

三、甲方收取的停车费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租金,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该车辆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购买。

四、租约期满,车主若需继续租赁,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服务中心办理租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该车位转租他人时不再另行通知。

五、租约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手续的车主,该车辆进出时一律按《成都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收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车位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六、乙方承诺并遵守甲方《停车场管理规定》,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凡进出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并凭业主证、住户证刷卡出入,否则秩序维护员有权不予放行。若乙方业主证、住户证遗失请及时到客户服务中心报失,在乙方报失前发生车辆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异议。

甲方:xx院物业服务中心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三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系位于十堰市茅箭区香阁里拉小区内房屋(下称该房屋)的业主,甲乙双方就甲方欲将其所购置的车位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一事,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订立本协议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证件等资料:

1、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证明车位为甲方所购买);

2、业主身份证件。

如果甲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须提供由甲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该车位为两人或多人共有,还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意见书。

二、甲方填写(十堰市茅箭区东方明珠小区委托车位出租情况登记表)。

三、乙方于本委托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为甲方建立出租车位档案,按甲方要求联系承租人并协助租赁洽商。

四、乙方代理出租成功,即甲方与承租人就该租赁车位事宜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劳务费的数额:出租1至6个月收取半月租金人民币250元;出租半年以上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人民币500元。

2、在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从其车位租赁费中扣除应收甲方劳务费。

五、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及出租时间:

1、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号。

2、委托出租时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六、租赁车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照片,以便乙方对承租人进行管理、服务。甲方应对承租人证件、照片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七、方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在车位租赁期间该车位的车位管理费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八、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决定不在出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通知引发纠分后查甲方自付。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关于车位租赁的管理规定,拟出租的车位如需办理(车位出租许可证),乙方可为甲方代办,甲方应按相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十、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代理出租车位服务纯属中介行为。乙方只负责促成甲方与承租人就该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协议,不负责审查承租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所有因履行租赁车位合同发生的问题,由甲方与承租人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不对委托期限做任何承诺。

十、乙方不保证一定能为甲方找到承租人,促成甲方与承租人订立租赁车位合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五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之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

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六

甲方(车位卖方):电话:

乙方(车位买方):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买方所购车位的`基本情况:

车位编号:__车位面积:__平方米,产权方式为:__总价:__元。

有关事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车位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位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由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收据后交付车库所有权。

四、因车位未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五、乙方在购得车位后,乙方对本车位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位所发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在车位转移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后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过户费用。

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证件号: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七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八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月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九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之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总房款为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银行按揭付款: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丙方: 售卖方.

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为了购卖取得优先权,因此以先交元诚意金作为购买诚意的保证.乙方保证优先张上 术卖给甲方,乙方期间不能卖给他人.

二: 如因丙方(售卖方)其它原因不肯卖,则乙方所收的诚意金要在3天内无条件全额退回给甲方.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达成交易的,乙方有权不退还诚意金.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名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凭据.

四: 未尽事宜补充: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三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联系电话:0。

身份证号:

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审核签字: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四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租赁期内,甲方将租赁物出租给乙方,并将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交付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甲方收回租赁物和停车场车辆进出磁卡;若甲方有继续出租的愿望,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第三条租赁物的.所有权: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第四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在租赁期内,由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必须费用,并且须给甲方按照每月__元人民币的租赁费用,共计__个月,合计人民币__元,于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租赁物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五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 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 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 (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 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 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 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 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 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地 址:

日 期:年 月 日

置业顾问: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六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在本小区所拥有的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车位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合同期满,甲方车位继续对外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空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

4、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不负责赔偿,但有协助进行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1、本合同约定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_____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2、乙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已交租赁费用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3、甲方租赁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剩余部分。

4、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____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________(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中的乙方信息请准确填写,由于乙方填写信息不准确而造成不能及时得到通知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过程中引发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八

甲方: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编号: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现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自愿交纳风临左岸诚意金,乙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自愿交纳人民币:元整(大写:整)作为诚意金,乙方交纳诚意金后可享受团购价格。

三、在甲方风临左岸房源推售时,乙方如购买甲方风临左岸住宅,诚意金可以直接冲抵购房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参加开盘选房活动,房源推售当天,乙方未按甲方对外公布的开盘时间到场,错过选房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权。

乙方交纳的诚意金在选房后抵入定金,未能成交时则在房源推售当天起计,30天后甲方全额退还本金(无息),同时收回本协议及收据。

四、本协议与诚意金收据共同使用方可生效。每份仅限购买一套住宅,并不得重复使用。

五、乙方所持协议的编号仅为标记功能,不代表选房顺序。

六、本协议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办理,不可更名。

生效。

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拥有本项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烟台恒祥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风临左岸销售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置业顾问:

销售经理确认:

审核签字:

财务确认: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十九

甲方:

联系电话:

认购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车位诚意金协议书通用篇二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互信了解,乙方意向选择甲方开发的,位于 之 房产,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乙方自愿意向选择倾城项目位于单元 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上述房产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总房款为 乙方已对意向选择之标的物现状充分了解,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自愿向甲方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此款项在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意向付款方式:

1、 一次性付款:

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

2、 银行按揭付款:

单价为__人民币/平方米,实际总房款为,首付款人民币为 元。

乙方按照上述付款方式和规定时间前往销售部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所选房源,甲方有权可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甲方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乙方保留协议项下之房产认购权,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签署销售合同正式通知后三日内,若超出此期限乙方示予签署正式销售合同,则本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乙方应在甲方发出的正式通知之三日内,到甲方位于该项目现场之展示中心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甲方自取得上述房产的预售许可证后,在《平顶山晚报》上发布该房产的签约公告,本签约公告就视为甲方对乙方的正式签约通知,乙方应于自该签约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超出此期限上述方产之协议书作废失效,甲方有权另行处置乙方意向选择之房产。

本诚意金书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及非甲方之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房产不能售予乙方,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自甲方正式向乙方发出通知后,双方解除本约定,甲方应无息返还乙方所交纳之诚意金。

若乙方未签署正式合同或要求退回本协议项目下之房产,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两万元。

因本协议收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双方协商或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署,并在乙方交付足额诚意金后生效。

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本协议失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仅正本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置业顾问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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