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 证明书英语翻译(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19:37:36 页码:7
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 证明书英语翻译(六篇)
2023-01-15 19:37:3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一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定义

本合同有关用语的含义如下:

乙方:_________

用户:指接受或可能接受服务的任何用户。

信息:指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并许可使用译文。

第2条业务内容及价格甲方要求乙方将委托之文件翻译为_________(语种)。

翻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由_________翻译为_________(语种),收费标准为译后的每千中文字符数(电脑统计,不计空格为准)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语种翻译另议。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提供译文

(1)乙方同意按甲方书面要求之日期完成其委托翻译之任务。

(2)乙方应将译文于_________交给甲方。

(3)乙方按照乙方制定的质量翻译标准进行翻译作业,此质量翻译标准为鉴定译文品质之唯一标准。

(4)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后对译文所出现的错误进行及时免费修改。

(5)乙方将提供甲方一份电子翻译文件和书面翻译文件,并盖乙方翻译章。

第4条许可使用译文

第5条免责

甲方的用户可以免费使用译文,并可对译文进行复制或修改编译。

用户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对译文进行使用、修改、演绎、下载或转载,乙方的所有者均不对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陈述与保证

双方保证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甲方保证译文由甲方的用户使用。

甲方保证译文的着作权人(如甲方不是信息的着作权人)同意其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不要求乙方的所有者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可要求许可方就此提供译文的着作权人签署的文件。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译文的及时性、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甲方保证乙方使用其译文的信息不构成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同时甲方保证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乙方的所有者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因甲方提供译文造成的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着作权,由甲方负责解决。

第7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第8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适当,不及时履行本合同,另外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9条保密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10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11条争议的解决及适用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2条其它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之间的任何通知均按本协议落款处的联系方式进行,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5)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二

(国家版权局1992年9月)

(标准样式)甲方(著作权人):地址:乙方(出版者):国籍:地址:(主营业所或住址):合同签订日期:地点:鉴于甲方拥有(作者姓名         )(下称"作者)的作品(书名      )(下称"作品")第(版次)的著作权,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保同有效期内,在(国家、地区)以图书形式用(文字)翻译、出版册(印数)上述作品译本(下称"译本"的专有使用权)。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菱权,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三条为翻译的目的,甲方应免费向乙方在在内提供上述作品的本加工副本。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为获得出版译本的权利,向甲方支付报酬,支付方式为:(一)版税:(货币单位)[译本定价x%(版税率)x销售数(或印数)];(例如文学作品8%,科技作品10%)或(二)一次性付酬:             (货币单位      )(例如文学作品每千字20元,科技伤口每千字25元)如果译本的最后定价高出预计定价,乙方应在译本出版后按%增加向甲方支付的报酬。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月内,向甲方预付%版税,其余版税开出版后第月结算期分期支付,或在月内一次付清。

第五条乙方负责安排有资格和有能力的译者对作品进行准确性确的翻译,译者姓名和其资格证明应送交甲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删节、增加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作。

第六条有磁译本的质量问题,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七条乙方将作者的姓名标注在译本的封面、护封和扉页的显著位置,并注明:"此版本(书名)系(乙方名称)与(甲方名称)于年月协议出版"。

第八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译本。乙方因故未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乙方支付愈期违约金,比例为,乙方在双方另行约定的出版日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比例为      。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三

大学时光匆匆而过,转眼之间我们已迎来大四的生活。今年4月份,我和同宿舍女孩做伴找了家实习单位――翻译公司。这样我们有幸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实习单位总经理郭志亮,芳芳姐还有其他几位同事给了我们极大的鼓励。总的来说,此次实习是一次成功的顺利的实习。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已最大可能的完成了实习大纲的要求,既充分巩固了大学前期两年的专业知识,又对今后两年的专业科目学习有了新的理解,这次专业认识实习增强了我们的职业意识,并激发我们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根据实习的经验识时务的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向和职业规划,以更好的适应社会在翻译领域,尤其是英语翻译方向的人才需求。下面我就具体介绍一下我们的实习经历与所想所感。

为了使自己更加深入了解英语在社会和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丰富已学过的专业课内容,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在语言应用中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为了更好地为完成毕业论文打下基础,为了以后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实习,还应了解英语在外贸,及涉外和服务行业中的重要地位,了解和积累更多的实践经验,培养热爱专业,献身国家建设的思想。我们使用相关专业课教材,及实习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通过参与一个完整的笔译过程(资料,情报翻译)或口译过程(涉外接待,贸易谈判等),使自己掌握和提高熟练使用英语的技能。

(一)实际翻译程序可以归纳如下:

1。快速翻译,侧重文体。有些译者认为口述的译文更新颖、更流畅。但无论译者是口述、打字、还是手写,重要的是要使译文节奏流畅;

2。初稿应该保留约一周左右。这样,修订译稿时就可以获得全新的感受,排除翻译初稿时留在耳边的余音,更加客观地评估译文;

3。认真检查译文内容,特别着重译文的准确性和连贯性。删除不必要的增补词语和补充初稿中的疏漏。特别要注意关键概念在翻译上的一致性,理顺拗口的词句;

4。从文体上检查译文。其实,这一步骤应该反复进行多次。朗读译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办法,因为听觉对连贯性和节奏感方面的问题比视觉要敏锐得多;

5。检查译文拼写、标点符号和格式。有些译者错误地认为,对译文内容、文体和正字法这三方面的检查可以合并起来一次完成,这种看法是大错特错的。对译文上述三个方面的检查应该分别进行;

6。译文送交三审审阅。

(二)汉译英的具体要求:

1。符合写作的一切规则

a)格式要求

i。拼写正确

ii。标点正确(英语中不用汉语标点:英语无顿号、逗号是圆点,所有符号语汉语大小不同;逗号后面有空格,前面没有;英语标点和汉语没有必然对应关系)

b)语法要求

i。注意每个名词的单复数是否正确

ii。注意时态是否正确

iii。人称和数是否照应

c)词和句子的要求

i。每个单词的意思准确、符合上下文需要

ii。每个单词的搭配符合英语习惯

iii。每个动词的句型符合英语习惯

iv。每个介词的用法符合英语习惯

翻译的三个基本要求是“信”、“达”、“雅”。“信”要求忠实原文的内容和每个句子的含义,用现代汉语字字落实、句句落实直译出来,不得随意地增减内容。“达”要求翻译出的现代文要表意明确、语言通顺、语气不走样。“雅”要求用简明、优美、富有文采的现代汉语把原文的内容、形式及风格准确地表达出来。

(三)在翻译中遇到的困难及其分析:

基于翻译的具体要求,我还不能完全达到这种水平,虽然可以句句落实直译出来,做到不随意增减内容,但却做不到“达”的要求,翻译出的材料表意不明确,译不出原材料的那种语气,“雅”的要求更是离的太远,还有涉及到专业性的材料就会觉得一头雾水,不知从何下手,此翻彼翻都觉得不太贴切。

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把“保税仓库”译为“保证税收的仓库”,“五四运动”成了“五四体育运动”……译文中国人看不懂外国人不明白――

“一个英语专业8级的大学毕业生,语法结构错误百出,认为‘小康’就是‘富有’,译文做成中英文字符的简单对应……”说起前两天来应聘翻译职位的一位大学毕业生的表现,北京一家翻译公司的负责人直摇头。其实,考试的题目并不是很难――一段关于“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的100字左右的中译英试题。这家翻译公司的负责人说,像这样拿着英语专业8级证书,却当不了合格翻译的大学毕业生,并非极端个别的例子。现在合格的翻译太少了。

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翻译人才的缺口越来越大。业内专家表示,翻译市场巨大,合格翻译人才紧缺,学了外语就能当翻译的老观念该改一改了。

这则消息正说明了一个现实问题,我深有体会,我们在工作中翻译用词不准确,专业领域背景知识缺乏,写作水平又差,真觉得不能胜任翻译工作。把“数控发电机”译成“数字化发电机”,把“保税仓库”译为“保证税收的仓库”,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由于历史背景和专有名词的缺乏,单纯从字面意思出发,把“五四运动”中的“运动”直译为“sport”(即体育运动),这样的笑话也出了不少。由于自己的中文基础不扎实,词汇变化少,语言贫乏,翻译出来的东西语言不通顺。外语的学习则是从认知语言学起,我们掌握了大量的词汇、语法后,再串成句子连成段落。老师在讲述外语的过程中不可能一篇文章或一段话地讲解,学习效果很不地道。学完外语专业只能表示具备翻译行为,而并不具备职业翻译能力。换句话说,学完外语专业不是就能做翻译了。本科生在大学学习阶段,大多没有接触过系统的翻译课程训练,即使有翻译课程也是在大三下学期或大四才开课。没有平时的训练怎么能成为合格的翻译呢?由于高等教育的日益普及,本科教育已不是终端教育。学生在本科阶段主要打好语言基础,在研究生阶段进行集中翻译学习培训。专家普遍认为,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翻译,需要在本科毕业后,用2至3年进行专门的翻译课程学习,在工作中磨练若干年,并学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术语等。

三。那么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怎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翻译呢,具体有一下几点需要注意:

1。扎实的语言基本功。一名优秀的译员应具备良好的英语修养和扎实的汉语基本功,掌握英汉两种语言的特点和互译规律,拥有快速、准确地遣词造句的能力。译员要有良好的语音基本功,掌握英汉两种语言基础,敏锐的听力,超常的词汇量,良好的语感,灵活的表达能力以及广阔语言文化背景知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译员的听力理解能力,他是口译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是一名译员的综合语言和知识水平的反映。

2。广博的知识面。译员光有扎实的语言基本功是远远不够的。常常有译员因缺乏主题知识或百科知识而出现“卡壳”的现象。译员的接触面很广,接待的对象在职业、年龄、身份、阶层、志趣、爱好、生活习惯、民族性格、社会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差异,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遇到各种话题。因此,译员必须掌握丰富全面的百科知识,例如专业常识、社会常识、法规政策常识、国际常识以及背景知识、国情地情、风土人情、名胜古迹、花草树木、昆虫动物等百科知识,拥有较高的文化修养,能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博古通今,并熟悉各行各业,努力做一个“杂家”或“万事通”。

3。出众的记忆力。译员需要有非凡的记忆力,这一点是由口译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首先,译员在口译过程中不可能有机会查阅词典和工具书,或请教别人,因此,译员必须记住大量的词汇(包括专业词汇)、成语、典故和缩略词等。其次,译员要把讲话人所讲的内容准确详尽地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出来,也必须有相当好的记忆力。

4。口齿要清楚。

5。严谨的工作作风。

6。良好的心理素质。

经过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我学到很多东西知道了翻译的具体过程和基本要求,了解到自己不足的地方,清楚了自己应向哪个方面努力。在实习期间从事大量中英文文字翻译,例如各种出国证明书(出生证明,亲属证明,成绩单等),合同,财务报表,公司章程及法律文件。以后,我在学习上应理论联系实际,从点到面的全面学习,避免拿以前应付考试的态度来学习;在工作中应该实事求是,细心认真的独立完成自己的工作,并要培养与人协作的精神;在生活中就我个人而言应学会更好的与人相处和沟通,即将离开学校走入社会,我必须更好的完善自己的性格。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四

通过实习,使我们在社会实践中接触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增强认识,培养和锻炼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我们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并为自己能顺利与社会环境接轨做准备。

按照老师的安排,我们四位同学来到了老挝北部的乌多姆赛丹萨旺酒店,面对豪华的酒店,心里有点欣喜和担心,欣喜的是这两个月我将在这里开始运用自己学的专业来工作了。担心的是,要真正的开始踏入社会了,怕自己不能过做的很好。不过,我会努力用心去做。

安排好一切,我们第二天就开始正式上班了,我们4人被分配成2组,在餐饮部和大堂两组。我被分在了大堂,经理说,在哪里也都是一样的,餐厅忙的话,大堂的也要过来餐厅帮忙。好好的运用你们学的知识开始锻炼你们自己吧。坐在大堂,我们的任务不单单是为入住客人登记资料,还要负责公函文件的翻译,跟随主管去市场采购,做现场翻译。开始跟随主管采购,他交我们如何选菜品,色泽,价钱,还有,最关键是要和那些商贩打好交到,这样可以得到最优惠的价格。其实,这买菜的过程里,也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学会与人沟通,与人交往,同时,也显示出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因为我们的老板是马来西亚人,不懂老挝语,我们就做她的随身翻译,跟随她出出入入,看她和人打交道,交流,处理事情等等,从她和人家打交道的一言一行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讲话不能过急,稳定沉重,微笑待人。

在大堂,是我们最主要的工作点,这里,我们会遇到不同国籍的人,中国人,老挝人,美国人,欧洲人。面对这些客人,用微笑对待她们。当客人入住的时候,我们都要站起来,双手合十礼,说一声老挝语“撒拜迪”“您好”的意思。这个也是老挝的礼节,讲话也是不能声音过高,面带微笑,温柔的谈吐。当客人要走的时候,也要也要合十礼说一声慢走,下次再见等待之类的语言。我们和老挝方面的同事交流,不管是否会说错,我们也不怕,学语言,我想第一就是要先学会锻炼嘴皮子。动嘴动手动脑,三动合一,我相信就一定会学好!以前,在学校,总感觉不好意思去说,和别人交谈,从而,口语方面真的很差,有些话都是在脑子里转动,而说不出来,而现在,同过和老挝同事接触,交流,我可以开口就可以说,勇敢的和别人交流。她们也教了我们东西,教我们如何登记,收去现金,押金。还有统计处理表格,账目收入管理等等,以前,总觉得酒店的前台是一个简单的轻松的职业,而现在,自己真正踏入,才真正感受到其中的奥秘。没有任何事情是简单的,只有用心去做才能过很好的完成。

经理说,我们不仅仅要做好翻译这一块,还要懂得一个酒店的管理运作,餐饮部,客房部,商务部,她们之间是怎样联系的,是怎样一环扣一环的,懂得这些,对以后你们真正踏入社会也是非常重要的经验。

有一次,乌多姆赛的省长等省领导来酒店开会,用餐,我们一起穿正装去餐饮部服务。因为我曾在餐厅打过工,做过一年的业务经理,对餐厅的服务也有些大体上的了解,面对这样大的场面,我没有惊慌,从容应对。

发现老挝是一个爱唱爱跳的民族,享受着西方人的乐趣,边用餐边跳团结舞,因为人太多,我们服务有些累,但这热闹的气氛中,我们也在享受其中美妙音乐和舞姿的乐趣。

记的有一次,一位客人拿了一个杯子交我到酒,我因为太忙,没有顾得上看他的脸,倒好酒转身却不知道是谁的杯子,正好经理看见了,指给我看,我才解决了问题。下来,经理跟我说,服务,不仅仅是速度要快,而且还要做到万无一失,你要记住每一个脸,记不住脸,也要记住他穿的衣服式样,颜色。跟人打交到也是一样,首先,你要记住他长什么样,记住他的名字,职业,地位,这是很有用的同时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尊敬。经理那天给我上的一课,让我铭记于怀。

在实习的期间,我也感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英语不精通,不懂泰语,每当有欧美人来的时候,她们不会说老挝语,交流的时候就感觉很困,泰国人,她们的语言勉强可以听懂一些,而且,她们听的懂老挝语,可以交流,但也只是一点点。这个让我知道,学习,不能只学习一面,最好的是把东南亚这区域的语言都学会,不说精通,只要交流没有问题都行。在酒店,我们要遵守酒店的保密制度,有些东西只克内传而不能外漏。

与同事的相处,因为我们都是不同国籍的人,保护祖国的荣誉,爱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同时,也要尊重老挝人的风俗习惯。不嘲笑辱骂她人,友好相处,彼此团结。

翻译文件公函,对于这个好多人都一样,老文翻译成中文容易,而中文翻译老文难。我也不例外,本身的词汇量不多,或是没有更多的练习,才导致这样的问题的出现。

生活,在酒店,酒店没有包吃饭的问题,我们只有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去市场买米买菜自己做饭,每天下班就开始做饭,我们深感到生活的艰苦,但是,这些都锻炼了我们的动手能力和对社会的生存能力。

通过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了解老挝,了解她们的风俗习惯,了解她们的历史,了解她们的为人处事,同时,使我在老挝语方面的知识得到了更多的锻炼,除了加强巩固原有的知识外,我还更应该去接触新的东西,跟时代走,改革,创新。做一个复合型人才,一个社会需要的人才。同时,也教会和锻炼我在社会上与人打交道的本领,扩张了交际能力。学语言,关键是要学会动用嘴皮子,多写,多说,多练,才能更好的学好语言,更好的运用到实际当中,更好的发挥!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五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原名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1957年春季起每年春秋两季在广州举办,已有近五十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

20xx年春季广州迎来了第111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也称广交会。这年的四月份至五月份,学校安排五周时间作为我们这个学期的实习时间,让我们去参加社会实践,参与第111届广交会全程,真的很感激学校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大型的商贸活动,我感到很高兴,也感到很荣幸。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身接触广交会,亲身体验广交会。这次实习的地点是琶洲会馆,我的实习时间是20xx年四月一日至五月六日,工作岗位是交易团办公室接待员。

记得四月一日那天,也刚好是愚人节,我们开始参加广交会实习培训,从这一天开始,我们的实习也踏上征程。第一次走进琶洲会展时,我什么都不担心,我就担心自己迷路,因为初次的时候,对地理位置不熟悉,加上有些地方挺像的,展馆很大,当时感到很复杂,也在担心正式工作的时候会不会迷路。培训工作人员安排得很好,第一天的培训,首先就是带我们熟悉工作范围的地理位置情况,其次是介绍工作内容。理论知识培训了一天,接下来都是实践培训,直到上岗。经过艰苦的培训,我对广交会实习工作了如指掌,以前的担心都消失了,唯一的念头就是全心全意做好工作。

我的实习工作岗位是接待岗,主要任务就是代表贸易中心接待来自各地的交易团成员,为他们服务。6-7个人负责一个馆,工作比较简单,但是要注意的

事项还是很多的。主要的还是细节和形象、礼仪礼貌。形象、礼仪礼貌对于接待岗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的形象不仅仅代表我们个人,还代表广交会的形象,更重要的是代表我们中国的形象。不仅要衣着干净利落,大方得体,还要表现得自信,友好。把热情和快乐传给他人。我们每天的工作是保持办公室环境的清洁,客商多的时候,我也会帮忙,并且主动回答客人的咨询,恪守职责,做到“宾客至上,服务第一”。从这份工作中,不仅让我明白了礼仪礼貌和个人形象的重要性,也让我明白了责任的的重要性和微笑的力量。

经过广交会的实习,我感受颇多。广交会第一期,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好多外国人。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特色,从客商的着装,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的文化特色。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么多外国人,“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看到那麼多来自世界各地的人,我感到很高兴,我也为我们的国家感到自豪。作为英语专业的我,这次广交会原本是一次很好的实践机会,但遗憾的是,由于工作岗位的严格要求与工作岗位与专业不合,让我失去这个锻炼自己的机会。虽然展馆里有很多外国人,但是我们团办区却没有外国人的踪影,另外工作也要求不能去离岗,休息时也不能离开工作范围。其实这就是接待岗的复杂之处。因此,为了坚守岗位,让工作更好的进展,我们也严格遵守工作制度。这是我们的责任。有责任意识是很重要的。

作为服务业工,以礼待客最基本,微笑是法宝。每天站岗时,给客商一个微笑,亲切地问候一句“您好”!客商也会因为你的热情而感到心情愉悦,并且也会微笑点头表示感谢,同时你也会感到心情更加愉悦。客商在办公室里紧张的工作了一天,你的一个微笑一句亲切的问候也会使他们感到放松与舒心。助人为乐,微笑也是很重要的。

在实习的这一段时间,我对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学习,团结合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积极热情的待客,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乐于助人。学会了如何更好的与他人相处,认识到团队精神的力量,也让我开阔了眼界。做得不够好的就是工作效率不够高,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工作效率,做到尽善尽美。这次的实习,也让我学到了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也让我看见了自己的缺陷,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必须要做好学习规划,一定要学好自己的的专业知识,并且积累相关的知识。

最后,再次感谢学校为我们提供的这次实习机会,这次的实习让我发现学习的重要性,非常感谢学校。同时也希望我们一届比一届做得更好!也希望学校能为我们的师妹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经历过了广交会的两期展会,并已踏入第三期展会。回首过去的十多天里,每天都有新鲜的体验,使我期待着每期的开始,也让我获益良多。接下来让我来谈谈我对这一次广交会的一些小小心得。在第一期的展会中,我对所有的事物都感到十分的新鲜。在这一期展会中,第一次真切的与外国友人交流,让我既紧张又兴奋。大部分的外国友人都是来问路或者询问参展商摊位,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小问题。

一、展会地图指引不够清楚。虽然地图上都会印有每种产品的所属场馆,但是很多人还是不能够找到,因为他们根本看不懂。打个比喻,很多人会来问14.3在哪里,他们知道14号馆的位置,却不知道.3的意思是在3楼,这让很多的采购商都需要问路,而关于这个.3在3楼的位置指示,在地图上也没有体现,这一点是需要改进的。

二、很多采购商需要查找的公司在广交会的查找系统上都找不到。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一个是可能关键字设置不符合原公司名称,以至于搜索不到。另一种就是一些公司租用了摊位后又把这个摊位转让给其他公司,以赚取其中差价,从中获益。这使得我们在搜索公司名的时候不能够找到对应的公司摊位。这两个问题不仅体现在第一期,而且同时也在后面的两期展会中有所体现,因此,我认为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而在第二期的展会中,我主要发现的问题是关于酒店的接送服务和停车位问题。很多的采购商都是由酒店的专用巴士送到琶洲来参与广交会的,但是很多的采购商在离开的时候都不知道要去哪里找回酒店巴士,同时的也不清楚巴士的接送时间,导致有一些采购商会错过送时间。同时的,在我帮助一些采购商联系预定的酒店的过程中,我发现,部分酒店的酒店巴士负责人不通外语,因此只能通过我们这里展会的工作人员从中翻译,使得效率十分的低。另外,酒店巴士的停车位指示不清楚,而各个酒店的停车地点又不统一,使得采购商不能够确切的找得到自己酒店的巴士,给采购商带来了不便。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在之后的展会举办中得到改善,使得广交会能够更加的完善。在最后的第三期展会中,人流较大,特别在我的服务点13.2中,人流量相对于前两期来说是最多的一期,我想可能是因为13.2展馆是食品展的缘故吧。在这一期的展会中,我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参展商都不知道那些放行条,申请表等文件应该去哪里申请或者去哪里上交,同时,他们也不知道应该去问什么人来咨询这方面的问题,这使得参展商们感到十分迷惑。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展会应该印发一本参展商手册,里面印有一些常见的问题解决方案,从而可以帮助到参展商们解决问题。另外还有一个十分严重的、贯穿整个广交会的问题,那就是采购商们经常会错过最佳的采购时期,从而买不到需要的产品。例如,有一位采购商需要买摩托车,但是摩托车的出展时间主要是第一期,但是采购商却在第二期甚至是第三期才来进行摩托车采购,那样,这位采购商就不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产品了。这说明了一个很明显的问题就是广交会在关于各期主展展品类型的宣传还不够明了,以至于采购商无法在最适合的时间里来广交会购买产品,这直接的会影响到整个广交会的交易额。在参与了整个广交会后,我发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也增长了很多的见识,使我充实地度过了这段实习时间。希望以后我可以将在这段实习时间中学到的东西运用到以后的生活中,不断的完善自身,提高自己能力,为未来的就业打好基础!

20xx年十月份,学校安排3周时间作为我们这个学期的实习时间,让我们去参加社会实践,参与第108届广交会第二期和第三期,真的很感激学校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大型的商贸活动,也是第一次担任翻译工作,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广交会啦,既兴奋又紧张。兴奋是因为学习了十几年的英语,这次终于有机会挑战一下,看看自己的水平究竟如何,但是,又很担心自己的能力不足,胜任不好这份工作。同时,这次的实习也可以说是专业的实践,作为一名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对于这次跟外贸有关的工作,更应该能做好。

在这次的实习中,使我成长了不少,亲身体会到一些在学校课堂上无法学到,无法体会到的东西。首先,就是举牌。其实,举牌最痛苦的不是没有找到工作,而是,看到周围的同学一个个被请走时,而你又无人问津时的挫败感。随着周围被请走的人数的增加,你的压力也在不断地增加......在去举牌的第一天,我和同学小静都没找到工作,那天我们饿着肚子一直坚持到傍晚六点多。期间,有个老板直接走过来跟我拿联系方式,不过,被旁边其他学校的一个同学抢了,不得不承认她的口才很好,但是,是在推荐她的同学,帮她同学抢,最后,由于她同学并没有准备好名片,反而还在我的名片上写上她的联系方式。恨她吗?当然,不过,同时还得感谢她,因为她,让我提前感受到了社会的竞争,激起了我的斗志。

第二天,我们早上六点便开始起来准备,因为我们相信,早起的鸟儿有虫吃。鉴于第一天的教训,我们这天斗志昂扬,私底下也已经准备好老板可能会问的问题答案,之前有没有做过翻译?有。有没有考过六级?有。有没有学过商务实贸?有......总之,为了找到工作,我们就是变形金刚。果然,这样机会就来了,不过,她居然说,"我们是不包餐的哦",没关系啦,第一次实习总要吃点亏,可是,她又说,"如果由于你的能力不足,中途被辞退,你要补回那300元bàn zhèng费。"天啊,没赚钱还得赔钱......不过,真得要放弃这次机会吗?不,只要我做得好,不被辞退就行啦!从来没为自己感到骄傲,这是第一次......就这样,我找到了工作。

这份工作的地点是锦汉展览中心,工作时间是9:00—21:00,10月21日至10月27日。我们的展位是关于led应急灯,只有我一名翻译,再加上老板和老板娘,共3个人。所以,我的工作内容相当的广,给灯充电,派名片,收集名片,做翻译兼销售人员。由于没有业务员,我得尽快最短的时间把关于该厂的情况,产品性能,报价通通了解清楚,并能翻译成英文。就这样,每天回到家1点多还在翻阅词典,早上七点多起来背单词。虽然很辛苦,不过一个星期下来,还真的记住了不少词汇。同时,也让我体会到什么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背了几天的单词仅仅只用过一次。在我们展位的对面是展览竹编的手工艺品,有很多款式,有公鸡、单车、裤子、衣服、咖啡杯等等的形状,非常受欧美客户欢迎,每天他们的展位都是挤满人。而相比之下,我们的展位却很冷清,这大概是由于我们的灯饰偏向中日化,所以,客户都不是很喜欢。这同时也让我懂的,要学会针对市场做出相应的调整,那样才能使你的产品真正走向国际化。

第二份工作是在广交会主馆,由于bàn zhèng费用很高,一天300元,所以很少参展商招聘翻译,工作相当难找。举了3天牌才找到。真得是相当地幸运。不过,这次的工作相对来说简单了很多,下班时间也提早到了下午6点,由于店内有业务员,我的工作也就轻松很多,只是需要翻译,当客人较多时,才需要独当一面。但当自己亲手把那1230元的bàn zhèng费交给工作人员时,无形中多了一种压力,人家出那么多钱请你,你怎么能把工作搞砸呢。于是,又得开始背跟鞋业有关的词汇,烫底、大底、内里、帮面......天啊,这些平时听都没听过,幸运的是,网上有的找。不幸的是,有些压根找不到,西施绒、曲曲绒......幸好在翻译时,并没有人问我,这个面料是什么,商标上有缩写。不过,丑媳妇终需见家翁,当老板在整理邮件遇到这个词时,心里真得很害怕,会不会就因为这个词我被炒啦。结果,老板直接上q发信息问她的朋友,据老板介绍,她是一位从事外贸行业很多年的姐姐,在鞋子这方面相当的有经验。看来,要学习的东西还多着呢。

当然,在这次实习过程当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从自身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这项工作主要是要求对英文词汇的掌握与应用,国家名的翻译。在工作中,发现自己的知识还很欠缺,需要日后的更多的学习。第二,这次实习中发现,由于自己的倔强而导致做事冲动,没有思前顾后。当然,应该学会一种折中的办法,既能做好工作又不至于使自己受到伤害。第三,也就是如何选择老板。在激烈的竞争中,该学会如何冷静地去做出恰当的选择。

真得很感谢两位老板的教导,让我学到了完全不同东西。第一位老板很严厉,让我体会到什么叫社会的压力,第二位老板很友好,让我感受到什么叫福利。经过这次实习,让我学到了书本学不到的知识,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缺陷与不足的地方。在今后两年的学习生涯中,本人一定要做好学习规划,学好自己的专业,并积累相关的知识,以符合社会的需要。

20xx年4月学校安排我们到广交会实习。

作为学生,能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们去参加社会实践,参与广交会,本人觉得很荣幸。感谢学校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去学习一些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本次的实习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机会,去了解社会,去认识社会,去接受社会的磨练。老师说得好,这次实习并非是专业的实践,而是一种锻炼,是为将来工作的一种铺垫。去学会吃苦,学会如何与人沟通,与人交流,学会忍耐......去亲身体会一些在学校课堂上无法学到,无法体会到的东西。现代社会提倡的是全面发展,这次实习也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时代的要求。

这次实习是由广大保安公司组织,是在琶州展馆,本人被分配到外围,做保卫工作。作为一位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能被分配到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岗位,真的很幸运。

首先,我们要了解会馆的设施和设备,然后就是去检查参展商的证件。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的通行证,做保护治安的工作。工作要求能在第一时间检查出错误,否则,接下来的工作都会作废。所以,工作一定要认真,容不得一点马虎。

本人在这次工作中,负责传达上级的指令,并起带头作用分配好工作。在整个实习过程当中,本人都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在遇到不懂的地方,会虚心向上级请教,直到弄懂为止。当同事间意见不同时,会学着去调适,去调解。当遇到是原则问题时,就得坚持原则。

工作了一个月,我从上级,同事,学到了一些很受用的道理。总结如下;

一、对于工作,来不得一点懒散,一点马虎,必须得认认真真的对待。也只有这样,才能把工作做好。就如本人的工作来说,如果,在第一阶段时,没把工作做好,该检查出的错误未检查出来,那么在第二阶段时,就得花上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弥补错误。如果,这在第一阶段发现问题的话,那可就好办多了,只要动动脑就可轻易的纠正错误。如果在第二阶段检查时,不够细心,那么错误就大了,若改错误,那么难度就更大了,得花上很多的时间,精力,人力去修改。这样,从个人来说,是做了无用功,浪费了大家的时间;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是损失,是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的浪费。所以,工作不认真,于公于私都毫无价值可言。

二、工作不只是你个人的问题,它涉及的是一个团体。就拿本次的实习内容来说,例如,

如何写翻译条款开证申请书六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自己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要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8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8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50%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7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缺陷责任

34.1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4.2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34.3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4.4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35.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发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用条款内约定。

36.2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3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7.索赔

37.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7.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相同。

37.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8.争议

38.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38.2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40.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40.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4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1.保险

41.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1.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2.担保

42.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42.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42.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3.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1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2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5.合同解除

45.1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9.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5.5一方依据45.2、45.3、4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5.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5.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6.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46.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7.合同份数

4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8.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