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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 房屋分割协议书范本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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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 房屋分割协议书范本屋(6篇)
2023-01-15 21:17:0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一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二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人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三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 ___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名】为: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幢】【座】第____层____单元_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层高】【净高】为: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米,最高为: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有___个阳台,其中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____。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佰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__佰_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币)__佰__拾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_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0xx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

(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代交下列第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_____;

(3)供暖: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

(5)电话通信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年_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

(4)幼儿园: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

(5)学校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

(6)会所: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四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八。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三)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 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 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商品房附属的 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

地上停车管理费_____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____。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__月___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_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份,___份,__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附件四 计价方式与价款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附件六 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附件七 物业服务

附件八 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四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国籍: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国籍: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年__月__日,性别: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现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坐落)于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______,该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止。

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推广名名】为:____,该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现已通过规划验收并完成了竣工验收。

第二条 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现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填发单位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基本情况

经公安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该商品房地址为:_______。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幢】【座】第____层____单元____号。

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层,地下____层。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____;【层高】【净高】为: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米,最高为: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有___个阳台,其中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出卖人委托实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_,其实测建筑面积共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四条 抵押情况

该商品房的抵押情况为:____。

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_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_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_。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 租赁情况

该商品房的租赁情况为:____。

1、出卖人未将该商品房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商品房出租,【买受人为该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佰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币)__元,总价款__(币)___佰___拾__亿___仟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币)__佰__拾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___仟__佰__拾__元整(大写)。

4、按照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币)___佰___拾___亿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元整(大写)。

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____】【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交付条件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提供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完成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2、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满足第十二条中出卖人承诺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达到的条件。

4、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20_年1月1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适用)。

第十条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九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

(1)项中的时限),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小于第八条第1款第(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当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手续

(一)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第九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第九条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代交下列第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第二十一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

(4)供暖费;

第十二条 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按照约定的日期达到下列条件: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__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_____;

(3)供暖: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

(4)燃气: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

(5)电话通信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__年___月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

(3)公共停车场:___年_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

(4)幼儿园: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

(5)学校_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

(6)会所:__年__月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

(7)购物中心: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

(8)体育设施:__年___月___日达到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商品房质量、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__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_日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查验收房,发现有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应当于_______日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条处理。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

第十四条 居民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住宅保修责任

(一)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隔声情况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7)、《隔声门》(hcrj019-9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八。

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承诺和风险提示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八条 权属转移登记

(一)出卖人保证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自行委托他人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同意委托____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三)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如因买受人的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共有权益的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约定

双方同意该商品房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附属的 _____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2、出卖人出卖该商品房时,商品房附属的 _____不随同该商品房一并转让。

第二十一条 前期物业服务(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资质证号为:_______。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

地上停车管理费_______,地下停车管理费______。

(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第___种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

1、按照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在每年的____月_____日前缴费。

2、按照半年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3、按照季收取,买受人应当分别在每年的__月__日前、___月__日前、__月__日前和__月__日前缴费。

(四)物业服务内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七。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

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买受人自行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在商品房交付【时】【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物业管理企业出示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三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但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______份,买受人__份,___份,___份。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负责人】: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应标明方位)

附件二 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附件三 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

附件四 计价方式与价款的其他约定

附件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

附件六 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

附件七 物业服务

附件八该商品房的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含声环境状况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时通过实测取得)。

小产权房屋出售合同范本二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五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 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

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第八条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

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第九条、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第十一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二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精选屋分界协议书的范文汇总六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此二手房转让合同,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拟将位于市区第栋单元号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

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号码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第一期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

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付款时冲抵。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所有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应缴购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____日内退回乙方。

第七条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额房款的当日向乙方交付合同

第一条所列房产及其附属设施的钥匙、水电煤气费缴付专业存折或其他凭证,有线电视用户证,物业费缴付,宽带使用凭证等所有与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房产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和相关服务的权利凭证。以上按原已有的办理,如原无则无需交付。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房产交付日前所有水、电、煤气、物业、电话、宽带等所涉及的费用已结清,不存在欠费。

第十一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____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同意将该房产装修保持不变,防盗门窗、家具、部分电器(卧室内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楼顶杂物间及菜园留给乙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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