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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 疫情期间临时用工协议(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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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 疫情期间临时用工协议(7篇)
2023-01-15 22:35:1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一

我场高度重视生猪疫病防疫工作,严格执行《生猪防疫制度》,在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了符合本场条件的免疫计划及程序,严格依照免疫程序落实生猪免疫工作,并建立了免疫记录。在重大动物疫病方面,我场主要进行了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工作:猪瘟应免数3085头,实际免疫数3085头;猪口蹄疫应免数3076头,实际免疫数3076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应免数3052头,实际免疫数3052头。应免猪免疫率达100%。

20-年春秋两季,分别检测生猪免疫抗体效价检测30头份,猪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的免疫效价检测结果均达到上级要求(未开展检测的按实际情况写)。今年本场除发生常见普通病外,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因此没有做出任何疫情报告,但我场时刻警觉,高度重视。

本场原有设施设备情况:办公室1间,车辆消毒池1个,消毒室1间,高压消毒机1台,车辆消毒机1台,兽医室1间,沼气池50m3,氧化塘2.5亩,化尸池1个(30m3),储粪池1个(40m3),干捡粪手推车1台。

变化情况:今年本场地址、环境和设施设备没有大的变化,只新购进高压消毒机1台,新建化尸池1个(30m3)。

我场法定代表人为×××,场长(负责人)为×××,防疫人员为×××,没有变化。

20-年,本场严格按照《卫生消毒制度》执行消毒措施,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消毒措施,场内栏舍做到专人负责5天消毒一次,并定期更换消毒药品。

我场按照《用药管理制度》和《饲料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投入品(饲料、兽药、疫苗)使用记录,要求有关人员严格落实投入品采购、使用及出入库登记制度。20-年,我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没有采购、使用违禁兽药。

20-年,我场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对正常死亡生猪采取化尸池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全年死亡生猪70头(如有申报无害化补贴的按上报数填写),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20-年本场出栏生猪近3000头,申报产地检疫1200头(按实际填写),产地检疫申报率为40%,漏检情况较严重,今后我场将严格要求相关人员在生猪出栏前,向当地动物检

疫部门申报检疫,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

以上是我场20-年的动物防疫条件及动物防疫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将及时改正。今后,我场将根据《动物防疫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场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有效防控生猪疫病,提高生猪养殖效益,合法生产经营,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良心猪放心肉。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二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兽医站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善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畜禽出售或迁移,提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2、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3、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在引进之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畜禽,在引进前须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入后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牧兽医站)报告,并理解监督检查;同时要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乡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检疫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资料: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景、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景。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景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一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坚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经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每月15日必须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畜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畜禽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畜禽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2、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3、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资料: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景、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景;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景;

4、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景;

5、畜禽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县畜牧兽医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畜禽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畜禽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三

根据县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挥令第8号及《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会新冠指字〔2020〕11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筑工地节后复工人员流动性大、来源广泛、组成复杂,作业、居住等聚集性较强,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之一,应严格落实赣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企业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关于印发农业、教育、企业、建筑工地、商业网点五个专门工作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新完指字〔2020〕17号)文件要求,要严防复工流入疫情,严禁复工扩散疫情。

(二)成立全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罗水养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全县房屋市政、交通水利、环卫园林绿化照明等建设项目的节后复工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详见附件1)。

(三)各相关行业要按照“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各企业、建筑工地要成立项目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加强培训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企业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工地防控一线,全面保障人员配置,防控经费和设施物资,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按照“一个工地一个方案”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区域消毒、巡回排查、人员防护、用工安排、管理机制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我县建筑工地扩散蔓延,确保工地人员安全。

(一)复工条件

全县各类建筑工地必须具备“五个到位”方可提出复工申请: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已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明确了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建立了疫情管理体系,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员;设立专人专岗,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人员排查到位:工地人员必须建立用工计划,逐一登记、逐一排查,原则上只使用县域内人员,部分县域外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应排查其两周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无异常情况方可返岗,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岗,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蔓延。疫情防控管制期间,每天更新人员变化情况。

3.设施物资到位:参建各方已配备不少于一周防疫需求的药品、消毒物品、医疗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和正常施工所需建筑材料;项目已设置单独隔离观察用房,满足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4.内部管理到位:一是工地现场及办公、生活区已实行与外界围挡24小时全封闭管理,每个封闭区域应单独设岗,每岗设2人以上门卫24小时值班,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对无法全封闭管理的线性工程,应设置施工区域的疫情防控警戒带,并配备专人专岗巡线管控。二是已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并对工地人员(含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进行了登记造册,一人一档建立健康档案,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14天流动信息、实时体温等实名信息,实时完善项目人员信息档案台账。三是已对参建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和工地人员相对集中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及进出车辆进行了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并保持卫生清洁、通风换气;起重机械等设施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四是宿舍已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4人,不得设置通铺。五是工程项目部应实行分散用餐、错时用餐制,人员配备独立消毒餐具,不得排队打饭买菜,不得集中就餐;工程项目设立食堂的,已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悬挂在制作间醒目位置,炊事人员已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工程项目未设立食堂的,已选择合法经营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送餐,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不得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不得在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六是工地生活垃圾已存放在封闭式容器中并及时清运,与建筑垃圾分别运输和消纳。七是已对每个进场单位、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防疫安全交底并监督落实。

 5.安全保障到位:一是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已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和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等重点施工环节已检查到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二是已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班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换岗、转岗及新招收工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三是施工劳务单位已对所属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人员坚决不安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四是建筑工地已落实围挡、硬化、冲洗、覆盖、洒水、绿(固)化“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达到《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第5.0.2条规定的检查评定合格等级以上。

(二)复工流程

2月10日起,全县错峰启动各类建筑工地复工申请受理工作。复工申请、报备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建筑工地用工计划表(附件4);企业复工备案表(附件2);建筑工地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5);会昌县房屋市政工程申请复工/联合核查表(附件6);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所有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8);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9);节假日未离开我县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10);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具体流程如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

2.复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会昌县项目复工备案表》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签署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复查意见。

3.核查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复工复查意见后,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对复工条件进行现场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后方可复工。

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重点疫区人员除外)应于计划开复工之日4天前到岗,各项目根据开复工需求,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按需分批逐步到位的原则,编制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2.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后应统筹安排其余人员有序、分批次返回,要全面排查每名返回人员,建立建筑工地人员健康卡并每日上报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3.具备复工条件的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应在计划复工日前4个自然日通过网络等形式向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4.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开复工申请及复查意见后应主动服务、立即组织会同项目所在乡(镇)或社区管委会、疾控等部门进行核查评估,核查评估合格后,施工单位再向相应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提交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复工。

5.对不符合复工条件的,应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待施工单位全面排查整改到位后再予复查。

6.复工申请未经同意前不得召集务工人员返回会昌,对身在湖北等重点疫区、工作地在会昌的务工人员,应告知其在省、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返回,返回后严格按规定集中隔离14天。隔离要求如下:对于有来自于外地返岗工作人员的建筑工地,必须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现场无法设置的可上报工作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投入使用前需通过县疾控中心验收,配合所在村(居)委会和疾控中心,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施工单位应当做好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一)实行建筑工地分区段、分时段错峰复工。在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县域外的企业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回或前来我县,涉及疫情严重地区(如湖北省等)的企业(含设计、施工、监理等)和人员(含企业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等)一律暂缓组织复工和返岗。

实行分时段错峰复工的服务措施:2月10日起,县域内施工企业使用本县工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一批申请复工;2月24日起,县域外施工企业(不含湖北等重点疫区)承建的项目原则上可第二批申请复工。个别项目经排查确认无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管理人员、建筑工人或劳务人员的,可申请局部复工。省、市、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湖北等重点疫区企业承建的项目可申请复工。

(二)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采取网络、微信、电话办公等形式进行,避免人员聚集,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促项目早开工;有条件的项目、企业,应安排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各项目涉及行政许可、专家论证审查、验收、备案的工作事项,可通过网络审查、网络会审等方式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提交纸质文件,申请单位应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一)企业层面

建筑工地在复工后,相关企业应继续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五个一律”要求。一是施工现场采取实名制管理,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出工地的人员、车辆一律排查登记,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车辆不得进入工地;二是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三是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临时隔离室,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按要求做好隔离和医学观察工作;四是出现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县疾控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五是对出差到重点疫区的,一律严格管控,不得进入工地,并严格落实隔离措施。

2.“五个不得”要求。一是项目开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检查人员外不得允许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二是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三是未经复工安全检查、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及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不得复工;四是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得召集员工聚集开会,应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疫情防范和安全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五是发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病例应立即隔离,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

3.“三加强、两严禁、一优化”要求。“三加强”:一是加强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要严格工地饮食、个人和居住卫生管理,保障饮用、洗漱等热水供应;二是加强宿舍、食堂、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三是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尽量减少工地区域人员进出,尽量减少工地人员与外界接触。“两严禁”:一是严禁工地区域饲养、宰杀、食用野生动物,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物资,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二是要严禁垃圾偷倒乱倒,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一优化”:优化施工组织,实施分班、分组、分区域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防止交叉感染。

(二)行业层面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行业内各类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机制运行、防控物资准备、内部管控等方面进行全覆盖巡查、督查。建立驻工地联络员制度,严格督促各方主体落实防疫措施,协调解决域内防疫物资和建筑材料采购的实际困难;督促各参建单位同时严格执行县政府、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疫情防控措施,一经发现有疑似病例,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发现未经核查擅自复工或经核查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复工,疫情信息瞒报、谎报、迟报、不报的建筑工地,对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因监管人员在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一线监管人员履职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感染,确保安全。

凡建筑工地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企业应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工地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县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治,需经县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各工程项目要保持信息畅通,做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防控上报工作。批准复工后针对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项目每日体温监测情况汇总表人员每日下午3点汇总上报至县住建局质监站。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四

1、防护人人都做到,家园明天更美好。

2、坚定信心战疫情,同舟共济筑防线。

3、在疫情中坚守初心,在防控中担当使命。

4、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多通风,少揉眼。

5、重视自身健康,做好自我防护。

6、口罩要戴好、心态调整好、身体锻炼好、卫生保持好。

7、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外出做好验码测温,注意保持1米线的社交距离。

8、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抗击疫情防控攻坚战。

9、你小心、我注意,防控全靠你我他。

10、不串班、不扎堆、不打闹。

11、祥和安康千万条,疫情防控第一条。

12、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

13、提前预约进景区,戴好口罩保距离。

14、佩戴口罩,定点丢弃,不传病毒。

15、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6、不出门,多居家,手机拜年乐大家。

17、把人民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让党旗在防疫前线飘扬。

18、抗击疫情,众志成城。

19、抗击疫情责任大,众志成城闯难关。

20、不串门,不添乱,待在家里做贡献。

21、家庭保持通风好,多消毒来勤洗手。

22、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3、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24、洗手通风戴口罩,健康意识最重要。

25、非常时期莫侥幸,做好防护少生病。

26、做好自我防护就是关爱他人,遵守文明行为就是奉献社会。

27、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28、拒绝人群聚集,不图一时热闹,但求平安健康。

29、取消聚会,平安过年。

30、强防护,不恐慌,新科学,不传播。

31、老师学生要安好,防控措施必做好。

32、科学有效防控,确保安全健康。

33、众志成城,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34、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到密闭性场所。

35、疫情反复小心应付,安全第一做好防护。

36、如果万事开头难,那请结尾一定要圆满。

37、今天到处乱跑,明年坟上长草。

38、疫情是场考验,守望相助才能交出满意答卷。

39、为了大家身体好,请你不要瞎胡跑。

40、戴口罩,勤洗手,疾病遇你绕着走。

41、严防重点关口加强监测排查。

42、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43、出门必须戴口罩,别给他人添烦恼。

44、过年回家,安心居家。

45、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46、疫区返乡不外出,居家观察14天。

47、科学防治,战胜疫情,不信谣、不传谣。

48、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49、同舟共济,共渡难关。

50、因为有你,一切都花开依旧。

51、发热症状及早看,确保自己身体好。

52、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53、正确佩戴口罩,防止飞沫传播。

54、境外来深要扫码,隔离结束再返乡。

55、强防护、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56、疫情防控不漏一项,控辍保学不漏一人。

57、众志成城,同心协力,防控疫情。

58、病毒来、强防护,听指挥、不恐慌,信科学、不传谣。

59、出门戴口罩,回家就洗手,不去人群中,暂不走亲戚。

60、不走亲戚不串门,电话短信连亲情。

61、身体一旦出状况,自我隔离莫乱逛。

62、科学应对、群防群控、战胜疫情。

63、减少聚会、聚餐,非必要不外出。

64、人多莫去凑热闹,出门记得戴口罩。

65、生命最可贵,健康第一位。

66、老实在家防感染,丈人来了也得撵。

67、与时间赛跑,同病毒较量。

68、个人防护四要素: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

69、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做好自我防护。

7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环境整治。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五

为扎实做好我乡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全面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防控应急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全乡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组织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重大动物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涂鹏,副指挥长:张正均,成员:万文广张志勇万文奇万俊。

1、加强领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制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逐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各村(居)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乡防疫人员有组织、有计划、有力、有序地开展本村各项防疫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2、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落实强制免疫制度

按照“政府保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要求,制定完善集中免疫和补免、补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不断完善动物免疫公开承诺服务制度。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啼疫、猪瘟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3、加强疫情控制物质储备,落实无害化处置制度

乡防控中心指挥部投入经费不低于2万元,备足消毒药品50千克,消毒设备、消毒容器5套,轻便消毒器2套,防护用品、防护服、重胶手套、帽子、口罩、防水靴、安全风镜各10套,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针头、采样器械、密封用具、高强度密封塑料袋50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应急预案确定的疫情等级,采取封锁、扑杀、消毒、监测、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及时、快速、有效扑灭疫情,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应急预备队长:万文广,副队长:万文琦,成员:邓国银、马强、万文信、梁其伟、万俊、罗国成。

按照市、县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规定,组织开展好全乡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大疫情监测力度,规范疫情报告程序,落实逐级上报制度,各村(居)随时观察掌握本村疫情动态,各村(居)要与防疫员,防疫员与养殖户、养殖场相互联络,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六

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核验项目

核验内容

核验要点

核验方式

核验结果

体系建设与机制建立

1、成立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岗位职责。

2)专题研究疫情防控会议记录或视频资料,有具体可行的防控措施。

2、与卫生、公安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查验联络信息,张贴上墙,学校报告人和校长熟知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派出所、社区电话及联系人。

3、开学工作方案

1)制定开学工作方案;

2)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4、日常防控方案

1)制定日常防控方案;

2)消毒清洁、体温测量、进出管理、教学活动管理、教职工活动轨迹管理等设计规范流程清晰,责任到人。

5、应急预案

1)制定应急预案;

2)对发热师生第一时间“四早”机制,流程清晰,操作人员熟悉流程。

6、舆情应对预案

校长负责,专班监测、研判、引导、应对舆情,明确处置流程与策略,工作人员熟悉处置舆情的流程和要点。

7、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明确报送途径、流程、内容。

8、应急处置制度

相关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具体流程。

9、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明确各区域负责人,卫生清洁、场所通风、消毒方式、频次、消毒剂管理使用科学、准确。

10、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责任具体到人,具体追踪登记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11、废弃口罩集中处理制度

专用垃圾箱,明确废弃口罩处置流程,大的学校要在每个楼层和校园醒目处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表明用途。

12、教职工全员培训

有培训记录、视频影像;教职工参训率100%,熟知防控知识。

13、应急演练

一日常规模拟演练及应急演练3次以上,有方案和图像资料。工作人员熟知操作要领。

14、师生员工健康台账

建立健康台账(至少近14天),信息完整,责任具体到人,有关人员熟知报送途径、流程。

15、排查重点人员

建立重点人员筛选“一人一档”制作健康监测名册;境外人员不返校,省外和“六类”人员做检测;市外学生重点排查。

16、设置洗手设置和充足的物资

洗手间要卫生到位,配备肥皂、洗手液和擦手纸;要有必要的测温物资、消杀等防疫物资。

17、清洁消毒

做好消毒记录,相关人员进行操作演示,消毒剂选用、作业时间、操作要领、个人防护等科学、规范。

18、应急隔离空间设置

1)在大门口通风便于转运处设置临时留观点,半径不少于两米,配备应急物资;

2)室内设置一留观教室准备应急物资:医用外科口罩、体温计、酒精棉球等。

19、体温检测点测温

设置测温点,明确各环节负责人,工作要求、操作要领,工作人员现场熟知常规操作和应急处置。做好师生测温登记。

20、外来人员实名登记备案

设置接待区,明确接访流程。五个一律: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2、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出校;3、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入校园的,应严格履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手续;4、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5、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21、安全教育与管理

1)保安持械上岗,严控外来人员;

2)监控全覆盖;

3)消防设施按时保养,各种标识无损坏;消防通道畅通无杂物;电线无裸露和乱拉乱扯现象;

4)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签订安全责任书;

5)租赁场所房屋质量达标;

6)有水质检测合格报告,喝大桶水的要有批次监测报告。

注:

1、任意一项核验结果为“否”,即核验不合格。发现的问题请做写实性记录并现场反馈。

2、督查人员督查结束后要提出明确的督查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须在2日内完成整改;2日后,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要求整改的,不得安排开学。

最新防疫临时用工协议书如何写七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本场饲养的生猪在本市内出售或迁移,提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其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本场饲养的生猪迁移出市外,应将生猪运至指定地点,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派出的换证处申报,并取得《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自宰自食生猪,在屠宰前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派出的报检点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引进种用公、母猪,在引进之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引入。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5、跨省引进商品型饲养生猪,在引进前须向阆中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备案,引入后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加免,期满后经检疫合格再合群。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1、养殖场(小区)大门和圈舍门前必须设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液;场内还应设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2、养殖场定期不定期进行清扫、冲洗、光照和使用化学药品等多种方法相结合进行消毒。

3、选择高效低毒、人畜无害的消毒药品,消毒药应根据消毒目的、对象选择贮备,对环境、生态及动物有危害的药不得选择。

4、圈舍每天清扫1至2次,周围环境每周清扫一次,及时清理污物、粪便、剩余饲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场地、用具及圈舍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对清理的污物、粪便、垫草及饲料残留物应通过生物发酵、焚烧、深埋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定期进行消毒灭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围环境一月消毒一次。发病期间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发生后进行彻底消毒。

6、场内工作人员进出场要更换衣服和鞋,场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场内,场内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带出场外,同时定期进行消毒。

7、所有人员进入养殖区必须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对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药液每周至少更换一次。

8、产房消毒:进入产房前,地面和设备应冲洗干净并严格消毒,母猪全身洗刷干净并消毒后进入产房,分娩前必须严格消毒乳房和阴部,分娩完毕,再用消毒药抹拭乳房、阴部和后躯,及时清洗产房。

9、养殖场实行“干稀分离、雨污分流”排放,干粪实行发酵处理利用,尿污进入沼气池沼化处理利用,防止粪尿污染环境。

1、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疫病死亡时,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养殖场必须根据养殖规模在场内下风口修一个无害化处理化尸池。

3、当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生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当养殖场的生猪发生传染病时,一律不允许交易、贩运,就地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5、无害化处理过程必须在驻场兽医和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认真对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数量、死因、体重及处理方法、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记载。

6、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7、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1、新出生生猪,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2、猪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从外地引进的生猪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在右耳中部加施。

3、生猪的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4、没有加施畜禽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

5、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一)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生猪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3、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4、生猪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生猪养殖代码;

(二)养殖场(小区)应当依法向市畜牧食品局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作为养殖档案编号。

(三)饲养种猪应当建立个体养殖档案,注明标识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类型,母本的标识编码等信息。

生猪调运时应当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当随同调运。

(四)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2年,种猪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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