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 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模板(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5 23:08:55 页码:9
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 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模板(8篇)
2023-01-15 23:08:5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一

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政策,甲乙双方就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建设教职工住宅。

乙方同意接受《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自愿决定参加山东大学集资建房购房。

二、甲方应在住房分配前向乙方提供集资建房的规划方案、楼座位置和楼房的户型。

乙方依据《山东大学集资建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参加集资建房选房积分排队,有校外房改房的住户,需产权单位与山东大学签定住房返售协议,不能签定协议者,取消其排队选房资格。

积分排队公示三榜后,依据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房。

选房前乙方领取《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时交付订金壹万元。

乙方于选房前可以放弃选房权,但在选到住房,集资建房通知书经甲方确认后,所交订金转为定金,乙方不得弃权,否则,乙方所交壹万元定金甲方不再退还。

乙方选房后如因甲方原因致乙方最终不能入住,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无上述违约情形,定金抵作购房款。

三、乙方在选到集资建房宿舍楼单元

室后,由甲方在发给乙方的《山东大学集资建房选房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确认。

在甲方通知交纳集资房款前乙方需将原住房的房产证件交学校房改办公室。

选房结束后,由甲方张榜公示选房结果,对弄虚作假者,甲方有权收回其所选住房。

四、乙方根据自己所选住房,按照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预算价款为元。

若选到顶层带阁楼的住房,必须同时交纳阁楼预算款,阁楼预算房款暂按住房预算价格的60%交纳,地下室按所选楼号按单元和房号搭配分配,依据其建筑面积按住房预算单价房款的50%交纳预算房款。

预算房款共计元.预算房款自选房之日起10日内一次交齐。

逾期未交齐预算购房款或选到住房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所选住房由学校另行分配,除定金不予退还外,甲方将于本次分房工作结束后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不计利息。

五、在工程竣工后,甲方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乙方必须在领到住房钥匙后90日内将原住房交给甲方,乙方保证除上述房屋外,没有其它房改房和公有住房,否则,甲方将不再给乙方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并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

若乙方不按时交回所选集资房,乙方同意自上述90日期限届满后,甲方按集资房建筑面积当年的成本租金的4倍每月在乙方工资中扣除集资房的租金,直至乙方交回原住房或集资房为止。

六、集资房经评估后,乙方所购住房面积、售价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委办确定的评估结果执行,超标面积暂依据省直房委办()3号和鲁政办发()21号文件执行。

甲方按照届时山东省省直房改的有关政策为乙方办理购房和换购房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依据该评估结果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集资房款结算完毕,甲方再向乙方发放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七、在甲方发放集资建房钥匙前乙方调离山东大学(组织安排除外)或出国逾期不归,甲方取消乙方购房资格,收回乙方所选集资房,退还乙方已交预算房款和定金,不计利息。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未经甲方和施工方允许,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干预和影响楼房的正常施工和管理。

乙方可以通过学校房改领导小组和基建处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装修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共同申请山东省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均担。

(盖章)

乙方:

(夫妻双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xx年月日xx年月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二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在拥有住房一套。

2、甲方愿意把其通过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转让于乙方。

3、甲方确认以其名义取得的本处集资房房屋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甲方只是该集资房的名义产权人,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集资房屋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1、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76。9平方米。面积如有不符的,无论实际面积是大于还是少于76。9平方米,甲乙双方均同意接受,均不得以建筑面积大于或少于76。9平方米为由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第1款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第二条、集资建房手续办理

甲方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提交各种资料,以确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响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

第三条、集资房屋交付、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即行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益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实际产权人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房屋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条件时甲方积极配合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并在可以过户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协议约定的第一条第一款集资房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转让过户至乙方名下(该转让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致该房屋产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间,乙方基于实际产权人仍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

第四条、集资房款

甲方以人民币的总价出让其集资房予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于年月日,先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同时甲方将房屋及该房屋相关的手续、证件交给乙方。至甲方于年月日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乙方时,乙方将余款人民币付给甲方。

第五条、除集资款外的费用承担

本协议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转让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共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第六条、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过户之前,由于乙方原因,需将房屋转让于第三方时,甲方必须应乙方要求,按本合同格式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不收取任何费用。

甲方:乙方:

证明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甲方擅自终止协议,除应退还乙方全部向甲方支付的购房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承担与甲方所建设房屋(协议约定的房屋)应缴集资款和收取乙方报酬款项数额相同的违约金。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后12日内交付房屋给乙方,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协议签订后,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乙方无故不履行协议,除有权取回其已交购房款外,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收取的报酬。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任意一方以本合同无效为由提出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万元经济损失。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协议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时,对此协议的签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员、共有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协议履行的主张和权利。且本次交易的集资房不存在任何债务关系。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涉案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共二页,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三

甲方:姓名:

住址:

乙方:姓名:

住址:

鉴于:

1、 甲方通过集资建设楼房, 在吉埠新村返迁地拥有住房一栋。

2、 甲方愿意把其通过乙方现金方式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第四层左边一套(面积为壹佰伍拾平方米,包括楼梯间)所有 权归于乙方。

3、 甲方确定乙方取得的本处集资房第六层右边一套(601)房 产权完全属于乙方所有。

4、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到房屋产权乙方名下期间,乙方为此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拥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达上述目的,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取得位于吉埠新村(自建 房 5 栋)的房屋产权特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集资房的基本情况及产权实际人约定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 甲方集资房屋坐落于吉埠新村返迁地一梯 2 户九层。

2、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上述鉴于第二条约定房屋的实际产权人。

3、 整栋楼梯间为甲乙双方共同通道。 第二条、集资房交付、产权的办理与取得 (一) 房屋交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直接交付予乙方。乙方即可行使实际产权人权力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二) 产权证的办理和取得 1、 甲方应在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后,在可以过户之日起 3 个 月内,将自建房 5 栋第六层右边全套(601)壹佰伍拾平方 米的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协助乙方过户至乙方名下 (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给付) 。

2、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至该房屋权暂时或永久无法办理至乙方名义下,乙方为实际产权人享有对该房屋的所有权益, 甲方不得就此主张任何异议和纠纷。

第三条、 除集资款的费用承担 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除收取本套集资房的房款和报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

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额外的费 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 除应全部退还乙方付给 甲方的集资款外,还应向乙方承担违约当时房屋市场价值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第五条、声明及保证 鉴于本合同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碍,对乙 方权益影响重大,甲方承诺签署本合同时,对此合同的签署 取得了其家庭甩有成员,共同权人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员保证:放弃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主张和权利。

第六条、该合同签订,代表甲方签订人及其家庭所有成员、 共同权人的意愿。签订后,无论发生任何情况,甲方家庭所有成员、共同权人不能损害乙方的权益。

第七条、附加条件 如果乙方要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甲方。

第八条、合同效力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共 3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20xx 年 月 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四

“肥油”不流外人田

——山东德州陵县向春油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家原本正常营业的企业,却干起了向企业内部人员融资的勾当,妄想全员获利,最终却全员受害。

案情回顾

20xx年l1月,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社会人员报案称: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自20xx年6月份至今,大肆进行融资活动。

经侦查,自20xx年6月份至今,由豆某某(时任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法人代表)决定以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为由,在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职工内部开始融资。后经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融资范围逐渐由公司内部发展为社会不特定人员。在收到融资款后,由山东向春油脂有限公司会计为交款人出具两联收据,交款事由为股金,现资金链条断裂,致使4100余万元融资款无法偿还,受害人近600多人。

作案手段

向公司内部职工融资,并定期按照月息8里—1.5分的比例向交款人支付利息,具体工作由台某某(时任该公司监事)经办。

案件查处

1.领导重视

鉴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涉及人员较多,经侦大队立即将案件相关情况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汇报,县局党委根据案件情况,并提请德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同意,立即启动了《处置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抽调县公安局经侦、网监以及审计、检察等部门精干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查。各级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研究侦查方案,提出侦查方向,为侦破此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整体作战

案件发生以后,由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公、检、法、审计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中向春油脂公司收到融资款后,为掩盖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给融资户出据的是股金单据,经和检察机关沟通,根据实际案情,其行为应认定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审计部门对该公司账目进行全面审计,对资金流向和融资数额进行了确认,为侦破此案打了基础。

3.以打促防,全力维稳

依法办案的同时,始终将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在接待报案时,对报案人提出的情况、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登记、解答,并一再向受害人申明利害关系,希望涉案受害人积极配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信谣传谣,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在侦办过程中,针对陵县民间借贷的现状,起草了《关于打击非法融资的通告》通过电视等形式向全县人民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融资的形式和危害,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件警示

和以前相比,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的特点,一是犯罪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在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下,目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都由过去的公开或半公开转入地下,大多数以生意为掩护,如经营家电、建材、酒店、旅馆等为名,挂羊头卖狗肉,秘密吸收公众存款。二是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的存款都是以高于金融机构几倍的利率诱惑公众。存款早的公众得到较为丰厚的回报后,一方面加大自己的存款额,一方面介绍自己的亲朋好友存款,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很短时间内就能获取几倍的非法收入。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非法吸收存款大都以经营生意的形式出现,还有一些人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这些人经常在电视上宣传所经营的商品好、规模大、效益高,在人们的心中形成企业经营形势好、规模大的印象,消除存款人的防范意识,加上存款人都是亲朋好友介绍,所以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五

集资建房指标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赫章铅锌矿沉陷区搬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含享受优惠补贴的元在内的转让费共___________元。

二、转让后,有关部门若需要修建房屋所需各种手续证明,甲方无条件提供。

三、转让后,房屋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增加投入和办理有关手续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建房指标所享受的优惠归乙方所有。

四、按文件要求,交房三年后,该房可按商品房交易,甲方必须提供各种手续按乙方的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本协议是转让人和被转让人及其亲属经多次协商所签订协议的所有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六、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产权属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七、有关部门在办理该房的各种证件后,甲方必须在5天内交给乙方保管。

八、因国家政策因素导致该房在四年内不能施工建设,甲方无条件在四年后的1月之内将乙方所支付的转让费如数归还乙方。

九、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条款,终身不能反悔,若其中一方反悔,除退回另一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外,另赔偿违约金贰拾万元(200000元)。

十、因国家政策导致双方不能交房,不属甲方违约,只退本金,不赔偿违约金。

十一、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不能交房,责任由甲方负责。

十二、如乙方将房产证作抵押贷款,一切费用和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甲方亲属签字:乙方签字: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六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已购买使用的集资房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基本情况

1、甲方所售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是其已取得全部产权的集资房。房地产权证号为: 。

2、该房地产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间,房屋结构为 ,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币 。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并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师提示】: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 承担。

【律师提示】:按有关规定,卖方一般需付营业税等十种左右的税费;买方一般需付契税等八种左右的税费。但是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双方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部分剩余尾款,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律师提示】: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什么时间过户一定要说清楚,而且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

第六条 定金及交房保证金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交纳购房定金 元。

2、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甲乙双方同意从交易总房款中预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甲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交付给甲方。

3、关于交房保证金托管的约定:

4、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

【律师提示】:双方约定违约方承担定金责任后,守约方不可进一步追究违约方其他违约责任的,从约定。双方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赔偿损失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既可主张定金罚则,又可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继续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甲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执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总额的万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购房款总额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乙方也有权选择还是按本条上述第(1)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律师提醒】: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因违约方过错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赔偿房屋差价损失。如双方对房屋差价有约定或事后达成一致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从约定。如当事人没有约定房屋差价,则可请求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讼争房产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时点为起诉之日,通过评估价与约定价的比较,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承诺和保证: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3)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均已按规定交纳,单据交买房确认。

(4)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甲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

(5)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如有租约另行约定)

2、乙方承诺和保证: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师提示】:第一,要核实合同签订人员身份的真实性以及授权委托书的内容,确保合同不因主体不适当而导致合同无效。第二,带租约的房屋买卖,买卖双方应明确约定,是实物交付还是租约权交付。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卖家要把出卖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时在签约前将出租信息告知买家,而买家也要认真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应提供书面承诺。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买受人。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双方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七

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根据省(鲁处非办字【2020】23号)、市(德处非字【2020】1号)、《xx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文件,结合单位实际,定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文件精神,积极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监测预警、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符合我县合作社实际情况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任务目标深刻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认识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重大意义,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实现全覆盖,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及时化解存量风险,逐步减少增量风险;

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形成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舆论氛围;

杜绝发生较大规模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消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

三、 工作原则1.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协调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及时跟进工作进度,检查工作效果,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导落实工作。

2.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警惕性和敏感性,加强防范预警,减小发生概率。坚持打早打小,遏制风险传播,防止引发其他领域特别是金融领域风险发生,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

3.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供销社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合作、协同配合,通过上级领导统一协调,调动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工作机制(一)引导宣传机制。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县供销社要抓好防范和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着重宣传涉及本单位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关于处置非法集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揭示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

责任追究机制。为切实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人,对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以实现对防范工作的认真负责,对工作不当、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跟进机制。对所划分的工作,各责任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对工作及时跟进,检查工作完成的进度和质量,以对出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xx县供销社2020年8月12日

推荐集资筹办公司协议书(精)八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阶段性成果,持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下简称“处非工作”)以及金融放贷领域行业清源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打早打小,推动治理互联网金融乱象工作由点及面,实现对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乱象等全过程的防控和打击,持续净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重点破解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呈上趋势,力争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集资金额、参与集资人数3项主要指标排序全部退出全省前八,有效遏制增量。继续深入推进陈案化解攻坚行动,确保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4件,力争全年办结非法集资陈案5起。

(一)健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监测预警

1.完善线上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宣城市金融风险监测平台,结合公安经侦应用云平台的非法集资风险企业排查,形成覆盖更广的线上监测预警体系。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要组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账户资金异动监测,及时报送异常账户信息。

2.加强线下群防群治。各地要严格落实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要求,充分动员网格力量,发挥一线宣传、排查、报告作用,加大对重点楼宇、重点区域排查等常态化排查力度,实现风险监测关口前移。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提高奖励及时性,进一步发挥举报奖励政策作用。

(二)打防并举,分类化解各类增量风险

3.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严把地方金融领域准入关,对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银行”“保险(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集团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融资担保”“典当”“征信”“交易所”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金融”“资产管理”“理财”“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注:指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4.加大风险排查。进一步巩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成效,常态化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交易场所、各类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行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围绕商业中心、商务楼宇、科技园区、临街门店商铺等商业聚集区,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联合排查整治,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非法集资信息,重点排查并打击打着“金融创新”旗号,假借“疫情防控”“慈善”“社会众筹”“私募基金”“投资咨询”“养老服务”等名义,以老年人、在校学生、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及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行为。

    5.分类化解风险。对监测、排查出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台账,认真核查。分类化解不同类型风险,针对趋势性风险,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预警提示,对较小风险点,要精准快速处置,对重大风险点,要稳妥有序化解,坚持打早打小,全力追赃挽损,坚决遏制新发案件。对跨县市区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牵头县市区要主动履行牵头责任,制定统一化解方案,积极协调推进案件可能涉及的侦办诉讼、善后处置、牵头维稳等工作。协办地认真履行协作义务。

   (三)多措并举,有序减少存量风险

6.持续开展陈案化解。持续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处置攻坚行动,稳妥推进陈案化解,推动涉案人数较少、涉案金额较小案件加快结案。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犯罪,有序化解风险。由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分级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案质量和处置效率,逐案攻克,切实压降陈案数量。

7.全力处置重点案件。推进慧选投资、恒利金融等重点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各地要强化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重点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制度,特别关注案龄5年以上案件,要进一步树立对事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紧迫感,组织精干队伍,排出时间表、作战图,实现挂图作战、强力攻坚,确保尽快结案。

(四)创新宣传,提升处非宣传质效

8.周密部署宣传月活动。积极利用各类媒介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协会团体、各金融机构、网格员等多方作用,在全市上下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

9.常态化开展日常宣传。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普法宣传、“四送一服”政策宣讲等品牌项目,在重要节点、重点行业领域、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扩展宣传空间,引导处非宣传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有效延伸宣传“毛细血管”,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全社会对非法集资的识别、防范和抵制意识。

(五)各司其职,推进综合有效治理

10.有效推动全链条治理。及时关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出台情况,严格落实金融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切实把好企业准入关。行业主(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p2p网络借贷、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有关部门落实金融广告监管制度,切断非法金融活动传播途径。推动处非工作由点及面、由端到链,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全社会、全行业、全生态链防控打击,将非法集资与社会信用、平安建设等体系建设有机结合,有效震慑非法集资行为。

(六)依法依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11.运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事项。密切联系群众,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安抚、回应诉求,全力争取理解和支持。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针对涉法涉诉案件,推进案件侦办和司法审理,将信访事项解决路径引入法治轨道。

1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案件侦办公开,统一解释口径,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加强群体性集访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妥善做好信访接待。切实落实属地维稳责任,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引导,健全应急机制,确保风险隐患不扩大、不蔓延、不上传,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七)重心下移,提升处非队伍素养

13.加大处非队伍能力建设。推动处非工作重心下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强化交流培训,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的专业处非队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交流处非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一)严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负起风险化解和维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辖区内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做好本辖区内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宣传教育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各地要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平安建设考核内容等。

(二)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各行业主(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本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信访维稳、案件侦办和布控、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审判和执行处置、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行业准入和监管等工作的部门协作力度,加强非法集资风险信息共享,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考评及责任追究。科学制定2021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考评细则,并将处非工作作为重点考评内容。加强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通过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推动重点问题的解决、重大案件的处置和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对重点案件查办不力、进展不顺的县市区,要及时协调推动并通报,同时报告市政府,对工作不力、重点督办案件处置迟迟没有进展、影响到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效的责任人,必要时由市处非办提请相关部门予以追责。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