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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范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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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范文(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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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是为了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是一个有条理和系统性的过程。方案的具体步骤要清晰明了,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无法实施。成功方案的实施需要团队的共同努力和坚持不懈的付出。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一

根据《通知》要求,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包括,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的工作人员范围包括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

劳动合同。

制工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此外,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相应转入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改革前(20xx年xx月x日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可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或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发。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由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主要内容包括:本办法实施后个人缴费年限;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是个人退休时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个人账户储存额仅用于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二

“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十三届国务院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由此形成。1993~1999年是“双轨制”改革的初期阶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正式开启。随后,云南、福建等省也陆续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文件。2000~2014年“双轨制”改革迈入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上海、重庆等五省开展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从2015年起“双轨制”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这次改革力图从体制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是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

(一)改革中的政策衔接问题。

如何处理老人、中人、新人三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最迫切的问题。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时间节点,将改革群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一是“老人”,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这部分人群不受改革办法影响一切照旧。二是“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后方案参加养老保险,“新人”与“老人”在养老金的待遇差距关系到政策的合理衔接。三是为“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这部分群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保证“中人”在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目前国家已明确“中人”养老金的改革方案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2+1+1”结构),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为“中人”建立的直接补贴机制。此次改革的重难点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确定“中人”待遇及其补偿标准。

(二)替代率过低问题。

新的养老保险改革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一点就是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待遇会发生多大幅度的变化,替代率是否会下降。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与财政供款,其综合替代率按照不同工龄与级别大致能达到原工资水平的80%~90%。在改革后统一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企业年金不确定的情况之下,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从原来的80%~90%下降到60%左右。这势必会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生活质量,如果不补全待遇差别这部分的利益群体肯定会产生心理抵触。

(三)“并轨”增加财政压力。

早在2008年五省就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试点改革,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遇到较大的阻力,有专家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年金制度尚未建立,配套的工资改革机制缺乏。这就造成改革的人群感到不公平,积极性不高。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中人”的待遇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视同缴费期限的账户资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这就造成巨大的“转轨成本”。根据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3.7万亿元,机关单位“中人”成本约4.5万亿元,“中人”的转轨总成本比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高出2倍多[2]。

(一)出台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中人”补贴标准。

国务院虽然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但就文件本身来看只是大概的思路框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内部人士推测,详细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出台将在未来公布。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改革实施细则,只有这样各个地方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地方事业机关“并轨”的实施办法,把养老保险改革落到实处。在改革细则中,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明确对“中人”的改革补贴标准。据有关专家预测“中人”的平均补贴水平应该在1000~1500元[3],但是要根据内部结构差异具体测算,为避免有些中人待遇明显下降,对低于“中人”养老金底线水平的应给予额外补贴,对特殊情况预留政策空间。其二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制度标准,应该尽快出台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等,统一管理。

(二)积极应对财政压力挑战。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预测解决“中人”补贴额大致需要8.2万亿,加上空账问题、隐形债务问题等,可想而知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巨大。要解决“并轨”带来的财政压力问题这就需要开源与节流。针对“开源”:首先,加快经济发展,财政支出结构有方向性优化使财政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加大投入,使各阶层、各个群体共享改革的红利。其次,推进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养老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保证养老金的安全的情况下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例如购买证券、基金投入股市等等。针对“节流”:则要强化养老保险金流出的管理,每年审计核查地方政府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对于有违规操作或者是现象一定严惩不贷。

(三)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增进社会公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大流,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破除双轨制,其实养老保险待遇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同时期退休的企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40%左右)。要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就要同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第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了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第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有专家呼吁降低企业养老金缴费率,同时也应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改革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或者企业养老保险改革都迫在眉睫。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三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起决定性作用。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竹立家认为,只有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职级的激励功能才能真正发挥出来。

竹立家还称,职务、职级双重晋升的机会,打破了“官本位”思想,也会削弱基层之风,维护了公平。

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9月5日,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在《光明日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据统计,在目前各地*****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他认为,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家》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改革在加速。

公开出版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披露,有关部门已经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行了研究,并拟定了具体办法。

2014年1月,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召开全国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人社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指出,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推进公务员,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安徽、山东、江苏、河北、辽宁等省都已经陆续开始尝试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5月28日,人社部发布了《2013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提出,将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

《公报》称,研究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和分析比较。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

8月29日,******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的制度。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四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全面推进公车制度改革,中央和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xx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问:公车改革触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范围的改革,怎么能够确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方针政策都能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不管推进的难度和压力有多大都要坚决落实中央决定。

回顾中国公车改革的历程,如果从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算起,已经“摸着石头”探索20个年头了。20年间,有多份中央文件涉及公车改革,一些地方和部门也进行过各种公车改革的实践,但大部分或陷于沉寂,或效果不佳。究其深层次原因,还是一些干部享乐主义和崇尚奢靡的官本位思想作怪,当改革触及本身利益时,动力就不足了。

长期以来,一批党员干部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追求奢靡享乐,公车要超标买大排量、高配版;不给派车就不下基层;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有“三驾马车”:城里坐轿车、下乡坐大排量豪华越野车、考察坐高档商务车;还有的甚至将公车当私车随便用。久而久之,一些干部屁股坐得软了,步子迈得少了。便宜占惯了,自然也就吃不了苦,不愿到条件艰苦的地方去。这种“轿子抬出的老爷作风”不仅拉开了与群众的距离,更弱化了执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引发群众强烈不满。

应当看到,公车改革固然可以改变现有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大幅度降低相关行政经费开支,减轻财政负担,但公车改革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公车改革最终目的还是要推动干部转变作风,革除掉一些干部身上的“老爷作风”,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向深入。

公车改革既是改制度,更是改领导干部头脑中的“官本位”意识和虚浮作风。所有参与此次改革的机关和单位,都应该认清公车改革的深层意义,不管改革涉及的面有多广,推进的难度和压力有多大,都要坚决落实中央决定,将公车改革方案执行好。同时也要强化信息公开,畅通监督渠道,防止公车改革出现阳奉阴违、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能否真正遏制“车轮上的腐朽”?

“公车私用”现象如何扭转?——“从我做起”

“公车私用”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存在的一个“顽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全国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就有442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合理补贴公务交通费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车。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此次公车改革实现了从长期议论到具体实施的跨越,“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从自身改革做起,加强廉政建设,勇于担当,推进改革的力度和勇气。

——标准明确。

各地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公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减少,但采购汽车数量仍在增加的问题。个别干部在照样坐公车的情况下,还拿到了相当于工资水平的交通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高亚飞认为,取消公车发放车补是一大创新,但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与公交车、出租车的价格相比,有的地方车补过高,难免被质疑为“创薪”。但如果补贴过低,又容易减少公务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明确,司局级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对于地方补贴标准,指导意见指出由地方决定,但各地差异不宜过大。改革方案也同时明确: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公开执行。

2019年,湖南省岳阳市给全市4200多辆公车装上了gps,对公务用车实施全程监控。而此前,广东云南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措施。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百姓认为他们依然无法看到安装gps公车的运行轨迹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说,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让公车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此次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对此,牵头此次改革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据新华社)。

——财政部专家为公车改革算细账。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可望较为明显地减少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关开支,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贾康看来,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如以涉改车辆上一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

贾康认为,如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车改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公车支出,综合考虑将有望缩减一半左右。”

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节约行政开支效果,方案要求财政部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也要加强财务管理,其中包括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规定。

对此,贾康表示,公车改革的推进,配之以财政深化改革将带来的预算约束硬化,将会明显地降低公共财政支出中的相关经费支出与未来行政成本压力。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这无疑是一件利国利民、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提升公共财政支出绩效水平的大好事。”贾康说。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五

套改表。

欢迎访问天津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

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的套改。

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即930元。

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

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本次工改增加额。

本次工改增加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改前职务工资*10%。

以李**为例: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元。

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5、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6、正常调整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7、原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六

一年过去了,五省市试点改革几乎没有任何进展,但却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社会焦点问题,继2008年11月讨论“推迟退休年龄”之后的又一次“网民热议社保”高潮。

毫无疑问,试点改革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阻力何在?先看目前我国城镇主要的基本退休制度的“三个台阶”。从大的方面讲,城镇基本企业保险是一个台阶,2008年全国平均在岗职工月退休金1000元多一点;事业单位是第二个“台阶”,全国3000多万职工,月均收入是企业职工的1.8倍,其中离退休费支出1400亿元,其中一半是财政拨款,一半是自筹;第三个台阶是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全国1000多万职工,每年大约700亿全额拨款。

目前事业单位分为三大类:行使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中,第二类从事公益的事业单位又分为三小类:资源不宜市场配置的、涉及到经济社会安全根本利益的、资源可部分市场配置并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的、在政策支持下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次改革试点的是第二类从事公益性活动的事业单位里面的第二小类,其主体是医疗卫生和大学等。

改革首先涉及到一个公平问题。对事业单位来说,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夹在中间;企业可以搞活,工资上不封顶,尤其是垄断行业,但事业单位的收入只是一个不算很高的平均数,改革却首当其冲,一辈子都在平均线上,退休后向低看齐,这在事业单位眼里显然有失公允,难以服众,所以就自然遇到阻力。事出有因,可以理解。对公务员来说,改革没有预期,自然是事业单位攀比的参照系,也是网民质疑最为严厉的一个焦点。

如此“碎片化式的渐进推动”和“台阶式的试点预期”,在不同群体之间均无预期情况下,等于是人为制造恐慌,相互攀比,其结果必然是草木皆兵,人人自危,难以推动,这显然等于增加了改革的成本,人为“拉长”了改革的历史进程。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应参加改革,这是大势所趋。法国“碎片化”制度的教训显示:多种退休制度必然引起攀化,改革必然遭到反对,时间越久,差距越大,福利刚性越大,改革越困难,甚至引发社会动荡。与其长痛,不如短痛。事业单位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三个“联动”:一是事业单位与公务员改革一起行动,不要互相攀比,相互掣肘,左顾右盼。作为公共部门,不要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再人为分出三六九等;二是事业单位的三个类别一起改革,在养老保险上也不应再次分出三六九等;三是事业单位改革与建立职业年金一起进行,以弥补参加改革后降低的那部分,旨在给出预期,减革阻力,维持生活水平尽量不要降低,给所有人一个“定心丸”。

事业单位改革能否成功,三个“联动”是关键。缺一不可。否则,碎片式的、无休止的、没有任何预期的、没有任何弥补方案的改革试点,势必遭遇地方政府的推诿和试点单位的阻挠,对这些现象是可以理解的。且事业单位大多属于文化、教育、科技部门,知识分子比较集中;公务员改革事关国家机器运转效率,因此,公共部门改革应慎重,应经过严密论证,要事先拿出一个三个“联动”的一揽子设计。要有良好和明晰的预期。此外,改革方案的设计中,过渡期要长一些,不可一蹴而就,采取“大过渡”的办法,即“老人”和“中人”采取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实现平滑转型。这是减少社会震动的最好办法,也是保证改革的最优方案途径。

在三个“联动”中,改革能否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关键在于弥补退休待遇水平的机制设计,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建立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给出基本政策框架,让4000多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先有一个“定心九”,这既可消除待遇差,获得企业的赞许,又可提高政府公信力,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还可顺利推动改革,建立统一的社保制度。《社会保险法》应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明确公共部门职业年金体系的几个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应与现行企业年金完全一致,所谓“给政策”主要是指提供全国统一的运营方式,统一的投资工具,统一的缴费方案等。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由于其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是分不开的一件事,2008年五省市试点结果就是一个明证,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其过渡期和过渡办法给出一个基本原则。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入之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年金的“两个部令”将显有些落后,应适时予以修订,甚至制订《职业年金条例》。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stp职业年金的案例:一个有益启发。

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也罢,职业年金计划应单独建立,封闭式运作,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建立职业年金的思路上,美国联邦政府雇员“tsp职业年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案例。

美国联邦政府“tsp职业年金”是根据美国1986年制定的《联邦职员退休制度法案》专门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设立的一种储蓄与投资型自愿性养老金计划,由独立的“联邦退休节约投资董事会”统一管理。

联邦政府提供的“政策帮助”主要是建立了g、f、c、s和i基金,这五只基金被统称为“个人基金”,每只“个人基金”委托不同公司管理,雇员可根据个人偏好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决策。此外,政府还提供了“生命周期基金”即l基金,以2008年10月为例,它有5个组合:l2040基金(适合于2040年以后退休的雇员,下面以此类推)、l2030、l2020、l2010和lincome(适合于已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联邦雇员可根据自己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对这5个组合进行自选。

“个人基金”和l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正常年份非常理想。如按美国社保总署官方的7%回报率为基准来计算的话,对于一个年薪4万美元的普通文员来说,如果他选择10%缴费方案(雇员和雇主,各5%),10年后个人账户的滚存余额将为578万美元,20年后是17.4万,30年后40.7万,40年后将高达87.6万;tsp的平均替代率高达110%,如果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oasdi)42%的替代率,合计就高达142%,高于工作时的工资所得。美国政府官员廉洁、高效、勤勉、忠诚,与他们良好的退休预期有很大关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大过渡”的财政负担:完全有承受能力。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昨日公布。这部即将于7月1日起执行的法律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全国事业单位准确的底数也随之公开——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时还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并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虽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尚无定论,但《条例》第35条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事业单位3153万人将参加社会保险。

在北京一所高校当教师的刘茜不久之前刚刚与单位续签了。

劳动合同。

这已经是她来这所大学之后第二次续签合同。系里每年都会对到期的教师进行考核以工作表现排序来实行淘汰制。

“大学老师早已不是铁饭碗了,三年一签对我们的压力挺大的。”刘茜说,学校几乎每年都会因为一些老师工作表现不佳而不与他们续约,这些老师只能自谋出路。

在过去的2019年间,为了打破事业单位僵化的用人体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中国进行了一系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以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

然而,各地改革的进度不尽相同,且缺乏统一规范,这导致问题重重,亟须从法律层面解决。

国务院法制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在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说,当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存在的问题包括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奖惩等激励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人事争议处理依据不够明确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非常复杂,它是与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密切相关的。刘茜所在的高校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被划入公益二类。根据2019年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

由于赋予了“灵活的人事管理权”,作为用人单位的高校在一定程度上有决定教师去留的权力,这也是让刘茜感到压力的主要原因。然而,同样是老师,义务教育阶段的老师被“淘汰”的可能性就小很多,人员“进出”依然缺乏灵活性。

义务教育在分类改革中划入了公益一类,有关部门对于公益一类的要求是,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很多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都存在用人机制僵化、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对于如何搞活公益一类的“内部用人机制”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

山西省的一位小学教师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他的劳动合同也是3年一签,但更多的是“走形式”,除了主动辞职,几乎没有教师因为工作表现不好而被辞退,学校校长对教师的去留没有决定权。

他说,近年来最大的改革是实行了绩效工资制度,学校与老师之间算账非常清楚。绩效工资制度应该是要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但实际上可能起到的作用正好相反。

《条例》共10章44条,第七章规定了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条例》称,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条例》第35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是“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改革的配套举措,其中老大难是养老。中国的很多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加入了医疗、失业、工伤等险种,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一直停滞不前。

缺乏养老保险是影响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一旦他们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圈子”,他们的养老权益就“归零”,而工作年限越长,离职的机会成本就越高。

这3153万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问题已经成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同时它也作为养老保险双轨制的“另一轨”而备受民众诟病,社会上关于并轨呼声不绝。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的具体方向早已确定——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将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虽然从去年3月人社部就启动了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顶层设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直到现在仍然没有见到具体的方案。

此次《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参加社会保险,又一次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将”了一军。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谁来为这项总费率高达44%的养老保险改革“埋单”是政策制定中的一个难点。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杨燕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不太可能为所有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出资,否则也就没有改革的必要了。按照分类改革的方案,行政类和公益一类财政出资的可能性还比较大,但像公立医院、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财政出资的可能性很小。

“筹资机制不解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就走不下去。”杨燕绥说。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八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2009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员工缴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47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3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九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乡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试行)。

职数设置。乡行政编制核定36名,其中扣除领导职数11名后,测算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共15名,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7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8名。

(一)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二)任职年限内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

(一)晋升名额按核定的可使用职数(一、二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7名,三、四级主任科员可使用职数8名)减去已使用职数的差额进行确定。

(二)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

(一)民主测评。召开乡干部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大会开展测评(b票),乡党建办将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印制测评表,结合剩余的职级名额情况开展测评打分,满分100分,民主测评打分占总分数的45%。

(二)组织测评。召开乡党政班子会对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测评(a票),结合剩余的职级名额情况开展测评打分,满分100分,组织测评打分占总分数的55%。

(三)考评加分。1.现任中层干部正职的加0.8分,副职的加0.5分;2.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1次加0.8分;3.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获得市县“两办”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1次加0.8、0.5分,其中属于同一类别的就最高层次的加分,被乡党委、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1次加0.3分;4.参加工作1年时间加0.2分(每年需超过6个月以上认定1年参加工作时间);5.拟晋升的任职年限内被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1次扣1分。

总加分不能超过5分。

(一)不具备公务员基本条件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的。

(一)由乡党建办汇总民主测评、组织测评和考评加分情况,报乡党委研究拟定晋升人员。

(二)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十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国家率先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但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进展却极为缓慢,几乎停滞。由此便形成了“养老金双轨制”。养老金并轨指的是c关事业单位和普通企业职工不同的养老制度,其资金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而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形式筹集的。养老金双轨制度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与一般企业职工的养老待遇有过大差距。因此,只有全面分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定的改革措施,才能实现社会公平。

我国的养老金并轨,不是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养老方案简单地变成与企业职工同样的养老方案,而是使两者朝着共同的方向发展,最终养老双轨制退出历史舞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借助对并轨起点与过程的有效管理,实现养老金层次的重新划分,并切实提高其公平性,还需要将养老金改革纳入到职工的分配制度中。当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度缓慢,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养老金并轨,必须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在并轨统筹基金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依靠公共财政拨付的办法,使得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以同样的方式缴纳社保,以尽可能减小财政负担,弥补养老金缺口。在并轨支付渠道方面,当前企业职工需要通过自筹账户缴费,存在很大的“空账”风险,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则是国家拨付,没有任何风险。将两种支付方式并轨后将通过风险分担的形式降低企业职工的风险。在并轨养老标准方面要尽可能的缩小当前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有失公平的现象,只有将两者并轨才能提高养老标准的公平性。

二、建立多元化养老体系,保证养老质量不降低。

当前养老金并轨出现的最大阻力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担并轨之后,养老待遇会降低。在这种情况下,要想使得养老金并轨工作顺利进行,就需要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做大量的思想工作,要做好宣传,要站在国家、个人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尽可能促进社会共识,降低改革阻力。除此之外,构建多元层次的养老体系。第一个层次,发挥最基本的保障作用的基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缴费共同负担,推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有机结合的资金筹集办法;第二个层次是发挥补充作用的职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实行的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制度,也就是个人缴费账户的积累制。第三个层次发挥提高作用的储蓄型养老保险。这一层次是由个人自愿选择性的加入的养老保险,缴费的多少及时间的长短都由个人自己决定。

三、养老金并轨循序渐进,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度。

在养老金制度的影响下,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职工在养老方面的待遇有过大差距,这就使得并轨制度推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阻力,因此要想在有限时间内做到两种制度的完全并轨,还有很大难度。这就需要养老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逐步开展改革活动,尽可能降低矛盾问题的出现,最终实现从旧的养老制度过渡到新制度下。具体来讲,首先采取逐年替代的措施。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一个单位缴费与个人缴费有机结合的个人养老金储蓄账户,逐年减少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数目,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可领取到的养老金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一直到彻底替代,最终退休金完全推出舞台。其次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的衔接方法。对于已经退休的“老人”执行原有的规定,保持原退休待遇不变;对于新办法实施以后走上工作岗位的“新人”执行新的规定,其退休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对于新办法未实施之前就已经工作,但目前仍在职的“中人”适用过渡办法。即每年度政府或事业单位只要补齐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

总之,当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存在过大差距,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这就导致人才的流动呈现出很大的不合理性,大大增加了政府机构的财政负担,因此养老金并轨势在必行。因此,相关部门在养老金并轨改革中应精准理解养老金并轨内涵,明确科学的并轨方向,积极多元化构建养老保障制度,保证养老质量不降低,并应遵循循序渐进改革原则,以平稳过度新旧制度。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十一

今天,市委、市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健康运行,确保社会稳定。刚才,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讲了具体意见,我完全赞同,大家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主动顺应“三个需要”,统一思想认识。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国家办事业、国家管事业、国家养事业的现状,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现行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因此,20xx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随后中组部、人事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省、xx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就全国来看,从中央到地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是改革所需,已势在必行。

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体制不顺,事业单位本身缺乏自主权和发展空间;二是机制不活,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缺乏活力,缺乏竞争激励,吃大锅饭、平均主义严重;三是布局不合理,一部分事业单位规模小,服务功能差,创新能力低,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四是社会化程度不高,一批生产经营性单位仍依附于行政机关管理,挂事业单位牌子;五是财政负担较重,财政支出主要用在人头费上,真正用于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非常少。上述原因,严重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要增强事业单位的动力和活力,就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开创阆中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市委十届五次全委会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发展总体要求,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但是,我们目前的用人体制和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人才短缺,一方面人才浪费,人才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只有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才能真正做到事业用人、单位引人、事业留人,为阆中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切实围绕“六个方面”,务求见到实效。

这次改革,范围较广、涉员较多、难度较大,各事业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阆中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同时,必须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改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切实解决好人员“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二是在分配上与绩效挂钩,按岗位分配,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解决好在分配上“一刀切”、搞平均主义的问题。三是总体减少编制,实现实职在岗人数减少;对超编单位,既要压编,又要分流,但要处理好稳定关系;教师队伍应研究城乡结构,做到动态平衡。四是挂钩的经费要随着编制减少,逐年降低由财政核拨经费的比例,解决好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五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聘用暂时延缓,有些单位根据岗位和结构需要,可以进行公开招聘。六是借用人员参加原单位竞聘,以后再根据情况予以解决。

三、妥善处理“四个关系”,搞好统筹协调。

一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发展所迫。既要坚持积极的改革态度,坚定不移地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还要在改革的具体步骤和方式方法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以稳促进,以进求稳。

二是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涉及到政府行政部门权力的弱化、下放和事业单位人事、分配权的扩大。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衡量标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和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特别是各级领导,该放权的一定要放权,该放手的一定要放手,不能以任何借口阻碍改革、迟滞改革进程。

三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坚持党的干部政策的关系。要切实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逐步落实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用人自主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以“聘”为主的多种用人方式,真正把那些群众拥护、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好、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事业单位聚集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要通过改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他们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尊重人才,想方设法用好人才,确保人才作用发挥的最大化。

四、务必坚持“四个原则”,搞好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敏感”的政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一丝不苟地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

一要依靠群众,广泛宣传。改革是大势所趋、形势所逼,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采用走访了解、座谈交流、集中学习等方法面对面地交流,心贴心地沟通;要引导事业干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认识改革,正确对待变化。做好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知情、参与、选择和监督。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抓总,认真做好政策指导、宏观协调、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经贸等方方面面的联系,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共同加以解决。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改革中的组织作用,主动搞好横向协调。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三要严明纪律,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借改革之机搞打击报复、任人唯亲的,要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坚决予以处理。近期,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等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要严谨细致,稳步实施。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过细地开展调查研究,把所属单位的性质、类型、实有编制、实有人数以及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摸清楚,决不能盲目行事。对因政策不清、工作不细而在改革中出现问题甚至引发规模性不稳定因素的单位,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安置过程中,要精简机构、增强活力、保持稳定,不允许通过增设机构和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进行人员安置;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未聘人员只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自行消化;要先开渠、后分流,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改革实施前,开辟未聘人员安置的多种途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和办法,避免造成被动局面。特别是该兑现的优惠政策一定要兑现到位,该做的思想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以己正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确保留得安心、走得舒心、单位放心。

同志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努力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十二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于年老、工作或患病,工人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而退出工作。自2011年1月起,中国个人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将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1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方案设计突出了几个亮点,突出了几个新变化。

还有其他各省的方案陆续更新当中。

综合这两个方案,我们要看到两个百分比,一个是国家方案中的4.5%和上海方案的3%。

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职工退休3合1的同步调整不是首次,但却是今后的方向。因为这样有利于提高养老金调整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是养老金调整设计的第1个特点。

累计缴费满15年,在60岁以后才能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以后,就实行的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相结合。为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和企业职工养老基金两条基金独立运行,稳健运行,达到收支平衡状态,所以多缴费,在任何时候都是鼓励的,都是必须坚持的。

个人缴费养老金8%,单位缴纳20%,而职业年金是2014年之后,事业单位和企业都实行的补充型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事业单位是4%个人缴费8%的单位缴费,而企业的职业年金实行的是个人1%的缴费,单位5%的缴费。根据这样的缴费比例,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缴费比例比企业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要高。

所以在同样工龄情况下,30年缴费养老保险的人,一定是比15年最低年限养老保险领取的待遇要高出2倍的关系,随着社会劳动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定期调整社会平均岗位,工资基数也在上调,所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较长的人越来越占便宜。在之后的挂钩调整当中也会调整的幅度越来越大。

养老保险实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给中人单独设立了10年过渡期。通过2014年到2024年之间,用10%到100%的调节经变化来平稳对接改革方案,到新人新办法。

新人新办法的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社会平均岗位工资基数影响此部分)+加上养老金个人账户(60岁退休按照139个月平均),再加职业年金账户(60岁退休按照1369个月平均发放或者一次性提取)。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新人新办法计算养老金的公式增加了职业年金账户,而且从202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群中统一实施新人新办法。

新人新办法,现在是最好的一种待遇计算公式,很多老人都希望自己有职业年金执行新人新办法的计算公式,但是无奈我们的退休年龄只能执行老人老办法。很多中人退休也希望自己不是两次补发养老金,而是新人新办法的一次养老金。

养老金今年改革呈现几个特点,就是说加大了挂钩调整的力度。

重点照顾那些艰苦边远地区退休和男65岁以上,女60岁以上的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重点照顾那些缴费时间比较长,准确的说是工龄满30年以上的人员,还要照顾那些由军转企业退休的特殊经历人员。这些人都是社会发展的工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对国家和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养老金向她们进行挂钩调整是必然的,也是应该的,是理所当然的。

今后养老金的调整,我觉得还要进一步加大挂钩调整的力度,尤其要快速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快速补发工人的职业年金部分。并且适度的加快定期调整老人退休的养老待遇差距,便于老人中人新人,三部分人群在养老金调整方面不吃亏,坚持利益共享。

把公务员待遇作为全社会的待遇标杆,把企业人员养老金提高到事业单位水平,把事业单位养老金提高到公务员水平,把30年教龄老教师的待遇提高到公务员待遇。

养老金关系到社会各个方面,关系到我国1.2亿多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说养老金五险两金制度是最可靠的社保制度和体系。一定要把那些30年工龄以上的老人们照顾好,提高她们的养老金,让他们安度晚年,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居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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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将同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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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广东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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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怎么计算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一、《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

三、《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第一种情况《试点方案》实施前已退休人员在《试点方案》实施后仍然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也就是说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之前人们猜疑《试点方案》实施后,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入社保后将按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降低养老金的说法是对《试点方案》的误解。

第三种情况在《试点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泛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退休当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之积。如:某工作人员当年缴费工资为3000元,而当地当年上年度岗平工资为2000元,其当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为:3000元/2000元=1.5,之后将历年缴费指数相加除以缴费年限(精确到月)即为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将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而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泛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退休时间的不同,将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的对应月份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该金额标准退休后既不增加也不减少,直至发放到本人逝世。

《试点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事业编民警改革方案篇十三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吧!

颁布时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

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

方案内容。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20xx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xx]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单位公务员)。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人手一张社保卡,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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