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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范文(实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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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范文(实用16篇)
2023-11-20 02:47:39    小编:ZTFB

计划是为了实现目标而制定的安排和安排的行动步骤。落实计划时,我们要设定明确的里程碑和目标,保持记录和反馈的机制。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制定计划的经验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一

为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基本要求,强化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隐患失查失控引发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各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其他因素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治理难度较大,需经较长时间治理方能排除,或因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治理的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分厂。

第四条事故隐患级别: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

(二)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治理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或其它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整改、治理的不安全状态。

第五条 事故隐患类别

(一)物的不安全状态

1、缺陷型:因设计或建设施工缺陷,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存在不符合安全法规、标准或规范,危险有害因素控制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2、失修型:因日常管理不善,致使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的功能或状态存在较大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3、维修型:因自然因素,装备、装置、设施、工建等物的功能

或状态局部存在异常,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的不安全状态。

(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生产作业部位、场所、空间和活动、行走通道等环境中,存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活动和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的不安全状态与因素。

(三)人的不安全行为:个体习惯性和团体群发性违章。

第六条职责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

负责生产现场、交通、消防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体组织、汇总分析以及有关情况的通报,向上级汇报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情况。

(二)设备能源部

负责主体设备、特种设备、专用机械、高低压电气系统、建构筑物以及排洪防汛系统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负责能源动力介质系统、环保设施等相关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生产技术部

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地质灾害防治等分管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审查、治理措施实施、治理效果验证等工作。

(四)其它各职能、业务部门按照自身安全职责,组织实施本专业范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各分厂、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全面负责事故隐患的发现、报告、评估、治理方案研究、治理措施落实、治理效果验证等工作。

第八条各分厂、部门要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台帐,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档案。

进行生产、检修、功能性承包、施工、辅助服务等各类项目协力的相关方企业,在甲方单位的组织、协调下,开展本单位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各分厂及相关部门在建立隐患台帐的同时,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别于下季度首月15日前和下一年1月20日前向安全环保部报送电子版统计表。 (二)对于较大事故隐患,各分厂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统计表外,应当及时向专业和安全环保部进行书面报告。

(三)影响功能、效率发挥而对生产有限制性要求的设备、设施、工建等隐患,及时向生产技术部进行书面报告。

第十一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隐患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治理方案建议;

(四)现有监控措施与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为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向本单位归口专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环保部报告。各归口专业主管部门或安全环保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进行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隐患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制定周密的监测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措施,并告知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对需公司立项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所在单位应当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隐患所在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治理方案进行内部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与治理方案上报公司归口专业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六条对完成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运行一个月后,应当报请公司归口专业主管部门验收。

经验收评估认定事故隐患已消除的,应当提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验收意见。对未消除或未达到整治目标要求的,应当提出继续整治或停产、停止使用意见。

第十七条各专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及时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包括隐患基本情况、整治方案及措施建议、整治期限等内容。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需要召开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遇到的问题。

第十九条公司对在发现、治理事故隐患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分厂、作业区、班组和职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分厂和部门各级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责令其改正。对因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险肇事故的,应当从严追究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对事故隐患治理方面的奖励和惩处,按《中色镍业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中色镍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惩处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书

单位:上报时间:年月日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二

为全面贯彻运城市2011年安全隐患排查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进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方案。

组长:许卡民、张小仙女。

副组长:王希朝、楼益锋。

1、施工用电。

2、中小型机械设备。

3、消防设施和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景。

4、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操作规程。

5、高空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

6、起重吊装。

7、特种作业和工作票执行情景。

8、危险品的使用和管理。

9、脚手架和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0、礼貌施工和季节性三防检查。

11、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制落实情景。

12、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景。

13、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景。

14、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情景。

1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情景。

16、运输车辆。

1、根据石家庄市安监站的要求,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是建筑工程项目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单位各级部门高度重视。工程项目经理部认真负责具体工作的布置和落实,各相关专业人员和劳务队必须密切配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工程项目部各管理人员和劳务公司要以此为动力,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深化安全礼貌施工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加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展。

3、工程项目经理部在3月底对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市运管发【2013】100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省运管局集中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和遵市运管发【2013】104号市运管处关于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题会议纪要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树立从业人员安全服务意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坚绝遏止重特大事故,有效推动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司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王永生。

副组长:赵克贵。

成员:张厚琴、王林、王彦、袁伟、刘艾、李廷先、王霞、赵航、张安珍。

(一)隐患自查自纠范围公司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职责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资料针对公司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要排查基础设施、业务管理、车辆、驾驶员中的隐患,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景;各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景;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景;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景;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景;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景;北斗卫星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景等。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运营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对脱保、脱检车辆的查处力度。

3、坚持把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与加强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职责与监控措施。

治理行动自07月11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制定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07月11日至14日)。结合本公司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并经过会议、文件、媒体等各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构建声势强大、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加强领导,强化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要把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沟通联系,进取供给新闻信息和新闻材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公司必须做好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工作。二是做好消防设备的使用,事故(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工作。三是要认真组织人员学习逃生自救基本常识。

(二)集中自查、排查和强化治理阶段(07月14日至11月30日)。要安排专职人员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治理,明确职责到人,对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要强制停运整改,整改验收达标后才能恢复营运。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不一样隐患的具体预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逐项造册登记。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车辆或驾驶人。

(三)检查验收和集中治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各部门对前阶段排查出的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严格按限期整改,同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防范和监控,建立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公司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第一职责人要亲自组织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方案,做到步骤清楚,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务必做到严而又严,细而又细。检查工作要职责到位,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登记上台账,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制。

2、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较强,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各部门要排查到每台车辆,检查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每一个环节,依据《安全隐患登记、整改记录本》进行详细登记,对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或隐患,要制定可行的措施,限期整改,检查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复查。凡是由于自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予以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

3、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板报、简报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经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所有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特别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受教育率到达100%。

4、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消号的全过程管理。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彻底消除一切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5、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安全管理办公室从此刻开始每月向公司总经理送一篇隐患排查生产方面的书面材料。每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四

根据安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电动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卫安委〔20xx〕24号)的通知要求,经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研究决定自10月30日起至12月底,我院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按照活动部署,我院立即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相关工作,明确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活动重点,要求开展巡查检查,集中排查楼道、楼梯间、大厅等部位,乱充电现象。坚决清除违规充电的电动车,劝阻、制止违规充电行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通过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普及电动车火灾预防、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在禁停区域设置禁停标识,开展巡查检查,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在院内露天区域设置电动车停放处,悬挂醒目标志,实行定点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利用近期发生的因电动车隐患引发的典型事故,对全体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我院在电动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期间共组织本院安全检查8次,卫生室检查1次。共查出违规停放的电动车10辆,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1处.

现楼道、楼梯间、大厅等疏散通道畅通。无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无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露天区域电动车停放处定点集中停放、集中管理。

通过电动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我院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进一步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我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五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二、公示的主要资料、时限。

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的三日内进行公示,主动理解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状况。

3、自隐患查出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公告的对象。

隐患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对隐患整改状况进行公告。

四、公告的资料、时限。

1、一般隐患应公告隐患检查时光、隐患资料、隐患地点、整改目标、整改范围、整改职责人、整改时限、是否整改完毕及整改目标落实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资料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是否自行组织验收及县局是否验收等。

3、公告期为5天。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六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按照国家、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规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落实安全责任的有效办法。

三、矿长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四、矿井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一)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二)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责任落实。

六、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综合管理,并将其纳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规定组织好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掌握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情况。安监处每月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次,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和划分等级,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或有关领导提交事故隐患排查处理意见。

七、安监处要加强对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筛选、归类,签发c级事故隐患整改单,参加b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制定,并组织相关部门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报。

八、安监处要掌握事故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度和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九、安监处要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查处的问题及时制定方案下发隐患单位限期整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提交主管领导或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因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和矛盾上交而贻误问题隐患的处理时机,酿成事故。凡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十、安监处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定期将事故隐患上报安监局。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七

为贯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府办〔2008〕49号)的要求,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一)职责分工。

1.工业、民营企业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

职责人:*。

2.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综治办、场管办、供销社、各村(社区)。

职责人:*。

3.道路交通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安监所、农机站。

职责人:*。

4.森林及农房防火、水利、农电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林业站、水管站、供电所及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5.学校、广电、网电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学校、广播站、文化站。

职责人:*。

6.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

职责人:*。

7.建筑、地质灾害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国土站、建设站、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8.防汛渡汛安全。

职责领导:*。

职责单位:水管站、供水站、水库管理所、相关村(社区)。

职责人:*。

各职责单位或部门要在继续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资料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职责制建立与落实情景;

2.安全生产职责制建立及落实情景;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景;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职责人的职责追究情景;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景;

10.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景;

11.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景等。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职责、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做好煤矿等企业安全生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治理生产企业超本事、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违法活动,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严把春节后煤矿复产安全,严禁未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的煤矿复产,严防已关掉的煤矿死灰复燃。要督促煤矿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风暴、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非煤矿山、水库、地质灾害等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煤矿、危化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

3.加强对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煤矿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力度,全面加强危化物品安全监管。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冬季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以及道路交通等安全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善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特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廷贵、副组长唐金波,成员为乡安监所、乡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所,由柏子信兼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方案。

(二)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或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督促企业增加投入、落实职责,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隐患治理,要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供给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各单位或部门要悬挂横幅标语,组织职工安全培训,突出“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异常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监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职责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职责部门和人员,实施职责倒查,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八

此次活动以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为着力点,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着重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经过整治,实现中、高考期间市容环境整洁和长效管理规范有序的总体目标。

此次整治活动由杨宏伟局长负总责,邓学英副局长牵头协调,王来东大队长现场指挥调度,抽调30人组成三个集中整治小组,“拆违办”六个中队长为现场具体负责人。

先从县城三条主要干道开始;具体职责区分割点划分由各中队自行确定。

4、清理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5、清理整顿非法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机具及柜具、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确保人行道通畅。

经过整治,基本实现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现象。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局属各部门及升阳升公司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严格按要求成立整治队伍,配备相关执法工具,并明确分工,强化职责,确保人员、时间、资料、效果的落实。

(二)注重方法,提高效率。整治活动采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组织的方法,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任务和标准集中开展整治。整治过程中要以宣传为先导,营造良好的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礼貌执法,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对不贴合规定又不听劝说的经营户要做到耐心细致、有礼有节,不得迁就照顾、不徇私情,对确实不听劝说的,要依法取证、依法暂扣、依法取缔,坚决保证整治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在整治活动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和默许各类非法占道经营,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各种费用,不得以罚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整治过程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标准不高、效果不好的有关职责人,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九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车间主管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安监处(站)协助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山东齐尊双凤酒业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

为加强通风瓦斯管理,防治瓦斯事故,根据有关规定和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瓦斯检查员是否具有必须煤矿实践经验,掌握必须的通风、瓦斯知识,是否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2、瓦检员是否严格按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光和检查时光进行瓦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每班是否向通风值班室和调度室汇报检查状况。

3、瓦斯检查员数量是否贴合公司规定的人数配备。仪器确保完好,精度是否贴合要求,是否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4、瓦检员是否严格按瓦斯检查地点设置计划规定执行,每次排查检查的结果是否准确的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是否标好原始记录检查路线图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5、是否存在瓦斯排查空班、漏班、少检、假检现象,并是否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原始记录“三对口”对三种记录上的资料和数据、是否完全一致。

6、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报表审签制度,对存在问题是否制定措施及时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一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诸委办传〔2018〕5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取响应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重点、夯实职责、狠抓落实,最大限度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化解处置各类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指标持续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开展专业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以各分管领导为职责领导,负责所辖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业行业领域对应的线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行动具体落实工作。

(二)开展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镇安监站牵头。各村负责辖区内劳动用工10人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工业企业由镇委托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排查,经济发展办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安监站负责制冷园区内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各村负责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检查重点资料。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坚持通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配备且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存在违法储存使用危化品;员工宿舍是否贴合要求;是否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等。

(一)基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各村和相关线办自即日起开展底数摸排,彻底摸清应纳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单位(含工业企业),构成备查单位(含工业企业)清册。

(二)隐患排查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备查清册及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求拍照记录并登记在册,构成隐患清单。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企业由村或相关线办安排人员陪同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不遗漏。安监站负责及时将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排查的企业安全隐患反馈到村和相关线办。

(三)隐患整改阶段(8月10日—9月30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隐患清单,自发现隐患之日起立即落实整改,按照销号制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一条,销号一条,对隐患清单内的隐患整改情景要实时更新,直至全部整改完成。要求整改完成的隐患有前后比较照片,建立一单位一档。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构成总结报告,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后续工作落实。总结报告在10月15日前报镇安监站备案。

(五)督查抽查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

由镇安监站牵头,抽调人员参加,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和相关线办底数摸排、方案制定、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等情景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对督查发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报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一)专业行业领域。

由各线办对照行业分工,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根据行业安全标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工业企业。

1.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管员证,是否和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内部是否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和职责书签订工作。

2.消防及疏散逃生设施。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正常出水并坚持压力,灭火器数量充足(到达3只100㎡)且指针未到红色区域,通道及出口的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灯安装到位且能点亮,车间内过道是否畅通并设置隔离线,疏散楼梯及出口是否畅通,有消控室的必须有持证人员24小时值班。

3.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企业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上墙,严禁烟火、有电危险和高温勿触碰及其他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4.电气线路和设备。企业内应采用标准电箱和电气开关,安装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和接地保护,所有线路要用阻燃套管保护,车间内不得出现裸露电线或开关,仓库区域必须安装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普通照明灯。木制品、饲料、金属制品加工及喷涂场所内必须使用防爆灯、防爆电箱和防爆开关,并安装通风设备。

5.职业病危害防治。对于汽修、木制品、饲料和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员工职业病健康体检,并能供给在有效期内的危害检测报告和体检报告。

6.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企业内各种特种设备(常见如行车、叉车、电梯、锅炉、压力定型罐等)是否定期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气割电焊、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电梯管理员、叉车驾驶员等是否能供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或省一级安监局下发的操作证,且操作证及时复审且在有效期内。

7.生产、仓储和住宿“三合一”。企业内生产、住宿和仓储位于同一建筑物内是为“三合一”场所,如具备改造条件的能够对生产仓储和住宿区域进行实墙隔断并设置室外金属疏散楼梯,使生产仓储区域和住宿区域均有两部独立疏散楼梯。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坚持高度职责感,扎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安监站和相关线办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时刻掌握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注重切合行业(辖区)实际,要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确定专人跟踪督查;安监站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各村和相关线办上报的确实无法整改或者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要组织力量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三)注重信息,强化总结。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政办要组织在微信公众号、诸暨日报及诸暨新闻上进行工作信息的推送宣传工作。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职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职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从重追究有关职责人职责。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二

12月以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危害严重,影响恶劣,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弊端,反映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为深刻汲取教训,确保“十三冬”、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根据《关于做好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生字〔2015〕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经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排整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职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大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确保排查全覆盖。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隐患排查治理数据信息实行“日更新”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分类造册登记,及时向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景。

(二)大整治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好安全措施并督促继续整改,对整改职责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情景于7月5日午时18:00前上报县安委办。

(三)攻坚阶段。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落实整改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报送县安委办予以销号。县安委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景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报备等资料和程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应急处置等本事,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重点行业领域工作任务。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交通运输局: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清理县乡道路积雪。全面排查乡级道路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是否完整、山区道路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强化客运汽车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安全检查。

运管局:全面排查客运企业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客运线路牌及副卡等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配备三角木、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备。货运企业车辆是否持有效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建立车辆及设备维护管理的技术档案;车辆是否存在私自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贴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人员上路运营,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强化车站安全措施。

公路管理局:加强s303、s228、z917、z904、s327公路沿线服务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对国、省道路积雪清理的监督,执行公路灾害应急预案,做好公路抢险救灾工作。

交警大队:严查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重点路段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2.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消防大队:深入排查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等隐患。对未到达消防安全标准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关停。

文广局:全面排查各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情景,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经营场所应急通道、应急指示标识设置情景。

经信委:加强对工业企业、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大宗批发市场等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环节安全检查。

公安局:严格落实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品实名登记和流向信息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销售、运输危化品行为,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运管局: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条件、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投入和劳动防护用品配置。

环保局: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环节安全检查。

农业局:全面排查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环节安全措施及农药销售经营、使用情景。

经信委: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流寄递环节安全检查。

4.煤矿安全管理方面。

煤炭局:强化现场管理和隐患整改,严格检查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景,严防超本事、超强度组织生产,加强煤炭开采危险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局:严厉打击煤矿无证非法开采行为。对不按设计要求、乱采滥挖、越界越层开采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企业,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5.建筑施工、城市市政安全管理方面。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排查建筑施工场所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燃气、热力、地下管网等市政公用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城市道路的积雪清理。

6.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方面。

安监局:全面排查非煤矿山开采现场安全隐患,防范留守人员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7.民爆安全管理方面。

公安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单车运输数量、武装守护押运措施等落实情景。

经信委:全面排查民爆公司和爆破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冬夏两季限量储存等情景。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等各项安防措施,各涉爆企业在发放、领取民爆物品环节,落实登记制度,保证发放、领用、清退登记等情景。

8.餐饮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机关、学校食堂、宾馆、饭店、经营摊点等餐饮场所燃气、燃料的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餐饮场所液化气、石油气钢瓶使用安全检查。加大对使用超期未检、报废液化气钢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在火锅店使用5公斤以下小液化气、石油气钢瓶。

工商局:配合做好餐饮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

10.花岗岩矿区安全管理方面。

闽奇石材产业园管委会:检查花岗岩矿区留守人员冬季取暖、生活设施等方面,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1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本辖区内道路交通、生产企业、冬季燃煤取暖和防火等领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清理道路积雪,进取应对极寒、大雾、降雪等恶劣天气,防范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烟花爆竹等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总体平稳。

(一)强化忧患意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牢抓实,确保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工作任务。

(二)落实安全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及《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规范》的通知》(奇安生〔2015〕7号)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和管理措施,既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又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十三冬”、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平稳。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有效畅通,及时、有效、科学处置事故险情。

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于分别将工作进展情景由分管县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县安委办。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8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08〕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发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职责;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经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职责;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理解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情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景、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景、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景、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景、安全教育培训情景、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景等。要根据不一样时段安全生产的不一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经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职责,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理解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资料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情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景、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景、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景、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景等。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构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进取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本事。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本事。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开发区信息平台、交通要道、召开不一样类别会议,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六)规范统计,及时报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人员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并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景。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四

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我项目的施工状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如下:

组长:王红兵副组长:崔昌峰。

组员:张连成、武俊、裴志峰、王鹏菲、林振奎、王辉、贺仲旬、李建存、蔡英军。

进一步落实项目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隐患,不留死角。全面整改第一阶段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真正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组织机构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大型机械设备要齐全有效,经的起有关部门检验。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安排布置阶段,项目部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阶段是具体实施方案。

2、项目部自查自改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认真开展排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要完善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隐患治理程序,要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并将排查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厌战麻痹情绪,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负其责,认真实施,逐一落实,责任到人。

2、突出重点,强化整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建筑业特点,总之夏季是施工旺季,盛夏高温,雷雨频繁,施工人员极易疲劳中暑,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结合季节变化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治理方案及时排除隐患达到安全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五

为更有针对性地抓好第三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委会办公室现制定《海林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夏季)实施方案》(简称“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工作内容如下:

(一)时间:x年7月1日至x年9月30日。

(二)方式:按照政府统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分类督导、四不两直、综合治理的方式,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全覆盖、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

组长:唐荣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兴利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成员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检查。

针对夏季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战役与安全度汛紧密相结合,重点突出九个方面安全整治,切实做好工业企业、矿山、尾矿库、排土场、桥梁、隧道、边坡等重点部位的防洪抗汛。

1.非煤矿山生产和电厂灰坝安全整治。安监、国土、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力度,重点深入开展违规违章作业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和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供配电、支护和排水等各系统运行管理,抓好防中毒、防水害、防高坠和防冒顶、防坍塌、防垮坝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加强“六大系统”维护运行,坚决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和设备,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管。监督露天矿山规范开采、排土场边坡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以建代采、未批先建、关闭后死灰复燃和习惯性“三违”等行为。结合汛期特点,加强尾矿库综合治理和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组织开展对尾矿库排洪截洪设施、干滩长度、最小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观测的检查,全面排查整治3处尾矿库的隐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安监、工信、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管理,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防爆、防泄漏、防坍塌”等措施落实情况,检维修作业及停产、复工安全管理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执行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有毒有害气体应急器材和设备配备情况、泄漏现场处置预案培训和演练情况;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情况,使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和使用培训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查验、流向登记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及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执行情况;有毒有害废弃物管理和处置情况。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交警、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部署,以山区道路、隧道、旅游线路、通乡公路等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客运班车、旅游包车专项检查和道路管控,坚决打击车辆、驾驶员无资质非法营运。全面开展驾驶员安全承诺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不两确保”要求。加强汛期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巡查,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消防安全整治。公安、消防、民政、商务、工信、住建、人防办、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月26日紧急视频会议和民政部专项部署,以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粮食仓储场所、地下商业街、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为重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住建、市场监督、城管、水务、消防等部门结合建设项目复工和夏季施工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依法打击无资质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6.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交通、水务、农业局等部门结合夏季和汛期安全工作特点,按照牡丹江市人民的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牡政办发〔〕24号)的要求,各负其责,履职尽责,确保安全。

7.地下空间安全整治。人防、公安、消防、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地下空间内的商场、旅馆、餐饮、休闲娱乐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地下空间所有权人(单位)和使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防火、防雨(洪)水倒灌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8.夏季旅游安全整治。旅游、水务、市场监督、城管、商务局、交通、交警、消防、气象等部门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特种旅游活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旅游安全。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市政府安委办制定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结合辖区、行业以及夏季特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第三战役实施方案》,努力做到检查督导整改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

(二)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第二战役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进行梳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闭合,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第三战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梳理、分级分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明确隐患整治的措施、时限、责任部门等,提高隐患整治实效。

(三)进一步对重点监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第三战役期间,市政府安委办成立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采取临机抽查的方式,将督查组检查结果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检查结果进行对比,对于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限期不整改的隐患单位,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追究属地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信息情况报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具体要求:一是于7月16日前报第三战役实施方案;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于每月23日前上报附表和阶段总结;三是于9月20日前报工作总结、附表和检查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篇十六

第一条为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违章和违规作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消除我司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由安全的副总经理、企管部部长以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企管部,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必须按照“统一监管、逐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排查,企管部协同生产部每周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每季度对各部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抽查。

第七条各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各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企管部或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

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要对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

第十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对全公司的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运转、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建档,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能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定人、定期、定措施”落实责任人和整改资金,限期整改。

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专人24小时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二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第十三条公司企管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报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限期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报告不放过。第十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事故隐患顶着不整、拖着不办或不能限期整改的,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对重大安全隐患予以挂牌编号,安全生产隐患所在部门隐患整改完毕后,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未按时整改的隐患,相关部门应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企管部每季度对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责任追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以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对因排查事故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不相符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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