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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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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精选8篇)
2023-11-21 05:14:19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有效的时间管理可以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我们应该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总结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一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专家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

稿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邮箱:

××××年××月××日。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二

关于征求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的通知全院师生:

根据《关于开好学院“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粤科贸院党发〔〕35号)的有关要求,为了高质量地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学院将设立网络意见箱,广泛征求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意见建议。请全院师生将意见建议通过网络发送到信箱:gdkmdb@或直接在本微信公众号留言。

学院党委办公室。

(二)征求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其他方面(领导班子建设、教学实践、人事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行政后勤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三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活动实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肢解发包、违法直接发包、违反法定发包程序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发包:

(一)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

(二)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

(五)建设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发包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七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三)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四)劳务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第十条本办法所称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前款所称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第十一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一)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三)本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十三条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施查处工作过程中,如接到法院、仲裁、监察等部门转交或移送的相关案件的线索或证据,应当依法受理、核实相关情况,并按能够或已经认定的事实严肃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告知转交或移送案件材料部门。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在实施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一)对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

(三)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或个人,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处罚。

(四)对认定有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五)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六)对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对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应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外,还可以采取以下行政管理措施:

(一)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手续。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同时将建设单位违法发包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二)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在3个月内不得参加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并对其企业资质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资质审批机关撤回其资质证书。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以上,停业整顿期间,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执业资格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终身不予注册。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外的专业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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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四

(一)。

近日,市纪委多次召开市第**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纪委委员、镇街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照洋,市纪委副书记胡爱芬、吴济茂、余绍国参加会议。

纪委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我市过去5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情况,提出了今后5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在新的5年里,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将坚持服务大局,力争在促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上有新作为;坚持改革创新,力争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突破;坚持教育管理,力争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上有新气象;坚持严格执纪,力争在惩处腐败上有新进展;坚持从严管理,力争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素质提升,力争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上有新加强。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对报告(征求意见稿)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报告回顾总结部分客观中肯、实事求是,谋划未来部分思路清晰、布局合理,整个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与会人员还针对报告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对大家关心支持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为纪委工作出谋划策,开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他要求报告起草小组要认真梳理、吸收采纳宝贵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把报告修改好、完善好,力求成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科学求实、鼓舞人心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五

各县(市)***:

根据《*****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为下一步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基础,现针对*****班子及班子成员在遵守政治纪律和中央、省关于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等方面征求你们的意见和建议。请认真填写《*****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于2014年3月15日前送******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表》。

*****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六

各省、市裴氏宗亲会:

为弘扬裴氏文化,传承裴氏先贤奋发向上、奉献社会的优秀品德,振兴中华、构建和谐社会。鉴于已出版的裴氏人物志传在入录人数和人物个体内容上存在不足,江苏裴氏宗亲会文化方面的宗亲近年经筹划准备,拟定以二十五史、地方志、裴氏族谱、宗祠、墓志为基础资料编撰裴氏人物志传。届时请各省、市裴氏宗亲会有志于参与此项工作的同宗,支持组织资料收集;参与编撰领导、编辑;筹集编撰出版经费;认订发放传书等事宜。

为此,特向各省、市裴氏宗亲会发函征求意见,如无不妥,请给予大力支持协助。

此致

敬礼

江苏省裴氏宗亲联谊会。

2011年7月9日。

______同志:

您好!

中国共产党温州市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20**年8月17日。

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七

尊敬的各位教职工:

您好!

近几年来,在石桥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全镇教育不断持续健康发展,教学质量一年一个台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绩,所有这些缘于的大家共同努力。

新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我镇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和问题?提高教学质量您有何建议?恳请广大教职工真诚的谏言献策,教育总支将深表感谢!我们将认真梳理和对待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对一些中肯、可行的意见,择优进行奖励。敬请大家本着实事求是,为石桥教育、为单位兴衰发展的态度畅所欲言。

顺祝:身体健康全家安康。

石桥教育总支。

二o一四年三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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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违法意见的函范文通用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海洋局办公厅(办公室),环境保护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十三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对环境管理的支撑作用,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xx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

传真:

附件: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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