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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 营养早餐文章(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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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 营养早餐文章(9篇)
2023-01-16 03:07:24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一

我校由原榔口中心小学和原榔口初中合并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于20xx年春开学之际,迁入新校址。

20xx年春,我校共有学生407人,其中小学300人,初中107人;寄宿生220人,非寄宿生187人,教师33人;

20xx年秋,我校共有学生457人,其中小学339人,初中118人;寄宿生297人,非寄宿生160人,教师33人;

20xx年春,我校共有学生457人,其中小学339人,初中118人;寄宿生291人,非寄宿生166人,教师34人;

20xx年秋,我校共有学生360人,其中小学242人,初中118人;寄宿生300人,非寄宿生60人,教师34人;

我校领导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高度重视。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卢志斌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陈长贵为副组长,校委会其他人员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学

生营养计划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常有序实行。

为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制定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加工管理制度”、“发放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班主任跟餐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和“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流程。

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是党和政府体恤民情、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亲民、爱民、惠民工程,为把党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1、一、二年级实行课间加餐,采用牛奶加面包的模式,食品由上

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行的是供应商定时定量定期配送,专人专车专程送达学校,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资质证明。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确保学生营养餐在规定的保质期内。

2、其他年级采用午间加餐,我们也严把质量关,严格入库程序。每次在配送的食品进库时,都认真清点、仔细检查、细心核对、准确登记,严格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外包装等,索要质检报告单,双方办事人签字,学校专人专账管理,防止过期、霉变和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所有交接手续规范,谁接手谁签字谁负责。

3、存储规范安全。我校设置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向加工人员发放营养餐,闲杂人员不许接近库房和加工场所。保管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并建有规范的台帐记录。营养改善计划保管能严格执行食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营养食品存放离地面15cm,离墙10cm,在有防潮设备的架体上存放,储藏干净卫生,通风透气,能够定期开启空调,室温控制稳定,防止了食品霉变。防盗、防鼠、防尘设施到位。有计划有次序地发放食品,防止积压、变质现象发生。做到了先入库的先出库,后入库的后出库,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

4、严格实行加工检查制度。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穿工作服持证操作,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并按时对炊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5、严格实施加工规程。加工操作规范,细节符合要求,未出现不

熟、不热等现象。蔬菜加工前用水冲洗、浸泡,做到了严格消毒。加工过程也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坚持实行留样制度。

尽管学校每天按时为学生提供合格的营养餐,但仍有个别学生在一些商店、摊点购买小食品,安全隐患责任难以分清。

1、强化安全监管,禁止学生购买小食品,加大营养餐的宣传力度,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营养知识教育,积极指导学生科学地食用早餐。

2、完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供餐流程。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二

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你吃早餐了吗?吃了些什么呢?你考虑过你的早餐合理吗?

根据我们的调查,仅是65%的人坚持每天吃早餐,12%的人每周只吃3—4次早餐,3%的人从不吃早餐。为此,我们对早餐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深深感到,早餐问题是我们小学生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被忽视的问题。

早餐问题还表现在大部分同学不知道合理选择搭配上,很多同学长期就吃一种类型的早餐,严重的偏食。

科学研究表明,不吃早餐损害极大,长期不吃早餐会严重影响身体营养摄入,损害小学生认知能力,创造能力的培育、发挥,阻碍身体耐力的发育、保持,不吃早餐也直接导致了近几年我国小学生肥胖率的提高。此外,不吃早餐容易诱发胆结石、胃炎、贫血等多种疾病。

那什么是合理而营养的早餐呢?根据营养均衡的要求,把食物分为4类,有谷类、肉类、奶及豆制品和蔬菜水果类。如果你的早餐中上述4类事物都有,则为早餐营养充足,假如食用了其中的3类,则早餐质量较好,如果只选择了其中的两类以下,早餐质量则较差。

早餐是最重要的!希望大家能合理完派自己的早餐,衷心祝愿你健康地成长,愉快的学习!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三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四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__】54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以及易门县教育局工作会议精神,中心学校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改善学生营养餐状况,提高学生营养水平,现将我校实施营养餐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后勤司务长为管理人员,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校班子成员实施营养餐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实施营养餐工作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布置,为学生营养餐改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实施情况

(1)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人数为126人,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供餐方式为食堂供餐,分餐以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带队发放营养早餐,由各任课教师组织发放营养早餐,自3月1日起,我校实施营养早餐开展得规范有序。

(2)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供餐食谱,我校严格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3)学校统一购置厨具、餐具、清洗消毒柜,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改善基础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4)学校食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每天安排专人负责,轮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尤其是留样环节,我校严格按照规定在专用设施内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学校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好相关记录。

(5)建立食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设立食堂安全监督机制。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由于我校交通闭塞,配送环节交通不便,食堂人员紧缺,食堂工作人员外出配送,学生早餐和中午饭就得不到保障,为了保证学校学生能够吃上营养早餐,老师只能按时来领取营养早餐,品种比较少。

以上就是我校营养早餐实施情况,营养早餐进校园的运行中有成功的地方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和供餐企业调整思路,将成功经验推行下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校的营养早餐步入健康和谐发展的轨道上来。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六

每年的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餐盘3:2:1”,含义就是一餐当中应包含3份主食,2份蔬菜,1份肉类。为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普及青少年营养知识,促进科学饮食,在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到来之际,邹平县各中小学紧紧围绕“健康餐盘3:2:1”主题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营养日”系列教育活动。

通过国旗下的讲话、led宣传栏、黑板报、营养知识宣传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营养与健康等知识,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围绕“全面、均衡、适量——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主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膳食合理搭配知识以及不吃早餐和吃“垃圾食品”的危害,引导学生拒绝“三无”食品,改掉偏食、厌食等习惯。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学校食堂每周制订一次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指导学生制作“营养金字塔”、“饮食与健康”卡片,赠与家长和亲戚。

通过qq群、飞信、微信群等形式与家长传授学生营养与健康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饮食,发挥家校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七

每年的5月20日是“全国学生营养日”,今年的主题是“健康餐盘3:2:1”,含义就是一餐当中应包含3份主食,2份蔬菜,1份肉类。

为改善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普及青少年营养知识,促进科学饮食,在第26个“全国学生营养日”到来之际,邹平县各中小学紧紧围绕“健康餐盘3:2:1”主题组织开展“全国学生营养日”系列教育活动。

通过国旗下的讲话、led宣传栏、黑板报、营养知识宣传图片、视频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营养与健康等知识,使学生掌握科学的营养知识,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围绕“全面、均衡、适量——培养健康的饮食行为”主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膳食合理搭配知识以及不吃早餐和吃“垃圾食品”的危害,引导学生拒绝“三无”食品,改掉偏食、厌食等习惯。

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要求学校食堂每周制订一次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指导学生制作“营养金字塔”、“饮食与健康”卡片,赠与家长和亲戚。

通过qq群、飞信、微信群等形式与家长传授学生营养与健康知识,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安排饮食,发挥家校在学生营养改善中的作用。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八

同学们,下午好!

今天你吃早餐了吗?吃了些什么呢?你考虑过你的早餐合理吗?

根据我们的调查,仅是65%的人坚持每天吃早餐,12%的人每周只吃3—4次早餐,3%的`人从不吃早餐。为此,我们对早餐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深深感到,早餐问题是我们小学生面临的一个重要而被忽视的问题。

早餐问题还表现在大部分同学不知道合理选择搭配上,很多同学长期就吃一种类型的早餐,严重的偏食。

科学研究表明,不吃早餐损害极大,长期不吃早餐会严重影响身体营养摄入,损害小学生认知能力,创造能力的培育、发挥,阻碍身体耐力的发育、保持,不吃早餐也直接导致了近几年我国小学生肥胖率的提高。此外,不吃早餐容易诱发胆结石、胃炎、贫血等多种疾病。

那什么是合理而营养的早餐呢?根据营养均衡的要求,把食物分为4类,有谷类、肉类、奶及豆制品和蔬菜水果类。如果你的早餐中上述4类事物都有,则为早餐营养充足,假如食用了其中的3类,则早餐质量较好,如果只选择了其中的两类以下,早餐质量则较差。

早餐是最重要的!希望大家能合理完派自己的早餐,衷心祝愿你健康地成长,愉快的学习!

营养早餐的设计论文范文简短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拒绝零食,从我做起。

俗话说:“吃好,睡好,为人生大事。”“民以食为天。”“吃”都是排在首位的。因为只有吃得好,我们才会精神饱满;只有吃得好,我们才能集中精力学习,只有吃得好,我们才能展示青春活力!

虽然我们的生活水平在提高,但是我们的健康状况令人堪忧:军训时五分钟的军姿站立就有成批的同学倒下;升旗仪式中也常有同学脸色惨白到后面休息;体育课上一不留神就有骨折........这是为什么呢,同学们是否思考过?

我们不妨来几小镜头:就餐时,同学们溜溜食堂就出来了;课间休息时,同学们从商店带出来的不是饮料就是麻辣;油炸摊位前热闹非凡;围墙栏杆旁偷着购买外卖......

我们同学的饮食结构发生着明显的变化:不吃米饭而以方便面为主食;碳酸饮料代替人体必须的水源;啃面包和饼干多过吃水果;恶心地沟油外卖的香味让我们抵挡不住.....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

我们常吃的小零食,大都是小作坊生产出来的,诱人的颜色都是工业染料的功劳,有些火腿是嘀嘀水浸泡出来的,我们至爱的辣鸡脖里的辣根本不是辣椒,况且防腐剂严重超标;袋装食物中含有大量的防腐剂;去年,望城某小镇有十几个孩子,因为食用不健康零食发生中毒;同样的一个事情发生在幼儿园中,有6个小孩吃了不合格的食品,也导致中毒。在--县马召镇红新中学,有8名女生因吃多了不合格的方便面而出现了中毒现象。

同学们知道吗?

外卖的廉价来自低成本的地沟油,而地沟油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后产出的油,甚至是水道中的油腻漂浮物或者是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加工以后除了它的廉价,我们没有办法识别。

同学们明白了吗?

我们的同学为什么精力不集中,我们的同学为什么跑三个半圈很辛苦,我们的同学为什么容易骨折?因为长期吃这种对人体有害的食品,不但不能提供我们成长需要的营养,而且带走人体大量营养物质,使我们的免疫力大大减低,久而久之还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体能与智能的发育!

5月20日是“全国学生的营养日”这项活动一经推广就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和许多营养专家的参与、支持。让我们以这一天为契机,合理饮食,让每一天都成为“全国学生的营养日”。

同学们,我们正在长身体,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我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及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要拒绝零食,讲究健康,合理汲取营养。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请抵制外卖,拒绝劣质食品,!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健康,请拒绝零食,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

祝同学们健康成长,快乐学习,祝老师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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