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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 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大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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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 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大全(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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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

行政管理

、对外联络、广告宣传、

财务管理

、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

合伙协议书

”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某某某某市某某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某某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某某某某万元某%;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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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二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________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甲方出资金,占股________%;乙方出技术,占股________%。

二合作项目:________,包括各种________。

三合作时间暂定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

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

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

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

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

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

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

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

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

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

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

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5]190号

2005-12-2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

[1994]002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下列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一、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附加智多星学生平安定期寿险

2.华锐团体定期寿险

3.附加学生平安定期寿险

4.慧丽人生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5.慧丽人生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6.附加红双喜重大疾病保险

7.附加学生平安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8.福如东海终身寿险(c款)(分红型)

二、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航三星家和终身寿险

2.中航三星定期寿险

3.中航三星附加定期寿险

4.中航三星家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5.中航三星家兴两全保险(分红型)

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寿关爱成长定期寿险

2.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外币版)

3.国寿关爱一生终身寿险

4.国寿团体即期年金保险

5.国寿珍爱一生终身寿险

6.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版)

7.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8.国寿康达团体综合医疗保险(a型)

9.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

10.国寿团体女性安康保险(2005版)

11.国寿附加手术并发疾病保险

12.国寿康宏住院及手术津贴医疗保险

13.国寿附加珍爱一生长期健康保险

四、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

2.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

3.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育英宝六十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5.友邦育英宝五十五岁两全保险(分红型)

六、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太平阳光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太平抗非典附加团体健康保险一疾病责任

3.太平抗非典附加团体健康保险一住院津贴

4.太平附加安宝婴儿疾病保险

5.太平真爱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太平美满之家房贷两全保险

7.太平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8.太平团体退休金保险(分红型)

9.太平稳得福两全保险(b款)

10.太平稳得康两全保险(b款)

七、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1.吉利110两全保险(分红型)

2.吉利双好两全保险(分红型)

3.吉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4.国泰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5.国泰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6、国泰如意110两全保险

7.国泰关爱丽人健康保险

8.国泰关爱佳人健康保险

9.国泰长富年年年金保险

10.国泰长发年年年金保险

八、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金福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福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3.友邦金福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4.友邦金福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5.友邦永丰宝年金保险(分红型)

6.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7.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8.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九、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康“串串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2.海康“顶梁柱”两全保险(分红型)

3.海康“双福多”两全保险

4.海康附加女性保障长期疾病保险(a款)

5.海康附加“得意宝”提前给付两全保险(分红型)

十、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海尔纽约人寿财智宝贝终身寿险

2.海尔纽约人寿智富保两全保险a(分红型)

3.海尔纽约人寿智富保两全保险b(分红型)

4.海尔纽约人寿智惠保两全保险a(分红型)

5.海尔纽约附加女性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6.海尔纽约人寿母婴重大疾病长期健康保险

7.海尔纽约人寿附加豁免保险费长期健康保险

8.海尔纽约人寿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

9.海尔纽约附加每日住院补贴医疗保险

十一、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合众永安定期寿险

2.合众附加定期寿险

3.合众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合众团体年金保险

5.合众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6.合众团体一年定期寿险

7.合众团体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8.合众团体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9.合众团体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10.合众团体附加门急诊医疗保险(a)款

11.合众鼎实惠两全保险

12.合众附加两全保险

13.合众鼎瑞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14.合众附加住院收入保障保险

15.合众团体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16.合众附加永顺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7.合众附加永馨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18.合众附加社会统筹补充住院医疗保险

19.合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20.合众附加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

21.合众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b)款

十二、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宏两全保险(分红型)

2.中宏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十三、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附加定期寿险(2005)

2.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05)

3.附加家庭收入保障定期寿险(2005)

4.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2005)

5.终身寿险(分红型,2005)

6.定期寿险(2005)

7.定期返还两全保险(长期,2005)

8.丰彩人生年金保险

9.真心关爱定期防癌两全保险(2005)lo.附加年金保险(2005)

十四、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英人寿金苹果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

2.中英附加建筑工程团体急性疾病保险

3.中英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4.中英即期给付团体年金保险

十五、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生命金福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2.生命金泰两全保险(c款)

3.生命金六福两全保险(分红型)

十六、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

2.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广版)个人医疗保险

3.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荐版)个人医疗保险

4.守护专家住院费用(推崇版)个人医疗保险

5.守护专家住院定额团体医疗保险

6.守护专家住院费用团体医疗保险

7.守护专家社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

8.守护专家门诊费用团体医疗保险

9.守护专家特需医疗团体医疗保险

10.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11.关爱专家终身重疾个人疾病保险

12.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广版)团体疾病保险

13.关爱专家短期重疾(推荐版)团体疾病保险

十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重大疾病诊断保险

2.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

3.癌症诊断保险

4.癌症住院津贴保险

5.团体重大疾病诊断保险

6.团体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

7.团体癌症诊断保险

8.团体癌症住院津贴保险

9.附加重大疾病诊断保险

10.附加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

11.附加重大疾病住院康复津贴保险

12.附加重大疾病住院药品津贴保险

13.附加癌症诊断保险

14.附加癌症住院津贴保险

15.附加癌症住院康复津贴保险

16.附加癌症住院药品津贴保险

17.附加团体重大疾病诊断保险

18.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保险

19.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康复津贴保险

20.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住院药品津贴保险

21.附加团体癌症诊断保险

22.附加团体癌症住院津贴保险

23.附加团体癌症住院康复津贴保险

24.附加团体癌症住院药品津贴保险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四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5]21号

2005-02-0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和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保险产品清单

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团体定期寿险

2、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1999)

3、平安幸福定期保险(b)(1999)

4、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a)

5、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b)

6、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

7、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

8、平安附加定期寿险(2000)

9、养老金保险(利差返还型)

10、平安如意久久团体年金保险

11、平安学生一年定期寿险

12、平安团体一年定期寿险(9906)

13、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

14、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1、红葵花少儿两全保险

2、团体年金乙款

3、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

4、利好多两全保险(a款)

5、利好多两全保险(b款)

6、团体人身保险(1999年6月)

7、师生团体人身保险

8、利好多两全保险(c款)

9、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

10、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小康之家·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世纪红两全保险

13、睿恒企业年金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14、鸿福来年金保险(a款)

15、鸿福来年金保险(b款)

16、鸿福来年金保险(c款)

17、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18、步步高增额附加养老保险

19、太平安康寿险(b款)

20、学有所成返利综合保险

21、幸福人生递增终身寿险

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2、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3、国寿相伴永远养老年金保险

4、国寿幸福之家两全保险

5、国寿幸福相伴定期寿险

6、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2004版)

7、国寿公安干警团体定期寿险(2004版)

8、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9、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

10、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国寿康友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型)

12、国寿康友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型)

13、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

14、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

15、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

16、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17、国寿附加康馨重大疾病保险

18、国寿附加康馨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四、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l、友邦防癌疾病保险

2、友邦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3、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八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4、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九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6、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一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二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8、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三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9、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四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0、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五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1、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三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2、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13、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五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14、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

15、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16、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17、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18、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9、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0、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1、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2、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3、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4、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5、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6、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7、友邦御防宝疾病保险

28、友邦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29、友邦世纪英才两全保险

30、友邦五年期理财宝保证续保两全保险

31、友邦养颐保六十周岁两全保险

32、友邦养颐保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1、友邦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12、友邦附加儿童豁免保险合同费用定期寿险

13、友邦*定期寿险附加合同(*分别为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儿童二十二周岁期满、五十五周岁期满、六十周岁期满)

14、友邦安心保终身寿险

15、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16、友邦豁免缴付保险费附加合同(附加于友邦金瑞保证年金养老保险)

17、友邦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附加于20pm)

18、友邦安康保两全保险

19、友邦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团体儿童计划免疫健康保险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五

xxx村委会:

1、阐述拟成立该幼儿园的必要作用及理由;明确由哪些举办者或个人发起成立。

2、成立幼儿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3、成立幼儿园的筹备情况(包括拟任该幼儿园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住所情况;开办资金及活动经费来源渠道;章程草案情况等)。

4、成立幼儿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

5、成立幼儿园的场地、设备、仪器、图书资料、教学玩具等情况(指校园面积xx平方米,设备仪器xx台、xx个、xx辆、xx条,图书资料xx册、xx份,材料名称等)。

6、拟成立幼儿园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保证正确的办园方向,坚持依法办园,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办园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制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六

合作办园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股东人"

股东人姓名:

股东人家庭住址:

股东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人姓名:

股东人家庭住址:

股东人身份证号码:

上述股东人为合作办园,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和宗旨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合作开办长梁红黄蓝幼儿园,特制订本合同。

投资办园,教育投国,让更多的幼儿有更好的教育,成为身心健康,胸怀全球的现代幼儿,经营幼儿园。

第一条:__________幼儿园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1、幼儿园全称: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幼儿园合作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限:__________自20__年2月18日起开始合作至有关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停转办学或转制,除非届满之前出现合作人一致决定解散为止。

第三条:__________股东人的出资及股份所占比例。

1、各股东出资规定如下:__________

股东人

出资情况

合计

2、 幼儿园所有收入必须存入同一存折中,户名由 开户,印章、密码由 来保管,存折由 保管。所有支出须经园长、经手人签名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条:__________利润分配分担方法

1、幼儿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照股份比例进行。

2、按学期进行利润换算和分配,每学期税后利润的80%双方分配;20%用于资金积累及幼儿园发展或提高福利待遇。

第五条:__________会计及账册保管

1、幼儿园按照通行的会计方法或法律规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记录、换算、存档。

2、每学期的会计报表和账册应置于幼儿园财务部,供股东人查阅,每位股东均有权了解幼儿园财务状况,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二章 幼儿园事务

第六条:__________股东会是幼儿园最高的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以下权利职责:__________

1、有权了解办园状况,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决策。

2、对股东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做出决策。

3、对幼儿园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4、审批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策、利润、分配和弥补方案。

5、园长兼任执行董事。

第七条:__________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学期开一次,由园长提出工作报告,决议下学期的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由园长召集和主持,在会议前1-5天前通知股东,未到会的按弃权处理,股东会议的决议做成会议记录由股东签名。

第八条:__________幼儿园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

董事长是股东会执行代表为最高领导人,园长为第二领导人,其它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参加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管理。

第九条:__________董事会职权

1、制定、执行、修改幼儿园发展规划。

2、审定幼儿园财务预算及决算。

3、决定幼儿园重大问题,决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制定幼儿园的基本管理制度。

4、决定园长、财务人员的任x。

5、决定园长、员工工资及待遇。

第十条:__________董事会的权限

1、董事长为全体股东和董事会的最高领导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如持不同意见并相持不下,最后由董事长决定,其他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必须坚持合法、公平、合理,有利幼儿园的发展,充分听取股东或董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原则。董事长在闭会期间之决定是生效的,不得随意更改,如要更改,须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2、代表幼儿园处理较大的事务和对外事务。

3、代表幼儿园疏通上级各部门的关系。

4、董事长必须尽职尽责,忠于全体股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不得推脱工作并带头领导大家发展事业,做好领头人。

5、幼儿园内外非固定单项开支500元以上的,必须先请示董事长批准方可实施,财务部所有付出单每个月底应交董事长签字方能报帐。

第十一条:__________董事会成员、园长的报酬和费用补偿

1、园长月薪 。

2、正常加班每工作日50元,一般加班不给补贴。

3、外出开会学习必须事先上报批准方可有效实报。

第十二条:__________其他事情按幼儿园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章 其他

第十三条:__________除非出现下列情形,股东在合作期不得退股。

1、股东人死亡,由死亡股东人的继承人继承该股份的,可以由该继承人作为新股东人而加入,否则,按退股处理。

2、股东人丧失偿责能力或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幼儿园的全部财产份额,严重影响幼儿园运作的前提下,按退股处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_退股人可分配的财产份额是现有财产减去所有债务,按其股份比例分配,但不包括商誉或其他无形资产。

第十五条:__________股东申请,并经股东会同意,按不低于其实际财产份额的底价可以转让或拍卖财产份额,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股东会议以外的人士购买,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和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__________禁止事项

1、挪用幼儿园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动,利用职务收支中提取回扣,虚报支出,少报收入,构成贪污的行为。

2、在幼儿园同一镇范围,不得自营或者与他人合同办同档次的幼儿园。

3、严禁用幼儿园资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利用职务未经董事长同意利用学生或家长代销产品的。

第十七条:__________幼儿园的解散和清算

1、幼儿园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

①本协议约定办园期届满。

②股东人退股或死亡,其余股东人不愿意继续办园的。

③因国家政策变化不让办园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④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解散合作。

2、幼儿园解散后,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幼儿园清算。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__________双方合作期间,单方提出解除合作关系,必须向对方赔偿违约金五万元。

第十九条:__________单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条,处违约金1万元,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__________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果,可以申请主管部门仲裁,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无可非议仲裁应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为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幼儿园章程有规定,按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五份,合作方各一份,一份备案。

第二十三条:__________本协议各方签名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以上协议双方已认真审阅,并经合伙人一致认可通过。

签约时间:__________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七

公司领导:

为了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广大员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建议开办员工食堂。初步方案如下:

一、现有员工伙食补贴不再发放给个人,统一由公司直接补助到食堂,作为员工午餐费用;

二、伙食标准按12元/人。餐计算(二荤二素一汤),主要供应午餐,早晚餐不予考虑;餐费由员工承担10元/人。餐,公司补贴2元/人。餐;

三、费用预测与对比(按平均每天50人就餐计算);

四、根据上述对比,预计公司每月承担费用在11000-15000之间。

五、如需招待来宾者,由接待部门在炊事员处登记后用餐;炊事员应每天做好用餐人员登记工作,为食堂核算和改进食堂管理提供依据。

六、员工出差前应提前通知总裁办,出差期间未在公司食堂用餐者,伙食补贴不予退还;

七、食品蔬菜由炊事员负责采购,总裁办指定专人进行验收。

八、《公司食堂管理制度》由总裁办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妥否,请公司领导阅后批复。

总裁办

二〇xx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开办美术学校申请书范本八

根据和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英文名称:

第二条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___x市路身份证号:

___x市路身份证号:

___x市路身份证号: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___x万元x%;

___x万元x%;

___x万元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

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五)决定合伙人的入伙;

(六)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置;

(七)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八)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九)决定合伙人人会议认为必须由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伙人会议为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十日内。

经三分之一合伙人提议,可召开合伙人会议临时会议,讨论决定某一具体事项。

第十条合伙人会议由本所主任召集并主持。

主任应当在已定合伙人会议日期三日前向全体合伙人送达书面会议通知,并注明会议内容。

合伙人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与会合伙人应当对议定事项的记录上签字,指定合伙人负责保管,以备其他合伙人查阅。

第十一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按以下规则进行:

(一)第八条(五)、(七)、(八)项由与会全体合伙人及出具书面表决意见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八条所列

(一)、(二)、(三)、(四)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四分之三同意方可生效;

(三)第八条所列(六)、(九)项由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超过三人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所设行政主任一名,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对外联络、广告宣传、财务管理、行政事务工作。

行政主任由合伙人会议决定聘用和辞退,对主任负责。

行政主任的报酬由基本薪金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在决定聘任时确定。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财务管理、统一收案收费、职业道德教育、服务质量监督、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利益冲突审查、年度总结考核、执业过错责任追究、业务档案归档等制度。

第三章收益分配、债务承担方式、亏损承担

第十四条收入分配。

薪金提取(业务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实行收入提成制,具体标准为:。

第十五条基金提取。

本所设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业务收入的1%向事务所缴纳该项基金,本所帐户产生的利息亦计入该基金。

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会议制定细则,交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该项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务所分立、解散时,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规定提取律师执业风险基金,并参加办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可分配利润。

全所的总收入在支付成本、缴纳税收、提取各项基金之后,积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

如当年度本所专职律师业务收入减去提成、税收等直接费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时,全体合伙人按全年业务收入比例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如专职律师业务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当年度公共费用,则由全体合伙人按业务收入比例承担或其他方式承担。

第十七条亏损承担

如业务收入在业务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种成本时,则应从已提取的业务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还;业务提成全部退还尚不足弥补亏损的,由全体合伙人平均分摊。

如本所的亏损是由某一合伙人过错所致,则责任人首先应承担这种亏损,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摊,分摊后的合伙人对有过错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如亏损系本所某一律师过错所致,由先由本所承担支付责任,本所对该过错律师享有追偿权。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章合伙人变更

第十九条入伙。

根据本所的发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为合伙人,其条件为:

(一)依法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

(二)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

(三)担任合伙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四)承认本所章程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认并履行“合伙协议书”及其规定的义务;

(六)同意认缴入伙资本。

符合上述条件并申请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与新合伙人签订书面协议,报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

(一)合伙人要求退伙,须提前三个月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并报原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人退伙时应对合伙期间尚未了结的工作、占用的财物、债权债务及应说明的其他问题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办理移交和清偿手续。

(三)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处理合伙财产:

1.退伙时合伙人会议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85%进行结算,但在本所工作满十年,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按所占财产份额的100%结算;

2.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留置所退财产份额的15%,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退伙人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参加当年度本所剩余利润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有关移交、清偿手续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况扣留其相应的财产,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对。

第二十一条对合伙人的处理。

(一)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会议通过和制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给本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的,合伙人会议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谴责、劝其退伙直到除名的处理。

上述处理并不影响其应承担的有关经济赔偿责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品德操守恶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认为无法与其共事的,经3名以上合伙人提议、过半数合伙人附议,合伙人会议应当对该合伙人进行信任表决,除该合伙人以外的与会合伙人及出具书面意见的合伙人如有持有90%及以上表决权确定不信任该合伙人时,合伙人会议即作出劝其退伙的决议,合伙人会议无须对该合伙人的行为举证,但在表决前允许该合伙人申辩。

(三)当合伙人会议作出“劝其退伙”决议时,该合伙人应在15天内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的书面申请,并按退伙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获取应得的财产。

如超过15天不向合伙人会议提出退伙书面申请的,则合伙人会议有权对其作出除名的决定。

报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人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合伙人会议应当将其除名。

(四)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会议除名的,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和理由提出反对意见,并:

1.按除名时合伙人会议所确认的其所占财产份额的70%进行核算;

2.均以人民币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结算;

3.应留置其可领取财产的20%,时间为两年,并不考虑该款留置期间的利息;如其行为可能对本所千万财产损失的,合伙人会议有权增加该留置的比例和时间及扣留其相应的财产。

4.对应支付的部分应根据本所当时的财务情况进行支付,如当时支付确有困难,应接受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终止与清算。

第二十二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而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的;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的;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的;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许可证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予解散的其它情形。

第二十三条本所解散时,应当在15内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在机构成立起10日内通知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委托人和债权人。

第二十四条清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清理本所的财产,编制财务清算报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的事务,清理债权债务,处置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事宜。

对剩余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

当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算单、制定清算方案报合伙人会议及有关机关通过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所在清算期间,合伙人不得执业。

本所的执业许可证及合伙人、聘用律师的执业证,应当上交原登记机关。

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本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合伙所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本所主任签名并盖章,在15日内上报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同时将财务账簿、业务档案、印章移交主管司法行政机关。

登记机关批准注销后,原管理合伙人应当及时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七条本所合伙人因退伙、被除名、对合伙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发生争议,首先应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通过市、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调解,本所及律师应尊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调解意见或裁决,并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的责任(由合伙人商定,具体条款列入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自本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须经合伙人会议一致通过,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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