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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 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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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 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怎么写(6篇)
2023-01-16 03:33:1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

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五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养理念

第六条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第七条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

第八条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1)“德”

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

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

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

(2)“才”

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

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

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员工录用

第九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

第十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输出试用申请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

(1) 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2)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

(3) 人事档案资料。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

(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第十四条 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

(3)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

(9)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10)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创造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条件,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同时激发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外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最少8小时,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时间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

第十八条 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1日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1)上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

(2)每次迟到罚款50元(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

2、旷工

(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半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发给资遣费。

第三节 员工待遇

第二十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员工待遇分为三部分:

(1)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2)津贴。津贴类别

第二十一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发放;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6日发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二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第四节 休假规定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年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年假。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年假。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础上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员休年假,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前提下,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因年度终结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未休年假的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应发给薪资。

第二十八条 员工停薪留职不给年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给假类别分为8种(见下表)。

请假给假表

第三十条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非作业人员直接呈主管)。

(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

第五节 奖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四)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三)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六)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达十二日者。

(十)煽动罢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十三)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四十二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相抵消。

(二)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的为限。

第六节 考核规定

第四十三条 员工考核分三类:

(一)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审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熟练程度、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随时进行考核,凡有特殊业绩者,应随时报请奖励。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出勤情况、奖惩情况随时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

其办法详见《公司考评细则》。

第四十四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四种。

第四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举行,由直属部门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六条 专门负责考核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时间。

第七节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安排论处。

第四十八条 一般职员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请,呈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九条 加班费计算,一般职员平日加班在小时工资基础上增加二分之一,节假日加班发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八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节假日工资。

第五十条 加班人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发给加班费外,且就其加班时间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一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其部门按月统计备查。

第八节 职业培训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三条 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员工手册讲解。

(2)业务特性、工作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工作。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各级主管应给以足够重视。

(三)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进行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技能,使其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节 迁调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随时调整任何一名员工的部门和职务,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六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管理人员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就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七条 员工调职,若离住址较远可按照出差规定支付差旅费,其随行家属,可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

第五十八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共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第十节 员工福利、保险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员工收入,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具体规章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条 员工婚丧、住院,赠送礼金或慰问金,其给予标准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员工劳动业绩或错误经过衡量后,再决定其年终奖金。

第六十二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录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补偿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十一节 抚恤、退休、资遣

第六十四条 员工因公导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偿,对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补助事宜应按照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等额补偿。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工作退休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企业停产或转让时。

(二)业务或市场销售严重不景气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属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七条 员工下岗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差者。

(二)有错屡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条 员工下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条 员工接到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若未发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发给通知期限内的工资和津贴。

第七十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下岗而论。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下岗,依下列规定发给下岗费: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下岗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三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十天基本工资的下岗费,剩余月数按比例给予,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五章 员工礼仪

第七十二条 接听外部电话,主动应答“您好,某某公司、请问……”,不得高声喧哗和争吵,不得影响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条 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 等礼貌语言。

第七十四条 到公司来的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或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看报时间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划部门除外)。

第七十六条 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

第七十七条 凡违反礼仪制度每次罚款20元。对违反上述制度情况严重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七十八条 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七十九条 办公桌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保持办公室及门窗洁净。

第八十条 上班前由保洁员对办公桌进行擦拭,扫地,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下班时关好电源,窗帘及门窗。

第八十一条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凡员工集体寝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室员轮流打扫,不注重卫生的寝室,全体处罚。

第八十二条 以上卫生制度的检查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视情况奖惩。

第七章 员工职业着装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夏装、秋装(男、女式),从员工领到该服装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二年者,按五折价购买,不满二年者(含新员工),按八折价购买。

第八十四条 购买工作服的款项,由公司代垫,于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扣除;若员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则该款项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五条 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可以不着工作装,但衣着须得体,男式西服以深蓝、深黑套装为佳,女士每年确定一款职业装,色泽稳重、搭配合理,具有职业男、女性风格,禁止穿奇装异服和休闲服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非外联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一律穿工作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第八十六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徽记工作牌,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胸牌,将被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行政部领购,补10元成本费。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需要出差,按此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部门经理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八十九条 员工出差须按实报支差旅费,其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不予办理。

差旅费报销标准

注:飞机、车船费用按票据报销。到本市及各郊县自带车不报销油料、过境过桥费。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带车过境过桥及油料费据实报销。

第九十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按程序报账。

第九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给付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九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九十三条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飞机及车、船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膳杂费内包干,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十四条 员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九十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收据,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第九章 员工出国管理

第九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需于出国前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或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

第九十八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报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一零零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一零一条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依据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账,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符报销范围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零二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所开支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一零三条 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较本公司所订费用标准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第十章 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零四条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办理,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条 员工所有体检费用概由公司承担。

第一零六条 新进公司尚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员工自理。

第一零七条 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一零八条 行政部每年年终,应依检查表提供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参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日常工作中必须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杜绝老鼠,苍蝇等害虫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设置防鼠网。公司每季度将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标准为20—500元。

第一一零条 厨房和库房的物品应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类物品,爱惜公共财物,食堂的专用碗、盘应轻拿慢放,碗、盘的合理损耗每月不得超过3套,否则,由损坏者照价赔偿(5元/个)。

第一一一条 所有物品进入食堂前,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价格最低,严禁过期或变质变味的原材料进入食堂,若使用变质食品,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将劝其辞退。若出现员工食物中毒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一二条 员工就餐过程中,食堂工作人员应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并主动与各部门员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员还应准确统计好就餐人员数量以及晚餐时值班人员与非值班人员的人数,保证每月底的费用总结清晰无误。

第一一三条 员工在就餐过程中使用的碗、筷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残渣、污迹、水渍,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第一一四条 在自助餐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安排专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况,并做到即时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条 食堂保洁人员除每天清洗各类器皿外,还必须随时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地面和墙面清洁,并且应注意各种容易疏忽的地方的卫生,食堂用的地垫应每日换洗一次,卫生间的物品应即时清换。

第一一六条 公司在举行各类活动时,有临时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过食堂这个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对公司内部员工加班就餐问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解决,否则厨师长和食堂管理员各被罚款20元。

第一一七条 食堂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办妥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电话管理

第一一八条 公司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总体负责,使用情况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条 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一二零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可挂长途电话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本表每月转行政部记录备案。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 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 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三

员工手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四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

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五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

第三章 人才培养理念

第六条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第七条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

第八条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1)“德”

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

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

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

(2)“才”

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

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

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第四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员工录用

第九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

第十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输出试用申请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

(1) 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

(2) 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

(3) 人事档案资料。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4)吸食者。

(5)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

(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第十四条 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二节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

(3)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

(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

(9)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10)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

(11)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12)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创造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条件,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

(13)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同时激发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4)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外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七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最少8小时,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时间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

第十八条 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1日处理。

第十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

1、迟到、早退

(1)上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

(2)每次迟到罚款50元(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

2、旷工

(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半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发给资遣费。

第三节 员工待遇

第二十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员工待遇分为三部分:

(1)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2)津贴。津贴类别

第二十一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发放;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6日发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二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第四节 休假规定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四条 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年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

(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年假。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年假。

(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年假。

(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础上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员休年假,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前提下,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 因年度终结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未休年假的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应发给薪资。

第二十八条 员工停薪留职不给年假。

第二十九条 员工给假类别分为8种(见下表)。

请假给假表

第三十条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非作业人员直接呈主管)。

(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

第三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

第五节 奖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四)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记大过:每次减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

(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

(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

(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

(七)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嬉戏、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且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者。

(四)因酗酒而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擅自离岗者。

(六)因玩忽职守致使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坏者。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团体秩序者。

(三)损坏、涂改重要文件者。

(四)玩忽职守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安排,屡劝不改者。

(六)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七)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且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坏、涂改重大文件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工作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二次,功过无法平衡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或一年旷工达十二日者。

(十)煽动罢工或怠工者。(十一)吸食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者。

(十三)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四)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伙同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在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引起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四十二条 员工功过抵消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相抵消。

(二)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

(三)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员工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的为限。

第六节 考核规定

第四十三条 员工考核分三类:

(一)试用考核

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审批及公司公布后,方得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熟练程度、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出勤情况等,随时进行考核,凡有特殊业绩者,应随时报请奖励。

(2)人事部门应将员工出勤情况、奖惩情况随时记录,作为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

其办法详见《公司考评细则》。

第四十四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差四种。

第四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于每年年底举行,由直属部门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六条 专门负责考核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拖延时间。

第七节 加班事宜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安排论处。

第四十八条 一般职员加班,事先由直接主管申请,呈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四十九条 加班费计算,一般职员平日加班在小时工资基础上增加二分之一,节假日加班发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八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数计算节假日工资。

第五十条 加班人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除不发给加班费外,且就其加班时间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一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其部门按月统计备查。

第八节 职业培训

第五十二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除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三条 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员工手册讲解。

(2)业务特性、工作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工作。

(二)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各级主管应给以足够重视。

(三)专业培训:视业务需要,挑选优秀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进行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技能,使其能更加顺利地完成工作。

第九节 迁调规定

第五十四条 公司如因业务需要,可随时调整任何一名员工的部门和职务,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五条 各部门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六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管理人员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就职单位报到。

第五十七条 员工调职,若离住址较远可按照出差规定支付差旅费,其随行家属,可凭乘车证明报销交通费。

第五十八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共所任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合人选暂行代理。

第十节 员工福利、保险

第五十九条 本公司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增加员工收入,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具体规章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条 员工婚丧、住院,赠送礼金或慰问金,其给予标准详见《公司员工福利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本公司依员工劳动业绩或错误经过衡量后,再决定其年终奖金。

第六十二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录用时由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六十三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补偿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第十一节 抚恤、退休、资遣

第六十四条 员工因公导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偿,对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补助事宜应按照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等额补偿。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工作退休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企业停产或转让时。

(二)业务或市场销售严重不景气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属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七条 员工下岗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差者。

(二)有错屡教不改者。

(三)工作效率低下者。

第六十八条 员工下岗,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九条 员工接到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若未发通知就停止工作,公司不予发给通知期限内的工资和津贴。

第七十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下岗而论。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下岗,依下列规定发给下岗费:

(一)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下岗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三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十天基本工资的下岗费,剩余月数按比例给予,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五章 员工礼仪

第七十二条 接听外部电话,主动应答“您好,某某公司、请问……”,不得高声喧哗和争吵,不得影响工作秩序。

第七十三条 在处理对外事务中,必须使用“您好、欢迎、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请走好” 等礼貌语言。

第七十四条 到公司来的客人,每个员工都必须用主动热情的态度对待,并做好应答或解释工作,无论何种原因,都不得与外来客人大声争吵,影响工作秩序,确实委屈之事,应采取暂时回避态度,并通过正常渠道向上反映。

第七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上班时间不得看报纸或与业务无关的杂志、书籍。看报时间定在每天中午12:00—13:30分,或下午17:30以后(策划部门除外)。

第七十六条 上班时间不准吃零食。

第七十七条 凡违反礼仪制度每次罚款20元。对违反上述制度情况严重者,将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卫生管理

第七十八条 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七十九条 办公桌清洁,物品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与业务无关的东西,保持办公室及门窗洁净。

第八十条 上班前由保洁员对办公桌进行擦拭,扫地,保持办公桌整洁有序;下班时关好电源,窗帘及门窗。

第八十一条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凡员工集体寝室的清洁卫生由各室员轮流打扫,不注重卫生的寝室,全体处罚。

第八十二条 以上卫生制度的检查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视情况奖惩。

第七章 员工职业着装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夏装、秋装(男、女式),从员工领到该服装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二年者,按五折价购买,不满二年者(含新员工),按八折价购买。

第八十四条 购买工作服的款项,由公司代垫,于员工离开公司时一次性扣除;若员工正常工作至退休,则该款项不再扣回,而由公司承担。

第八十五条 从事外联工作的员工可以不着工作装,但衣着须得体,男式西服以深蓝、深黑套装为佳,女士每年确定一款职业装,色泽稳重、搭配合理,具有职业男、女性风格,禁止穿奇装异服和休闲服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非外联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间内,一律穿工作装,违者一次罚款20元。

第八十六条 公司统一制作的徽记工作牌,必须正确佩戴在左胸衣兜上方一公分处,如上班时间未戴胸牌,将被罚款20元。如胸牌丢失,需到行政部领购,补10元成本费。

第八章 出差管理

第八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需要出差,按此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部门经理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八十九条 员工出差须按实报支差旅费,其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不予办理。

差旅费报销标准

注:飞机、车船费用按票据报销。到本市及各郊县自带车不报销油料、过境过桥费。因公到本市以外的其他地、市、州自带车过境过桥及油料费据实报销。

第九十条 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借差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部门经理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出差完毕,应于三日内按程序报账。

第九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给付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九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九十三条 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的飞机及车、船费用,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费用均在膳杂费内包干,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十四条 员工出差中途患病及不可抗力因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

第九十五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各类收据,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款额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第九章 员工出国管理

第九十六条 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需于出国前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或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

第九十八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报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另行规定。

第一零零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一零一条 出国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依据有关凭证向财务部报账,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符报销范围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一零二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所开支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一零三条 出国接受技术培训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付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支付的费用较本公司所订费用标准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第十章 员工健康检查规定

第一零四条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每年举办一次,有关检查事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办理,体检医院由公司指定。

第一零五条 员工所有体检费用概由公司承担。

第一零六条 新进公司尚未转正的员工,需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员工自理。

第一零七条 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者,由公司令其停止工作,返家休养或前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第一零八条 行政部每年年终,应依检查表提供疾病名称,人数及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及卫生改善参考。

第十一章 食堂管理

第一零九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日常工作中必须讲究个人清洁卫生,仪表整洁,不随地吐痰,杜绝老鼠,苍蝇等害虫污染原材料,在老鼠可能出现的地方设置防鼠网。公司每季度将对员工食堂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奖惩标准为20—500元。

第一一零条 厨房和库房的物品应井然有序,以便于管理及查找各类物品,爱惜公共财物,食堂的专用碗、盘应轻拿慢放,碗、盘的合理损耗每月不得超过3套,否则,由损坏者照价赔偿(5元/个)。

第一一一条 所有物品进入食堂前,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价格最低,严禁过期或变质变味的原材料进入食堂,若使用变质食品,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将劝其辞退。若出现员工食物中毒情况,相关责任人将被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一二条 员工就餐过程中,食堂工作人员应和蔼可亲,微笑服务并主动与各部门员工打招呼,食堂管理员还应准确统计好就餐人员数量以及晚餐时值班人员与非值班人员的人数,保证每月底的费用总结清晰无误。

第一一三条 员工在就餐过程中使用的碗、筷应清洁干净,不得有残渣、污迹、水渍,否则对当班人员罚款20元。

第一一四条 在自助餐过程中,食堂管理员应安排专人察看菜品的消耗情况,并做到即时增添菜品。第一一五条 食堂保洁人员除每天清洗各类器皿外,还必须随时保持厨房和餐厅的地面和墙面清洁,并且应注意各种容易疏忽的地方的卫生,食堂用的地垫应每日换洗一次,卫生间的物品应即时清换。

第一一六条 公司在举行各类活动时,有临时性的接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好接待工作,使客人能通过食堂这个窗口感受到公司的文明和好客。对公司内部员工加班就餐问题,必须按时保质保量解决,否则厨师长和食堂管理员各被罚款20元。

第一一七条 食堂的工作人员有事外出必须请假,经同意后办妥请假手续方可外出。

第十二章 电话管理

第一一八条 公司电话的管理由行政部总体负责,使用情况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和控制。

第一一九条 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原则上仅用于公务洽谈。

(2)通话时间尽量控制。

(3)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又占线。

(4)使用前应对即将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第一二零条 长途电话使用须做到以下几点:

(1)各可挂长途电话的办公场所应备置长途电话记录表,并记录使用人,受话人,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本表每月转行政部记录备案。

(2)长途电话限于公事使用,并于通话后作好记录。

(3)因私挂拨长途电话者,务必作好通话记录。行政部于月底交记录给财务部,将在该员工薪水中扣出相应话费。

(4)违反长途电话使用规定,或通话后未填写记录表者以及记载不实者,公司将对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十三章 车辆管理

第一二一条 公司内所有车辆皆由公司车辆管理员负责统一调配安排。

第一二二条 主管以上职务者配备公车。主管以下职位不配备公车,凡需要用车者,一律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代购,使用者拥有并保管。使用者将分期付款直至车辆购置价款全部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该车辆的产权归使用者所有。

第一二三条 由公司代购车辆者,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报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环路附加费等。

第一二四条 公司对车辆使用者的燃油费采用按月补给政策,依照级别划分分别为:

经理级别人员:300元/月

主管级别人员:200元/月

第一二五条 如果在车辆使用期间,因使用者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其所有责任全部由使用者个人承担,公司只派遣车辆管理员协助办理相关保险索赔事宜。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一二六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一二七条 本员工行动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订。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四

1. 总则

1. 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

1.2 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须遵守本守则。

1.3 说明带“*”的如果违反一次公司将给一个警告,员工如果有三个警告将无条件离开公司。

2. 员工守则

2.1 仪容仪表规定

2.1.1 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在工作时间内 :

(1)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大方,不得有脏污。

(2) 男员工上班必须公司定制的服装。

(3) 不得穿拖鞋上班,皮鞋应搽干净。

(4) 男女员工上班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

2.2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 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② 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2) 同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支援。

(3) 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需要到办公室进行登记方可出去。

(4) 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礼貌接听。 接听时必须标准的应答 :“您好 ”,若邻座的同事不在座位上, 其他同事应为其接听电话 ,并记录下留言 。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电话聊天。

(5) 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6) 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地、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2.3

2.3.1 7) 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保持用餐地点的清洁卫生。 8) 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 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9) 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 10)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后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11)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 辞。 12)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3)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14) 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5) 严禁打架斗殴。* 16) 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团队工作,散布对公司不利的谣言,扰乱人心。* 工作纪律规定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正确佩戴于胸前。

(2)上下班须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上班必须准时,签到时须按秩序排队。

(3)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

(4)携带公司物品外出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害时照价赔偿。

(5)来访者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内, 由公司雇员陪伴, 进入公司的设施和机构, 任何例外情况都必须事先通过经理批准 。

(6)以上规定,前厅接待必须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3.3.2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时不得打游戏、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

(2)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私自放音乐或“随身听”。

(5)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6)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7)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8)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出意见。

(9)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10)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12)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动作。

(13)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4)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15)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16) 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代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事务;不得利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他买卖。*

(18)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辞退,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19)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20)爱护企业的办公、安全、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

3.3.3 0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1) 一切财产员工必须予以爱护,不得占为己有。如因员工原因造成的损坏或遗失,应按实际情况予以赔偿。公司所指定给个人负责的财物,如笔记本电脑、传呼机、手机等,均应小心保护,如有遗失或损坏,将由个人负责赔偿。

(2) 正确使用计算机、办公设备和信息网络设备,既实用又能提高效率,以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信息资料和对设备运用自如的能力都是宝贵的资产,并对公司的事业成功起着重大的作用。保护和恰当地使用这些资产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公司向其雇员提供办公系统设备以便能存储信息,以直接促进服务的业务。公司的机密资料将严格控制接触范围 。 公司允许使用这些设施和设备, 来交流思想和观点 、意见等。 但这些记录不得用于任何私人事务 ,并且要向全体员工开放 。公司的所有财物,包括计算机、 通讯设施、 文具用品均不许被私人用途使用,亦不得外借他人 。

(3) 公司员工在使用办公软件的时候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安装使用,如果使用不合理的软件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个人承担。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员工手册》,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员工手册》。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员工手册》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人事安排

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考勤

第十六条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8:00

周六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c1司龄3年以下(含3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c2司龄4-6年(含6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c3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c4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试用期员工;

2)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第六章员工职责

第三十六条员工职责

一、员工务必遵守公司之规章制度;

二、员工对公司指派之工作务必尽责;

三、员工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厂牌;

四、厂牌应妥善保管,遗失时,应即附照片一张,连同工本费20元,送行政人事部门补发新证,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厂牌;损坏时,应至行政人事部门以旧换新;

五、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

六、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

七、员工应对主管指派之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

八、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之有关公司机密,务必尽义务保密;

九、员工务须爱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应就工作场所的各种机会学习训练,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发生不必要之灾害;

十二、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将职务转托他人代办;

十三、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之:

1、员工之住址;

2、家庭状况(如结婚、离婚、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

3、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

4、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

第三十七条员工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装备、厂牌、员工手册、文件等物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第三十八条员工与公司仍订有劳动合同之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雇用关系。

第三十九条员工须遵守安全卫生规则及配戴各项安全装备,并应注重本身和顾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

第七章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四十一条员工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四十二条上班务必举止端正,不得唱歌、高声说笑。

第四十三条同事间互相关怀尊重,并协商互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上级说话谦逊有礼,言语保持请示口吻。

第四十五条遇客人来公司时,应热情服务以礼相待,时时留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条向上级汇报时准备充分,按约定时间实事求是报告,并注意简明扼要。

第四十七条接听与使用电话客气热情,不得失礼。

第四十八条讲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第四十九条基本原则

一、公司倡导诚信、团结、创新、求实、守法、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

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三、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在员工招聘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亲属或好友回避的原则,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门按既定的岗位标准进行择优录用,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部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第五十条经营活动

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第五十一条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兼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接受,但不论价值多少,均需向公司总务部门报告,一般应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个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第五十五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五十六条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付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

第五十七条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宴请及娱乐活动。

3、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适当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八条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员工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标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3、管理人员、涉及技术资料的人员严禁泄漏公司技术机密。

第五十九条保护公司资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第六十条禁忌事项

一、泄露公司机密或对公司进行不利捏词;

二、在禁烟地区吸烟、在工作场所吃零食或未经许可动火者;

三、随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携带与工作无关之工具或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五、赌博、威胁、殴打、伤风败俗等事,侵犯他人权利,携带枪弹利器、散发传单、损毁公物及一切危害公众秩序或安全之行为;

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以达个人目的之行为;

七、潜进异性宿舍;

八、未经许可携带公物或文件资料外出,未经许可在公司内拍照,或私自带外人入公司;

九、未经许可张贴标语、召集群众公开演讲,募集捐款;

十、非专业机械操作者,禁止图试或操作机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装备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穿着污秽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卧睡觉;

十三、男性员工不得长发披肩,头发应剪理整齐;

十四、禁止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进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炊具烧煮或擅自篡改、添设电气装置。

第六十一条员工违反上述事项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惩罚事项酌予处分。

第九章培训与发展

第六十二条为增进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熟练以确定员工将来之职位,公司将举办职业训练。如对员工提供职训机会,结训后须进行考核,或呈送职训心得报告书经上级核签,副本送人事部门。员工不得拒绝参与职训。

第六十三条外派中长期培训,公司将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相应服务期。

第六十四条培训教育是公司及员工均应履行的义务。规定公司确定的培训计划所通知的参加人员,均应准时参加,有事均应事先请假,经主管批准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员以缺习时间长短视作旷工处理。

1、公司以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为责任。在公司,员工勤奋的工作除可以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训练和发展机会。

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自觉或不自觉地得到其他收获。如: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基层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本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其从事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章考核评估

第六十五条公司对员工进行月度工作绩效达成情况考核;同时每半年公司将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全面性的员工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工资调整和职务调整的必要性条件。

第六十六条每年7月份对上半年进行考核一次,次年1月进行上年的总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条所有办理考核人员不得徇私舞弊或错误,且应保密不得传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对下属开展面谈,帮助员工总结个人工作得失,明确未来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意见。凡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低下水平者,将失去本年度加薪、晋升和评奖资格,同时必须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进;经岗位调整或培训,仍连续两次处于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当年度考核成绩低下者,亦可能面临降职、降薪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六十八条奖惩种类及金额

一、奖励区分为:

1、嘉奖:办公室职员10元、主管以上人员20元;

2、小功: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功: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二、惩罚区分为:

1、申戒、警告:

2、小过:办公室职员30元、主管以上人员60元

3、大过:办公室职员90元、主管以上人员180元

4、降级:

第六十九条奖惩关系:

一、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二、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三、三次申戒或警告为一次小过;

四、三次小过为一次大过;

五、三次大过即予解雇(开除);

六、奖惩事项列入年终考核及升迁之考评。

第七十条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规定者,应予惩罚。

第七十一条员工奖励资格如下:

一、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二、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三、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四、改进管理成效显著;

五、培养和举荐人才。

第七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一、工作热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三、爱惜公物、节省原物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四、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第七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记小功;

一、制订工作方案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二、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材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成果者;

三、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行后确有显著优良效果者;

四、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五、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六、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足可为员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事绩之一者,可予以记大功:

一、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恶习得以排除者;

二、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三、遇重大灾害时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以上为不定期即时奖励。公司另设定年度特别奖。年度特别奖在每年年终,由所在部门根据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的综合考评后择优推荐,公司总经理批准,在年终大会上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员工在公司服务满十周年,将获得由公司总经理签发的纪念金牌奖章。

第七十五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记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无关职务工作之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轻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五、使用公物不爱惜,情节轻微者;

六、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七、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八、破坏环境卫生者;

九、人离开办公场所未将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办公室吸烟者;

十一、公出办事不填写公出单者;

十二、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十三、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课开会人员,无故不参加者;

十五、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私自会客或打私人电话者;

十六、工作时间内喧哗、大声闲谈干扰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一、管理监督方面松驰,致所负责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有肇轻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未经许可私自带人入厂参观者;

六、对同仁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实理由或证明请假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如有违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疏于监督,导致属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时误事,致使公司损失且有据可查者;

三、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损失者;

四、任意浪费使用原物料或损坏公物者;

五、发现机器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主管者,或对相关业务作虚伪陈述及故意隐匿不报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八、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九、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

十一、见灾不救,反而回避而酿成灾祸者;

十二、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机密及人事考核内容者;

十四、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带酒上班者;

十五、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者;

第七十八条员工违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级处分:

一、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二、在公司或厂区内买卖物品或类似行为者;

三、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行为者;

四、不遵守工业安全规则批示或有关防灾措施者;

五、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或募捐活动者;

六、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拒绝执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者;

八、在工作上欺骗、隐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九、对公司授于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第十二章福利

第七十九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实际需要提供各项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条公司对所属员工,依国家和本地区之规定办理各种劳动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八十一条为了员工身心健康和及时发现隐患,每年三、四月份组织员工参加体格检查,以及疫病流行时进行预防注射。

第八十二条贺仪公司员工结婚,凭有效结婚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赠礼金。

一、在公司服务不足2年者,礼金为388元;

二、在公司服务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礼金为488元;

三、在公司服务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礼金为588元;

四、在公司服务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礼金为688元;

五、在公司服务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礼金为788元;

六、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者,礼金为888元;

本公司员工子女婚嫁,公司以总经理名义一律赠礼金200元。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春节晚会、郊游等。

第十三章劳动合同

第八十三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条合同签定、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新入职的员工,公司将在员工入职后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二、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六、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实际情况经批准获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完备离职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均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将按旷工处理或扣留未领工资。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离职表》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工作服、文件、办公用品、《员工手册》及其它公物;

4、住宿者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总务部门办理退宿手续。

5、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离职人员应办妥职务移交手续,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从其剩余工资扣款,不足扣缴且不予处理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6、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约定办理。

8、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9、辞退或开除之员工必须在办完手续后立即离开本公司。

第八十六条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员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门或员工上司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听取员工意见。

第八十七条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本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第十四章劳动保险与劳动保护

第八十八条劳动保险:

一、本公司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均按国家与本地区之规定办理;

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按本地区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根据需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

第八十九条劳动保护

一、本公司员工应重视安全管理规则及安全操作规程并提升操作技术水平,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

二、员工在执行任务时,应配戴安全保护装备;

三、禁止在灭火器周围堆积物品,或肆意玩弄灭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时受阻;

四、不得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

五、厂区失火时,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为照顾员工之健康,公司将视需要办理健康检查;

七、公司有权禁止或解雇患有传染病之员工参与工作,每位员工对同事间知悉有传染病者,均有义务呈报行政人事部门处理,以确保多数员工安全;

八、工伤发生后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五章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第九十条终止劳资聘用关系区分

一、员工自请辞职;

二、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三、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四、因法律裁决而解聘;

五、因年迈而终止劳资聘用关系。

第九十一条自请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自请辞职应按离职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公司不发补偿金;

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超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5天,均视为自请辞职论,公司将予除名。

第九十二条公司终止聘用关系(解聘)

一、本公司将依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准或经劳资双方之同意而终止聘用关系;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公司可随时终止任用;

三、员工生病逾医疗期未痊愈或患恶性传染病者,公司有权终止聘用;

四、公司为裁减冗员而解聘;

五、员工解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员工违反下列严重事情者,将按劳动法令之有关规定办解聘,而不发给遣散费或补偿金:

1、员工在录用时蒙弊公司,出具伪证文件,或捏造谎报者;

2、犯有偷窃、舞弊或其他行为,而使公司无法对其信任者;

3、对上级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行使威胁、虐待、殴打或同事互殴者;

4、诱惑、怂恿主管及其家属或同事进行犯法行为者;

5、员工在公司或工作场所进行赌博者;

6、在工作场所或上班时间内有伤风败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为者;

7、携带枪弹利器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8、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盗用印信,伪造不实工作记录、文件、单据、意图侵占公司财务者;

9、在工作场所内策划、支持、参与或企图偷窃、侵吞、破坏等类似行为经查属实者;

10、嗜好酗酒、吸毒或染有其他不良恶习或在厂内喝酒者;

11、因职务关系收受贿赂、欺诈、或其他不法行为,致使公司无法对之信任者;

12、故意造成危险,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公然揭露业务机密者;

14、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者;

15、在禁烟区域随处吸烟或动火者;

16、屡教不改,仍坚持对主管下达的命令采取顽抗者;

17、品行不羁,足以危害公司或职工利益者;

18、挑拨离间导致员工离心分裂者;

1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20、年度内功过相抵后,仍积满二大过者;

21、违反安全管理规则导致重大意外事件发生者;

22、托人或代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再犯者;

23、上班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经大过后再犯者;

24、提供虚假发票凭证企图报销或已经报销者;

25、按照业务管理规定符合解雇条件者。

第九十三条因法律关系而停职

一、本条规定是按劳资双方不须任何步骤或有关方面之核准而自行终止聘用;

二、因法律规定而终止聘用关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试用工或特聘工因试用不合格;

2、合同期满;

3、员工本人死亡。

三、因法律关系而终止雇用者,不须作任何解释说明。

第九十四条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员工触犯刑事,经起诉尚未判决前,将暂予无薪停工,若经法院判决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条因年迈而终止劳资雇用关系

一、员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职员55周岁),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关系;

二、心神丧失或身体残疾,不堪胜任工作者,公司以劳动法解聘。

第十六章资遣

第九十六条资遣条件

一、亏损或业务紧缩致使经营严重困难,需裁减冗员时;

二、生产、技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须裁减人员;

三、员工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作时;

四、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五、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劳资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时。

第九十七条因前条原因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时,应在三十天前书面预告之。未经预告即终止劳动合同者,发给三十天之预告期间本人工资。

第九十八条本公司正式员工经预告被终止劳动合同时,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作为资遣费。

第十七章其它制度规定

第九十九条合理化建议及申诉制度

一、意见调查

公司通过定期的和不定期的书面或面谈方式向员工征询对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员工可完全凭自己的真实想法反馈而无须有任何顾虑。除此之外,员工可主动通过季刊、总经理信箱等渠道表达自己的想法。这些意见与建议将成为公司在经营管理决策过程中的考虑因素。公司虽不承诺员工的每一项想法均能实现,但公司会给员工以相应的答复。

二、申诉程序

当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时,可按申诉程序选择适当的申诉渠道向公司申诉。申述方式可选用面谈和书面两种形式;如选用书面方式,申述书必须具名,否则有关申述有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原则上,员工的各层上级管理人员直至总经理均是申诉对象。但公司鼓励员工采取逐级申诉的渠道反映情况;当员工有认为不方便时,可向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总经理申诉。但当员工认为有必要直接向总经理申诉时,可以向总经理信箱投申诉信以及直接向总经理当面申诉。

各级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将在申诉事件涉及的相关当事人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尽快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将通过书面或面谈方式通报给申诉者和行政人事部门。员工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满意仍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部门申诉。

第一百条晋升制度

公司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在出现职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坚持内部晋升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原则。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将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员工将有机会获得职务晋升,工资亦会相应增加:

(1)具备诚信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绩效显著;

(3)个人工作能力优秀;

(4)年度考核成绩处于部门中上水平;

(5)对所晋升的职务有兴趣;

(6)具备其它与职务要求相关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

(7)已参加过晋升职务须接受的系列培训,成绩合格;

(8)达到晋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阅历要求。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一条本《员工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一百零二条本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手册一切内容,并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本规则不尽之处,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注:1、本《员工手册》解释权归**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员工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3、本《员工手册》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4、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本《员工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5、对本《员工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员工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有关员工工装干洗申请书六

幼儿园新员工手册范本

全体教职工:

为了共同的目标,我们走进了长宁区新实验幼儿园,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愿为幼儿园的发展努力工作;愿为幼儿的发展尽心尽责,愿为自身的发展不断学习。我们以此手册为准则,更好的树立新实验人的形象,展现新实验人的风采,让我们携手共勉吧!

关于幼儿园——我们必须了解的

一、幼儿园的办园理念:

办园理念:乐慧(即孩子通过上幼儿园获得快乐和智慧;教师有智慧地教育孩子,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快乐。)

办园目标:孩子成长的乐园、教师成长的学园、家长成长的艺园。

培养目标:善运动、会合作、好探究、乐表达。

二、园长的管理理念:

承认教师之间的差异性,认同教师性格的独特性,鼓励教师表达的多样性,相信所有的教师都能行。

三、幼儿园的课程

课程的理念:关注日常生活,构建可能生活,提升生命质量。

课程的内容:运动、生活、游戏、学习。其中学习活动以主题的方式来进行。

选用的教材:上海市二期课程教材幼儿园教师参考用书

作为教师——我们必须做到的

一、xx市教育系统师德“三不准”的规定

对于违反《xx市教育系统师德“三不准”的规定》之一者,要予以劝诫、警示或处分。

1.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2.不准对学生实施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3.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等实物和旅游、娱乐等服务。

二、xx区幼儿园教师师德守则

1. 全面观测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权利。

2.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无私奉献。

3. 尊重儿童的个性发展,培养良好品行,注重幼儿实践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4.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5. 尊重学生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科学的育儿方法,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

6. 尊重保育员的工作成果,同时之间坦诚相待、互帮互助、携手共进,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

7.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发生突发事件,应坚守岗位,主动应对,妥善处理。

8. 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拒收家长赠送的礼金、礼物。

9. 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文明、态度和蔼可亲,举止大方有礼。

作为教职工——我们必须遵守的

一、上下班制度

1. 教职工上下班从双流路380号进入幼儿园,自行车停在指定的车棚里,自备车停在周边的小区里。

2. 教职工来园后主动签到。写清姓名、来园时间等,每人一格;外出、培训、请假调休要在签到本上注明外出时间、去向;看病则要将挂号单贴在签到本上。

3. 教职工上班时间

行政上班时间:8:00——17:00,(11:45——13:00午餐、午休)

财务及全天空班教师的上班时间参考行政上班时间。

教师上班时间

早班:7:30——16:00(11:45——13:00午餐午休)(冬季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晚班:8:30——17:00(10:45——11:30午餐午休)

保健上班时间

早班:7:00——15:30(10:45——11:30午餐午休)

中班:8:00——16:30(10:45——11:30午餐午休)

注:所标注的时间为到达本职工作岗位的时间。

二、请假制度

1. 上班时间调休、外出办公事、请假、早退、看病等必须事先向园长请假,离园时在签到本上写明离园时间和去向。

2. 如遇突发事件,事先无法当面请假,可来电请假,但要得到园方准假才能离开岗位。

3. 如请事假,应事先向园方提出申请,园方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请事假要扣结构工资和年终奖励。

4. 病假者须将病假单交给园长。病假同样要扣除结构工资和年终奖励。如连续病假必须在最后一天去医院看病。

5. 看病一般不影响工作与学习(急诊例外)为原则,工作时间看病后要将挂号单附在签到纸上。依看病次数累积适当扣除结构工资及奖励。

附:各类我们会碰到的假

1. 事假:因重要事情急办可请事假。须由园长审批方可准假。

2. 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应凭医院病假证明请病假。

3. 婚假:请婚假应提前十天向园长提出。婚假三天,晚婚者可增加七天,累计十天。

4. 探亲假:享受对象只限其父母或配偶户口在外省市的在职教职工。教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三十天。未婚教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已婚教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学校教职工应该在寒暑假内探亲,不能既享受寒暑假又另加探亲假。

5. 丧假:教职工凡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给丧假三天;配偶的双亲有死亡者,可给丧假1-3天;若丧者在外地,可酌情延长丧假,给予路程假。

6. 产假:女教职工产前假15天,产假75天,晚育增加产假十五天;难产再增加产假十五天,正值寒暑假期间,可按实际影响天数顺延其休假时间。

三、调休制度

1. 调休假不得妨碍工作学习,原则上上午不调休,调休不跨班进行。

2. 有紧急需要在征得园方同意后,方可与搭班换班调休。

3. 调休要写明具体调休时间,每次调休半小时起计算。离园前将调休单附(粘贴)在签名本上。

四、值班制度

1. 早护导时间为7:00——7:30。早护导教师签到后要在姓名后写上“早”字,并记录好幼儿姓名;

2. 晚护导教师要在16:55到接待室,并在晚护导记录本上签上自己名字及每班教师交给护导教师的幼儿姓名;

3. 早、夜护导老师必须认真照顾好幼儿,不做私活,做好交接工作,不将幼儿交护校人员。

4. 节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忠于职守,不随意换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幼儿园其他人员代岗,须提前通知园领导。坚守岗位,做好电话的接听及信件、报刊的接收工作。加强巡视,注意安全,做好巡视情况记录。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提高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重大事件,及时向园领导请示汇报。

作为教职工——我们必须牢记的

一、园长职责

a)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在上级教育部门领导下,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不断更新教育理念,以前瞻的意识和先进的办学理念,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3. 加强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秉公办事。

4. 建立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细则,负责对全园工作人员的聘任(用)和调配工作,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予以奖惩及审批请假事宜。

5. 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安全保卫工作。充分发挥园长的课程领导力,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严格执行幼儿作息制度,保证每个幼儿每天有一定的游戏活动、运动时间,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并注意安全检查。组织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经常深入班级,研究教养工作;总结办学经验,提高办学质量。

6. 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 抓好行政工作,搞好管理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制;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勤俭办园,审查年度经费决算,分析情况。

8. 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互动,广泛征集并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对幼儿园发展的建议;定期召开家委会、家长会,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争取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支持,不断提高办园质量。

二、工会主席职责

1. 协助党政,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幼儿园。

2. 通过多途径、多方法让会员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筹备教职工大会的预备工作,定期召开全园教职工大会,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议政充分民主,监政及时到位。

3. 领导和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师德建设工作,率领全体会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展现当代教师应有的精神风貌。

4. 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实施“送温暖”工程,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积极关心会员的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各种文娱体育活动和疗休养,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

5. 坚持按《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6.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要求,做好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工会干部的配备工作。

7. 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和协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布署工会工作,总结工会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工会小组长职责

1. 协助工会主席广泛发动组员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建设,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2. 经常了解组员的思想情况,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建设文明组室。

3. 组织全组成员积极参加政治、文化、业务等学习,参加各类文艺、体育活动,提高组员素质,增强班组凝聚力。

4. 关心组员,协助工会做好教职工的权益维护、福利等工作。

5. 树立为组员服务的意识,积极帮助教职工解决困难,落实工会探望慰问制度。

四、教工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主持教工团支部的日常工作,从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教工团支部的具体工作。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健全团支部工作制度。

2. 贯彻上级组织的决议,完成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主持讨论决定教工团支部的工作要点,提出具体工作安排,明确委员分工。

3. 同各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督促和帮助他们作好分管的工作。

4. 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反应情况,并且和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取得密切联系,共同开展工作。

5. 了解掌握教工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经常倾听他们对团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教研组长职责

1. 负责教研组的日常管理,落实教学研究工作,协助完成教师业务考核工作。

2. 根据幼儿园的园务计划,制定教研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作好工作总结和资料积累。

3. 3、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团结关心组内每一个教师,增强教研组合作研究能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讲师德、讲文明、讲奉献的良好作风。

4. 4、组织全组教师学习《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和相关教育教学理论,明确本年龄段的教学要求和内容,把握孩子的年龄特征,开展教学活动。

5. 5、与教师一起钻研教材,更新观念,开拓眼界,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能力。

6. 6、根据本教研组的实际情况,带领教师围绕问题开展各种有效的教研活动,发挥每位教师的作用,共同解决问题,提高教研质量。

六、科研组长职责

1. 制订本园科研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课题管理办法,经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审查、批准后印发全园教职工,并报送上级教育科研管理机构备案。

2. 负责全园的科研常规流程管理工作,组织园、区、市、国家级课题的论证、申报、结题工作,检查各项课题的进展和阶段成果。

3. 深入各课题组,了解各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奖工作,定期组织进行全园性的教师教科研成果交流。

4. 积极引导教师将科研与自己的教育实践结合,寻找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或困惑,转化成小课题,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提高科研实效性。

5. 了解和收集国内外教育、教育科研信息,组织教育科研的理论学习,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

七、教师职责

a) 学习《长宁区幼儿园教师师德守则》,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b) 了解幼儿园的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及课程计划,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教计划。

c) 按照长宁实验幼儿园《班主任工作条例》、《科研工作条例》和《文明班组工作条例》认真工作,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决定,完成幼儿园的各项任务。

2. 热爱幼儿园,具有主人翁精神。关心幼儿园的发展,为幼儿园的可持续发展献计献策。

3. 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尊重幼儿,鼓励幼儿,热爱班中每一个幼儿,关注幼儿的成长。

4. 强化课程意识,积极参加园本研修、教学实践及科研,努力提高自己素养和专业能力。

5. 根据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家园共育工作,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交流科学育儿的经验,对家长育儿中的困惑,耐心指导,解决后顾之忧。

6. 严格执行长宁实验幼儿园《教师安全制度》,保证幼儿在园的安全。

八、卫生保健人员职责

1. 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与《规程》、《纲要》的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并健全幼儿园内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定期向园领导汇报。

2. 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定期进行体检,每天进行晨检,按要求进行上报,并对幼儿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和记录,对特殊儿童建立个案。

3. 做好各类传染病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预防工作和发病后的隔离控制工作。

4. 合理编制幼儿的膳食,定期开展膳食调查和营养计算,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每天检查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把好食品的进口关,做好食品检验记录,保障幼儿在园的饮食安全。

5. 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食品、药物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6. 负责监督教师和保育员做好班级卫生保健工作,定期进行卫生保健工作的检查,为幼儿创设整洁环境开展有效指导。

7. 按照季节特点和保健工作的要求,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和设备安全的检查、维修工作。

8. 采取多种形式向园内工作人员、幼儿和家长宣传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知识。

九、出纳职责

1. 执行财金政策,遵守财金制度,严格手续,熟悉掌握上级的各项财务制度和标准,监督经费开支,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善、数字有错误、票据与报销金额不符的应退回,要求其重新更正后再予以受理,严格手续把关。

2.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收入支票要及时送到银行,收入现金要当日存入银行,做到不坐支、不超现额、不挪用、不开空头支票。妥善管理现金、支票、印章,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搞好本职工作。

3. 按照规定的标准,负责幼儿园全体职工工资、奖金的提取与发放。

4. 每月做好收费、退费、催费工作,并做好解释工作。

5. 负责外出人员差旅费的结算工作,不得私人借款,防止漏洞。

6. 帐目日清月结,手续齐备,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数目清楚,不得以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7. 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单,做到数字准确。经常与会计总账及银行帐核对,保持一致。

8. 做好幼儿的伙食及其他各种费用的收缴工作。

9. 严守保险柜密码。

十、财产保管员职责

1. 要做好所有财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放、盘点、保管及处理等各环节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损毁、流失。

2. 建立健全幼儿园固定资产帐,做好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物品的账目登记工作。

3. 严格执行购物、领物、借物和损坏公物的赔偿制度。

4. 每天检查幼儿园的运动器具与设备,损坏之处及时请人修理或通知班级教师停止使用,每学期对桌椅等进行检查和修理。

5. 定期检查办公室、教师、活动室等家具、设备等使用情况。

6. 管好仓库,保持仓库整洁,库存财产摆放合理,定时清点物品,杜绝浪费或公物私用。

7. 按要求做好卡片帐,做好新添物品上账和废旧物品销账。

8. 保管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办好工作移交手续。

作为教职工——我们必须牢记并做好的

一、教师安全制度

1. 教师应每天检查教室及幼儿的活动场地、用具,如有隐患应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2. 教师在带班时,应关注班中每位幼儿,决不能离开幼儿,发现幼儿不适或传染病及时上报给保健老师,并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对教室和卧室进行紫外线消毒。对未来园的幼儿及时进行家访(电话或上门)。

3. 认真组织幼儿开展各项活动并进行正确指导;在进餐或饮食时,提醒幼儿咽下最后一口饭后,才能离开座位。

4. 做好幼儿离园工作,防止冒领和走失事件发生。教师准时将幼儿送到夜护导室,并将幼儿姓名写在夜护导记录本上。夜护导老师提前到夜护导室做好准备工作。

5. 开关门窗时要固定好窗扣,以免打碎玻璃和夹伤幼儿。

6. 教师做好早晚护导工作,准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7. 带班时不接听手机和电话;不将热水及冬季个人取暖物品带进教室。

8. 教师不佩戴易划伤幼儿的各类饰物,不留长指甲。

9. 不请幼儿帮老师做事。(如:去别班借东西,帮老师拿教具等。)

二、保健老师安全制度

1. 加强每天晨检工作,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进园。传染病高发期做好午检工作。

2. 保管好幼儿园药物、消毒水,(放置位置以幼儿拿不到为宜),过期变质的药物及时处理。

3. 在有家长委托的前提下按时给幼儿服药,每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幼儿姓名、计量),按规范给幼儿服药。(如饭前服药看医生要求,饭后服药一般在饭后20分钟以后服药。)

4. 发现某班有传染病,及时提醒教师和保育员对活动室、卧室,按传染病预防的要求进行消毒,并负责对保育员进行消毒工作的培训。

5. 每天检查全园门、窗以及运动器具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修。(报财产保管员)

6. 每周四检查幼儿园的环境卫生,尤其是平台的清洁工作,以免下水道堵塞。

7. 定期对教师、保育员进行安全职责培训,并有责任进行督促。

8. 定期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三、财务安全制度

1. 专人对财务室进行管理,做好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人离灯熄,并关掉其它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防盗窗上锁),锁好保险箱。

2. 加强对现金、票据、凭证、帐目、印鉴的管理,按财务规定保存、放置,支票、印鉴分别保管,票据集中严加管理。过夜款项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3. 贵重物品须由专人保管,并做好借用登记手续。

4. 及时做好财产登记,做好财务帐册和财产管理帐册。

5. 每月做好收费、退费、催费工作,收费时间要方便家长,做到随到随收。

6.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符合政策的,要坚决抵制,不徇私情,秉公照章。

7. 每天检查全园门、窗以及运动器具的安全,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修。

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 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防范工作小组会议。工作小组成员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各自安全检查情况,遇难题共同讨论,妥善解决;领导小组针对检查情况及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会议内容要详细记录,妥善保管。

2. 定期(长假前)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会议,布置节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节日的值班制度、节后的消毒工作等,以及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人身安全的教育。

3. 不定期(根据需要)地召开全体教职工安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4. 每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作为幼儿园——我们必须做到并告知家长的

一、幼儿园家访制度

1. 新生入园前家访,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对未请假不来的幼儿当天进行电话家纺,对因病请假一周的幼儿登门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

2. 家访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谈话中心,考虑恰当的谈话内容,并做好家访记录。新生家访,教师应事先准备好新生幼儿入园须知、幼儿胸卡。热情地与幼儿、家长交谈,消除陌生感。

3. 家访时,教师应着装稳重,举止端庄,谈话态度诚恳、耐心,形成和谐融洽的气氛,使家长感到教师对幼儿的爱护和关怀。

4. 家访时要注意其家庭环境,了解学生在家表现。

5. 幼儿在园遇到意外伤害后,班主任必须当天进行家访,保健老师必须跟踪访问。

6. 家访时不收取家长的礼物。

二、家园联系制度

1. 幼儿园及各班建立家长园地,每周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及宣传科学育儿的知识。幼儿园建立保健专栏,公布每周食谱及宣传防病灭病知识。

2. 幼儿园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活动(观摩半日活动或家长咨询日活动等),让家长全面了解幼儿在园情况。

3. 每次向家长开放活动时要做到有计划、有签到、有反馈。

4. 教师采取多种途径与家长进行沟通。(短信、电子邮件、面谈、电话、网络、调查问卷及咨询日活动等)与家长进行交流或对某一问题进行讨论。

5. 家园共同建立幼儿成长档案,每月教师和家长互相反馈幼儿在园、在家活动情况。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教师每月与孩子的父母进行沟通。(方式可以根据家长的需求定)

6. 期末教师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填写幼儿在园情况表,并作出评估。

7. 幼儿园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园家长会制度

1. 我园在每年的新生入园前要召开新生家长会,家长要接受园方提供的培训。

2. 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分析班级情况,讲述本学期重点工作以及需要家长同步教育的内容,有效沟通,以达成共识。

3. 家长因故不能参加家长会,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事后接受班主任的“补课”。

4. 每次家长会,家长要签到,班主任要对家长会的内容有计划和记录。

5. 为了丰富家长的育儿知识,每学年有一次父母学校讲座,讲座将安排在家长会中进行。

6. 根据不同的需要,各班还能不定期地召开针对不同发展水平孩子的家长会。

四、长宁实验幼儿园家委会制度

1. 家长委员会成员的产生由提名推荐或自荐相结合,并在家委会成员中产生一名家委会主任。

2. 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理念,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

3. 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 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建议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建议及时提供给园方。

5. 每年的1月和6月,家委会成员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幼儿园提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在学期结束前递交给园方。建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明确提出自己的建议、b、对自己所提的建议进行可行性分析、c、对执行此建议后远景进行描述、d、提供建议落实需要哪些方面的支持。

6. 园领导对家委会成员所提的建议逐条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积极吸纳好的建议,在下一学期的园务计划中有所反映。

7. 园长将在家委会上汇报幼儿园工作,并就家长建议作可行性分析。a、采纳了哪些建议、b、部分采纳了哪些建议、c、哪些建议为什么没有被采纳,及落实措施。

8. 家委会成员有权利参与幼儿园管理,也有义务为幼儿园发展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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