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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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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大全17篇)
2023-11-20 07:30:59    小编:ZTFB

在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内,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梳理和整理心中的思绪和感受。总结中要注意客观、中肯,不夸大、不缩小。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请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一

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今收到贵院化检刑委代(20xx)211号告知书,得知周x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正在贵处审查起诉,现我作为本案被害人,依法申请对我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进行重新鉴定,刑事重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事由如下:

一、我已经在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化州市**局东山***将(20xx)化公刑鉴字第153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结论告知我的当日向其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侦查机关并在我的申请书加注了“同意申请”的意见(见附件)。但是,侦查机关并没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安排重新鉴定。现在我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审查起诉中的侦查监督的规定和第二百五十四条关于审查起诉中对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的规定,向贵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二、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或者肋骨骨折致使呼吸困难的,为重伤。我的伤情同时具有气胸、血胸、肋骨骨折诸要素,属于胸部损伤严重,经胸部插管引流十多天才能排清破烂。经我今日咨询我在化州市人民医院的主治医生杨水贵主任医师(其过程附音像资料dvd一张),其最后结论是:根据呼吸指数(r)28-20次/分钟及肺组织受压55%两个指标,医学专业人士(包括法医)足以认定“呼吸困难”;呼吸指数低至28次/分即为气促、呼吸困难,肺组织受压达到30%以上即表现呼吸困难。而这两个指数在原鉴定书中都已经录入(见原鉴定书),原法医师却认为没有呼吸困难的记录,原鉴定错误非常之明显。申请人复印的病历也有“气促”“胸闷及呼吸困难”的记录(见证据第3页住院情况、第4页住院病历现病史),“病情记录”也有相关记录(医院保存),鉴定材料《刑事重新鉴定申请书》。人身伤害鉴定应当根据受伤害时的情况(或者入院时的病情),并非治疗后的情况。并且,伤情鉴定最主要应当依据生化指标,而不应当仅限于文字表述。

综上,请贵单位依法安排重新鉴定。

申请人:

诉讼代理人:徐文勇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

申请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对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重新鉴定、勘验。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

律师事务所: (盖章)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二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2、原告自源提供20xx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xx年3月20日和20xx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xx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三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土家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的《协议书》中的.签名“_____________”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原告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协议书》一份(协议书约定的资料: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万元整),该协议书的资料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协议书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构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能够清楚的看到该协议书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构成的。并且协议书所加盖的公章与协议书的主体不同,该协议书就应属于无效合同。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职责,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四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五

___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___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___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__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__曾于_年因__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____公安局。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六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出生,汉族,教师,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份《关于刘世清同志参加组织生活等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真实性做出司法鉴定。鉴定复印件的签名人笔迹是否真实。

事实和理由:

两份材料,一份有签名,签名人是xxx、xxx;一份无签名。

此鉴定用以确定是否存在伪证问题。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此致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七

1.申请对卖尽契约进行书写时间鉴定;。

2.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

3.申请对____在契约上的手印进行真实性鉴定。

事实与理由:

原告姜_____春诉被告应_____语、陈_____、陈_____璋、陈_____康、陈_____芝、陈_____如6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受理,现被告陈_____如有正当理由怀疑原告提供的卖尽契约系伪造。特申请法院委托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上述请求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此致

平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八

申请人:xxx,男,20xx年x月xx日生,汉族,住临沂市xxx2号楼3单元302室。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申请人所有的52件板材(详见法院查封清单)予以重新评估。

事实与理由。

关于原告谷xx、谷xx、谷xx、姜xx诉王a、王b、刘c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兰山区人民法院业已立案受理,由法院委托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王a所有的52件板材进行了资产价值评估,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做出了临嘉价评字(20xx)第054号报告书,评估价格为29万元整。申请人对此持有异议,申请人作为该宗板材的.实际所有人,从事板材经营十余年,根据申请人所掌握的市场价格和该宗板材的实际情况,申请人认为该宗板材实际价格为824354元,临沂嘉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价格过低,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重新委托有评估资质的评估单位对申请人所有的52件板材(详见法院查封清单)予以重新评估。

此致

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20xx年xx月xx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九

尊敬的领导:

您好!首先感谢您给我到公司从事xxx工作的机会,对此,我感到无比的荣幸和激动。我一定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好好表现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为公司明天的发展,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于xxxx年xx月xx日成为贵公司的试用员工,来到贵公司是我人生的重大转折。也是我人生的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在公司任xx一职。我深知一名xx人员,不仅需要有耐心、细心,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为自己的'工作负起全部责任,并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力争使自己的工作登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公司的发展打开一个更加广阔的渠道。我深信自己一定能做到这些。

本人工作认真,极富工作热情,善于与他人沟通,注重团队的合作协调,责任感强。更关键的一点是,做一名xx人员是我一直以来最大的愿望,我爱好xx这一行,所以我自信,并能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积极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今后,我会更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为公司所需要的合格人才。虽然我来公司时间不算长,但我已经深深被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所吸引。公司的领导注重人性化管理,工作环境宽松,在这样的氛围中,可以极大地激发我的自身潜力,使我以更积极的心态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

这段时间来我学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发展,我深深地感到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在这里工作,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公司一起成长。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希望可以和公司一起成长。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此致

敬礼!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

申请人:何某洋,性别:男,________人,身份证号: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等证据中的签名“何某洋”三个字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原告xx服饰有限公司向法庭提交的《公司财务20xx年1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20xx年2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3月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6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9月份对账单》、《公司财务20xx年11月份对账单》等证据均系原告单方制作,签名并非申请人所写。该签名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出该签名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为。

因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公正裁判;故申请人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__省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何__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一

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

灵山县地方税务局:

本人于年月日把位于灵山县灵城镇三海双鹤开发区七星区文峰路(土地使用证号:灵国用(2004)第01-1309b号,灵房权证灵山字第201129111号,土地面积:40.17平方米,建筑面积178.33平方米)的房屋卖给邓铃川,成交价人民币30万元整,分2次付款,待办过户手续,现因当事人对灵山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房屋做出的评估结果(鉴定标的价格:人民币461860元整)有异议,要求重新评估。现将理由陈述如下:

1、此房产作为本人住宅,无出租收益,这份报告不应按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

2、本房产属于不规则建筑,俗称三角屋,漏斗屋,按本地风俗风水不吉利,不能以附近方正楼房的均价来评估,加之建设时考虑不周,布局不合理,升值空间不大,影响本房屋价值。

3、目前此房产是附近最先建起的,位于两条道路夹角,屋背无通道,两边暂时无房屋,若以后两边空地建房后,本建筑会被遮光、挡风,不利采光、通风。

本人希望贵单位能本着实事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房屋所有权人的利益。为此,本人特申请对本人的房屋进行重新评估,特此书面告知,请贵单位及时予以重鉴。

申请人:

日期: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二

申请事项:

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证据《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四川资阳市天宇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未承建过成都中海国际社区8号地块项目,且被上诉人桂焕厚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也与上诉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租赁合同》中“陈心明”的签字不符,因上述证据系被上诉人在20xx年9月13日开庭时才提交原件予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在质证过程中凭肉眼上观察系看出上述两处书写的“陈心明”三字不是同一人书写,该两份证据系本案主要证据,若其中一份系伪造或存在虚假,则该证据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为使法院能依法查明案件事实,做到公平公正的审理以及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依法申请对被上诉人桂焕厚提交贵院的《租赁合同》与《结算单》中陈心明的签字进行比对鉴定。

此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三

申请事项:依法申请鉴定:《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中担保人沈__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事实与理由:原告中国__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__分行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认为《小额借款及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中担保人__签名部分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为便于法庭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四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许桂英诉申请人韩晓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就《确认书》中许桂英字迹与指印的形成先后次序委托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所鉴定人对送检检材上的字迹与指印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检验后,于20xx年5月21日出具了京民司鉴20xx文鉴字第06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许桂英字迹是在指印形成后形成。申请人认为:字迹笔画边缘呈锯齿状,表明检材文字为喷墨打印机打印,这种打印机打印的文字是由油墨堆积而成,油墨与印油能够互溶,采用一般的显微镜观察、检验的方法,无法准确确定字迹与指印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方法不科学,所得出的鉴定结论错误;针对本案检材特点,应采用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三种方法相结合,综合鉴别,鉴定确认文字与指印的形成顺序。

所谓的莹光法,就是用莹光灯照射下,用莹光显微镜观查;所为的剥离法,就是将文字一层层剥离,如果是手印在前,应当越剥越红,如果是文字在前形成,则是越剥越黑;所为的横截面法,就是将文字用刀切成两部分,在显微镜下看切面的颜色,会出颜色变化,文字在前形成则上面红下面黑,文字在后形成,则下面红上面黑;这三种方法相结合鉴定,得出的结论准确无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申请贵院指定鉴定机关依据检材特点,采用科学的莹光法、剥离法、横截面法重新鉴定。望贵院准许。

申请人:韩晓平。

二oxx年六月九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五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20xx年5月7日,被申请人因故受伤,后原告于20xx年6月8日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所认定被申请人构成x级伤残。该鉴定意见,程序存在严重违法。

首先,该鉴定意见系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未与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其他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其次,被申请人用以鉴定的证据未经质证,不符合鉴定规定,即,司法鉴定所依据未经质证的证据所得出的鉴定意见应不予采纳。

最后,被申请人受伤时间为20xx年5月7日,从某市二医院出院时间为20xx年5月27日,而被申请人出示给贵院的证据中包括几组出自别的医院的诊疗发票。由此可见,被申请人在从某市二医院出院后回到某地仍然在继续进行治疗,其诊疗活动并未终结。值得一提的是,司法鉴定所受理被申请人的鉴定申请时间是20xx年6月8日,但被申请人的诊疗活动于20xx年6月9日还尚未终结,这属于严重程序违法。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4.2规定: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本案中,被申请人自事故发生之日(20xx年5月7日)到鉴定意见作出之日(20xx年6月8日),恰好一个月时间,且治疗活动未终结,根本不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关于“鉴定时机”必须“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的规定。

综上,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某司鉴(20xx)临鉴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程序严重违法,其鉴定意见不应作为证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重新鉴定。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六

申请人:李__,男,汉族,住_县_村_社,范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申请人:胡__,女,汉族,住_县_镇_村_社。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毛__,__事务所律师。

杨__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__市人民法院对杨__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1、依据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不能得出其鉴定结果,明显自相矛盾。该鉴定书第二页上:“杨__房屋为刚性条石基础,基础底宽0.8至0.9m,埋深约1.2m(排水沟顶标高为标准);排水沟底为条石,计四层约1.2m(与杨__房基底同一标高)”.接着在分析杨__房屋受原因中称:“由于申请人xx年建房施工条石排水沟时,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即基底附加压力)”,鉴定材料《范本》。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申请人修的排水沟的底基和杨__的房屋底基为同一平面,怎么可能出现“沟底条石部分直接压在杨__房基石上,加大了地基石(的基础荷载”这种可能性呢?这充分表明了结论和事实不相符。

2.该鉴定书缺乏客观公正性和完整性。因为房屋发生倾斜、沉降除了与地基有关外,与房屋自身的结构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有十分重要的联系,而该鉴定书,对原告杨__的房屋的建筑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与其自己的房屋发生沉降是否存在一定关联性的问题却故意回避。只用了一句:“杨__房屋整体刚度较差”,对其房屋的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一言带过。而申请人向法院提供的__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出具的:《关于杨__房屋的安全鉴定意见》中对原告杨__的房屋所发生沉降原因分析中明确指出:“1.该房屋结构不符合规范要求;2.基础主体施工质量较差”。由此可见该鉴定书的结论缺乏完整性和公正性。

3、该鉴定书应当是以“__市人民法院科学技术鉴定所”的名义制发,却在鉴定书的头上用:“__市人民法院(法院无法定的鉴定资格)的名义发出,所以,该鉴定书的制作程序不当,有误导之嫌。

综上所述,由于__市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技术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重新鉴定笔迹申请书通用篇十七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原告诉大和劳务和快客利劳务合同是否为两被告摹仿原告的`签字。

事实与理由:

1、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签约须知》第7条规定,填写劳动合同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求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通过观察河北区调解处拿出的合同签订,仅有被告摹仿原告的圆珠笔笔迹签字,连签合同日期也不敢标明,就怕留下更多破绽。

2、原告自源提供20__年9月23日快客利工服押金的交款签字一份,20__年3月20日和20__年7月2日快客利住红光中学办公点《来宾登记》2张,以供笔迹鉴定合同是否为摹仿的证据比较材料。

3、原告的笔迹是书写人经过反复训练巩固下来的,已经成为其个人需要的,一时难以改变的那部分书写技能即书写习惯的体现。仔细观察被告的摹仿签字合同,其运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的轻、重、缓、疾、提、绕、压、扬、停、顿、挫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合同签字笔迹系他人摹仿。

4、依据20__年最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七)社会保险;仅有在开发区摩托罗拉工作的地点,没有在大港区发电厂工作的合同变更合同补充。并且没有给原告提供一份。

依据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景__。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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