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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申请书样本如何写 工龄认定申请书格式(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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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认定申请书样本如何写 工龄认定申请书格式(三篇)
2023-01-16 04:13:28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工龄认定申请书样本如何写一

本手册还可以使您了解公司的方针政策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制度。

本手册只是指南。如对手册所述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请与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联系。

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随时对手册的内容进行删除、修改或添加,并在公司内部公布。

人力资源部

目 录

《行为准则》.........................................................3

《入职、离职规定与流程》.............................................5

《学习与发展》.......................................................7

《自学成材资助规定》.................................................10

《考勤管理规定》.....................................................11

《薪资管理规定》.....................................................17

《员工奖惩条例规定》.................................................20

《保安管理规定》.....................................................25

《6s管理规定》......................................................26

《安全管理规定》.....................................................28

行为准则

企业核心精神:诚信、敬业、进取、感恩

企业文化价值观:诚信、服务、勇于承担责任、持续学习,不断创新、信息资源共享、创造互相信赖的和谐氛围

一、诚信 行为准则:

1.不窃看他人电子邮件、信件等。

2.不散布虚假消息。

3.不泄漏商业秘密。

4.会议开始前五分钟进场。

5.提供真实资料。

6.上班提前五分钟到岗。

7.约会前五分钟到场。

8.先敲门再进门。

9.上班时间不做私事。

1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承诺的事。

11.提供给客户的资料不用回收纸。

12.四小时内回复客户邮件。

13.不擅自复印、带出机密、受控的文件资料。

14.粉碎不需要保留的相关文件。

15.不向他人泄露个人工资、福利信息。

16.不接受回扣,礼品上交公司。

17.随手关灯、水龙头。

二、服务 行为准则:

1.电话铃响3声之内接听来电。

2.主动代接电话。

3.聆听他人讲话时不中途插话。

4.解答客户的每个疑问。

5.24小时内答复客户的疑问。

6.上班说"您好",下班说"再见"。

7.面带微笑与他人交谈。

8.主动迎接到访的客户和上级领导。

8.会议前把手机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10.请随手关门。

11.离开自己的座位时整理桌子,椅子归位。

12.办公室内小声说话。

13.在外期间主动与公司保持联系。

14.接电话先说"您好"。

15.在他人面前不伸懒腰、抠鼻孔、挖耳朵。

16.不穿露趾鞋和高跟鞋(尤其女士的拖鞋式皮鞋或凉鞋)、裙子及中裤进入生产现场。

17.不随地吐痰。

18.不乱丢垃圾。

19.不说脏话。

20.不在柱、墙、门上乱画、乱写。

21.不冷言冷语和讽刺工作失误的人员。

22.主动给客户让路。

23.与人握手时面带微笑注视对方。

24.下班前关掉所有电源,把门锁好。

25.进出厂区门口非机动车下车推行,机动车放慢速度。

26.不在厂区内按喇叭。

27.把垃圾分类放置。

28.排队用餐。

29.洗手后在水池内甩水。

30.靠右行走。

31.不在背后议论人和事。

32.主动向客户询问工作中的问题点及需要改进之处。

三、勇于承担责任 行为准则:

1.承认错误并改正。

2.不找借口或理由。

3.承担因个人原因遭受的公司损失。

4.提出建设性建议。

5.检讨失误,承担责任。

6.接受建设性建议并执行。

7.不说"没办法""不知道""我不管"等字眼。

8.按岗位规程操作。

9.发现问题报告。

10.执行6s。

11.做好离职交接。

四、持续学习,不断创新 行为准则:

1.参加培训。

2.学习新工艺、新技能、新方法。

3.尝试新的解决方法。

4.研发新技术、新产品。

5.根据市场需求创新与改进。

6.听取他人意见,真诚表达观点。

7.培训和帮助新成员。

五、信息资源共享 行为准则:

1.传达会议精神。

2.举行工作交流会。

3.反馈工作问题。

4.建立信息共享盘。

5.分享成功经验。

6.更新信息资料。

六、创造互相信赖的和谐氛围 行为准则:

1.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

2.个人情绪不带到工作中。

3.尊重和包容他人的个性。

4.尊重他人隐私。

5.公平竞争。

6.服从上级,关爱下级。

7.融入团队。

8.谦虚谨慎。

9.信赖下属,下放权力。

10.主动忍让,避免矛盾。

11.换位思考。

12.赞美同事。

13.不搞小团体。

14.使用谨慎、恰当的沟通语气。

15.帮助同事,共度难关。

入职、离职规定与流程

一、员工入职

1.入职条件

(1)入职者填写的入职资料、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完整、真实,无欺骗、隐瞒;

(2)入职者《录用决定》审批流程完整;

(3)入职者体检合格(三级以上医院);

2.入职当天需提供资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二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及相关证书原件;

(4)合格体检报告单;

(5)武汉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劳动关系变动表;外地人员需要提供婚育证明,劳动关系变动表。

新员工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报者,将被终止聘用,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二、员工辞职

1.辞职申请:

(1)在试用期内员工离职需提前3天提出,并由上级(班长)主管签字确认;

(2)过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由上级(班长)主管、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辞职审核:

(1)辞职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直接人员、后勤人员离职需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生效;

(3)间接人员、主管级(含)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办批准后生效;

三、离职(包含辞职、辞退、合同终止)

1.离职交接流程:

(1)离职交接之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人员情况调查表》,依据其内容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2)《员工离职会签单》要求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所在部门:清理离职员工的工作资料、工具、更衣柜钥匙、劳保用品等;离职员工向上级领导提供工作交接清单;

② 财务部:核算离职员工借款、报销状况;

③ 质量部:对领用检验设备或量具的离职员工的工具进行回收,并做好登记;

④ 人力资源部:回收离职员工胸卡、工作服、员工手册、办公用品、车牌等,对离职员工的电脑回收并做好登记;

(3)离职员工对《员工离职会签单》上所有交接内容进行确认签名;

所有离职人员统一在公司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学习与发展

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员工的素质是公司前途的保障。在意航,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实现自我启发是自我提升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你需要先了解可以获得的学习资源......

一、学习资源

1.资源提供者

(1)在公司,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当是教练、讲师。专业骨干和管理人员是开展培训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工作指导、培训推广的责任。

(2)外部专家/专门培训(教育)机构。

2.资源形式

(1)专门课程:公司举办的内部培训课程;外部专门培训/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类课程。

(2)在职辅导:你的上司或资深同事会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对你进行培养、指导。

(3)跨部门学习:无论你属于那个部门,都有可能被安排到其他部门学习锻炼或实际参与工作0.5-1个月,以利你进一步系统了解公司整个流程和运作特点,学习、总结、提炼实际操作经验。

3.个人进修资助:职员个人利用假期或业余时间参加外部专门机构的上岗培训、职称及资格证书考试、攻读学位(历)等,可在顺利结业后向公司申请一定金额的进修资助。具体资助办法请查询《员工自学成才资助规定》。

二、学习(资源)管理

知识管理是实现学习(资源)传承、共享的重要方式,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及时总结、乐于分享。

三、培训实施管理

1.部门经理应对当月度的培训课程的实施进行全程管理、监督,与人力资源部门一起完成对本部门的培训课程。人力资源部将在当月25日前确定下月培训课程的实施日期、培训讲师、评估方式等,一旦确定无特殊原因各部门须在既定的方式下实施。

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出勤管理。培训出勤管理要求如下:

(1)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参训员工均应合理安排工作及私人事务,确保准时出勤。

(2)培训时,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学员迟到、早退视同上班迟到、早退处理,培训签到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另生产一线员工的培训由部门直接通知具体时间、地点。

(3)因紧急事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请假并经部门经理审批后,于开课前一天由人力资源部备查。因特殊情况不能于前一天请假者,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原因。受训期间,未向人力资源部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未参加培训,其培训缺勤一次月度考核扣减一分,依次递增。

(4)受训员工上课时须将手机关闭或设置为振动状态,以确保上课秩序。

四、发展途径

1.你在公司的个人发展表现为你个人价值的提升,不仅意味着能力提升,还包括:

(1)以出色的业绩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赢得良好的职业声誉;

(2)以丰富的经历和杰出的专业水准获取更多的发展空间;

2.职业体系

(1)公司关注职员的职业发展,鼓励职员在公司的指导和帮助下制定个人的职业发展计划。

(2)公司可以向职员提供两种职业发展道路:

(3)专业系列道路,是指在某一个或几个相关的领域内,持续深入的发展,公司为每个领域提供了初级、中级、高级专业发展路线;

(4)职务系列道路,是指通过协调、组织团队和团队成员工作,完成团队工作目标,实现业绩的方式。

自学成才资助规定

一、资助项目及要求:员工完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或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各类培训和进修项目。

二、申请和审批手续:员工在培训之前须填写培训申请表,该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送人事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作为培训完成后的资助依据。

三、资助的标准

1.员工通过培训取得相关毕业(结业)证书后,可持有效证书原件、培训费用发票向公司提出资助申请。

2.资助标准原则为:

(1)技术等级、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的培训,以学费的80%为资助标准。

(2)单项业务知识培训和进修以学费的60%为资助标准。

(3)特殊工种的培训和年检以学费的100%为资助标准,但每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

四、其他规定

1.当年累计资助20__元以下的员工,应签订为期半年的服务期协议。

2.当年累计资助额达20__元至5000元的员工,应签订为期一年的服务期协议。

3.当年累计资助额达5000元至10000元的员工,应签订为期两年的服务期协议。

4.当年累计资助额达10000元至20000元的的员工,应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期协议。

5.当年累计资助额达20000元以上的员工,应签订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

服务期自培训结束后开始计。在服务期满前辞职,该员工应按逐年递减的原则偿还公司的资助费用。

考勤管理规定

一、刷卡:

1.进出厂区必须刷卡;

2.正常上下班未刷卡的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若未及时报备算缺勤一次;

3.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磁卡遗失或损坏的,办理新卡需交工本费10元。

二、迟到、早退:

1.上班迟于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的计为迟到;

2.下班早于规定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的计为早退;

3.迟到超过30分钟~2小时以内的,当天计事假半天。

三、工作时间调整:

1.需调整工作时间,由部门事先填写《工作时间调整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交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2.工作时间调整仅限于班次及工作日与公休日之间的调整;

3.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公司可临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日、公休日。

四、请假:

1.请假要求:

(1)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进行审批;如遇突发事件的,需先得到部门领导的口头批准;

(2)除年假、事假、调休外其它假期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病假证明单,亲属死亡、丧葬证明等);

(3)请假时需填写请假天数要包含公休日;

(4)请假最小单位为4小时(即0.5天),不满半天的按半天计算;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含)以内的可由主管直接批准;

(2)3天(含)以内由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

(3)7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请假直接由副总经理审批;

(5)国定假日前后需请假者,必须先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资源经理批准。

五、假期类别

1.年假:按员工的服务年限给予的有薪假期

(1)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后,可以享受公司带薪年休假待遇;

(2)员工起始年休假天数为5天,根据当年度实际月份数计算可休年休假;

(3)享受天数如下:

员工在公司的持续服务年限

员工享受年休假天数(工作日)

一年以下

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一年以上,十年以下

5天

十年或以上,二十年以下

10天/年

二十年或以上

15天/年

(4)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如若当年度未休完的,则自动作废;

(5)公司给予的福利年休假不跨年使用;

(6)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需向上级提交书面申请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

(7)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次年的年休假:

①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②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事假:未享受带薪年休假之前因有事须处理而请的假期,可使用年休假者,不得先请事假(迟到早退除外)。

3.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请的假期

(1)病假医疗期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设置,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工作年限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公司按有关规定支付医疗期内工资,具体支付办法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3)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的经主管同意后可外出就医,外出就诊时间作病假计算;进出公司时必须刷卡。

4.工伤:员工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请的假期

(1)员工因工负伤,部门主管必须立即上报部门经理并在24小时内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工伤的事后工作,工伤员工应服从公司组织的身体检查。

5.婚假:员工结婚而请的假期

(1)进本公司后开具的结婚证书方可请婚假;

(2)婚假为3天;

(3)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初婚年龄的计算以结婚证书上批准的日期为准);

(4)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者,增加婚假1周(包括公休日);

6.生育假期:员工因生育或陪产而请的假期

(1)女员工怀孕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

(2)女员工顺产单胎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预产日期前15天),产后假75天;

(3)女员工难产的,经医院证明,另增加产后假15天;每多生一胎,另增加产后假15天;

(4)女员工初育晚婚者(24周岁以上,以孩子出生日为准),增加假期30天,在产后使用;

(5)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6)初婚男员工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员工,配偶(女方)为晚育的,可享受陪产假3天,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7)产假(含公休日)需一次休完;增加的假期必须连续使用;

(8)女员工计划外生育的,其休息时间以事假处理;

(9)新生儿一周岁以内(以孩子出生证的日期为准),给予该女员工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授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授乳时间增加30分钟。

7.丧假:员工亲属死亡而请的假期

(1)员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

(2)员工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享受丧假2天;

(3)员工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可享受丧假1天。

8.加班: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需要继续工作的时间

(1)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未满0.5小时不作加班计算;

(2)各班制规定的就餐时间、休息时间不作加班计算;

(3)员工如需加班,须在加班前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提出书面申请交上级审批,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如下:

① 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3:30前;

②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二日;

③ 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00前补交;

(5)不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提交加班申请的,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6)考勤记录中缺上班或下班刷卡记录2次(含)以上/月的,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7)员工当天加班时根据员工本人申请时间与实际刷卡时间参照进行计算;

(8)未经允许在公司加班的或逾期上交申请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做加班记录。

9.调休(仅限于管理人员)

(1)管理员工发生的加班时间在一个月内可作为调休的依据(免打卡者除外);

(2)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批准的加班时方可用作调休;

(3)调休以1小时为起点;

(4)调休时间,以1:1比例从批准的加班时间中扣除;

(5)还未发生的加班时不可作为调休时使用;

(6)当年度的可调休时不可跨年度使用。

10.待工:因工作量不足,员工被要求回家或在公司等待的时间

(1)工作量不足造成法定工作日内工作时间不满8小时的,需填写《待工单》,经主管审核,经理批准后,将单据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待工时间,以1:1比例从加班时间中扣除;

(3)《待工单》的填写仅限于工作量不足正常工作日回家的。

11.因公外出: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外办公的

(1)在本市内出差的须事先填写《公出单》;至外省市出差的须事先填写《出差单》;

(2)公出不回或晚进公司的,进出公司均需刷卡;

(3)司机、随车装卸工因公外出免填《公出/出差单》;

附:工作时间:

间接人员:8:00-11:30 13:00-17:30

直接人员:8:00-11:30 13:00-17:30

午餐、晚餐时间根据人力资源部的《就餐时间安排表》执行。

公司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工作制度,以标准工时制度为主,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个别岗位实行综合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

薪资管理规定

一、工资结算及支付

1.工资计算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于次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2.如员工对当月发放工资有疑义,于5个工作日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实并回复;超过上报时限,视员工已确认当月工资足额发放,无差错。

3.因不可抗拒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的,公司会于工资发放日前通知各部门或员工,并公告变更后的发放日期。

4.工资发放形式:工资将通过银行于发薪日直接汇入员工银行帐户;劳务公司派遣人员,由劳务公司以现金形式或通过银行帐户发放。

二、薪资构成

1.管理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满勤及绩效

操作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满勤

(1)基本工资: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工资:根据其个人的学历、工作经验、设定的岗位等方面来确定

2.加班工资

(1)本公司实行以年为结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2)平时及周末加班加班费=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1.5*加班时;

(3)国定假日加班加班费=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3*加班时。

3.假期工资

(1)年假、丧假、婚假 :等同于正常出勤;

(2)产假: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社保发放;

(3)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进行折算;计算公式=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病假时数*折算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①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本企业连续工龄

按员工本人基本工资的

不满2年的

60%计发

满2年不满4年的

70%计发

满4年不满6年的

80%计发

满6年不满8年的

90计发

满8年及以上的

100%计发

②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

本企业连续工龄

按员工本人基本工资的

不满1年的

40%计发

满1年不满3年的

50%计发

满3年及以上的

60%计发

③ 如若员工整月请病假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公司将补足至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事假:等同于缺勤,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事假时数

4.特殊岗位津贴:从事特殊工种的岗位享受此津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岗位:

(1)夜班津贴:工作班次是20:00~08:00的且上满此时间段的享受此津贴,15元/次;

(2)当有以下情况时,津贴将做以下变动:

① 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公司将扣除当日当班次夜班津贴的100%;

6.高温费

(1)公司将每年的6月-9月(4个月)定为高温期;

(2)高温费标准及相关涉及岗位参见每年制订的《关于高温期间防暑降温的通知》。

7.嘉奖

(1)主要涉及嘉奖的范围:工作表现优异者;优秀员工等;

(2)嘉奖标准、范围具体参见《员工奖惩条例》。

9.其他扣

(1)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应扣除的奖金部分;

(2)领用物品遗失或损坏的,个人应赔偿部分;

(3)公司出资培训的,因离职未做满服务期而需分摊扣除的培训费用;

(4)其他公司与个人约定的一些应扣费用。

10.缺勤扣款

(1)员工未在结算周期起始日(26日)入职的,扣除相应未上班的时数;

(2)员工未在结算周期截止日(25日)离职的,扣除相应未上班的时数;

(3)员工请事假、病假的时数;

(4)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的时数;

计算公式=基本工资/法定工时21.75天/8*缺勤时数。

11.代扣代缴

(1)个人五险:参加社会保险需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其他:因每年基数调整(提高的),未在当月度调整,需至下月补扣的部分。

12.实发工资

管理人员: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满勤+绩效+加班工资+嘉奖+高温费+其他补-其他扣-缺勤扣款-个人部分五险-个人所得税

操作工:计算公式=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满勤+加班工资+请假工资+特殊岗位津贴+中夜班津贴+嘉奖+高温费+其他补-其他扣-缺勤扣款-个人部分五险-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事项

1.员工的工资条发放应采用逐级发放的办法:

2.生产部门:一般员工的由组长发放,组长的由主管发放,主管的、办公室文员的由经理发放;

3.其他部门:组员的由主管发放,主管的由经理发放;

4.员工的工资均为公司机密。任何泄露或探听他人工资的,按照《员工奖惩条例》加以惩处。

员工奖惩条例规定

一、奖惩类型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年终评奖"、"物质奖励"五种类型。

违纪惩处:分为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立即辞退"四种类型。

二、原则

1.除触犯辞退性条款外,公司采用一定时期内的累计叠加式奖惩原则;

2."嘉奖"发出一年后失效,"记功"、"记大功"发出二年后失效;"警告"发出一年后失效,"记小过"发出二年后失效,"记大过"合同期内(无固定期限合同者为5年内)不予撤消。

三、奖励种类及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嘉奖(奖状、表扬信):

(1)积极维护公司形象,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客户书面或mail表扬为准;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以上级、同事书面表扬为准;

(3)拾金不昧(价值100元以上)者;

(4)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5)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公司树立形象并获得荣誉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记功并奖励100-1000元: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研究发明,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者;

(4)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5)检举违反公司规定者、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6)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防止损害有较大功绩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予记大功并奖励500-20__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奖,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金500元起(视贡献大小而定)。

(1)一年中累计2次记大功但无惩处记录者;

(2)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异并年终评估为a等者。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

因工作表现优秀、为公司节约成本或创造更多利益的,无奖金可考评的人员,予以50-100元嘉奖。

四、惩处种类及标准(有绩效工资的管理人员参照此办法)

1.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轻微过失,给予"警告",并罚款50元。

(1)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2次(含)以上/月的;

(2)工作时间内串岗或游荡;

(3)工作时间内闲聊或打私人电话闲聊;

(4)工作时间内大声喧哗或打闹嬉戏;

(5)工作时间内未按要求佩戴胸卡、穿戴工作服和劳防用品每月2次(含)以上的;

(员工一律不得穿凉拖、背心、短裤。女员工的裙装长度控制在膝盖上下5厘米内。鞋跟高度在8厘米以内。)

(6)未经上级主管同意,擅自换班、调班的;

(7)未按上级规定的步骤要求开展工作的;

(8)违反公司环境卫生要求,例如在公司内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的,厕所内乱涂鸦、厕后不冲水的等;

(9)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行为(例如:违反公司行为规范规定的)。

(10)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或替人代打考勤卡的;

(11)打听、交流个人工资或奖金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严重过失,给予"记小过",并罚款100元。

(1)一年内受到两次"警告"的;

(2)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5次(含)以上/月;

(3)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包括但不限于看报、看书、娱乐、上网等)

(4)未经主管许可,私自接待外人的;

(5)假报公出办私事的;

(6)未经上级许可,擅自操作设备或拆装公司财产的;

(7)当月旷工(包括公司考勤条例中等同的旷工)在三天以内的;

(8)未在规定区域吸烟的;

(9)未经许可在公布告栏内张贴或在公司内散发任何材料、散播谣言的;

(10)破坏公司环境或损坏公司财产,擅自挪动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

(11)未经上级批准,挪用公司财物或技术资料的;

(12)责任心差,造成生产物资、材料、水电损坏或浪费的;

(13)未汇报,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的;

(14)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其他行为。

3.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重大过失,给予"记大过",并罚款200元。

(1)两年内受到二次 "记小过"通知的;

(2)当月累计旷工(包括公司考勤条例中等同的旷工)超过三天但未超过五天的;

(3)未经上级批准,外借公司财物或技术资料的;

(4)未经主管批准,私自带人参观公司的;

(5)因疏忽向外泄露公司文件、资料、数据、技术工艺等秘密的;

(6)不服从管理或不执行上级的工作安排、调动的;

(7)在吸烟室外吸烟的;

(8)违反《保安管理规定》的;

(9)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其他行为;

(10)虚报或伪造各种考勤记录的;

(11)以欺骗手段获得假期(如虚报病情骗取医院病假单等)的;

(1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

(13)向供应商索取物品及小费的;

(14)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下,经教育仍达不到岗位要求的;

(15)违反工艺纪律、工作标准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16)在与其他同事或其他部门进行工作协调与沟通过程中表现出无理举动或情绪失控而遭对方投诉的。

4.员工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属于严重违纪,给予"立即辞退",即公司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两年内受到一次"记大过"通知后,又发生一次"记小过"行为的;

(2)在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在5年内)受到两次书面的"记大过"通知;

(3)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的;

(4)工作时间内睡觉的;

(5)利用公司条件做私活、上网炒股或上求职网站的;

(6)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致使本人或他人受到伤害的;

(7)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的;

(8)偷窃公司的保密信息的;

(9)故意损坏客人或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

(10)偷窃公司、客人或他人财物的;

(11)员工个人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或利益,或导致严重不良后果的;

(12)因疏忽失职、玩忽职守,推诿扯皮,使公司遭受损失;

(13)有严重欺骗行为的,如:伪造、冒用个人证明文件或谎报个人资料者;虚报生产、技术指标信息,隐瞒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

(14)伪造、私盖或盗用公司印章的;

(15)参与有害于公司利益或声誉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私自将枪支、弹药、各种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毒品或赃物等藏匿在公司内的行为;

(16)连续旷工(包括公司考勤条例中等同的旷工)两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包括公司考勤条例中等同的旷工)四天(含)以上的;

(17)骚扰、污辱、诽谤、恐吓、威胁、危害、殴打上级或同事的,或相互斗殴的;

(18)贪污、收受贿赂、挪用或侵占公司财物的;

(19)在社会上违法乱纪,被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0)聚众怠工、造谣生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公司部分生产停工的;

(21)未经批准参与有违公司业务的活动,或故意泄漏公司机密给公司直接竞争者;

(22)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或《利益冲突承诺书》的;

(23)员工出现违纪,不听从公司或部门的劝导或处罚的;

(24)其他违反公司制度,情节重大的行为。

五、奖惩程序

1.公司员工的奖惩事项,均由各部门主管及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并附奖惩具体事件情况说明,根据本条例提出处理意见,交部门经理签署审批,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经理签署批准后生效。

有关工龄认定申请书样本如何写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_________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程、工龄和月工资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_________国国境的签证和在_______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月工资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______×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0天

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国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之日止计算。

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帐户,并按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__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甲方将乙方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_______国____________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_______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_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户。

第四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__________________返回_________,由甲方通过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期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甲方为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_________(货币及数量)。

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乙方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_________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

月工资 ______×假期工作天数。

30天

第八条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_________的机票。

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它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_________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_________的旅费和替换者来_________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_________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种措施。

在_________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和骨灰运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乙方人员在_________服务期间,应遵守_________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_________当地的风俗习惯。

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服务期为_________年,从乙方人员到达_________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满后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_________年后,月工资增长15%。

第十三条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员,不享受从_________到_________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费。

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乙方人员抵达_________后,_________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第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事故的一方应在十五天内电报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经双方协商决定后,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亦可商定补救办法的补充协议,以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或双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责任,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双方应相互提供履约合同的银行担保书,或协商约定其它形式的担保。

第十八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九条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及其实施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双方在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可协商修改、补充乃至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但不影响当事人对于损失赔偿的请求权和合同关于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二十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请一名当地律师担任乙方的法律顾问,以协助和指导乙方履行合同和解决争议,其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选择由双方协商同意的第三国实体法,并参照有关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签字。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有关工龄认定申请书样本如何写三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市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xx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市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xx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市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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