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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 违规承办酒席承诺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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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 违规承办酒席承诺书(7篇)
2023-01-16 04:54:0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一

(一)对宗教的认识方面

对宗教的认识和分析有时仅从宗教本身出发,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不能认识到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和作用。

    (二)对不准共产党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的认识方面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在这一点上我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坚决执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本人工作扎实,不虚不漂浮;思想充实,不信歪理邪说;待人诚实,不搞庸俗哲学;理想信念坚定,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对是否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方面。

 之前认识片面,总觉得国家可以人为的进行行政干预,让全社会和所有公民都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看来这样的认识是不符合规律的。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在这一点上认识不够。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以及林业干部,我认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战略部署,突出重点,持续发力,始终站在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树起来、立起来,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

一是要牢记党员身份是第一身份,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做到“四个自信”,做彻底的无神论者,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

二是要严守纪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执行力,坚决不做“两面人”,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注重细节。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上,都要强化细节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敏感性,不出入寺庙教堂等宗教场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大力宣讲党的富民惠民政策,教育引导信教群众知党恩、感党恩,跟党走。

   总之,我认为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宁夏的良好氛围做出自己的贡献。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二

一年来,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和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规范生育秩序的治理等工作,通过全乡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一年的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一年出生人口146人,符合政策生育率91.09%,自然增长率6.86‰,出生性别比102.8。

2、“三结合”基地2个,落实帮扶294户,其中(新增户64户,联系户30户,帮带户200户)。

3、村级计生综合改革、村(居)民自治开展面100%,已婚育龄妇女签约率100%。

4、综合避孕及时率92.3%。

5、宣传教育普及率在95%以上。

6、优质服务到位率100%,“三查”达96%。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报,年审达100%,共97人,其中特奖11人。

8、征收社会抚养费15万元。

9、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保一方平安。

1、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2)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年来,多次召开党委会、政府领导办公会,听取计生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乡、村(社区)、部门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实行目标考核,逐级签定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创国优资料归档“计生三结合”、“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行计生工作的联系村考核制,通过考核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5)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强化宣传、搞好服务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和各级计划生育工作文件。会议宣传(含例会)18次,参加人员2082人次,发放各类资料7560余份,标语(含固定)12条,投入宣传经费近1.5万余元,通过宣传,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3、硬件建设加强经费投入,完善巩固3个村和新建2个村的合格建设,严格按“五个一”的标准进行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1、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无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2、坚持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技术服务理念,认真指导育龄群众进行知情选择。全乡落实了安环58例,取环34例,女扎3例,合计95例,未出现有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

3、及时兑现计生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时按标准发放,290人次,年终兑现率100%;

(2)计划生育家庭奖、特别扶助,对照条件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兑现。20xx年新增21人,其中特奖1人,继续享受奖扶76人,其中特别扶助10人,共97人。

(3)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施术实行免费服务,没有出现乱收费行为。

4、计生“三结合”帮扶294户,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了生产、生活、生育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干部的帮助支持和社会的关心。

5、推进村(居)民自治、坚持“党的领导、村委组织、组级参与、户户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研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修改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规民约,规范与已婚育龄群众签定计划育村民自治协议。协议围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计生协会的组织机构,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全乡建立镇计生协会1个,村级协会12个,会员1560人。

6、夯实业务基础

乡计生办是政府一个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业务工作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信息畅,通过调查摸底,校对审核,查漏补缺等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账、表、卡、册。对历年的人口数据质量信息的8个项目进行了全面和对纠错,纠错率98%。

1、业务人员(主要在村)素质参差不齐,部份村(居)计生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对计生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开展不平衡。

2、执法力度不够,遏制违法生育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计生质量指标呈下滑趋势。

3、流动人口数量大,办证少,很难掌握育龄妇女流动真实情况,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4、推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结扎)难。

5、计生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还不够,既影响队伍的稳定,又危及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6、“创优”工作量太大,经费紧缺。

1、狠抓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落实,使乡、村、组干部形成共识。

2、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3、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完善。

4、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树形象,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5、加大对外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调查处理,规范处理程序,必要时提取部分违法生育对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争取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新格局。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三

临近夏季,气温炎热,全国各地少年儿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剧时有发生。为了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青州市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必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二、学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当船来划水,不到河边钓鱼、捉虾等。

三、到校园后不得随意外出,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请假私自外出。

四、上学、放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时回家。

五、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与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

六、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学校设立私自游泳举报电话(3889793),鼓励学生积极举报,互相监督。

八、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如违反学校要求,发生溺水事件后果自负。

( )年级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四

为加强幼儿园管理,提高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的、和谐的校园环境。学校长期以来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园内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多年来,我园一直把食堂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学生饮食卫生和校园环境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一支以田景桃为第一责任人,林泽勇主要负责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分工逐层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我园食堂工作人员不能稳定、监管存漏洞等情况,制定了监督制度,强化过程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力争降到零。

为把工作做得更好,我们在每学年初专门召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幼儿园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品食堂安全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生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孩子交到我们的手中。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平时在采购物品时严格要求食堂定点采购、索取凭证、登记造册。使用的食品原料、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成品的食品,鸡鱼肉类、蔬菜类等在入库前验货,对于不新鲜,过期,霉变的一概杜绝入库和使用。每顿的饭菜都要留样待验,并作详细的记录,对卖不完的剩饭剩菜必须全部作为垃圾除理掉,绝不留到下一顿。我园的食堂设备设施以及水源不存在安全隐患,我园的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运转维护正常。

加强我园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做好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新学期开学,园长多次召集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使食堂操作人员掌握了食品卫生安全的基本要求,养成了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班期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勤洗手及剪指甲,不穿拖鞋,不准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园食堂卫生与设备的检查,虚心地听取了专家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及时进行整改,消除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为了改善食堂环境,我园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学生食堂硬件条件。购置了餐具、厨具、消毒柜,防食物变质的冰柜,每顿对所有餐具及厨具进行消毒后保洁。食堂环境整洁。加工间生、熟食品分开,荤、素食品分开,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分开,食品分类存放,库房堆放食品隔墙离地。

为有效的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我园将通过课堂教育、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营业。

2、加大管理力度,杜绝校门外流动摊点的食品流入幼儿园;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

3、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碗、筷和塑料袋,杜绝白色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学校通过健康教育,告诫学生不吃霉变食品,不买三无产品,不喝生水冷水,教育学生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5、让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我园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在正常、有序、健康运行的轨道上,基本符合上级领导和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毫不松懈地把我园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推向新的更高的层次,创造一个学生满意,家长放心,同行佩服,领导认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五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唐代韩愈,还专门著有《师说》一文,指出教师三大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教育工作者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师表。”这些论述都体现了对教师职业道德作用的重视。因此,幼儿园必须旗帜鲜明的重视师德教育,把师德教育纳入幼儿园重要工作议程。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条例》、《幼儿园教师行为十不准》、《幼儿园文明用语》等,提出师德教育的具体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结合不同时期思想政治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使师德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教师的.行为规范是教师个人道德情操的反映,是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的高标准、幼教改革的新要求以及新型教师的自身要求都对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规范性的目标,教师不仅要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幼儿,勤于学习新知识,了解新信息,还要成为意识新、能力强,有高度责任感的幼儿教师。幼儿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文化修养、身心修养,成为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楷模。幼儿教师还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水平,保证每个幼儿受到公平教育的权利,促进每个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办园,以德立园,将《教师法》、《教育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职业道德规范中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为,并充分认识正人先正己、身教重于言教、树立良好师表形象的重要性,努力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新时期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逐步形成修师德、铸师魂、树师表的良好风气。

为推动幼儿园师德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塑造幼儿园在社会的良好形象,形成教师良好的师德风貌,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幼儿园的具体做法是:

正面引导。幼儿园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政治学习,每年集中二次进行师德培训,要求教师每年政治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0字,心得体会不少于6篇,开展师德师风演讲比赛活动,弘扬本园教师的良好师德,引导教师自觉加强自身修养,人人争当师德模范。

典型示范。每年举行“师德标兵”、“三育人(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于人)标兵”的评选活动,通过民主推荐、公开演讲、层层选拔、公开评选的办法,推出一批师德典型,通过召开师德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和推广她们“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廉洁从教、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求实创新”的先进事迹。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塑造幼儿园教师的良好形象。

师德师风建设必须依托多方式、多途径才不至于流于空谈,流于形式。因此,幼儿园可通过以下活动的开展进行师德教育:

主题教育活动。每年年初,根据国内教育形势,结合本园教育实际,确定当年师德师风建设主题,并围绕主题开展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如开展“三爱三争”教育活动,即:爱岗位,争做幼教改革的尖兵;爱学习,争做新时期教书育人的能手;爱幼儿,争做家长和孩子们心目中的好老师。开展“修师德、铸师魂、树师表”活动。开展“三学”活动,即:学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师德标兵的优秀事迹,让每位教师把纲要、规范、师德模范作为一面镜子,深刻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深化师德教育。

学术报告活动。聘请市内外、省内外知名的教育专家、师德师风研究学者举行专题学术报告。讲解加强师德修养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途径与方式,使幼儿教师在师德教育中受到启发。

师德师风研讨活动。在活动中,将幼儿教师、家长代表召集在一起,还可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参加,大家一起研讨在新形势下师德教育的客观规律、重要内容及方法,营造师德建设环境。

文艺联欢活动。每年组织以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的文艺联欢会,通过教师自编自演自导文艺节目,把身边的典型借助文艺表演的形式加以褒扬和宣传,高奏师德之歌。

师德建设既要有自律又要有他律,自律和他律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才能不断提高。因此必须建立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德监督机制。

首先,幼儿园必须建立内部师德考核机制,建立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将教师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等方面作为教师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教师的职称评定、职务评聘、工资晋升、评选先进,都将良好师德列为条件之一。每学期末,填写《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评估表》,对自己的师德师风状况写出“自查报告”进行小结,并由教职工大会对其师德师风状况进行民主测评,划出等次,督促教师自查、自纠、自省。

其次,幼儿园要听取家长意见,向家长公布教师师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日常行为规范与准则,设立家长接待日、家长信箱,向家长发放教师师德问卷调查表、征询表,公开幼儿园、教育局监督电话,鼓励家长对教师评头论足,并将他们的意见作为教师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幼儿园还要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定期召开座谈会,公开教师师德承诺,广泛征求对幼儿园发展与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参与教师考核,加强他律行为,使师德师风建设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学校是师德建设的主基地,各幼儿园在开展师德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细抓实,目标具体,要求明确,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建立师德建设教育模式。

第一,向教师提出“一学、二全、三和、四心”的教育目标。“一学”:学习先进教师的敬业爱业精神。“二全”:全心全意为幼儿、为家长服务。“三和”:对幼儿和蔼可亲,对家长和气有礼,对同事和睦互助。“四心”:对幼儿做到爱心、耐心、细心、关心。爱心——热爱每一位幼儿;耐心——坚持一个观点,即没有教不好的幼儿;细心——细心捕捉教育契机;关心——精心照料每一个幼儿。

第二,要求教师做到“三个贴近”:即幼儿活动时教师以朋友的身份参与活动,贴近幼儿,是他们的亲密伙伴;幼儿做错事时,教师要以理服人,贴近幼儿,是他们喜欢的妈妈;幼儿有要求时,教师要用一颗童心去理解,贴近幼儿,是他们最好的朋友。

第三,教师要做到“三个沟通”,扮演好“三个角色”:在与幼儿沟通时,教师是他们的良师;在与家长沟通时,是他们的知心朋友;在教师间沟通中,是教师事业的合作伙伴。

第四,教师要得到“三个信任”,达到“三个提高”,即得到幼儿、家长、社会的信任,达到师德水准、专业化水平、身心健康的提高。

通过“一学、二全、三爱、四心”、“三个贴近”、“三个沟通—三个角色”、“三个信任—三个提高”师德建设的教育,提升教师的师德修养。

幼儿园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锻造一支素质精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艰辛劳动,探索形成可操作的师德建设工作模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幼儿教育事业的新业绩!

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回顾过往的工作有利于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有利于明确下一步的努力方向。20xx年,作为总裁办主任,我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同志的支持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就我今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理论学习是工作人员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作为总裁办公室主任,肩负着为领导和员工服务的职责,知道自己责任重大,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

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工作人员的起码要求。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我认为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必须要有事业心和责任心。高度的事业心是我树立远大理想、克服困难、应对挑战、做好工作的前提条件。

在认真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了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二是以人为本,加强沟通、交流。三是充分发挥协调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公司各项事务的开展。四是做到管理工作严格、高效。

一年来,我们办公室全体人员在上级领导下,认真完成各项事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

(一)、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办公室工作本来就是很繁杂、事情多,时间紧、要求高。由于我们的一些员工年纪轻,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验,做起事来就没有那么顺手。不能及时明白领导的要求,不能及时反馈给领导所需要的材料,影响整体工作的进展。自身没有树立好服务公司、服务领导的意识,工作只求完成,不求质量。工作主动性、预见性都还不强,安于现状。

(二)、管理流程需进一步简化、梳理

由于事务杂,管理不到位,分不清主次,有时难免会重复工作,或者没有明确相应的职责、分工,对发生的问题不能找到主要负责人员,造成管理混乱、松散。

另外,工作人员的经验有限,自身的文字功底相对较弱,处理公文,常常不能抓住重点,不能言简意赅的正确表达出相应的意思,令大家不能及时领会其中的意思。

(三)、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大家都安于现状,不愿创新,怕担风险,不能以新的观念思考问题,以新的视角认识问题,以新的思路研究问题,以新的办法解决问题。对未来的工作缺乏长远的规划,或者预测不准确,没有更好地做到未雨绸缪。整体来说,在工作中还缺乏创新意识与能力的问题,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协调不够,合作连动性有待加强

有的工作领域参与不够,部分员工缺乏大局意识,在和其他部门间配合不全面,缺乏相应的信息构通,使得工作有时会出现环节吻合上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效率。

(一)、加强人员队伍的建设

以后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学中干、干中学的精神,做好员工的思想、业务提升。经常开展相关学习活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业务技能培训,以提高员工自身素质,加强他们服务大局的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另外,可以通过老员工带新员工的方式,一对一的辅导,加强他们对各项业务的熟悉程度,并提高他们处理公文的文字能力,降低业务差错率,确保无事故发生

(二)、加强内部管理

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深入开展执行力建设;树立正确的工作意识,努力实现人员的优化配置;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深入推进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我们办公室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把握工作动态,增强工作预见性,想领导之所想,急领导之所急,按照工作办事原则,积极主动与各科室沟通、协调、联系,加强督查、催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促进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确保政令畅通,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为枢纽,以承上启下、内外联系为纽带,以信息传递、沟通交流为桥梁,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及时向领导反馈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领导的工作意见传达到各科室,并加强跟踪反馈,督促落实。

以上是我今年工作的情况,以及针对现在我们办公室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一些个人建议。有什么不足请大家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领导办公室的全体员工,在公司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争取我们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年终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模板 | 述职报告格式 | 个人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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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超办酒席协议书简短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尽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党员不准信仰宗教,但现实中,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数不断增多和对宗教的认识日益多样化,少数党员“不问苍生问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甚至信仰宗教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与此同时,一些学者明确提出“党员可以信教”“教徒可以入党”,甚至指责不准党员信仰宗教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矛盾。事实上,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我们党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长期坚持的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再次强调,既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需要,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确立为指导思想,而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和实践活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坚持从物质世界本身出发说明世界,认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这就从根本上排除了任何超自然的主体力量存在的可能性,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立足于这个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确立了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并指明了实现这个理想的基本途径:“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国际歌》)所有这些,事实上都确证了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本色。可以说,无神论是马克思主义全部理论大厦最底层的基石,它与共产党的关系,正如列宁在《论工人阶级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指出的那样:“社会民主党的整个世界观是以科学社会主义即马克思主义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它完全继承了法国18世纪和德国19世纪上半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历史传统,即绝对无神论的、坚决反对一切宗教的唯物主义的历史传统。”

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就十分明确地指出:“我们共产党人的本,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我们要固的本,就是坚定这份信仰、坚定这份信念、坚定这份忠诚。”党员如果信仰了宗教,就必然抛弃他在入党时即已确立的这份信仰、这份信念、这份忠诚,转而把自己和人类的命运寄托于超自然的神灵、造物主,不再相信人自身的力量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再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就算他还能投身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但这个事业在他那里已经成为无本之末、无的之矢,他能够接受的顶多是共产党在当下阶段的最低纲领,绝无可能是共产党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党组织如果允许党员信仰宗教,其实就是允许党内存在有神论和无神论、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两种对立的世界观体系,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领导又接受所属宗教组织领导,结果必然是削弱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动摇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造成党在思想上、组织上的分裂。

因此,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就成了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的一项思想原则、组织原则和政治纪律。早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曾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周恩来也曾指出:“我们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宗教思想是唯心主义的。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不同就是不同,不必隐瞒。”1982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明确提出:“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提出:“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无神论者,只能信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对于丧失共产主义信念,笃信宗教,或成为宗教职业者,经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2001年,江泽民进一步指出:“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正确理解党的宗教政策,懂得不信仰宗教是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该积极宣传无神论,宣传反对封建迷信的正确观点。”2006年,胡锦涛也重申:“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2016年,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从这一系列重要文献中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其党员在世界观上的要求既是严格也是连贯的。

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由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决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党员也是公民,身为党员的公民如何享有宪法赋予的宗教信仰自由?党员不准信仰宗教,是否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相矛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予以明确回答。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主张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又把这一主张确立为党和国家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对于这项政策,党中央的解释是:“宗教信仰自由,就是说: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不信仰宗教和信仰宗教一样,都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实现形式。包括党员在内的社会上大多数人不信仰任何宗教,行使的正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中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中国共产党为了维护自己在思想上、组织上的统一,捍卫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要求党员不信仰宗教,其实就是要求党员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当一个公民面向党旗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时,实际上应该已经接受了党组织向他提出的要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不信仰任何宗教。当然,入党以后他还可以发生世界观的转变,放弃无神论而接受有神论,由不信仰宗教转变为信仰宗教,这是他作为公民仍可享有的信仰宗教的自由。可他一旦实现了这个自由,就不再是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了。出现这种情况,就应该通过思想教育促使其放弃宗教信仰,经教育后仍坚持不改的必须进行组织处理。

由此可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普通公民可以选择信仰,也可以选择不信仰,但党员只能选择不信仰,不能选择信仰,这是因为,党员不是普通公民,而是有着特殊政治责任的公民。特殊政治责任要求党员必须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忠诚党的事业,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其中就包括放弃一部分普通公民可以享有的自由和权利。这一点也不奇怪,“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就是西方国家,主要政党在政治方面也是有严格约束的,政党的重要成员必须拥护本党的政治主张、政策主张,包括本党的意识形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的共产党就更应该如此了。

至于有人主张“将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相区分,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分子入党”,实际上是将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相隔离,将党员发展对象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对象相混淆,动摇的是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触碰的是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政治纪律,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

从理论上讲,政治信仰与宗教信仰同属人生信仰,但又分处不同领域。政治信仰主要指人们对某种政治主张以及在这种主张下所产生的政治行动、政治制度的信任、尊重和服从;宗教信仰主要指人们对某种超自然神秘力量的相信、崇拜以至全身心地皈依、投靠。正因为二者之间存在差异,所以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如果接受了宗教信仰、成为了信教群众,共产党就会在政治上与他们团结合作、在信仰上与他们互相尊重,不但不会因为他们信仰宗教而把他们视为异己力量,相反会通过教育和引导,推动他们将爱国与爱教统一起来,投身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在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发挥积极作用。但对于党员来说,要求就不一样了,党员不仅必须在政治上坚持正确方向,而且必须在世界观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坚持无神论,不信仰任何宗教。所谓“允许一部分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分子入党”,尽管标以“对宗教的关怀和包容”“积极促进我国宗教界的爱国爱党情怀”等理由,但结果必然是突破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政治规矩,造成党在思想上、组织上的混乱甚至分裂。

从实践中看,当年列宁确实讲过:“不能一成不变地在任何情况下都宣布说司祭不能成为社会民主党党员……如果有一个司祭愿意到我们这里来共同进行政治工作,真心实意地完成党的工作,不反对党纲,那我们就可以吸收他加入社会民主党。”但紧接着他还讲道:“如果这个司祭加入社会民主党之后,竟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以此作为他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工作,那么党就应该把他开除出自己的队伍。”列宁的态度很明确,宗教信徒可以因“真心实意地完成党的工作”而入党,但前提是入党之后不“在党内积极宣传宗教观点”。试想,一个不积极宣传宗教观点的宗教信徒还能算是合格的宗教信徒吗?这再清楚不过了,宗教信徒可以入党,但必须摒弃原来的宗教观点;不摒弃宗教观点,即使入了党,也应该被开除出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确实有一些原本信仰宗教的人入了党,但他们都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在党的教育下,逐渐完成了从宗教信徒到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之后才入党的。比如,基督教家庭出身的傅连暲在1929年就参加了救治红军伤病员的工作,并多次提出将福音医院改名为中央红色医院的建议。长征到达陕北后,“白求恩的精神和事迹,直接促使傅连暲写下了入党申请书。1938年9月7日,由毛泽东、陈云介绍,傅连暲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可以说,从1929年起,傅连暲就开始向共产主义靠拢。到1938年入党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者而非基督徒了。正是在党外完成了世界观的转变,他才具备了入党资格,才被吸收入党的。至于一些以教职人员身份开展革命工作的共产党员,就更不能抛开他们所处的特殊环境和复杂形势,将他们的真实身份和公开身份混为一谈。至于一些少数民族党员,也不能因为他们特定的民族身份,就简单认定他们都是特定宗教的信仰者。至于其他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允许教徒入党、党员信教,那是其他国家的事情,我们未必需要向他们看齐,况且他们对宗教问题的处理也不见得就比我们处理得好。

既然不能允许“宗教界的领袖人物和精英分子入党”,那么如何体现对他们的“关怀和包容”,如何呵护他们的“爱国爱党情怀”?其实,作为我们党“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发挥的正是这方面的作用。从民主革命时期开始,我们党就认识到宗教界人士在信教群众中的积极影响,并在爱国主义的基础上同他们结成统一战线,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为了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给他们作了适当安排。这样,宗教界人士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对象,始终自觉地把爱国爱教作为行为准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并在人大、政协会议上参与国家大事和社会重要问题的讨论,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批评或议案、提案。他们的信仰得到了充分尊重,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并没有因为身处党外而受到歧视或压制,相反被共产党当作挚友、诤友。他们并没有提出加入共产党的要求,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世界观基础和共产党的世界观基础是不同的,他们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是在政治上而不是在世界观上,如果他们也加入了以辩证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的共产党,那么信教群众如何看待他们,还能承认他们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吗?

在这个问题上,宗教界人士是清醒的,不清醒的倒是某些动辄抬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的宗教研究学者。可能是惮于我们党反复强调的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政治规矩,他们采取迂回战术,一方面承认“党员不能信教,必须与宗教在思想意识上划清界限”,另一方面却说“党员信教”与“宗教信徒入党”“是不可等同的,因为‘党员信教’是走向宗教世界观,而‘宗教徒入党’却是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二者方向不同、理想迥异,毫无逻辑等同关系可言”。有无逻辑等同关系,还得进行逻辑分析。持此高论者也承认,“宗教信徒入党”是“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试问,一个“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的宗教信徒还能算是虔诚的宗教信徒吗?当他最终确立了共产主义世界观,应该说已经完成了由宗教信徒到非宗教信徒的转变,如果符合党员条件,自然可以入党。但这已经不是“宗教信徒入党”,而是愿意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普通公民入党了。执意提出“宗教信徒入党”,尽管可以说入党的宗教信徒是“走向共产主义世界观”的,但在他还没有“走到”终点时就被发展入党。此时,作为党员的他还是一个宗教信徒,这能说没有违反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政治规矩吗?持此高论者到底是思维混乱,还是另有他图,就不得而知了。

宗教信仰自由是我们党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贯彻这项政策,需要努力造就一支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党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这支队伍要能够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在认清“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的基础上,坚信“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人们思想觉悟的提高,宗教存在的基础和条件将逐渐减少,最终是要消亡的”,承认“宗教是人类社会的客观存在,不仅过去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不可能强制地加以消灭”。只有确立了这样的思想认识,才能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具体表现在,从国家层面,把宗教信仰问题看成公民个人的私事,既保护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保护每个公民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既不利用国家政权来推行某种宗教,也不利用国家政权来消灭某种宗教;从共产党层面,“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宗教是私人的事情”,在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使其始终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能够确立这样的思想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把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落到实处的,绝不可能是宗教信徒,只可能是不信仰任何宗教的共产党员。

至于有人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能真正实现宗教信仰自由”,这是没有任何历史和现实依据的。在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占据绝对统治地位,可宗教信仰自由只属于天主教徒,对“异教徒”来说,属于他们的只有迫害和杀戮。在近代西方,一些国家对外殖民掠夺时,一手举着利剑,一手举着圣经,哪里有属于被殖民被掠夺地区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在当今世界,某些确立了国教的国家,国教以外其他宗教倍受歧视甚至不允许存在;就是一些宣布实行了政教分离的国家,宗教团体也时常强有力地影响着政府的内外决策,“9·11”事件之后美国总统小布什脱口而出的“十字军东征”就是例证。可见,宗教信徒主导下的国家政权未必能够真正实现宗教信仰自由。这样的国家政权一般只能保障人们信仰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的自由,而不能保障人们信仰其他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反观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一种宗教在思想文化上占据主导地位,故而没有发生过像欧洲那样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把“信仰宗教的人执政”列为“实现宗教信仰自由”的前置条件,其实就是想让宗教信徒来主导党的宗教工作。而按这样的逻辑,要实现这样的主导,就得允许党员信教、教徒入党。殊不知,其一,当代中国有五大宗教,主导宗教工作的信教党员来自哪一宗教?他如何看待自己信仰的宗教和其他宗教,能否平等地对待每一宗教?如果在处理不同宗教的关系时,因特殊的宗教感情,偏袒了自己信仰的宗教而忽视了其他宗教,那么中国各宗教平等、和谐相处的局面就可能被破坏,党的宗教工作的基础就可能被动摇。其二,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因为真正信仰宗教的人在中国总人口中并不占据多数,所以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强调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的同时,也强调公民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如果让信教党员来处理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的关系,他能否将自己对宗教的感情排除在外?能否像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一样保障公民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在这方面稍有迟疑的话,就将很难抵御宗教对群众的精神诱惑和思想渗透,很难降低宗教信众增加的速度。其三,“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在我们党反复强调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情况下,还有党员干部如此行事,一旦放开了禁令,过去隐匿了宗教信仰的党员干部可以公开其信仰了,宗教信徒也可以成为党员干部了,届时,利用行政手段大力发展宗教、助长宗教热的做法,以经济捆绑宗教,把宗教推向商品化、社会化的做法将会蔓延到何种程度?这实在令人难以想象。这种种现象一旦发生,最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宗教自身的发展以及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其四,中国共产党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世界观基础的,不仅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而且要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这也是党的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让信教党员来主导党的宗教工作,他是否愿意、是否能够“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唯心论(包括有神论),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进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科学世界观(包括无神论)的教育,加强有关自然现象、社会进化和人的生老病死、吉凶祸福的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这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能不虑及的重要问题。如果在党的宗教工作中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就等于在整个意识形态工作中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的大原则,最终将动摇党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危及党的各项事业发展。

至于在一些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不信仰宗教的党员来主导党的宗教工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这同样是不能丢弃的重要原则,只不过在具体操作中要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步骤,不宜简单了事。少数民族中的党员干部可以支持和参加一些由宗教礼仪转化而来的民族传统的婚丧仪式、群众性节日活动,以避免脱离群众、把自己孤立起来。但在支持和参加的全过程中,一定要从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既不能不加分析地把民族风俗习惯同宗教活动混为一谈,也不能对那些不利于群众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民族风俗习惯视而不见,而应当依据本民族大多数人的意愿,积极倡导适当的改革,坚定不移地引领中国宗教走中国化道路。对极少数不但信仰宗教,而且参与煽动宗教狂热,甚至参与利用宗教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党员,一定要按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在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一样,只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正确方向,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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