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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 柴油发电机维保合同范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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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 柴油发电机维保合同范本(七篇)
2023-01-16 05:05:05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一

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公司)消防系统包括水消防、气体消防、泡沫消防、消防报警等。

1.1 自动消防报警系统

新电公司生产区域所匹配的消防自动系统报警主要由高智能型火灾报警系统nfs-3030主控机、英文显示控制屏、智能危机管理系统、中央手动控制操作盘、智能感烟探测器、智能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信号模块、区域控制模块、线性感温电缆、蜂鸣器、广播主机、端子箱、火灾应急电话系统等组成。一旦发生火灾,主机系统发出声光报警,通过预先设定程序启动软件,控制相应模块,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灭火。在报警确认后,也能通过中央手动模式启动相应措施灭火。

1.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区域

根据工艺系统布置,将江西新昌电厂(2×700mw)工程区域至少分为如下几个报警区域进行检测和控制:主厂房内每台机组为一个报警区域;输煤系统及油库区等为一个报警区域;每个报警区域独立设置区域报警监控盘。

#1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1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1锅炉空气预热器

11)#1主变压器、#1厂高变、高公变、#1高压备用变

12)#1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1炉原煤仓

14)#1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15)原煤仓间皮带层皮带及电缆桥架

16)220kv网络保护小室

17)循环水泵房及循环水加药间

18)集控室

#2机组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 汽机房电缆竖井及桥架

2) 电气各配电室及其电缆夹层、励磁小室

3) 汽轮机主油箱及储油箱、给水泵油箱

4) 汽机头部、汽机轴承

5) 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

6) 主厂房内主蒸汽管与油管道交叉处

7) eh油装置、发电机密封油装置

8)磨煤机油站、一次风机及引风机电机油站

9) #2锅炉本体燃烧器区

10)#2锅炉空气预热器

11)#2主变压器、#2厂高变

12)#2炉电缆竖井及桥架

13)#2炉原煤仓

14)#2电子设备间及其电缆夹层、工程师室、电气继电器室、直流配电室、ups室、蓄电池室、柴油机室

输煤系统、油库区及脱销制氨区等报警区域的探测范围主要包括:

1)输煤综合楼控制室、配电间及通风机室等

2)各转运站、煤仓间、碎煤机室、采样室、推煤机库及输煤栈桥等

3)翻车机配电室、控制室等

4)供气中心、油泵房、启动锅炉房、脱销制氨区等

5)除灰配电间等

6) 供氢站、化水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等

7) 综合水泵房、循环水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等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1 中央监控主盘 nfs-3030 台 1

2 区域报警控制器 nfs-3030 台 5

3 上位机监控站 ncs-only 台 1

4 智能感烟探测器 fsp-851 个 1024

5 智能感温探测器 fst-851 个 334

6 防爆型智能感烟探测器 jtyb-lz-1151eis 个 42

7 模拟量感温电缆控制器 jtw-ld-k82017f配套 个 454

8 声光报警器 p2475rlz 个 350

9 信号监视模块 fmm-1 个 1662

10 输出控制模块 fcm-1 个 740

11 总线隔离模块 iso-x 个 184

12 接口模块 fzm-1 个 12

13 智能手动报警按钮 m500k 个 374

14 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 m500h 个 114

15 安全栅、栓 s20__ 个 12

16 语音广播电话系统 hgt 套 1

17 火警电话盘 ns9251/40 套 1

1.2 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

1.2.1本工程设置三套ig-541气体灭火系统,用于主厂房,共设置23个防护区及保护对象,主要为集中控制室、电气设备间、配电间、工程师站等;考虑到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小时内不能重新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ig-541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各防护区名称、尺寸和灭火浓度详见附表3-1。

1.2.2本工程设一套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及一套二氧化碳气体惰化系统。系统共设12个分区:1#机煤斗(6个),2#机煤斗(6个)。系统采用固定式全淹没组合分配系统,该系统具备释放时间可控的惰化功能。

1.2.3每套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剂的设计用量按组合分配系统中最大一个防护区灭火用量与剩余量之和计算,另考虑一套100%备用量。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气体钢瓶设于0.0m层一个房间。

1.3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电缆夹层的电缆室里分别安装了超细干粉灭火系统,专门用于对着火的电缆进行灭火,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由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气体灭火 控制装置及火灾报警 装置三部分构成。

1.4消防水灭火系统

消防水系统由火灾自动检测报警系、水喷雾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压力动力系统组成,主要设备有:感温器、感烟器、感温电缆、气压稳压罐、阀门(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消防水池附属的管道等附件设备、管道系统,压力动力系统包括两台稳压泵、一台电动泵、一台柴油消防泵及其二次回路控制柜(包括热控部分),消防水灭火系统主要设备安装于在消防泵房内,消防水主要供油罐区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主厂房和输煤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5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

1.5.1油罐区设有两座500m3钢制0号轻柴油罐,(闭口闪点不小于55℃),泡沫灭火系统用于保护整个油罐区,系统采用液上喷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系统包括泡沫液贮罐、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泡沫栓及空气泡沫枪等。水源来自厂区消火栓供水系统。

1.5.2安装位置:放置贮罐压力式空气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泡沫消防设备间位于此油罐区附近。

1.5.3系统概述:油罐为立式固定顶钢制保温储罐,其直径为9.15m,高度为9.985m(含附件总高度11m),采用固定式液上喷射泡沫灭火。其泡沫液采用氟蛋白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其混合比为3%。

主要设备型号和参数

序号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泡沫灭火系统

1 泡沫产生器 pc8 只 2 广东 广东胜捷 .

2 泡沫消火栓 ss100-16型 个 4 广东 广东胜捷

3 泡沫消火栓箱 内含25米dn65水带2条、pq8枪一只 套 4 广东 广东胜捷

4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zpz(m)64/20 台 1 广东 广东胜捷

5 3%氟蛋白泡沫液 ye-3型 吨 2.8 广东 广东胜捷

2 工作范围及内容

“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值班、设备和系统的巡查、检测、临时性检修、事故抢修以及日常维修、保养、各种检查整改、建档等工作(不包括大、小修及2万元以上的设备更新改造工作),范围为自动消防报警系统、ig-541烟烙尽灭火系统及低压二氧化碳气体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消防水灭火系统(不包括地下管网阀门及消火栓管网阀门)、泡沫灭火系消防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1工作内容

2.1.1正常消缺消漏、事故情况下的抢修(检修本合同范围内设施时搭建架子工作由本公司负责)。

2.1.2设备需定期进行的各项检查(包括油位、油色、出口压力等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1.3设备定期保养工作,例如按照设备给油脂的要求做好定期给油脂等工作。

2.1.4所辖区域内卫生清扫及保洁(包括所辖设备区域房内所有设备、地面及门窗的卫生),检修时清理出来的垃圾等由本公司负责清理。

2.1.5参与设备大修的验收。

2.1.6如需加工零部件时,则负责完成现场设备零部件的测绘工作。

2.1.7负责保管和维护保养好借用的专用工器具。

2.1.8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与生产有关的管理工作。

2.1.9人工费在2万元及以下的设备、系统改造、更新、新增项目的实施(人工费超出2万元的项目,剔除2万元后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2.1.10甲方需要的其它配合工作。

2.2 各消防系统维护内容

2.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2.1.1保养内容

2.2.1.1.1各信号线路及线路保护管道维护

2.2.1.1.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包括控制器的开机、液晶和数码管的显示、主备电的工作、显示和切换、声音、打印、时钟、黑匣子记录等。

2.2.1.1.3查控制器的点名、报火警、报故障功能。

2.2.1.1.4探测器的报警试验。包括感烟、感温等所有类型探测器的试验,试验工具符合检测要求。

2.2.1.1.5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试验。

2.2.1.2工作计划

2.2.1.2.1控制器每月检测一次。

2.2.1.2.2现场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测一次,每年的每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记录。

2.2.2气体灭火及超细干粉灭火系统

2.2.2.1保养内容

2.2.2.1.1气体灭火系统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

2.2.2.1.2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进行外观检查。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2.2.1.3灭火剂贮瓶间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2.2.2.1.4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应按消防规范对每根高压软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2.2.2.1.5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2.2.2.1.6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应小于设计量的95%。

2.2.2.1.7灭火剂的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应按消防规范规定对其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2.2.2.2工作计划

2.2.2.2.1每月对气体钢瓶压力值进行核实,保证压力达到标准值,并对保护区及管线标识清楚。

2.2.2.2.2每两月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对相关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2.2.2.2.3每月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检查。

2.2.2.2.4每年对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

2.2.2.2.5做好试验记录。

2.2.3消防水灭火系统

2.2.3.1保养内容

2.2.3.1.1外观检查,检测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喷头、水泵接合器、储水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2.2.3.1.2功能试验,在控制柜及消防控制中心启动喷淋泵,同时试验主备泵的切换功能;利用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试验压力开关、水力警铃的工作情况;利用末端放水装置放水,验证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功能,自动启泵功能的正常性与否。

2.2.3.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末端放水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4泡沫灭火系统

2.2.4.1保养内容

2.2.4.1.1外观检测,检测泡沫发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设备及零配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无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b、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c、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d、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e、铭牌清晰、牢固;

f、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盘车应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泡沫发生器用手转动叶轮应灵活;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应无卡阻现象;

g、管道及管件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和不超过壁厚负偏差的锈蚀或凹陷等缺陷;

h、螺纹表面完整无损伤,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无毛刺及径向沟槽;

i、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皱等缺陷。

2.2.4.1.2对泡沫液储罐、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检验,泡沫灭火系统应对该系统进行单机调试及系统调试。

2.2.4.2工作计划

每月检测一次,消防泵或固定式消防泵组、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液储罐、泡沫发生装置、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管道及附件、电源、水源及水位指示装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3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5消火栓系统

2.2.5.1保养内容

消防启动功能试验。在泵房控制柜、消防中心、现场消火栓按钮上启动消防泵,查看消防泵启动情况。

2.2.5.2工作计划

每两月检测一次。消火栓按钮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6消防广播及通讯系统

2.2.6.1保养内容

2.2.6.1.1检查紧急广播的放音及切换功能。放音包括通过话筒、磁带等方式放音,检查声音的大小。切换功能指每个区是否都能正常切换。

2.2.6.1.2检查消防电话的通话功能。包括固定电话及电话插孔的检查。

2.2.6.2工作计划

每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10%且不能重复,做好检测检查记录。

2.2.7消防电源及配电装置

2.2.7.1保养内容

2.2.7.1.1非消防电源的切换及消防电源的投入。

2.2.7.1.2在控制中心手动试验。

2.2.7.2工作计划

每两月一次,每年的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全部检测,其余每次抽测总数的20%且不能重复,做好试验记录。

2.2.8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

2.2.8.1保养内容

2.2.8.1.1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及防火分隔设施的定期巡检及缺陷的维护。

2.2.8.2工作计划

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做好试验记录。

2.3 维护保养的作用和意义

2.3.1乙方要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系统进行测试检查,进行吹烟、远程启动、联动等试验,测试消防系统的功能和有效性,及时消除消防设施故障和火灾隐患,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出具消防设施测试记录。

2.3.2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检查,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的综合检验、评定,并出具消防设施检验检查记录。

2.3.3随叫随到,发现问题及时到现场处理,配合甲方的消防检查。

2.3.4对消防值班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3.5如果不进行维护保养,系统可能会出现误报、乱报、线路短路、搭地等各种故障,加之值班人员再不熟悉操作,当真的发生火情时可能不会及时报警,损失是惨重的。

3材料工具

3.1所有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由乙方负责提供,列出所提供的消耗性材料及易损件清单,并进行单独报价(每月配件费用1万元),清单以外的备品配件、材料由甲方提供。

3.2除设备携带的专用检修工器具外(乙方可以借用),其他所有的检修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4其他要求

4.1承包方职责

4.1.1应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1)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3)维护管理考核制度。

4)作业人员有效资格证书及公司资质(具有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业绩。

4.1.2在入厂前,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其人员认真听取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经新电公司安监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

4.1.3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消防部门检查配合并办理有关手续。

4.1.4按照要求派人员长住厂区,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成员,遵守新电公司的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4.1.5将其在设备维护过程中发现的任何危险、隐患和缺陷及时通知新电公司相关管理人员。

4.1.6严格执行新电公司各相关管理规定,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接受甲方的检查指导、监督与考核。

4.1.7按时完成责任内的所有维护工作,保证维护质量、工期和安全。

4.1.8检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各种书面资料、电子文挡、信息网记录的填写、整理,按时反馈给甲方。

4.1.9维护人员应24小时昼夜服务,通讯联络畅通,随叫随到,维护及时,处理现场异常,避免事故扩大。各专业人员(弱电和机务专业)必须在现场24小时值班,消控中心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4.1.10按照甲方的要求实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4.1.11负责配置常用维护工器具,对甲方提供的检修机械负责进行维护和保养。

4.1.12负责配备乙方人员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及安全工器具。

4.1.13负责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应急任务。

4.1.14负责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设备维护总结(包括检修消缺总结、备品备件消耗情况、合理化建议等)和本月检修计划。

4.1.15由于乙方人员违反中电投集团和新电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规程,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独立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1.16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4.1.16.1在现场遵守新电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文件、规定和考核办法。

4.1.16.2在现场的工作人员着装统一,佩带明显的能够表明身份的标牌。

4.1.16.3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或由于其设备维护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4.1.16.4随时保持所负责维护设备的整洁与卫生,维护现场内的沟道、地面应无垃圾,每个维护作业点都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1.16.5不随意在设备、结构、墙板、楼道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1.16.6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现场及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4.1.17现场作业基本要求

4.1.17.1严格遵守与执行甲方和甲方就有关维护工程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

4.1.17.2在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或相关行业的有效资质,其数量应能满足现场全部维护工作的需要(含节假日、星期六和星期天)。

4.1.17.3由于乙方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够,造成现场维护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地开展时,甲方方将随时调用包括点检员在内的一切可以调用的人力资源来完成现场的维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点检员工资和其它任何形式的人员调拨、借用、聘用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4.1.18人员和机具的保证

4.1.18.1按照甲方核定的人员总数控制为4人,其中至少3人为熟练技术人员(可兼管理人员)。

4.1.18.2技术人员应具备专业维修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将上述人员情况提交给新电公司审核、备案。

4.1.18.3在现场的维护管理和技术人员长期驻现场。任何情况下的人员变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3000元/人·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4所使用的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及专用工器具,应专为本维护工程所使用,任何情况下挪为他用都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按20000元/台·次标准从应付款中扣除。

4.1.18.5重要设备的维护不得雇佣临时工。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属新电公司,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二

甲方(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城际铁路综合ii标项目经理部三工区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潭石油公司营销管理部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供货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和计量方法: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柴油0#单位:吨

注: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验收终并经最终确认的数量为准。

2、计量方法:以甲方施工工地过磅称重为准。

第二条 价款及结算方式

价款:依据国家对石油价格调控而定

结算方式:现款现货,乙方必须提供正规、真实发票。

第三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货物要达到国家标准,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测,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责任并对其造成的损失向甲方赔偿。

第四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及运输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协助甲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油品专用配送车辆运输。

第六条 验收事项

乙方负责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计量方式为过磅交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交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建设。

2、交货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其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甲方不能无故拒绝接货或退货。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

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索赔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都有权依照本合同条款索赔。

第十条 安全文明

1、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2、货物进入现场后,因乙方或其人员原因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3、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车辆必须慢行且保持清洁卫生,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统一指挥,凡因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费用开支。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方式

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2、协商不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买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株潭 乙方(卖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城际铁路综合ii标项目经理部三工区(盖章)湖南湘潭石油公司营销管理部(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三

合同号:

签订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产品名称、数量、单价及交(提)货时间

1、产品名称:0#柴油。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中石化油库或中石油油库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国标产品。

3、产品的单价为运到工地价格(含税、含运费)价格以当地中石化零售价优惠1角钱为准。

4、具体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要求发货通知为准。

5、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质量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并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执行国家颁布的新标准。

第三条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完毕,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四条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乙方从油库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指定收料员验收,由指定人员的单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运输方式和到达工地的费用:乙方负责将柴油汽运到甲方指定目的地,运费包含在材料到场单价里,甲方不承担货物运输中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如若双方对油品质量有争议,可对每次送来的油品留样封存,交由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

第八条结算方式(以人民币为单位)、时间及地点结算方式:乙方提供柴油10吨止,余下油款及时付清油款,如未及时付清余款造成乙方断油,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乙方付款。

第十条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2、乙方保证在供货期限内不随意调整价格,以双方约定价格供货。

3、甲方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供货数量,乙方应及时发货,发货时并时向乙方报此批货的单价,乙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货,应每天按逾期交货部分的油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遇甲方施工条件、便道、不可抗拒的影响,造成乙方无法货供货的除外。如遇到柴油紧张甲方和乙方另行商定价格。

4、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当立即将不合格油品运出甲方工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没有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运到指定地点的,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身负责。

6、甲方保证按约定及时将柴油款支付给乙方。

7、如甲方不及时向乙方支付柴油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交将该工地相应的设备作为抵押款(用挖掘机型号作为抵押)。

8、甲方所属0#柴油全部由乙方提供,不允许有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如有发现第二家供油商介入本工地加油,乙方有权叫甲方把油款结算清楚,乙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的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双方与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乙方供应能力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地需求时,供应油品检验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

2、甲方工程结束货款结算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3、因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

卖方: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四

合同编号:买 方: (甲方)

卖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

序号机组

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

功率电 机单位数量单价

(rmb)

备 注

合计人民币: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 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 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 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 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 设备运输、 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十八、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五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约时间: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暂由乙方临时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规格柴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四、验收标准: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

五、付款方式:

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

六、其他责任事项: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六

买方: (以下称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 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 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元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每月 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年柴油机维修协议书如何写七

1.01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

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

(1)交货方式:离船过验

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1.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及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2.01商品名称:汽油(gasoline)

定义:原油经直馏或直馏与二次加工制得的汽油馏分的混合物,加有适当抗爆剂和抗氧防胶剂制成的,用于点火式发动机的液体燃料。

2.02期货合约的要求

(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

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账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20__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2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2.03交货:

(1)交货方式:铁路装车d.管道输送

卖方将汽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

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

(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

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约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仲裁,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

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

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

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8)确认交货通知

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进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

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账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账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

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

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

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

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

汽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2.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

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汽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合约的卖方必须为汽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2.05选择性交货(adp)

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在这以后交易所对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账户。

2.06违约责任

(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

第二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三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四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

第五日.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

以上罚金累加计算。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

(2)当事人一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约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约、部份履约或不履行合约,并根据情况的部份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未及时向对方通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约的理由,造成对方损失的扩大,对损失扩大部份仍应负法律责任。

(4)不可抗力的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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