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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 紧急抢修申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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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 紧急抢修申请(五篇)
2023-01-16 05:22:0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一

组 长:吕铁龙

成 员:王志刚 赵巍巍 郭志军 杨 雷 欧振海 贺红祥 王磊 领导组职责:

1、对抢险预案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制定合理的应急抢修方案。

2、与调度协调全网非正常情况下的运行,将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3、负责与公司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抢险器具、人员及时到位抢修,协调和调动抢修队伍及机具。

4、对抢修工作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指导。

5、完善备品备件的定购任务,及后勤保障。

6、保证通讯网络的完善,确保指令正确及时下达。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的原则。

1、发现或得知事故现象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2、部门领导在接到汇报后按照预案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各抢险队,各级人员应各负其责,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3、领导组成员根据事故类别迅速向主管部门、公安、劳动等上级领导。

4、报警内容一般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事故类型(火灾、坍塌、触电等);必要的补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站内值班员发现一次管网跑水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及时撤离跑水区域。如条件允许,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站内一次网来回水总门,断开站内设备总电源刀闸;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1、值班人员要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站长和调度人员;

2、及时打开进站小室井盖进行通风,严禁独自下井操作;

3、抢修人员到位,下井条件确认后,关闭小室出入口阀门;

4、及时封闭地下各入口,疏散人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造成烫伤、触电等不必要的伤害;

5、联系供电部门或者物业,从外部切断站内供电电源,防止水淹设备后,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抢修注意事项如下:

(1)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草袋,形成围堰。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

(3)水温和水量下降到安全范围后,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抢修方案。 若为阀门法兰连接口漏水或管道开焊,放空水后,换垫、紧固或焊接处理。如为承压设备损坏,调取备件,进行更换。

施工现场及热力站或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以“人身安全第一,适当保护财产、快速救火稳定火势”为原则。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补救。火场内的人员要降低身体快速撤离,脱离火灾现场时,不要直身猛跑,防止因吸入有害烟尘,导致窒息的情况发生。如有人员因火灾烟尘导致窒息,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治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火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应站在上风方向施救,防止站在下风处造成救火人员气体中毒事故。注意观察风向、火势及脚下有无障碍物,防止发生摔伤和烧伤事故。

抢救措施:如有窒息者救出后,应迅速解开其领口及腰带,注意观察伤者的神志、脉搏、呼吸及伤势。如果伤者神志昏迷,心跳呼吸停止,应迅速进行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直至救护车前来救护方可停止抢救,或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在运送途中不得停止抢救复苏措施,不能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致人因救护不及时而死亡。如有烧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救助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当发现地面或近地面有电线裸露时,在没有得到专业电工进行正确验电前,全部视为带电设施。当发现电线对地发生噼啪的放电声及对地有蓝色火花放电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在半径2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或围观。防止发生跨步电压电击伤人事故。

(1)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立即断开就近的电源开关,如果电源开关离的太远,不能立即断开,救护人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做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要注意,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前,救护者不能与其直接接触。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或切断电线 ,或者用抛入裸体金属软线的方法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但应特别注意,在抛金属软线前,必须先将软线的一端可靠接地。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施救,先救后搬。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仍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但应注意,急救应尽快的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1)对雨水大时,极有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编织袋,形成围堰,阻挡及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坑内人员,防止因水浸槽壁发生坍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汛情带来的各种损失。

(3)地沟、地下室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应对地沟小室定期检查。适当提高边口高度,以防雨水灌入。切断地沟小室内临时电源,杜绝漏电隐患。

(4)地势较低的热力站以及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要做到门窗严密、稳固;站内排水系统正常;下水道畅通。如遇汛情,站内值班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电源后撤离,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汛情。

(5)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应提前准备潜水泵和应急电源线,必要情况下及时进行抽水处理。

(1)调查事故现场,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疼等措施。

(3)同步呼救,在施救的同时,通知120,通知救护人员和车辆,并继续进行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得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病发症和伤残率。

急救处理方法:

(1)止血

①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覆盖在作品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②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动脉、锁骨下动脉、股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操作,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送医院。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尽量避免震荡;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有脊椎损伤可能,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

机械伤害的定义: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类型:各种传动机械的外漏传动部分(如对轮、轴、阀门手轮、门杆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精选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二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海龙

副总指挥:裴保信、张祥贵、徐卫民、陈宏、张国峰

成员:孙冬梅、巨长庚、高长亚、李浩、于威、孙景启、

贾永生、周仲民、韩建军、秦伟、黄伟、孙开松、

舒磊、陈福雷、马维峰、张海东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张祥贵

成员:裴保信、孙冬梅、孙开松舒磊、陈福雷、马维峰、

张海东、周仲民、巨长庚

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卫民

成员:黄伟、胡滨、王磊、刘超

应急车辆组

组长:孙景启

成员:孙强、孟昭君、种传伟、李天剑、陆江

安全保卫组

组长:巨长庚

成员:栗兴莲、张勇、张锐、李然

运行一处

队长:舒磊

成员:刘玉海、刘保华、黄石、高玉芳、张强强、

刘金中、袁伟辉

运行二处

队长:马维峰

成员:王兆宏、叶峰、高继海、贾玉霞、王钰、

运行三处

队长:孙开松

成员:韩方举、孟磊、温涛、谢明、石峰、张立华、

李中秋、单志国

运行四处

队长:陈福雷

成员:巨长安、孙炳华、韩兆立、姜涛、杜勇、张瑞杰

运行五处

队长:周仲民

成员:黄崇亮、薛开渠、孙中龙、李坤、赵汝峰

管线所

队长:张海东

成员:陈雷、张景峰、蔡青、王璨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精选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三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城区集中供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预防和及时处置供热突发事件,保障广大区民冬季的正常采暖,确保城区集中供热的安全有序运行,制定本方案。

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度,成立兖州区热力公司供热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明春

副组长:莫成利颜向锋刘庆国刘扬华唐小霞

成员:高维鲁颜伟郑波涛牛培东贾建亮张志刚李伟梁兴

领导小组职责:

(一)根据应急预案做好各环节的准备工作;

(二)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总体组织协调;

(三)组织进行应急方案的操作演练;

(四)决定启动或停止应急方案;

(五)组织恢复正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二)承担安全生产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负责协调各应急机构的关系,保持联络畅通。

(四)掌握汇总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信息。

(五)负责事故发生后对外信息的撰写和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组,特、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组,抢修救援组,后勤保障组。

综合联络组:组长由王明春担任,成员由颜向锋、莫成利、刘庆国、刘扬华、唐小霞、颜伟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汇报。

(二)负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

(三)负责联络公安、医疗等相关部门的救助支援工作。

特、重大安全事故抢修组:组长由莫成利担任,成员由牛培东、李伟、贾建亮、张志刚组成。

(一)负责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实情、抢修、恢复生产等情况的收集汇总。

(二)负责提供调查和快速评估报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

(三)负责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道。

抢修救援组:组长刘杨华担任,组员李伟、郑波涛、牛培东等组成。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事项的具体操作。

(二)组织保护、抢修、抢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唐小霞担任,成员由颜伟、梁兴、李伟组成。

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联络消防部门,借用消防车辆补水,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采暖用水提供保障。

(二)负责协调联络医疗部门,为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对集中供热公司职工及区民造成的伤害提供医疗保障。

(三)负责救援资金及其他急需物资的保障。

(一)加大特、重大安全事故及安全生产教育力度,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对黑板报、橱窗、横幅等内容进行定期更换,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氛围。

(四)严格警卫值班制度,警卫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脱岗、睡岗、醉岗。

(五)警卫人员值班时应及时关锁公司、分配站大门,禁止闲杂人员入内,按时分配站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六)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询问并向公司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

(七)应急设备、材料定期检修、检查,确保完好。

(一)若发生热源事故后,应做到:

1、及时联系热电厂总控室,了解事故的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时通知广大用户。同时,安排人员协调相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紧密配合用户做好防冻工作。组织购买防冻保暖用品及时发放给用户,直至供热恢复正常。

2、供热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理中,应坚守岗位,事故没有处理完毕,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其它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供暖工作。同时,告知用户影响供暖质量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力争将用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3、遇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建筑物受到重大破坏的事故,除了为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伤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待公安、检察、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的调查组检查完毕后,经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有伤员需紧急抢救,必须及时清理时,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变动现场。变动现场的处理应当尽量缩小范围,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保持原状,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4、及时组织应急抢修分队,全面分析事故现象、准确找出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进行抢修。

5、在抢修过程中,要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二)停电应急措施:

1、成立由主管生产副经理、站长、各值班长、电工组成的.停电应急小组,要求小组人员在发生停电事件得到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点。

2、公司立即启动停电应急措施,首先关闭分配站混水泵前后的阀门,避免形成旁通影响供热效果。同时,协调供电公司尽快恢复用电,以保证分配站的安全运行。

3、如果天气寒冷,停电时间较长,公司在与电力公司联系协商的同时,立即通知用户做好保暖防冻工作。

(三)当分支阀门损坏时,及时组织抢修人员,关闭上一级管网阀门,更换损坏的阀门。及时报告给组长,通知热用户,做到连续作业,抢修不完成不准离开现场,确保尽早恢复区民的正常供热。

(四)当管网发生渗漏、焊缝开裂等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当主管网出现渗漏,出动抢修人员找出渗漏点,以人工、机械相互配合挖出渗漏点,同时,以全新的“堵漏技术”,在不用焊接、不怕见水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处理完毕,保障供热安全。

(五)当电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根据电器设备的工艺特点,准备各种备品备件及电器设备,同时也与电器经销商达成协议,24小时随时提拱电器元件与电器设备。遇有电器故障危急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向广大用户说明原因,协助用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暖防冻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尽快恢复生产。

(六)如出现职工集体怠工现象,为确保正常供热,需以下人员上岗。

分配站、管理人员、运行值长3人

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维修工:10人

从区自来水公司调配电工(具备电工证):2人

从区政养护处调配司泵人员:4人

从太阳纸业电厂调配8个热力站维修人员,每站3人,共计24人。

从社会招聘或从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

维修班:

气割、电焊(具备焊工证)2人,换热站及分配站维修班6人,管道工及相关维修人员6人,暖通专业1人;人员从社会招聘或由区建设局下属单位调配,保证在2小时之内到岗,正常供热。

(七)机械安排:

1、挖掘机2辆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2、运输车4辆区环卫处提供

3、铲车2辆区政公司1辆、社会雇佣1辆

4、发电机2台区政公司提供

5、焊机2台热力公司提供

6、吊车2辆社会租用

7、气割2台热力公司提供

8、消防车2辆消防中队提供

9、水车2辆区环卫处1辆、园林处1辆

以上机械设备随时由区建设局调配。

为确保城区供热安全,预防处理突发事件,牵头单位及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同时,广泛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热力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抢修技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在供热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事件责任人和遇突发事件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及严重后果的当事人、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精选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四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运营,保障居民冬季正常采暖,防止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热力系统故障,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特制定本应急抢险预案。

组 长:吕铁龙

成 员:王志刚 赵巍巍 郭志军 杨 雷 欧振海 贺红祥 王磊 领导组职责:

1、对抢险预案进行技术指导和审定,制定合理的应急抢修方案。

2、与调度协调全网非正常情况下的运行,将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3、负责与公司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组织抢险器具、人员及时到位抢修,协调和调动抢修队伍及机具。

4、对抢修工作的安全操作进行检查指导。

5、完善备品备件的定购任务,及后勤保障。

6、保证通讯网络的完善,确保指令正确及时下达。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的原则。

1、发现或得知事故现象的人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如果是火灾事故必须同时向消防部门报警。

2、部门领导在接到汇报后按照预案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各抢险队,各级人员应各负其责,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抢险救援。

3、领导组成员根据事故类别迅速向主管部门、公安、劳动等上级领导。

4、报警内容一般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设施;事故类型(火灾、坍塌、触电等);必要的补充(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站内值班员发现一次管网跑水事故时,首先要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及时撤离跑水区域。如条件允许,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关闭站内一次网来回水总门,断开站内设备总电源刀闸;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1、值班人员要将事故情况迅速报告站长和调度人员;

2、及时打开进站小室井盖进行通风,严禁独自下井操作;

3、抢修人员到位,下井条件确认后,关闭小室出入口阀门;

4、及时封闭地下各入口,疏散人群,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造成烫伤、触电等不必要的伤害;

5、联系供电部门或者物业,从外部切断站内供电电源,防止水淹设备后,造成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抢修注意事项如下:

(1)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草袋,形成围堰。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事故带来的各种损失。

(3)水温和水量下降到安全范围后,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抢修方案。 若为阀门法兰连接口漏水或管道开焊,放空水后,换垫、紧固或焊接处理。如为承压设备损坏,调取备件,进行更换。

施工现场及热力站或办公场所发生火灾时,以“人身安全第一,适当保护财产、快速救火稳定火势”为原则。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积极组织人力进行补救。火场内的人员要降低身体快速撤离,脱离火灾现场时,不要直身猛跑,防止因吸入有害烟尘,导致窒息的情况发生。如有人员因火灾烟尘导致窒息,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治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火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时,应站在上风方向施救,防止站在下风处造成救火人员气体中毒事故。注意观察风向、火势及脚下有无障碍物,防止发生摔伤和烧伤事故。

抢救措施:如有窒息者救出后,应迅速解开其领口及腰带,注意观察伤者的神志、脉搏、呼吸及伤势。如果伤者神志昏迷,心跳呼吸停止,应迅速进行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直至救护车前来救护方可停止抢救,或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在运送途中不得停止抢救复苏措施,不能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致人因救护不及时而死亡。如有烧伤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救助或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当发现地面或近地面有电线裸露时,在没有得到专业电工进行正确验电前,全部视为带电设施。当发现电线对地发生噼啪的放电声及对地有蓝色火花放电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在半径20米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或围观。防止发生跨步电压电击伤人事故。

(1)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迅速设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立即断开就近的电源开关,如果电源开关离的太远,不能立即断开,救护人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做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挑开电线,使之脱离电源。要注意,在触电者脱离电源前,救护者不能与其直接接触。万一触电者因抽筋而紧握电线,可用干燥的木柄斧、胶把钳等工具切断电线。如果事故发生在高压设备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或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或切断电线 ,或者用抛入裸体金属软线的方法使线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但应特别注意,在抛金属软线前,必须先将软线的一端可靠接地。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尽量在现场施救,先救后搬。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仍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但应注意,急救应尽快的进行,不能等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1)对雨水大时,极有可能被水淹没的地方,组织人员利用装土的编织袋,形成围堰,阻挡及延缓水的蔓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2)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坑内人员,防止因水浸槽壁发生坍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迅速调集水泵及时抽水,减少汛情带来的各种损失。

(3)地沟、地下室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应对地沟小室定期检查。适当提高边口高度,以防雨水灌入。切断地沟小室内临时电源,杜绝漏电隐患。

(4)地势较低的热力站以及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在汛情来临时,极易被洪水淹没。因此要做到门窗严密、稳固;站内排水系统正常;下水道畅通。如遇汛情,站内值班人员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切断电源后撤离,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汛情。

(5)位于地下室的热力站应提前准备潜水泵和应急电源线,必要情况下及时进行抽水处理。

(1)调查事故现场,迅速使伤病员脱离危险场所。

(2)初步检查伤病员,判断其神志、气管、呼吸循环是否有问题,必要时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和监护,使伤病员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定、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疼等措施。

(3)同步呼救,在施救的同时,通知120,通知救护人员和车辆,并继续进行施救,一直要坚持到救护人员或其他施救者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4)如果没有发现危及伤病员的体征,可作第二次检查,以免遗漏其他的损伤、骨折和病变,这样有得于现场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稳定病情,降低病发症和伤残率。

急救处理方法:

(1)止血

①压迫止血法: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覆盖在作品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②指压动脉出血近心端止血法:按出血部位分别采用指压面动脉、颈动脉、锁骨下动脉、股动脉、胫前后动脉止血法。

(2)包扎、固定: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在肢体骨折时,又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操作,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3)搬运: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伤员,应尽快正确的搬运送医院。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路途中尽量避免震荡;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有脊椎损伤可能,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伤员,否则将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

机械伤害的定义: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

机械伤害事故类型:各种传动机械的外漏传动部分(如对轮、轴、阀门手轮、门杆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精选抢修物资的申请书如何写五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员: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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