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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 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模板(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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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 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模板(7篇)
2023-01-16 05:50:43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一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 房屋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 街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__ 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 天的,并赔偿违约金 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 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 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 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二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租赁房屋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按其现状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面积以产权证证明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图。甲方合法拥有出租房屋的权利(以租赁范围红线图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共计为 年。甲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腾空房屋。

2、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约返还租赁房屋。若乙方有意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3、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天内,若出租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出租房,并由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上述房屋第一年租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二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三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四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第五年年租金为 万元,大写为人民币 。

在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租,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2、押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作为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终止时,甲方应于乙方按约返还承租房屋并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约定之全部费用、违约金、滞纳金或赔偿金支付等义务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如实际损失或实际应付款项超过押金部分的,由乙方补足。

4、在房屋承租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乙方承担不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法律责任:

(1)物业管理费:按实际情况支付给物业公司。

(2)水费、电费、电话费:按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给相应单位。

(3)与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

5、甲方确认在乙方入住前该物业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用等已付清(截至乙方入住时,该物业水电的数字以正式收楼时验表读数为准,并签字确认),如甲方未付清上述费用的,乙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直接代为支付。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1、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并应遵守有关房屋使用及物业管理之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2、乙方有权将本合同所涉及租赁房屋提供给自己的已经存在的或今后形成的关联企业使用(含存在控股、参股、母子公司关系以及乙方自然人股东投资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

1、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欲对房屋进行装修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图纸以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

2、乙方应将装修设计方案、图纸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书面认可后,在不损失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和设施、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下进行,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的,甲方应当同意。

3、乙方应对自己的装修行为负责。对租赁房屋因装修而添附的财产,租赁期届满双方不再续约的,归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雇佣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在装修或恢复原状时,若有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及租赁范围以外的公共部位或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关的修复和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房屋租赁到期后,如不再续租的,对拆除的楼梯及墙体进行恢复。

第六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和维修

1、租赁房屋公共部分的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由甲方承担。凡经乙方改动、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委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维修和保养,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损坏的,乙方需根据甲的要求立即自行予以修复,否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代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所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修复。因甲方不及时维修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应按乙方的营业额赔偿乙方的损失。

4、甲方履行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不能使用期间的房租予以减免,不能使用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应交租金中予以扣减。

5、租赁期间,因甲方权利瑕疵,致使乙方租赁权受到影响的,甲方应立即负责出面处理并赔偿损失,若出现乙方必须另行租赁房屋的情形,甲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下损失:乙方重新租赁同类地段同档次房屋所多支出的租金、乙方装修费、搬迁费:(按120元/平方米计算),耽误乙方正常营业的损失(按日租金的2倍计算)。

6、甲方负责消防检测事宜,因消防验收或检测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因存在消防或线路老化等隐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7、甲方负责做好防水及防渗漏工作,如因渗水及漏水导致租赁房屋用途受到影响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8、甲方在出租房屋前应当对地面及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作。在房屋承租期间,如发生下水管堵塞及排水不畅等问题,甲方应当立即予以解决。因排水问题导致房屋被淹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已付租金 %的违约金。

第七条 承租房屋的转租、权利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转租权,但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2、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给其他方,乙方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在15日内,甲方不出具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的,视为同意转让。乙方因转租与其他方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自行承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与其他方产生任何关系。

第八条 租赁房屋转让时的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欲将该出租房屋转让时,应提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0天内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将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停车场地的使用和物业管理

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停车场的所有车位作为配套设施供乙方免费使用。

2、水费、电费按乙方实际使用额及时缴纳。电费按 的标准计算。(如遇政府电价调整,则甲方将相应调整)

3、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屋顶排水防漏、地标及地下排水系统检修维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安保及消防设施、中央空调的管理维护以及整栋楼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甲方确保上述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给乙方造成损失及额外支出的,甲方应付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租赁物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建筑物的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水电费及租金等问题,甲方在交付该建筑物前办理妥当。承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使用租赁物时,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部门管理,自主经营合法且安全使用该房屋。如有违法违规和非安全情况发生,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3、甲方保障乙方水、电的正常供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应在接到中断通知之日起2日内迅速恢复。由甲方引起时,甲方应减免相应租金。如遇国家规定需要安装用电设备,由甲方负责安装,乙方需要积极配合。

4、乙方在使用房屋因经营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房产税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如期缴纳税款。如因甲方欠缴房产税致使乙方经营手续无法办理的,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乙方与任何第三者发生各种经济或法律纠纷时,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不得将租赁之房产和本合同向银行和第三者作任何财产抵押、质押或有其它类似抵押。

7、甲方交付的经营场所,应当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如需重新装修和经营需按消

防等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并承担因重新装修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

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租赁房屋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或以承包或合伙的名义将其交付他人使用的;

⑤乙方利用租赁房屋从事犯罪活动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甲方超过15天仍未交付房屋的;

②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相关图纸供乙方进行装修设计,甲方自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仍未提供的。

③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未损害租赁房屋原有的结构,甲方不同意装修或在乙方交付设计方案后15日内不给予书面答复的;

④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未将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提供给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⑤非因市政或电力部门要求甲方停止供水或供电连续超过3天或从租赁合同生效起累计超过5天的(因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⑥甲方不履行修缮义务又不同意乙方委托他人修缮,导致乙方超过10天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

⑦因租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权利瑕疵,致使乙方无法使用该房屋,或者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注册事宜,或者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付租金3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逾期交付乙方的,按已付租金的万分之四/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超过15天的,乙方应按所欠款项的万分之四/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甲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

止合同的,则甲方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不予赔偿。

4、乙方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合法解除合同的,或者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应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使用的全部租金,对乙方装修、搬迁等各项投入给予赔偿。

5、在租赁合同期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乙方方同意提前收回房屋的,应退回已收的租金,并按照本合同乙方已付房屋租金的5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擅自占用租赁房屋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月返还所租赁的房屋,否则视为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从擅自占用该租赁房屋之日起至清理、恢复租赁房屋原状并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原租赁人应按同期租金总额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方的留置权

因乙方违约且未清偿债务的,甲方对租赁房屋中的财务享有留置权,甲方留置财产超过两个月乙方仍未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将留置物按自己的意思予以处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所欠甲方债务,处分该留置物所需费用由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并由甲方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挂号信,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之详情及合同无法履行之理由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权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而造成的损失或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负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各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协商,系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方充分理解因本合同产生的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及由此可能给各方带来的风险与收益,签约各方确信已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后方签署本合同。

2、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请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合理费用、相关人员的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免租期,乙方在此期间进行房屋装修用,此期间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在免租期内的装修施工因甲方原因受阻,甲方应负责解决,同时乙方可相应顺延免租期。

2、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给乙方一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有关部门统一规划需房屋拆迁、被征用时,乙方方予以配合,未发生租期的租金应予以退还。承租人有权获得国家的经营补偿,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获得该部分补偿的,甲方应当对乙方方进行补偿。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注册事宜,因甲方无法提供乙方在办理注册或者办理经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的与该租赁房屋有关系的文件或材料的,乙方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签订时间地点

本合同在 处,于 年 月 日完成签署,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三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__年零__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__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____万元。其中甲方投资____万元,乙方投资____万元。

产品质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利息及偿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甲方执__份,乙方执__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 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鉴于甲方拥有良好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源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开发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武汉博震大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博震大康)为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2、甲、乙双方通过对博震大康公司的控股,获得震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开发建设权,通过博震大康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实现甲、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3、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并由乙方开始办理博震大康公司组建手续。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公司博震大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在博震大康公司出资比例为:甲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乙方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2、博震大康公司注册成立时,甲、乙双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博震大康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应200x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乙方应_年x月x日前将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博震大康公司帐户。

3、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足额注入资金,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4、甲、乙双方须按照各自在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出资比例承担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的投资总额。经甲乙双方股东同意,博震大康公司也可以自行筹措大康集团总部及国际显示器广场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三、公司经营范围

房地产及房地产项目相关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策划;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

四、管理机构设置

1、博震大康公司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推荐x名董事,乙方推荐x名董事。在董事会中,由甲方董事出任董事长,乙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在项目公司中,乙方推荐总经理人选,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乙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甲方推荐出纳人选,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博震大康公司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双方派往博震大康公司中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章程进行管理。对不能胜任和违纪人员,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博震大康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博震大康公司因经营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收取的全部投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注册资本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4、甲、乙双方,博震大康公司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分配以外的用途,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5、凡涉及博震大康公司的具体事项,均以博震大康公司章程的约定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提供人民币__万元的启动资金(含投标保证金和注册资金);(2)与乙方共同制定公司博震大康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为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提供人民币__万元的项目开发启动资金(含注册资金);

(2)负责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营开发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工程施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利益的化;

(3)在甲方的协助下整理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的申报材料,办理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发建设武汉博震大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所需的信贷资金的各项手续;

(4)与甲方共同制定博震大康公司利益分配的方案,交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

(5)严格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第六条 合作条件和前提

(1)乙方负责该项目土地招拍挂条件设置相关工作,争取以 万元/亩取得相应土地使用权;

(2)乙方借助其房地产开发经验,在合作建设期内,取得相应的税收优惠;

(3)土地招拍挂定金和摘牌后第一笔土地款由甲方出资80%,乙方出资20%,但乙方应不迟于3个月内(代垫之日起)将由甲方垫付的土地款归还甲方。

第七条 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是以第六条约定的内容为合作前提和基础,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时,则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由双方确认的因素造成博震大康公司无法履行责任,仍可能构成终止本协议的理由。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_、起义、兵变、社会_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终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公证部门的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并按_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 其他

1、没有或延迟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这种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放弃,也不构成对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任何一项或其一部分不得限制进一步行使这种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采取任何其他补救措施。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外,本协议规定的各种权利及补救措施与法律规定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相互之间是兼容的,而不是互相排斥的。

4、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5、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副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天下迪(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字)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乙方:湖北大康集团公司

(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约代表:

(签字)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苏州xx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目标公司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目标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______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1000_万元,分三个阶段募集,第一阶段300万元,第二阶段300万元,第三阶段400万元。

2、目标公司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课业辅导、文化才艺、外语培训、成人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在线教育、私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平台(以下简称"教育平台")。

3、为实现教育平台之远大目标,目标公司通过领投加众筹募集资金的方式招募股东,引进战略投资合伙人。

4、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作为募集代理人,负责目标公司正式注册前的全部投资事宜。乙方在指定开设专门账户供投资人汇款。在目标公司账户正式使用前,乙方专门账户的款项不得作任何挪用或转移。

5、投资额和投资方式:__________

甲方的出资额为现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方在募集资金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有优先同比例投资出资权。

6、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股权作为出资,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7、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目标公司财产和权益。若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各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8、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在目标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甲方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目标股份公司成立后,甲方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投资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目标公司负责承担。

9、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在筹备期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0、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目标公司承担;

11、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等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投资人共同决定;

13、目标公司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__________

转让投资于目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14、甲方向目标公司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目标公司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16、甲方依法转让其目标公司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17、投资人在目标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目标公司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在三年内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18、目标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19、目标公司按照总出资款比列的2%作为乙方的募资费用和目标公司前期筹备工商注册等代理费(不含实际产生的费用)。

20、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在目标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全部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备案转移给目标公司。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__投资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资金

1.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甲乙双方,甲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乙方投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__%。

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进程投资,按阶段结算。

甲乙双方的具体投资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实行多退少补。投资金额未达到其投资比例的一方,应当在双方结算完成后三日内,向另一方补足。

如双方就投资金额退补事宜协商不成的,则项目经营所得或拆迁补偿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动以实际投资比例为准。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资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筹资的,该借款系投资者一方的个人借款,计入其投资金额。借款一方不得允诺第三方参加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分红等事宜。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乙双方实行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土地使用审批等其他依法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负责与当地村委会、村民等协调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负责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材料、设备及其他物品采购。

3.甲乙双方共同管理项目具体施工建设、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经营管理

项目投入使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决定项目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乙方负责财务、人事等日常经营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双方以实际投资比例分配项目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收益。

本协议所称净利润为项目经营过程中除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以外的净收入总额。

2.本项目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被征收、拆迁,所得款项由甲乙双方按照实际投资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1.因项目建设或经营管理产生的合理债务,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因其中一方个人原因产生的债务,由其独自承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缴纳投资金额,应当补足差额,并按照应缴纳投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实施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推荐乙方投资苗木协议书汇总七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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