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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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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通用9篇)
2023-11-20 02:22:43    小编:ZTFB

成功需要勤奋和毅力,付出总有回报。学会与他人有效沟通和合作是提升个人影响力和领导能力的关键。在总结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典型的错误和不足之处,从而避免自己犯同样的错误。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一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的问题,影响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要妥善解决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种种问题,就必须结合国情,从完善行政立法,改革执法模式,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树立行政法治观念及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等方面逐步完善。

〔关键词〕。

行政执法;行政程序;监督责任;主动性;执法模式。

一、行政执法概述。

行政执法问题是法律领域的难题,它不仅仅是实践层面的问题,也是理论层面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本部分主要阐述关于行政执法的基础理论问题。

(一)行政执法的涵义。

1.行政执法的概念。与其他传统行政法理论概念不同,“行政执法”这一概念是我国行政法学界的首创,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法实践经验的总结。进入新时期,我国明显加快了行政法立法建设的步伐,为我国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保障。总而言之,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活动。2.行政执法的特征。(1)主动性。行政执法必须依职权自觉地采取行动,是行政机关行使公共管理职权的权力。要主动行使而不是被动作为,否则就产生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主动性是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的重要区别。行政司法很重要的一个特征是事后性的救济,一般来说,当事人如果不主动申请,司法机关就不得主动地采取行动。在行政执法的法律规定中,一方面是依相对人申请执法,另一方面则是依职权执法。总之,行政执法体现的是“没有法律便没有行政”的原则精神。(2)具体性。相比较行政立法的普遍性和抽象性特征,行政执法具有个案性和具体性等特征。行政执法覆盖了国家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行政执法本质上属于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不像行政立法那样具有普遍性和抽象性,它大多都是针对具体的人员和具体的事件所采取的行政行为,因而具有具体性。(3)强制性。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公共管理职权行为,是贯彻、执行国家意志的手段,它必然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法律的强制性。行政执法的强制性体现在若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则行政相对人就会受到行政处罚,以达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行政机关权威的目的。

(二)行政执法的现实意义。

1.行政执法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民主社会中,公共权力的形成是通过公民让渡一部分权利实现的。行政权力的行使关系重大,行政权力与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密切。这就要求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法律实体法和法律程序法。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运用到实践中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政府行使好行政管理权对公民权利的实现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政府的公共行政管理职权从法理上分析是人民赋予的,因此,行政执法的使命之一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2.法治政府的建设有赖于行政执法。依法治国内在地要求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因此,针对中国当前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法治政府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法治政府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应是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按照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来管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这才能做到与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相符合。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等才是法治政府的特征表现所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体现的是行政执法的原则。3.行政执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显而易见,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执法是民主法治的重要保障。行政权的行使与公民日常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在实际操作层面,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对化解社会矛盾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而违反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只会日益加剧民间矛盾,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不利的。因而,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始终依照法定程序、法定权限推行依法行政。

二、行政执法现状分析。

(一)行政执法的依据缺乏规范性。

行政执法应当是依良法去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并且必须是对良法的严格执行。但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错误。1.无法可依、有法不依。第一个层面,无法可依是指在执法实践中无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这些无法可依的行政执法不仅在物质上给当事人造成伤害,同时也是对当事人的精神层面的.侵犯。而且,行政执法的强制性特征也会容易使当事人遭受到精神层面的损害。因此,这些受到违法行政执法侵害的当事人在情理和法理上都应受到精神损害赔偿,但我国目前颁布实行的国家赔偿法并未对这样的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障。第二个层面,有法不依是在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情况下选择不去接受其法律约束,并且去选择法律法规以外的规定。有法不依造成的结果是损害了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性,会让人产生这样一种意识:法律也不过如此而已。长此以往,社会上就容易形成有法不依的恶劣传统和心理定势,公民对法律也容易产生轻视的看法,有法不依关系到法律的权威性。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表现在适用了不该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没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存在于现实的我国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如,有一部分职业素质不高的行政执法人员往往会在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出现这种情况,造成的结果是轻罪重判、重罪轻判以及漏判,最终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威胁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执法不严。

执法不严违背了执法必严的重要原则。执法不严表现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放纵违法行为,任意放弃自身的行政执法职责,消极执法。实践中,执法不严的情况比较严重,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看待执法活动。现实中,因执法不严发生的事件不胜枚举,尤其是在食品安全领域,食品安全关系民生,格外受到社会大众的关注,现实中发生的一件件安全事故,反映出了执法不严的情况亟待改善。在执法严格的国家和地区,一旦被怀疑有问题的产品会立即采取召回程序,直到调查清楚了才能恢复销售。因此,执法不严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对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的秩序也是一种破坏。执法不严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是违法不究。违法不究破坏的是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是违法受追究。对于一些较轻微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严没有起到对这些案件制止的效果;而对于一些重大的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探究基本的案情,还要将这些案件移交给司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理,以达到对社会公众的教育意义。如果执法不严,就难以达到那样的效果。执法不严也较容易产生有法不依的情况。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应是相对应的,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行政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强化这种责任意识,其结果是公民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得不到追究,依法行政就难以实现。

(三)不文明执法。

执法不文明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目前行政执法人员有部分是从行政机关的其他部门调过来的,其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在执法实践中容易出现不文明执法的现象。尤其是还有一些行政机关雇佣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他们的法律素质、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可想而知,而且实际情况中,也常有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出现,例如“临时工”的事件在媒体报道中也频频出现。有些执法人员没有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把自己始终摆在管理者的位置,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群众的尊严和合法权益往往受到侵犯。实践中有时还会出现一些野蛮执法、执法扰民等不文明现象。另外,在执法人员的业务管理上,行政执法机关采取的过于行政化的手段影响了执法人员对案件的公平公正的处理。

(四)不规范的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中的法律程序法,从法理上分析,行政执法程序对依法行政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对执法实践有着重要的约束价值,同时也有助于防范违法行政情况的出现。但在我国现实的法律背景下,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体现的是在执法实践中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纳入特定的规则系统中,如果执法程序不规范的话,造成的后果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行政执法容易出现混乱的局面,例如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相应的权利、未按程序流程来实施相关行政处罚等。久而久之,广大民众与行政机关矛盾就会激化,民众毫无安全可言,会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行政执法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行政立法。

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能让理论的力量得以体现,这是被实践经验所证明的。法学理论不论多么完善,也要通过现实的法律制度加以检验。行政立法是完善行政执法机制的基础,行政立法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有着深远的意义。法治完善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是当前法律制度的完备程度。完善行政立法既要重视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也要重视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性。我国当前的行政立法建设还较为落后,因此,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任重而道远。

(二)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执法制度建设是完善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行依法治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来完善我国的行政法治体系。具体来说,就是建立和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形成对执法人员的良好监督机制,有助于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三)改革执法模式。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来处理行政事务,以达到行政目标的基本体制。作为行政机关最经常的行政管理活动,行政执法对行政相对人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在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机关的政策制定职能和政策监督职能尚未分清的现象还大量存在着,且缺乏协调和监督,主要表现为执法扰民、多头执法等问题,干扰了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严重的破坏影响了政府的权威性。党的十六大对改革行政执法模式十分重视,会议强调要加强执行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构建行政执法的新模式,从而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模式。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在当前我国行政法治实践中,行政执法的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督是典型的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形式发挥着重要的功能。然而各种监督形式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以至出现监督不到位、监督权虚设、监督机制运转不良等情形。在我国现实的法治状况中,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都难以起到监督的实效。因此,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就显得十分必要,以便很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上述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处理:(1)加强媒体舆论的监督;(2)强化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3)加强人大的监督;四是改革司法机关的监督。

(五)树立行政法治观念。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仅要求制度建设,还要求观念的更新。历史经验表明: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指南。因此,依法行政必须观念先行。在我国执法实践中,要首先树立正确的观念,通过勤奋学习去获得法律知识和理解法治原则,是需要一些时间的。让行政执法人员树立现代行政法治的新观念,要转变观念,推动法文化的革新,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要义之一。这主要包括:(1)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2)树立行政程序的观念;(3)树立尊重人权的观念;(4)树立监督责任的观念;(5)树立行政服务的观念.(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要完善我国目前行政法治的状况,还须逐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目前,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着以下问题:(1)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2)行政作为不够规范;(3)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意识不强。上述这些问题,都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因此,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离不开行政执法人员职业素养的提高。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一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关系到行政机关工作的成效和形象。我国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着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助于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也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的形象。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二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高校在办学定位和教育目标上都在不断适应社会新需求,如亲产业化、产学研合作、高素质人才培养等。

美国管理学家德鲁克指出:“管理不只是一门学问,还应是一种文化,它有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工具和语言”。

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高等学校的生存与发展。

[1]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

近几年,我国涌现出不少新建本科院校,这些新建本科院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诸多问题,使得新建本科院校的快速发展质量和办学效果受到了影响。

如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新要求,高校教育改革正向较大规模和较深层次转型,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在此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应建立起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这种高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

因此,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队伍建设也成为高校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建设的现状与目标。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改革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高等学校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高校内涵建设的需求,高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也需要与之匹配。

高校行政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高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只有全面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才能有效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水平。

[2]对于新建本科院校而言,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对高校教育目标和办学理念的实现影响更为重要,是支撑学校发展的支柱。

在当前情况下,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面临着自身素质提高的需求,如需要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和政治素质,需要具备新理念和掌握新的信息管理工具。

而由于新建本科院校在建设初期发展基础薄弱,教师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参差不齐,影响到高校工作运转的效率和执行力,甚至影响到高等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和高水平建设。

高校行政管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高校的现代化进程。

[2]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应在高校教育大目标下,立足于高校办学目标和行政管理要求,以效率、质量、专业为目标,以业务、服务为导向,构建开放性、特色型、服务型、专业性行政管理队伍。

二、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问题与原因。

新建本科院校发展时间短,发展之后又面临着办学困境,在科研能力方面难以和研究型大学相比,在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方面难以和高职院校相比,在办学质量提升、特色凝练、人才培养、教工队伍建设、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许多现实性问题。

在新形势办学目标下,应不断深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改革,提升行政管理人员办学理念和创新理念,紧跟时代发展和办学目标需求,是新建本科院校提升竞争力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

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队伍仍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4个方面:。

1.管理方面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参差不齐,管理队伍建设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低下,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为招揽人才,纷纷打出解决人才家属的招聘条件,将人才家属放置在行政管理岗位,导致行政管理人员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到教学、科研和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贯彻执行。

2.观念方面如在高校教育改革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理念滞后,缺乏现代管理意识,制约了教育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3.激励问题如新建本科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待遇与贡献不匹配,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细化程度不够,行政管理权力泛化、存在双肩挑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待遇与教师差距较大,与新的办学理念有差距等等。

这些问题客观上影响了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改善的动力。

4.业务问题如行政管理人员缺失专业系统学习和知识培训,学历层次相对较低,业务技能不足等,影响了高校整体办学目标的发展。

三、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策略。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高校办学理念的社会化和市场化,高校行政管理人员专业化是世界各国高校建设的一种必然趋势。

如今的高校办学,国际化和全球化趋势在不断上升,因此,新建院校的办学初期就应重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建设以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办学的经济效益。

本文基于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该系统涉及目标层、建设层、实施层和评价层。

其中,提升策略对应实施层,是一种带有具体操作的.提升策略,受到目标层和建设层的指导,应以评价层为依据和信息反馈,使提升策略更加有成效。

1.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以办学目标为要求,以分类管理为出发点,构建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

当前,新建院校在薪酬激励机制方面都沿用高校的旧体系,导致对行政管理人员激励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对行政管理人员可以分类分系列制定岗位责任、业绩、贡献挂钩的绩效薪酬,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尝试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资体系并存的工资体系,增强薪酬待遇的吸引力,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2.完善行政管理人员的保障机制。

黄剑青指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激励存在的困境有:“行政管理工作本身缺乏吸引力、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社会地位不高以及考核机制不健全。

”[3]保障机制的构建应立足长远,强调行政管理人员的长远性发展和整体素质提升,因此,前期投入成本可能会大,这就对高校提出了一些新要求,要制定长远计划安排,以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如带薪培训、绩效福利等,甚至脱产学习,从而为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水平提升解决后顾之忧。

3.引入企业式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新建本科院校应以企业为师,不断增强竞争服务意识,重视对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专业化水平提升,可以逐步推行资格要求和岗位证书制度,如轮岗制、带薪培训、资格认证考核,对优秀贡献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增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企业式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4.加强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制度建设。

以岗位职责为核心实行目标管理,树立以业绩、成果、贡献、能力为导向的岗位考核意识,采取差异化行政管理人员评价方式,建立岗位适应的多系列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分级流转、优胜劣汰的动态聘任管理机制。

慎重引入行政管理人员,除了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外,新建本科院校还应该重视对行政管理岗位的资格要求,严格考核新聘行政管理人员,而不是将行政管理人员简单地作为一种招聘教师的附属搭配,从而降低了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总体素质。

5.加强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信息管理能力建设,满足高校行政管理信息化发展要求。

当前,信息管理成为高校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新建本科院校应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水平,注重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实施岗位轮换和业务交流,加强行政管理绩效考核的评价标准和实施量化管理,提高信息化能力,适应高校信息化管理要求,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能,建立多目标的激励和管理发展机制。

6.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

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的考核是激励机制的关键,应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推行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分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各系列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择优聘任,竞争上岗,实行不同内容的支持模式,鼓励行政管理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岗位作用。

四、结论。

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是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需要从激励机制、培训方法、管理体制、保障机制、考核机制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系统性改善和提升才能取得效果。

基于此,本文从建立基于分类管理的激励机制、基于业务内容的行政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机制、企业式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相结合、信息管理能力建设、行政管理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建本科院校行政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策略。

思想政治教育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2】。

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是整个企业的中枢神经系统。

因此,为了企业能够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高效益,必须大力加强行政管理。

想要提高行政管理单靠规章制度的约束的不够的,必须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员工自觉遵守企业相关制度,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新钢集团公司建厂57年来,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成为了一个千万吨级省属重点企业。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管理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没有良好的行政管理做后盾,企业的发展也是短暂的不长久的。

正是认识到了行政管理的重要性,集团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制度来约束激励员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和不足。

对于企业的管理制度员工也只是在表面上遵守,内心里并没有认同。

这对大型钢厂的长远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企业是由人组成的集体单位,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员工的付出与贡献。

思想政治一人为前提进行思想强化。

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潜移默化,可以让每位员工更加了解企业,认同企业文化,从面达到统一思想,激发干劲的作用。

因此,在行政管理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十分必要和必须的。

一、思想政治教育是行政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首先,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我们都知道企业必须拥有良好的人文环境以及拥有稳定的员工队伍作为基础才能发展好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要开展好行政管理工作,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必须与企业的行政管理制度相适应,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反之企业将无法长期生存发展下去。

新钢集团公司通过制作企业文化手册、利用新钢管理杂志及新钢每日新闻等宣传媒介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建立起自身内在的行为规范,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在思想上形成统一,在目标上达成一致,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

其次,笔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行政管理工作的指明灯。

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让员工充分学习企业文化知识,用教育者的思想影响广大员工的思想,使员工将企业思想转化为个人思想,从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到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等工作中,在公司内部建立起精神激励机制,帮助员工树立崇高的理想,倡导“创新、奉献、超越”的企业精神,提高员工的思想觉悟,维护内部的安定团结,创造一个“明事理、晓道理”的稳定环境促进生产经营。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三

“执行力”来源于企业管理中,其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现代化的代表词汇,近些年,“执行力”一词逐渐应用于教育领域,“执行力”的概念为:贯彻企业的战略意图,并且带领员工有效完成企业既定目标的能力和本领。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概念,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界定:第一,从决策角度分析,执行力体现了高校贯彻国家既定政策方针,评估高校服务能力以及办学实力的能力;第二,从管理者角度分析,执行力是行政管理人员在共同意愿的带领下,落实以及贯彻高校的工作部署、制度措施、战略决策以及重要决议的能力,其贯彻与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1.强化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行政管理执行性的高低与高校健康发展具有直接关系,高校在发展以及运行当中,一定要具有快速以及持久发展的基础,因此,这对管理的要求也更高。高校领导一定要具有超前的预测能力,并且针对发展机遇做出相应的调整方案,但是合理的调整方案不一定可以保证高校的健康发展,只有充分落实方案,才能确保高校的稳定前进。想要实现方案的充分贯彻和落实,需要执行层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在方案执行中,高校各个部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不同,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自身职责,并且做到各个部门的有效配合。提高执行能力的主要核心是管理人员可以最大限度、最快速以及最好的贯彻高校制定的方案,并且在新形势下,加强管理建设的创新与改革。

2.当前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强。

一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导致高校制定的相关政策难以有效落实,一些高校领导或者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重视工作的准确性,对待工作缺乏责任心和紧张感。同时,管理人员自身能力缺陷,工作难以有序开展,结果与目标相去甚远。

2.2制度缺乏严肃性。

我国高校开展各项工作的标准和制度缺乏严肃性,在执行中,领导和基层人员没有充分落实相关制度,领导互相推诿、管理人员应付了事,制度只是挂在墙上、停在嘴上、写在纸上,形同摆设、趋于形式。由于制度和标准是衡量管理人员能力和态度和标尺,如果失去执行力,就降低了制度的公信力和严肃性。

2.3部门与组织之间缺乏有效合作。

组织结构是高校实现发展目标的关键系统,科学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高校实现战略目标提供保障。但是当前,我国高校管理组织设置不科学,职能重复交叉、分工不明确,组织结构在设置的过程中没有严格地遵循高效、制衡及精简的原则进行。因此便使得管理信息无法在各个部门之间快速地传递,一旦出现问题,学校各个部门与领导之间便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状况,没有合作精神以及团队意识,同时也造成工作效率低下以及资源浪费的情况。

3.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相关策略。

3.1充分认识其必要性以及重要性。

想要促使高校良好以及持久的发展,决策层一定要充分利用发展的机遇,科学制定发展战略,为高校顺利发展提供战略保障。执行力是充分落实高校发展战略的基础和前提,虽然不同管理人员、不同部门以及不同职责所需要的执行力也不相同,但是执行力最重要的体现,是行政管理人员最大限度、最快速以及更好的完成高校所制定的长远性以及战略性发展目标。因此,新形势下,高校一定要充分认识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推动行政管理向标准化以及规范化发展,促使高校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实现高校的健康发展。

3.2建立并完善决策机制。

行政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决策,同时其也是开展各项管理的前提条件与基础,一个科学明智的决策可以为高校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高校想要获得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就根据实际情况为不同部门与层级制定科学的目标。而高校在实施各项决策时需要一定的执行力,执行力的高低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各项决策的有效实施。除此之外,高校在制定决策的'过程中要推行民主化及科学化要求,对当前社会的实际需求进行充分地了解及掌握,并且根据自身优势与特点来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政策方针。决策要坚持民主集中、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全校师生的合法权利,通过研究调查,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和方案,建立科学的决策评估体系。

3.3建立以及健全管理机制。

高校想要能够充分实现决策效果,就需要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约束及激励,主要方式便是建立一系列的制度和标准。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关键流程是运营流程、战略流程及人员流程。其中人员流程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因素,其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点:第一,高校要针对管理人员开展准确而深入的评估;第二,将高校运营和发展与管理人员进行充分联系;第三,高校要提供人才培养平台。高校在制定管理流程的过程中,要做到步骤清晰、主题突出以及目标明确,将操作性、合理性以及科学性充分结合,并且在执行方面要将灵活性和严肃性充分结合。在实行流程的时候,要将相关的制度和规章融入其中,并且建立与执行力适应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度要做到执行到位、奖罚分明、权责清晰、任务明确以及内容清晰,尊重每个管理人员的差异,不断完善激励和评价系统。

3.4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

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有助于高校准确传达各项制度政策,同时还有利于师生与领导关系的和谐发展。高校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加强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分解及细化,并且要确保监督网络的系统化以及全面化,跟进管理各项目标。除此之外,高校在落实每项任务时,需要严格根据时间节点来对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查找实际执行状况与计划之间存在的差距与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对高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协调。高校还要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以此来充分地发挥出检查部门的各项职能,并贯彻到管理的相关环节。高校在岗位聘用及设置、干部管理、办学思路、重要决策以及发展规划等政策在拟定之前,要由教代会评议和讨论。干部领导要通过定期述职,对其进行评议、监督以及考核。

3.5强化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

高校相关组织或者部门要提高人员的执行能力,当前,我国高校在选聘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基本要求硕士学历,但是学历与能力并没有直接关系,高校在选择管理人员的时候,要考虑其综合能力,其中主要包括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写作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管理人员一定要熟悉和掌握相关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和管理知识,并且把握执行原则,同时,管理人员还要具备一定的敬业精神、责任感以及纪律性意识。高校要定期开办职业化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的实践水平和管理理论。结语总而言之,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因素很多,因此,高校领导以及管理人员要提高对执行力的认识,并且在工作中端正态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方法,高校还要加强管理人员团队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将执行力当做高校日常管理工作来抓。

参考文献:

[1]玛迪娜布尔兰.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执行力的策略研究[j].才智,,10:47.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四

(一)现代化行政人员的影响。

人们在学习文化知识的时候是对自身观念的一种长远深刻的认识,人们的观念也是在不断的受到文化的影响,在行政文化盛行的今天,这一特征也同样影响着行政文化对行政人员的观念中,一般的行政文化会通过行政活动的优越性使行政人员能够在习惯、信念以及观念等方面中将行政文化的作用表现出来[2]。通过加强行政文化建设,使行政人员成为行政活动的主体,从而使行政人员能够在行政管理工作中起到直接的影响作用。一般情况下行政文化的氛围主要是由行政人员的思想观念带动起来的,行政文化的积极或消极作用都可能会使行政体系在一定的范围中形成不同的行政观念,从而使行政人员的行政工作受到牵制,这也导致行政文化建设出现漏洞,并且影响到行政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行政文化建设将直接对行政管理工作造成影响,使行政管理在决策环节以及执行环节都将出现偏差。行政文化建设是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环节,行政文化建设是对行政人员构建一个良好的综合素质平台,从而使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指导作用,并且使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二)现代化行政组织的影响。

社会文化通过行政体系表现出来的特殊形式就是行政文化,一般情况下行政人员或工作人员需要在社会文化背景下通过一定时间的经验积累,然后逐渐的形成一个行政体系,这对于构建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其核心在于行政价值的高低[3]。像行政文化这样多层次的符合文化在形成过程中会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影响,但是行政文化建设所需要的时间是大量的,并且进展的很缓慢,其在于行政文化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多因素的影响,但是一旦在其形成了一个初步行政文化后,那么对于接下来行政文化建设就变得更加便捷,并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行政文化建设对于行政组织的影响是基于行政管理物化存在形式,通常需要对价值观念的整合来为行政文化建设提供一个较为完整的观念体系,从而使行政管理组织更加完善,从而使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更为顺利。

二、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

(一)把握好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向。

目前,中国还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还是不够健全,使的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还是停滞不前,导致一些行政管理工作的延误,大大的抑制了中国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而且中国的其他管理体制也受到了一系列的因数的影响,导致体制低下的问题出现,这也就使现在的行政文化建设出现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加快现代化建设,将行政文化建设放在第一位,通过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来提高中国的行政管理水平。政府是国家权利机关,本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进行工作,这也是现代化行政管理的宗旨,将这一理念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将群众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核心,从而使政府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并且逐步的改变中国行政管理的方向,推动着中国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的发展。

(二)积极进行行政文化本身的建设。

在中国通过行政文化建设来带动行政管理工作的现代化,而且还可以使行政管理得到发展,正是如此我们才能发现行政文化本身的建设和发展更应该被注重,通过行政文化建设来创造一个更加适合中国目前的国情的行政文化[4]。在某种层面上,文化也可以是意识的一种,行政文化建设在思想方面上应首先坚持正确的思想领导,要始终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并且在坚持正确的思想指导的同时学会去总结经验,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发展的经验,找到适合中国当前国情的有利的一面,在行政文化发展中,我们不仅要总结和借鉴经验,还应该在总结的过程中去找到行政文化建设的突破口,通过对行政文化本身的改革和创新,不断的'加深对对行政文化的了解,使现代化的行政文化建设可以迅速发展。

三、总结。

当代行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在行政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下,对行政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中国应该要明确的认识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性,并且通过加强政府管理工作的民主程度,从而实现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如今的政府职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以往的政府社会中心地位到如今的市场,资源的配置已经被市场机制控制了,而且行政思想也要往更加高效、法制的方向发展。行政文化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展现管理特点及影响管理方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先进的管理文化来进行修复,使行政管理可以更加公开,以此来推动行政管理工作的进展。总的来说,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的先进性是推动中国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通过改变行政管理工作的方向,最终使中国现代化行政文化建设与行政管理工作能够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2]赵玉娴.行政文化建设与行政管理现代化探讨[j].办公室业务,2016,(16):15.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五

20xx年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乡进程为根本出发点,深入进行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三大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乡新局面,推动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全乡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

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乡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乡党委、政府利用中心组学习及乡、村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乡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乡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乡、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乡土管办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乡畜牧中心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乡农机管理人员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乡经管中心、财政所通过每月6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乡综治委在6.26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乡“无毒乡”、“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乡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乡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乡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乡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乡,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

2、根据县政府持证执法培训工作的安排,乡上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人员参加了县法制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全乡13名执法人员全部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办事,无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根据“平安灌云”建设相关要求,年初,乡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了全乡平安创建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全年的工作,调整、充实了乡综治委、综治办、村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及村民小组治安巡逻队等各级组织。乡综治委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单位内部防范制度、防范措施。对各村综治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其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检查中对重点、难点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加大了对破坏农业生产及偷盗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全乡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4、乡计生站首先完善了乡、村、组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了“六公开”和“一监督”制度,即:公开计划生育政策、公开计划生育服务、公开计划外生育费、公开计划生育统筹费、公开计划生育指标,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人口计划管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按照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批,落实生育指标程序。逐步完善卡、册、单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查漏补缺,定期核实,每月清理登记,并及时做到人、卡、册、单四一致,管好用活,正常运转。建卡率100%,建卡准确率99%以上,把统计误差率控制在0.2%以内,使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乡农机站依据《交通管理条例》,加强路检、路查,纠正违章,严格拖拉机和驾驶员的年检,上半年驾驶员年检率达到52%,拖拉机审验率40.7%。培训驾驶员24名,加大对违章、违纪、无证驾驶等违章驾驶的路检路查,有效地规范了农村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隐患。

6、乡国土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严禁私自买卖土地的现象和行为。

7、乡财政所、经管中心通过定期举办财税人员业务及会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税收工作中做到了持证上岗,着装上岗,严格按照税务法规,坚决杜绝农民负担反弹的现象,确保水费改革成果。

三、认真贯彻省市精神,规范执法行为。

按照市、县关于行政执法的有关要求,乡政府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全面做到执法依据充分、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全乡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同时,建立健全全乡各部门公开办事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在政务公开栏中公布办事制度,将机关各部门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制度公开上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营造投资环境、建设环境和干事创业环境。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积极督促各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等情况,特别是财务状况。乡经管中心对各村财务、帐目实行双代管,并定期核销各种票据,定期审计各村财务帐目,对农民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每年对中小学收费情况检查2次,对乡涉农服务部门的收费价格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四、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

乡人大在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定期评议执法单位和人员的执法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效的增强了我乡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的法律意识。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经审批私自伐放林木等现象偶有存在,应该上交的款项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甚至拒交。

二是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三是个别农户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特别在全乡产业结构调整中,这种现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极为不好。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按照“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继续强化《农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在工作中把普法与提x部、农民整体素质相互结合,注重实效,真正达到教育农民和提x部、农民法制意识的目的。

二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使执法人员全部及时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是按要求认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

四是继续加强对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考核,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和重大行政执法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下,严格按照各自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法定职责,使各项工作已步入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努力开创依法治乡的新局面,为全乡经济超常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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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六

随着依法治国到依法行政直至执政为民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已深入人心,社会各界对烟草专卖执法提出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其中如何实现烟草专卖执法由依法打击到文明执法的转变,是行业内外高度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从以往的执法过程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使专卖执法实现质的飞跃,是我们烟草人义不容辞的职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文明执法。

一、依法行政是前提。

遵循依法行政的要求,开展文明执法工作,主要抓住“三个合法”:一是主体合法。实施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经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者经有权机关依法授权的.法规授权的组织。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只有这两个主体都合法,具体行政行为才合法有效。二是程序合法。合法的程序是保证行政执法产生法律效力和后果的必要条件,它是行政行为实施的步骤、方式、顺序等各种法定规则的总称。如对处于50元以下的当场处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遵循处罚程序,首先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告知当事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制作《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最后才是执行。如当事人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执法过程中时间、顺序和步骤等任何一个方面都必须做到位才能合法有效。三是内容合法。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与该国家法律规定相抵触,否则即构成内容上的违法。如执法行为与烟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相符,烟草行政执法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履行法定职责,当事人违法事实与烟草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定性不相符等。

二、以人为本是核心。

文明执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是“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其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体现。以人为本开展文明执法,这就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加强烟草专卖执法建设,充分发挥烟草专卖执法队伍保驾护航的作用,就要以人为本。

三、队伍建设是基础。

从专卖执法队伍自身建设现状来看,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是不断壮大专卖管理队伍、推进烟草专卖专营的需要。近几年来,随着专卖管理网络的建立运行,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扩大,聘用人员逐渐增多,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新进执法队伍人员法律知识基础薄弱,尽管通过短期培训上岗,但执法经验不足,业务生硬。二是一些老队员凭老经验办事,不能够很好地运用专卖法规处理问题,三是规范的操作程序还不到位,往往偏重执法过程,忽视服务管理。这些问题的存在削弱了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降低了文明执法水平。要加强烟草专卖执法队伍建设,首先,全员要提高对烟草专卖管理的认识。尤其是基层的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重经营,轻管理”的观念,将依法行政和依法经营放置同等工作位置,注重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其次要不断强化培训。采取各种形式,分不同层次的组织专卖执法人进行法律法规、公共关系、商务礼仪、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培训,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完善和提高。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的素质。

四、强化监督是保证。

文明执法如果得不到监督和制约,必然难于深入、持久甚至可能流于形式。因此,我们应着重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三是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要完善外部监督制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国家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广泛收集经营户、消费者和群众的批评、投诉、申诉、举报和意见,切实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取信于民。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有效监督,多管齐下,让社会重视,让群众满意,才能确保烟草专卖执法队伍的执法行为持久、公正、文明,并能保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七

摘要:

我国专利法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其中专利权行政执法是这一次修改中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专利权行政执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仅仅是法律体系相协调的必然要求,更重要的是能弥补司法保护的不足,当然,专利权行政执法也存在着执法范围不当扩大、执法主体不适格以及专利权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会导致行政执法整体低效的问题,因此,应当从限制执法范围、规范执法主体、坚持司法终局与依法行政三个方面来完善专利权行政执法,以实现法律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关键词:

专利法修改;专利侵权;行政执法权。

我国专利法自1985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修改,目前正在进行的是第四次修改。此次专利法修改则属于自主创新,是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的新篇章,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看,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是全面性的修改,涉及实质性修改的条文共33条,其中专利权行政执法问题是此次专利法修改中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本文对专利权行政执法存在的必要性、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做简要的分析。

一、专利权行政执法存在的必要性。

(一)从法律条文分析专利权行政执法存在的必要性修订草案中第三条第一款新增规定赋予了专利行政部门的主动查处权,改变了以往专利行政部门对于专利侵权等行为监管的被动地位,这也和我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中规定的行政部门享有的主动查处权一致。第二款和第三款对专利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规定,即省级、社区的市级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县级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工作,依法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提供专利公共服务。这一规定扩大了专利行政执法主体的范围,有助于解决现在日渐增多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另一方面也和著作权法、商标权法中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相一致,符合知识产权系统内部的协调一致性。草案中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对有证据证明是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扣押,就确认了专利行政部门的行政强制权。符合《行政强制法》第10条第1款的规定,这也规定了专利行政部门的调查取证权和行政强制权,由于专利侵权的证据难以取得,如果规定只能有法院才能有调查取证权则会形成法院调查取证难的局面,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加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的调查取证权和行政强制权有助于解决这个困顿的局面,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

(二)专利权行政保护能弥补司法保护的不足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相比,不告不理,对专利权的保护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它不会主动参加到对专利权的保护当中来,它实现的只是对个案的保护,而专利权行政执法具有主动性,不仅仅只对个人起到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所依据的是国家公权力,依靠国家公权力来维护整个国家的专利管理秩序,和司法保护相比,它保护的范围更广也更有效。我国目前的专利权保护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多元化的解决纠纷的途径,而且,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无疑增加了司法机关的压力,专利权行政执法的加入为侵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更加强有力的解纷途径,能够解决日渐增多的案件,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若对专利权行政执法弃之不用很可惜。

二、专利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范围不当扩大专利权的本质其实是私权而非公权,trips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开篇就写到承认知识产权是私有权利,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当然也是私有权利。此外,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权,当然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则,权利人对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权享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即使是国家公权力也不能随意干涉。专利权行政执法虽然是对专利权提供了一种行政方面的保护,但是也不可避免的体现出了公权力向私权利方面的渗透,这体现出了行政权的扩大,这也不符合我国实现依法治国,保障私权,限制公权的基本理念。

(二)执法主体不适格我国现行《专利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这表明国家专利行政部门享有的仅仅是审查、登记等权利,而草案中增加的专利行政处罚权、强制权也都由本该负责受理、审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来实施,这是不恰当的。首先,作为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法律并没有授予其行政执法权,它具有的仅仅是履行专利权的注册的相关职责,专利行政管理机关行使专利行政执法权于法无据。其次,如果赋予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权,就会导致“自己是自己的法官”,很容易造成执法不当、执法不公,造成当事人利益的损害,进而危害到公共安全、社会安全,这在我国以维持社会稳定为大政方针的现实情况下是不相符合的。

(三)专利权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会导致行政执法整体低效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体现的就是专利权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而草案第六十条只是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替换成了专利行政部门,并没有改变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这一特点。行政执法的非终局性会导致许多案件最终会进入到司法程序,法院仍要承受不小的判案压力。而且,案件只要进入了司法程序,行政执法所具有的高效、简便、成本低的特点就都荡然无存,诉讼周期再加上行政执法所用的时间就会很长,反而会降低行政执法的效率,造成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的双重浪费。

三、完善专利权行政执法的建议。

(一)限制执法范围专利侵权纠纷可以分为一般的专利侵权纠纷和特别的专利侵权纠纷,特别的专利侵权纠纷就是指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专利侵权纠纷。对于一般的专利侵权纠纷,应该充分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公民对他的私有权利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自由处分的权利,而不应当是专利行政执法权的主动干涉。对于特别的专利侵权纠纷则可以规定专利行政执法权的干预,因为这已经不仅仅是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它还侵犯了更加重要的公共利益、社会利益,仅仅依靠权利人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并不能有效的制止侵权行为也不能有效的维护自身权益。因此,专利权的介入应当坚持当事人的主动申请为主,严格限制行政机关依职权介入的原则,并且专利法中应当明确专利权的分类,规定只有当专利侵权行为侵犯到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时,专利行政部门才可以行使行政执法权,对于一般专利侵权纠纷则应规定行政执法权不能干涉,纠纷的解决要充分考虑到意思自治,比如加入协商制度,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等解决途径。

(二)规范执法主体草案中第三条新增规定把专利权的执法主体扩大到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专利行政部门,这个条款并不能很好的解决“自己是自己的法官”这一现象,因为各个地方的执法水平并不一样,骤然的将行政执法权下放并不见得是好事,反而会导致更多的侵权纠纷。除此之外,专利行政部门它本身又是专利权的审查、登记等机关,它行使的主要是监管职责,它不是专利行政执法的适格主体,专利行政执法主体必须经由法律法规的专门授权,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适用。因此,专利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是专门的执法机构,和专利权的行政管理机关分离,不能直接规定县级以上本来行使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来充当专利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另外,应当组建专门的专利权行政执法机构,赋予其执法职权和职责,这样可以使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受到监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公正的发生,也给了专利权行政部门一次自我纠错机会,有利于提高专利行政部门的公信力,从源头上解决专利侵权纠纷。

(三)坚持司法终局与依法行政我国专利法解决纠纷的途径实行的是“双轨制”,即既有行政保护又有司法保护,两者是并行的,公民可以自由选择,同时坚持司法终局的原则,把司法监督作为防止专利权行政执法权力滥用的最后一道防线。虽然加入司法保护会导致解决侵权纠纷的效率降低,但是,如果没有司法终局,则会导致专利行政执法权的无限制的扩张。所以说,司法保护的加入与否实际上就是公正与效率的博弈问题,这需要我们来权衡。本人认为要以公正为先,不管是司法救济还是行政救济,它们两者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纠纷,以实现公平公正,实现对权利人的保护,如果结果都是不公正的,有了效率又有何用,所以一定要以公正为前提,兼顾效率。坚持司法终局为原则并不一定会导致解决纠纷效率的降低,它解纷时间长的问题主要是针对个案来说,对于解决专利侵权纠纷这个整体来说,它反而会提高整体的效率,因为它实现了对专利行政部门的有效监督,专利行政部门就会更加注重自己的行为,能有效减少滥用职权导致的不公正问题。最后,专利行政部门也应加强自身的监管,依法行政,行政权介入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定的原则和程序,坚持当事人主动申请为原则,行政部门的介入要限定在特定的情形,防止行政权的滥用,造成对私权的损害,这也是从源头上减少专利侵权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2]李芬莲.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困境及出路[j].广东社会科学,(3).。

[3]陈越.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模式新探[j].当代经济,(16).。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八

财务审计是一项有效的监管控制手段,每个行业特点不同,审计侧重的方向也必然不同。企业是经营性机构,追求利润是其核心目的,围绕利润产生的各种利润调节,偷税漏税等问题,对行政单位来说是不适用的。行政单位业务单一,所用的会计科目较少,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因此,它的审计重点不在于纯粹的会计核算,而在于核算依据是否依照规范执行。

行政单位内部控制是政府部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行政单位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而建立的一项保障系统,它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及其沟通和内部控制监督等要素组成,并体现为行政、管理、财务和会计系统融为一体的组织管理结构、政策、程序和措施等,是行政单位为履行相关职能、实现总体目标而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

在行政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国家加强单位内部监督、改善管理、健全各项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衡量一个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的作用。审计部门初入被审计单位时,应先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综合衡量该单位整体财务管理工作。

具体通过:重要岗位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分离设置,资金支出管理是否进行有效控制,各部门之间是否有明确的责任划分等方面,从宏观上掌握整个被审计单位的内控情况,对于有遗漏、有可能出现问题的岗位或工作,进行重点审计,以达到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在开展具体审计工作时,则应从会计核算业务入手,通过对原始票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审核,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行政单位的具体经济业务最终都是通过会计要素进行核算反映,因此,我们可以按照会计要素项目进行分类分析。

(一)资产。

行政单位的主要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对于现金、银行存款这些流动性强的货币性资产,容易发生舞弊,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在进行现金、银行存款的领用报销时,报销手续是否完善,报销所用票据是否合法,例如有没有使用,票据的填写是否规范等;现金是否按照《现金管理规定》使用,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支现金,超出结算起点等情况;账户的设置是否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设置,有无私设乱设账户的情况,账户作为资金运行的载体,必然成为收支活动的关键,通过账户我们可以看到单位整个资金运行的轨迹。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也是重点审计事项,由于行政单位资产不计提折旧,其所有权归国家拥有,因此与之相关的购入、增减和处理等事项都应该如实反映,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审计时,应重点关注:增加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是否存在直接作为支出核销,形成账外资产;资产的领用、减少、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按照政策规定的金额标准来报批手续;转让时的计价有没有合法依据,是否存在贱卖处理国有资产,是否建立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盘亏的资产的如何处理,是否有合法的手续,以及固定资产的配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没有擅自提高情况。

(二)收入。

行政单位的收入来源相对简单,一般有预算经费、收费或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预算经费即财政拨款是行政单位的主要收入来源,一般是上年预算,年初批准,当年使用,用于维护部门正常运转,上级部门按时下达,使用部门按照批准的经费项目名称和金额使用。审计时应检查:经费是否按照预算批准使用,对应拨付给下级部门的经费有没有截留和挪用的情况。对于收费或罚没收入,由于各行政单位的执收执罚职能不同,收费项目繁多,该部分收入组成复杂,审计时应检查:

(1)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有无擅自设立项目,收取已取消的收费项目,收费项目名称、标准是否与批准的项目情况一致。

(2)该类收入是否正确反映和核算。收取的收入有没有及时足额的缴入财政专户或国库,政府调控比例是否正确,有没有改变调控比例,不缴或私自用于单位支出情况。另外,多数行政单位还会存在一些其他收入,例如零星的杂项收入、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等,对于该部分收入,审计时主要关注:获取收入时是否如实记录并进行账务处理,有无存在直接隐瞒收入,直接以支抵收的情况。同时,往来账款也会出现此类问题,一些部门存在经费不足的情况,将收取的一些资金挪作他用,或将其他途径获得的资金,通过长期挂在往来账目上,直接用于本单位不符合规定的开支项目。审计时,也应关注是否有大额资金长期挂于往来账款,既不上缴也不结转收入,直接用一些开支费用进行冲销情况。

(三)支出。

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人员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支出是预算执行的情况,审计时应检查:

(1)各项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是否有挤占挪用、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等情况。例如人员支出中,各项奖金、福利有没有超标准,发放是否按政策执行,招待费有无超标,是否存在挥霍浪费。

(2)各类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例如一些一级预算部门由于接受检查相对较多,为了逃避监督,往往将一些违规问题“下沉”,采取上下联手,把本单位的支出转移到所属二级机构或相关单位列支,或者把一些收费项目变相的让下属机关代收,以套取资金进行使用。

(3)对于达到政府集中采购标准的固定资产购置,是否按照合规程序进行审批,按照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项资金和财政票据是体现出行政单位资金使用范围,及证明获取资金数额的两类事项,可以说它们是行政单位审计的重中之重。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或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其管理和使用形成行政单位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专项资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审计时应检查:核实每项专项资金所对应的实际项目的真实性,一些部门为了获取更多经费,存在对同一个项目张冠李戴或申请几次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和使用,是否存在套取,挤占挪用;是否按规定的标准使用,有无随意提高开支标准。

财政票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捐赠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医疗票据、单位内部往来结算票据。行政单位具有收费项目,必然会使用财政票据来体现该类收入,而常用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票据,分为两种:收费收据和收款收据。这两种票据的性质和用途不同,收费收据是经过批准的各类收费项目或基金项目,行政单位收到款项后,根据要求缴纳到国库或财政专户,而收款收据一般用于内部结算,证明款项收到的凭据。票据与收入紧密相关,票据管理的好坏,必然会影响到收入的反映情况,审计时应核查:票据的领用和核销是否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类型,有无将票据丢失、乱开现象,以及有无自制票据情况,脱离财政监督,是否存在票据使用不规范,随意开具项目,有无开具“阴阳票”,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票据的管理保存制度是否完整。

因此,审计人员如果通过以上三个方面来开展工作,将能有效地降低审计风险,更好地强化审计监督,并督促被审计部门加强内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

[1]张俐。《浅析行政单位后勤内部审计与管理》[j]。管理观察。2009(12)。

消防行政毕业论文范文范本篇九

2月1日,修订后的《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正式施行。由于专利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中的特殊地位,能否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需要,保护专利权利人与社会利益将成为专利行政执法的首要任务。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稿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起草的过程中,有关方面曾经就是否改革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过讨论。尽管最后出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没有改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现状,专利法第三次修正案也没有对专利行政执法进行大的改革,但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专利行政执法的进一步加强。文章针对专利行政执法中制度的缺陷及不足做出归纳,结合国外专利行政执法的先进经验,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专利行政执法改革的理论体系。

[关键词]。

专利;行政执法;保护。

一、我国专利行政执法现状。

(一)现状概述。

我国目前对专利权的保护实行行政执法和司法两种形式,也称为“双轨制”,即人民法院审理和专利管理机关调处相结合的执法保护体系。在我国,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管理和执法双重职能的实施专利法的行政主管机关。除采取行政解决方式外,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还规定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从目前来看,我国专利行政执法部门比司法部门担负起了更多的执法任务。

在我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对专利权的行政保护,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第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有三种救济方法,即当事人协商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其中,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便属于行政保护。

第二,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专利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专利行政执法缺乏制止侵权行为的有效手段。

目前专利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只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有其他诸如暂扣、查封、没收侵权产品等执法手段。在专利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专利管理机关缺乏查证、保全等有力有效的专利执法手段,没有吊销营业执照、没收侵权产品等能够迫使违法分子就范的其它惩戒措施,“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很大程度上需要行为人的主动配合,甚至处处受到被请求人的抵制和刁难,往往不能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由于没有有力有效的专利行政执法手段,已严重影响了专利行政执法的效率和效果,直接导致了专利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的频频发生。

2专利管理机关缺乏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主动查处职能。

严重侵权行为包括目前较多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现象。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此往往很无奈,如果向法院一一提起诉讼,需要到各地去取证,维权的成本太高,而且耗时耗力,对于多数企业和权利人来说根本没有这个能力。在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诚信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此类案件更加容易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增加地方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查处的职能,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3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有待完善。

各区域知识产权局为了加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的配合协作,发挥行政执法的整体优势,在实践中形成了若干个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圈,这些专利执法协作圈在程序上提高了执法效率,进一步完善了专利权的保护。但是,也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1)忽略了行政相对人在专利执法协作法律关系中的地位;(2)订立的专利行政执法协议未向社会公开;(3)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过程缺乏监督。

二、国外专利行政执法状况与启示。

(一)国外专利行政执法状况。

鉴于很多国家都是专利、商标、版权合署执法,或者至少是专利、商标合为工业产权与版权并行执法,几乎没有像我国这样专利、商标、版权执法各自为阵,且相互差异很大的状况,所以以下的介绍是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层面,而非单纯专利行政执法。

美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要是有警察机构和海关部门负责,之外还有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后三个机构的行政保护构成了美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特色。ustr主要负责处理美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对美国知识产权主体的侵犯事宜;itc主要负责处理外来产品对美国本土知识产权的侵犯,阻止外来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进入美国;海关则负责具体采取措施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入美国。

美国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限于行政管理、行政处理和行政服务,而行政处理的具体内容也与我国的行政处理有很大差别,它集中处理的主要是在商标或专利申请过程中的行政纠纷,不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等纯民事纠纷。

此外,法国、德国、日本,这三个国家都规定了针对专利侵权的刑事救济,专利权人可以请求警察这一行政部门调查专利侵权的刑事责任问题,而且,其刑事救济没有设置门槛,实际上包括了我国的行政查处。

(二)专利行政执法的国外经验。

1注重执法队伍的专业化,以及各专门力量之间的联动。

知识产权侵权等纯民事纠纷的行政处理与调解各国依各自历史传统、法治进程及现实需要的不同而不同,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充分考虑我国社会大众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行政权威和专业性的认可,以及我国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实际,研究行政处理、调解与司法对接的合理办法,以更好地发挥行政的效率。

3知识产权行政服务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

提供优质的行政服务可以有力地促进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当前我国正在倡导并积极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服务不能缺少,而这一职能是应当由目前承接了大量繁重行政执法任务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来承担的,所以行政执法与行政管理的分离是大势所趋。

三、完善和加强我国专利行政执法的建议。

基于上文对于我国专利行政执法现状的分析和国外经验的介绍,为了完善和加强我国专利行政执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逐步削弱专利行政执法地位,提高司法部门地位。

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而治权的重点又在于治行政权力,确保依法行政。社会的复杂性为行政权力创造了自由裁量的广阔空间,行政权力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行政权最需要自由又最容易自由无度,对它必须有所制约,司法权是法治的有效保障。今天,发展并完善市场经济已成为基本国策,减少行政部门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这为我国司法部门带来较之以往对社会关系更强有力的调整权力的可能性。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以及司法力量的增强和审计经验的积累,从发展趋势上看,行政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权限与范围应逐步缩小,司法审理的范围与权力应逐渐扩大,因为这符合法治的要求。同时从法律效力来看,运用司法手段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无疑会更具有权威性,因为司法具有最终解决问题的法律效力。

1现阶段实现完全司法保护是不现实的。

虽然从总的、国际上的趋势来看,逐步提高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削弱行政执法是主流,但在现阶段实现完全司法保护是不现实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主要原因在于:

(2)从法治的角度来看,法律文化并未在我国这样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根深蒂固,这也导致了整个司法运行的环境过多的受到了行政力量的干预,同时,司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又进一步限制了审判水平的提高。这一系列因素导致了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得不到大家的认可,这使得人们往往习惯性的服从了行政力量的管理。

(3)从国家政策来看,所以,正如《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要“加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强化公共服务”。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在相当长时间内仍将是司法保护的有益补充,并将予以加强。

2在现阶段应该加强并完善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具体有如下建议:

(1)加强专业化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鉴于现有法律规定和行政体制的限制,可以尝试先成立专门的执法处或执法大队,同时推动国家一级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的整合,统一负责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标、版权等的审查、注册和登记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垂直领导各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或者如果一统知识产权各部门有困难,至少要剥离其各自原有的直接行政执法职能,为下一步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作铺垫。待条件成熟时,以现有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基础,集中现有的工商、专利、版权执法队伍、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中心和文化执法大队等执法队伍,组建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作为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的知识产权专业行政执法队伍。

(2)加大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

第一,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列为专项行动中的重点打击对象,多部门联动合力查处。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其中“雷雨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特别是以打击恶意、群体及反复专利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和严重的冒充专利行为。在目前没有立法授权,可以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下,宜将这类行为列入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通过专项的联动,借助公安、质检、工商、海关、新闻媒体等多部门的力量,从生产源头、市场监管、进出口环节等多渠道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扩大影响,奖惩并举,强化对严重专利侵权的威慑和打击,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专利权人利益。

第二,推动地方立法,对严重专利侵权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专利法》修改加大了地方知识产权局查出假冒专利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赋予相应的执法手段,但是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严重专利侵权的调查取证和行政查处手段仍然不足,或者说至少没有跟商标执法看齐。当下权宜之计是通过地方性法规、规章来加强相应的执法。

(3)强化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制止的措施。

第一,完善行政处理的程序性规定,细化行政处理决定的内容:

现行《专利法》第60条和《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二章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都没有具体规定行政处理的程序,即没有行政处理决定如何作出,实体上依据何种标准,程序上遵循何种规范以及如何限制的规定,极易导致暗箱操作和当事人的合理怀疑,且“责令停止侵权”毕竟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处理不当,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所以在当前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强制法指导的情况下,有必要在专利行政执法系统内制定出台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程序办法,设定违反执法程序的责任种类和救济措施,以期规范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理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第二,加大对违反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惩罚力度。

目前,对违反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惩罚力度小,侵权人对决定不以为然,导致责令停止侵权决定的形式化和当然化。虽然《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这一规定也暴露出了专利行政执法的弱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案件时,没有强制执行的权限,责令停止侵权决定做出以后,需要依靠侵权人的自觉履行才能得以实现。如果侵权人一直拒不履行,此责任的实现必将陷入困境,因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势必又会面临重重的审查,即使法院配合,按照目前民事判决、裁定执行率严重低迷的状况,以行为为执行标的案件,其执行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有必要在现有制度框架内寻求更有效的执行方式。

(4)完善跨区域专利行政执法。

第一,在协议中具体规定专利执法协作的事项条件。

协议中虽然约定了网上信息交流、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取证及办理重大案件等方面的协作,在这些方面,各区域专利执法部门是必须协作的事项,应尽自己最大义务去帮助完成这些行政任务。从各区域的协作的本意来看,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保护专利权。但协作机制绝对不能成为主管部门之间逃避职责的理由,只有符合应当提供协作的条件,能达到协作目标时,各主管部门才必须协作。

第二,公开各区域签订的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

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表面上看是行政主体之间缔结的内部行政合同,实质上会产生对外的法律效果,属于外部行政协议。凡是涉及到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一切有关事务,都应当公开其信息,让公众了解行政部门的执法意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这是政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也是公民对政府的行政事务的一种有力的监督方式,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因此,协作协议应当主动向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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