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 托运行李怎么退款(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6:35:46 页码:13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 托运行李怎么退款(8篇)
2023-01-16 06:35:46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一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客户提出终止全部服务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9、本协议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我公司协商,否则将视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0、客户申请装电话,我公司装机员装机竣工后,并按规定向装机员缴纳装机一次性费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时限内装机开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协议其他项下的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限实现或发生通信阻断,按国家、行业、我公司有关规定对客户补偿或赔偿,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导致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间接性、精神性损失)。国家、行业、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户的规定补偿或赔偿。

12、客户帐户余额为零时,除110、112、119、120、122、10060、_________、_________外,将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间基本日租费仍按日累计,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计欠费;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权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14、未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赠与的协议无效。

15、确认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或确认的变更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二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高质量完成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任务,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结合金华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健康金华”为目标,健全医保支付机制,不断提升医保支付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实现“控基金”和“提质量”双目标,解决医保支付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进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不断巩固和深化总额预算管理下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探索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中医药服务按疗效价值付费等多元复合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金华市drg“病组点数法”付费体系。实现“421”工作目标,即巩固完善支付政策体系、按国家标准做好系统升级、开展基于drg大数据分析应用、做好国家drg医保信息采集和培训评估工作四项工作任务,建设完善的drg付费及drg监管两个应用系统,培养一支医保人才保障队伍,把金华市打造成按疾疾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改革的标杆,为全国实施drg付费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成立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金华市人民政府成立金华医保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统筹领导国家试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和实施,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具体工作,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医疗保障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负责人为成员。

(三)drgs管理专家组

成立由全市临床医药、医保政策、医保管理、编码专家等组成的金华市drgs管理专家组。负责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调研、分析和论证,开展drgs点数法相关评审评议等工作。

(四)第三方技术团队

全市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技术团队,负责具体实施drg相关技术,完成数据测算、相关系统建设、临床医学支持等工作。

(五)成立drgs金华实验室

金华市医保局、清华大学、金华市中心医院、国新健康在金华成立drg实验室,开展drgs付费政策技术研究及人才培训工作。

(一)巩固完善drg付费体系。

1.总额预算,精控基金。(1)建立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合理增长机制。根据住院人数增长情况、gdp发展水平、物价指数、上年度基金收支增长情况等因素,结合浙江省下达金华的控制目标,协商谈判确定住院基金年度支出增长率。以上年度住院医保基金实际支出总额和基金支出增长率确定当年统筹区住院预算医保基金支出总额。总额预算住院医保基金支出包含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促使医疗机构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建立区域医保总额控制机制,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不再细分到各医疗机构。(3)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基金预算结余部分的85%,由各医院按点数比例分享,反之医院对超出预算部分按85%比例承担损失。

2.病组定价,“点数法”付费。(1)根据国家drg分组技术规范及编码标准、浙江省drg分组标准,调整完善我市疾病诊断分组器系统(2016年7月起已投入运行,634组)、drg付费系统,实现金华drg框架与国家标准统一。(2)进一步完善疾病分组支付标准(以平均历史成本确定),引入ecc(临床诊断复杂度)技术进一步优化我市drg,形成医保、医院、医生、患者四方认同的成本“标尺”。(3)引入“点数法”,以点数法调控各医院的医保基金额度。将病组、床日、项目等医疗服务支付标准,按相对比价关系用“点数”形式体现,年终按决算总额与总点数确定点数价值及医保结算总额。

3.智能监管,强化管理。(1)全面推进医保智能监管体系。依托全市统一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启用事前(信息)提示、诊间审核、事后(全数据)智能审核三大功能,实现对医疗服务行为全过程的刚性监管,同时也将提醒、警示服务实时推送到医生工作站,让医师自觉参与“规范医疗、控费控药”。(2)探索医疗服务质量辅助评价分析。从综合指标评价、drgs评价、审核结果评价、医疗服务效果评价、患者满意度评价和医疗过程评价六个维度(共纳入50个指标,目前评价使用了37个)系统全面评价医疗质量,防止医院出现服务不足,推诿病人的情况。(3)探索建立点数奖惩机制。在综合智能监管评分、医院控费实效、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形成医院的年度考评结果,并通过调节点数予以奖惩。

(二)规范全市医保支付政策。

1.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推进住院医疗服务按drgs点数法付费。全市执行统一的drgs标准,统一的drg基准点数,具体drgs点值由各统筹区按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确定。以各医疗机构的服务总点数值为清算依据,清算年度医保基金。

2.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drgs支付方式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前提下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选择适宜病种(中医骨科治疗等)探索开展按疗效价值付费。

3.完善drg付费相关配套办法

(1)完善drg付费实施办法。将跨省、跨市、市内县域间异地就医住院纳入“病组点数法”支付,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的支持力度,探索长期慢性病按床日付费形成机制及其它多元复合支付方式。

(2)完善与drg付费相适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通过协议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内部医疗管理,规范医疗服务。

(3)优化工作机制。通过不断优化完善预算协商谈判、特病单议、点数形成、病组调整、激励约束、招标采购等与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相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预算管理科学、医保支付合理,从而充分激发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提质的内生动力。

(三)开展基于drg大数据分析应用

1.构建基于drg大数据的科学、合理的数据分析体系。通过优化筛选评价指标和指标分析模型,建立多维度、多指标的drg大数据分析系统,对医疗质量开展分析评价,及时发现和防止医疗质量下降、医疗服务不足、分解住院、低标准入院、虚假住院、挂床住院、高低反套等预付制医保支付方式可能引发的问题。

2.建设drgs监管系统。通过运用人工智能算法模型、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drgs付费模式下医疗机构出现的套高诊断、服务缺失等行为,及时发现基金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及风险,保障基金安全,提高医保管理水平。

(四)完成国家局部署的工作任务,培养医保人才保障队伍。

1.根据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医保信息采集标准,按时完成信息采集及统一报送工作。

2.做好drg付费办法实操培训,提高医保部门运用drg工具的能力,引导医疗机构做好病案、编码培训工作,切实规范病案编写工作,培养医保人才保障队伍。

3.工作评估。

(一)第一阶段(2019年6月—9月)

制定金华市疾疾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方案,上报2016-2018年住院数据,参加业务培训。

(二)第二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

1.根据国家drg分组规范结合省标准完成drg分组对照调整,与我市634组drg对照模拟运行,评估国家标准分组结果与我市现有分组结果的差异性。

2.按国家drg分组规范和标准进行适应性调整,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完善我市drg分组及相应点数。完成付费系统的升级,全面支持国家统一代码标准。

3.根据国家标准,按月上报住院数据。

4.完善drg付费实施办法。

5.成立drg实验室。委托实验室开展drgs质量评价、门诊支付方式课题研究。

(三)第三阶段(2020年1月—2021年12月)

1.根据评估结果启用国家版drg进入试运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总结完善drg分组,完善配套政策。

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门诊支付方式、中医按价值付费改革。

2.建设完成drg大数据分析系统、drgs监管系统,开展基于drg大数据分析应用。

3.完成drg国家试点工作安排,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4.及时总结评估drg付费及监管经验,把金华市打造成按疾病

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改革的标杆,为全国实施drg付费提供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不断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市医保局及时向国家、省医保局报告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财政、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处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平稳推进试点工作;具体责任部门要加强与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从制度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保障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经费保障。市、县(市)两级要按“共建共享、资金分担”模式,强化经费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支持,通过招标引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等举措,不断完善“病组点数法”(drg)付费保障体系。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医保工作的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指导,不定期对工作进行督查。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三

据《长江日报》报道,近日,武汉市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调研座谈会。会上透露,到2020年底,武汉市77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将按病组“打包”支付进行清算,并在10月开始试运行。

一直以来,传统的“按项目付费”方式被认为是导致过度医疗、大处方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浪费医疗资源的同时也加重了老百姓就医负担,呼吁改革的声音不断。

去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30个国家试点城市名单,武汉位列其中,作为试点城市中较早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的城市之一,同济、协和、省人民医院和武大中南医院“四大家”在内的57家三级医疗机构、16家二级医疗机构、具有住院条件的4家一级医疗机构成为武汉第一批试点医疗机构。

据悉,“武汉版”drg付费分组方案在完全基于国家细分组规则下,对武汉本地细分组方案进行了优化,形成651个drg组,总体入组率达到97.7%,分组效能和一致性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

drg落地后,武汉市医院的住院收费方式将由传统“按项目收付费”的后付费制度逐步向以drg为主和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预付费制度转变。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武汉还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对全市一级、二级、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drg实际付费。

全国一盘棋,drg付费遍地开花

早在201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提出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2018年12月1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提出通过drgs付费试点城市深度参与,制定并完善全国基本统一的drgs付费政策、流程和技术标准规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2019年6月,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了北京、天津、邯郸市等30个城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随后,包括30个试点城市在内,一批城市都加快了drg付费模式落地的步伐,今年下半年,drg付费模式(拟运行)更是开始在全国“落地开花”。

9月16日,湖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暨drg付费改革试点模拟运行启动仪式在郴州举行,意味着湖南省试点城市也开始进入drg付费模拟运行阶段。

8月27日,西安市政府报告了医疗保障改革创新情况。会上透露,drg付费即将在6家不同类型试点医院模拟运行,配套政策改革已实现175种病种按病种付费、7种按床日付费、6种日间手术付费,医保付费效益明显提升。

8月23日,《六盘水日报》报道了当地drg工作的进展,作为贵州省唯一试点城市,目前六盘水明确了医保、试点医疗机构及第三方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等15家改革部门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此外,统一医保版疾病和手术编码、升级改造信息建设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8月18日,临沂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省级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作为山东省首批确定的十个省级试点城市之一,临沂市确定了4家首批试点医院,drg付费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也在进行中。

此外, 哈尔滨、镇江、 湘潭等一大批国家试点或省级试点城市都安排了各自的drg改革计划和时间表,力争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启动实际付费。

drg付费模式将对医院、医生影响深远

从试点城市逐渐铺开的势头上不难看出,drg付费模式已经开始进入实操阶段。而大家更为关注的是,这种付费模式将给医院的运营、医生的诊疗行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在drg付费模式下,医保部门不再按照患者在院的服务项目支付给医疗机构,而是按照病例所进入的诊断相关组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对医疗机构实行“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因此,医院若想获得更多盈余,就要在采购、管理、用药等各个环节降低成本。

首先是采购环节,在drg付费模式下,医院必须主动在采购药品和耗材时降低成本;而在诊疗过程中,也要求医生合理用药,不过度检查和治疗,因为不必要的药品和治疗所造成的成本不再由患者买单,而是医疗机构自己承担。

当然,一味节省也不行,毕竟保证患者安全和治疗效果才是医疗机构生存的基本,在这样的前提下,就需要医院改进管理模式,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建立符合新制服制度的绩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

此外,医疗机构和医生不能只“被动”接受政策,更应该参与医保政策的制定, 学会与医保经办和管理部门理性博弈,为医疗从业人员和患者争取更大的利益。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四

为积极推进铜仁市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的复杂程度和资源消耗程度进行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

建立以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以总额控制为核心,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实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支付制度。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绩效,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的支撑促进作用。

(一)实行医疗机构、病种全覆盖。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必须覆盖统筹区域内的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所有病种,以防范医疗机构规避支付方式改革,推诿重症病人,转嫁医疗费用等不规范行为发生,有效发挥支付方式改革的综合作用。

(二)科学测算,适时调整支付标准。根据前三年医疗费用水平、各病种临床路径或标准化诊疗方案,医疗服务成本变化,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筹资标准和统筹补偿方案调整,以及参保人员医疗服务需求增长等因素,科学测算支付标准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兼顾各方利益,确保持续发展。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基金支付水平。科学确定参保患者的费用分担比例,使其最大程度受益,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一)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加强付费总额控制。支付方式改革要以建立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为基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要求,健全“年初预算、年中执行、年终结算”的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在编制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并将基金预算管理和费用结算相结合,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根据近几年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情况,结合参保人数、年龄结构和疾病谱的变化以及政策调整和待遇水平等因素,于每年底编制完成下一年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的严肃性,在年底总额决算、考核时必须严格执行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拨付。

(二)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财社发〔2016〕242号)文件中“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建立与人事绩效分配挂钩制度,充分调动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动控制费用的积极性,使医疗机构获得合理的补偿,实现医务人员多劳优酬。同时,医保管理经办机构要制定有效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评价办法以及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考核评价并兑现奖惩。

(三)强化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保证服务质量。针对支付制度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推诿病人、降低服务标准、虚报服务质量等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和协议,加大对违约违规医疗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确保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后医疗机构服务内容不减少,服务水平不降低,实现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双重管理目标,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利益。实行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并举,完善公示制度,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建立协商谈判机制,签订服务协议。通过谈判协商,提高医疗机构对付费方式改革的共识,体现总额控制指标分配过程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提高年终考核结算的合理性,合理确定费用标准、分担比例、服务内容、考核指标等各项标准。在谈判协商时,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级别、规模和历年就诊人次、费用水平等分类分组进行公开平等的协商谈判,签订服务协议,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的支付标准应当有利于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疾病在基层就医和推进医疗机构实行分级诊疗。

(五)充分调动医院参与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做好支付方式改革与公立医院改革的衔接,实施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鼓励公立医院通过降低成本,规范服务获取合理收益,破除“以药补医”“以器补医”机制,合理减少药品、大型检查、耗材使用。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产生的网络信息建设维护相关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网络信息运行商由医疗机构自行确认,但需确保支付方式改革付费结报工作正常进行。

(一)项目筹备(2019年10月-12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drg付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改革工作,并组织召开工作启动会。

2.统一疾病编码与手术代码。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住院病案首页中疾病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统一使用《疾病分类与代码国家临床版2.0》《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his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以及drg信息系统要按照要求进行接口升级改造;drg信息公司与大数据管理局合作完成drg中心分组平台部署,并与医保信息系统和医疗机构his信息系统连接调试。

3.数据采集与清洗。信息公司负责采集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2017-2019年9月历史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如果数据质量不能满足要求的由医疗机构整改后再推送再采集,筛选出有效的历史数据,交国家专家组分析评估。

(二)数据分组及制定运行方案(2019年12月-2020年2月)。

1.国家专家组根据drg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进行分组、测算付费标准、制定drg付费运行方案(试行)。

2.根据drg付费运行方案,制定drg付费考核方案(试行),为试运行阶段顺利开展做好铺垫。

(三)试点运行(2020年3月-2020年5月)。

1.首批试点医院。铜仁市人民医院(三甲)、万山区人民医院(二甲)、德江县人民医院(三级综合)、沿河县人民医院(二甲)、德江县中医院(三级)。

2.空转试运行。按照分组及付费标准,上述5家医院从2020年3月起,开始空转试运行,通过空转试运行来验证分组方案及付费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梳理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根据出现的问题调整分组、补充完善运行方案。

(四)正式运行、全面铺开(2020年6月开始)。

根据3个月的试点运行情况,结合国家专家组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评估,上述5家医院从2020年6月起,正式启动运行drg付费。同时启动全市其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空转试运行,空转试运行3个月后,正式启动运行drg付费。从2020年9月起,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drg付费支付改革正式实施阶段。

(五)drg付费正式运行半年后,按照考核方案相关内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下年医保包干资金挂钩。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提高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认识,积极推进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各区(县)要比照市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紧密衔接,同步推进。在推进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中,一是要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和财务会计制度,为推进新的支付方式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二是要把支付方式改革与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标准化诊疗密切结合,实现控制费用、规范诊疗的预期目标。三是要做好与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衔接,协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转变。

(三)加强协作,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的病案室标准化建设、病案首页填报、信息系统建设、icd编码与手术代码等工作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医务人员。

(四)政策宣传,加强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宣传活动,提高相关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对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真做好相关人员政策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五

为维护我公司与客户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网上申请预付费电话业务的相关事宜,制定并确认本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1.预付费电话业务具备来电显示功能、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功能、ip主叫功能和adsl计时上网功能。客户保证所填写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客户有权对我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申诉。客户按其享有的服务项目的资费标准和双方认可的缴费方式按时向我公司缴纳相关费用。

2.客户应以装通电话后通知的号码为准,并以此号码做为客户对外宣传的依据。

3.客户应保证使用的终端设备具有入网许可证,且由客户自行管理终端设备及密码等,若非我公司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客户通过购买“固定电话充值卡”为使用的预付费电话的帐号充值,充值电话____;客户办理撤机后,我公司将剩余的预付费金额以等值电话卡退还客户,小于最低面值卡部分退还现金。

5.我公司有权对码号等电信资源及相关服务功能作出调整,但应事前告知客户;我公司有权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收回的码号等电信资源进行再配置;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我公司有权调整资费。

6.我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资费标准及服务标准,并提供预付费电话业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为改善网络通信质量,我公司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网络扩容、调整、软件升级时维持正常通信服务,并以电话语音、信函、广播、电视、公开张贴、报纸或互联网等形式予以通告;由于技术条件不可克服原因所致客户通信中断、号码更改等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通告后,客户继续使用变更后业务的,视为客户同意变更。

8.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可终止提供服务,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客户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或允许他人在已装的电话线路上装各种终端设备及复用设备的;利用其享有的服务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未经我公司同意,客户转让电话使用权或擅自改变预付费电话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出现的。客户提出终止全部服务的,应办理相应的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9.本协议如有变更,我公司将以业务公告的形式通知客户;若客户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业务公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我公司协商,否则将视为客户已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变更。

10.客户申请装电话,我公司装机员装机竣工后,并按规定向装机员缴纳装机一次性费用之日起,因我公司原因,未在公布的时限内装机开通的,每逾期一日,我公司按照收取的一次性费用数额的百分之一的比例,向客户支付违约金。

11.因我公司原因,本协议其他项下的服务未能按规定时限实现或发生通信阻断,按国家、行业、我公司有关规定对客户补偿或赔偿,但不赔偿客户因此而导致的其它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引起的任何间接性、精神性损失)。国家、行业、我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利于客户的规定补偿或赔偿。

12.客户帐户余额为零时,除110、112、119、120、122、10060、20__、20__外,将被限制呼出,限制呼出期间基本日租费仍按日累计,待充值后一次扣清累计欠费;逾期90日仍未充值,我公司有权终止服务,且不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13.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因第三方原因导致通信质量下降或通信阻断造成客户损失的,我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14.未经我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涉及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赠与的协议无效。

15.确认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或确认的变更协议或者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在网页上标明,客户同意本协议将进入下一页“客户资料”填写界面;不同意则退出网上受理界面。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六

西安新闻网讯去年5月,我市被国家确定为drg付费试点城市,明确试点工作将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分三年有序推进。那么,已经启动了一年半的drg付费试点工作进展怎么样了?drg付费改革工作又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是目前国际上最为广泛使用的住院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是世界上公认的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利多弊少的医保支付方式。

drg付费具体来说就是以病人诊断为基础,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若干诊断相关组,在分组上进行科学测算进行付费的方法。也就是说,将病人按照疾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以及资源消耗的不同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分别定价、打包支付的一种付费方式。

这样的drg付费有哪些优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drg是现代化的卫生经济管理工具,是对住院病人直接管理的有效方式,可保证患者得到合理有效治疗。drg付费的应用也能够促使医院更全面、有效地控制疾病诊治成本,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有利于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同时,drg支付标准是较为科学的医保经办机构向医院支付费用的依据,可以做到科学合理付费,有利于分级诊疗的推进。“因此,这种付费方式合理兼顾了病人、医院、医保三方的利益。”相关负责人说,随着drg付费的广泛应用,将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引导医院通过主动降低成本获取合理利润。

日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了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支付改革工作会,要求各试点城市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挖潜补短,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那么试点一年半,西安市做了哪些努力?

据了解,西安自确定为试点城市后,就建立了市级、局级和院级三层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西安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了交大一附院、省医院、市一院、市四院、市红会和唐城医院6家医疗机构作为国家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三级机构将工作任务细化到每月、每周,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路线图。

在试点工作中,西安市盯住数据采集这个基础,扎实做好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历史数据的采集工作,为国家医疗保障局开展分组工作提供数据支撑,也为我市下一步测算权重、费率奠定了基础;盯住能力提升这个重点,多次邀请国家医疗保障局技术指导组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保部门等相关人员开展了多场次、全方位的培训,强化理论知识和实操技能,力求做到所有人员都培训到位;盯住末端落实这个关键,定期前往试点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力推进试点工作;盯住借力外脑这个硬核,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为改革实施智慧拓展和技术保障。

此外,我市还统筹安排,做好了模拟运行准备工作,并按照国家制定的chs-drg细分组方案,结合西安实际,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规范病历及病案首页书写,提高医院管理水平。针对病案、质控、编码等核心环节,做好各试点医疗机构相关人培训工作,为我市2020年底按drg医保支付结算清单结算模拟运行工作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七

一、甲方在此授权委托乙方就本公司的相关财务会计工作提供服务,乙方具备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合法资格和能力,并依此向甲方收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年。

三、合同收费及支付方式:

1、收费:采用按月为结算方式的收费办法,每户元/月(大写:);

2、代理记账工本费150元/年。

3、支付方式: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每月服务费用,或在征期申报工作开始前一次性结付当月服务费用。

4、其他形式:甲方也可选择按半年、年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此种支付形式下乙方将给予适当的优惠。

5、首次支付费用:服务费元/月,共月,账本费元,合计:元(大写:)。

四、双方责任、权力及义务:

1、甲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凭证,作为乙方进行记账和进行各项代理服务的初始依据;

(2)、甲方有责任按照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相关财务凭证,以此确保财务及税务申报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3)、甲方有责任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有责任最大限度为乙方在为其进行代理服务时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

(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财务工作和代理服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核查;

(6)、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所提供的代理服务享有知情权并对不明事项提出质询;

(7)、甲方有权利在为乙方提供其他客户信息并促成代理服务事项前提下减免当月服务费用;

(8)、甲方有义务完成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后,不限于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财务工作;

(9)、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完成在代理服务中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承担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项目以外的相关财务工作事项。

2、乙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凭证前提下,有责任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以及行业通行的惯例,为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会计代理服务;

(2)、乙方有责任按合同中所规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财务代理服务事项;

(3)、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前提下向甲方开具相关收款凭证;

(4)、乙方有责任在代理服务范围内以最大限度减少甲方工作项目内容的前提下,完成财务代理服务工作;

(5)、乙方有责任在甲方提出对财务代理服务进行监督与核查时,向甲方呈报真实有效的财务数据;

(6)、乙方有责任在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的范围内对甲方的基本情况履行告知义务,并提醒甲方及时处理相关突发事件及应用方法;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检查工作,并确保在财务代理服务范围内的各种数据和工作的合理合法性;

(8)、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为乙方提供新的代理服务客户的前提下向甲方支付承诺的酬劳。

五、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中所约定的各种条款以及相关事项中,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均构成违约,并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所造成相应损失。

2、本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赔付对方违约金(一个月的服务费)。

3、出现与本合同中条款严重相违的情况下则构成严重违约,另一方将保留终止此合同并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违约事项的权利。

六、确认、告知事项约定:

1、由于财务工作的特殊性,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财务代理服务的过程中,涉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信息,乙方将向甲方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甲方在接到相关书面告知事项的前提下同时向乙方书面确认告知事项收悉。

2、任何一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待告知事项完成并经另一方确认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七、保密事项: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均应对合同中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经得另一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合同的具体细节和相关条款,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本合同执行地的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费行李退款申请书(精)八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户名

身份证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用户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见证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元(大写人民币[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借款月数]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 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 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帐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阿拉伯数字]%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 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结清。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十一条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十二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三)乙方保证按照《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支付到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转付给甲方;

(四)对甲方或担保公司发出的索偿通知及时予以答复。

(五)乙方借款逾期导致担保公司承担代偿责任后,保证及时向担保公司清偿代偿的本息,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向担保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 借款担保

第十三条 就上述借款的偿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托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由甲方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所需担保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担保公司向甲方代偿后,自动获得对乙方的债权,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清偿担保公司代偿的本息及代偿所花费费用,并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四章 违约事项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还款计划表》的约定按期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间除按本合同约定计算利息外,每迟延一天,还应另按应付金额的0.4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担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偿借款本息后,上述利息及违约金乙方应向担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担保公司偿付清担保公司代偿的全部本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费用。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鉴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及偿还本息经由见证人转付,甲、乙双方在此约定,本合同的履行地为见证人所在地。

第十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见证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各方通过电子合同签署系统签署后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签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见证人声明:

见证人承诺上述合同为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意愿通过此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见证人特此证明。

见证人:

日期:[借款人签署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