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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 服装供货协议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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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 服装供货协议书(七篇)
2023-01-16 06:37:57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一

关于对公司工作服订制问题作如下分析报告:

一、公司行政人员现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部27人、财务部11人、销售部17人、技术部10人。

二、服装订制

方案一、职业西服,按现有人数订制夏装和冬装,平均每套预算为400元左右,65人*400.00元*2套(夏、冬)=520xx.00元/年。方案二、职业西服+厂服,主管以上级别、市场部人员以及前台接待着职业西服,普通行政人员着厂服,预算价:35*人(主管以上级别、市场部人员)*400.00元*2套=28000.00元;30人*80*2=4800.00元;总计32800.00元。

三、方案一、二,都是在人员配置没有满编的预算,人员满编预算金额递增。

四、采购建议以本土服装供应或者制造商上为主,快捷、上门量制数据相对准确。

五、服装管理办法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二oxx年三月二日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二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三

总合同号: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________%(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四

合同编号: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服装(以下简称服装)事宜,依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履行。

第一条、加工服装的内容

1.1、乙方保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拥有充足的加工场地及机器设施、工艺能力、从业人员,具备完成加工本合同服装的合格资质和能力。

1.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服装为:

款号商品名称款式/码数数量(件)含税单价、?(元/件)(rmb)含税总额(rmb)

第二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其规格、数量、质量

2.1、加工服装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

2.2、乙方采购的原材料规格、数量、质量必须适合定作本合同的服装。

第三条、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及包装

3.1、服装的加工质量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

3.2、包装的材料及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加工服装的交货期限、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方式(运费及_____费由乙方承担),将服装送至甲方营业地(以甲方工商登记内容为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2、交货期限: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第1.2款所列明之交货日期和数量向甲方交货。

4.3、交货时,乙方需同时交付相应的下列书面文件资料:

送货单、货物明细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资料。

第五条、收货查验方式和验收标准

5.1、验收加工服装,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执行。

5.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验收货物。若货物的数量、质量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结算方法

6.1、付款方式

6.1.1、双方签字并盖章合同生效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40%作为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货款。

6.1.2、乙方递交货品前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40%为提货款。

6.1.3、各合同单款的货款20%,甲方需在乙方交货后30天内全部付清。

6.3、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或者现金等方式支付乙方结算款项。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乙方交货的服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同意乙方修整或调换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整或调换。

7.2、乙方交付服装的数量,必须符本合同的第1.2款之码数(尺寸)及总数规定。交货数量可在本合同规定数量±3%范围之内,若交货数少于本合同规定数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未交部分服装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而补交部分如超过交货期限,则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还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其他事宜

9.1、本合同只有通过双方相互协商一致才可以补充、修改或变更。如果没有双方代表人的签字及其加盖与本合同相同的印章进行确认,关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都不会有约束力。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五

购货方: 合同编号:

供货方: 签定地点:

一、名称、货号、成份、数量、幅宽、克重、单价、金额及交货期(详见附表):

二、质量要求、技术和验收的标准:

2.1 乙方根据甲方所指定的风格、手感、质地要求生产大货,以盖章的实物封样作为外观和品质检验标准。

2.2 理化指标不低于国家标准(__)壹等品,由于面料风格因素造成的不达标理化性能,需以附件形式经甲方确认,才视为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2.3.乙方在货物到达甲方仓库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2.4.若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有冲突,以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相关检测报告为依据,确定货物质量

是否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2.5特殊工艺以双方确认的封样为准,但须在订购之前告知并以书面形式提供明确的面料洗涤方法、缝制、熨烫等特别注意事项,如未提供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溢短装要求:乙方交付合格货品数量应控制在需方订购数量+3%增减范围之内。甲乙双方结算应以实际合格交付的数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 20% 作为定金,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发货码单支付剩余80%货款(凭全额增值税发票),以上货款以电汇的方式支付。

五、包装要求:内防水材料,外布质包装,应适合防潮、防湿,以此确保货物不受损,如上述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由

乙方承担责任。

六、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甲方指定仓库;运费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7.1若产品成份、克重、纱支、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同意让步接收的,按双方协商价格接受结算;甲方不同意收货的

部分,乙方负责包换、包退、返工,并且承担因此引起的费用。由此导致的逾期交货按逾期违约处理。7.2因交付货品理化性能不达标未经双方书面确认,造成成品质量问题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3.甲方只接受合同订购的合格货品数量以内;到货数量超出合同订购数量3%以外的,甲方有权拒收;到货数量少于合同订购数量3%并因此造成成衣数量不够引起甲方客户索赔的,需乙方承担此部分责任。

7.4.如乙方逾期交货,甲方有权按以下计算方式收取乙方违约金:逾期1-5天的,不追究逾期责任;逾期6-15天的(含

第15天), 每天按逾期交付的货品总价的1%计算。同时,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乙方并应就逾期交付的货物按合同双倍定金当月赔偿给甲方,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其他产品货款中扣除。7.5.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乙方按合同双倍定金当月赔偿给甲方;若甲方原因取消合同,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

八、合同中若有产生的建议和意见,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吴江三__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电话:__电话:

传真:__传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六

甲方(订制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承接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并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制作服装数量、价格

二、量身及交货期限

1、乙方按甲方量身通知日之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量身。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金、确定样衣、量身完毕后______日内交货,约____月_______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方法

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样板衣须得到甲方认可后盖章封板,交付时以封板样衣为准。

2、乙方承诺所提供服装保证是一等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换货。

四、包装要求及运费负担乙方负责包装并承担包装费,乙方将货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____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付款后乙方须提供普通发票。

2、于合同生效之时,甲方须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全部交货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另预留合同总金额________%货款既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质量和维修保证金,天内服装没有质量问题,则付清余款。

3、为维护双方利益,以上款项(定金、余额)在签约后需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由收款人出示本公司的收款委托书方能支取现金。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须按时交货,甲方须按时付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迟交货或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逾期,则按________日承担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违约金。

七、售后服务

1、服装保修期为________天,在保修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修改服务。

2、乙方随时为甲方增添或修改服装提供方便。

3、甲方________日后补做服装,如整套补做按报价单的整套价格收取费用,如单件补做则按报价单中的单件价格收取费用。

八、合同纠纷解决

1、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由双方通过友协商方式解决。

2、因本合同引起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任何变更解除,由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生效。

九、本合同如有修改和补充条款,须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视作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和履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

精选服装交货补充协议书简短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材料和制图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和订单质量跟踪,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费和计件加工费相结合的形式给付甲方加工费。

二、合作期限

壹年,自年月日年月日。合同期满,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双方须提前三个月洽谈合作条款。

三、合作条件

设备:甲方确保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是否增加生产设备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种设备为由扣减加工费。

乙方用甲方服装加工生产线工人。

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费,共计人民币元整。

四、生产安排

由乙方技师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各负其责。双方依据订单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在不违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

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

八、其他

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

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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