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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 简单绿化合同协议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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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 简单绿化合同协议书(4篇)
2023-01-16 06:59:19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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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一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校园、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园林绿化管理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四章公园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五章管理职责和管理人员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更好地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由甲方选聘乙方为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外围绿化养护工作,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坐落地点:

公共绿化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中间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东侧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西侧绿化带面积:—— ㎡

汉威国际广场1号楼—12楼vip庭院面积:—— ㎡

绿化养护服务内容:

包括上述第一条第三款在内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指定场所内的绿化养护工作,见附件6《全年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及具体安排》。

基本工作: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含修剪杂枝、枯枝落叶、庭院杂草以及租户不需要的废弃花卉等)、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

每天对园区绿化带内垃圾进行清理,保证园区环境品质,冬季及时清扫绿篱、树木中积雪,防止苗木受到损坏。遇到集中作业产生大量的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

定期工作: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其他:①项目绿化区域内不得有树苗枯死、不得有黄土裸露等现象;②确保绿化、乔灌木、草花等保存率100%、绿化设施及硬件景观保持常年完好;③确保按照甲方的要求补种季节性花草和其他临时需要摆放的花卉 。

绿化养护人员及绿化养护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常规委派养护工人四人(包含一名领班),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定的区域内从事各项绿化养护工作;遇需集中作业,乙方另行委派工作人员(如补种、防寒等),甲方不在另行支付相关增加人员费用。

对其他季节性修剪、除虫害或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成的项目,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增派作业人员,在特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苗木优良长势和景观的整体效果。

在日常基本养护外,应及时增派作业人员配合甲方做好空置庭院的浇水、除草、修割,确保绿地园区绿化景观协调、呼应、一致。

绿化养护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整体承包方式。

绿化养护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工服统一方可上岗,对不屡次符合要求的养护人员及时进行替换,替换人员时间不得超过3日。

委托合同期限:

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书面确定。甲方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在此期间,乙方季度考核连续三次不能达到甲方规定之85分,且无改进措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制定绿化的管理措施、计划,提出具体工作内容和监督检查标准,使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各项绿化养护工作;

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监督、验收,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未达到工作要求,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优秀人员提出奖励建议,对乙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工作不合格对等由甲方管理人员向乙方递交《整改通知单》,乙方需根据整改项及期限进行整改;如多次出现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或根据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参见第十一条第7款);

如遇绿化养护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等情况),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养护、修剪、绿化垃圾清理或其它物业所需的相关工作;

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的垃圾堆放点,工具堆放场地及办公场所;

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经甲方确认后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法人作业计划,通知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按时支付应付费用。

乙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对甲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严格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委托管理的项目开展公共区域、指定场所等提供专业化的绿化养护服务,做好垃圾清运以及其他临时绿化养护工作;并按照双方确定的相应服务及管理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和监督检查标准等,完成各项绿化养护工作;

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参见附件2、绿化养护作业人员配置计划。所有乙方绿化养护员工必须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每日按要求到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符合相应条件,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进场作业。驻场负责人必须经过甲方面试方可上岗,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绿化养护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项目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根据工作要求和专业标准,安排或指导员工开展业务技能和素质等各项培训;

每月末将《绿化养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因实际工作所需调整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不得因其它区域绿化养护工作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园区的绿化养护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保证将人员流动率控制在20% /月以内(甲方主动要求乙方调换的除外);

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养护、修剪、绿化垃圾清理等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扣除月服务费5%的经济处罚;

做好大风、火灾等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出妥善处理;

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园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现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现场绿化养护负责人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季度至少指派一名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绿化养护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各项工资、加班费、住宿、各种福利、各种保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作业的质量,凡因违反此条规定造成甲方受到损失的一律由乙方承担;

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养护作业事项,并接受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经济处罚;

提供安全责任书(见附件8);对员工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员工树立安全服务意识;乙方须与派驻甲方的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交甲方备案;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乙方人员伤亡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员工不论是个人还是工作原因,其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的损失的财产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接受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或者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工作需要做出的决定,给予积极配合与完成;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乙方应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安排的其它指令性工作。

乙方代表职责: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指派 为进驻甲方服务项目绿化养护工作负责人;

乙方代表在工作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其所做的工作及在相关表单上的签字均代表乙方;

如乙方需要调换代表,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新的乙方代表应得到甲方认可。

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乙方保证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安排养护人员进入本合同约定的绿化养护现场;

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作业时间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绿化养护及其它各项工作;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拖延时间;

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1规定的 一 级标准执行。

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在浇水时采用 喷灌和水管结合 (喷灌或其它方式);

教育培养员工节水节电意识;

采取其它节水节电措施;

取水设施损坏后应在两日内修复完毕。

绿化养护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费按平均 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 ㎡平方米,管理费: 元,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本合同期内,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数量)另行核算后予以结算。

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双方实际约定支付。

绿化养护委托服务承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的工资、加班费、高温费、各项保险、福利待遇、服装费、洗涤费、培训费、管理费、税金及国家所规定的相关费用。

付款方式:

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按 (月/季度)结算,每季度绿化养护服务费 元,乙方向甲方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并对季度绿化养护情况做绿化养护评估报告并在 个工作日内结算上 季度 (月/季度)的委托服务费。

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双方另行约定金额及付款方式。

**区现有大部分绿地有可能需要整改,如发生整改,费用计入一年保活保养,此部分面积应从此合同价中扣除。

违约责任:

甲方随时对绿化进行监管,对不合格项发放《整改通知单》,每月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共同对检查情况进行质量评审。甲方每季度根据乙方当月服务情况填写《汉威国际广场绿化养护工作考核标准》,并以此作为结算服务费用依据,《汉威国际广场绿化养护工作考核标准》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

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乙方没有及时补充人员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如缺编情况严重,在上述考核分数基础上另对乙方做出 不低于5% 违约金处罚;

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养护工具、物品、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以物品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扣除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七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逾期十五日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水侵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第三方人员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绿化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给予乙方有关违约处罚,但乙方违约则不受此限;

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包括但不限于)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额30%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环境,或因降低服务质量而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失,经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单》仍无效果的;

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项目绿化未能达标的;

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或乙方于用工方面有任何违反政府规定的行为,均视为对本合同违约,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另行承担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聘用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或辞职人员;

本合同附件约定的乙方违约情形;

乙方其他严重违约或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

甲方未能及时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拖欠三个月以上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一概由乙方负责;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部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追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等)。

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追索损失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等)。或第三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其它事项: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乙方人员入场前应与甲方人员确定好养护范围、养护品种、数量与状态,双方确认的《养护苗木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相应通信设备,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署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生效:本合同(含附件)共 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丰台区。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关于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三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管理的位于市区的【项目名称】(下称“项目”)提供绿化养护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1、绿化养护范围:

总体养护范围:。

养护面积:平方米。   

坐落位置:。

2、甲方指定的项目范围内绿化养护服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采用包人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垃圾清运的方式提供服务。

1、乙方保证从年月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岗位数,每天8小时工作计,安排人员开始进驻甲方现场,因绿化养护的特殊性,受季节及天气影响较大,乙方人员可根据现场实际养护需求及天气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但全年总计工时数不作调减。合同期内,如甲方证实乙方派驻人员工时不足规定工时的,甲方有权制定相关作业标准、管理制度及评审细则,并依前述标准或细则规定的1至5倍处以违约金,并有权在乙方当季的绿化养护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2、除非双方另行议定,乙方派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能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养护服务。

3、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质量标准等事项参见甲方制定的相关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4、如有业主对于乙方绿化养护服务人员的表扬(以书面形式为准),经甲方确认后(必须以可查证的具体事件为依据,不包括一般性表扬),在每月费用结算时,给予乙方受表扬员工50元/次的奖励。

5、乙方应节约使用水、电等资源,在绿化用水资源的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如下措施:

实施专人管理,注重节约用水;经常性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未关闭水龙头或水龙头有滴漏现象而未报修等浪费水资源的情况,甲方将根据事实对乙方处以50元/次的罚金。

本合同项下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费(含税率为%的增值税)为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下称“月服务费”)。服务期内含税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下称“合同总价”)。

上述绿化养护服务费单价包死,根据月服务费计算出的合同总价总价包干,已包含管理费、利润、增值税税金、工具费、材料费、服装费、车辆使用费、油费、垃圾清运及处理费(含政府主管部门征收的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1、服务费按季度结算,乙方应于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正式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于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应付乙方上季度之绿化养护服务费转划到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如有变更,乙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发票开具

(1)本合同项下所指“增值税发票”均为增值税发票:①专用;②普通。(请结合具体业务选择对应发票类型)。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且经甲方认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3)如乙方开具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4)如本合同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票之日起不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方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水电,并提供指定地点供乙方放置绿化器械、材料等物品及员工工作期间休息。如对上述场所进行改造或翻新,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使用范围不可超出上述场地原占地范围。

2、要求及教育本公司员工自觉维护小区的绿化,对破坏小区绿化之行为应给予及时制止与纠正,屡次违章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罚。

3、负责派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处理。对乙方合理之工作协助、要求及建议,甲方应予全力支持。

4、如遇特殊绿化养护工作需求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绿化养护工作。

5、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运作。

6、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材料和用品进行使用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合格证、农药保质期、工具质量等,确保乙方提供材料合格。对不符合现场管理要求、标准的材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定期对乙方绿化养护工作进行检查、评分。

1、乙方须充分了解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作业标准和管理制度,为小区提供专业绿化养护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小区之工作人员。甲方按实际需要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甲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应予以处理、更换。

2、乙方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岗位数,选派素质良好、服务热情、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包括常驻现场负责人)进驻现场工作。乙方指定现场主管人员应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绿化养护服务工作,巡检(分自检和参与甲方联检)现场清洁卫生情况,及时处理甲方及业主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乙方人员调整(包括入职、离职、调动)应在当天通知甲方,并保留记录。

3、乙方应在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养护服务人员岗位分配及值班安排表,如有调整,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应在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下月绿化养护作业计划,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季度工作报告,接受甲方关于绿化养护计划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已制定的月度及日常绿化养护作业计划如需修正或调整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得执行。

5、每月若因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提出警告,并在当月绿化养护服务费中按每发生一次扣除绿化养护服务费500元进行扣除。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之绿化养护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环卫、市容、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每季度至少一次指派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到项目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每半年至少一次指派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至甲方与项目经理、品质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及管理层沟通,并积极征询甲方相关负责人意见,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7、乙方应与其派出人员建立合法劳动合同关系;负责承担乙方员工的社会保险、工资及其他一切费用,管理好员工并严格要求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全面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及其人员绿化养护中造成第三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涉及伤亡的,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养护服务涉及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

8、乙方自行负责承包业务所需之全部设备、工具、绿化材料及绿化保养技术,按合同规定的绿化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乙方员工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绿化工具及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统一存放于指定的干燥场地,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标识清楚,存放不能有碍观瞻。

9、乙方派驻甲方人员须在甲方统一办理外来人员出入手续,向甲方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乙方人员在项目工作时间内须统一穿着乙方作业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着装干净整洁,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办公场所提供服务时,不得翻阅、查看甲方资料,不得向外透露甲方业务信息等保密信息。

11、乙方派驻人员在乙方主管不在场时,应接受甲方监督、指导和整改要求。

12、乙方积极听取甲方对小区绿化养护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养护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抢险工作。

13、如遇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乙方必须配合搞好绿化养护工作并保证检查合格,检查结果计入乙方月度评估。

14、乙方派驻人员有责任向甲方反映公共设施、设备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可疑人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项目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向顾客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

15、养护期间,带有噪音作业时间,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在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养护不得产生噪音。

16、乙方在甲方养护场地内,不得私自外接业主庭院绿化养护业务,如业主庭院绿化需要委托养护,必须由甲方出面承接,甲方有权委托乙方或乙方以外的第三方进行养护。

17、乙方需按国家规定合理使用农药、杀虫剂等化学药品,不得污染小区空气、水源等。在养护工作中,涉及影响业主生活及污染水源等项目,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告知甲方,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负面影响及投诉。割剪草坪或药物消杀等,应避开节假日。绿化后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药物使用造成的所有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8、未经甲方书面审批同意,不能改变原有环境景观设计。

19、乙方在进行养护登高作业、喷洒药水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培训记录,同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不做好安全教育及防护工作,决不允许进行作业。

20、乙方在绿化养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应及时拖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并承担垃圾外运及处理的相关费用。

21、合同期内,乙方除承担养护责任外,同时有义务维护绿化的完好性,如因人为或其他原因导致绿化破坏残缺,乙方应及时修复。

22、乙方根据项目绿化特点,结合重大节日气氛渲染要求,每季度为本项目布置各色草花 平方米。

1、本合同项下服务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期间甲方与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期应按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调整;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再行续签。

2、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前三个月为服务试用期,在此期间内若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甲方将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试用期内按考评结果支付实际费用。

1、服务试用期过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对方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2、甲方没有法定或约定理由、连续两季度未能按时支付月服务费且经乙方书面催告仍未纠正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20%的违约金。因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服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付款违约期间定期作业未实施责任;为免疑问日常养护不在前述免责范围。受甲方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常用绿化养护用品,导致定期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日常养护质量除外)。

3、因下列情形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影响小区环境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三次书面警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不可抗力、人为恶意破坏等因素导致绿化环境污损的除外。

(2)若本项目绿化养护在省、市、国家绿化检查中不达标,或因绿化养护问题影响甲方创优和其他各项达标,第一次发生将扣除一个月服务费之50%,第二次发生除扣除一个月服务费50%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每月评估主要以日检与月检记录的不合格项、实际到岗人员数等作为评估依据,不合格项包括轻微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各类不合格的最高限度如下:乙方每周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3个/万平米,每月轻微不合格项不超过10个/万平米; 每周严重不合格项限额为5万平米以下1个,5至10万平米2个,10万平米以上4个,每月严重不合格项限额为5万平米以下3个,5至10万平米8个,10万平米以上16个。每季度累计轻微不合格达到27个/万平米或严重不合格达到5万平米以下7个,5至10万平米20个,10万平米以上45个,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乙方应在发生当日起撤换该员工,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5000元/人次,多人参与,以此类推,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因乙方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或受损,灌木七日内予以更换、乔木二十日内予以更换,如未及时更换,每延长一天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苗木恢复原样;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未按计划执行《年度养护工作计划》进行养护,甲方有权扣除100—500元/次,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小区原景观设计、移植苗木或调换品种,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绿化养护费3000元/次作为违约金,扣除金额超过月服务费50%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确保安全工作作业,并加强员工自身安全管理教育,防止意外发生,同时要接受甲方监督,对甲方合理的职业安全管理建议,乙方应积极整改到位。如因乙方职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出现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加强人员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作业人员在进行绿化高空作业时应采取相关措施防止坠下。

2、如遇酷暑、寒冬、雷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作业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身体受到伤害。

3、在汽车道、车辆出入口处进行养护作业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防止身体受到伤害。

4、在小区工程现场作业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空中坠物、扎脚等情况。

5、绿化死角或绿化密集地点作业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毒虫、蛇咬伤等情况。

1、合同签订时乙方须交纳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妥善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扣除违约金(若有)后不计息退还。

2、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绿化养护服务转包或分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被扣除违约金后,如剩余履约保证金低于本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金额的30%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服务范围扩大/减少或工作增加/减少,需增加/减少费用时,养护费用按同等单价增加/减少。

2、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使用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在工作期间内通信状态良好。

3、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如加固防护架、修剪道旁树等),甲方对乙方的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4、乙方同意在上述服务范围之外,无偿提供8小时/月·万平方米的工作量,供甲方根据现场情况灵活调动安排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业主家中发生突发事件、传统节日来临时小区布置以及服务中心临时性协助等情况下的工作)。

5、合同期内,因甲方现场实际需要而增加苗木或其他小品,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施工,工程费用由乙方报价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另行计算并签订相关协议,施工完成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85%结算价款,养护期届满、甲方验收合格付清。

1、为便于履行合同,双方各自指定对接人壹名,具体信息如下:

(1)甲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乙方对接人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2、甲方对接人有权代表甲方对合同履行进行监管、纠正乙方违约行为、督促乙方付款、收发函件。超出前述授权的,须甲方加盖公章确认。

3、乙方确认本方对接人有权代表本方收发函件、协调沟通合同履行事宜、参加会议、签署会议文件、确认事实及违约责任、提出建议和整改方案等。

4、各方均确认:对方按上述信息均能有效送达信函,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接收信函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方承担。

5、如上述信息确需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未通知变更信息导致变更方无法收到有关函件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同等效力。

2、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款、补偿款、道义资助款、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文印费以及其它必要支出等。

3、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同等效力。

附件:《年度养护工作计划》

(以下无正文,为绿化养护服务合同签章页)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

关于庭院绿化施工简单协议书如何写四

“美丽庭院”是美丽乡村的细胞,是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农户参与“两美石浦”建设主人翁精神的最直接体现。为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知美、爱美、建美、护美”意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美丽乡村品质,经研究,决定在五新等49个行政村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

以“共建美丽庭院、共享品质生活”为主题,按照“环境卫生清洁美、摆放有序整齐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的要求,把“美丽庭院”创建作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的基础上,以农户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沟渠、弄堂、菜园、果园、田园的环境整治为主要范围,以“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为重点内容,力争到年底全镇创建“美丽庭院”示范户100户,“美丽庭院”合格户200户。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通过每月定期考核打分,年底在培育户中选出示范户、合格户。

(一)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清理院内、房前屋后周边积存垃圾,消灭卫生死角;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使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污渍。

(二)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整理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的杂物,使得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类农用器具、物资等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整理残墙断壁以及菜园、果园、田园周边的围护结构和内部环境,使庭院整齐有序。

(三)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充分利用屋顶、庭院、墙面、阳台、围墙、栏杆等空间,栽植观赏类植物、花卉,在房前屋后栽植花草树木或观赏性强的瓜果蔬菜,并保持良好生长,无抛荒地块,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四)庭院设计协调美(美化)。开展庭院设计,就地取材,打造庭院小品,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形成有乡土气息、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庭院景观。

(一)制定方案。每个行政村按常住户数10%的比例开展“美丽庭院”培育,村“美丽庭院”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要做好创建指导、督促工作,把美丽庭院创建纳入村干部考核范畴。各村要及时研究制定“美丽庭院”创建实施方案,上报培育名单,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力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二)分类实施。各村要突出重点,在村主要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的家庭户及主人喜欢庭院设计打造、庭院设施基础好的农户中率先开展,合理安排“美丽庭院”创建时序,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因地制宜形成富有地方特色和个性明显的“美丽庭院”。证照齐全的民宿、农家客栈经营户原则上要率先打造“美丽庭院”示范户。已经获评县、镇“美丽庭院”的不再参与本次创建。

(三)示范带动。结合“四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抓好示范培育,各村可以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一事一议、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同步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为全面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树好典型。年底将在“美丽庭院”培育户中,通过逐项打分评比,进行考核验收,并视情予以奖励。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具体由镇新农办统一牵头协调,镇妇联、旅游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责优势,加强业务指导。各村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村干部、党员要带头先行,树立榜样,全力带领本村农户自觉自愿参与“美丽庭院”创建。

(二)强化宣传发动。对在创建“美丽庭院”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要加以宣传;对因地制宜、自主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的农户要以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加以鼓励;对有借鉴意义的“美丽庭院”要加强图片报送,镇里将在“石浦发布”推送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推广。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村要多形式开展指导督促,挖掘本村在庭院打造中的土专家、内行人,并发挥作用,开展庭院园林绿化、造型打造、科普知识的宣传和辅导,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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