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 停车场安装监控申请书怎么写(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7:14:09 页码:13
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 停车场安装监控申请书怎么写(5篇)
2023-01-16 07:14:0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之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事宜并共同遵守。

一、发布方式:

甲方采取独家发布车载形式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二、发布地点及时间:

广告车的发布时间与地点由甲方提供;但需符合正常行车路线或停车场所。发布时间从至,每天6小时。

三、发布广告尺寸:

全彩屏:4800_2400;

单彩条屏:4800_640;

滚动灯箱:4800_1700。

四、广告发布费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给予甲方广告车租赁费用最为优惠费用1500元/天。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即转帐支付发布费用的50%计¥元;甲方在本合同约定发布时间一半时,转帐支付发布费用的50%计¥元。

五、双方责权:

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播放的广告资料。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4、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费用。

乙方责任:

1、乙方包括对该广告车的审批、维护、维修、燃油费、电费等

2、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报批手续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4、收到甲方款项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发布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实际履行本合同支付发布费用,并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超过三天仍未支付

到期发布费用的,乙方视同甲方违约,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停止广告发布,并要求甲方按以上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非因不可抗因素,未经甲方同意而更换广告发布内容,甲方有权提出违约赔偿,具体标准按广告发布剩余时间所需发布费用的20%计算赔偿额。

七、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确认、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最新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二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路段有限速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要求发生上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二)违章处罚:

1.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以上违章行为进行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一个月出现五次以上违章行为或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予以开除。

2.监控人员发现象gps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重庆金坤实业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联系(023-62947666),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给总经理,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20元罚款。

五、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安全科长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gps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时根据gps上产生的即时数据制作分析报告。

4、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及监控管理。

5、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最新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三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路段有限速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要求发生上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二)违章处罚:

1.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以上违章行为进行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一个月出现五次以上违章行为或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予以开除。

2.监控人员发现象gps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重庆金坤实业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联系(023-62947666),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给总经理,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20元罚款。

五、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安全科长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gps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时根据gps上产生的即时数据制作分析报告。

4、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及监控管理。

5、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最新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四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一)根据“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有效监控、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风险道路、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三)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职 责

(一)安监保卫部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负责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考核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各车属单位职责

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驾乘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三)驾驶员安全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发送安全警示、调度信息等监控。

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车辆移交时,相关人员之间要进行设备测试,经测试正常后方可移交。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安监保卫部报告,以便通知设备供应商前来进行维护。

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安监保卫部。

4.不得无故报警,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的时速设置为准。

2.超范围报警:

(1)轿车及越野车的报警范围设置在重庆市区域内,超出重庆区域报警。

(2)其它车辆的报警范围设置在各工作区域内,即:鸭江、平桥,羊角、白马、土坎,火炉、桐梓,巷口、仙女山、江口范围内,超出上述区域报警。

(3)各车辆凡是超范围行驶的,必须事前报安监保卫部备案(特殊情况电话通知)。

3.紧急报警

驾驶人员遇到险情、困难需要救助时,可按紧急报警按钮进行求助,同时电话告知求助内容。

(三)报警的处理

当接到报警信号或gps监控工作站话务员的来电报警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

2.超范围报警:及时查明原因,是否履行派车手续;

3.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协助并通知车辆使用单位,及时救助;

4.定点停放:及时告知当车驾驶员进行纠正。

四、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有意遮挡天线,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以该车辆gps设置初始值为标准,凡超过该路段最高时速规定10%三分钟的。

5.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6.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7. 每天在办公oa系统上未按时上报派车信息的。

五、违章处罚

以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交通执法部门的处罚通知书和gps监控系统的违章行为的回放为依据,对违章者比照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最新车载监控改造申请书怎么写五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码: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号码: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一、合作的确立

1.1 甲方购买乙方的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专用监控软件。

1.2 乙方为甲方提供乙方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2.1 产品说明书;

1.2.2 产品安装手册;

1.2.3 其他临时远程技术支持文档。

1.3 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培训。

1.4 乙方免费对软件升级和更新换代(特殊要求的开发需求除外)。

二、合作产品功能及价格:

2.1硬件名称、型号及价格如下表:

名 称型 号单位标 配价 格功 能 备 注

注:以上报价均已含增值税发票。

2.2、维修配件价格表(不含发票和运费)

序号名 称 单位数 量价格(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系统运营维护基础费:

3.1系统运营维护基础费定义为:乙方为甲方提供的gps监控系统维护托管费、系统升级、电子地图更新及服务器中心固定id使用费。

3.2为支持甲方市场运作,在甲方入网车辆达 台之前,乙方暂缓收取甲方系统运营费用;甲方入网车辆达 台以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所有在网运营车辆的下一年度的系统运营维护基础费,该费标准为 元/台/月(人民币大写:壹拾元整/台/月),即: 元/台/年(人民币大写: /台/年),此费用按每年收取。

3.3如甲方运作12个月后,无论入网车辆是否达到 台,均按照 元/台/月(人民币大写: /台/月)的标准收取系统运营费用。

3.4 年入网量达到 台,可暂免收取次年度运营维护基础费用。

3.5 此费用于每年06月30日做统一计收。

3.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费方式足额地向乙方交纳系统运营维护基础费。若甲方欠费达15个自然日以上仍未能补交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所欠的系统运营维护基础费及逾期的滞纳金(滞纳金按所欠费用每天1%计算)。

四、订货及付款

4.1 甲方每次订货,应以《订货通知单》(附件一)形式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在《订货通知单》上签署盖章后,《订货通知单》正式生效。

4.2 在《订货通知单》正式生效后,甲方按《订货通知单》金额支付全额货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到甲方指定地址。甲方收到货后一个月内验收并向乙方书面确认验收结果,若甲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默认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在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收到款项的全额发票。

4.3 甲方一次性订货超过100台产品或订购特殊要求的产品,双方另议交货时间,在《订货通知单》中具体约定。

4.4运费由发货方承担。

五、产品保修及换、退条款

5.1 甲方收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甲方尚未安装给终端使用者使用,甲方承诺1个月内免费更换;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1年内免费保修服务。如因此产生的运费,遵从谁寄发谁支付原则。

5.2 保修期满后,如需乙方维护,则根据损坏程度收取一定的维修材料费和服务费,也 可在甲方使用乙方产品达到一定数量时,由甲方从乙方采购材料,自行维修。

5.3 以下情形不属于免费更换或保修范围:

5.3.1甲方未经许可而自行打开gps车载终端外壳,导致终端损坏不能使用的;

5.3.2甲方及其终端使用者擅自拆修、改装的;

5.3.3由于汽车自身的电路故障、车辆发生碰撞、车祸、人为造成进液体等外部原因,导致gps车载终端无法维修的;

5.3.4 遇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浸、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而造成的故障及损坏。

5.4超过免费保修期或超出免费保修范围、需甲方进行产品维修的,按产品销售单价进行更换,配件成本见附件三《产品配件价格表》。

六、双方责任与义务

6.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6.1.1甲方负责将产品安装终端使用者车辆上,完成安装车辆的资料登记工作并将安装登记表格传真到乙方监控中心。

6.1.2 在合作期限内,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能使用与乙方产品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其他产品。

6.1.3 甲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产品价格内容透露给除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

6.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6.2.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终端产品应为合法有效的,即: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的,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许可,且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

6.2.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安装信息以后,负责将车辆数据信息加入到乙方的监控调度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中。

6.1.3 乙方在中心服务器中保存甲方车辆实时上传的行驶轨迹,以便于甲方随时下载查看,其轨迹保存时间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后的数据,甲方需使用乙方提供的gps监控系统将每月数据下载保存。

6.2.4 甲方所在地理区域如有地图增修需求,甲方应通知乙方对gps监控平台的电子地图进行修改,乙方需在两周内根据甲方的车辆行使轨迹免费更新电子地图。

6.2.5乙方负责培训和指导甲方的系统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安装人员,远程提供日常技术支持和服务,当乙方系统软件整体升级时为甲方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培训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七、免责条款

因以下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7.1外部相关通讯公司原因造成的通讯网络盲区、故障或短信息丢失、堵塞;gps定位卫星盲区。

7.2 本产品外部必备条件,如通讯网络、gps系统等遭到蓄意破坏;或车载移动电话停机或费用不足;或乙方擅自打开车载终端或擅自更换车载sim卡。

7.3 车载终端使用时没有在甲方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的。

7.4 不按正常操作程序安装、使用监控软件,造成产品故障的。

7.5 当汽车电瓶出现欠压或其他故障时导致本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

7.6 已知产品存在故障,但未及时返回通知甲方进行维修的。

7.7 在使用环境超出甲方产品有关技术参数要求,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

7.8车辆因被盗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7.9 本合同第九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

八、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8.1 乙方拥有授权甲方使用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车载终端、监控软件等)之所有知识产权,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但甲方使用的乙方产品如因知识产权等因素引起的任何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 甲方享有7.1款所述知识产权在产品使用范围和产品使用期间内的使用权,同时负有尊重知识产权、保管好技术秘密之责任,不得有私自复制、转让、改装、过户、或其它有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

8.3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本合同内容保密之责任,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内容。

九、违约责任

双方皆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出现违约情况,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不可抗力因素

如甲、乙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火灾、严重伤亡事故、不可避免的大事故、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致使不能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文件,双方根据事故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解除合同以及如何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

十一、纠纷的解决

如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由原告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有需要,可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合同》中未提及事宜以本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并未提出终止本合同之要求,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壹年,以此类推。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