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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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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汇总19篇)
2023-11-20 12:35:01    小编:ZTFB

报告的语言应该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专业化的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报告的撰写应当注重逻辑性和连贯性,避免出现矛盾和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希望这些范文能够给大家的报告写作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一

都说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庭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程度。我国是传统观念很强的国家,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事物变化日新月异,人们的思想也变得更加开放,传统的婚姻观念也在受到冲击,人们更加注重自身在婚姻关系中的人身、财产、隐私等权利的保护。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婚姻家庭类案件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出现了案件数量增加、财产结构复杂、新型法律关系不断增加等现象,相应的,这就为纠纷的平稳解决增加了难度。本报告以本院当前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工作出现的情况、问题、难点及建议进行调研。

根据分析和审判实践,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收案数量基本稳定并有所减少

近年来本院收案数量基本保持平稳,20xx年收案数还有明显减少。这一方面是客观上婚姻家庭纠纷有一部分通过民政部门协议解决了,另一方面本院诉外调解工作和引导工作一直做的较好,各类普法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自行处理家庭事务的能力。特别是20xx年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除了增加了新型的普法形式外,还使本院法官更加深入的进行社区,参与社区调解,对社区民调员进行培训,提高社区人员的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这使得广大群众有了更多解纷途径,足不出户就可以化解矛盾,既减少了群众诉累,也节省了法院的诉讼资源。

(二)、案件类型的多样化

近年来,多种新案由出现在本院婚姻家庭类案件中。除了离婚、抚养、赡养等传统案由,还出现了婚约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婚内抚养费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多种新案由,20xx年各类案由增加到了24种。究其原因是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逐步细化,以及整个社会的法律意识加强,尤其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涉及财产标的逐步增大,财产组成复杂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财产增加的同时,也使得涉诉当事人的财产标的越来越大。近几年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标的从几十万元已经发展到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水平。标的增大的同时,财产的组成也是多样化,从以前主要以房产、存款为主发展成房产、存款、公司股权、地皮、债券、股票、债权债务、车辆等多种类型,涉及到评估、鉴定、调查、审计等一系列准备工作,案件的审理时间也就相应增加,也为案件的解决在客观上增加了难度,也使涉诉当事人增加了更多的矛盾爆发点。

随着社会发展,中国的婚姻观念也受到各种外来思想的影响,社会上一部分人对待婚姻的观念也逐步开放。近年来25-40岁年龄段的当事人逐步成为离婚案件的“主力”。这年龄段当事人对于婚姻有更高的要求,同时对于婚姻问题上有时略显草率,还有一个更显著的特点就是父母对婚姻的干涉。这部分当事人由于刚参加工作、个人花费较大或思想不成熟等原因,使得自身在经济上还未从父母身边“断奶”,从婚房购买、婚礼筹备及婚后生活上,很多还依靠父母经济帮助,这就使得父母在夫妻生活中介入的越来越多,为双方增加了矛盾隐患。同时在处理离婚纠纷时,由于财产方面很多都是由父母出资,当事人在财产方面无法独立做主,也使得进行调解时,还需做双方父母的工作,增加了工作难度。

(五)、家庭冷暴力以多种形式存在

在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多以殴打、语言胁迫等形式存在,但由于法律的威慑,动手伤人这种暴力已经有所收敛。反而是家庭冷暴力逐步成为家庭暴力的一种新趋势。家庭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对家庭毫无责任感、平时对对方冷言冷语或一言不发,更有甚者通过其他形式对对方进行精神折磨。对于这种行为由于属于道德范畴,法律根本无法进行调整,所以对于这种当事人主审人只能进行批评教育,无法用法律约束其行为。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涉及个人乃至两个或多个家庭的核心利益,影响着社会稳定,如何更好处理“家务事”,是我院一直探讨的课题之一。为更好地解决家庭矛盾,我院自1998年,就开始尝试婚姻家庭案件的专业化审理,专门将长城法庭设置为审理城市区婚姻家庭纠纷的专业法庭(长城法庭受理xx区范围内90%的婚姻家庭案件,另有10%距长城法庭较边远的分给该辖区的另两个法庭),连续多年来,该庭审理成绩斐然,调解率90%以上,无错案、无上访。其根据婚姻家庭案件的特点也形成了自己的审理模式和风格,实现了规范与灵活结合、审判与教育结合。以长城法庭为主,带动另两个法庭,我院就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

(一)、树立科学的调解理念、探索多种调解方式和技巧,以调解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主要手段。

首先,坚持审教结合的调解理念。面对琐碎的“家务事”,立足于对当事人思想的调整和教育,治标更治本。从1998年开始,就确立了“审判与教育结合”的调解理念,并以此为指导,主办了xx区婚姻家庭教育学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让双方当事人参加法庭举办的有专题、有针对性地婚教学习班,通过这种调解模式使当事人多了几分理智,一些陷入情感危机的夫妻为了孩子,为了昔日的情义又走到一起,一些拒不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的当事人也深受教育,承担起应尽的家庭义务。五年来,我院平均每年举办婚教学习班10次左右,每期针对不同的主题,学习人数从20人到50人不等,参加学习的案件当事人和好率达30%。

其次,始终贯彻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作为纠纷的仲裁者,不仅要关注纠纷调解的结果,而且要注重从纠纷本身的规律出发,抓住可能化解纠纷的各个节点去做工作,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情绪、弱化冲突。注重庭前调解关口,在开庭前送达法律文书时,组织初步调解,注重将法言法语转变为群众能够听得懂、听得明白的语言,强化工作效果,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通过这一关,案件调解率达60-70%。注重庭审促成关口,庭前不能调解的,通过开庭,让当事人对争执的主要问题进一步理清认识,权衡利弊,注重情、法、理并用,从而促成调解,法庭20%的案件能当庭调解成功。注重庭后消化关口,经过开庭不能调解的案件,适当进行冷处理,在庭审后给当事人冷静考虑的时间,充分挖掘当事人的各种社会关系,动员和依靠各方力量从外围突破,庭后调解案件占全部调解案件的5%左右,但这些都是容易激化的纠纷,庭后调解不仅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矛盾激化,而且减少了当事人对判决的抵触情绪,降低了上诉率。

第三,不断探索调解技巧和方法。调解是和谐解纷的一条捷径,为了让调解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庭为调解划下一条红色规范线,即依法调解。在这条线上找准三点:第一是当事人自愿这个基点;第二是以法服人这个切入点;第三是程序合法这个外在点。调解毕竟有灵活性的必然要求,所以,在红色规范的前提下,又根据个案,总结了法理法、心理法、案例法、利弊法、冷热法、社会法、电话法、亲情法、结合法等“调解九法”, 灵活运用于不同的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增强服务意识,实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以温暖贴心的服务作为化解家庭矛盾的助推力。

由于婚姻家庭类案件严重的耗费当事人精力、财力,为了帮助其尽快摆脱诉讼,我院不断在诉讼指导、效率提高、矛盾预防等方面建立新的制度,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首先是顺民意,实行预约制度。把以往由法官为主安排开庭、调解时间和地点改为以当事人为主,由当事人预约。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后,法官会给出一段合理时间,当事人可以在这段时间内选择自己希望开庭或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是双休日或节假日,行动不便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还可以将法官预约到家中、医院等地。

其次是解民忧,实行诉讼指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有偏差,对诉讼程序不了解,难免对法院工作产生怨言。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法庭尤其注意对诉讼指导的完善,针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举证意识不强、财产保全意识不强、诉讼调解意识不强、独立诉讼意识不强、主动履行意识不强等五个方面的问题,法庭采取告知举措,通过个案释明、普遍宣传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提高诉讼能力。

第三是关民情,实行回访制度。婚姻家庭纠纷的解决有反复性的特点,为了切实做到案解事了,我院将调解工作向后延伸,建立了温馨细致的回访制度。制作了制式的回访登记表,明确案件主审人为回访负责人,每年要完成已办结案件50%以上的回访任务,其中赡养、调解和好案件做到100%回访。对赡养案件或涉及老人的案件力求到家回访,其他案件可以以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其中,还以小建议的方式,用温馨的话语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当行为提出中肯的建议,帮助当事人彻底走出纠纷困扰。通过积极全面的回访,了解当事人的动态,做好新矛盾产生的预防工作。

(三)、提高综治观念,联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作为解决家庭矛盾的新途径 。

婚姻家庭问题是一项社会问题,仅仅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化解矛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多方互动,进行配合,形成社会合力,才能合理利用资源,有效解决问题。

首先,我们以民调联络为载体,不断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我院自20xx年即开始建立民调联络机制,在各派出法庭设置民调联络员,由法庭对应的辖区司法所派人民调解员担任,他们在法庭轮流值班,负责完成两项任务:第一是负责接待诉前咨询,对咨询进行分流、引导。10年来,他们每年接待咨询400多人次,其中30%是咨询人了解相关知识后自行解决,10%由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这样不仅减少了法庭的接待量,还提高了百姓对民调组织的认知,最为重要的是引导人们自行化解矛盾,使一些矛盾不大的潜在纠纷自行化解,降低了诉讼成本。第二是负责联系法庭和司法所。通过联络员的了解和反馈,实现了法庭与司法所的互动。一方面,法庭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解答咨询、规范程序的指导服务,通过个案指导、集中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与民调人员进行交流与学习,帮助规范人民调解程序,使其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更具可信性。从而在更广泛意义上发挥了民调组织在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其次,我们“法官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延伸司法触角,帮助社区提升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区。20xx年开始至今,我院从地处城市中心区的实际出发,开始进行“法官进社区”活动,不断深化完善社区法律服务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地发挥联合止争与帮扶的优势。我院从17个庭选派若干法官、党员为全区17个镇街、工业园区所辖的社区、村提供志愿法律服务,刘光明院长亲自负责对整体工作进行督导,副院长杨超负责活动的具体落实。该活动从方案制定到组织领导,从活动方案到具体计划的落实,每个细节都非常完善。自20xx年4月至今,我院共有100余名法官、党员参与服务行动,进行调研、交流71次、开展法律宣传62次、法律讲座、培训23次、解答咨询900余人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矛盾纠纷30余件、庭审观摩7次、模拟法庭2次,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由于活动方式灵活生动,老百姓非常欢迎,都表示:“我们很有收获,希望法官下次再来!” “法官进社区”党员志愿服务行动发挥了及时化解诉前纠纷、减少矛盾激化苗头、提高群众法律修养和增强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作用。同时,在这一行动中我们也密切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升了法院形象。这也为我们解决家庭矛盾夯实了司法活动的群众基础。

(一)、案件中的财产问题。

由于各种新类型、新情况的案件逐渐增多,婚姻家庭类案件的审理难度也逐渐增大,但究其难点主要还是在财产方面。财产处理难度的焦点在于财产复杂,处理这类案件往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评估、鉴定、审计等工作,而且由于可能涉及第三人利益,所以在案件中无法得到解决。现就案件审理的具体问题进行归纳:

1、婚约财产纠纷中财产问题。该类案件每年收案不到5件,在处理过程中主要是结合具体案情,以《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进行处理,并以调解为主,加大调解力度,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在此类案件中当事人举证是难点,首先要确定双方的恋爱关系,如一方也与案外人登记结婚,对于恋爱关系矢口否认。其次原告对于财产基本上没有书面约定,在认定时只能凭证据,但经常出现证据较少或没有证据的情况。

2、婚内财产约定纠纷中财产问题。出现该类案件主要是一方担心另一方将财产转移或者一方已经将财产转移,另一方出于追回被转移财产及保护剩余财产的目的,故而起诉。该类案件在日常工作中出现较少,但一旦出现往往矛盾比较激化,急需进行财产保全。此类案件多数为财产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在处理时现存财产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但追回被转移财产则需大量的调查工作,因个别当事人属于恶意转移,如遇到转移房产现象,还需进行买卖无效的相关诉讼。

3、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产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如双方对于房产的归属均无争议,只是房本未下发的,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即可。对于双方有争议的房产,因多数都会涉及到第三人,离婚案件中无法处理,只能另案诉讼。

4、债权债务问题。对于债权债务问题,当事人主张对方伪造虚假债权或债务情况较多。对此,我院一直本着谨慎的态度,无论双方是否认可该笔债权债务,债权人、债务人都应出庭,并要求出示出款证明。对于债务,同时也应通知债权人,债务人正在办理离婚纠纷,债权人也可对该笔债务的处理表示自己的意见。因法律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需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于债权,即使双方均认可,本着谨慎的态度,也需债务人出庭。如债务人对于该笔债务有异议,或有案外人要求权利,则需要另案处理。

(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案件中无固定工作或收入特高当事人,抚养费数额如何界定的问题,及关于抚养费的最低数额及上限如何界定。关于抚养费最低数额我院日内未应按照本省最低工资标准。关于特高人群给付抚养费数额问题,应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确定。但还存在着城镇与农村存在的差异应如何确定标准的问题。

(三)、关于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的问题。这种情况在在程序上存在一系列问题:(1)原、被告为一方为精神病患者,患病一方有诊断书或残疾证,但无法确认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当事人不申请鉴定如何应对;(2)进行鉴定时,鉴定所需材料证据无法收集或对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下,如何应对;(3)鉴定所需费用应如何负担;(4)如何确定监护人的问题。

(四)、证据适用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原告方认为被告已经失踪,但只能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报案记录,派出所的报案记录一般只显示为“某某于某某时间到我所报案称其夫或妻于某个时间失踪,至今未找到”,此报案记录能否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应如何界定。不排除原告方故意陈述被告方为失踪的情况出现。对于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记录,实际操作中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否以其为离婚依据需当事人提供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但报案的真伪应由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五)、因相关部门的管理缺陷引发的相关问题。在日常案件审理中,经常发生因其他相关部门存在管理缺陷或不配合调查,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这种情况直接导致有些案件审理时间延长、效率降低,使当事人对法院办案人员产生误会,影响法院公信力。现就具体情况归纳如下:

1、公安机关。首先,当事人申请调查辖区内宾馆的开房记录。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配合调查,并认为配合法院调查是义务,但义务不是必须的,民事案件应该谁主张谁举证,所以不能出具开房记录。由于无法取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第二、被告与其他女性生育子女,孩子的户籍档案中父亲一栏为被告,原告申请调查孩子完整户籍档案,但其辖区派出所拒绝出具,只出具一张户籍证明。由于无法取证,就无法判断米某的主张是否合法,但如米某的主张是真实的,那其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同时也会间接助长“养小三”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第三、在办案中我院发现派出所对于夫妻之间报警,只是进行劝导,基本不给双方制作笔录,在报案记录上也是简单一写或根本就没有报案记录。这就导致一些当事人根本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对个别实施家庭暴力的当事人也无法起到威慑作用,认为只要打的不严重,打两巴掌、踹两脚没事,严重点派出所也不管,久而久之变本加厉,最后可能酿成更严重的后果;第四、当事人反映在其配偶失踪后曾去公安机关就失踪一事要求立案,但公安机关表示只能登记一下报警记录,无法立案,如果想立案,要先去法院立申请对方为失踪人员的特别程序,法院立案后,再拿法院立案凭证,到公安机关立失踪案件。公安机关这种做法不妥,公安机关负有管理社会人口户籍档案、寻找失踪人员的职责,法院失踪人口的特别程序应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为依据,不能是法院认为该人失踪才能在公安机关立案。这样很有能给当事人造成法院与公安机关相互推诿的印象,对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均不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2、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于结婚登记出现把关不严情况,对登记人的身份没有进行严格审查,造成了一些案件的发生。本院审理的案件中发生双胞胎妹妹拿着姐姐的身份证去进行结婚登记,男方根本就不知道,后来知道此事来院要求离婚,对于此事只能引导其起诉民政局,以行政案件处理此事。此类把关不严的案件并非个案,曾有一名离婚当事人患有严重的智力残疾,只会发出“嗯、嗯、嗯”的声音,根本无法表达自身意见。她的婚姻也只是在其父母同意下进行登记,而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登记,其本人的意见根本无从得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时,民政部门根本未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就向双方发放了结婚证。这类案件在近两年已经出现了多起,这种情况一出现首先就要变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变更后才能由监护人代表残疾人进行离婚诉讼,这样诉讼时间长,手续繁琐,同时也牵扯了双方当事人的大量时间和精力。

3、银行系统。首先办案人员从银行系统调取的存款明细与当事人使用本人身份证在银行调取存款明细显示不一致,当事人调取的明细更详细,而本院调取的明细明显缺少内容。银行的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当事人的误会,认为法院偏袒一方当事人,进而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可能造成上访案件。第二、在调查过程中,由于法院执行公务证进行变更,银行拒绝为办案人员进行调查,理由是该行没有接到法院执行公务证变更的通知,在经过多方协调之后,该行终于为办案人员进行了调查,但整个协调过程历时3、4天,使本庭定好的开庭时间不得不向后推迟。办案人员在银行调查过程中,除了出示执行公务证外,还出示工作证及查询银行存款通知书,以上物品均加盖法院公章或钢印,银行虽未收到通知,也应在所有证件齐全的基础上协助查询。

1、对于审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需上级法院出台相关问题解决办法或者形成统一的司法尺度。

2、对于公安机关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与同级公安机关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并加强公、检、法、民政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减少误解,使行政部门形成合力。

3、对于银行系统出现的问题,上级法院应与其进行接洽,就有关问题向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银行严格把关,对于调查事项详细列明,避免以上情况的出现。

4、对于家事纠纷,确实可以考虑根据家事纠纷的特点设计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的家事诉讼程序和实体法。比如,分居备案、人身限制令(尽管民诉法规定了对行为可以保全,但针对性不强,婚姻家庭中的特点和行文操作不便)、诉前调解程序、诉讼中调解程序、探望室的设置、家庭心理咨询辅导(可作为调解和好或者撤诉案件的辅助条件之一)等等。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二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是依据()。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继承权,不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而是依据扶养关系。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3.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规定,接受遣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甲未表示接受遣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收养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血缘关系;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也是依据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扶养关系。未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

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转继承问题。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的子女继承的问题。故本题选项为c。

6.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7.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在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应依公证遗嘱为准。

8.确定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

a.遗嘱生效时。

b.遗产分割时。

c.遗嘱执行时。

d.遗嘱设立时。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的时间为准。

9.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共有财产为11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

10.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份额应如何处理?()。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11.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冲突问题。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12.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时间的确定问题。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13.在我国男女结婚的婚龄是()。

a.男女均不得早于20周岁。

b.男女均不得早于22周岁。

c.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男女结婚的婚龄问题。依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4.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d.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问题。依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5.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除必须其法定条件外,收养人应年满()。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人的年龄要求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1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之日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17.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问题。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项为d。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寻求增收致富的途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导致农村出现了一个独特的妇女群体—留守妇女。丈夫长期外出打工,妻子留守家庭,她们承担着生产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等重担于一身,在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着较大压力。随着留守妇女离婚率的增高,这部分人的婚姻家庭关系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引人关注的重要因素。近期,佳木斯市妇联通过走访、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等形式,在6个乡镇的18个村开展调研活动,有500多名留守妇女参与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从年龄结构上看,30—49岁的留守妇女人数达到329人,占总人数的65.8%,这个年龄段的妇女,她们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又要担负起家务和农活,留守在家中的她们承担精神和身体上的双重重任;50—69岁的留守妇女是140人,占总数的28%,50岁以上的留守妇女主要是承担照顾孙子、孙女和部分家务的责任。从文化程度上看,主要以初中文化为主体,达到240人,占48%,其它小学文化、高中文化、大专及以上文化分别为161人、67人、32人,文化程度相对普遍偏低。从经营的产业和收入情况看,大部分留守妇女以经营承包田为主,人数达到调查总数的54.5%;45.5%留守妇女从事着小规模的畜牧养殖;个别年龄偏小的留守妇女选择专职母亲的角色,单纯地负责照顾幼小的孩子,家庭收入完全依赖于丈夫的外出务工收入。在所有留守妇女的家庭中,家庭年收入万元以内的占大部分,达到62.5%;其中家庭年收入1万元以上的家庭65个;2万元以上的是68个;5万元以上的家庭共有35个,这种高收入的家庭,收入来源主要是以外出务工收入为主,这部分务工人员主要是因为掌握一定的手艺或技术,所以收入相对较高。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为解决留守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将留守妇女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坚持务工促增收、创业促转移,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为农民提供信贷扶持,让有条件、有技能的农民就地发展种养殖业,切实为农民增收搭建平台。

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好丈夫”、“好媳妇”、“好婆婆”等丰富多彩的评选表彰活动,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构建和谐家庭。

一是教育广大留守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二是加强普法普法、维权力度。在农村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留守妇女自身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三是加大对留守妇女的科技知识培训,提高其生产、生存能力。四是加强平安家庭建设工作,为留守妇女提供平全、和谐的生活环境,使家庭更加和睦美满。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四

今天上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xx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使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改善生活,增加收入,这些占劳动力(18岁-60岁)总数8%的已婚剩余劳动力也都纷纷向城市转移。这些转移的已婚劳动力中男性占98%,从而在农村就出现了一些留守妇女。这些留守妇女大多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照顾老人和孩子。近期,xxx乡妇联通过召开村妇代会主任和部分留守妇女座谈会,调查问卷,入户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留守妇女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

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这些留守妇女家庭只有50%是稳定的,婚姻是幸福和谐的,而这些家庭的夫妻年龄基本都是45岁以上;有40%的家庭是有矛盾的,夫妻之间是不和谐的;另有10%的家庭因此已破裂或处于破裂边缘的。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全乡每年40个左右的离婚妇女中,留守妇女足足占了一半。

二、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原因。

(一)改革开放30多年来,西方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对人们思想观念产生巨大冲击和影响。尤其大城市的环境极具诱惑力。一些外出打工的男性赚到钱后禁不住诱惑,其行为似乎印证了"饥寒起盗心,饱暖思淫欲"这句古话,直接导致家庭破。一些男性尽管还维持着原有家庭,但他已看不上那个只顾在家干农活的"黄脸婆".这种状况导致婚姻家庭不稳定不和谐的在整个留守妇女中占有33%.

(二)农村人受教育程度低,遇事缺乏理性思考,加上自身责任心不强,导致在外打工不是为家里赚得补贴,而是只顾自己享受或盲目搞投资,最终还欠下了外债,从而导致家庭不和谐乃至破裂。

(三)留守妇女自身思想守旧,生性多疑,对外出打工的丈夫缺乏信任。而外出打工的丈夫经过大城市的熏陶,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性格开朗大方,这些又是一些留守妇女眼里所不能容忍的。无辜的丈夫又不能包容这一切,从而导致家庭矛盾重重。

(一)对于年龄偏大的留守妇女,她们比较关心的是丈夫在外所从事的工种、安全性、收入和生活状况,并不担心会发生影响家庭或破坏婚姻的问题。因为她们对自己多年来的婚姻家庭有信心,尤其她们确信年纪已渐成熟的孩子是维系她们婚姻生活的牢固纽带。她们当中多数所期待的是等孩子念高中或读大学后,自己把家中的土地出租或转让他人,随丈夫一起外出打工,少数年龄偏大的妇女仍愿意留在农村务农。

(二)对于45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尽管她们也关心丈夫在外边的冷暖和安全,但她们更担心年富力强的丈夫禁不住缤纷世界的诱惑。她们有的通过随时打电话方式监督丈夫;有的想尽办法阻止丈夫外出打工;而有的妇女则表现为无可奈何之状,她们认为婚姻都是命中注定的事;另外也有个别留守妇女能以积极的心态对待丈夫的言行,在努力改变自己,加强自己与丈夫之间的沟通交流。

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和谐家庭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采取综合措施维护留守妇女健康和谐的婚姻家庭秩序。

(一)大力加强家庭荣辱观教育,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荣辱观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婚姻家庭荣辱观教育,让人人都树立健康的婚姻家庭观念,明白哪些是应该坚持的,哪些是应该摒弃的;清楚那些是健康的、美好的、高尚的;哪些是庸俗的、丑恶的、低级的。同时让全社会的人都对那些追求丑恶生活方式的人投去鄙视的目光,让她们无地自容。

(二)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大力弘扬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同时各用工单位要创造条件,多组织外出务工人员开展健康、文明向上的活动,缓解外出务工者心理压力,引领他们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

(三)加强对妇女文化教育,培养留守妇女形成"聪慧时尚、自信坚韧"的时代精神。留守妇女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一般只具初中以下文化,而文化程度越高,处理家庭问题越富有理性。

(四)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当地就业机会,是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或充分做好"农田"文章,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的精品农业,引导农业向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方向发展,通过发展优势产业减缓外出就业压力。

(五)相关机构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法律援助和保护。在处理留守妇女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时要充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多给予留守妇女在财产方面相应的补偿。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六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法定继承权的取得是依据()。

b.血缘关系。

c.扶养关系。

d.拟制血缘关系。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及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取得继承权,不是依据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而是依据扶养关系。

2.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即视为()。

a.放弃继承。

b.接受继承。

c.丧失继承权。

d.转继承。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的放弃和接受问题。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表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因为放弃继承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3.某甲的伯父临终前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某甲。3月2日某甲伯父死亡,次日某甲得知这一遗嘱的内容,却说:“伯父何必如此。”直到5月15日,某甲一直没有作出是否接受该遗产的表示。那么,依法某甲的行为应()。

a.推定为放弃遗赠。

b.推定为接受遗赠。

c.推定为部分接受遗赠。

d.由人民法院决定。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放弃遗赠的问题。依继承法规定,接受遣赠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甲未表示接受遣赠的,视为放弃遗赠。

4.下列人员中,是基于扶养关系而享有继承权的是()。

a.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

b.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c.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d.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权取得的依据问题。养子女对养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收养关系或拟制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血缘关系;生子女对生父母享有继承权也是依据血缘关系;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是依据扶养关系。未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子女之间不享有继承权。

5.甲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乙,甲死后乙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乙死亡,应如何处理该古玩?()。

a.该古玩由甲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乙子女继承。

c.将古玩出售,由甲、乙子女共同继承价款。

d.如甲子女同意,可让乙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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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转继承问题。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或受遗赠人的子女继承的问题。故本题选项为c。

6.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下列哪些人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a.乙的儿子。

b.乙的配偶。

c.乙的兄弟。

d.乙的外甥女。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继承问题。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7.王某生前有多份遗嘱,按时间先后顺序为自书、公证、代书、录音遗嘱,则王某死后,应按何种遗嘱执行?()。

a.自书遗嘱。

b.代书遗嘱。

c.公证遗嘱。

d.录音遗嘱。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在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矛盾的情况下,有公证遗嘱的应依公证遗嘱为准。

8.确定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当以什么时间为准?()。

a.遗嘱生效时。

b.遗产分割时。

c.遗嘱执行时。

d.遗嘱设立时。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遗嘱人的行为能力问题。遗嘱人有无遗嘱能力,应以设立遗嘱时的时间为准。

9.王军夫妇共有存款10000元,家里有王军刚领的工资600元和其妻的工资400元。王军死亡后,其遗产是()。

a.5400元。

b.5500元。

c.5600元。

d.106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遗产的确定问题。王军夫妇未约定分别财产制,其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其共有财产为11000元,则王军的遗产为5500元。

10.为胎儿保留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该份额应如何处理?()。

a.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b.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c.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d.由胎儿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胎儿出生后死亡的遗产继承问题。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后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必要遗产份额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

11.公民甲生前与公民乙依法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后又立有遗嘱,二者内容相抵触,继承开始后,对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扶养协议。

d.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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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冲突问题。在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的效力。

12.1999年5月4日甲病逝,5月7日安葬完毕,5月8日继承人一起确定甲的遗产,5月9日继承人之间确定继承的比例,5月10日遗产分割完毕。请问继承是从哪一天开始的?()。

a.5月4日。

b.5月7日。

c.5月8日。

d.5月10日。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继承开始的时间的确定问题。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间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13.在我国男女结婚的婚龄是()。

a.男女均不得早于20周岁。

b.男女均不得早于22周岁。

c.男不得早于20周岁,女不得早于22周岁。

d.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男女结婚的婚龄问题。依婚姻法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4.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d.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问题。依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15.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除必须其法定条件外,收养人应年满()。

a.30周岁。

b.35周岁。

c.40周岁。

d.45周岁。

[答案]a。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人的年龄要求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

16.依照我国收养法,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是()。

a.收养协议签订之日。

b.收养登记之日。

c.被收养人送养之日。

d.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收养关系成立的时间问题。依收养法规定,收养登记之日为收养关系成立之日。

17.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

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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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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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七

1实践目的:调查了解中国经济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婚姻状况,对影响婚姻状况的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并予以解决措施。

2实践内容:对贵州黔南与陕西关中地区婚姻状况进行调查比较。

3实践结果:对比分析后掌握两地区之间婚姻状况的异同。

4实践总结:通过此次暑期实践很好地把握了影响贵州黔南与陕西关中两地区之间婚姻状况的因素,并很好地进行了分析,展示给大家真实的农村婚姻状况面貌。

正文:

贵州黔南与陕西关中两地区间农村婚姻现状及影响因素比较。

婚姻,从传统意义上和主体意识理解为繁衍生息,传宗接代的契合点及途径,在传统社会当中也是唯一能被道德伦理所接受的方式。随时代的发展及各种因素的变化,婚姻表现为爱情的最终决选方式和最高表达形式。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千年封建史的背景环境中,婚姻的发展状况很值得我们去关注,因此在暑期实践过程中就中国农村婚姻状况问题对贵州省黔南与陕西关中地区进行了针对性的调查。

贵州省位处我国西南方向,由于其自然环境因素的限制,经济发展水平相当落后,列于我国贫困省份之一,而贵州省的人口状况也较为复杂。诸多因素对贵州农村地区人们的婚姻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们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进行系统分析。

由于贵州省黔南地区多少数名族聚居,其生活区域多以村寨形式划分且多为统一的民族村寨,从传统意义角度看,为了加强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发展,产生了一种联姻的婚姻方式,这样的方式类似于我国封建社会时期的政治联姻,所以把它归类于政治影响因素,它有其积极的影响,但对婚姻的主体男女双方之间来讲缺乏了自我的选择权。当然这样的婚姻方式只是从传统的角度来看,虽然现在很少存在但并未消失。

了稳定性的一面,村寨中离异者极少,在婚姻稳定程度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伴随的是高的人口出生率,所以近二十年之间黔南地区人口数目有了很大变化。当经济改革的浪潮涌进来的时候,为了生存发展的需要,黔南人们大都走了出去,寻求更多的经济收入来源(近十年间一个寨子中有近80%的青壮年远走外地务工)。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事物更多的人流,于是出现一个新的状况-----打工仔带回打工妹,这种形式的出现为婚姻的出现为婚姻的结合方式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打破了以往的传统保守的原地踏步式婚姻,寨子当中人员也有了新的补充。而对于婚姻双方,男女之间选择的余地更加宽广,对婚姻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这种形式又带来了些不稳定因素,因为双方家庭距离上的差距或是民族习惯问题上的冲突致使离异的比率提升,与以往相比较各村寨的离异比率提升10%左右,伴随而来的是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与稳定。

从文化因素考虑。黔南地区多少数民族,他们保持着自己独特的文化,婚姻理念。这一方面要与陕西关中地区比较阐明。

而上述因素对于黔南地区婚姻影响状况及趋势开看,地理环境因素是其他诸多因素发挥作用的基础。

对于陕西关中地区的调查,我们也是从以上几种因素出发去考虑,分析。但在此处略去地理环境因素的讲解,着重来看其他人文环境的作用。

在关中地区而言,由于民族的趋同性,基本上是没有像黔南少数民族村寨之间的那种联姻的婚姻方式,这是两地区的一大差异。从经济角度考虑,两地区很具有共同点:其贫困程度与落后状态及其封闭性。所以也呈现出婚姻的封闭稳定到开化,不稳定。

着重点落在文化因素上。陕西是个极具历史文化底蕴的省份,尤其以关中地区为重,最突出的体现在婚姻方面的是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直到现在思想激荡的社会,在关中农村地区仍未褪减,对于关中地区的人们影响很大,成为了婚姻中的极不稳定因素。很多家庭因为生育问题或生男生女的问题而反复的闹矛盾,矛盾激化后最终造成离异。而结合经济发展的因素共同考虑,以往男方迎娶女方的花费在两万元以内,在近五年内情况发生巨大的变化,迎娶女方的花费连续翻番,关中地区光迎娶时候直接交给女方家庭的钱数就达10万左右,而且这种势头还在呈现上升趋势。调查其中的原因要有以下几点:1思想观念的不开化2关中地区经济发展状况驱使。

就以上两种原因我们做一分析。思想方面,经调查绝大多数女方家长持这种观点:“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花费了自己多少钱,怎么能说嫁就嫁,最起码得回报回来。”经济状况方面,关中地区特别是农村却是是很落后,挣钱的渠道不多,很多家长就等着养活了二十几年的姑娘能出嫁的时候要个好价钱从此能够打个翻身仗。再者要的多了自己脸上有光彩。但这样的想法难免让人觉得将女性商品化,缺少了人情味,也充分的看出重男轻女思想观念的严重作用。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并且由它的实际情况所决定,很难一时间去改变,同时也给关中地区婚姻带来极大的压力,尤其是男方,甚至出现了许多的光棍汉,结不起婚,不敢结婚的情况。而和黔南地区在这一点上进行比较会发现很大的差异,黔南地区恰恰相反,男女双方在结婚的时候反而是女方给男方倒贴彩礼。出现这种状况是两地区思想观念存在巨大的差异,但二者都存在着诸多的不合理性,究其根本仍是中国传统重男轻女思想的左右,只是两者之间的表现方式不同。

另外两地区之间存在共同的现象还有很多,在此再举一例,即未满结婚年龄就已经结婚生子的状况普遍存在,同样的成为农村地区年轻人婚姻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当然这与受教育程度有很大的关联,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及社会的长期努力。

通过此次暑期两地间农村婚姻状况调查,发现了诸多影响婚姻稳定状况的因素,而不同地区间影响因素有所差异,相同的因素之间其影响的程度也有巨大的差异。但就影响因素的类别来观察大致就分为自然环境因素,政治,经济,文化等类别。通过不断的调查我们去掌握其中的规律,以最真实的文字数据展现给大家农村婚姻状况现状。希望能给社会创造更多的幸福与和谐。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八

本文目录。

我对**县**镇10个行政村已婚家庭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随机抽取1000例已婚家庭妇女名单。先后走访了民政办、计生办、法庭和妇联,发放调查问卷,深入村组座谈,了解调查对象的结婚、离婚等家庭情况,全面分析了婚姻家庭存在的问题,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1000例调查对象中,初婚者占78%,再婚者占8.5%,丧偶者占5%,离婚者占1.5%,存有离婚动机的占15%,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人们对离婚的态度渐趋向宽容。

法院案卷数据显示,离婚案件占其民商事案件的27.5%。

从调查问卷的座谈情况看,110户家庭存在家庭纠纷,夫妻感情不和,有的还存在婚姻危机,不稳定家庭占11%;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达25%;75%人对婚外性行为持排斥批判的态度,部分人持理性态度。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导火索。

对外开放以来,受西方文化影响,西式婚恋和性观念传入我国,并逐渐从大中城市人群渗透到农村外流人员,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非婚同居、试婚等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

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妇联组织关注的问题。家庭暴力近几年处于小幅上升的趋势。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居高不下,被访者中有15%的夫妻之间经常发生动手打架的现象,37%的人表示偶乐发生此类行为。家庭暴力在农村家庭中的发生率要远高于城市家庭,对于家庭暴力,大部分人持否定态度。面对家庭暴力时的应对策略,第一选择为“逃离现场”。人们对家庭暴力这种既反对又犹豫,与传统观念有关,也有法律意识淡薄等方面的原因,当然还有不闹散家庭的现实考虑。这说明,反对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xx年至今,该镇妇联和派出所接待家庭暴力案件13件,占信访总数的29%;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都是妇女、老人和儿童,尤其是妇女。它不仅给妇女带来了极大的身心伤害,由此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也成为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因素。有一位妇女长期处于受暴状态,但由于受害人受传统的“妇道”影响,被丈夫打了,却不敢说、不敢讲,所有痛苦自己一人承担,直到被打伤了,才开始反应。这一例很有代表性,这是农村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如果受暴者在一开始就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家庭暴力造成的后果就会大大减少。

2、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成为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xx年至今,在妇联接待的上访案件中,非法同居有婚外情的占28%,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婚姻家庭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80%是丈夫有婚外情,集中在35-50岁年龄段;女性占20%,大多数在30-40岁年龄段。这类问题的受害者大多数是女方。有一例上访妇女,明知自己的丈夫与第三者非法同居,却不敢提出离婚,反而哀求不要抛弃她,虽然丈夫不和她离婚,但也不履行丈夫的责任和义务,还经常打骂她。

3、丈夫不履行家庭义务,有的甚至离家出走。

丈夫离家出走,是婚姻家庭中出现的一种新问题。这类案件共有4例,都是因有外遇离家出走,有的有外遇后想方设法卷钱远走高飞,然后就莫名其妙的离婚。有一位妇女,离婚后,又与某男青年认识结婚,婚后男方花言巧语,一点一点的把女方的积蓄骗走后不知去向,给这名妇女带来了很大的痛苦。还有一名妇女与男方于xx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在孩子刚满6个月时,男方提出到驾校学驾照,在学习期间又与一女子好上了,在妻子不知详情的情况下,又商量买一辆大车,由于没钱,丈夫以好好过日子为由就劝妻子到娘家借钱,妻子信以为真就与娘家借了7万元,钱到手后丈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给妻子、女儿和家庭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既丢了人又丢了钱,最后人财两空。

4、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导致婚姻失败。

在农村,大部分青年结婚后与公婆一起生活。有的新婚婆媳关系难以度过“磨合期”。某村一妇女,刚结婚婆婆就说这说那,挑媳妇的毛病,丈夫也不太会做工作,还比较倾向母亲,从而导致刚结婚就离了婚。透过调查资料可以发现,家庭代际关系存在着错位问题,尊老不足,爱子有余是具体表现。一方面农村家庭对老人的需求相对重视不够,导致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难以得到有效的满足,同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担负起照看孙子和承担小家庭家务劳动的责任,导致老人负担过重;另一方面,子女对自己的下一代投入了过多的精力和财力,甚至发生了“过度关注”的问题,引发亲子之间的冲突。

在子女教育问题上,仍存在不少问题。第一,父母过多地参与子女的问题解决,有越俎代庖之嫌,而对子女独立性的培养重视不够。第二,家长们虽然注重子女道德素养的形成,但对子女的创造性、合群方面的需求常常被忽视。第三,在子女培养上的功利性明显,“出人头地”成为父母对子女的最大希望。第四,亲子之间较严重的矛盾主要发生在孩子上学方面,比例高达42%,农村家长们过于重视子女的学习。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已经在减轻学生负担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这些努力的成效如何,在整个教育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条件下,能否实行下去,都还是问号。

5、生活困难成为婚姻家庭出现问题的又一诱因。

有的家庭非常困难,妇女没有收入,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为了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一切不顺心都要忍受,从而导致家庭暴力、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频频发生。

1、历史原因。中国社会经历了漫长的封建时期,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还有滋生的土壤,并且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妻子被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到头来,家庭矛盾越演越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伤亡事件,给家庭、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社会原因。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新鲜的东西,于是,有些人(大多数是男性)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家庭带来一定的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有些人玩起了“闪电式结婚、闪电式离婚”,对婚姻神圣的殿堂却来去自由。

随着农村人力资源流动,一些人选择到外地打工或发展,从此开始了“孔雀东南飞”的生活,大部分妇女在家务农,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和老人,男人外出打工、挣钱。不少男人挣到钱却忘记了糟糠之妻。有的丈夫在外养了“小女人”,妻子却不肯提出离婚,于是,宁可什么都忍受,宁可当保姆。

3、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我国法制建设是稳步发展,但是,还有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受道德约束的地方多,而受法律约束的少。新《婚姻法》尚不够完善,缺乏对婚姻善意一方有效的救济措施。

1、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各媒体的作用,加打力度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要对市场经济大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念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道德的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创建和谐社会。

2、普及法律知识,强化相关法律求助措施,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将这些法律纳入普法总体规划,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弄懂、弄通相关法律,提高维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3、加大调研力度,从源头上作好婚姻家庭的稳定工作。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挖掘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路子,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社会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帮助。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服务热线,目的在于当人们的婚姻家庭亮起红灯或出现问题时,她可以找到相应的地方或部门去倾诉、去讨教、去寻求帮助,使其尽快地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公安机关发现家庭暴力要及时出警;司法机关要出台相关整治措施,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她们打官司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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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苏州市。

调查内容:关于80后婚姻家庭现状的调查。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xx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从恋爱到结婚花费3至5年;恋爱3个月和1年就结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闪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绝大部分“80后”对婚姻的选择还是比较慎重的。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就业年龄推后,结婚成本提高,结婚年龄一再推迟。调查结果显示,“80后”平均初婚年龄为24.82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03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4.28岁。

从调查结果来看,“80后”出现婚姻危机时的平均结婚年限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机出现婚后1年左右,这表明“闪离”的确是“80后”婚姻家庭危机中大量存在的现象。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来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达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由此带来家庭冲突和婚姻风险。

其次是因为“家务分配不公平”问题,占25.63%。“80后”,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喜欢做家务,新婚夫妇往往因为家务问题导致家庭冲突,甚至离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兴趣爱好和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们的个性又较强,这容易陷入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并由此导致家庭冲突。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内购买住房,而目前的高房价给“80后”的婚姻家庭带来很大的压力。

姻亲关系问题,是个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80后”刚刚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会和父母一起几年,这给个性较强的“80后”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增加了一份挑战。

子女抚养。绝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使得他们尤其是女性面临工作和照料孩子的冲突和双重压力。进而,子女照料问题成为家庭冲突的一个来源。

家庭财务问题,“80后”经济相对独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务收支,这需要双方在财务决策上为达成一致而进行较多的协商和磨合。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杀手。50%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身体暴力。调查结果显示,报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现家庭暴力的婚姻在来访中提出离婚或进行离婚咨询,而大部分人仍选择停留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

婚外情是“80后”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从问题婚姻家庭信访和离婚案件调查显现,24%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困扰。

此外,婚外情问题往往还会和家庭暴力以及遗弃问题交织在一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女性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体虐待,甚至遭受胁迫离婚。一些女性则发现配偶断绝对家庭的经济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变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妇联寻求权益保护。

同居关系对“80后”女性弱势群体危害极大。调查结果显示,90%的同居信访者是由于怀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遗弃。这表明,在同居关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没有考虑他们的未来。

在同居信访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无业,绝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女性对同居男方存在经济依赖问题。同居造成怀孕或生育后被遗弃和女性社会阶层低交织在一起,这部分被遗弃的女性和孩子给未来婚姻家庭生活带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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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对未来的期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群体之中,享受着亲情、友情和更多的感情。在快乐的日子中开始长大的我们便会不由得期待着爱情,在爱情的世界里似乎一切都是甜美的。爱情这个词语很浪漫也很飘渺,有人在其中幸福着、有人在其中失落着、有人在其中欢笑着、有人在其中哭泣着;而大学生这个群体是那么突出的显现出来,大学生恋爱观也是一个值得分析调查的观点。大学几年的时光可能是每个人人生舞台上最璀璨的一颗星,我们把它轻轻的收藏在青春的。

日记。

里。男生的粗犷大略,女孩的细腻温柔,这是一片净土,一片孕育爱情的土地。

:问卷方式调查。基于以上各方面原因,我们就大学生的婚恋观问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了解,主要通过现在大学生在婚恋观上存在的问题和想法设计了十五道题目,这十五道题目涉及到恋爱和婚姻两个部分,分性别在男生和女生的中进行调查,主要是了解男女生对待爱情的各种看法,问卷的题目和导师朱静共商得出,题目吸引力很强,所以整个调查过程都十分顺利。

:了解大学生在婚姻和恋爱问题上的观点和态度,调查男女生之间在爱情问题上诸多不同的观点并分析原因,宣扬正确的爱情观,让当代大学生们树立正确的爱情观,真正的在大学有所得,展现好人生的爱情舞台表演。

1.大学生正处在一个发展迅速的关口,有许多烦恼不能也不愿向长辈倾诉,而身边的朋友也是不能坦诚相待,所以找寻伴侣来填补生活上的很多空白,由于大学生活的宽松无所事事感觉到空虚而谈恋爱等原因也存在。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恋爱是一个自然的感情所至,两情相悦,对于异性的关心有所向往,心底的爱情种子开始萌芽。通过调查反应相互女生的恋爱比例高于男生。总体来讲,大学生选择在大学期间谈恋爱的同学没有过半,而已经恋爱了的同学普遍认为爱情对于学业并无很大的影响,一部人认为爱情可以促进学业,帮助并促进彼此的学习;大家对于大学生谈恋爱表示支持。

2.大学生是一个比较单纯的社会群体,没有很多的功利性和目的性,不必社会上的相亲要讲求房子车子等很多条件,他们更在乎的是对方的性格和能力,尤其是女生比较看重对方的能力,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可以清晰地表明大学生的恋爱观的正确性。恋爱双方对于经济问题的回答可以看出,男生在爱情上投入的金钱远远高于女生,而且是绝对比例的高出,当然对于他们生活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

3.在婚姻问题上72%的人表示顺其自然就好,恋爱与婚姻的具体关系并不是想象的那样简单,对于婚姻的态度大学生们很模糊,不过倒是一致认为最佳的结婚年龄在24岁到29岁期间;通过调查也可以看出大学生结婚的原因是情之所至,而非面对压力的举动,可见对待感情和婚姻的态度还是很认真的。关于婚后的经济来源问题,大家都希望是双方共同承担,这也是一种合情合理的做法。

4.“闪婚”现象在社会上广为存在,“试婚”行为也是很普遍,那么在大学生的调查中可以知道88%的人是持反对意见的,对于这种很流行的东西,新潮的大学生们还是能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不支持!他们坚信要用包容的心,责任感,彼此的沟通理解和信任来保持爱情的新鲜,婚姻的长久。

1.在大学生的婚恋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观点男生和女生的回答都存在很大的差异,也是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原因导致很出问题的滋生。大学生年龄一般在19至24岁之间,这个年龄界限按青年心理学划分,已跨过青春期并进入成年期,此时的大学生正由青春期的“异性疏远”走向青年期的“异性接近”,出于对于异性冲动的驱使,青年开始脱离群体化的两性活动而单独约会。因而在异性吸引、彼此产生好感的基础上,恋爱也就默默无声地潜入年轻人的心田。2.国家对《婚姻法》的修改,明确规定大学生可以结婚,虽然就结婚后的学业和生育问题仍在讨论之中,但已经为大学生的恋爱提供了法律依据。心里专家分析说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看,恋爱对大学生心理的成熟健全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很多人都认为只有经过了恋爱,人才会真正成熟起来。

3.很多人看到身边的同学都是出双入对,所以觉得自己也应该找个伴侣,这种心态一定程度上会存在对感情的不认真,不能真正的清楚自己的目标,而是随波逐流,这就需要每个人给自己一个人生的定位,不要被所处的环境影响。另外,就是72%的男生都认为分手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两个人感情不和引起,在他们面对感情问题时两个人的性格是否合适居于重要位置,女生调查中除了性格不合导致分手外,还有10%的人认为移情别恋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女生心里,认为自己对待感情显得更认真细腻一些,换句话说是更加专一。我个人的观点是,每个人都要用一个冷静的头脑面对问题,认真负责的对待我们人生中美丽的爱情。

大学生谈恋爱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很多人在感受着恋爱的快乐,从中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与人分享、关系他人、互相理解等等。

但是从我身边的很多实例中也能看出很多不好的地方。也就是说大学生谈恋爱如果不能用理性控制自己,处理好各种问题,弊端也会有很多。首先,谈恋爱两个人在一起必然会占用时间、牵扯精力。大学时代正是学习知识、锻炼能力为未来打基础的黄金时期,如果过多地用于谈恋爱,必将对学业乃至整个人生的发展有所影响。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大学生谈恋爱离不开父母金钱的“赞助”,这就需要同学们量力而行,不要攀比,要经常考虑父母的想法。在调查中我了解到大学生对于大学同居问题基本上持否定态度,这说明大多数同学能够在恋爱中把握好分寸,但是大学生相对于生理的成熟,心理上的成熟程度远远不足,缺乏责任感和承受能力,一旦发生性行为,如果处理不好,对其身心和未来的发展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和不良的影响。最后,大学时期也是大学生锻炼自己的社交能力,为将来走向社会打基础的时期。谈恋爱之后,必将社交范围缩小,乃至只有二人世界而忽视家人和朋友,造成自己情感上的孤立,一旦爱情失败,就会变得一无所有。这就需要大学生们做好心理准备,能够承担恋爱失败的后果,能够坚强的面对一份感情带来的伤害。当然更需要我们每一个大学生都有责任心都能在生活中不断的成长起来,给我们的人生树立一个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珍惜生活中的美好,使人生因爱变的更加美丽!

我很赞同这个观点:没有爱情的学业固然有点枯燥乏味,但离开了学业的爱情,如同在沙漠中播种,缺少坚实的根茎和内容,迟早会枯萎的。大学生受到对方爱慕的因素是爱的土壤,这土壤中生长出忠诚。忠诚理智承受宽容等合力之树,能开出圣洁而又美丽的真爱之花。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九

为进一步了解全市目前的婚姻家庭现状,找出影响家庭和谐的最直接、最关键、最突出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职能作用,**市妇联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发展,改变了人民经济生活,也改变了人们婚姻家庭观念,离婚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市妇联通过法院查案卷、走访民政局、查阅妇女维权中心受理案件情况,调查了20xx年以来的全市妇女结婚、离婚情况,客观分析了**市婚姻家庭情况。

从妇联法律维权中心来访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居高不下。20xx年至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140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20件,占离婚总数的14.2%;感情不合导致离婚64件,占离婚总数的45.7%。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5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4件,占离婚总数的16%,感情不合导致离婚21件,占离婚总数的84%;20xx年维权中心共接待妇女婚姻家庭案件23件,其中家庭暴力导致7件,占离婚总数的30%,感情不合导致离婚16,占离婚总数的69%,婚姻家庭类案件已经成为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社会和谐发展的主要障碍。

从民政局20xx年至20xx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结婚总数为8673对,离婚总数为932对。其中20xx年结婚总数为1913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17对,离婚率占当年11.3%;20xx年结婚总数为2327对,协议离婚总数为242对,离婚率占当年10.3%。20xx年结婚总数为1328对,协议离婚130对,离婚率占当年10.2%;20xx年结婚总数为2513对,协议离婚351对,离婚率占当年7.2%。

从**市人民法院调查情况看,人民法院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35件,判决离婚76件,调解离婚114件,调解和好4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19%;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47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41件,调解和好5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0%;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330件,判决离婚56件,调解离婚154件,调解和好120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36%;20xx年受理妇女离婚案件280件,判决离婚81件,调解离婚124件,调解和好75件。调解和好案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6%。由以上数据可见,近几年离婚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加。

二、导致婚姻家庭破裂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家庭暴力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家庭暴力让处于弱势的妇女身心遭受极大的摧残,其引发的婚姻家庭问题是影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市妇联信访案件中有一典型案件,女方长期遭受暴力侵犯,但由于爱面子,在外人面前仍表现得非常恩爱。结果男方愈加恣意妄为。直到女方无法承受时才开始对外反映。忍受只能纵容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导致婚姻的破裂。

2、家庭关系不和导致婚姻失败。一方面,在农村家庭中,儿子、媳妇大多是与父母同住。少数农村妇女缺乏文化,思想愚昧,加之有些长辈处处袒护儿子,无端挑剔媳妇,增加了婚姻家庭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经济困难成为婚姻家庭的又一诱因。一些妇女为了依靠男方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忍受没有感情的婚姻,对于不顺心的事忍气吞声、忍辱负重,从而导婚姻失败。

3、草率结婚导致“短命”婚姻。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一些农村女孩早早就辍学,来到城镇打工。许多人认识不久便未婚同居或草率结婚,当感到婚姻并非理想中的“伊甸园”时,便整日打闹着要离婚。

(二)原因分析:

1、封建思想影响。当今社会,封建思想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仍旧根深蒂固,尤其是农村,大男子主义、男尊女卑等封建残余思想直接影响到婚姻家庭的稳定。妻子挨打是“家庭内部问题”,离婚不光彩的旧观念导致家庭矛盾愈演愈烈,轻者离婚,重者发生家庭暴力伤害案件,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道德观念缺乏。有些男性为了追求更加富裕的生活,选择到外地打工,留守妇女的在家务农、操持家务和照顾老人。长期的夫妻分居导致了夫妻俩感情淡漠,导致了婚外情的发生;有些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热衷于赌博、喝酒,导致家庭矛盾的产生,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夫妻间缺乏包容和谅解,言语粗鲁,动辄拳脚相加,导致家庭暴力的产生。

3、法律约束不够。家庭矛盾无法用法律约束,大多要靠道德自律;婚姻家庭案件取证难,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机构,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一些诸如妇女庇护所、婚姻家庭咨询投诉中心等服务机构,帮助弱势妇女尽快摆脱困境,走出误区,避免和解决矛盾纠纷的发生。

2、强化宣传,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积极引导,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社会道德的活动,倡导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3、普及法律法规,加大妇女儿童的维权力度。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新《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纳入全市普法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让广大妇女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4、注重引导,加强家庭道德美德教育。要多形式、多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家庭稳定的重要性和构建和谐家庭对社会的重要性。要加强家庭责任感教育,积极培养家庭义务感和责任心,使每个人都懂得珍惜和保护家庭稳定。

5、解困帮扶,从源头上做好婚姻家庭稳定工作。要深入开展调查活动,探索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好方法、好路子,从源头上预防也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对家庭暴力能及时出警,出台相关整治办法;对困惑妇女和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同时要对孤寡人群给予关注、关心和帮助,切实解决他们工作、生活问题,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

一、进行婚姻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定程序。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的婚姻关系刁发生法律效力,才会受到国家和法律的承认和保护,不登记的婚姻是违法婚姻。

二、进行结婚登记,是实现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保障。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保障婚姻自由,防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他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发生,保障一夫一妻制,防止重婚纳妾,保障男女双方和后代的身体健康,防止早婚、近血亲结婚和患有禁止结婚疾病或暂缓结婚疾病的人结婚,从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巩固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

三、

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行结婚登记,可能给婚姻当事人以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为以后的婚姻家庭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实行结婚登记,还可以给争取婚姻自由的当事人及时地提供法律援助,保障当事人正当的婚姻要求,及时拯救因无知或受骗或受威胁而陷入不幸婚姻旋涡的婚姻当事人。

三、防止和惩治违法婚姻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婚姻行为,对违法婚姻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违法婚姻行为,并对严重违法者施以相应的法律惩治措施。

总之,结婚登记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无关紧要的手续,它是一项严肃郑重的法律制度,实行结婚登记制度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

收养。

(一)收养登记的意义。

1.国家通过收养登记可以对收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收养法》的行为。

2.通过收养登记保护收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的安定。收养登记体现了国家对公民收养子女的关心。

3.通过收养登记国家可以直接对收养当事人及其亲属开展法制宣传,预防违反收养法的行为发生。

4、收养制度是社会亲属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任何类型的社会里,都有与其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收养制度为其服务。

5、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公民间收养,有利于实现相互扶助的社会职能,发扬扶老携幼的道德风尚,对实现“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完善家庭关系,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二)、收养是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由于天灾人祸及其他原因而出现的弃儿、孤儿现象,尽管国家已建立了社会福利机构,使他们得到社会的“公养公育”。但是,这些机构尚无法取代公民间的收养。

此外,社会上还存在由于种种原因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孩子。因此,收养更能适应人们心理上、生活上和精神上的需求,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使无子女家庭因收养而得到补充、完善,使养父母在晚年时实现老有所养。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一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婚姻家庭领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我结合上学期所学的婚姻家庭法的有关知识,怀着以科学发展观为理念的态度,针对盖州市农村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调研。我通过网络,分析了广大网友反映出的最近几年内出现的婚姻家庭问题,分别到市法院、市民政局,了解了xx年以来的结婚、离婚情况,并且以我所市郊区的一个村子为试点,发放了 00份调查问卷,采用由局部到整体的方法,概括地分析了我市农村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的问题。具体报告如下:

一、 盖州市农村婚姻家庭的基本情况

首先,从网络上讨论的情况看,婚姻家庭问题始终备受关注。从xx年至今,困扰着人民的问题与日俱增,其中有关婚姻家庭的问题由原来的5%增加到了60%。虽然网络上的数据可信度不是很高,但有一点不可否认,婚姻家庭类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市农村家庭的主要问题。

其次,从市民政局提供的有关资料得知,近几年来离婚的数量不断增多,这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但农村居民的波动比较大,有极其明显的上升趋势。xx年结婚64 对,离婚30对,其中农村居民2对;xx年结婚830对,离婚62对,其中农村居民5对;xx年结婚984对,离婚79对,其中农村居民 5对;xx年结婚 2对,离婚77对,其中农村居民 7对;xx年结婚 072对,离婚 3 对,其中农村居民30对;xx年结婚 9对,离婚 57对,其中农村居民47对;xx年结婚980对,离婚 43对,其中农村居民57对;xx年结婚8 7对,离婚 30对,其中农村居民58对;xx年结婚 534对,离婚 68对,其中农村居民69对。目前,农村居民离婚处于一个平稳上升的过程。

再次,从市法院所提供的资料可了解到,从xx年至今共受理了离婚案件977件,占民事案件的37.5%,其中农村居民的离婚案件489件,并且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最后,从在我市郊区发放的调查问卷的情况看,农村居民的婚姻家庭问题普遍存在, 00份调查问卷中,有4个人处于已经离婚或者正在闹离婚的家庭,25人的家庭存在感情不和,时常吵架的现象。还有7个人的家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其余64人的家庭处于正常状态。

二、盖州市农村婚姻家庭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非法同居、婚外情上升为农村婚姻家庭的主要问题

通过网络上所反映的以及市法院的婚姻家庭案件中,这一问题已经上升为影响农村家庭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出现这类问题,不仅严重破坏了家庭的和睦,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而且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不能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实施。出现这类问题主要是由社会原因造成的。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经济条件好了,生活改善了,开始寻求一些刺激的东西、新鲜的东西,于是,个别人染上了吃、喝、嫖、赌、毒等恶习,有了这些恶习势必要给婚姻家庭带来影响,出现婚姻家庭矛盾。因此,我们应该严重打击非法同居,婚外情等不良问题。

(二)家庭暴力仍然是引发农村婚姻家庭破裂的直接导火线

生活困难涉及的面很广,有的是因为家里分到的田地较少,难以维持生计;有的是因为家里孩子比较多,花销太大,交不起学费;有的是因为家人生重病而无钱医治;还有的是因为上一辈留下来的债务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以至于几辈人翻不了身。我的小学同学就有这种经历,她家里只有很少的田地,小时候还好,学费较低,她们全家省吃俭用尚可维持生计。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一天天长大了,经过不懈努力,我们一起考进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对于我的同学来说,这件事既让她家喜出望外,又让她家束手无测。当全家都在为她的学费着急时,更不性的事情发生了。她爸爸一夜之间下身不随,成为了残疾人。她的妈妈实在扛不起身上的担子了,最终选择逃避,留下了即将升入高中的孩子和残疾的爸爸,独自寻找新的生活。正是这落后的经济、贫穷的生活导致原本美好的家庭支离破碎。目前,我国还有很多偏远山区处于经济滞后的状态,这不仅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而且严重影响了农村婚姻家庭的稳定。因此,我们应该从经济抓起,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精神面貌。

由于农村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再加上教学设施,教学质量相对落后,导致家长和孩子都不重视教育,以至于还没学习到有关婚姻的知识就已经步入了结婚的殿堂。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初中毕业不是文盲就万事大吉的态度,我的小学同学有30个,现在就读大学的只有3个,其余的差不多都结婚了,有的甚至孩子都会走路了。通过与他们交流我了解到,连结婚的实质要件他们都不满足,并且有些人的结婚动机还有问题,他们大部分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形成的都是现已不被承认的事实婚。这种婚姻在很多方面不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婚姻的稳定性就可想而知了。其中已经有两个同学结婚没到两年就离婚了,并且还都留下了出生不久的孩子。离婚的原因令人大跌眼镜。一个是因为妻子在生完孩子后发现洗衣、做饭、带孩子并不是她所追求的生活,于是就悄悄的离开了,无奈之下只好用离婚结束一切。令一个是因为结婚后发现原来他们彼此并不相爱,当时结婚也只是因为女友不小心怀孕,最终两人和平分手。这不只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而且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主要是法制宣传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这类问题的发生。由于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他们对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了解的甚少,也不重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有的居民甚至连结婚的法定年龄都不知道,这就说明我们在法制宣传方面的工作做得不够多、不够彻底。而正是因为他们缺乏这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所以又进一步影响了农村婚姻家庭的不稳定性。

(五)由于家庭关系处理不当最终导致婚姻失败

两人结婚后就多了双方的老人,家庭关系就多了一个层面,因此,家庭关系也变得复杂了。这里涉及到老人的赡养、家产的继承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最近又出现了一种新现象:婆婆的恋子情节较重,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养育二十几年的儿子,居然就这样到了别的女人身边,心里总是觉得不平衡,于是就处处与儿媳作对,这无疑是在为难儿子。万一儿子处理不当,就会导致婚姻的失败。这类问题主要是由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引起的,受法律约束的地方相对较少。因此,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广大农村居民树立良好的价值观、道德观是至关重要的。

三、 针对盖州市农村婚姻家庭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

(一)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律观为视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我们应该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以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为基础,深入地探讨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我们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对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的宣传,要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积极的引导,大力开展一些弘扬家庭美德、良好社会道德的活动。大力倡导社会新风,全面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广大农村居民能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二)要解放思想,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农村居民的维权意识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我国法制建设和改革的问题上,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婚姻家庭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尤其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搞好农村婚姻家庭的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有关部门应积极地进行深入的调研,找出影响农村婚姻家庭稳定的问题,挖掘出导致此类问题的原因,探索出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也应积极配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矛盾的发生。

(四)各基层组织应充分发挥其干预和调整的作用

农村的各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发挥其作用。可以在村委会建立庇护所和调解中心,充分发挥村委会的调解作用。也可以在村子里的小学开办婚姻学校,召集懂得法律知识的志愿者,在节假日免费为村民们讲解有关婚姻方面的法律知识,传播民主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观。这样,既可以制止农村居民的家庭矛盾升级,也可以减少上诉的案件,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四、 结语和感悟

以上便是这次实践活动获得的一些具体调查情况。回顾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我们可以看到,当今我县农村居民的婚姻家庭中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由此可以想到整个国家。而我国有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广大的农村,那么农村家庭中的婚姻家庭的和谐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而且还关系到整个社会和谐的大局。因此,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农村婚姻家庭,不断完善农村社会的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以致保证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我深刻领悟到了理论之于实践道理,明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认识到理论知识回到社会实践中去的真正意义。作为青年学生,我们就要树立向生活学习,向实践学习的世界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紧密结合。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学有所用,学有所为。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二

今天上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xx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三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xx市。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20xx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选择“闪婚”比例不到2成。

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从恋爱到结婚花费3至5年;恋爱3个月和1年就结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闪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绝大部分“80后”对婚姻的选择还是比较慎重的。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就业年龄推后,结婚成本提高,结婚年龄一再推迟。调查结果显示,“80后”平均初婚年龄为24。82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03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4。28岁。

“80后”的婚姻危机提前,“七年之痒”变为“三年之痛”。

从调查结果来看,“80后”出现婚姻危机时的平均结婚年限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机出现婚后1年左右,这表明“闪离”的确是“80后”婚姻家庭危机中大量存在的现象。

80后婚姻家庭冲突三大原因:子女教育、家务分工、性格不和。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来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达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由此带来家庭冲突和婚姻风险。

其次是因为“家务分配不公平”问题,占25。63%。“80后”,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喜欢做家务,新婚夫妇往往因为家务问题导致家庭冲突,甚至离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兴趣爱好和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们的个性又较强,这容易陷入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并由此导致家庭冲突。

“80后”婚姻家庭冲突的四大困扰:住房、姻亲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务。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内购买住房,而目前的高房价给“80后”的婚姻家庭带来很大的压力。

姻亲关系问题,是个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80后”刚刚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会和父母一起几年,这给个性较强的“80后”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增加了一份挑战。

子女抚养。绝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使得他们尤其是女性面临工作和照料孩子的冲突和双重压力。进而,子女照料问题成为家庭冲突的一个来源。

家庭财务问题,“80后”经济相对独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务收支,这需要双方在财务决策上为达成一致而进行较多的协商和磨合。

“80后”婚姻家庭产生危机的三大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同居关系。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杀手。50%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身体暴力。调查结果显示,报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现家庭暴力的婚姻在来访中提出离婚或进行离婚咨询,而大部分人仍选择停留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

婚外情是“80后”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从问题婚姻家庭信访和离婚案件调查显现,24%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困扰。

此外,婚外情问题往往还会和家庭暴力以及遗弃问题交织在一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女性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体虐待,甚至遭受胁迫离婚。一些女性则发现配偶断绝对家庭的经济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变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妇联寻求权益保护。

同居关系对“80后”女性弱势群体危害极大。调查结果显示,90%的同居信访者是由于怀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遗弃。这表明,在同居关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没有考虑他们的未来。

在同居信访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无业,绝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女性对同居男方存在经济依赖问题。同居造成怀孕或生育后被遗弃和女性社会阶层低交织在一起,这部分被遗弃的女性和孩子给未来婚姻家庭生活带来危机。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四

昨日,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珍爱网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报告对北京、广州、重庆等十个城市家庭的婚姻缔结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构建幸福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对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龄在22岁至55岁之间,涵盖60后、70后、80后、85后至95后四类人群。

在抽样调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职场上认识成为夫妻的有17.4%,曾经是同学的有18.2%,各占近两成。专家表示,这或许与具有共同语言和相似经历有关,双方更容易找到共同点。

不过,最主要的婚姻缔结模式还是通过“熟人介绍”,该比例为54.3%。其中,因“熟人介绍”结婚最多的是70后,1980年后出生的群体则更容易出现同学夫妻,这一点比70后高出33个百分点。在其他的相识方式中,被80后广泛接受的qq、msn、社交网站、相亲网站等互联网社交工具,轻松击败传统婚介所,占比7.5%。

总体而言,外表不是影响婚姻缔结的关键因素,只有29.2%的受访者表示比较重视对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从年龄层来看,60后基本不看重“颜值”,70后中超过三成的表示比较在意对方的外表。

报告中提到,夫妻双方为异地生人的,60后、70后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后、85后至95后两个群体的比例分别达到47.3%、45.5%,也就是说,近半数夫妻不是“老乡”。专家认为,这种现象与城市间开放发展,异地求学、就业,交通和通信条件便捷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门当户对”仍是缔结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认为夫妻经济状况相似很重要,认为需要“社会地位对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么“幸福密码”?报告分析指出,接受调查的幸福家庭成员具有四种主要的性格特质,首要的是“有责任感”。91.6%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是个有责任感的人。其次是“善于控制情绪与处理冲突”,79.4%的人深谙此道,而男性认为自己“善于控制情绪”的比例高于女性6.3个百分点。

其余两个重要性格特质依次是“开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视父母意见”。女性在做决定时“重视父母意见”的比例为64.6%,高于男性的40.5%。调查结果表明,对待婚姻负责任的态度有助于双方奠定更稳定的情感关系,给对方足够的信心和安全感。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五

随着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人们的精神物质水平不断地提高,传统的婚姻模式和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家庭的矛盾增多、离婚率上升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现对近年来本地一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问题的案件进行了分析比较,得出以下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一是双方相处的时间较短即步入婚姻的,离婚率比较高;

二是双方结婚时年龄较小的,离婚率较高;

三是同等年龄但是独生子女的,离婚率较高;

四是提出离婚诉讼的女性高于男性。男方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有:性格不和及无感情基础、经济纠纷及对当前生活不满;而女性提出的离婚理由主要是:丈夫虐待妻子、性格不合、丈夫有外遇及经济纠纷。

农村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在群众中的被认知率还是较高的,他们普遍认为:

1、调解可以赋予双方当事人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发挥当事人的主导地位作用;

4、调解达成的协议是以合意为基础的,更易为当事人实际履行,可避免以后执行的困难,实现了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

五是提高认识。婚姻家庭案件特别是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在调解家庭矛盾纠纷时,往往采取不作褒贬,息事宁人的中立态度,因此只要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对方同意离婚,不管是否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调解离婚的除外),一律判决离婚。但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是种种情感纠葛,调解在此时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双方得不到及时的调解,一朝发泄,做出非理智的选择,影响社会的稳定。

六是注重方法。调解人员在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时,对每一案件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产生矛盾的原因及家庭生活的现状都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同时要注重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质量。如因双方当事人自主意识过强引起的纠纷,采取分析过错法,指明各自的过错,让当事人对纠纷的处理进行自我估量;对曾有深厚感情基础的夫妻,采取唤起旧情法,寻找矛盾调和点,选准感化点,用他们之间尚存的真情,唤醒双方的良知和理智,化解矛盾;对因一方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同时在道德上也具有强烈的可谴责性引起的纠纷,采取批评教育法,促进当事人反省以达到调解的目的;对因家庭小事日积月累引起的纠纷,采取耐心倾听法,让当事人先把心中的怨气发泄出来,当事人在充分发表意见后,气就消了大半,这时候,再引导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剖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会反省自身,另一方见对方认识到不对,也会顺着台阶往下走,调解工作自然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七是健全机制。婚姻家庭纠纷具有广泛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有时仅靠一个部门,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现象。要建立相关部门联动、相互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对疑难和重点纠纷进行联合调解,不断提高调解的效果。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六

本组选择观看了电影《火烧圆明园》和《拉贝日记》,报告主要分为影片与历史的相同点、不同点及历史给予我们的思考三个部分。报告如下:

与历史的相同点:

火烧圆明园的原因。英法烧圆明园的直接原因是英国外交官巴夏礼和额尔金的私人秘书洛奇打着停战的白旗和清政府谈判,被载垣、僧格林沁逮捕,和此前被伏击活捉的一小队英法联军士兵一起押到北京,监禁了一个多月。监禁期间,这些人被百姓拷打、凌辱,39名囚犯中,有20人(有说18人)在监狱中死去。对于中国的不遵守约定的做法很是气愤,所以一举进军至北京,就与此同时咸丰出逃。而英法则以此为借口,说咸丰毁约在先,他便烧了皇帝最爱的圆明园为惩戒。主要原因是帝国主义想借此彻底打垮中国的战斗意志,掠夺财富,打开中国市场。其中的诸多细节如讲出了叶赫那拉和努尔哈赤家族的恩怨等。

《拉贝日记》是以德国人的视角描述的南京大屠杀。1937年11月22日,日军攻破南京防线前夕,留驻南京的外国人为给来不及撤退的中国难民提供避难所,决定仿照debesange神父在上海建立南市安全区的模式建立一个“南京安全区”。他们成立了名为“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私人机构,推举西门子洋行驻南京代表约翰·拉贝任主席。国际委员会划定的南京安全区以美国驻华大使馆所在地和金陵大学、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金陵神学院、金陵中学、鼓楼医院等教会机构为中心,占地约3.86平方公里,四面以马路为界。中国政府承认了安全区,承诺实现安全区的非军事化,并且提供给国际委员会现金、粮食和警察。日本方面拒绝承认安全区,但是表示只要安全区没有中国军队驻扎,日军不会攻击安全区。影片中还有一些场面与史实相当,如两位日本军官进行的杀人比赛,拉贝先生的病等。

与历史的不同点:

《火烧圆明园》中关于谈判失败的过程。当时的清政府派僧格林沁与英方的谈判代表巴夏礼进行交涉,结果谈判破裂,清政府扣留了巴夏礼等人。于是英法联军攻入了北京,并火烧了圆明园。影片中描写的是僧格林沁与巴夏礼摔跤,俩人摔跤结果把巴夏礼摔了个人仰马翻,还记得僧格林沁那句台词:“给他件褡裢,别回头他说咱爷们欺负他。”事实上在这次谈判的时候没有摔跤,而且僧格林沁把巴夏礼欺负得很惨,他让巴夏礼跪着,摁着他的头往地上磕,让他同意撤兵,巴夏礼说自己是个谈判代表,做不了主,僧格林沁就继续让巴夏礼的头一次次地磕到了地上,最后把参加谈判的39名代表全部扣留,押解回京,这些人里,巴夏礼和英国对华全权专使额尔金的秘书被关押在刑部大牢,其余人的关押地点就是圆明园。还有一点就是没有表现出闯园的经过,英法联军其实是由龚自珍的长子龚半伦带进的,影片也没有表现出来,而且火烧圆明园也只是一分多钟的时间。综合全片,讲的似乎是慈禧的传记。

《拉贝日记》中,日军只是借查安全区内的中国被俘兵进安全区,其他啥事没做。但事实上,以陆军大将松井石根和陆军中将朝香宫鸠彦王为首的日军全面占领南京后,并未遵守与国际委员会的约定,强行闯入安全区,劫掠财物、奸淫妇女,大肆抓捕青壮年并予杀害。影片中有一个少佐对拉贝通风报信,史实上却没有。但我觉得应该有这样的记载,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日军都是军国主义思想。

历史给予我们的思考:

两片都表现出了落后就要挨打的思想。《火烧圆明园》中,皇帝为了不丢大国的面子,显示国威,硬是把自己的冷兵器军队拉上去和联军的火枪火炮干,愚蠢。这样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现在中国也是这样,宣称gdp如何如何高,但是那是极少富人和极多穷人的均值,也就是说,就算gdp再高,中国还是穷的。政府不做一些改善国平生活条件和提高国民生活水平的举措,却炫耀着gdp,愚蠢!现在中国不是还在挨打么,钓鱼岛问题还是没解决,南海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在强大一点的话,还有这些吗?还在炫耀gdp。《拉贝日记》反应了纳粹中并不都是被洗脑的人,我们不能一谈到南京大屠杀时就只是想到日本人的残忍,还有无数在战争帮助过中国的人,不管他的国籍,不管他的血统,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中国人只有靠外国人而且有的还是法西斯,特别是影片中的一群中国人躲在一面纳粹旗帜下才求得生存的画面,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可见中过是多么的落后。中国现最重要的就是发展,使国家强大。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七

精选范文: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情况汇报(共2篇)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情况汇报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情况汇报我县辖xx个乡镇,人口xxx万,年均办理婚姻登记约对。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底止共计办理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领婚姻登记xx对,办理收养登记x例。我县自x年x月实行集中登记一年多来,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现将近段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立足根本点,提升婚姻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我县婚姻登记员都经市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执证上岗。在服务态度上无论是对于结婚的还是离婚的,无论是对于年轻的还是年长的,登记员都是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我们都会耐心解释,并为其办证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婚姻登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出现违法登记,依法追究经办人责任,确保婚姻登记质量。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去年10月我局增加了办公场地,将离婚与结婚登记实行分开办公,结束了混合办公的不合理局面,方便了办事群众。四是将离婚调解作为婚姻登记工作中的一个侧重点来抓。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知情的情况下,不强求、不刻意干预,适当地进行调解。

二、把握重点,严格依法进行登记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收养登记条例》。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登记;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婚登过程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等名义收费;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

三、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计生工作在抓好婚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月底就本月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对象名册和有关情况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和反馈。年初与乡镇和局机关股室院所签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去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已圆满完成,并被县人民政府评为“xx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我县是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县,每天来办证和咨询政策的群众多时可达几百人次,来办事的群众站着都显得拥挤,且工作人员又少,她们不但要仔细执法办证,还要耐心答复上访群众,这样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影响执法合格率。二是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未进入现代信息化管理。手工操作字迹不规范、易出错、效率慢;未进入电脑的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要为当事人出示相关证明难度很大,难以查找,且易出错,一定程度上影响婚姻服务的质量。三是婚姻服务项目有待开发。婚姻服务作为一个产业,我县在婚姻服务项目上仅开展了便民的照相服务。在今后指导思想上强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根据市场需求,引入竞争机制,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便民利民、优质优惠的婚姻系列服务确为形式所需。

民政局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汇报我县辖xx个乡[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情况汇报(共2篇)]镇,人口xxx万,年均办理婚姻登记约对。去年10月至今年5月底止共计办理结婚登记xx对,离婚登记xx对,补领婚姻登记xx对,办理收养登记x例。我县自x年x月实行集中登记一年多来,已基本步入规范化运行轨道。现将近段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立足根本点,提升婚姻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我县婚姻登记员都经市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执证上岗。在服务态度上无论是对于结婚的还是离婚的,无论是对于年轻的还是年长的,登记员都是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我们都会耐心解释,并为其办证提供正确的政策指导。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书记任副组长的“婚姻登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执法督查。出现违法登记,依法追究经办人责任,确保婚姻登记质量。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去年10月我局增加了办公场地,将离婚与结婚登记实行分开办公,结束了混合办公的不合理局面,方便了办事群众。四是将离婚调解作为婚姻登记工作中的一个侧重点来抓。婚姻登记员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在知情的情况下,不强求、不刻意干预,适当地进行调解。

二、把握重点,严格依法进行登记。

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收养登记条例》。坚持实行“四严禁一杜绝”:严禁增设程序或附加条件登记;严禁要求当事人出具《条例》之外的证明、证件;严禁在婚登过程收取押金或搭售商品;严禁以婚姻服务等名义收费;杜绝任何形式的搭车收费。坚决执行“五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年龄不办;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履行声明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或不符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办。

三、齐抓共管,切实做好计生工作。

在抓好婚登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月底就本月办理结婚登记的新婚对象名册和有关情况及时与计生部门联系和反馈。年初与乡镇和局机关股室院所签定《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责任。去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已圆满完成,并被县人民政府评为“xx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我县是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县,每天来办证和咨询政策的群众多时可达几百人次,来办事的群众站着都显得拥挤,且工作人员又少,她们不但要仔细执法办证,还要耐心答复上访群众,这样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影响执法合格率。

二是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未进入现代信息化管理。手工操作字迹不规范、易出错、效率慢;未进入电脑的婚登档案和收养档案要为当事人出示相关证明难度很大,难以查找,且易出错,一定程度上影响婚姻服务的质量。三是婚姻服务项目有待开发。婚姻服务作为一个产业,我县在婚姻服务项目上仅开展了便民的照相服务。在今后指导思想上强调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根据市场需求,引入竞争机制,为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便民利民、优质优惠的婚姻系列服务确为形式所需。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一是积极主动,大力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积极向上做好汇报,事先拿出可行的措施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争取上级领导更大的支持,尽快解决人员和办公场地等问题。

二是不等不靠,抓紧规划,积极争取加快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步伐。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发展方向和迫切要求,力争我县实现婚姻登记数据联网可成为我县不拖后退的绝对保证。

三是用活政策,搞好婚姻服务项目。婚姻服务不是执法的内容,任何收费服务项目,在通过优质的服务、市场的手段、低廉的价格赢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开展,不仅能方便群众,而且能更好地搞好自身建设。

我县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其他兄弟单位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朝努力提高登记质量上求发展,使我县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oo五年四月县民政二。

开发区婚姻登记处2014年。

开展工作情况及下步打算。

2014年以来,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健全管理机制、优化服务环境、深化品牌建设,实施依法登记,以提高服务质量为突破口、以创新服务体系为抓手,促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圆满完成了当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以来开展的工作。

截至目前共完成结婚登记2058对,离婚登记621对,补领结婚证510对,补离婚证78对,开具婚姻状况证明4237份,统计办理收养弃婴15人。无有效投诉,登记合格率100%。

(一)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在创建通过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后,婚姻登记处不断在服务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制定了各项管理考核制度,完善了各项措施预案,丰富了婚姻文化宣传,在软件建设上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加强业务培训,做到依法登记。一是加强婚姻登记员教育培训,重点从思想道德、政策理论、业务技能和行为礼仪等方面着手,努力提高婚姻登记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每周定期组织一次业务学习,一次业务研讨交流,通过业务学习提高丰富专业知识,通过研讨交流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二是做好个人自学,建立学习答题本,统一印制定期检查。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基础上,严格工作纪律,做到依法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100%。

(三)拓宽服务领域,提供优质服务。为提高婚姻当事人婚姻家庭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解决婚姻家庭中遇到的难题,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和调解室,聘请了专业心理辅导师和律师,为当事人免费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将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设置了中式颁证大厅和西式颁证大厅,由新人自主选择,并推出颁证式婚礼服务。联合喜庆服务公司组织开展了五四青年联谊会活动,搭建起多层次的婚姻公共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了群众需求。

(四)扎实做好收养登记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收养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宣传活动,及时解答收养当事人的疑难问题;二是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对全区弃婴收养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备案和上报,认真做好弃婴收养集中办理工作,统计审查15名弃婴收养材料,上报市局审批。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探索拓展婚姻公共服务。从适应公众需求的角度,建设温馨舒适的服务环境,通过微笑式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项目。大力推行婚礼式颁证仪式,在传统节日开展婚礼式颁证仪式,推进婚姻文化建设,引导婚俗改革,倡导节俭办婚礼的风尚。

(三)加强婚姻服务监督管理,避免出现投诉等问题的发生。在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政策的要求,做好收费服务的公示和监督,确保当事人自愿愉悦地接受服务。

(四)做好婚姻历史电子档案补录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工作空闲之余,义务补录完成1990年[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情况汇报(共2篇)]以来的1万余份历史档案,为全国联网做好准备。

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2014年5月16日。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八

我国是一个有着接近14亿人口的国家,人口之多,也就表明我国婚姻家庭数量之多。婚姻质量直接关系到家庭的幸福,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从50年《婚姻法》,到80年《婚姻法》,再到2001年《婚姻法》,我国不断完善婚姻法律制度,为的就是能够给人们的婚姻提供法律保障,提高我国的婚姻质量。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在现代生活中,许多人不得不将精力和注意力放到工作和事业中,或多或少地忽视了婚姻,其结果是婚姻和家庭亮“红灯”。那么,现阶段我国的婚姻状况如何呢?就此,我组成员对我国目前婚姻状况进行了一次简单的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查目的本次调查主要是为了了我国解婚姻生活的现状,分析其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对一些问题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调查对象。

我国的已婚人士(主要以广州的的已婚人士为调查样本)。

本次调查采取访问调查对象及网上搜寻资料的调查方式。

2009年05月26日――――2009年06月21日。

五、调查结果及体会。

由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徐安琪主持的中国婚姻质量调查日前结束。这项调查采用入户访问的形式,对上海、甘肃、广州和哈尔滨4个地方各800对夫妻进行了问卷调查。该研究成果日前通过专家鉴定,被认为是近年来国内家庭社会学领域中一项高质量的研究。人们可以通过对比数据资料,鉴定自己的婚姻质量处于哪种水平。下面是这次调查的一些数据资料:

1、年龄差。

妻子年龄大于丈夫3岁或以上的占1.8%,大1岁—3岁的占12.2%,夫妻年龄相同或丈夫大于妻子1岁—3岁的最多,达56.8%,丈夫大妻子6岁以上的,也有8.4%。

2、夫妻受教育年数差。

妻子高于丈夫的只占8.5%;丈夫比妻子多接受教育3年—6年的占24.6%,多6年以上的有7.1%,而上下相差在2年以内的达59.8%。

3、夫妻双方收入情况。

丈夫的收入在夫妻总收入中的比重在24.5的家庭中,丈夫的收入占到了夫妻收入总和的70%以上,而占61%—70%的有19.2%,占51%—60%的有27.2%,也有29.1的丈夫收入与妻子相等或低于妻子。

4、与配偶父母的满意度。

所有的数据都显示,夫妻任何一方与自己父母的关系都比与配偶父母的关系更融洽些。而女性自述与公婆相处较满意和很满意的占66.4%,男性对自己与岳父母关系较满意和很满意的达76.6%,可见婆媳关系不如岳婿关系。

5、结识途径。

父母包办的占14.4%,自己认识或介绍认识的占85.6%。

6、恋爱时间。

恋爱不到半年结婚的有73%,在认识半年到1年内结婚的占24.2%,恋爱时间在1年至1年半的为18.2%,1年半至2年的占13.9%,在2年以上的有21.9%。

7、择偶选择机会。

表示“无选择余地”的占14.7%,“选择余地不大”的为30.9%,“有不少机会”的达38.8%,“有很多机会”的占15.6%。

8、对未婚对象的了解。

对未婚对象优点的了解程度7%的人“很不了解”,19.6%的人“很了解”。对未婚对象缺点的了解程度8.1%的人“很不了解”,14.5%的人“很了解”。

9、恋爱的浪漫性。

回答“不浪漫”的占25.8%,回答“很浪漫”的仅有3.8%。

10、婚前性交往。

在婚前无任何性接触的达44.6%,有过拥抱、接吻的占45.7%,双方曾有性行为的仅占9.7%。

11、若遇摩擦谁让步。

妻子更豁达和忍让的只有16.3%,差不多的是51.2%,丈夫更大度和谦让的占32.6%。

12、夫妻争吵是否动手。

丈夫承认自己多次动手打人的占1%,偶尔挥拳的占13.5,但妻子指出丈夫多次动武的却有1.2%,偶尔打人的占12.7%;相反,妻子承认自己多次动手的仅0.3%,偶尔动手的为4.2%,可丈夫“揭发”妻子多次打人的占0.6%,偶尔动手的占5.9%,明显高于妻子自己的“坦白”。

13、谁拥有家庭实权。

31.3%的家庭实权在丈夫手中,16.1%由妻子做主,52.6%的家庭是“差不多”。

14、对性生活的认识。

表示“厌恶”的有1%,认为“不重要”的有7.4%,“不大重要”的9.3%,“一般”的48%,“比较重要”和“很重要”的分别是26.2%和8%。

15、性生活中谁具决定权。

丈夫具有决定权的占34.1%,“差不多”的占55.6%,妻子说了算的有10.3%。

16、性生活的满意度。

夫妻都表示较满意甚至非常满意的达49.4%,认为一般的为35.4%,至少一方认为不满意的有15.2%。此外,夫妻中至少一方承认无任何抚爱准备就直接性交的达23.2%,夫妻间不进行性感受交流的达36.7%,平时无亲昵行为的占37.9%。

17、是否期待别的婚姻。

假如我和别人结婚,也许会比现在更幸福57.9%回答“不”,34.2%“说不清”,7.9%说“是”。

18、能否找到更好的异性。

50.9%的人认为“肯定找不到”,11.9%的人则对自己有充分信心,还有37.2%的人不臵可否。

经过对以上资料数据的分析,以及对一些城市及农村已婚人士的访问,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一)、我国城市夫妻物质生活满意度较低;农村夫妻物质生活满意度较高。

一般认为物质生活满意度包括六个方面:(1)对配偶生活能力满意度;(2)对家庭日常生活水平满意度;(3)对住房满意度;(4)对配偶收入满意度;(5)对本人收入满意度;(6)对余暇生活满意度。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

1、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在国家一系列惠民富农政策的促进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从而促进了农村的经济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夫妻的物质生活满意度。

2、城市住房的前景严峻,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导致了城市夫妻物质生活的满意度低下。

3、由于城市夫妇对爱情的期望较高,但冲突的频率、程度和离异意向却甚于农村夫妇;此外,尽管城里人的生活水平高于农村,然而他们的物质欲望也更高,故对物质生活质量不如农村夫妇那样容易满足。

4、由于城市的生活节奏比农村的快,城市的夫妻对余暇生活的满意度也比农村的夫妻低。

(二)夫妻躯体愉悦满意度较低。

性生活是婚姻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性生活越完美、越兴奋,夫妻越感到幸福。如果婚姻无“性”,或性生活不和谐,夫妻关系就得不到巩固、家庭难以稳定,对健康也是一种缺失。对性生活的不重视,极大地威胁到社会赖以存在的婚姻。因此,现代人在追求高品位生活时,应当把“性福”还给婚姻。

(三)家庭暴力现象并不罕见。

我国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因素是:

1、传统文化因素。三纲理论经过封建统治者的宣传,成为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的观念。在现代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

2、社会变迁所产生的社会压力因素。社会变革一方面提高了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竞争压力,也带来家庭生活观念的转变。社会压力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城市人员下岗和农村中劳动力的剩余。

3、其他因素的影响。家庭暴力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还包括夫妻的经济水平差异、教育水平、法治环境以及主体的个体因素等。

家庭暴力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婚姻的质量,因此,必须寻找办法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通过讨论,上网搜寻资料,我们认为下面途径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家庭暴力的发生:

1、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

2、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法律的规定,不断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

3、为受暴者,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

4、援助和保护受害者是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措施。

5、加强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消除封建残余思想。

6、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

(四)失败婚姻案例不断增多。

导致婚姻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大致有三种。

其一,“代内冲突”,表现形式为性格不和。改革开放多年,人们从“自抑、忍让、求同、谦逊”的传统人格模式向“竞争、开放、个性、展示”的现代人格模式的急速转换。人们更多的追求高质量的生活,而再完全为了某些因素而凑合着过日子。因此,人们将此归结为性格不和,而分道扬镳。

其二,“代际冲突”,表现为婆媳难处。数据显示,女性自述与公婆相处较满意和很满意的占66.4%,男性对自己与岳父母关系较满意和很满意的达76.6%,可见婆媳关系不如岳婿关系。这就成为婚姻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其三,追求完美,表现为经济因素。一个家庭,需要大量的金钱来支撑,对婚姻高质量的要求,使得夫妻间不愿意凑合,于是重新寻找美好生活的目标也成了他们离婚的理由。

为了降低婚姻失败的风险,经过讨论,我们认为以下方法对此问题的解决由一定的帮助。

1、恋爱两年后结婚,2、慎行试婚,3、适当年龄才结婚,4、婚前谈妥重要问题,5、夫妻间培养共同兴趣和爱好,6、学会用幽默和亲切的话语缓和激烈争论,7、分享家务,8、相敬如宾,9、出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10、与适当的人结婚。

通过这次调查活动,我组各成员对我国当前的婚姻状况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作出了继续关注我国婚姻现状的决定。希望我国的婚姻质量能不断提高,人们在美好的婚姻中生活。

婚姻观影报告范文范本篇十九

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15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调查地点:苏州市。

调查内容:关于80后婚姻家庭现状的调查。

调查方式:抽样调查。

近年来,作为中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主体,“80后”逐步步入婚姻,他们的婚姻家庭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近日,市妇联联合市政协社法委妇女组发布《苏州市“80后”婚姻家庭状况调研与对策建议》报告,以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苏州市“80后”开展大规模抽样调查,分析和掌握苏州市“80后”的婚姻家庭现状。

该调查综合利用问卷调查,市妇联婚姻家庭信访案件抽样调查,以及法院调解、判决离婚案件抽样调查等三个不同渠道,对“80后”家庭状况、婚姻状况、婚姻家庭冲突及危机的原因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80后婚姻家庭建设对策和建议。

“80后”结婚成本较高,房子是结婚的重要条件。

结婚成本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包括彩礼、婚庆和度蜜月的结婚花费;二是购买及装修住房。调查结果显示,“80后”的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至5万元,但结婚花费在5万至10万元的人最多,占33.80%,其次是3万至5万元的,占21.99%。2009年苏州市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6万元。因此,与苏州市的人均收入和“80后”的人均收入相比而言,“80后”的结婚花费较高。

调查结果还显示,53.08%的“80后”婚前一年半已经购买住房;24.37%的“80后”婚后二年内购买住房;仅有22.55%的“80后”尚未购买住房,这其中只有10.02%租房居住,而其他的12.53%则有老宅或宅基地等居住。

晚婚成80后普遍选择“闪婚”比例不到2成调查显示,“80后”从恋爱到结婚花费1至2年时间的人最多,占43.84%;其次,有30.82%的人从恋爱到结婚花费3至5年;恋爱3个月和1年就结婚的占1.37%和14.16%。因此,“闪婚”并非“80后”婚姻的主流,绝大部分“80后”对婚姻的选择还是比较慎重的。

随着高等教育普及,就业年龄推后,结婚成本提高,结婚年龄一再推迟。调查结果显示,“80后”平均初婚年龄为24.82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5.03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4.28岁。

“80后”的婚姻危机提前,“七年之痒”变为“三年之痛”。

从调查结果来看,“80后”出现婚姻危机时的平均结婚年限为3年。其中,30.82%的婚姻危机出现婚后1年左右,这表明“闪离”的确是“80后”婚姻家庭危机中大量存在的现象。

80后婚姻家庭冲突三大原因:子女教育、家务分工、性格不和。

首先“80后”不放心“隔代教育”,子女的教育往往由夫妻自己来承担,但是夫妻之间就子女教育各有自己的理念,在达成一致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并由此带来家庭冲突和婚姻风险。

其次是因为“家务分配不公平”问题,占25.63%。“80后”,尤其是独生子女不喜欢做家务,新婚夫妇往往因为家务问题导致家庭冲突,甚至离婚。

“性格不和”占22.65%,即“80后”夫妻在分享兴趣爱好和共同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一些不足,而他们的个性又较强,这容易陷入总是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并由此导致家庭冲突。

“80后”婚姻家庭冲突的四大困扰:住房、姻亲关系、子女抚养、家庭财务。

大部分“80后”家庭都要在婚前或婚后2年内购买住房,而目前的高房价给“80后”的婚姻家庭带来很大的压力。

姻亲关系问题,是个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80后”刚刚进入婚姻家庭生活,大部分仍会和父母一起几年,这给个性较强的“80后”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增加了一份挑战。

子女抚养。绝大部分“80后”家庭都是双职工家庭,这使得他们尤其是女性面临工作和照料孩子的冲突和双重压力。进而,子女照料问题成为家庭冲突的一个来源。

家庭财务问题,“80后”经济相对独立,往往是夫妻共同管理家务收支,这需要双方在财务决策上为达成一致而进行较多的协商和磨合。

“80后”婚姻家庭产生危机的三大原因:家庭暴力、婚外情、同居关系。

家庭暴力是“80后”婚姻破裂的第一杀手。50%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家庭暴力,其中绝大部分是身体暴力。调查结果显示,报告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30%是高中文化水平,31.25%是大学及以上文化水平。此外,30%以上出现家庭暴力的婚姻在来访中提出离婚或进行离婚咨询,而大部分人仍选择停留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

婚外情是“80后”产生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从问题婚姻家庭信访和离婚案件调查显现,24%的婚姻家庭问题信访案件中,来访者遭受婚外情给家庭带来的困扰。

此外,婚外情问题往往还会和家庭暴力以及遗弃问题交织在一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女性在发现配偶有婚外情后遭受身体虐待,甚至遭受胁迫离婚。一些女性则发现配偶断绝对家庭的经济支持,使得女性和孩子的生活变得困窘,而不得不向妇联寻求权益保护。

同居关系对“80后”女性弱势群体危害极大。调查结果显示,90%的同居信访者是由于怀孕或生育后被男方遗弃。这表明,在同居关系中,有10%的案件男方是已婚的并没有考虑他们的未来。

在同居信访案件中,70%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30%的女性无业,绝大部分女性都来自较低的社会阶层,女性对同居男方存在经济依赖问题。同居造成怀孕或生育后被遗弃和女性社会阶层低交织在一起,这部分被遗弃的女性和孩子给未来婚姻家庭生活带来危机。

今天上午,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与珍爱网在京联合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20xx年十城市抽样调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佩云出席活动并讲话。彭佩云表示,这个调查报告反映出中国中心城市婚姻家庭的主流是好的,男女平等的观念越来越被多数人接受。她还特别提到,珍爱网的网络红娘做了很多实际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值得点赞”。

本次调查区域为全国具有代表性的中心城市和省会城市,包括北京、广州、重庆、南京、长沙、武汉、成都、沈阳、合肥和郑州,同时对幸福婚姻项目试点社区江苏省南通市进行了相同内容的基线调查。十个城市共回收有效个人调查问卷10157份,其中男性样本5050个,女性样本5107个,平均年龄为33.48岁。

调查报告中有很多有趣的数字,比如熟人介绍仍是夫妻相识的主要途径,占比超过五成,而通过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60后只有0.8%的比例,80后则高达10.2%,但是85后及90后的比例略有下降,达到8.5%。

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时间为半年到一年,这个现象在各代际之间无明显差异,初恋情结趋于淡化,6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达到70%,而85及90后的初恋结婚比例明显降低,仅为47.8%。婚前同居行为渐成常态,60后、70后、80后、85及90后的婚前同居比例分别为13.7%,44.4%,59.6%和57.8%。

调查样本中,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在婚前户籍类型中,户口不再是缔结婚姻的障碍,在85及90后这一代际中,仅有39.1%的在婚人士是同为城镇户口,而有31.3%的城镇男女性是与农村中走出的“凤凰男”、“凤凰女”结婚,且丈夫是城镇户口、妻子是农村户口的比例更高。而关于孩子的性别问题,超过八成的受访者认为男孩女孩都一样。

调查报告还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逐渐淡化,仅有43.3%的女性受访者赞同这种看法,她们同时认为,男性应该更主动地承担家务劳动。

调查报告得出了幸福婚姻家庭的几点启示:一是修炼品性、宽容体贴;二是情感依恋、用心经营;三是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四是平等相待、互相尊重;五是陪伴子女、言传身教;六是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据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已经连续3年,联合珍爱网开展幸福婚姻家庭系列项目,重点通过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了解中国婚姻家庭状况,认识当代中国幸福婚姻的基础,总结成就幸福婚姻的黄金法则,并逐渐撰写和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以达到正确指导公众的婚姻观和婚姻生活实践,为社会和谐发展传递正能量的目的。

婚姻家庭是社会和个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了解中国目前的婚姻家庭状况,中国妇联发起的《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通过全国10余个省区市地区的数万份问卷调查,进行数据分析,为婚姻家庭幸福寻找更多方法。

平均结婚年龄有下降趋势婚前同居成常态。

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平均结婚年龄为26岁,男性比女性高2.3岁,四分之三的男性在25至34岁之间结婚,超过九成的女性在30岁之前结婚。其中,70后比其他代际结婚时间更晚,平均结婚年龄在29.6岁,60后、80后及90后的平均结婚年龄依次是26.3岁、26.2岁、24.3岁。

报告显示,婚姻缔结模式中,身边熟人介绍的方式达到54.3%,相对于60后和70后而言,80及90后通过新型互联网社交工具相识的比例日益提升,且成功率达到10.2%,是60后通过社交网络等方式缔结婚姻成功率的十倍以上。

情感专家社会学博士李松:60年代出生的人,重视的是过平淡的生活。70年代的比较注重经营夫妻关系,80后比较浪漫,90后比较自我为中心。中国社会随着年代变迁,男女关系态度比较大的转变,跟初恋结合60后占到70%。

在持续一年的调查中,86.5%以上的受访者与配偶在婚前恋爱时间为半年至一年,60后的初恋情结比较明显,而70、80、90后被访者中,受观念的影响,婚前同居比例也在逐年提升,70后有44.4%的婚前同居者,80后和90后的比例分别为59.6%和57.8%。与此同时,80、90后的婚姻半径明显超越了地域限制,受访者和配偶在同一城市出生的比例仅占到45.5%左右,更多的年轻人选择跟同城市以外的人结婚。

情感专家婚姻律师陈旭:由于经济条件相对发达了,坐飞机坐高铁都方便了,所以异地恋已经没有地域障碍了。

结婚要素中有车有房需求仅占15.3%责任感和情绪控制能力更为重要。

在《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中显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仍然凸显,受访者从男女两性在婚姻中的角角色期待来看,女方承担大部分家务,而男方承担大部分消费的观念相对凸出。在结婚前,男女双方对于另一半的期待与过去相比较,也有了新的变化。

调查报告指出,纵观受访者的各年龄阶层,在结婚前有房有车这一点要求,比例仅占15.3%。而91.6%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步入婚姻时,更看中的是有责任感的人,同时,善于控制情绪和化解冲突的情商也很重要,79.4%的已婚人士表示自己会尽量控制好情绪并且化解冲突。

与此同时,幽默浪漫的细胞也对婚姻的缔结形成良好的助力,年轻群体在这一方面更为明显,80后和90后认为自己开朗幽默、懂得浪漫的比例比60后高出10多个百分点。

专家表示,理智和负责任的态度将有助于双方奠定更稳定的情感关系,而幽默浪漫的感性特质则有可能成为双方步入婚姻殿堂的加速剂。

忠诚是幸福的基石。

调查发现,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户口对婚姻的束缚日益减弱。而从原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来看,男女双方家庭具有相似的家庭状况仍然是主流。而使婚姻幸福能够维系的因素中,“忠诚”占首位。

报告显示,幸福夫妻在婚后相处中,对配偶首要的期望是“忠诚”。86.3%的受访者希望配偶忠于自己,更在意一份长久的有安全感的关系,而体贴、睿智和是否要小孩这三点紧随其后。仅三分之一的受访者每个月会跟配偶发生口角,但超过80%的受访者从未对配偶谈及离婚话题。专家表示,争执也是沟通,信任才是重点。非常幸福的夫妻给与对方更高的信任度,并不会轻易后悔或谈及离婚。

通过调查报告,最终得出的幸福婚姻家庭有几点启示,专家总结提炼为:修炼品性、宽容体贴;情感依恋、用心经营;共同成长、积极沟通;平等相待、互相尊重;陪伴子女、言传身教;上慈下孝、相互关爱。

全国妇联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联合珍爱网发布《中国幸福婚姻家庭调查报告》。报告对北京、广州、重庆等十个城市家庭的婚姻缔结模式、幸福婚姻的要素、如何构建幸福婚姻家庭等问题,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对家庭生活感到幸福的夫妻,年龄在22岁至55岁之间,涵盖60后、70后、80后、85后至95后四类人群。

在抽样调查的幸福家庭中,在职场上认识成为夫妻的有17.4%,曾经是同学的有18.2%,各占近两成。专家表示,这或许与具有共同语言和相似经历有关,双方更容易找到共同点。

不过,最主要的婚姻缔结模式还是通过“熟人介绍”,该比例为54.3%。其中,因“熟人介绍”结婚最多的是70后,1980年后出生的群体则更容易出现同学夫妻,这一点比70后高出33个百分点。在其他的相识方式中,被80后广泛接受的qq、msn、社交网站、相亲网站等互联网社交工具,轻松击败传统婚介所,占比7.5%。

总体而言,外表不是影响婚姻缔结的关键因素,只有29.2%的受访者表示比较重视对方的外表,其中男性略高。从年龄层来看,60后基本不看重“颜值”,70后中超过三成的表示比较在意对方的外表。

报告中提到,夫妻双方为异地生人的,60后、70后的比例不到四成。而80后、85后至95后两个群体的比例分别达到47.3%、45.5%,也就是说,近半数夫妻不是“老乡”。专家认为,这种现象与城市间开放发展,异地求学、就业,交通和通信条件便捷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门当户对”仍是缔结婚姻的重要因素。七成的人认为夫妻经济状况相似很重要,认为需要“社会地位对等”的接近八成。

究竟幸福家庭有什么“幸福密码”?报告分析指出,接受调查的幸福家庭成员具有四种主要的性格特质,首要的是“有责任感”。91.6%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是个有责任感的人。其次是“善于控制情绪与处理冲突”,79.4%的人深谙此道,而男性认为自己“善于控制情绪”的比例高于女性6.3个百分点。

其余两个重要性格特质依次是“开朗幽默、懂得浪漫”,“重视父母意见”。女性在做决定时“重视父母意见”的比例为64.6%,高于男性的40.5%。调查结果表明,对待婚姻负责任的态度有助于双方奠定更稳定的情感关系,给对方足够的信心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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