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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养殖公司分红协议书简短 养殖合作社入股协议书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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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养殖公司分红协议书简短 养殖合作社入股协议书范本(三篇)
2023-01-16 08:24:2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入股养殖公司分红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区域合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实行技术入股联合经营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就开办 养生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经营平台能力,实现养生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拟成立养生馆的基本情况:

1.养生馆名称:__ __ _____

2.组织形式: 合作经营__ ____

3.注册资金:_ ______

4.注册地:_________

三、职能和合作经营范围

1.养生保健经营服务:“__通”“_调理”;

2.养生专题知识讲座;

3.针对“五通”“一调理”的特色经营,延伸的相关产品(药品、影牒、书籍等经营性产品);

4.加盟开发与会员制经营管理;

5、养生保健网店运营。

四、合作期限及条件与方式

1.双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乙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件,硬件的开发项目。

3.甲方利用自身技术开发力量,开发乙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5、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 年,从20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合作保证金 万元。

五、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合作经营的养生馆,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 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3、合作经营期间,双方应以诚信为本,相互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经营管理。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经营 养生馆项目,并允许乙方扩大生产或建立养生馆分部(公司)。其推广营销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技术研发与指导、专题知识讲座、员工的培训、协助营销、养生资料(书籍)编撰。

3、甲方对养生馆使用的外购产品与材料以及研发的产品所需数量应如数报送乙方,实行财务公开,甲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4、在合作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5、合作期内,因甲方技术问题在一年内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导致长期亏损,解散时,甲方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6、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经营场馆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场所、经营设备、人员、水电配套、启动资金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人员招聘和前期

材料费)不低于 万元。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合作养生馆独力承担,不足部份由乙方垫资补足。

2、乙方应在协议生效日后60日内完成经营场所的租赁及设备与水电配套,人员招聘,启动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新产品)应首先进行市场评诂和通过相关论证。

4、乙方全权负责养生馆的经营、管理,全力支持甲方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六、股权及收益分配

养生馆属于双方共同开发和经营,经营管理与营销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参照国家技术合作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按经营税后利润的4比6确定股权,并按此比例进行分成,其中: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正式开业后的初期经营收入不产生利润或亏损,收入不能支付继续经营费用时,不再由乙方独立承担,则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合作期间,合作养生馆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作财产,为合作经营使用。合作财产在合作期未满不得清算与分割。

4、合作期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则双方应根据当时的市场条件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5、本合作养生馆经营期间税后利润提取5%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再次装修更新、弥补亏损等支出。再提取5%公益金,用于合作人和职工的福利支出。正规使用后或合作期满,剩余的公积金与公益金,经双方协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取。公积金或公益金不属法定提取项目。

6、养生馆筹备期间与经营期间所涉及费用支出归养生馆经营成本。

7、执行经营管理的甲方应当向不参加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报告经营管理执行情况以及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双方为了了解合作养生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任何一方有权查阅合作养生馆的财务账簿,经营管理必须做到收支透明。

8、不参加合作养生馆执行经营管理的乙方有权监督执行经营管理的对方,检查其执行合作经营管理的情况。

9、养生馆亏损,按合作人投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七、下列事项,应当经双方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作养生馆名称;

2、处分合作养生馆的不动产;

3、转让或者处分养生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作养生馆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任何一方将合作权向继承人或另外第三方转让时,必须经对方审核同意后,对方有优先权。否则,只能选择无条件自行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解除合约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没有非常特殊原因(如发生人身意外,没有行为能力)不能擅自退出,退出时由继承人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

2、如因经营不善提出退出,除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合作期间积累的财产不得分割归养生馆所有(原乙方投入份额归乙方所有),还必须承担经营不善的债权债务后再行退出。

3、合作期满或必须解除合约(如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时,合作养生馆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分割财产。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养生馆内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全部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养生馆内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以及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养生馆的筹备和经营,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甲方的保证金后若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筹备,并开始营业,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养生馆分部,否则,在合作期满后,不退还保证金。

4、合作期内,因甲方技术问题,长期无法支撑养生馆的经营,导致亏损,解散时,甲方保证金作为减轻或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十一、其它

1、合作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 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作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 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标准另议。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方专利技术相关认证、批文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专利证编号: 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20年 月 日

关于入股养殖公司分红协议书简短二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全部缴纳完毕。本公司因企业发展需要,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其股东会在 年 月 日对本次股权调整形成了第 号决议,同时,批准并授权股东 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调整事宜。

2.乙方系在 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或"新增股东"),有意向甲方投资,并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参与乙方的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且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甲方投资的相关决议。

3.甲方因其公司发展、股东变动股权发生变化、治理结构调整等因素,甲方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但甲方注册资本不变。

4.甲方原股东同意对其股权进行调整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股东所认缴出资股份的认购优先权。

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民法典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

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

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不时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第二条 新增股东

1.根据甲方股东会决议,决定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股东决议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20%的股权。

2. 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20%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1500万元。

3. 出资时间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按应付金额日万分之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60日后,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5.股东资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全额认购金后,按照本条第2条所列金额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将乙方列入股东名册。新增股东在股东名册登记后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全部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按本条第5款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条 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

(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其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a)在其公司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筹集足额的公司资本)并已获得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c)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3)乙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

(4)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正确反映了乙方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乙方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可能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乙方承诺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经其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有能力合理地满足甲方经营发展的预期需求;

(3)完成认购手续且甲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指定其法定代表人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严格按照甲方治理结构进行经营和管理等行使股东权力。

3.新增股东承诺: 乙方在取得股东资格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得退股。若出现定事由或三年期限届满的,乙方的股权价值应由甲方净资产及当时市场因素决定,但估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4.新增股东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违反该项陈述和保证而给公司及其原有股东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

第四条 甲方对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如下:

(1)甲方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已书面告知新增股东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3)甲方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东书面告知的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定前所发生的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义务书面告之新增股东。

(4)甲方已向新增股东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

(5)财务报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且甲方自 年 月 日注册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没有产生任何未向新股东各方书面告知的额外的债务、欠款和欠税;

(6)甲方没有从事或参与使甲方现在和将来有可能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7)甲方未就任何与公司有关的、已结束的、尚未结束的或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新增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2.本条第1款所列各项,甲方已充分如实告知乙方,乙方也充分知晓,并对上述文件及所列事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甲方的经营范围

1. 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

2.大力发展新业务:

3. 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第六条 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甲方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经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甲方股东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3.根据甲方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

(1)入资后,原股东与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当然行使股东权,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乙方的股东或者工作人员不得行使在甲方的股东权力。

(3)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执行董事

甲方的所有事务,由股东会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

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第八条 债权债务

1.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甲方的全部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乙方自身的债务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因下列情况需要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且须符合公司法及甲方章程的规定;若甲方其他股东不同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处理:

(1)乙方因合并、分立且其内部已形成决议决定由新的合法主体承受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的;

(2)乙方被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解散、破产、撤销);

(3)因乙方债务需以在甲方的投资抵债的;

(4)其他处分在甲方的股权的。

第九条 公司章程

1.入资各方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缴足出资后应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保 密

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股权认购价款的,每日应支付拖欠款项千分之一的滞纳金,迟延超过30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延迟股东的登记。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者由于本协议一方向另一方所做声明、保证和承诺有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造成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予以催告要求改正,严重违约或者经催告后拒绝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在要求赔偿的同时,选择解除协议。

3.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导致对方利益受损时,对方有权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损害及所产生的诉讼、索赔等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要求不履行方或违约方作出赔偿。

4. 因一方严重违约或者经催告后拒绝改正导致守约方解除协议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标的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能覆盖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索赔

5.尽管有以上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协议而就任何间接损失或损害对其它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注册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

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

1. 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转让

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修改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修改。

4.可分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5.文本

本协议一式捌份,各方各自保存两份,另外肆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6.通知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向其它方或公司发出本协议规定的任何通知应以特快专递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交邮后七(7)天被视为收件日期;以传真发出的通知,发出后一(1)天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一切通知均应发往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

第十五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入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投资入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等。具体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资产确认书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关于入股养殖公司分红协议书简短三

入股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一、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蔬菜,果树,瓜果种植,销售;保鲜。化肥地膜种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技术交流,咨询服务。

入股土地:_____亩(详见附件)。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_____元。

二、 入股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乙方以货币、实物形式支付红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 上述股权红利分次支付。

五、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一)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六、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元。

七、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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