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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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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大全10篇)
2023-11-20 03:43:31    小编:ZTFB

生活中有很多值得我们总结的经验和教训,这样我们才能不断进步。社交礼仪是在社交场合中必须遵守的规范,我们要注重培养社交礼仪。下面是一篇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一

申请人:浙江z锯床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z县壶镇z路1号。

法定代表人z,董事长。

被申请人:大连z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z市781号。

法定代表人:于,经理。电话:z,手机:z。

原被申请人:z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z市号。

请求事项:要求变更“大连z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z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7日作出裁定,冻结原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尔后,申请人依法起诉,z县人民法院于20xx年7月21日立案,于20xx年9月9日公开审理,原被申请人未到庭。z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当天作出了判决。判决生效后申请人依法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于20xx年8月7日申请工商变更,将原企业名称变更为“大连z轴某公司”。开庭时也故意不到庭。另查明,原被申请人在大连市z农行仍然以原公司名称正常使用账户。且在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已通知执行情况下,仍然将账户款项划出,原被申请人显然在逃避、抗拒执行。

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及时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xxx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3关于“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大连z某公司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同时,基于原被申请人账户仍在使用的实际性,要求被申请人新、老名称均作为被执行主体,并互负连带偿付责任。

z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浙江z锯床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二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原告邵世杰与被告新疆汇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娜莎·曾洁及第三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申请人认为对当事人诉争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诉讼请求:

2、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

3、本案诉讼费由原、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两名股东,申请人为股东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原告向被告转让股权时未征得申请人同意,且经申请人了解,原告与被告在办理股权变更申请时伪造申请人签字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原、被告的上述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且侵害了申请人的股东权利,其行为无效,据此申请人请求参加诉讼,确认原、被告股权转让行为(包括原、被告签署的相关转让类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无效,及恢复乌鲁木齐兴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原状的申请及诉讼请求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恳望裁准。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三

申请人:谭xx,男,汉族,19xx年10月10日生,住广西北流市清水口镇大塘边村合面组。。

原告谭日新、谭日凤诉被告谭学荣排除妨碍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北民初字第2262号]),申请人认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与申请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现申请参加诉讼。

申请事项:

1、请求准许申请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事实与理由:

一、基本事实。

申请人有兄弟姐妹8人:十一姐(嫁塘岸贡塘)、十二姐(嫁塘岸六和)、十四姐(嫁陆川珊罗)、大哥谭学礼(终身未婚,83年去世)、本申请人谭学才排第二、三弟谭学辉(原民安初中教师、退休)、四弟谭学钦(7月11日去世)、五弟谭学荣,父亲在1976年就已去世,母亲杨瑞芬(1991年去世)。

1978年第一次分家,当时已经结婚的本申请人、三弟谭学辉各立一户、大哥谭学礼(时年41岁)和两个当时尚未结婚的弟弟谭学钦(时年30岁)、谭学荣(时年26岁)和母亲杨瑞芬另立一户。

由于家居山区、贫穷,交通十分不便,分家时,五兄弟中只有本申请人和做教师的学辉两人结婚,其他三个兄弟均是光棍。

1984年、1985年前后,民安镇十字铺搞土地房产开发,当时谭学辉在民安初中教书,知道了这个消息,他自己购买了一份屋地,另外叫在山区农村居住的我们三兄弟(那时大哥谭学礼已经去世)也筹钱另外购买一份屋地,以搬出这个山窝,便于讨老婆。对于这一份屋地,共需要1895元价款(133平方米,每平方米14.25元,合计1895元),于是我们在农村的三兄弟(学才、学钦和学荣)约定:由申请人谭学才户出950元,占一半屋地份额(66.5平方米),目的是让申请人的子女长大后在城区有个落脚点,也好讨老婆;其余部分由谭学钦、谭学荣和母亲户出资945元,也占另外一半屋地份额(66.5平方米),钱款筹措好后,我们一起把总共1895元钱交给谭学辉,由其带出交到民安土地所,现在的民安土地所仍保留有当年的《十字铺购房示意图》,其中新安街16号仍标注有“谭学钦、谭学荣、谭学才”。

1986、87年申请人谭学才和谭学钦、谭学荣两家人又各自按上述比例出资、出人工在以上土地上建好了一层房屋(133平方)。

在1988年12月7日《土地登记申请书》中记载:申请人谭学钦,家庭人口7人(注:谭学才家5人+学钦+学荣)。

建好房屋后,学钦、学荣两兄弟于1987年左右搬到十字铺新屋居住,继续作为一个家庭共同生活,由于两间房子不够申请人全家人居住,申请人一家和老母亲杨瑞芬仍留在乡下,暂时没有搬出十字铺新屋居住。

1988年谭学荣在36岁时终于讨上了老婆;。

1990年学谭钦在42岁时也和刘月珍结婚了;。

1991年,老母亲杨瑞芬去世。

1992年春节期间,谭学钦、谭学荣分家,在吴元庆主持下,对本案讼争的房产做了如下约定:

1、首先按大份分屋,即学才一份,学钦学荣共同一份,

2、学钦、荣现住落的房不变,谁住谁要,但现在未住人的两间空房应为学才所有。

3、两个铺面,学才要梁祝兴边介一间,学钦、学荣要学辉边介一间。

4、分居楼面的建设,楼梯入两间为学才所有,楼梯间出俩间为学钦学荣各建一间。

此分家析产约定各方二十年来均无异议。

二、谭日新不是谭学钦的法定继承人,不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1990年谭学钦与刘月珍结婚后,1992年11月,因农村计划生育抓得很紧,刘月珍的一个亲戚为了逃避超生的处罚,把其中一个超生的女儿化名“谭日新”寄养在十字铺谭学钦夫妻住处,由其代为抚养,12月谭学钦夫妻才凭第一胎《准生证》生育第一个女儿谭日凤。

因此,谭日凤是谭学钦的唯一继承人。

对于谭日新,由于仅仅是其亲戚的委托代养关系,不是继承人!

申请人查阅《户口薄》第44页记载:

大塘边大队合面生产队,在户主谭学礼户中记载有:母亲杨瑞芬、弟谭学钦(92.4分户),弟谭学荣,婶黄芳、婶刘月珍(92.4分户)。

查阅北流市公安局制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记载:

编号20,户主谭学钦,男,xx年5月5日生,民族,汉,初中,农;。

妻,刘xx,女,xx年2月4日生,民族,汉,高小,农,备注,亡;。

女:谭xx,女,xx年12月3日生。

在《户口薄》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谭学钦的户口栏中,没有谭日新的人口信息记载。

谭学钦生前的户籍是广西北流市清水口镇大塘边村合面组9号,一直到死前,谭学钦户虽然在民安镇十字铺新安街16号居住生活,但是户口仍保留在原籍,从没有家庭成员迁往别处,更没有人迁往民安镇。

而谭日新的户口信息为“广西北流市民安镇新华街3号”

从以上谭学钦的户口本信息可知,谭学钦只在1912月3日凭《准生证》生育过谭日凤一个孩子,此前没曾生过、抱养、收养过谭日新,也从来就没有办理过谭日新的收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但是目前,第一,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谭日新是谭学钦的女儿;第二、原告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谭学钦夫妇办过谭日新的收养手续,提供的户口登记也没有反映谭日新与谭学钦系父女关系或养父女关系;第三、原告更没有提供谭学钦生前曾经立过遗嘱,因此,谭日新根本就不是谭学钦的遗产继承人。

从以上情况看,首先,谭日新与谭学钦没有血缘关系,其次,谭日新与谭学钦不具有拟制血亲法律关系,由于谭日新不是死者谭学钦的法定继承人,所以,谭日新不具有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讼争房产的土地使用证虽然只登记在谭学钦一个人的名下,但土地使用证作为一个单一证据,并不能最终确定系争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真实内容,物权发生争议时,其内容的确认最终必须综合购买房屋土地的出资情况及当事人当初如何约定,本案申请人虽然没有及时申请土地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但谁都无法否认申请人是讼争房屋的出资人、购买人、建造人,因此,申请人是讼争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在谭学钦207月去世后,谭日新等人见《土地使用证》只有谭学钦一个人的名字,认为有机可乘,见利忘义,不顾此房子的其中一半原是申请人出资购买建造的事实、也不顾学钦、学荣两兄弟原来是一家人,1992年才分家的历史事实,错误地认为《土地使用证》是权属的唯一凭证,企图把申请人和谭学荣等人扫地出门,侵占我们合法的房屋所有权。

综上,申请人认为,谭日新主张讼争楼房归属于她和谭日凤所有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尤其是谭日新根本就不是谭学钦的法定继承人,根本就没有资格向我们主张权利!为使本案申请人谭学才及被告谭学荣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请贵院批准申请人参加诉讼并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

申请人:

二0xx年九月二日。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四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将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与被执行人隋利劳务合同执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主体,由安合章变更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与被执行人隋利劳务合同执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正在执行中。现因申请人与申请执行人安合章于x年月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申请执行人安合章将其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全部到期债权(具体以东港市人民法院()东民初字第403号民事调解书为准)转让给了申请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据此,特向贵院申请将本案申请执行人主体变更为东港新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此致

东港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五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路___号。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谭____,男,______大学教师。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市______水产公司水产品交换合同争议,已为_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谭______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____水产公司的经理及其他一些人员一起在______市____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陈___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申请人:___市___冷冻食品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六

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4天民初字第xx号},我是2014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2014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申请人:

201*年4月30日。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七

请求贵处中止申请人请求撤销《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788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11月9日,申请人因不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关于省道s268线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意见》(粤发改【2005】788号)具体行政行为向贵处申请行政复议,贵处已正式受理该行政复议案件。在本案审查过程中,中山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本案所涉事项正与申请人协调,但需要一定时间。为了有效缓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申请人特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中止行政复议之申请,请贵处予以准许。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更多。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八

申请人:___,男,1942年2月19日出生,农民,住址:__省__县__镇__村__社__号。

申请人:___,女,1949年8月15日出生,农民,地址:__省__县__乡__村__社__号。

申请人:___,女,汉族,1995年10月11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__镇__路__号_单元__室。

打定代理人:___(___之母),女,汉族,1971年3月1日出生,住址:__省__县__镇__路__号_单元__室。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__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__继承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现在对__与__生前的公司(___公司)清算后净资产中属继承人___的遗产份额提出了反诉,现在需要___公司企业账簿明细,但___一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根据《xxx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贵院依法予以调查。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证据名称:___。

证据证明对象:___。

证据的来源:__。

地址___市___区。

申请人:

20__年_月_日。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九

××市××区人民法院: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和《最高人民法院贯彻执行〈xxx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74、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从提出请求时起,诉讼时效中断。经调处达不成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即重新起算;如调处达成协议,义务人未按协议所定期限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期限届满时重新起算的法律规定。”的规定。陈法官连依其职责应当知道、应当认定的最基本的法定的诉讼时效都认定为没有了,陈显然是在故意枉法判决,故意夺剥王静的诉讼权利,错误的使尚在校就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王静依法提出的诉讼主张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反而要承担诉讼费用。依此事实,原告认为陈昭新显然与王志华有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且与本案的判决结果有厉害关系。为保证本案件的公正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请陈昭新审判员依法回避此案。请依法批准为盼。

附有关材料:

1、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案庭审笔录。

2、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案判决书。

申请人:王静。

2007年8月20日。

法官回避申请书范本××市××区人民法院:贵院受理的王志华诉王静名誉侵权一案,审判员中有陈昭新,陈是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一案的独任审判员,本案原告王志华起诉的内容涉及抚养费......

回避申请书申请人:地址:被申请人:,性别:,徐州泉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在审理在审理诉申请人离婚一案中担任审判员。请求事项及理由:第一,第二,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

诉讼回避申请书格式汇总篇十

申请人:方,男,19年xx月15日生,汉族,住xx市鼓楼区单元。

被申请人: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1847号(以下简称第1847号)独审审判员。

被申请人:xx,xx市xx区法院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旭源房地产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第1847号一案中担任独审审判员。xx,xx区法院(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xx与xx是上下级关系,xx为xx区法院新店法庭庭长,是(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2048号独审审判员,申请人不服已于20xx年6月28日申请再审至xx市中级法院立案调档复查中。第2048号判决书,结果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证明判决原告具备主体资格,也证明安置房已是申请人物权。但判决无权要求物业恢复供水供电。(20xx)晋民初字第476号和第3618号撤诉裁定书,原告对已选房定位安置房开房装修入住,证明法院确认不违法,证明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认为主审法官xx法律知识匮缺,没有主持公道,xx与xx又是上下级关系,其实这种关系比近亲属还亲。xx审判员是无权改判xx庭长的判决书,正如基层法院无权改判中级法院判决书。故请求法院更换审判员,依诉讼程序应由区法院领导或同等级别法官审理该案。如由xxx等审理该案。

第1847号、第476号、第2048号形式上是三案,其实为一个案,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1条第5款规定,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必须回避,现申请xx回避。

请xx区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17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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