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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 户口本怎么迁回娘家(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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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 户口本怎么迁回娘家(7篇)
2023-01-16 08:58:24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路号(与前妻x户籍一致)。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感情不合而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路号的房屋归前妻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 区路号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

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路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路号x小区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二

一、前期准备材料

1、人才交流中心阶段:

(1)公司需填表格:

《人事代理协议书》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人事代理委托书》一式一份(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基本情况表》(只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珠海市医院的《招、用工体检项目结果》(原件复印件、半年内有效)。

(2)个人需填表格(干部):

《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要求见备注1);

调动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有小孩要随迁的)、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在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办理)。

2、派出所阶段:

《营业执照》副本;

《租赁合同》;

法人身份证、户口本;

公司建立集体户口的申请(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填写《人事代理协议书》、《人事代理委托书》、《委托人事代理单位员工基本情况表》、《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送到香洲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

(《人事代理协议书》一般为一年一签,最长代理年限为营业执照到期时间)

2、代理部核验相关商调材料,审核通过者可到中心代理部领取《商调函》;若不同意的则口头答复接收单位或本人,商调材料不予退回。

3、申报调动人持《商调函》与档案所在地(总公司)联系,邮寄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

4、人才交流中心代理部收到档案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初次审档,对符合条件的经审核同意后,申报调动人须提交珠海市医院的《招、用工体检项目结果》(原件及复印件)半年内有效,等待区人保局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到中心代理部领取《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若档案材料不齐,通知调入单位或申报调动人补齐材料;若补不齐或不予认可的,通知调入单位终止调动并退档(限期二个月)。(3、4步大概需15至30天时间)

5、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调动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人员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户政科4楼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香洲胡湾路93号警察学校对面,乘车路线:从我中心代理部乘11路车到警察学校。

6、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调动通知》、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回原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公安部门及社保部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注:调入前为国

家机关单位或者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及其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因当地未启动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的,必须出示当地地级市以上社保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咨询电话:12333),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及其他行政、户籍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7、凭调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出的《干部介绍信》、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区人保局办理报到手续(即《入户指标卡》)(如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凭调出地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市组织部或区组织部办理接转)。

8、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入户指标卡》、调出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及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到市公安局户政科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9、到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见备注2)

10、完成入户手续后,凭区人保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到我中心代理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将《干部介绍信》交回到人才交流中心,以介绍信时间为准缴纳费用,每人240/年)

11、申报调动人调入后,须与调入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才能凭我中心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或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工作单位辖区内的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接手续(咨询电话:12333)。

三、关于户口调动的一些具体政策及提供材料

1、属夫妻分居调动的,除提供调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珠海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外,还需提供另一方调入珠海的干部介绍信或工人介绍信和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只调一方的,则还需提供另一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暂不调动的`承诺保证书,由此造成两地分居的生活问题由自己解决。

3、属超龄的(男45周岁、女40周岁),提交养老保险费补缴承诺书,养老保险费补缴承诺书需要单位盖章再到社保局办理。

4、如接收单位为新成立的企业(外资、内联、合资)或未在我中心办理过人事代理的,须先办理有关人事代理手续方可递交调动材料。

5、需随迁小孩(16周岁以下)须在“随迁家属情况”栏清晰、明确地填写小孩情况(提供随迁小孩的身份证号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无需随迁的,请注明。

6、已在珠海买房入户的,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珠海市人才交流登记表》填写要求:

试用单位考核意见栏须注明企业或单位规模、主要经营范围的简单介绍(包括申报调动人进入单位试用的时间、从事何岗位、在单位工作期间的现实表现、技术、业务工作能力等考核意见)。其中“接收单位”栏需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名加意见(是否同意调入)并加盖单位公章。

2、市外干部调入的学历职称要求:

调动人应为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方可调入。如第一学历为本科,则必须是统招;如第一学历为专科,后通过函授或自考等其他形式升为本科的也可。

3、珠海市公安局所列“调动、录用的干部、工人入户的核准”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到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持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招调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加具接收意见)到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办理户口迁入审核手续;

(4)持经治安警察支队户政中心加具意见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拟落户的《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可就地报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三

xx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xxx,男,xx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xx-xx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xxxx公司

年月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榷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四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xx〕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74号)精神,积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本省情,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科学合理设定户口迁移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

——坚持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

——坚持统筹配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三)发展目标。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优化城镇布局,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城市建设,积极引导人口向中小城市、重点开发区域转移,探索建立皖北向皖江的跨区域人口迁移机制。到20xx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

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进一步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1年。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六)有序放开大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人口达到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具体条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确定。

(八)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省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不断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回国人员等常住人口的城镇落户率,上述人员凡自愿在我省工作的,不受其就(创)业地或实际居住地户口迁移条件限制。

(九)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认真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员落户问题。妥善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三、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

(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十一)落实居住证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依法履行公民义务。

(十二)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完善人口统计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

(十三)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公民如实申报户口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彻底纠正户口管理中的“重、漏、错、假”问题,确保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出台配套政策,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为涉及纠正“重、漏、错、假”户口的公民及时更新有关信息或换领新的证照,确保他们能够正常参与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

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十四)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十五)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现卫生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落实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做好参保人员跨制度衔接,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十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均衡力度,保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健全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投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五、强化工作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城镇化进程的客观规律,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各市、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基础性数据的摸排调查、统计和分析,抓紧出台本地具体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十八)加强协调配合。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残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教育、社会保障、养老、就业、住房保障、文化、卫生计生、体育、残疾人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落实经费保障。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户籍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宣传各地在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保障合法权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安徽省户籍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进度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五

经研究,我局同意办理毕业生接收你校20__年 专业毕业生 同学受聘到 工作的接收手续,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该同学介绍到我局报到。

1、报到证抬头填“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备注栏填具体工作单位。

2、户口请迁至:

3、档案转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三楼广东省人才服务局(邮编:510075)

4、党组织关系:省内院校受函抬头为“中共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委员会”;省外院校为“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5、凭开出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到省人才服务局办理报到手续。

6、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派遣生;属定向委培生;未获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者此毕业生接收函无效。

x年xx月xx日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六

通知:

20__年5月份上旬需要寄回的文件:

1、找到工作单位的同学需要寄回《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的粉色页和绿色页; 2、有《接收函》的,连接收函一并寄回;

3、每个人都需要寄回一份《灵活就业登记表》,不按时上交会影响正常毕业。

流程简介:

1、有《三方协议》的:

2、无《三方协议》的,毕业后你的人事关系会打回户口所在市的人事局。(省外不一定打回所在市人事局,因地而异) 3、5体要求

6月份再公布。

(一)《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填制说明: 1、定义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又称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

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2、作用

在毕业生从实习找工作到正式毕业期间,代替部分《劳动合同》的作用,将用人单位和校方拉入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初入社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取得毕业证或者正式进入用人单位后签订正式就业合同。(有编制的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可能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他的单位必须签。)

3、注意事项

(1)要规范填写。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时,要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否则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但是,大家还是争取取消违约金这一项规定,原因你懂得。

(3)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比如说,考上研究生之后你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去进修这件事,就可以并且有必要备注一下。) (4so

4、是否一定要签?

不一定。找到工作的同学有必要签。考研的、考公务员神马的,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不需要签。

5、如何判断协议有效

1、是否规范填写。

2、是否有公章,公章是否有效(能否代表该单位)。

6、《报到证》

由原来的“派遣证”演变而来。学校依据你的三方协议统一打印《报到证》。

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没有签订三方协议的,档案打回原籍。

7、《接收函》

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分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和无人事接收权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接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

简单的说就是,在一些特殊单位中,没有《接收函》就解决不了你的户口等关系。 需要接收函的单位:

(1)中央直属、省直属的企业,如果接受你的档案,要提供接收函。 (2)北京、天津地区的企业也要提供接收函。(北京:北京市人社局

天津:教委)

有关户口迁回娘家协议书七

代办户口迁移证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本人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到_______________办理户口迁移证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___做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事项,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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