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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 扣押返还需要呈请(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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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 扣押返还需要呈请(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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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一

被告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汉族,农民,住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彩礼__________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020年2月份,经媒人介绍,原、被告开始谈对象,并于当月订婚。原告按照习俗,除去各种花费外,给付被告彩礼__________元。经过一段时间的交流,原、被告均发现彼此性格脾气相差太大,不适合结婚。因此,原、被告就没有结婚。但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彩礼时,遭到被告的拒绝。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应当返还彩礼。

据此,特起诉至贵院,请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_________________

起诉状副本一份,证据叁份。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推荐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5]145号

2005-09-27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附件: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一、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恒安标准生命之光定期重大疾病保险(a款)

2、恒安标准生命之光定期重大疾病保险(b款)

3、恒安标准生命之光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4、恒安标准领创未来累积式分红保险(a款)

5、恒安标准领创未来累积式分红保险(b款)

6、恒安标准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7、恒安标准附加定期寿险

8、恒安标准团体定期寿险

9、恒安标准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二、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三、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大地安康妇女团体疾病保险

2、大地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3、附加永康重大疾病保险

4、大地新生儿唐氏综合征医疗保险

四、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泰康尊崇一生定期寿险

2、泰康尊崇一生两全保险

3、泰康附加尊崇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4、泰康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5、泰康附加安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6、泰康安享晚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7、泰康安心理财两全保险.

8、泰康附加疾病住院医疗保险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8、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o、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

六、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江门支公司

1、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1、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12、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3、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4、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七、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

3、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

八、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o、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1、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2、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13、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14、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15、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

16、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

九、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友邦附加加惠*定期寿险(*:五年期、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

2、友邦育才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3、友邦育才宝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护身符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6、友邦附加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7、友邦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8、友邦附加护身符重大疾病保险

9、友邦聚财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10、友邦金盾a款两全保险

11、友邦金盾b款两全保险

十、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1、友邦守护神两全保险

2、友邦金阳年金保险

3、友邦附加加惠*定期寿险(*:五年期、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

4、友邦附加永安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如意宝五年期两全保险

6、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7、友邦金安年金保险

8、友邦金祥年金保险

9、友邦年年红*两全保险(分红型)(*:十五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八十周岁)

10、友邦附加儿童重大疾病保险

11、友邦防癌健康保险

12、友邦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

13、友邦附加康福一生重大疾病保险

十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寿鸿裕两全保险(分红型)

2、国寿鸿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3、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

4、国寿公安干警团体定期寿险

5、国寿相伴永远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6、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2003版)

7、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

十二、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首创安泰康健重疾养老计划

2、首创安泰祥瑞年金保险

3、首创安泰金利两全保险(分红型)

4、首创安泰祥泰年金保险

5、首创安泰欢乐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6、首创安泰吉祥如意增值终身寿险(分红型)

7、首创安泰璀璨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十三、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中意综合住院保障团体医疗保险

2、中意阳光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3、中意医保补充团体医疗保险(a款)

4、中意附加门诊团体医疗保险

5、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a款)

6、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b款)

7、中意附加重疾保障团体疾病保险(c款)

8、中意团体定期寿险

9、中意附加团体定期寿险

10、中意怡康行两全保险

11、中意康乐行终身寿险

12、中意附加康乐行重大疾病保险

推荐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2005]21号

2005-02-0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和有关保险公司要求对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下同)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健康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有关保险公司开办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保险产品清单见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二月二日

附件: 免征营业税的具体保险产品清单

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平安团体定期寿险

2、平安幸福定期保险(a)(1999)

3、平安幸福定期保险(b)(1999)

4、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a)

5、平安聚宝盆两全保险(b)

6、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

7、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b)

8、平安附加定期寿险(2000)

9、养老金保险(利差返还型)

10、平安如意久久团体年金保险

11、平安学生一年定期寿险

12、平安团体一年定期寿险(9906)

13、平安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

14、平安重大疾病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1、红葵花少儿两全保险

2、团体年金乙款

3、管理式团体健康保险

4、利好多两全保险(a款)

5、利好多两全保险(b款)

6、团体人身保险(1999年6月)

7、师生团体人身保险

8、利好多两全保险(c款)

9、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

10、红利发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小康之家·金玉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

12、世纪红两全保险

13、睿恒企业年金团体投资连结保险

14、鸿福来年金保险(a款)

15、鸿福来年金保险(b款)

16、鸿福来年金保险(c款)

17、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18、步步高增额附加养老保险

19、太平安康寿险(b款)

20、学有所成返利综合保险

21、幸福人生递增终身寿险

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

2、国寿永泰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

3、国寿相伴永远养老年金保险

4、国寿幸福之家两全保险

5、国寿幸福相伴定期寿险

6、国寿安泰团体定期寿险(2004版)

7、国寿公安干警团体定期寿险(2004版)

8、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9、国寿鸿禧年金保险(分红型)

10、国寿裕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11、国寿康友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型)

12、国寿康友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型)

13、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a型)

14、国寿团体补充医疗保险(b型)

15、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

16、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17、国寿附加康馨重大疾病保险

18、国寿附加康馨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四、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l、友邦防癌疾病保险

2、友邦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3、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八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4、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九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5、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6、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一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7、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二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8、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三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9、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四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0、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五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1、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三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12、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13、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五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14、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

15、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

16、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17、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18、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9、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0、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1、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2、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3、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4、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5、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6、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27、友邦御防宝疾病保险

28、友邦附加防癌疾病保险

29、友邦世纪英才两全保险

30、友邦五年期理财宝保证续保两全保险

31、友邦养颐保六十周岁两全保险

32、友邦养颐保六十五周岁两全保险

五、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

2、友邦附加十八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3、友邦附加十九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二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5、友邦附加二十一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6、友邦附加二十二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7、友邦附加二十三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8、友邦附加二十四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9、友邦附加二十五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0、友邦附加三十岁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11、友邦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寿险

12、友邦附加儿童豁免保险合同费用定期寿险

13、友邦*定期寿险附加合同(*分别为十年期、十五年期、二十年期、二十五年期、儿童二十二周岁期满、五十五周岁期满、六十周岁期满)

14、友邦安心保终身寿险

15、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16、友邦豁免缴付保险费附加合同(附加于友邦金瑞保证年金养老保险)

17、友邦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附加于20pm)

18、友邦安康保两全保险

19、友邦附加安康保重大疾病保险

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 团体儿童计划免疫健康保险

推荐返还扣押财物申请书怎么写四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清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力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杭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5.0%。

【本公司规定利率】:按“同期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二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之较大者”+2.0%计算。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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