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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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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优质11篇)
2023-11-20 11:51:08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高自己。总结要突出重点,突出所总结的核心内容,不要过分罗列和泛泛而谈。勤奋和努力是成功的关键,但同时我们也要懂得适度的休息和放松。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一

原告:委托代理人:郑吉文,内蒙古松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朱x,男,35岁,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技术部宿舍,联系电话:1391015。

负责人:臧党生。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29日,赫日驾驶原告所有的大众系列高尔夫牌小轿车于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大阮府胡同西口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过程中,因被告违章变更车道,造成两车相撞,原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依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出具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处理结束后,原告委托北京大陆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实施救援,支付救援拖车费150元。为减少肇事车辆受损对原告出行带来的不便,尽快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原告委托北京北方华驿车辆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肇事车辆进行了修理,支付维修费27005元。

另查明,被告车辆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投保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月日。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二

版权侵权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写信道歉。下面就让本站小编带大家看看一系列版权侵权。

道歉信。

范文。望大家采纳。

我方公众号于20xx年8月8日,转载过作者空空一篇文章,原以为附上作者的姓名和文章的出处,而且转载于其他网站,就不涉及到文章的侵权,没想到二次转载居然也属于侵权行为,因为自己的失误对原作者的侵权,以至于亵渎了原作者的版权和付出,再次郑重的对作者道歉,看在就想要像大家推广好的教育文章的初心上,希望能得到原作者的原谅和理解!谢谢!

本公众号在去年转发了一篇言雀的文章《为什么大型商场中间都要开大洞?》。原文链接xxx。此篇文章是从知乎转载,下方虽注明转载来源,却并没有告知原作者。当时转发并无禁止转载提示,因不知是作者言雀的文章,而未标明原作者。本公众号虽出于无心之失,然而在未获得授权情况下发布该文章在事实上已经侵犯了该文作者的著作权,在此对原作者深表歉意,并郑重道歉。

文章现已删除。我们尊重原创,能体会到作者以及编辑们的辛苦付出,因此对原作者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以后也将更加认真的核实文章来源情况,共同维护原创文章。

我们分享只为大家学习,不做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敬请谅解,并联系删除。谢谢!

我微信号为员工汇,是以丰富员工生活,开拓员工视野,加强员工交流的微信平台。

20xx年5月5日,陈柏龄以《节食减肥是徒劳吗?为什么?》为题,在知乎发表。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三

本公众号在去年转发了一篇言雀的文章《为什么大型商场中间都要开大洞?》。原文链接___。此篇文章是从知乎,下方虽注明转载来源,却并没有告知原作者。当时转发并无禁止转载提示,因不知是作者言雀的文章,而未标明原作者。本公众号虽出于无心之失,然而在未获得授权情况下发布该文章在事实上已经侵犯了该文作者的著作权,在此对原作者深表歉意,并郑重道歉。

文章现已删除。我们尊重原创,能体会到作者以及编辑们的辛苦付出,因此对原作者造成的困扰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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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四

导语:新闻媒体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还要紧紧依靠法治力量和运用法治方式,依法依规解决侵权问题,建设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

2017年4月25日,即“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杭州市首届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旨在引起广大媒体对新闻作品版权的重视,同时提高对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力度,形成保护机制与体系,促进媒体有序融合,推动知识产权健康发展。

此前,在首届全国省级党报采编工作会议上,《北京日报》《天津日报》《南方日报》《解放日报》《湖北日报》等全国20余家省级党报联合发布版权保护宣言,呼吁全社会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强烈谴责各种侵犯报纸版权的行为。宣言指出,各类互联网及新媒体应充分尊重报刊单位的合法版权,在使用作品时必须征得权利人授权,并支付合理报酬;同时应规范各类转载作品的行为,建立一种合法的商业模式和合理的互惠互利机制。

关于对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意义,无需多论。这里只需明白一个问题:版权失去保护,新闻将会怎样?虽说,著作权法中确有时事新闻可以无偿使用的规定,但时事新闻可以被合理使用,不代表时事新闻就不包含作者的'智慧创作,更何况采写过程还必须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只不过为了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而不得不在公共利益面前让位而已。然而,这种妥协也仅止于“单纯事实消息”。再往前一步,一旦跨入作者具有“独创性”的禁区,就是毫无疑问的侵权。

新闻版权是每一个媒体的核心资源,一个充斥着粗制滥造的新闻生态最终损害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的福祉与利益。在一个对新闻作品缺乏版权保护的环境中,从私自转载、不署作品来源,到对原文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抄袭剽窃,各种乱象纷至沓来。新闻媒体之间必然陷入无序竞争状态,导致大众传媒市场失去创新动力,“逆淘汰”现象丛生。因为在侵权盛行的环境中,新闻侵权的收益高于成本,创新却屡屡成了“为他人做嫁衣”,媒体机构和创作者均失去了对新闻作品投入更多人力、财力及智力的动力和热情,市场的激励机制失灵。如此一来,不仅损害创作方、传播方和使用方等各方利益,长此以往也将影响整个传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法律是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最有力的武器。新闻媒体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还要紧紧依靠法治力量和运用法治方式,依法依规解决侵权问题,建设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健全新闻作品版权保护机制,净化网络环境、规范市场秩序需要全行业的努力。一方面,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时事新闻都不受版权著作权法保护。这是对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误读,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闻作品侵权行为的泛滥。因此,要对著作权法当中关于时事新闻版权保护条文进一步明晰、正确地解读,不能模糊或随意依据个人主观利益、角度来理解。另一方面,在加强版权保护工作的同时,传统媒体要积极营造新闻作品版权交易秩序和市场环境,以形成稳定的交易模式和市场惯例,不断提高新闻作品的衍生价值。新闻行业如果有了更有力度的法治保障、更为规范的市场秩序,版权保护或者版权开发的前景是非常光明,也是大有可为的。

在互联网时代,固然是要鼓励技术创新和盈利模式创新,但基本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原创动力之源。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形势下,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已是众望所归。一方面,需要在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跟踪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持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媒体及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守“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的新闻传播行业底线;同时,更需要通过在全社会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尊重作者、尊重原创、尊重创新”的理念成为媒体融合时代人们对新闻作品阅读和使用的基本素养,让自律、自觉、自重的版权保护意识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取向。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五

申请人:xxx乡xxx行政村三组集体村民(附签名)。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系xxx乡xxx行政村七组村民。

处理要求:清除xxx在我组农用地上所有的附属物,恢复土地原状,停止其侵占我组农用地行为。

事实及理由:本组所属的一块农用地被同村七组村民xxx于租用,该地块东邻村小学,北邻道路,同其南面和西面的土地一样均为我组所属农用地。1992年至以前是我组发包给本组村民康脑的'基本农田东北角部分,由康脑以每年700元的价格将其租给洋沟河行政村村民黄桶建农资门市部。黄桶在该地块北边西段建东西向四间瓦房,瓦房南北宽5米,东西长约占北边全长的三分之二,北边东段建大门,宽约占东西全长的三分之一。西边南段建20.3米长围墙,南边建20米长围墙,计506平方米。19土地承包时出租方由我组村民康脑改为我组集体,由黄桶按当时我组有土地承包权的人口数付给每户租金,19黄桶将土地上所属建筑卖给我村七组村民xxx,同时卢与我组时任组长康国华(现任村会计)及我组村民康脑、康太平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为单份由卢持有),卢以每年300斤小麦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收益,卢在该地块中间空地上增建了养殖设施并栽种树木。卢获得土地使用权后除开始短期用于养殖外,多年来一直荒废,两侧围墙多次倒塌,现西边围墙仍处于大部分倒塌状。重修围墙时将西南角往西扩0.8米,占用我组长20.3米宽0.8米呈三角形农用地8.12平方米,自此共占用我组农用地514.12平方米。

20xx年春季,卢将该地块上养殖设施及部分树木清除开始在该地块中间东靠学校位置建居住房,在我组村民的多次要求村委会处理未果的情况下,我组村民到乡政府集体上访,由曹玉林副乡长出面才让其停工,然9月5日其又开始建房。9月7日我们电话告知曹乡长,9日我们以书面反映至乡党政办公室,10日以书面反映至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文建华及曹乡长。16日其主体完工,建筑物为四间东西平房,面北背南。17日我们书面反映至县政府郝四春副县长。11月21日我组书面反映至市国土资源局信访科,同日我组集体讨论通过决定解除与卢的农用地租赁合同并清算土地使用权租赁收益,随后向卢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卢以不识字为由拒收,我组当即对其宣读,然其仍拒绝接收。22日早晨我组委托我村中共支部书记康天转交,上午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午卢继续施工。至12月6日卢对解除农用地租赁合同通知未提出任何异议,至21日卢仍未清除土地上新建违法建筑、原有建筑及树木等附属物,22日我组向村委会就其拖欠农用地使用权租赁收益和土地侵权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然村委会数次找其调解均告失败。

xxx县国土资源局。

xxx乡xxx行政村三组集体村民。

20xx年2月20日。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六

答辩人因与村民委员会土地侵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村民委员会不具备原告资格。

《土地管理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了村民小组的土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村集体土地分属各生产队(现为村民小组)的状况一直未发生变化。

原告不是村民三组所属土地的所有者,无权对涉案土地主张权利,不具备原告资格。

另外,“村主任”未经选举,不具备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的资格,亦无权代表村民委员会起诉。

二.原告诉被告非法占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告自3月1日依据“荒坑承包合同”使用涉案土地。

当时,经过三组村民开会报名,时任组长代表三组与被告依法签订了“荒坑承包合同”并经过见证,合同合法有效。

原告所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应赔偿被告的经济损失。

被告依据合法有效的承包合同使用涉案土地。

春天,原告擅自派10人将被告种植的130棵树木和一大间土屋损毁,后被告又植树50棵,又遭原告损毁,造成被告经济损失1400元。

原告的行为是对被告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村民委员会不具备原告资格,被告使用涉案土地有合法依据,原告应赔偿被告经济损失1400元。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七

原告:陈x,男,37岁,回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李旺镇团庄村第四自然村。

诉讼请求:1、停止侵权,恢复耕地原状。2、赔偿损失。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1983年原告的父亲在外地逃荒多年后回到自己的家乡---团庄村陈家台队,也就是现在的李旺镇团庄村第四自然村,当时,第一轮土地承包刚刚完成,当时生产队考虑到原告的父亲在外逃荒多年,回来迟了,耽误了承包地,生活没有着落,就召开了村民大会进行了商议,报行政村同意后,于1987年,给原告的父亲调整了18亩旱地。黄河水引到我们村上后,原告一家将其中的10亩地平整成了水浇地,至今,原告已经耕种了。

在此期间,原告积极交纳国家下达的四税任务,本本份份务农,与同村的群众和睦相处。

今年4月7日,原告在自己的耕地内种上的小麦已经出苗,而上述被告却不明不白的.将原告的耕地瓜分了,在原告的耕地内打摆、挖渠、播种,以至于原告的10亩地今年一年没有收入。

在此前,原告迫于无奈向李旺镇人民政府申请确定土地权属,李旺镇人民政府依法确定了该10亩土地的使用权归原告使用。

根据以上事实,原告认为,自己是本村村民,而且耕种自己的承包土地已有21年,持有合法的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上述被告却无视法律,全不顾镇政府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对原告的合法权利进行了无端侵犯,给原告的精神和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海原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x。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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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20xx年xx月xx日。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九

原告:段某,女,93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址为某县某乡某村。

原告:段某(2),女,88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址为某省某市某办事处。

被告:谭某,女,42年某月某日生,汉族,住址为某县某乡某村。

诉讼请求:

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原告位于某乡某村的两扇半屋。

判令被告立即将柴物搬离上述房屋,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屋。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两原告系同胞姐妹,现父母已故,两原告父亲段某分得某乡某村的三间房屋,并有分管协议为据,原告父母均亡故,20某月某日,原告叔叔段某要盖新房,需占用原告的房屋,原告的爷爷段某、外公罗某做为原告的监护人,在某乡司法所的主持下,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原告叔叔段某在原告两扇半屋的平顶上所建的一间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所有的后半间地方归段某所有,两原告生下后,一直居住在此屋,到外出务工。

原告回家时,看到屋里堆放了一些柴木和杂物,经了解得知,才知道被告占用了该房屋,经多次协商,被告拒不将杂物、柴木搬离,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段某段某(2)。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十

原告:翁俊方,男,1953年1月1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农民,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被告:翁俊超,1960年1月3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案由:土地纠纷。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返还村委会1.2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耕种位于万顺乡利民村12社陶家炉门前东西垅土地,于村里收回土地,打入小队机动地,发包给翁俊方耕种,耕种一年,故被告不服,强行耕种土地至今,故此告诉来院,要求被告将土地返还给小队机动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此致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4月24日。

版权侵权申请书汇总篇十一

(文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国土资源部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内容: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规划依据和具体位置,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及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及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复印件);。

3.地形现状图(原件加盖公章);。

4.相关批准文件或其他辅助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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