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 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版(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09:54:10 页码:11
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 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版(7篇)
2023-01-16 09:54:10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一

1)市政管网计划停水

1.当接到停水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停水信息,告之内容包括:实施停水的单位、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水时间等;

2.提请业主、使用人提前储备用水;

3.如果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2)小区内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小区内显眼处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自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小区内显眼处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1)市政管网计划停电

1.在收到供电部门发布的停电通知后,应在停电前三天在显眼处张贴通告,告知停电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电的单位、停电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电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电期间关闭所有电器;

2.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准备突发故障的排除及配合进行设备养护,并在停电前关闭相关设施电源;

3.停电前提前停止电梯运行,并提请业主、使用人暂时不要使用电梯;

4.停电后,迅速启动电机供电;

5.停电期间加强小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防止不法之徒浑水摸鱼;

6.电力恢复后,检查建筑区划各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1.接到停电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供电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时查看电梯内是否困人,如有依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置;

3.停电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和各出入后的控制,查看是否电梯困人,是否出现其他事故;

5.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开关;

6.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小区内显眼处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电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7.供电恢复后立即开启相关设备,并检查公用电器、设备是否已恢复正常运行;

8.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二

摘要:对电网企业来说,最基本的责任就是要提供稳定安全、优质可靠的电力,所以说电力生产与国计民生是息息相关的。对电力系统来说最重要的是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建立一套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对于电力部门来说,对提升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应急预案能够解决有关电力系统的相关问题,对工作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也有一定控制作用,而对其灾害应急能力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客观性也有一定的提高,有效确保了电力系统的安全性。

关键词:电力系统;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控制

自然生态环境在不断地恶化,冰灾、泥石流、台风、特大暴雨、山火、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使得电网更易受到创伤,很多设备先后或同时停止了运作,不能及时为用户提供电力甚至威胁到电网的安全性,最严重的还会使整个电网瘫痪,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也造成很大的影响。大电网可以合理地使用资源和节约投资,使得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得以提高,所以现代电网的建设规模也在逐渐的变大。与此同时,电网作为自然灾害的承载体,虽然很强大但在自然灾害面前还是很脆弱的,当灾害发生时,如果采取了不当的措施,势必会有较大的损失。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1电力系统的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

1.1部分电力系统的发电方式单一,大区域应采用多样资源

无论哪种灾害出现都会有链状衍生性这样的特点(就如进行煤炭供应就会影响到发电),所以对于区域性系统来说,在进行发电系统建设时就要考虑到多样性,火电、核电和水电必须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使用。对不同的发电厂来说它们使用的是不一样的基础能源,这样完全可以减少各行业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这样就不会出现类似“孤岛”效应的事情发生。我们国家现在已有4部核电站建立投入使用,它们分布在浙江、中部、广东和江苏,而西部还没有,当雪灾发生时,可以说明在进行核电站选址时地址是多么的重要。因此,在我国今后的电站建设时,要进行合理地布局,这样一来在应急机制中就会起到极大的作用。

1.2对电力系统的设防进行标准化的完善和提高

在灾害中会有很多的杆路、铁塔坍塌,线路的损毁也极为严重,虽然从客观上来讲是灾害天气造成原有的电力传输系统超负荷运作。在雪灾后,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冰灾对电网的影响主要有断线、倒塔、覆冰闪络、脱冰跳跃和导线舞动等,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数断线和倒塔,会使电力发生中断。

1.3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

造成电网事故的发生和限制灾后重建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电网抵挡自然灾害的能力过于薄弱,以及不合理的输电网结构。如在以前,南方电网与海南电网的主电网是没有连接的,是相对独立的,“达维”台风使得线路发生了间歇性的短路,导致机组跳闸,最终主网崩溃。之后,根本没有外来黑来启动电源,对电压偏高等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进而使得黑启动的失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当与南方主网进行连接后,主网的支援能力有所加强,同时改良后的黑启动电源使得灾后重建和网架重构的能力有所增强,恢复时间也大大减少,损失也有所减少。南方电网改良后,西电东送的主通道路线就相对的集中起来,沿途的环境较为恶劣,气候也非常复杂,有重要作用的直流换流站的送出线路、500kv的交流线路、天生桥地区的电网以及重要电路的送出线路这四类故障会对电网的运行特性进行改变,更易发生连锁性的故障。要对自然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研制有关的预防措施。

2对电力应急预案进行改进

2.1建立综合性的电力地理信息系统

综合电力的地理系统除去地表附着物、输变电的设备信息和基本地点以外,还需结合现存的雷电探测系统,对地震烈度区、冰区进行划分,山火、特大暴雨、泥石流、台风等,与相关的气象部门进行合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要建立综合性的电力系统,要先对电网的规划设计进行完善,同时要避开自然灾害频繁和高发的区域,电网的运行安全才能提高;其次根据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对相关的维护部门做预警工作,做好相应的处理方案,减少自然灾害的影响;最后,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进行评估,有益于相关的抢修部门进行抢修,同时电力系统和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会提供辅助的策略。

2.2对灾害的破坏机理进行研究

由于自然灾害的表现形式和形成过程不同,对电力系统输电设备的危害的机理和过程也是不相同的。如四川电网在对汶川地震后的电力设施进行调研分析后,发现变压器因为自身的重量和体积遭受到很大的损伤,避雷器和断路器等设备的损毁率也很高,而对隔离开关和cis设备的影响就会很小,研究输电设备的破坏原理,应用新型的减震和避震措施,对地震时的输电设备可降低损坏率。将导线表面的覆冰与时间、气温、天气、湿度、风速、降水等因素的关系非常密切,也受到了地理环境的影响,高海拔、微地形中的垭口和风口和迎风坡覆冰非常严重。

覆冰形成机理也极为复杂,冰灾下复杂的大电网要进行安全运行要重点研究一下重要问题:覆冰机理、如何建立复杂的大电网覆冰灾害的应急处理体系、覆冰外缘的故障机理、预警与决策、有效的除冰、电网覆冰的在线评估、防冰方法、覆冰线路灾害的局部化设计以及大电网覆冰的在线监督和斩断方法。

2.3加强对电源建设的引导工作

电源远离负荷中心,而中心缺少电源的支撑,电网太过依赖于输电通道的安全运行,这自然对电力系统的安全会造成影响。对电源和电网进行建设时,要考虑到电源与负荷中心间的关系,对电源的规划建设加强引导工作,增加分布电源的建设,提升地区电源的分布比例,使得电力系统在抵御自然灾害时能力有所提高。使得电源项目和配套的电网输变项目可以同时核准,这样才可以促进电网、电源的协调发展。

2.4进行应急预案的设置和演练

自然灾害对各地区的电力系统有不同影响,比如凝冻气候常在冬季发生,地震具有突发性和较明显的区域性、而台风主要在风水期发生。在编制应急预案时要考虑全面,要根据电网的机构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确保预案可以顺利实施,可以多准备几套应急处理的方案。对于重要的场所和用户,要配备应急电源,以求减少停电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电力系统在处理有关自然灾害问题的能力要有所提升,必要时可进行演习,这样就可以及时发现预案中存在的不足。

2.5加快一体化进程

如果出现大面积的凝冻灾害,会给当地的电网带来了不小的破坏。如2008年贵州发生的凝冻灾害,尽管当地的电力系统在全力抢修,可是对大规模覆冰断线倒塔的抢修工作并不能很好的应付。一体化管理为处理自然灾害提供了方向和思路。实行全网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对全网的各项资源进行整合,构建适合全网的运行维护规范和技术标准,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可通过对全网进行抢修,调配物资和相关人员,使得抢修时间尽可能的缩短,应急处置的效率也会有所提高。在2011年贵州发生凝冻时,南方电网和各省市的相关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应急支援,这就给实现一体化的管理提供了有效经验。

3结束语

影响电网进行安全运行最重要的因素就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电力系统的威胁如何减轻,如何保障电力能够进行安全供应,是电力系统应重视的地方。正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成因较为复杂,种类也很繁杂、易损性高、易突发以及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电力系统想要稳定安全的运行,就必须做好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参考文献

[1]陈亦平,赵曼勇,刘文涛.南方电网连锁故障风险分析及防御措施研究[j].南方电网技术,2010,(03).

[2]田世明,陈希,朱朝阳.电力应急管理平台研究[j].电网技术,2008,(01).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三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完善设备,预防为主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学校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学校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的消防隐患,特制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田兵

副组长:尹凯、何正平

组员:邹志明、吴春梅、聂元胜、赵久碧、张云粉、施俊芬、赵国华、朱正先、周开福、谭朝山、饶维燕

一旦发现火灾,要立即打电话报119和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抢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

3、消防人员抵达现场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从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的进行;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灭火组负责人:尹凯、邹志明、何正平、谭朝山、赵国华警戒组负责人:周开福、朱正先、聂元胜

救护组负责人:施俊芬、饶维燕、吴春梅

疏散组负责人:田兵、张云粉、赵久碧

1、灭火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了解电铺设的线路;(3)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4)清楚学校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5)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6)了解火的走势;(7)清楚逃生路线。

2、警戒组:(1)了解学校建筑格局及道路情况;(2)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逃生的路线,以便疏导他人逃生;(3)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3、救护组:(1)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2)在120急救队未到之前,应接受紧急救护的工作;(3)120急救队到现场后,应配合医护人员紧急救护;(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

4、疏散组:(1)了解学校广播所在地;(2)了解学校内楼房装修材料的性质;(3)了解火的走势;(4)清楚指定的逃生路线。灭火组负责人:汪翀、郭明康、陈星、左中;

火灾发生后,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四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xx市消防条例》以及市教委、市公安局《关于xx市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工作,保护师生的生命及国家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造成;

2、违章使用电器造成;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造成;

4、违章点燃明火造成;

5、乱扔烟蒂、小孩玩火造成等等。

1、建立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组员:全体教师

2、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1)疏散引导组:大班老师

(2)安全救护组:中班老师

(3)灭火行动组:小班老师

(4)通信联络组:园长

1、园长为幼儿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园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幼儿园领导,园领导即指挥各组立即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报告幼儿园领导。

园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起火点有幼儿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幼儿,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幼儿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子,教室门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幼儿家长。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社区和镇领导汇报,联系110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六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取得相应的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业或者使用。

2、单位场所实施改、扩建及装修、维修工程时,应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单位应建立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3、用火安全管理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作业完毕后,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

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的,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5室内场所严禁燃放烟花、焰火,不得进行以喷火为内容的表演。

6人员密集场所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7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4、用电安全管理

1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3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4电器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5定期进行防雷检测,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6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7单位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5、用气安全管理

1单位场所燃气管路的设计、施工及燃气用具的安装、维护、保养、检测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需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选择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供应单位供应燃气。

2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装置和可燃气体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

3严格落实燃气使用规定,使用合格正规的气源、气瓶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螺纹连接的不锈钢软管、调压阀等配件。

4禁止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禁止在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液化石油气;禁止在同一室内同时使用含燃气在内的两种以上燃料。

5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供气站,存放气瓶的房间严禁使用明火、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厨房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油烟管道每季度应至少清洗一次。

1、单位场所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采用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进行防火分隔,严禁擅自拆除防火分隔措施。

2、建筑外墙设置的外装饰面或幕墙以及高层建筑竖向管道井,应按照规定要求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4、室内装修装饰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选取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

5、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6、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7、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销毁等环节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确需使用的,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应超过一天的使用量,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

8、库房内储存物资应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划定的堆装区域线和核定的存放量储存;库房内储存物品应分类、分堆、限额存放;中间仓库的储量不应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集中摆放,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周围0.5m的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9、室外储存物品应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储存。室外储存场所的总储量以及与其他建筑物、铁路、道路、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定。

10、严禁在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设置人员居住场所,严禁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或为其充电。

11、举办促销、展览、演出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1、消防控制室管理

1消防控制室应制定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员职责、接处警操作规程等工作制度;

2消防控制室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并按规定填写记录相关内容;

4正常工作状态下,报警联动控制器及相关消防联动设备应处于自动控制状态;若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应有确保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后,能迅速确认火警并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2、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等的有关要求;

2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应当明确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3禁止使用不合格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对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部位、检查及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4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关停或长期带故障工作。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5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

6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每日应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其他单位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巡查部位和内容;

7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8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9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报告和故障消除的登记制度。发生故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系统停用时间超过24h的,应同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3、灭火器管理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压力指示区保持在绿区;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灭火器应放置在不影响疏散、便于取用的明显部位,并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它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2对灭火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小于总数量的25%;

3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

4应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使用期限、部位、充装记录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4、其他消防设施管理

1依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单位,应安装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

2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应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3员工较多的单位(场所)应设置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集中充电停放点的选址和平面设计应符合相关要求,并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1、安全疏散管理制度的内容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2、单位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3、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不应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门。

4、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防火门应保持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5、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8、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整清晰,且不应被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窗户或阳台不得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的,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

12、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张贴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单位应当实行标识化管理,通过规范运用标志、标识、标牌等可视载体,实现消防安全管理各个环节可视化、规范化;

标识传达的信息应清晰、简洁,可采用文字或图例表述,标识颜色应当醒目并区别于四周装修材料颜色,且应设置在明显部位;

消防安全标识的制作、消防安全标识设置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的相关规定。

1、提示性标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水泵接合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配电房、消防电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应当设置显示设施、部位名称的标识;

2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消防泵、备用发电机、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报警阀、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简易操作说明、维护保养责任人、管道阀门的常开常闭状态等内容的标识;

3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发电机房、厨房、化学实验室、药剂室、可燃物资仓库和堆场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明显位置应制作储存物品标识牌,标识储存主要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扑救方法;

4宾馆、饭店的客房、商场、医院病房和公共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内、楼层应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

2、禁止性标识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防火卷帘、消火栓、消防车道、登高作业场地、灭火救援窗口等应当设置禁止堵塞、占用、圈占和停放车辆等内容的标识;

2具有甲、乙、丙类火灾危险的生产厂区、厂房、储罐、堆场等部位及入口处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

3存放遇水燃烧、爆炸的物质或用水灭火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的地方应设置“禁止用水扑救”标志;

4在旅馆、饭店、商场(店)、影剧院、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室)、候车(船、机)室大厅、车、船、飞机和其它公共场所有明确禁止吸烟规定的,应设置“禁止吸烟”等标志。

3、引导性标识

1消防水池、消防码头、消防取水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回车场地、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点周围应设置消防安全引导性标识;

2引导性标识应通过柱式、地面箭头或满足视觉连续的间断布置等附着式方式,引导指向一定距离以外的消防设施设置点。

精选应急服务志愿者简历范文简短七

按照“防控结合,通力协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国庆期间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等,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通过建立健全预警预报机制,强化对“国庆”期间突发事件的监测,尽早发现面头,尽快采取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是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信访事件和群体发生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即: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事件。

1、组织领导

乡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国庆”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政府和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国庆”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乡、村两级成立“国庆”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为全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由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及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乡级单位负责人任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政办牵头,协调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保证在应急指挥部领导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沟通,进行有关事故情况的新闻宣传报道,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准备和应急措施的落实,通报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工作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处置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组由副乡长分管,安监办牵头,抓好全乡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以及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严防各类污染事件发生。做好“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超限、超速和无证、无照经营,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社会治安维稳组由副书记分管,综治办牵头,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发生事件的发生。做好社会治安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信访维稳组由人大副主席分管,信访办牵头,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工作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信访苗头,积极预防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发生。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落实好重点信访对象监管工作,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自然灾害防范处置工作组由副乡长负责,主要负责灾害防范准备工作和值班值守情况督导,以及灾害发生后抢险救灾的组织工作。

突发事件处置组由武装部长分管,党政办牵头,负责解决和处置“两节”期间突发性事件。各村(社区)应急人员积极配合。应急抢险分队从即日起就要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指挥部调度,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

后勤管理保障组由党委委员共同负责,主要保障突发事件期间所需经费、应急救援设备及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保障国庆期间居民日常供水、供电、供气,以及突发事件期间用电、用水、用气的保障,做好通讯保障,负责突发事件后车辆的调配。

2、各成员单位及党政办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

辖区派出所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及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管理。

综治办负责对突发事件涉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调查及处置。

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供电所负责对“国庆”期间和应急救援期间的电力供应,并负责用电突发事件原因的调查及应急处置的组织工作。

各村(社区)负责协助乡级各单位做好本行政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调查评估工作。

3、应急工作机制的启动

“国庆”期间,发生一般、较大突发事件时,立即报告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增援。发生重大、特大突发事件时。立即报告乡应急指挥部请求增援,启动本应急预案。

1、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各项工作。

2、乡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和处置方案后,由乡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启动预案和启用指挥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救援设施的落实和宣传教育工作,启动应急储备基金和物资,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3、乡有关部门在乡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的需要,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生产、生活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保护。若出现群体发生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乡卫生院就近立即组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及时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同时,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2、畅通信息,妥善处置。“国庆”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3、加强值班,严明纪律。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应急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安排,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乡应急办将随时抽查各部门、各单位的值班情况。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