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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 学籍办理申请书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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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 学籍办理申请书怎么写(4篇)
2023-01-16 10:38:4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一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在一定时期内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学生应向院(系)交验学费等缴费凭据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而未经教务处批准入学者,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到所在院(系)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不注册者,院(系)应及时报教务处备案,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五条 各专业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对口招生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六条 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制不得少于三年,五年制不得少于四年,四年制不超过六年(含休学),五年制不超过七年(含休学)。

第七条 学生取得的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第三章 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与考勤

第八条 课程考核

(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确定。

(二)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60分为合格。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学分;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参加重修。

(三)课程考核成绩由期终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项组成。课程平时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考核成绩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绩合格时,考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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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期终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参加期终考试成绩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

(四)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其它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课程某些项目者,需持校医院诊断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体育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改修保健课,考核合格后成绩按60分记载。

(五)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在学生成绩册上只记载一次。

(六)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在成绩册上登记为0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在受处分至少6个月后,可参加课程的重修。

(七)详细规定参照《 考试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全部课程都参与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

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为:

考核成绩60分,绩点=0;

60≤考核成绩70分,绩点=1;

70≤考核成绩80分,绩点=2;

80≤考核成绩90分,绩点=3;

90≤考核成绩≤100分,绩点=4。

第十条 考勤

(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当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缺席论。缺席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

(二)一学期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三)因缺席已受到处分,仍不改正,再次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四)学生经批准免修和免听的课程不作缺席处理。

(五)因故需要请假者,应当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经辅导员签字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一律由带队教师批准。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休学处理。

(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视为有效。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不得事后补假。

第四章 选修、辅修、免修、免听、重修、缓考

第十一条 课程选修

(一)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

(二)课程选修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前组织学生选课。学生选课确定后,一般不许更改,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应当在下学期开学注册期内提出,由所在院(系)到教务处统一办理。

(三)学生不许选修低于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对未修先修课程或先修课程不合格者,不许选修后续课程。

(四)未办选修手续而自行听课者考核成绩不予承认。

(五)凡成绩优秀、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5的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审核—2—

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以在下学期选修本专业高年级必修课程。

第十二条 辅修专业

(一)二年级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或学分绩点≥3.0,且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二)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和辅修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三)学生应在主修专业学业期限内完成辅修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课程考核成绩合格的,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第十三条 课程免修、免听

(一)已修课程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5的学生,可对后续某门课程提出申请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应于开课前提交证明本人已经自修课程的材料(含教材、教学参考书、学习笔记、作业等),经所在院(系)和开课院(系、部)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可免修该课程,但应当参加免修课程的考核。

(二)已修课程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0且自学能力较强的学生,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免听课程的部分内容;经批准免听的学生,应主动与任课教师联系,按时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实验及实践性教学环节,方可参加课程考核。

(三)下列课程不得申请免修、免听:政治理论课、德育课、体育课及实验课;入学教育、军训、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十四条 课程重修与补考

(一)学生所修必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者,可在下学期开学初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的,必须重修。公共选修课不及格者,不允许补考,可以重修,也可以改修其他课程。旷考、违犯考场纪律及考试作弊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二)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重修。一门课程重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三)重修有随班重修和自修二种方式。随班重修需本人申请,相关院(系)安排,可以随下一年级或其他专业开出的同档次课程重修(期终随班考试);自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第十五条 课程缓考

(一)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可在考前申请缓考。办理程序为:本人填写《 学生缓考申请表》,持有关证明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 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二)缓考学生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第五章 转学与转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准许转学、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并提供专长证明,经学校审核,转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不符合原专业学习要求,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学校别的专业学习的;

(三)学校认为其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的。但不同学科一般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学、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或三年级及其以上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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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或应受开除学籍处分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程序如下:

(一)在校内转专业,经转出、转入院(系)同意,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报 省教育厅备案确认,同时由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

(二)在省内转学,经学校同意,转入学校审核同意,报 省教育厅批准;

(三)跨省(市、自治区)转学,经两校同意后,由两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并由转入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抄送转入学校;

(四)转学、转专业手续应在拟转学、转专业学期的前一学期期末办理。

第六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准予休学:

(一)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的;

(二)一学期请假达到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三)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第二十条 休学时间一般以学年为单位。休学由学生本人填写《 学生休学申请表》,持有关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最多不得超过两年。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允许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复学由本人填写《 学生复学申请表》,持有关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当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者,可以继续休学;需延长休学期的,应书面陈述原因,报教务处批准。学生在休学期间,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七章 学业警示、试读与退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学生在一学期中不及格学分达到12学分(含12学分)以上者或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指补考或重修后不及格课程,下同)累计达到16学分(含16学分)以上者,给予学业警示。“学业警示书”由教务处签发,各院(系)负责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者,转入跟班试读,保留原学籍一年。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试读一次,试读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组织后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试读结束后,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低于20学分者,解除试读。若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30学分(含30学分)以下者,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以下称下编级);若不及格课程学分达31学分(含31学分)以上者,做退学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试读结束后不及格课程累计达到31学分(含31学分)以上者;

(二)下编级一学年后,不及格课程学分仍达到20学分(含20学分)以上者;

(三)无论何种原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者;

(四)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规定期限内未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五)经学校动员,因病或其他原因该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期内缺课超过本学期总—4—

学时三分之一者;

(六)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

(七)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

(八)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九)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十)其他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必须退学者。

按以上规定做退学处理不是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 凡因上述原因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院(系)或相关部门提出,教务处审核,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七条 对做退学处理的学生,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 省教育厅备案。因特殊原因无法送交本人的,则在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7天,即视为送交。

第二十八条 学生如对退学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退学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九条 学生退学后的有关事项,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退学学生应在退学决定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手续。其档案、户口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退学学生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学校发给其退学证明,学满一年以上者,发给肄业证书。

(三)退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由学校相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再出具任何证明。

(四)取消学籍、已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 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学生,学制为4年的在第五学期末,学制为5年的在第七学期末,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同意,学校批准后并在下一学期获得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的,报 省教育厅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至毕业前期,仍有不合格课程,准予在毕业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考核后仍有一门或两门课程不合格,暂做结业处理,在一年内安排其返校重考,考核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考核后仍有三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合格,做终身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 学籍管理规定》(院发字[20xx]149号)同时废止。

关于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二

依法治校,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的改革,特别是新课程与评价方案的研究,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为每个家庭打造希望,学籍管理工作是前提,只有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九年义务教育才能落到实处,保证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完成学业,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以及教学研究改革提供基本的必要条件,我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我校目前共有21个教学班,一、二、六年级各有4个教学班,三、四、五年级各有3个教学班。在校生数935人,其中女生430人,男生有505人。转入90人,招生175人,转出42人,毕业生163人。

我校在各专用房非党紧张的情况下,想尽一切办法,配备学籍管理专用室,购学籍管理专用电脑与档案橱,为了把学籍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学籍管理员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及控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籍相关制度,多次派学籍管理员外出参观学习。

我校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各级部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遵循办学规律,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转学、借读、休学和复学等手续。要求班主任真实填写学生评语与学生成绩,对学生的表扬与批评及时记入档案。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不办人情事。热情接待学生家长,为他们排忧解难。

为了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在招生前期我们就把入学通知书发到家长手中。又成立了招生委员会,由校长负责,学籍主任把关,抽调教师组织严格测试,依据0-12 周岁适龄儿童花名册,建立应入学儿童花名册,保证了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毕业生的学籍管理,是小学阶段的最后一关,又是义务教育的中间环节,也是控流工作的关键,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建立了与中学衔接制度,首先及时填写各种表册,按期验印,然后把学籍档案送到相应的中学,在毕业考试前,召开家长会,强调了义务教育就学的重要性,使学生能得到家长的支持,保证了入学人数。

控流是义务教育就学阶段的关键,也是义务教育的目的。为了做好控流工作,我们到社会上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进行了调查,查清了适龄人口的分布情况,制定了7—12周岁儿童花名册,做到适龄人口来有源,去有踪,逐一查清,保证了入学率。根据学区人口的颁特点,我们建立了学生综合情况统计表,调查单亲、特困家庭、孤儿、外地人口等统计表,使控流有了目标,又把目标落实到每位教师。班主任通过家长会宣传“义务教育法”使控流工作得到家长和社会的支持。班主任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对“单亲生”“特困生”、“厌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又在学习上给他们帮助,使他们能稳定情绪,安心就学。学生家庭困难是造成“辍学”的主要原因,为了使“特困生”能顺利就学,学校动员全校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希望工程”活动,帮助贫困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捐款、捐衣物、学习用品,防止辍学现象发生。

学籍变动工作也是学籍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这项工作,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对转出的学生,了解清原因,看户口,防止变相择校。严把转出关。对转入学生,查验户口,转学证,从不擅自收不合手续的学生,严把入学关。经常和班主任对“总名册”,保证班、校和教委数控的统一。

学籍资料填写、报送及存档,是学籍静态管理的主要方面。根据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真实性的原则。我们对学生档案进行了

规范化管理。一是购置了档案盒,卷皮及案卷目录,为档案标准化管理奠定了物质基础。二是遵循档案管理的原则,对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对各种表册及时建立、及时填写、整理、分类。及时装订成卷,编写归档。三是有效的利用微机、打印各种统计报表,使档案规范化。

一学期以来,我们在学籍管理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义务教育法和教委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措施还需完善。如有个别的转出学生,家长不能及时送回转学手续,造成管理的不便;今后我校将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二是在管理上加大力度,强化管理。总之,我们决心在教委的领导下,创学籍管理一流水平,再上新台阶。

关于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三

20xx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行由法人负责、主管校长组织实施以及评定小组层层落实到学生的工作方法。学籍处负责具体落实中职和技师两部分学生的学籍和资助管理各项业务,顺利完成各级各类检查督导工作。对应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实行每学期两次公示制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申报助学金和免学费。

学籍处凭初中毕业证书组织新生填写个人信息注册表,严格按流程在国家网注册学籍。按要求进班核对在校生人数,及时处理学籍异动信息。每天坚持各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吉林省学籍信息管理等6个系统。春季学期按时填报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管理平台。

20xx年6月毕业生475人,20xx年春季毕业生35人。为了做好毕业生各项管理工作,在毕业证验印之前下载国家网与吉林省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多次仔细核对,主动提前与省教育厅、省系统软件维护人员和州职教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及时准确处理好各项工作。

20xx为新招学生809人注册学籍,其中包括全日制学生742人,非全日制67人,及时采集照片并上传国家网,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精准完成夯实基础。

为了更好完成国家免学费资助工作,学籍处在开学初打印之前的免学费核对名单,请学生本人签字并留取有效联系电话,确认未报到学生原因,及时在资助系统删除信息,同时督促班主任及时做好学籍异动申报和落实工作。20xx年春季学期免学费1684人(其中:中职1577人、技师107人),到位资金209.232万元(其中:中职195.536万元、技师13.696万元);秋季学期申请免学费1882人(其中:中职1680人、技师202人),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应到位资金282.55万元(其中:中职252万元、技师30.55万元);。并及时按月在国家网申报免学费。按资助管理规定春季学期的学生资助名单公示分别在3月13日和4月10日中旬进行两次;秋季学期在9月11日和10月16日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国家助学金申报采取学生本人书面申请,通过班会评议形成以班级为单位的申请名单。学籍处主动为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在中国银行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助学金到账后及时足额发放,没有拖欠和滞留等问题。20xx年春季助学金182人(其中:中职166人、技师16人),发放金额18.2万元(其中:中职16.6万元、技师1.6万元)。20xx年秋季助学金207人(其中:中职177人、技师30人),应发放金额20.7万元(其中:中职17.7万元、技师3万元)。助学金公示时间及方法与免学费相同。

所有与学籍和资助工作相关的文件和日常工作的痕迹材料及时整理归类存档备查,截至目前学籍无查重、无误差,大龄青年核查均正常在班上课。

学生资料归档包括:在校生信息核对表、学生个人信息注册表、新生学籍信息核对表、招生备案名册、在校生统计表及名册、毕业生核对信息及验印名册;班级助学金申请表、个人助学金申请材料、免学费申请材料、受理结果、汇总表、中国银行开卡及回执、资金发放等相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学期存入学籍资助管理专用档案室。

关于学籍怎样发起申请书范本四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籍工作在进一步落实学校工作计划的同时,紧紧围绕教育改革与发展这一中心,继续巩固双高普九成果。认真按照教育局普教股工作部署的要求,做好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使学籍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轨道迈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稳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抓好学籍管理工作,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

2、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有关登记工作。

3、做好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登记等有关工作。

5、做好学籍档案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6、加大学籍管理工作力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保护适龄儿童受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为零的目标。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本学期初学校领导就召开由班主任参加的学籍会议,反复学习省、市、区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学籍管理措施。成立学校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学籍管理的相关制度。制定了管理目标,层层落实责任,要求班主任和家长建立包保责任制,为保证学校协调、稳定、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管理,落实到位。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南芬区中小学籍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深入理解、领会落实其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本校制定的学籍管理工作制度,做好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相关工作。我校加强了转出、转入学生的学籍规范管理,做到转出、转入各项相关手续齐全,做到转出有接收证明,转入有转学证明。同时把工作的重点落实在学生转出的工作上,严把学生的转出关,认真审查转出学生的相关手续。凡是要求转出的学生,先由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前往就读学校的接收证明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盖章。学籍管理员先进行审查转出学生相关手续,再到校长处审批、签字,方可办理相关转学手续。由于我校学籍管理工作做到有条不紊地开展,才使我校的办学秩序稳定,办学效益均衡的向前发展。学籍工作的规范管理,为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3、密切关注,流动人口。由于本地区的流动人口日趋增多,转入的适龄儿童入学就成了我们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不让流动的适龄儿童失学,我校克服困难把工作做细,密切关注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的变动,摸清他们的自然情况,让他们依法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接收率100%。

4、档案管理,做到三化。我校十分重视学籍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三化管理,即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学籍档案为了保存完好查找方便,把学籍相关资料输入微机,进行信息电子化管理。

5、严防流失,杜绝辍学。我校为了防止学生流失,杜绝辍学现象发生,采用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课程计划,做到开足开齐课程;二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三是关注学困生、关爱贫困生;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五是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六是依托家长和社会,合力做好控辍工作。

四、工作安排:

二月份:

1、开学前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变动的相关手续

2、上交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计划

三月份:

1、准确统计在校生数和有学籍的学生数

2、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3、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4、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四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五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生学籍变动的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镇教委

六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籍变动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七月份:

1、接待家长办理学籍变动相关手续

2、填写好变动学生的相关资料

3、做好学籍月变动汇总统计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4、上交学校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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