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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不生小孩协议书通用 婚前协议关于生孩子(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0:43:56 页码:7
婚前不生小孩协议书通用 婚前协议关于生孩子(3篇)
2023-01-16 10:43:5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婚前不生小孩协议书通用一

女方:

男女双方均已丧偶,生活实有困难,经过相互了解,自愿结成合法夫妻,但双方都有子女,为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双方各自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有各自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世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自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4、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大额日常开支双方要进行协商。

5、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女方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居住到再婚或故世。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女方:

x年xx月xx日

有关婚前不生小孩协议书通用二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

(声明:1、生成后格式为word,无logo、无水印;2、本声明文字可在后自行删除;3、生成过程中的提示,仅是基于通常情况下合同条款的示范,不能视为指导意见;4、合同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标准及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才使用,就在线生成的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协议人(下称“甲方”):  ,男,   出生,民族:  ,住: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下称“乙方”):  ,女,   出生,民族:  ,住:  ,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为夫妻。现根据公平、自由原则,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便供婚后共同遵守。

第一条  婚前财产的范围

1.1  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                                        

1.2  乙方的婚前财产有:    。                                      

第二条  婚前财产的归属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第一条项下所列的个人婚前财产的所有权归双方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

甲乙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独立享有与承担。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判。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权属变更登记完成与否均不影响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5.2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婚前不生小孩协议书通用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协议总则:

1.甲乙双方相知相爱、情头意合,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纠纷,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及公证机关公证后开始生效。

3.如对本协议所列条款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经双方协商之后可进行修改或删减。

4.该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夫妻双方。

二.婚前财产

1.甲方的婚前财产有:

乙方的财产有: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三.婚后夫妻双方的核心守则

1.夫妻双方因相亲相爱而缔结婚姻,故此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必须放弃所有婚前其个人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夫妻共同的财产的全部权利,作为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赔偿。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时,过错的一方不得获取任何其个人婚前财产及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的权利。

2.夫妻之间不可做出任何伤害对方的行为,包括精神及肉体层面。绝对不允许发生任何家庭暴力行为。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元。

3.夫妻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均不可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的细则规定

1.夫妻双方婚后均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部门法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并负有基本义务。

2.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应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动承担家庭的各项义务,相亲相爱,互守贞操。

3.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无理由无根据的情况之下提出结束婚姻关系的请求,应本着互敬互爱的态度积极沟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瞒和欺骗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怀孕,哺乳期间有权利无条件拒绝离婚,甲方对此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夫妻双方本着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互相承诺婚后必须尊重孝敬对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赡养父母并必须协助另一方赡养双方父母,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6.夫妻双方负有生育、抚养后代的义务,因医学理由不能生育、抚养的情况除外。

7.夫妻双方生育子女之后,子女的姓名应由夫妻双方自主商议决定。

8.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续期间不幸发生意外,如下落不明,发生事故致身体残疾,亡故等情况的,另一方必须负起赡养对方父母的义务。

9.夫妻双方中如有一方违反前第三款第一项中的忠诚义务,在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对孩子的监护权和抚。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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