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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 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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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 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怎么写(8篇)
2023-01-16 10:47:12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一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3.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

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

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

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

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_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2)《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

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

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__年)(见附件

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1

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____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1

1.3 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1

2.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1

2.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1

2.3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1

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

2.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____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1

4.1 工程地在____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1

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1

4.3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1

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1

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

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1

5.3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1

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1

5.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

5.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合同附件:附件

一: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

二: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附件

三: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附件

四: 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

六: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附件

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附件

八: 工程验收单附件

九: 工程结算单附件

十: 工程保修单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装修、设计、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合同签订 天内乙方提供装修平面设计方案; 天内乙方提供立面图、天花图、吊顶、水、电、等施工图。 装修范围:

注: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的工程项目内容。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使用施工面积 平方米,按施工设计图纸由乙方总承包, 暂定总造价人民币:1500万元。

材料设备指定:(品牌)

瓷 砖: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洁 具: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厨 具: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橱 柜: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木地板: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木门: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需配送材料由 四川天鼎天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_配送订购(单价详见报价单)。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

工期暂定为180天(日历天):自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11日止(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工期时间要求要合理,另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工程停工、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五、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施工队进场施工后15日内,甲方按工程总承包价的30%支付给乙方,暂定为450万元元,预付首期工程进度款。(施工队须提前报工程进度计划表,否则不予结款)

2、施工至水电改造、防水处理工程完成,甲方按该项工程进度支付水电改造款项的80%,付工程的二期进度款。(施工队须提供排水存水之现场照片及做试水压检验表,防水层施工确认表,否则不予结款)。

3、施工至墙砖、隐蔽工程完成后,甲方按该项工程进度支付到80%,付工程的三期进度款。(施工队须提供现场进度照片,否则不予结款)

4、施工至将门、橱柜、木地板、安装完成,甲方按该项工程进度支付80%,付工程的四期进度款,

5、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甲方使用30天内,甲方按工程总承包额支付到95%,付工程的第五期进度款。

6、工程进度须由甲方指定跟进人员签核认可,经甲方核实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进度款。

7、工程项目甲方指定人员为_ _。(该人员权限范围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如该人员签核的权限范围超过授权委托书的,除非甲方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否则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员的签核为无效。

8、乙方工程款支付均由乙方的请款单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相关支付程序后支付。

六、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2、工程符合甲方的图纸要求。

3、施工中如甲方发现存在问题, 通知乙方改进,乙方须在3天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水电质保期为五年。自竣工验收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计。保修期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日内进行检查。经双方鉴定,属乙方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方进行免费修复;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由甲方负责。如对质量问题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相关部门鉴定,所需要费用及因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七、双方权利义务

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守约,如果发生一方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赔付因此造成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补足实际损失部分。

签订本协议后承包方在一周内向发包方提供有效的银行履约保函,否则视为此合同无效。在协议的实施中,如因人力不可抗力的因素和国家及政府的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该工程暂时的停建或延建,甲、乙双方不视为违约,甲方可退还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银行保函同时工程可顺延实施。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供符合进场施工的条件。协助办理各项施工手续。

1)委派________为现场协调员,负责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进度、质量、验收等事宜(该人员权限范围以授权委托书为准)该人员签核的权限范围超过授权委托书的,除非甲方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否则甲乙双方认可该人员的签核为无效。

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2、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出现以下情况的,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a) 不按期提供施工现场。

(b) 不及时提供工程款的。

(c) 变更设计逾期验收。

(d) 其它应属甲方责任事项。

3、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而逾期完工的

4、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不可发生拖欠材料款及工程款纠份,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与甲方签定合约后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作。

2、按工期、按质量如期完成工程。

3、负责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卫生、占道、环保、垃圾清运等哦你各项工作。

4、负责现场的防火、安全责任。

5、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及门窗、玻璃、地面的清洁。

6、委派具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现场施工代表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质量保证:

1、所有材料规格须依据工程估价单所指定的品牌及规范。

2、电线套管需按国标pvc管配管(天花、墙体)。

3、防水区须保证做好防水施工的, 实行责任制施工(水区质保5年)。 文明施工:

1、施工材料整齐堆放。

2、保证不偷工减料,并保持现场卫生。

3、遵守当地政府施工规定,保证尽量不引起周边居民的投诉,如因投诉引起相关责任的,一概由已方负责。

安全施工: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施工法则施工,如乙方员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自愿承担因此发生之事故费用。

八、设计与施工变更

1、设计与施工中,甲方如要求乙方停止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或施工,或对工程的规模大小、标准等进行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乙方根据变更要求,于5天内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并列报增减的造价,及因更改方案造成的停工、材料补偿等。

3、甲方根据乙方的报告申请于 5 天做出答复。

九、工程验收

(1)工程以乙方提供的图纸,甲方的标准及相关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为依据。

(2)隐蔽工程施作,需由乙方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方可请款。

(3)工程竣工前 2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5天内进行并签字确认。

(4)如质量不符合甲方规范要求,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补充后再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5)最后验收为合格竣工期。

十、工程延期责任

(1) 工程按期竣工,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罚。

(2) 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工程单项造价的 0.5 %罚乙方。

(3) 达不到合约标准的,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负责免费返修。

(4) 罚金在竣工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

如因政府征用、拆迁或地震、洪水、流行疾病、海啸、战争等不可抗

十二、其它约定条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争议应双方先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合同施工明细及验收记录表作附件。提出施工进度计划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时间: 帐号: 开户行: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三

刘总监:由施工方汇报本月生产完成情况,下月计划生产情况,安全、质量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施工方辛工:1#楼开始内粉,2#楼内粉完。下月计划完成情况:1#楼内粉完,屋面找平层完,2#楼塑钢窗安装到三分之二。

质量方面:构造柱植筋已处理,水泥库正在落实建立。2#楼塑钢窗资料不齐全的正在补办,内粉存在小问题较多。

施工方技术总负责王工:3#楼地下室剪力墙、柱模板安装及加固,4#、5#楼地下室顶板砼浇筑完。

质量方面:施工前对各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正在处理,对进场材料进行报验及复试,确保资料与工程同步。对隐蔽工程未经监理检查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项目部已组织管理人员周检,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事故者给予处罚。监理方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及时回复,提出安全、质量问题和建议项目部虚心接受、整改。

安装方面: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希望施工方与安装方配合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及时请甲方与设计院解决。

施工方王工:14# - 16#楼主体已经封顶,14# -16#楼砌体完成3- 9层。下月计划完成情况:14# - 16#楼砌体完成到15层,屋面结构完。

质量方面:止水带个别地方不合适的尽快整改,保证砌体质量,尽快修补质量缺陷。

第1页

施工方程工:安全方面:1#、2#楼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外架已拆除;3# - 5#楼外架需要支撑;14# - 16#楼拆除外架,内部封堵不严密。

安装方段工:6#、8#、9#、10#楼下一步接出基础管道;对1#、2#楼进场材料先进行样板施工;14# - 16#楼门口墙宽度过小,管道不便安装。

安装方孟工:1#、2#楼室内线管已安装完;4#、5#楼地下室底板线管已安装完;6#、8#、9#、10#楼室内电气安装完,下一步引出线管;14# - 16#楼后砌墙线管安装到9层。

禹工:①1#、2#楼已封顶,多次强调全楼要进行垂直度检测并报监理方。

②2#楼已经开始安装塑钢窗,报安全交底卡。

③1#楼已经开始内粉,内粉样板间不合格。给李磊交代样板间整体必须垂直、平整,做到“点、线、面”三组合,必须均匀。提前做好贴饼、冲筋工作,垂直、平整度要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刘工:3# - 5#楼存在以下问题:①无开工报告、无项目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上岗证。

②各工种的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没有进行。

③进场材料报验不全。

④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不能够同步进行。

⑤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不能及时回复。

金工:6#、8#、9#、10#楼地下室防水施工时需要事前检查,8#、10#楼地下室防水留槎高度不足40公分的已经整改。

存在问题:①多次强调6#、9#楼地下室防水未按规范施工的及未做附加层的返工整改,但至今未整改。

②6#、9#楼地下室多数房间防水附加层未做到25公分,不符合规范要求。没有专人管理施工,防水卷材搭接长度不够,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未能及时回复,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防水返工时必须有管理人员监督,没有做室外散水前排水沟尽快做好。6#、8#、9#、10#楼业主陆续看房,多次强调地下不允许住人,至今仍有工人居住,8#楼个别洞口封堵不严密。

袁工:14# - 16#楼存在质量通病,王工长能及时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工作并进行了整改,1-3层构造柱、后砌墙存在问题能及时进行整改,监理方比较满意。

仁方监理杨工:尽快搭设4#、5#楼通道爬梯,地下室个别剪力墙水平筋间距过大、不平整。到现在前期资料未报,尽快回复下发的安全隐患通知单。

张工:①项目前期资料不齐全,缺少三级教育工作。

②现场施工用电比较混乱,电缆未隐蔽,三级配电箱要同步。1#、2#楼进入装修阶段,要做好计划,接地环必须先自检测。

安装方面:消防管道焊缝较粗糙,后续进行管道试压存在一定隐

患。要进行安装方案,电线进场必须进行复试,三证要齐全。注意安装线盒时,间距要符合规范要求。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一周内未回复的让经理和主任工程师签字,此存在问题与监理方无关。

刘总监:本月工程款支付情况:根据工程进度甲方已付款5075.91万元,占申请工程款87%。

进度控制:施工单位无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包括安装单位在内。

存在问题:①各栋号没有报审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

②对监理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隐患通知单不能及时回复,整改完叫监理复查。

③对安全没有奖罚制度,安全措施不力,工地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的人随时可见。

④塔吊和施工电梯未及时报检、备案、取准用证,并没有及时向监理方报验。

自从王航主任工程师来工地后,工地各方面改观较大,每周组织一次对工地安全、质量大检查。14# - 16#楼主管工长王工对工作认真、负责,能按规范进行施工,工作中积极主动,构造柱绑扎后能及时叫监理复查。进场材料能及时叫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取样复试。但对试块试压、复试报告未能及时报监理。

建议:可组织人员到施工管理好的工地参观学习,每月定30号

上午09:00召开工地例会,特殊情况和甲方沟通后通知定。

甲方田总工:①工地例会必须按时参加,遵守制度。通知30号上午09:00召开工地例会,但施工方到09:40分到会人员极少,大家都很忙,一定要按时参加会议。

②监理方本次会议中,对部分栋号进行了表扬和建议,施工方要重视。

③项目部人员佩戴胸牌上岗比较好。我希望项目部对监理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隐患通知单要及时回复整改,整改要认真负责。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隐患通知单的回复要实事求是,不能玩“文字游戏”。如1#楼2-4层共缺少14根构造柱,施工方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内容是:等内粉完毕后,再进行整改,这样会造成更多的浪费。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和安全隐患通知单已回复的内容必须报甲方一份。

④要按程序施工,现场施工用电比较混乱,要加强管理。没有文明施工的气氛,施工过程中未能体现出。

⑤按公司管理体系,材料必须挂标识牌。

⑥资料方面必须重视,不能出现错别字,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

⑦安全一定要重视,施工过程中小事故频繁出现,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⑧3# - 5#楼手续已办全,基坑防护不到位;6#、8#、9#、10#

楼地下室防水整改前要拿出整改方案,报甲方、监理方。加钢筋网片我同意,但与墙体如何锚固,施工方要在方案中写明确。在整改施工时要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按规范施工,做到地下室防水符合规范要求。地沟必须要做好,防止管道下沉。14# - 16#楼通风管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土建要跟安装配合。

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进工地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对不戴安全帽的人员,项目部要采取相应措施。

⑩主体封顶前砼试块汇总评定、全楼垂直度检测报监理方,希望项目负责人对全工地安全、质量方面采取好的方法施工。

建议:关于签证问题引发的经济费用,监理方提前和甲方沟通后再签证。今天工地例会项目经理没有参加很遗憾,只有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才能把工程安全和质量工作做好。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四

为了园区安全施工的管理,物业服务中心从二0xx年七月二十八日加强对园区装修施工的管理力度,敬请施工人员进入园区时遵守以下各项管理规定。

1、项目施工人员在进出小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证(其证件到后勤主管严兵办理);

2、业主装修施工人员在进出小区时胸前必须佩戴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3、业主装修施工人员请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临时出入证胸夹;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定施工;

5、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服务中心人员的检查,遵守以上规定,否则,不给予进入小区。

6、项目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园区施工,必须佩戴安全帽和施工证,否则,每发现一次给予50元的处罚。

敬请施工单位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服务中心服务热线: -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五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题目,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职员必须留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足;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展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沿)。

(2)地面砖及墙面砖展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评聿凰常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展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用度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痹逗(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痹逗(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终极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题目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支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难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同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足;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进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用度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六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工程内容及性质: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范围:0承包方式: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0$元金额大写:元六,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0本合同合同条款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0图纸及作法说明0工程量清单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0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0合同订立地点:0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生效.00发包人:承包人: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编码: 编码: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第1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0

1.2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0

1.3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0

1.4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0

1.5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0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0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0

1.8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0

1.9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0

1.1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0

1.1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0

1.12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0

1.1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0

1.1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0

1.15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0

1.16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0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0

1.1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0

1.1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0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0

1.21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协议书0中标通知书0投标书及其附件0本合同合同条款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0图纸及作法说明0工程量清单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国家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规范:

地方性标准,规范:

3.4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第4条图纸及作法说明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0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

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0

4.5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第5条工程师

5.1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职务:其职权主要内容: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

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第6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0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0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第7条项目经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 职务: 0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0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

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0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0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 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0

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0

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0

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属发包人应完成

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

8.3发包人未能履行

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遵守 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0

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0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承包人未能履行

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在收到后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0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第11条开工及延期开工1

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

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暂停施工0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13条工期延误1

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0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0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0

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0

不可抗力0

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

3.2承包人在1

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第14条工程竣工1

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01

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01

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第15条工程质量与样板1

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01

5.2双方约定在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1

5.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第16条检查和返工01

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01

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01

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01

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7.1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01

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01

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第18条重新检验0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第19条工程试车1

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1

9.2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

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01

9.4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

9.5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0

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

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第20条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21条安全防护2

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

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第22条事故处理2

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

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3条合同价款及调整2

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02

3.2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方式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0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0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02

3.3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第24条工程预付款02

4.1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02

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25条工程量的确认02

5.1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02

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02

5.3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第26条工程款支付02

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按本合同条款第2

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同期进行.02

6.2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02

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02

6.4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第27条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

7.1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作为本合同附件.02

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02

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

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0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0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0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0

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0

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02

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2

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8条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02

8.1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02

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2

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02

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2

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02

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第29条材料的样品及样本02

9.1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02

9.2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02

9.3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第30条材料试验030.1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0

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0

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0

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030.2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030.3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八,工程变更第31条工程设计变更3

1.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0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0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0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0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03

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3

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03

1.4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第32条其他变更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第33条确定变更价款03

3.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0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03

3.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03

3.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03

3.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03

3.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03

3.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工程验收与结算0第34条竣工验收03

4.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03

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03

4.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03

4.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03

4.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03

4.6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

4.1款至3

4.4款办理.03

4.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03

4.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第35条竣工结算03

5.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03

5.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03

5.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03

5.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03

5.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第36条质量保修03

6.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03

6.2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工程质量保修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第37条违约责任03

7.1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2

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3

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03

7.2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条款第1

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03

7.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第38条索赔03

8.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03

8.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

,

规定相同.03

8.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

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第39条争议解决方式03

9.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0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0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03

9.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0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0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第40条工程分包40.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分包施工单位为: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040.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040.3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40.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第41条不可抗力04

1.1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04

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04

1.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

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0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0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04

1.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42条保险4

2.1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

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04

2.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04

2.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4

2.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04

2.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04

2.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第43条担保04

3.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04

3.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

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第44条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

4.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04

4.2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04

4.3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45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04

5.1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04

5.2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04

5.3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04

5.4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

5.5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第46条合同解除04

6.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04

6.2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

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04

6.3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04

6.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0

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04

6.5一方依据4

6.2,4

6.3,4

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04

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

6.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47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第48条合同终止04

8.1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04

8.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49条合同份数04

9.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04

9.2本合同副本共份,发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存副本份.附件一:承保人承揽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结构层数跨度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承包人:为保证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修缮和装修的项目,双方约定具体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助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0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修缮及装修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结构修缮工程为: 年0

2.房屋防水修缮工程为: 年0

3.装修工程为: 年0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修缮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为:个采暖期及供冷期0

6.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0

7.其他约定:三,质量保修责任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但不负责原房屋建筑的保修责任.0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0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检修.0

4.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0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七

工程地址工程造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____省建设厅监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房主):乙方(施工方):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位于区(县)小区(街道)楼门号室厅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其中设计费(大写):

3、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工程款分四次付清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第一次签合同之日500元

第二次开工日前三天60%

第三次工程日期过半35%

第四次验收合格____日内5%

5、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6、甲方代表:

7、乙方代表: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附表

一)。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详见材料设备表(附表

二)。

10、工艺做法详见工艺质量说明(附表

三)。1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1‰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1

1、其它约定1

2、附则

(1)本合同正、副本各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1

3、附件

(1)施工图纸(含家俱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预算书(附表

一)

(3)甲方提供材料、设备清单(附表

二)

(4)工艺及质量说明(附表三,应注明材料的型号、规格、等级、品牌或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单(附表

四)

(6)工程验收单(附表

五)

(7)工程结算单(附表

六)

(8)工程保修单(附表

七)

(9)其他甲方:代表人:家庭地址:编码:签章: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人代表:代理人:单位地址:签章:编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电话: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最新装修工地免责协议书(推荐)八

甲方:

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有意思装修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东商城xx201

三、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四、工程造价:万元

五、付款方式:开工前天内付万元整,工程进程过半付万元,工程结束并验收后付清剩余全部款项。

六、施工要求:按图施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________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保修。

八、违约责任:由于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工程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安全责任: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乙方必须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必要时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意外,责任由乙方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如发生争议,可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 十

一、有意思装饰工程报价单见明细表。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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