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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 农副产品收购协议范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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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 农副产品收购协议范本(8篇)
2023-01-16 11:13:5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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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一

在本报告中,新生代农民工系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本报告所用数据资料,大部分来自国家各部委公布的统计数据,另有一部分来自当前关于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究的调查数据。

(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的延续和发展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产物,是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生并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新生代农民工是在改革开放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群体,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是传统农民工问题在新阶段的延续、体现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和生活环境相对传统农民工有了很大改善,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不同的要求;但在城乡二元社会体制没有彻底打破之前,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就业结构下,他们与传统农民工有着类似的社会境遇,面临一些共同的基本社会问题。总之,这个群体的出现对我们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概况

1.新生代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六成以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3亿人,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亿人,其中,16岁-30岁的占61.6%1.据此推算,xx年外出新生代农民工数量在8900万左右,如果将8445万就地转移农民工中的新生代群体考虑进来,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总数约在1亿人左右。这表明,新生代农民工在我国2.3亿(xx年为2.25亿)职工中,已经占将近一半,他们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2.平均年龄23岁左右,初次外出务工岁数基本上为初中刚毕业年龄。

根据当前三项规模相对较大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数据(一项为中国人民大学xx年对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595名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一项为珠三角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数据,另一项为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组织对千家已建工会企业的问卷调查),新生代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这要求我们在认识新生代农民工时,必须关注与其所处特定年龄阶段相关的一系列特征和问题。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初次外出务工年龄更低,基本上是一离开中学校门就开始外出务工。一项调查显示,在珠三角,传统农民工初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为26岁,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80后平均为18岁,90后平均只有16岁2.16岁、18岁的年龄,基本上意味着新生代农民工一离开初中或高中校门就走上了外出务工的道路,也意味着与传统农民工相比,他们普遍缺少离开校门后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经历。

3.近80%的人未婚。

据全国总工会研究室xx年的调查,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已婚者仅占20%左右。国务院研究室xx年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当时农民工中80%以上的人已婚。数据对比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一个未婚群体,这意味着,这一群体要在外出务工期间解决从恋爱、结婚、生育到子女上学等一系列人生问题,这与外出期间80%已成家的传统农民工相比,存在很大差别,这是我们考察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不可忽略的方面。

4.受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水平相对传统农民工有所提高。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xx年,在新生代外出农民工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30岁以下各年龄组均在26%以上;年龄在21-25岁之间的达到31.1%,高出农民工总体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3 .而xx年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在外出从业劳动力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0%。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中接受过职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到36.9%,高出传统农民工14个百分点4.数据对比说明,尽管新生代农民工仍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职业技能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是,相对传统农民工,他们的文化和职业教育水平已有较大提高。

5.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上升,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重有所下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行业分布呈现明显的“两升一降”特征,即在制造业、服务业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在建筑业中呈下降趋势。《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xx年农民工在制造业、服务业和建筑业中的比重分别为33.3%、21.7%和22.9%;而国家统计局xx年数据显示,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的比重分别为39.1%、25.5%和17.3%5.数据对比可以发现:5年间,制造业和服务业分别上升了5.8和2.6个百分点,建筑业则下降了5.6个百分点。这说明,相对于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显露出了行业倾向性,开始偏向于劳动环境和就业条件更好的行业。

6.成长经历开始趋同于城市同龄人。

从成长经历来看,新生代农民工没有经历过父辈那样从农村到城市的变化过程,与城市同龄人更为趋同。很多新生代农民工自小就跟随父母移居城市,或是在农村初中(高中)一毕业就到城市“谋出路”,因此他们对城市生活环境比对农村生活环境更熟悉、更适应;即使出生、成长在农村,他们在务工前也同城市里的同龄人一样,大多数时间在学校读书,不熟悉农业生产。据统计,89.4%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不会农活,37.9%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没有务工经验.而且,许多新生代农民工出生在城市,在农村没有土地等生产资料。据安徽阜阳市统计,该市无地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26.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这一群体势必将越来越大。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只有一、两个兄弟姊妹,“较之父辈,生活是优越的,没有挨过饿,没有受过冻,温饱问题在他们头脑里没有什么概念”,“忍耐力和吃苦精神远不及父辈”这一点与城市同龄职工也颇为相似。

(三)新生代农民工的四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中的新生群体,一方面,因其与传统农民工同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中,面临共同的社会境遇,自然潜移默化了这一群体共有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又因其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社会加速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而明显带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时代烙印,同时,他们所处的特殊人口年龄阶段又使其身上呈现出同龄青年共有的人格特征。概括地说,新生代农民工身上呈现出四大群体性特征——时代性、发展性、双重性和边缘性。

时代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处在体制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新阶段,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使他们的需要层次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他们更多地把进城务工看做谋求发展的途径,不仅注重工资待遇,而且也注重自身技能的提高和权利的实现;大众传媒和通信技术的进步使他们能够更迅捷地接受现代文明的熏陶,形成多元的价值观与开放式的新思维,成为城市文明、城市生活方式的向往者、接受者和传播者。

发展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年龄大多20岁出头,其思维、心智正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阶段,因此外出务工观念亦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对许多问题的认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他们绝大多数未婚,即将面临着结婚、生子和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必然要承接许多可以预见及难以预见的人生经历和变化;他们大多刚从校门走出3-5年,虽然满腔热情、满怀理想,但是,职业经历刚刚开始,职业道路尚处于起点阶段,在职业发展上也存在较大的变数。

双重性的体现:他们处于由农村人向城市人过渡的过程之中,同时兼有工人和农民的双重身份。从谋生手段来看,靠务工为生,重视劳动关系、工作环境,看重劳动付出与劳动报酬的对等,关注工作条件的改善和工资水平的提高,具有明显的工人特征;但是受二元体制的限制,他们的制度身份仍旧是农民,作为农民的后代,也不可避免地保留着一部分农民的特质。 边缘性的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心理预期高于父辈、耐受能力却低于父辈,对农业生产活动不熟悉,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受城乡二元结构的限制与自身文化、技能的制约,在城市中难以获取稳定、高收入的工作,也很难真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位于城市的底层,因此,在城乡两端都处于某种边缘化状态。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在观念上存在一些明显差异,概括起来,集中体现为“六个转变”。

(一)外出就业动机从“改善生活”向“体验生活、追求梦想”转变 传统农民工外出就业的主要目的是“挣票子、盖房子、娶妻子、生孩子”,总之,是为了改善比较饥馑的生活状态。而正值青春年华、职业道路刚刚开始的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就业的动机带有明显的年龄阶段性特征,用实地调研中一个26岁新生代农民工的话说,就是“体验生活、实现梦想”。

一项调查也证明了上述观点。关于外出就业的目的,选择“出来挣钱”的,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占76.2%,70年代出生的占34.9%,80年代出生的只占18.2%.同时,在8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选择“刚毕业,出来锻炼自己”、“想到外面玩玩”、“学一门技术”,以及“在家乡没意思”的人高达71.4%.

(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从单纯要求实现基本劳动权益向追求体面劳动和发展机会转变 上世纪80年代,农民工刚刚在我国大规模出现时,他们外出就业的目的相对单纯——挣钱,因而对劳动权益的诉求也相对较低,甚至认为只要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和职业健康等其他劳动权益可有可无。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就业背景、家庭环境和个人文化技能水平的不同,为他们外出就业创造了相对宽松的环境,他们对劳动权益的诉求向更高层次发展。用他们的话来说,那种工资不高、吃住不包、合同不签、保险不上、发展(机会)不大的单位,只有傻瓜才去。他们就业选择不仅看重硬件——工资,更看中软件——福利待遇、工厂环境、企业声望乃至发展机会等。新生代农民工对劳动权益相对较高的主观诉求,既体现为当所在单位与自己的诉求存在一定差距时“用脚投票”催发的高跳槽率上,又表现为对就业行业、就业岗位和单位正规程度的更高要求上。

(三)对职业角色的认同由农民向工人转变,对职业发展的定位由亦工亦农向非农就业转变 新生代农民工所走的从校门到厂门的短暂历程、从学生到工人的角色转换,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们在情感上疏离农村,从职业角色上认同实际职业身份而非户籍身份,从职业发展定位上倾向于非农职业。一项调查显示,对于职业身份,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认为自己是“农民”的只有32.3%,比传统农民工低22.5个百分点,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2.3%,高出传统农民工10.3个百分点;而在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农民工中,这一差异更加明显,认为自己是“农民”的仅占11.3%,这一比例几乎是传统农民工的五分之一,认为自己是“工人/打工者”的占34.5%,这一比例是传统农民工的2倍多。另据一项调查,关于“未来发展的打算”,选择“回家乡务农”的,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只有1.4%,而在当前仍旧外出就业的传统农民工中这一比重为11%;打算“做小生意或创办企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中有27%,几乎高出传统农民工10个百分点;打算“继续打工”的,新老两代农民工均占到一半以上。

(四)对务工城市的心态,从过客心理向期盼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转变 传统农民工近似于候鸟的打工方式和亦工亦农经历造就了他们城市过客心理。据1999年清华大学对农民工家庭的一项调查,89.7%的农民工表示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只有10.3%的人表示不回到家乡定居9.其他学者根据历年来农村外出流动人口数据估算的结果也大致如此,即在传统农民工中,大约有10%左右的人逐渐在城市沉淀了下来10.然而,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数据对比说明,相对传统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务工地长期稳定生活的愿望更加强烈。

(五)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方式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 传统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不高,权利被侵犯时往往采取忍气吞声或被动恳求的方式解决。而新生代农民工比上一代有更强的平等意识和维权意识,对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劳动和社会保障权、教育和发展权、政治参与权、话语表达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权等方面,都比父辈有更高的.期待,并表现出维权态度由被动表达向积极主张转变。据一项调查,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新生代农民工中因为怕被报复而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只有6.5%,仅是传统农民工的一半;采取投诉行为时,以集体投诉方式进行的(几个人一起去投诉),新生代农民工为45.5%,高出传统农民工17.6个百分点11.

(六)对外出生活的追求,从忽略向期盼精神、情感生活需求得到更好地满足转变 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口有不同的生活及精神需求。传统农民工外出务工时年龄较大,大多已婚,他们为了实现挣钱的目标,大多不得不对情感精神生活采取忽略或无所谓的态度。而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年龄为23岁左右,初次务工的年龄不足18岁,正处于婚恋期、思想彷徨期和情感高依赖期,他们更渴望在外出就业的同时,爱情能够有所收获,思想可以交流,困扰能够倾诉。据国家统计局的调研报告,xx年,在租赁房和自有房中居住的农民工只有20.1%;而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住在租赁房和自买房中的比例已经上升到37.7%,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他们对精神、情感和家庭归宿的更强需求。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的一部分,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比如:工资拖欠、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不足等基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同时,由于具有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和新诉求,新生代面临的问题又有其特殊性。

(一)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务工地房价居高不下,是阻碍其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最大障碍 据公安部xx年的调查,按照自身收入水平,有74.1%的农民工愿意承受的购房单价在3000元/平方米以内,有19%愿意承受3001-4000元之间的单价,愿意承受4000元以上的只有6.9%。然而,据调研,3000元/平方米的房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的县市及以下城镇,在农民工集中流入的东部沿海地区,即便是小城镇的房价也远远超过了3000元/平方米。例如,东莞市当前的房价已经接近6000元/平方米,即使房价相对较低的沙田镇和常平镇,房价也在3500元/平方米以上,大多数建制镇的均价在5000元/平方米以上。对比农民工所能承受的房价与现在农民工流入集中地的房价,可以推断,如果按照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收入水平,假定他们的工资增速能够赶上房价的涨速(目前来看这一假定基本上不成立),按照商品价购房,新生代农民工中最终能够实现在务工地城市购房定居梦想的比例也不会超过10%。

(二)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的关键性问题 据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发布的信息,xx年城市劳动力市场对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需求占总需求的60.2%,对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的需求仅占39.8%。然而,据当前已有的调查数据综合判断,当前在新生代农民工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三成左右。同时,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中专、职高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这部分占总需求的56.6%,而在新生代农民工中这部分人只有二成左右。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作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按照他们目前的技能水平估算,只有大约三成的人能够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

(三)受户籍制度制约,以随迁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为主的基本公共需求难以满足,是影响其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基于自身阅历和切身体验,对子女受教育的期望都非常高。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正是为了让子女能够在城市接受更好的教育而选择在务工地就业和定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xx年农村流动人口子女中,70.2%随同父母流动,只有29.8%留守农村。然而,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仍相当突出,据教育部xx年发布的一项研究报告: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比例,北京为63%,上海为49%,广州仅为34.6%。学龄儿童中未上学的比例,北京为3.81%,上海为3.56%,广州高达7.19%。农民工子女半数以上都有转学经历,在转学3次及以上的比例中,大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最少。一些城市公办学校还存在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等行为,而大城市最突出。随着新生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他们中越来越多的人将步入育龄阶段,与此相伴,随迁子女教育问题,也必将越来越成为他们在务工地稳定就业、生活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性、紧迫性问题。 国际社会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是农民实现从农村迁移到城市、从农业转向非农业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要想实现在务工地城市长期稳定就业、生活的目标,必须至少享有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其一为解决年老和疾病时后顾之忧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二为解决失业后暂时生活困难的失业保险;其三为防范沦入贫困境地的最后一张保障网——最低生活保障。然而,据调查,目前新生代农民工中,享有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比例分别为21.3%、34.8%和8.5%,且不说企业的缴费标准大多以各地的缴费下线为准,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市户籍人口,农民工基本上没有享受该项保障的权利。显然,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实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与他们企盼在务工地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诉求之间,距离还相当悬殊。

(四)职业选择迷茫、职业规划欠缺、学习培训的需求难以有效实现,是阻碍其实现职业梦想不可忽视的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刚迈出中学校门,他们带着对传媒中、社会上成功人士的羡慕和崇拜,期盼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美好的梦想。但是,他们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尚未稳定、身份认同尚不清晰,面对铺天盖地、瞬息万变的信息和复杂的社会环境,确定具体职业发展目标的能力仍旧不足;加上家庭小型化带来的更低挫折耐受力,他们制定及实施职业规划的能力更低。同时,他们继续学习的愿望非常强烈,据调查,69.7%的人表示迫切需要了解专业技能知识,54.7%的人表示需要学习法律知识,47.8%的人表示希望提升文化知识,但是,由于闲暇时间较少、下班时间较晚、学习培训机构距离较远等因素,导致他们能够便捷、安全、有效接受专业学习培训的渠道严重匮乏。在上述因素下,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目标、就业单位频繁变换,学习培训的专业技能缺少可持续性或者不适应市场需求。这既浪费了他们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又不利于其人力资本的积累和企业用工的稳定。

(五)情感、精神的强烈需求不能很好地满足,是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也是在现实生活中最少得到关注的深层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六)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党和政府对农民工问题始终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随着我国进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阶段,随着农民工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结构性变化——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并必将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该群体具有一些不同于传统农民工的新特征、新诉求和新问题,这些诉求和问题的积累已经开始显露出对我国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家庭幸福及其个人发展的负面影响。这就使有针对性地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成为国家发展中事关大局的紧迫问题。

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性、城镇化的过程性、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和社会利益结构的凝固性,使得农民工问题十分复杂。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既涉及农民工的共性问题,又有其群体特殊性。问题的解决既要着眼全局和长远,着力完善制度和体制、机制,大力提高已有政策、措施的效力和效率,促进问题的根本解决;又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出发,以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最关键的环节——就业培训、住房、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素质门槛、学历门槛、技能门槛、人力资本积累门槛、社会保险缴纳门槛和稳定居住门槛等为主要标准扩大户籍改革的口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尽快取得新进展。

(一)以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为重点,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之中 要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作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将解决农民工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应以常住人口为基础,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保障资源和措施、落实领导和机构分工、完善人员配备。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应重点就新生代农民工最需要的职业教育培训、子女教育、住房改善、社会保障、户籍改革和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方面,制定专项规划,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地方专项规划。力争到“xx”期末使目前已有及新增的“两后生”(指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意复读的学生)80%以上能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教育,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80%以上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各地90%以上的农民工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力争农民工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医疗保险达到60%以上,养老保险达到50%以上。解决至少20%的外来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力争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所有城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所有城镇建立农民工就业-服务-维权-传染病预防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中心。

建立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土地、公共设施、预算等公共资源的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常住地公共预算,并逐渐加大对农民工公共预算的存量和增量投入。建立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应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子女教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治安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有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确保用于农民工的预算在存量和增量上逐年科学、合理地增长。将农民工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使之享受与城镇职工同城化待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和统一服务。多渠道多形式提供农民工居住场所,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民工公寓,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夫妻房,探索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落实以输入地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加快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的落实。开展做文明新市民活动,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按照现代城市文明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二)通过试行新生代农民工城镇落户制度,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 户籍问题是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一大瓶颈。中央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要求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这为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各地应积极、稳妥地创新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中小城市、小城镇实现稳定就业创业而又放弃农村责任地的农民工,取消准入门槛;在稳定就业前提下,农民工有条件进行投资或有不低于城市人均住房面积的住房,或单位提供相应面积廉租公寓的,准许转入城镇户口;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积极研究放宽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政策,采取积分制落户办法,将教育、技术资格、工龄、社保缴纳年限等作为积分内容,优先考虑将农民工劳模、农民工高级技能人才、农民工人大代表等农民工优秀分子转变为市民。可考虑通过稳定居住、社会保险交纳、学历和职业技术、突出贡献、人力资本积累等标准,力争每年解决3%的外来农民工——即300万人进城落户问题,以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能够转入当地城市户口,享有与当地市民平等的待遇。当前的过渡措施是:一是逐步剥离附加在户口上的社保、住房、子女教育等社会福利,引导人口有序迁徙流动和就业。二是普遍推广居住证制度,进一步清理取消歧视性规定。三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改善县城和中心镇的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向小城镇聚集。通过不懈地努力,力争到“xx”期末,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0%.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管,加大维护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力度 进一步完善立法和政策,为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创造法制环境和制度保障。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文化、职业技能的不足,研究建立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制度、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培训制度,创新农民工培训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性上岗技术培训;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修改《刑法》,设立“恶意欠薪罪”;针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困境,研究制定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方案;针对公共服务享有和传染病预防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农民工城市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意见等。

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指导新生代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城乡接合部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开展打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促进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动农民工与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督促企业改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以贯彻落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为契机,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加强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健康保护,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卫生和生产安全。

(四)大力提高农民工的社会政治地位,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人文关怀 加大对农民工的舆论宣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农民工所作的重大贡献,引导用工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营造关心、尊重和爱护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贯彻落实修改后的《选举法》有关城乡居民选举“同票同权”的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选举权。逐步提高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在各级党代大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注重在优秀农民工中发展党员,逐年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劳动模范、高级技工技师以及有其他突出贡献者中的比例。

积极组织适合新生代农民工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帮助新生代农民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强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开展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注意加强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开展社会关怀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我管理、自我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关心新生代农民工的恋爱婚姻问题,为他们组织开展交友联谊活动,为解决婚姻问题创造条件。

(五)进一步探索新生代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形成社会化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相关部门协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体制,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探索促进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按照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把农民工就业培训、收入增长、居住、就医、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鼓励各地根据实情、因地制宜地探索和尝试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教育、住房改善、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高中阶段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加强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在相关机构和地方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完善农民工信息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和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农民工就业管理和服务的网络化程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地区之间农民工工作机构的协作机制,使之在劳务对接、权益维护、信息沟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借鉴国外解决类似“农民工”和移民问题的有益经验,为创新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提供参考。

(六)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力度,增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要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创新农民工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通过源头入会、劳务市场入会、先入会再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加强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措施,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加强农民工会籍管理,推广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制度,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流动会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聘用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基层工会联合会在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对农民工的覆盖率。进一步推行和探索会员优惠办法,拓宽优惠渠道,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自愿入会的积极性。

加强源头参与机制建设,积极参与《劳务派遣规定》、《企业工资条例》、《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积极反映新生代农民工利益诉求,提出政策主张,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和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开展覆盖农民工的职代会、工资集体协商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保障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民主权利、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代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依靠工会组织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小额贷款担保、跟踪扶持等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推动“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家政工程”、法律援助等活动的实施,发挥工会“职工就业培训基地”、“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开展有工会特点、符合市场需求和新生代农民工要求的培训,着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岗位培训,推动落实企业组织农民工培训的资金补贴政策。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的信息交流和劳务对接。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现代产业工人。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二

同志们:

这次妇女干部培训班,是经区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办的。培训班时间虽短,但学习内容丰富,形式活跃,区妇联组织得很好。对于大家来说,这既是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更给大家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平台。通过组织单位的共同努力,以及在座各位的密切配合,我们圆满完成了学习任务。在此,我代表区委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全体同志表示祝贺,希望大家把所学知识更好地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去。这里,我还结合这次培训,讲三点意见。

一、如何看待当前的妇女工作

妇联是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的作用。妇女的进步与发展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妇女的地位与作用,始终把妇女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全面加强党对妇女工作的领导,促进了妇女工作与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妇女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妇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在新的形势下,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妇女在推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和创造先进文化中的重要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妇女工作要努力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妇女的地位,归根到底是由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决定的,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是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只有掌握了先进生产力的新时代妇女,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妇女工作要重在组织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加劳动、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社会服务、平等享有生产要素分配等妇女发展的基础条件,充分开发妇女的人力资源,发挥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第二、妇女工作要努力体现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要有繁荣的经济,还要有先进的文化。男女平等,尊重妇女,就是一种符合时代精神的进步观念和先进文化。妇女工作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在倡导先进文化中的作用,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促进妇女全面进步作为最终目标;把培养“四有”、“四自”女性作为根本任务;把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符合时代精神的价值观念,学习先进的科技知识,选择科学的生活方式,崇尚文明进步的社会道德风范作为具体要求,让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先进文化的创造与传播。

第三、妇女工作要努力代表最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妇女的利益是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统一的。妇女工作做好了,就解决了“半边天”的问题。我们必须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特殊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中心内容;把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作为实现妇女利益的根本保证,切实解决妇女群众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心,赢得全局,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近些年来,我区的妇女工作总体来说是进步的,各级妇联组织能够切实履行好职责,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强化素质,全区妇女群众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加强了妇女干部学习,从提高素质上去突破制约妇女发展的瓶颈。二是强化服务,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包括搞好劳务输出、开展扶贫助学等。三是注重宣传,营造了妇女发展的良好氛围。包括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各界典型,开展维权宣传教育等。四是注重实际,深入开展了各项妇女活动。包括“双学双比”活动、“巾帼文明示范岗”活动、“美德在农家”活动等。这些工作,一方面扩大了妇联工作的知名度,让各级组织更加重视妇女工作,广大群众更加认同妇联工作。另一方面有力推动了妇女发展整体水平。但不可否认,我们的工作离领导要求还有差距。这些差距的形成,有我们主观上的原因,包括妇女干部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力度还不够大,妇女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等。客观上讲主要存在各级组织对妇女工作的认识不太高,落实任务的措施不到位,对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不够大等因素。我区现有女干部5174人,占全区干部的36.2%,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224人,区直党政机关担任党政一把手的16人,乡镇配备书记1人,乡长1人,副书记、副乡长23人。20xx年以来发展女党员342人,占发展党员人数的5.53%,20xx年9月以来提拔女干部31人,占提拔干部的16%,其中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些年来,我区各级党委对妇女工作还是比较重视,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的数量有了较大的增加,班子的整体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但从总体上看,我区女干部偏少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比例偏低,女干部源头不足的情况还比较明显。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把培养选拔女干部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作为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发展女党员、培养基层女干部抓起;要重视选拔年轻女干部,把那些知识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女干部放到关键岗位上去锻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制度,推进选拔任用女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明年,市、区、乡级领导班子将要换届。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加大选拔配备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及时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女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保证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怎样发挥妇联的主体作用

作为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组织,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桥梁纽带作用,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不断提高妇女素质,全力推进妇女在参与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要主动适应鼎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加速鼎城发展为第一要务,紧密围绕我区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区,以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努力找准妇女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运用各种载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团结带领她们在鼎城跨越式发展中建功立业。要通过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提升妇女群众综合素质,深化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推动我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推动地方发展进程中,促进妇女的进步发展和妇女工作的新突破。今年,全区妇联组织要按照“城镇农村统筹,外输内转结合,创业就业并举,培训服务齐抓”的工作思路,着重围绕“三条”主线开展工作。一是“巾帼创新业”主线,以创新“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两项主体活动的竞赛方式和服务机制为支点,激发城乡妇女的潜能和创造力。二是“巾帼树新风”主线,以提高妇女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为重点,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和“美德在农家”活动。三是“妇女权益”主线,以建立妇女“议政、建言制度”,逐步形成妇女利益反映机制为重点,启动“巾帼权益保障”行动。在围绕“三条”主线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着力办好几件实事。一是要大力促进妇女创业再就业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区乡两级全年要争取培训下岗女工1000人,完成500人次农村妇女科技致富能力培训任务。二是要大力加强家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三是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四是认真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家庭”和“美德在农家”活动。五是大力推进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

各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切实把妇女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要经常听取妇联的工作汇报,努力解决妇联和妇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妇女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努力推进妇女工作的发展。

妇女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除党委外,政府部门也要切实担负起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重要职责。要深入研究解决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妇女问题,从政策措施、工作经费、活动场所、阵地建设等方面支持妇女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妇女工作,合力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要积极研究探索建立有利于发挥妇联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机制,使妇联组织能更好地反映广大妇女的意愿,代表广大妇女参与到政策法规制定、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中去,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支持妇联和妇女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对妇女干部提三点希望

第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妇女干部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妇女工作的成效,也影响着广大妇女群众的整体水平。去年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发出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号召。广大妇女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能力。要根据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不断提高适应能力、竞争能力和自主能力,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更好地建功立业。要妥善处理学习、工作和家庭的关系,抓紧时间学习,挤出时间学习,保持持久的学习热情,不断用新知识、新技能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我。要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时代女性。

第二、要明确使命,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党的xx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xx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面对新世纪新任务,我们每一位同志肩上的担子很重,能否发挥好我们的聪明才智,引导和带领广大妇女同志投身到这一伟大实践中,是我们广大妇女干部必须明确的历史任务。全区广大妇女干部一定要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主人翁姿态,大力弘扬“四自”精神,积极参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中大显身手,创新业绩。要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掌好权,谋好利。要引导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双学双比”活动与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努力提高自身适应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的能力;要组织城市妇女积极参与“巾帼建功”活动,刻苦学习,勤勉敬业,促进自己岗位成才;要帮助下岗女工要正确认识当前的企业改革,努力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再就业竞争能力;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自身文化和技能水平,在全区经济建设中展露英姿。全区广大妇女要积极投身推动先进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去,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妥善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备的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

第三,要履行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是实现工作目标的动力。广大妇女干部是推动妇女工作发展的中坚力量。要紧密联系妇女发展和工作的实际,深入思考和研究有关妇女和妇女工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与前瞻性问题,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要实现观念上的创新。要改变妇女工作的习惯定势和陈旧观念,形成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全新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要强化服务观念,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把竭诚服务妇女群众、一切依靠妇女群众作为我们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把广大妇女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妇联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要实现方式上的创新。妇联工作一些过时的工作方式必须要及时破除,对照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积极创新工作方式,调整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法,使妇女工作更好地为地方发展服务。要实现形象上的创新。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党委政府的形象。妇女干部的形象也代表着整个妇联自身的形象。过去,我区的妇女干部队伍形象是好的,素质是高的。但形势发展了,任务要求同样发生了变化,对我们的形象要求也不尽相同,我们必须树立不断学习的形象,树立求真务实的形象,树立清白做人、洁身自好的形象,使我们的妇女干部成为广大妇女群众心中的一杆标尺。

同志们,作为新时期的妇女干部,我们的工作任务光荣而紧迫。但我相信,有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妇联的正确指导,有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工作目标一定能实现,也一定会实现。

谢谢大家!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三

农民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奋斗在城乡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各条战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生力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xx工业园区企业中,农民工这只庞大的职工队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一步分析研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农民工的愿望和要求,更好地履行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对工业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了解、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实现状况进行了调查。

我县工业园区职工总数3.76万人,其中农民工2.56万人,约占工业园区企业职工人数总和的68%,农民工已成为我县工业园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主力军,其基本情况有以下特点:

1、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民工小学学历以下占7%;初中学历占40%、高中、中专学历占49%;大专以上学历占4%。

2、年龄在17-45岁的居多,男性从事建筑水泥行业居多,女性从事针织、制衣、餐饮行业居多。

3、多数农民工从事一线艰苦工作,少部分是技术、管理工作。“脏、累、苦、险”岗位工作90%是农民工。

近年来,我县工业园区企业迅速发展,规模也越来越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县委、县有关部门非常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了工资拖欠、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等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工资上保证。从调研情况看,无论是月工资,还是加班工资,农民工都能按月领取。工资能按时足额支付。

二是生活上照顾,为了丰富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体育活动,园区企业加大了文化娱乐设施的经费投入,免费为农民工开放桌球、乒乓球、健身、影视等活动室和图书室。如:正旭运动用品公司每月为职工举办庆祝生日晚会,每年十月开展一次职工体育运动会。为调动农民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县总工会为工业园区企业赠送体育运动器材、图书资金达3万多元。

三是困难上帮扶。县总工会把困难农民工纳入了帮扶范围,建立了困难农民工电子档案,每当农民工及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子女考上大学,生活发生困难时,工会组织都会给予帮扶救助。例如:中声永电子公司农民工肖一妹一人收入维持一家四口生活,供两小孩上学,丈夫在家务农且身患多种疾病。20xx年大儿子考上青海师范大学,县总工会给他发放了1000元助学金。

这样的困难农民工县总工会共救助120多人,共计发放救助金8万多元。为农民工发放一卡通20xx份,农民工凭一卡通可享受子女上学、购物、购药、法律援助等优惠。

一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十分滞后,工伤、医疗、养老保险覆盖面很低。其原因:1.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人认为,给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从而影响到投资环境;2.多数农民工思想认识不到位,以工资进袋为安,缺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不能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不能顺畅衔接。在与农民工座谈时,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发生了工伤事故、身患疾病、年老体弱时有没有保障制度。许多农民工就是在这种保障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从事着相当艰苦的工作,充当着“脏、累、苦、险”岗位劳动力的角色。

三是农民工的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多数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和合同中有没有劳动保护的内容,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贫壮大增收产业为突破口,重点解决好扶贫标准以下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发展问题,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农村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第一阶段准备工作,进入第二阶段确权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现场指界的一期确权公示工作。从总体情况上看,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顺利、进展迅速,目前已完成市上部署的确权工作量的85%。

二、开展农村改革试点和探索创新工作,逐步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融资,促进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20xx年,先后制定了《xx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xx县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xx县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方案》,完成 省市改革试点任务,为我县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打下坚实基础。

三、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种业布局。

把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把抓好茶叶、中药材、猕猴桃的生产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突破口,加快绿色产业、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拓宽发展渠道,在特色农业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在整个农产品中的比重;打响无公害、特色和反季节”三张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目前,五宪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及黄永彬家庭养鸡场在五宪乡坪阳村流转土地700余亩用于种植猕猴桃;荥河乡流转土地20xx亩,用于发展黄金茶产业;泗坪管家山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和管家山天麻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含林地)3000亩以上,建设了农业综合园区1个;雅攀高速xx出口处流转土地500亩以上,建设了农产品加工园区1个。新庙乡流转土地3000亩,正在建设高标准茶叶种植基地;宝峰彝族乡茶叶专业合作社在宝峰乡、新添黄禄村等乡镇流转土地1000余亩,用于茶叶种植和引进企业发展黑山羊养殖业。

四、积极培育扶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创建品牌农产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全县现有“三品”农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41个。20xx年前,申报的12个无公害农产品和11个绿色食品,主要以塔山公司和农技中心为主体。20xx年后,申报的14个有机产品、1个绿色食品和3个无公害产品,申报主体除塔山公司外,都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或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成为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创建农业品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中坚力量。

五、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通过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使得农业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的总体目标。通过多项措施,抓住工作重点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共发展备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覆盖全县各乡镇,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能等多个领域,其中,种植业65家(蔬菜11家,果树14家,茶叶18家,中药材18家),畜牧业75家,林业5家,服务业2家。在组建方式及运作上:一是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规模小、社员少,技术、经济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结合不紧密,抗风险能力弱;二是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地”为主,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技术管理能力,能整合土地、劳动力资源,通过实行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发挥企业连接基地与市场的作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部门牵头引办型,以“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为主,有一定产业基础、技术服务设施、管理水平和较完善的服务体系,便于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而言,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产业与全县农业产业结构基本一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六、落实惠农减负政策促增收。

20xx年,农村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补贴资金518万元。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等中央、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通过减负促农民增收。20xx年,全县农业综合补贴586.75万元。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五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衫i}。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甲方采用以下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餐饮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四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六

一、面临的严峻形势

因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该县农民工欠薪案件和涉及人数与往年相比都有大幅上升,因工程款和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上访讨薪问题居高不下,拖欠工资问题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该县虽加大了清欠力度,但仍有大量的欠薪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清欠工作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先后发生了18起因讨薪而引发的群体性堵路、围堵政府机关、爬塔吊讨薪等事件,甚至发生一起堵市长虹路的群体性讨薪案件。群体性讨薪已呈现出井喷式、多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点,甚至有愈清愈多,并由建筑行业向其它行业漫延、由城区向镇区漫延之势,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老板组织农民工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导致群体讨薪的案子急增。随着南漳经济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逐年增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资金实力不足,垫资施工现象严重,稍有不慎,就会出现欠款数额大、人员涉及多的问题,农民工集体上访讨薪实际上都是讨要工程款。近年来,由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成了农民工讨薪的主渠道。少数施工企业和包工头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工程款或合同结算纠纷问题,而是借用农民工讨薪名义执意要求政府部门出面协调,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无调处经济纠纷的.职能和手段,为了“维稳”勉力而为。在20的清欠款中80%-90%都是以讨薪的名义讨要工程款,更有甚者有的就是材料款或者是设备租赁款。如:天地时代城、子捷山水传奇项目都是老板组织农民工采取堵门堵路方式以讨薪名义讨要工程款的。

2、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现象普遍。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现象非常普遍。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或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急于开工建设,有的开发商寄希望于开盘后预售收入支付工程进度款。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房地产市场趋于饱和和发展放缓的现实下,部分因自身资金实力不够,导致工程款难以如期向建筑方支付到位。当建筑方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给作业队或工班长时,就不得不采取每月只发部分工资(生活费),从而形成了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施工企业拖欠作业队或工班长劳务费、作业队或工班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层层拖欠现象。大部分包工头为了工程能正常施工都按工程进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这些工资款的基本上都是借来的,部分甚至来源于民间高利贷,而房地产商与承建包工头的结算方式是在工程完工后将所建房屋抵作工程款,承建的包工头不仅承担了农民工工资的借贷风险,更承担了工程款的结算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承建包工头深陷债务泥潭后极容易发生跑路,危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原因。

3、建筑市场不规范,施工企业借用资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资金不足,常把工程建设项目转包、分包出去,而工程往往转包、分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社会自然人,然后再分包给作业队或工班长(小包工头)。另外,还有部分建设项目是借别人的资质中标,然后吆喝一班子人干活,总承包方只认包工头,请谁干活,请多少人,他一概不管,活干完了他只对包工头结帐,根本不管农民工是不是能拿到工资,一旦发生欠薪现象,总承包人还振振有词地说:“该付的工钱我全付完了”。中标的负责人更是“理直气壮”地说:“又不是我请人干的活,我负什么责啊!”有用人权的单位没用人,用人的工头没有用人权,也可以说:有资质的没活干,干活的没资质。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工程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借别人的资质中标,造成支付环节及利润分配次数较多,是导致农民工被克扣或拖欠的主要原因。

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将工资按月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以货币的形式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将工资发放情况报人社部门备案。而在南漳,由于一些建筑业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采取项目部、班组、包工头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或包工头与农民工口头约定工资报酬。一旦拖欠工资现象发生,农民工一是手中无欠条,二是联系无方式。工程层层转包、分包,总承包商连干活的农民工是谁都不知道,何谈直接对农民工发工资。施工企业对用工、工资支付情况没能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有的工班长(包工头)结算到劳务费后,故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甚至一走了之。农民工没拿到钱,有的根本不知道拿多少钱,就到劳动监察部门讨要工钱,劳动监察连调查的时间就没有,怎么要“钱”,要多少钱?“讨工资找监察”这话不假,但干啥活,咋算帐,给多少钱,这些非劳动监察部门所能及。

5、非建筑企业职工欠薪族的加入,壮大了欠薪者队伍。在

全县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中,难免有资金不实的“南郭先生”,项目进入时信誓旦旦,海阔天空。项目建成投产后,因管理不善以及生产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浩瀚大海中难免沉没。企业没了,老板逃了,建成的厂房因债务被法院查封了,干活的工人拿不到工资了,于是就要找“劳动监察”了。如明瑞电子公司、神马服饰公司等。还有极个别企业还没建成投产就成了“乱尾楼”,农民工工资长期被拖欠。如清河银富公司、繁锦公司等。还有少数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造成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有的拖欠三、四个月,还有个别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达半年之久。如陶盛陶瓷公司、湖北融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东巩巨鑫煤矿等等。

6、政府项目多,承建方实力不够,导致欠薪事件频发。城市美化、亮化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还建等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起初设计比较完美,可承建方为了获取工程,不管你提什么条件,他都能够应承下来,且信誓旦旦。一旦工程到手,他便将工程进行了分包,请单包工垫资建设。所有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是按合同拨付工程款的,工程在没有完工前,是由承建方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而承建方他不给单包工办理结算,不给单包工出具证据,也从不拨付农民工工资,就等着政府拨付工程款后再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导致单包工带着(有的甚至请农民工)讨薪。如:发展大道工程建设项目、丹阳大道、徐庶还建房项目等。可以说每年都有大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讨薪事件发生。

7、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联动机制,加大了农民工工资清欠难度。目前,南漳县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建设、中小学校校舍新建改建、企业厂房建设等等这些工程项目的审批、招标、管理都是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是否缴纳了工资保证金、是否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一概不知,但到了年终,农民工拿不到钱就要找政府上访,找劳动监察部门处理。特别是一些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工程发包出去后,只注重了工程质量,忽视了农民工工资这一块。工程验收后就拨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是否支付,一概不管不问。农民工找到主管部门,一些部门领导还说,我们工程款已合同拨付了,我们不欠你们的钱,老板欠你钱你去找劳动监察部门解决,追其责来只推不揽。如蛮河堤除险加固改造项目、巡检镇白鹤船村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第四标段等等。

三、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关注的民生工程。同时,也考验着县委、县政府执政能力。因此,县委、县政府要将年列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之年。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发现、早处理、早落实,制定出解决问题的详细时间表和路径图,并将这项工作贯穿全年各项工作之中。

(一)明确一个“责”字,全面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与各镇(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订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责任书,实行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原则上第一责任人为各镇(区)镇长(管委会主任)、各工程项目(企业)行政主管局局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所辖区域和所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存在重大欠薪隐患问题或群体上访讨薪案件进行处理。并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做好所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规范工作,切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和一个项目(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个检查督办专班、一套化解措施、一包到底的“五个一”要求,逐一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包保机制。

(二)立足一个“早”字,从源头上控制。

一是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划拨工程款项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的20%优先划入农民工工资帐户,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管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凭施工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明册直接将工资打到农民工的银行卡或农民工手中。对未按要求划拨农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其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欠薪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是对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控。所有非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动工前,必须先到人社部门办理工资保证金缴纳手续,签订不欠薪承诺书,然后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才可发放施工许可证。无施工许可就开工的项目,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得手软,决不能搞下不为例。施工过程中,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工程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按工程总造价的18%标准,将农民工工资直接从工程款中剥离出来,不管工程如何分包,农民工工资由各班组长(包工头)出据的工资名册交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将原农民工工资支付链由“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作业队或工班长(俗称包工头)→农民工”缩短到“施工企业(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哪个项目的施工单位不按这个模式运作,造成农民工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上访的,就追究哪个项目施工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一个“管”字,规范建筑市场劳动用工秩序。

20xx年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全县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照xx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制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手册》中要求的“三表三册一书一牌”的内容进行规范,即: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记录表、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册、农民工工资发放册、劳动合同书、劳动用工监督公示牌。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核查承建商是否为中标单位,借资质挂靠,中标单位必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违法层层转包、分包;承建商必须与所有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小包工头代领、代发工资;每月工资发放花名册必须报建设局、劳动监察大队备案,否则,发生欠款由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在此基础上,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所审批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分批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拒绝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让其复工,做到规范一家复工一家,以达到全部规范的目标。

(四)突出一个“效”字,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为从根本上解决边清欠、前清后欠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防欠治欠的长效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工作的通知》,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作为项目招标的必备条件,对没有到人社部门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手续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批准开工报告;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未缴纳保证金的,应当督促其及时补缴,未补缴的,完工后不得进行验收。

二是建立欠薪市场准入限制制度。对存在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等问题的单位,在招投标、开工项目、资质评定、信贷等方面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系列制度。如农民工因讨要工资而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暂停施工企业工程招投标资格,不批准新的开发项目,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拖欠工资情节恶劣的,冻结其在本县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依法拍卖抵付农民工工资,吊销其开发资质,清除出南漳市场。

三是探索建立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食宿、交通等问题。资金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县人社部门要尽快拟订出《南漳县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拟报请县政府印发。

四是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2015年,县维稳办与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将探索推行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制度,对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讨薪的投诉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维稳办、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联名下达《农民工工资清欠督办函》,对全县清欠农民工工资实施量化管理,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账销号。

五是建立欠薪“黑名单”管理制度。2015年,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襄阳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一次性达到10万元以上、一年内被发现两次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次性拖欠人数超过20名、拒不缴纳工资保障金等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将采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列入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列入工商部门企业不良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劳动保障部门诚信档案记录、录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信息库、暂停其未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暂缓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作为办理信贷业务重要参考等措施,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融资贷款、优秀工程评选等方面予以限制。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将依法暂停其工程投标资格、降低或取消其资质直至清出南漳建筑市场。

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追究其责任。

七是建立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牵头,县公

安局(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人社(劳动监察)、房管、法院以及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组成的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年前,应急工作专班的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堵门、封路等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人员在接到预警后必须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县维稳办负责摸清基本情况,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向参与堵门、封路等行为的农民工发放《农民工依法讨薪告知书》,引导农民工依法讨薪,用理性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相关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自到场,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控制事态发展,不许出现长时间堵门、堵路等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对参与堵门、封路等扰乱社会治安者进行劝离无效的,公安部门要调集警力依法从快进行处理。

(五)抓住一个“查”字,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控。

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负责制订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对专项检查行动进行部署。县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专班对所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企业)进行大排查,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要将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作为检查工作重点,挨门逐户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点。坚持“边查边改”原则,对重点企业定员上门指导,提前调处,最大限度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各镇(区)和城建、交通、水利、国土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把有拖欠工资记录的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确定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常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按时支付;对重大拖欠隐患,早发现,早介入,较好地防止了大面积集中拖欠行为的发生。

(七)依靠一个“法”字,加大恶意欠薪查处力度。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作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能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开展经常性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同时,对受理的农民工投诉、举报拖欠工资案件,要及时进行调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及时处理,可立案的应及时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姑息;非劳动保障法规调整,且有欠条的劳动报酬,法院应依法及时下达“工资支付令”;凡有欠薪群体上访的项目,人社部门即时曝光总承建商,“刷黑”该单位。

总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需要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人社部门的职能作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劳动者的高度警惕,不能把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集中在春节期间。同时,政府应着力解决防欠治欠必须的工作经费,办案设备,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欠薪事件。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财政厅、省委农工委〈关于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xx〕8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增加农民财产净收入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农领发〔20xx〕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专项改革,坚持城乡协调发展、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加快促进农民增收,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低于成都市二圈层平均水平;农民增收工作区委书记和区长负责制年度考核排名处于全省高收入组前20名。到20xx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1000元,其中: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突破20xx元。到20xx年,实现农村居民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以上,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1.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水果、菌蔬、水产等优质高效农业,围绕“三线两片”产业布局,重点推进“伏季水果”“产村相融现代农业精品园区”“菜篮子”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村道路、耕地地力保护与提升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确保“十三五”期间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2.5%以上,其中20xx达3%以上。〔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国土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科经信局、各乡镇(街道)〕

2.培育农村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借力“蓉欧+”战略机遇,积极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大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新型业态,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入融合。统筹推进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与“小组微生”幸福美丽新村建设,重点打造凤凰湖休闲度假、人和山地运动、福洪清泉姚渡赏花品果、龙王垂钓休闲等景点和“一镇一点”乡村旅游示范点位。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平台或与国内知名电商平台及本土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创建。扩大现有特色食用菌园区、清泉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规模,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支持农产品烘干、仓储、分选设施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一体化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区域性骨干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实施信息化改造,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责任单位: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旅发中心、区商务投促局、区民政局、区农林局、各乡镇(街道)〕

(二)调整农民转移就业结构,强化农民工劳动保障,稳定农民工资性收入。

3.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紧盯市场用工需求,培育具有“一技之长”的新生代农民工,推进农民向服务业、高端制造业转移就业。建立创业服务工作室或创业服务窗口,制定针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政策。依托“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和鼓励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上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和就业渠道。到20xx年,实现新增农民转移就业20xx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信局、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4.强化农民工劳动保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农民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紧盯重要领域、重点企业,部门联动开展对农民工讨薪纠纷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科经信局、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

5.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突破口,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试点、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和经济林木(果)权证、农村“新四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扩面登记颁证工作,着力建立现代农村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统筹委、区农林局、区国土局、区水务局、区交易中心、各乡镇(街道)〕

6.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集体自主、租赁托管等形式盘活农村闲置房产、未开发利用或闲置建设用地、农村撂荒耕地、可开发利用林地、宜渔水面等资产资源。探索新型集体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农产品品牌、商标、信誉等无形资产与工商资本合作经营新机制。推进将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收益。〔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区委统筹委、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关于与农民签订收购协议书范本八

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条 乙方担任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衫i}。

第四条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甲方采用以下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_元,试用期间月工资_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_元,试用期间日工资_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

甲方由于经营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甲方因工作需要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应事先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为顾客服务的需要,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大病医疗社会保险。

第九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六)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或盖章):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餐饮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

二、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双方约定的增加事项填写在第十四条内,但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笔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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