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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 协商合同补偿怎么写(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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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 协商合同补偿怎么写(4篇)
2023-01-16 11:19:29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一

阳春三月,再次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作为第一个单项工作会议,可见县委、县纪委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重申中办发〔2015〕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凝聚惩腐肃贪强大合力。刚才,武元同志组织学习了蒸反腐发〔2016〕1号文件,玄武同志就我县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情况做了汇报。下面,我再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客观评价成绩,增强信心,坚定决心

近年来,我们向中央看齐,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协调也呈现出“意识明显增强、线索明显增多、联络明显改善、合力明显凸现”等特点,对此,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委比较满意,人民群众交口称赞。

一是明责任,敢担当,工作更加主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调整以后,呈现出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法院的协作意识得到增强,大力支持配合县纪委的涉刑人员专项清理;检察机关的配合力度持续加强,去年与纪委在突破大要案件上配合默契;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大幅提升,去年向县纪委移送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线索60余条、其他线索6条,其中涉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1条;审计局在配合大要案件办理上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向县纪委移送了一些案件线索。形成了多方位、深层次的协作配合,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建机制,严措施,协调更加顺畅。只有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作为“润滑剂”,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才不会“卡壳”,才能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添效力。我们出台了《中共衡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信息沟通、定期会商、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联合办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今天的会议上还下发了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的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零容忍,无禁区,惩腐更加有力。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7件,同比增长142.8%,县纪委监察局立案80件,处分乡科级干部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先后查处了胡平、魏祥辉、郑高生、华卫国、肖力升、李金彪等一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涉及23人;县人民法院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2件,追究刑事责任21人。有力彰显了反腐败的雷霆攻势,体现了反腐败协调的强大合力。

四是追外逃,盯出逃,管理更加严格。自去年4月启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以来,先后制订了一系列追逃、防逃、盯逃的制度。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了全县因私证照统一管理专项检查行动、全县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行动。截至去年底,我县共计审批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43人,同比下降35%,且未发生外逃案件。

当前,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呈现了运行有序、科学高效的良好局面,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小视:有的成员单位思想不明、认识不清、行动不力;有的成员单位责任不到位、观念不强,对反腐败协调工作敷衍应付,个别单位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后,拖延很长时间,直到上级部门查处后,才迟迟移送;有的疏于沟通,查处互通信息少,案件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月报年报不主动,即便其他成员单位主动提醒后,移送的资料和线索也不多不全,缺这少那;有的执纪执法部门甚至还存在拉关系抹案子、以案谋私等现象,在案件移交工作中隐瞒包庇,在案件查办时跑风漏气,在执法检查时轻罚轻处,客观上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少数人不但不支持和参与反腐败工作,反而徇私枉法,纵容买卖信息和线索,搞假立功,有的甚至还直接策划、参与,致使有些调查对象以重大立功表现和投案自首为由,重罪轻判,更有甚者,有些执纪执法人员教唆违纪违法者怎样对抗纪律审查和法律惩处,为违纪违法者出谋划策;有的部门跑风漏气,刚一查账就通风报信。上述现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损害了党纪国法尊严。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过去一段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到:必须坚持党委的统一领导。党中央提出要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作为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牢牢树立这四种意识,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一切向党中央看齐,听从党中央指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行动,才不会政治上走偏、立场上站歪,才能在与腐败的较量中步步为营、久久为功。必须增强通力合作的自觉性。两年来的实践证明,“自扫门前雪”式的单打独斗,或是袖手旁观,都不能取得最佳效果。各成员单位只有变“一家事”为“大家事”,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加强互联互通,实行集团作战、多兵种协作,才能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围剿之势,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必须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命严方可肃兵威,令重始于正纲纪。反腐败斗争是真刀真枪、刺刀见红的斗争,开不得半点玩笑,来不得半点马虎。只有强化制度的刚性,使之成为习惯、化作本能,才能保证在与腐败分子的对抗中,占据优势,取得胜利。

二、明确协调重点,谋划在先,行动在前

腐败与反腐败,是一场生死较量,孤军奋战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全党动手、全民动员,谁也不能退缩!我们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大兵团”“多兵种”统一步调,凝聚共识,共同发力,形成拳头,稳准狠地打击邪恶,惩腐肃贪。为此,一定要把握今年反腐败协调的重点,该跨刀上马时决不拖沓,该冲锋陷阵时一马当先,该一剑封喉时决不手软。

(一)目标明确是精准打击的前提。英国有句谚语,“无目标的努力,有如在黑暗中远征。”首先要明确目标,进而实施精准打击。今年的工作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严查、严防、严追”: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特别注重快速、严肃查处县乡换届中跑官要官,行贿受贿,破坏选举的问题;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和矿产资源出让,侵吞国有资产、扶贫资金,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纠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下大气力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一步完善防逃、追逃、追赃工作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突破。加强国家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强化盯逃防逃。对防范不力造成新发外逃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行动迅速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孙子兵法有云,兵之情主速。反腐败协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一是线索通报要更及时。实现高精准打击的前提,是及时、有效地掌握线索。各成员单位应在发现线索之初就相互通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案件当事人是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要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处理决定及相关证据材料;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涉案对象以外的其他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线索,要在发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提供相关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涉嫌犯罪,要在作出移送决定并通知检察机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检察机关完成有关移送工作。今年要开展公安系统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办发〔2015〕10号文件颁布以来的所有案件和案件线索开展“倒查”。要进一步规范审计问题线索移送的程序,建立通报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二是配合方式要更灵活。各单位都有独特的职能优势,纪检监察机关有纪律审查手段,公安机关有技侦追捕技术,检察机关有强制措施,审判机关可以提前介入,审计机关有审计职能,等等。各单位要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要重点探索纪检机关在查处贪腐案件时,司法机关同步介入或提前介入的有效方式,既体现“纪法分离、纪在法前”的要求,又达到“纪法协同、相辅相成”的效果。任何部门不能“拖案子”“抹案子”,决不能因某一个部门工作拖沓、推诿扯皮而影响案件查办进程。对一些问题存在重大分歧的,必须坐下来协商解决,不能不了了之。要发挥司法监督的作用,法院判决有明显出入的,检察机关该抗诉要抗诉,不能不管不顾。三是指挥协调要更高效。协调小组办公室作为全县反腐败协调的日常办事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例会,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特别是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反腐败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抓落实的力度,防止空对空,杜绝打白条。对落实不力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要切实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检查指导,推动反腐败协调在我县多出经验、多出成果。

(三)及时沟通是组织协调的根本。去年,我们在涉刑专项清理中,发现一干部先后三次被判刑,却依然端着“铁饭碗”吃着“皇粮”。这种尴尬的局面,归根结底还是信息不对称,造成处理不及时。以后发现这种情况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这是典型的不按中央〔2015〕10号文件精神办事的行为,为什么不及时移送审判结果?到底在哪个环节卡了壳、断了线?因此,各成员单位要打破“条块分割”,实现信息沟通“无缝对接”。这里,我强调三点:一是审判机关依法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作出刑事判决(裁定)后,要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并提供裁判文书;二是检察、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决定立案侦查或者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对违法事实明显但证据不足的,要及时沟通会商,及时补充调查取证,决不能拖着耗着,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致使明显的罪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导致出现“漏网之鱼”;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或者收到审判、检察、公安机关通报、移送的案件和案件线索后,决定对党员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立案调查并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其他需要各成员单位掌握和知晓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也应当及时报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每月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汇总表月报,没有通报线索的也要零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情况小结。

(四)严格执法是法治反腐的保障。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严格执法,维护法纪刚性,是法治反腐的基本准绳和必要保障。我们坚持“霹雳手段惩腐败、菩萨心肠待同志”,但菩萨心肠不是说对违纪违法者包庇纵容,养痈遗患,而是要侠骨柔肠,维护公平正义。各单位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上级压力,说情打招呼,但我们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和杂音,本着对党纪国法负责、对公平正义负责的态度,严格执法,秉公执纪,做到既经得起法纪和历史的检验,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上级在指导下级办案时,也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决不能干扰下级独立执纪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的作用,在发现明显较大出入时,该提出意见必须提出意见,该抗诉的要抗诉。如果我们不能做到一身正气、秉公执纪,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迁就忍让,当老好人,那将法纪又置于何地?今后一旦出问题,责任还得由你来担!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这是自去年3月中央两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后的再次公开通报,向违法违规者亮起“红牌”。这些乱打招呼的人受到了处理,如果我们盲从这些人的意见也会难逃其咎,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另外,我要特别指出,打铁要靠自身硬。早在两年前,中纪委就提出要“清理门户”“抓内鬼”、严惩“灯下黑”,县纪委毫不留情,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近两年,共处分纪检监察干部6人,辞退1人,诫勉谈话2人。反腐败成员单位是反腐败的“排头兵”,同样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公正无私,廉洁自律,坚决防止以案谋私、徇情枉法、徇私枉法等行为;要深化作风建设,从一顿饭、一杯酒、一个红包抓起,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们要创新方式,常抓常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查处一批执纪执法机关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

三、落细落小落实,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上个月召开的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提出了“两个没有变”“四个足够自信”重要论断,彰显了中央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是立下了军令状的,要以铁的信念、铁的纪律、铁的毅力、铁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还人民群众一个朗朗乾坤。“军中无戏言”!冲锋号已经吹响,在座的各位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步不松、寸土不让,合力攻坚、决战决胜。

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我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歪风邪气不断消散,清风正气不断上扬,好传统好作风不断回归。然而,战斗正未有穷期,反腐永远在路上。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和先锋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增强政治勇气不胆怯,聚焦政治任务不散光,担当政治责任不含糊。要坚持党委领导这个核心,纪委组织协调,这是政治责任,也是政治使命,于法有据、于位有责,不要心存怀疑,必须当仁不让,不负重托,主动作为,担负起反腐败协调组织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向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看齐,上下同心,同频共振,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反腐败协调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反腐败协调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搞好责任分解,制定实施意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落实,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具体负责的同志要对所承担的工作真抓实干,主动配合、支持开展反腐败协调工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出现问题必须追责。今后,责任追究是一种常态,而且追究的力度很大,处理很重。要坚决防止内外勾结、搞“假立功”的行为,一旦发现,严肃惩处。今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对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发[2015]10号文件情况进行交叉检查,对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对严重违反协作配合工作纪律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处分,我们各成员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要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反腐败协调也是一项在深化中不断探索的工作。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并形成制度机制,使之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实化于行。要善于总结提高,各成员单位既要注意总结过往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后期工作开展;又要深刻反思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注重形成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进一步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反腐败协调配合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协调。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推介各成员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全县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整体水平。

同志们,起跑决定后势,开局决定全局。让我们以“衣上征尘犹未洗,跃马扬鞭再奋蹄”的激情,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意志,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二

地点:物业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置业股份公司代表:

路医院代表:

老干部活动中心代表:

业主代表:

内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卢蓉同志陈述业主意愿:

三、 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

六、 表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供原始版业主清册、小区规划图纸、筹备组经费。对此,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前两项会积极提供。关于经费问题,他说,公司目前有困难,无法提供。鉴于此,会议决定,由刘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领导转达会议精神,履行应尽的职责。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七、 所长对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简单介绍,并强调,一切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建议进入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以5名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长到会并讲话,她说:首先感谢所有与会的领导、嘉宾及单位和业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此,请大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这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也为今后此类工作的顺利运行开好头。石凤荣同志强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绝非让业主与物业公司、或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对立,恰恰相反,我们是要通过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建设单位更好地进行沟通、协商,进而把小区建设得更加和谐宜居。

九、 中房置业代表陈晓运同志提出,对拖欠建设单位地下室租金的这种缺乏诚信的业主,应拒绝吸纳到业主委员会当中。对此,街道及业主代表均表示赞同,只要建设单位提供此类人员名单,可以取消其作为业主代表的资格。

十、 建设单位退席后,、赵建章所长、任晨光老师又对业主代表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培训,如告知他们还需准备哪些材料等。更重要的是,街道领导和业务顾问都再三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与物业公司及建设单位和平相处、共同协商,最终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而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即协助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小区,共建和谐的万方苑。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性问题,可暂且搁置,不要影响筹备工作的正常推进。业主代表们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应及时向街道或业务顾问进行咨询。此外,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必须负起责任,能够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有关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三

20xx年2月26日下午,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惠良在市行政办事中心16楼b会议室主持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来料加工企业转三资企业过程中的税务问题。市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来料转三资过程中,已解除海关监管设备转让涉及的税务问题

(一)会议明确,如果来料加工企业的全部资产(含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债权债务及劳动力均由新成立的三资企业承接,并持有市外经贸局出具的注明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的批文或《东莞市来料加工企业就地转三资企业补办备案登记表》,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420号)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销售发票。

会议提出,按此方式转让的设备经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核定价值后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二)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处置其不属于第(一)款规定并于20xx年12月31日前购进的生产设备,可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9号)的规定,属一般纳税人的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属小规模纳税人的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转让已解除海关监管的设备,按设备转让交易价格与海关报关单价格差额的25%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转让交易价格低于海关报关单价格,则该项交易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来料加工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亦可按销售普通货物处理,按增值税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17%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征增值税,可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关于来料转三资后计税方式问题

会议明确,来料加工企业转为三资企业后,三资企业可经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税务部门将严格按照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有关税款。

会议要求,转制后的三资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市场独立交易原则开展生产经营,依法申报纳税。

有关协调包干补偿协议书怎么写四

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97号的要求以及x项目推进的需要,12月19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江海区政府在x项目运营中心召集了第二次协调会议,会议邀请了市城管局、市公路局、市交通管理局(江海区交警大队)、江海区经促局、外海街道办等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广东投资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项目招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x公司提出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纪要如下。

一、关于项目工程建设进度。

由于前期雨水天气较多,工程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进度比计划进度落后约一个月,x公司正通过排水、换土等办法,尽力排除影响,保证工程进展,力争追上计划进度。公司预计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总工期不会受到延误。

二、关于路口设置交通红绿灯的问题。

由于路口车流量大,加上x项目建设期间运输、施工车辆进出频繁,目前路口没有交通灯号,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必要在这个路口设置交通灯。会议建议在连海北路改造完成前,以设置临时交通灯、高峰期安排交警进行现场维持交通秩序的方式,保证路口的交通秩序和安全。请江海交警大队安排警力在高峰时段现场值班,并向市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尽快设置临时交通灯。

三、关于设置x项目宣传广告牌。

为了扩大宣传,x公司提出在市区设置3块t型广告牌和13块道路指示牌。会议听取了市公路局、市城管局的意见,建议x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遇到具体问题再提交协调小组专题研究。

本次会议上x公司还提出了办理施工证件、加快审图进度、临时供电、安置小区建设、横沥河整治施工等问题,会议确定,请x公司就有关问题准备材料,协调小组将尽快安排时间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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