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 人防车位协议范本(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1:46:32 页码:11
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 人防车位协议范本(7篇)
2023-01-16 11:46:32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一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施工安装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制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安装合同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址: 。

3.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设计单位: 。

5.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定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其中安装费¥: /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程造价以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工程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工程进度款。

5.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化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 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定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 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 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 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化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 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 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 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时所需的机械由甲方负责解决。

8. 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和运输通道,同时通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的技术要求,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责任。

9. 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 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 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就位,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 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 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 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的具体技术要求。

6. 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 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10.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 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 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 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乙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责任、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办理变更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 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4.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 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本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二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和工程的安全施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址:

3. 防护单元 个,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 层。

4. 设计单位: 。

5. 人防工程监理单位: 。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项目人防工程涉及的所有防护(防化)设备 的施工任务,包括各类防护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 设备、给(排)水管口设备、封堵板、战时供配电设备、套管(短管) 及其它相关配套设备的生产安装。工作内容包括:产品加工制作、产 品质量检验检测、运输、预埋件安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竣工 资料整理、质保期维护保养等工作内容。设备数(质)量、规格与施 工图、标准图相一致(详见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若设计图纸变更产 生防护设备数量或型号规格变化,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地人防主管 部门审批后的变更设计图纸,工程量增减以批准的变更图纸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工期

本防护设备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安装施工,即产品 制作、安装、运输过程中的材料、人工、机械均由乙方负责(安装现 场所需的吊卸机械和支撑固守材料除外)。

本防护设备工程从进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具体工期根据土建 工程进度确定。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加工生产和安装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生产、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2.乙方出售的产品必须是本定点厂生产的通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乙方除提供产品合格证、维护使用说明书外,还必须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预埋件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人防工程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收通过后才能隐蔽。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并经当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通过后才算工程合格。

3.产品加工生产质量、预埋件安装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 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以施工图纸和广西人防标准定额站发布的防护设备信息 价为计算依据,按照自治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经甲乙 双方平等协商(或经招投标)构成,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 一百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其中安装费¥: 元,此合同款不包括第三方安装检测费。工 造价经本合同价为准,实际数量若有变动,须有人防部门批准的设 计变更图纸才能作结算调整。

2.合同签订后,乙方送达书面请款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 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产品或构件的部分进料款。

3.乙方应在进场安装门框及预埋件的45天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 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的30%给乙方作为门框及预埋件的生产进度款。

4.乙方应在安装门扇、通风、滤毒等防护(防化)设备的100天 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请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 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作为相关设备的生产进度款。

5.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和人防主管部门对人防 工程验收备案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甲方 收到乙方书面请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给乙方结 清本安装工程余款,乙方同时提交防护设备质量保证备案文件资料, 一次性开具正式票据给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一套,以便 乙方编制预算报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组织设计、监理、乙方相 关单位人员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进度计 划,以便乙方结合土建施工进度制定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计划方案,甲 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安装施工方案的审核。

2.甲方委派 为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行使合同中约定的“甲方代表”职责,负责施工 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管理、负责设备工程的初验、验收 和签证等工作,如项目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须在绑扎地下室底板钢筋的7天前通知乙方将门框及相关 预埋件运抵施工现场,并疏通工地运输通道,清理平整堆放设备的场 地,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若因工地不具备进场施工的条件造 成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4.防护(防化)设备及各种构件进场时,甲方应提供塔吊将防护 设备及构件吊卸到指定位置,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前,甲方应派技术人 员提供防空地下室的轴线、标高及标高基准点,安装时,甲方应提供 380v、220v两种电源和支撑固定门框所需的钢管或型钢及钢筋,同时 调整好工序流程,优先绑扎或焊接防护门洞处的钢筋,乙方派出足够 的工程技术人员紧跟土建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预埋施工,使防护设备 预埋件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确保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质量,若因 现场不具备上述施工条件造成误工,责任由甲方承担。

5.防护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 构检测,检测合格并经建设、设计、监理、人防监察等有关人员验收 通过后才能封模隐蔽,若未经检测或验收手续不全就封模、浇灌隐蔽, 造成的返工或工程验收不通过,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在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收到乙方隐蔽验收申 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7.甲方应按施工图在防空地下室顶板预埋吊装门扇所必须的吊 钩,若甲方未安装或安装不符合要求,安装门扇所需的机械由甲方 负责解决。

8.甲方应在主体封顶前 3 个月通知乙方制作门扇,并在封顶前 30天负责拆除地下室及通道模板和支撑,清理地下室及通道杂物、垃 圾、积水等障碍,保证乙方有足够的施工作业和运输通道,同时通 知乙方提交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和现场施工需要甲方配合 的技术要求,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核,协商 安排施工计划,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后,通知乙方进场按合同及施工图 安装所承包的防护(防化)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甲方应安排监理、技 术人员、管理人员跟踪监督,安排吊装机械配合乙方构件、设备到位, 若因甲方配合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的安装质量问题,甲方应负相关 责任。

9.防护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须由委托方提前2天通知检测机 构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后才能申请有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

10.在工程符合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 程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通过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 案后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

11.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 人工等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在乙方遵守约定的情况下, 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12.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履行《人民防空法》,严格按施工图及有关 规定建设人防工程,监督乙方将防护设备保质保量的全部安装到位, 督促监理按规定对人防工程履行好监理职责,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 及防护功能,若因甲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造成人防工程质量问题, 由上级人防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是广西区内的国家定点厂,具有相应的生产、安装资 质和施工能力,并向甲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

2.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熟悉施工图,发现图纸不能满足规范 和施工要求应及时提出。

3.乙方委派 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 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协调配合和项目管理,参与设备 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等工作,若施工负责人变动须及时书面通知 甲方。

4.合同签订后,乙方有义务跟踪掌握土建工程进度,提醒甲方安 装防护设备的时间节点,按合约时间申请工程进度款,告知产品生产 进度,以避免误时误工和耽误安装预埋件的最佳时机。

5.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框及预埋件安装施 工方案,在门扇等防护设备进场安装前30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门扇、 滤毒、通风等防护(防化)设备安装施工方案,并提出需要甲方配合 的具体技术要求。

6.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后应及时加工生产和按时进场安装,因乙 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安装,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安装的产品在出厂前必须是通过本厂质检部门和第三方检 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乙方对产品生产和安装质量负责,检测机构对检测报告负法律责任。

8.门框及预埋件安装完成后和防护(防化)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 乙方应主动配合检测机构检测。隐蔽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须提 前2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所承包的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遵守甲方工地 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 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乙方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 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由 乙方自行负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 人工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 备案资料,包括: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设备 安装调试记录、安装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人防主管部门验收记录等资 料。提供售后服务保障资料。

12.建立该项目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和保质期 内的维护保养制度。

第七条 验收依据及标准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以国家人防办颁发的标准图、验收规范为验 收标准,以施工图及有关规定为验收依据,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 以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合格为准。若产品有不合格,属乙方制 作质量责任,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若安装不合格,须查明 质量责任原因,属乙方安装责任,由乙方负责返工至验收合格为止,属甲方配合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返工至合格为止。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本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属地人防主管部门验 收备案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无偿提供一切正常使用情况下损 坏的设备和零(部)件,并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保修到期时,乙方 将工程设备档案及维护保养资料移交给甲方,由甲方移交给使用单位, 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 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 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20天,乙方有 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若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安装,每逾期一天, 按已交货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不顺延,逾期超过20天,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权利 和义务转让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 若合同一方更换名称或由第三方接替,本合同的权利、 义务及效力不变,变更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合同别一方办理变更 或移交的相关手续,以便正常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按违约处 理,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变更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双方办完相关手续后本合同终止,因故终 止后的合同由乙方原原本本的如数交还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作废 处理:

1.由于乙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有权 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甲方违约且不纠正,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乙方有权 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通知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按本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 起合同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和赔偿损失。

4.合同双方协商一致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5.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三条 免责

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 同无法正常履行时,遭遇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由合同双 方根据事件影响的程度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防空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适 用于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 力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签订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下,可 向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本合同属专用制式合同,未经自治区人防主管部门批 准不得擅自涂改、复制、复印,合同各方应妥善保管,若丢失或毁坏, 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但必须作为本 合同附件才能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七份,正式贰份分别交自治区和属地人防 办主管部门备案,副本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

第十九条 附件

1.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工程量清单

2. 防空地下室防护设备安装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或法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三

会议时间:20xx年3月31日

会议地点:甲方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议题:阳光在线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林勇志、周响林、靳松山)

设计单位(周莉萍、张连江、范本虎)

勘察单位(李红忠)监理单位(朱屹、李植树)

施工单位(刘仁波、刘仁超)

会议主持人:林勇志

会议议程及内容:

建设单位(林勇志):阳光在线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各项分部、分项已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同意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刘仁波):阳光在线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于20xx年10月8日开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各项施工程序自检后报监理核查并符合要求,各分部分项工程已验收合格,并达到验收规范要求,各项工程资料齐全,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我单位自评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同意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朱屹):本工程的监督程序及监督过程均符合监理规范要求,每项程序经施工方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复核,坚持先报后验的原则,各分部分项资料齐全,同意竣工验收。

勘察单位(李红忠):阳光在线小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结构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工程资料齐全,同意竣工验收。

设计单位(周莉萍):各项施工已按施工图纸及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完毕,各项检测资料齐全,均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同意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四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甲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也一并转让给本合同乙方,甲方须将该合同及其附件一并交付乙方保管。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甲方与开发商佛山市鸿翔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停车场租赁合同》所规定的使用截止日期止。即自本合同生效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车位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限。

3。甲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在此之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车位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等),并配合乙方到小区管理处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如果以后开发商__房地产开发公司或管理处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甲方办理该车位的相关产权确认手续及其它合法权益,甲方有义务通知并配合乙方办理。

4、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_____)。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完成使用权移交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全部车位使用权转让费人民币元整(小写:¥____)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____;户名:____;帐号:____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5、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之外的余款,则甲方有权没收定金。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发展商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状态下签署本合同,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8、该车位移交后,由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并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10、自本合同签订时起,甲乙双方就该车位之使用权转让关系确立。

11、本合同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提交佛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五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围绕增强人防工作透明度,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开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到5月份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5条,所公开的信息未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我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制定了应对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定。还根据信息公开特点专门制定信息公开实施规程,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常态机制。所公开的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查同意后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办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也列入办年度预算支出统筹安排,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积极派送了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

(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要点要求,我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意外”及时主动公开了政务、政府信息和受理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1.及时主动公开及更新。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做到了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1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了常态工作机制。本部门事权、财权、人事权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及时准确的进行了公开。

2.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办综合科,收到转办的申请件后,应立即提出拟办意见,报办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及时反馈并答复申请人,并做好备案。

经过自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认真、有序,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我办属国防事业的一部分,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大部分文件材料涉密,对此特别谨慎对待,而且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六

甲方:山东x有限公司

乙方:x(内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安全合同。

一、甲方职责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负责对参加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工程防护设施的检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帮助督落实。并定期召开安全施工会议,及时加强工人对安全施工提高和警惕。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安全施工管理,配合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检查,凡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3、安排专人在施工现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机械、电器及临时施工用电等方面的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

5、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如果发生因施工不当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施工中的.安全要求。严禁私自乱拆安全防护设施。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安全施工意识,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各种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处罚;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损害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为施工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6、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都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日期:日期:

最新人防车位出租管理协议书(推荐)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置及价格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____地下车位的使用权,该车位编号为_____,总价为_____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元)。

二、付款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使用权款项。

三、该车位交付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四、该地下车位设计为人防工程,乙方仅在和平时期享有与所购房屋具有同等年限的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到期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约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