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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图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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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图片(5篇)
2023-01-16 11:47:03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甲方的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乙方对甲方所负有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 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如给原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二、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工程业务渠道,客户名单,工程施工意向,工程施工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

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工程服务报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图纸、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工程技术工艺、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三、 保密范围

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工程技术成果、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7.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五、 保密及竟业禁止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2.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3. 乙方离职后的一年内。

六、 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 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每月_______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

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

4、其他费用到乙方离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

七、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一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承诺,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一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八、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创造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一切可获得著作权、专利权的作品,应被视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而创造的作品,乙方同意:所有该种作品的创造受到甲方的资助并代表甲方的意志;甲方为该种作品的著作权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同意作为该种作品的匿名作者并放弃对于该种作品的署名权或任何其他精神权利。

十、 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并予以行政处分;

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3.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离职后的一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及竟业禁止补偿费;以及从公司领取的干股奖励。

4. 在劳动合同期内或离职后的一年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以及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等),应当包含在损害赔偿金额之内。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十一、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乙方离职后一年内有效。

十二、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争议发生后,在对争议进行(诉讼)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本协议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前款约定的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二

小区停放车辆管理规定 随着小区入住率提高,小车也越来越多,时常出现一些车辆停放在小区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等处,有些车主有意无意占用他人车位等情况,之以此类,不单影响业主们的正常出行、给业主相互间带来一些不愉快,影响邻里关系,一些乱停乱放的车辆甚至会给我们的小区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等等。小区的车辆车位管理历来都是小区管理的一个难点和重点,管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整个小区居住品质高低。鉴于此,奥林名城物业服务处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提升我们的居住品质,特制定以下车辆车位管理办法,希望得到业主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应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并在规定位置停放。

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6、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及练习。

7、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8、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架空层的非机车位。

9、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物业服务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巡逻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三

禁止高空抛物的公告

致住宿舍的全体同仁:

最近,公司接到宿舍有少数不自觉的员工高空抛物:往楼下扔如烟头、果皮、饮料瓶、酒瓶等生活垃圾,甚至有数次差点砸到路过行人的现象投诉,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是非常危险而且是不道德的,同时也是背离法律规定的。

如果在明知道高空抛物会伤及他人身体之际,仍然为之,应该视为故意犯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明知宿舍下边有人,故意丢东西砸人还有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责任人不明确的,依照《民法通则》规则原则的规定,整栋楼的住宿人均会被列为责任人。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所以请大家自觉维护宿舍的整洁、培养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这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抵制不文明高空抛物的行为。

从即日起如在检查时发现还有乱丢垃圾的,将给予退宿处理及罚款500元处理。

特此公告!

人事行政部

20xx年8月20日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四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条 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⑧经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园路、高新大道、东风路、金台大道、大庆路、行政大道、陈仓大道西环路口至东门十字的沿街区域。

第二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 除第一条规定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婚丧嫁娶活动可以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环保等部门应大力宣传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大力倡导用更环保的电子鞭炮、电子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作为节日庆祝工具。

第四条 市区烟花爆竹销售、举办焰火晚会活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五条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屋顶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条 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七条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 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 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环保、园林环卫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倡导广大市民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 严禁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

第十二条 各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告,分别划定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宝鸡市公安局0917-3268334、 110

宝鸡市环境保护局0917-3260359、 12369

禁止停放车辆申请书如何写五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生处 团委

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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