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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 不予批捕申请书有用吗(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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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 不予批捕申请书有用吗(8篇)
2023-01-16 12:18:4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一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申请,因(不予许可的具体理由)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 条第 款第 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二

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甘薯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

单价:___________ 元/吨,数量________________ 吨,

总价:______________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二、收购甘薯质量标准:

1:甘薯大小不限,根需干净,不得粘附过量泥土。

2:收购的甘薯须保持新鲜,从泥土挖出超过三天的甘薯不予收购。(因本人收购的甘薯是作为提取淀粉的原料,并非作为饲料用途,变软或开始发黄,发黑的甘薯本人不予收购)

三、收购甘薯价格标准

1:保底收购价格:________ 元/吨

2:市场变动价格:在 __________元/吨的前提下,按上浮升幅的_______%收购。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交(提) 货期限:

乙方负责装箱,并运送到指定收货地点(不出村),甲方到指定收货地点自提自运(汽车)货物必须在_____ 日内交货完毕。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薯苗,化肥以及相关技术指导(技术人员费用_____元/亩)。上述费用于甘薯收购完成后,在向乙方的付款中抵扣。

六、验收及异议期:

1、管理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排,如不服从技术指导和乙方私自出售产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平均亩产的经济收入,对甲方进行赔偿。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 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3、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 同规定。

4、甲方因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 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 议和处理意见。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的 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 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 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 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验收期过后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 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 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全部货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计算向乙 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 _____________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三

xx市园林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浔南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立项的报告》(九园字[]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xx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16)精神。经研究,同意浔南城市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立项。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xx市园林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址:北至德化东路以南,东至德化支路以西,南至昌九高速,西至站前路延伸线。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面积约155亩,建设环山步行及自行车绿道,湖汊驳岸处理及景观打造,新建景观园路、亭、廊、公共服务设施、广场、健身场地,营造植物景观、景观节点,观景平台等,打造成浔南片区综合性休憩型森林公园。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五、请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此复。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年10月17日

立项是投资建设项目管理领域的通用词汇,特指建设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投资计划主管机关的行政许可,是项目前期工作的一部分。要理解立项的概念,应当先行理解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念。所谓建设项目管理,是指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必须根据项目性质、出资、规模先行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发展部门的审批、核准或者备案。其中,审批又分为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初步设计审批。立项等同于其中的项目建议书审批。

一般来讲,立项是建设项目下一步办理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评许可等手续的依据。立项如果不合法,整个建设项目的合法性免谈。那么,如何判断立项文件的合法性?本文拟介绍合法性审查的三项重点内容,即批复机关的行政职权、行政程序、事实依据。

一、批复机关的行政职权

建设项目审批制适用于申请使用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各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用于基本建设的其他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具体包括如下类目:

其一,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

其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三,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四,产业发展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其五,各级行政、政法等政权建设项目;

其六,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或国债投资配套的项目;

其七,党委、政府确定的其他重大项目。

根据现行规定,国务院负责立项审批的项目为:

(一)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中央统还国外贷款5亿元及以上项目;

(二)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建设基金、统借自还国外贷款的总投资50亿元及以上项目。

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审批,由项目投资主体的同级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因此,审查批复主体的行政职权是否恰当,应当根据项目性质、项目资金来源、资金规模、投资主体等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二、立项批复的行政程序

立项审批的行政程序可概括为逐级上报,即项目单位首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建议书,并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中规定的有权对该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审查,提出同意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意见。

三、立项批复的事实依据

发改部门审查是否准予立项时,一般重点审查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投资匡算,以及是否符合相关的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经济安全等。

目前阶段,申请立项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或请示;

(二)由具备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三)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四)对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需要与用地单位的征地协议;对与其他单位联建的,需要提供联建协议,以及国土部门对该项目用地的征求意见复函;

(五)国家和各地地方性法律规范中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此外,工业生产性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新设立学校的教育项目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医疗机构项目需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水利项目需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如果建设单位申报材料不全,而发改委部门仍然做出立项批复,无疑,该批复行为将因为事实依据不足而不具有合法性。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立项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概算总投资和其他控制性指标,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尤其是项目概算总投资一经批准,一般不作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水文、地质、勘察等发生重大变化,重大政策调整或设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等特殊情况,导致设计方案重大修改,造成概算总投资变化较大的,应事前申请调整概算。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如调整建设内容、超规模、超标准)等而导致超概算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调整概算申请。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四

赔偿请求人:刘伟,男,1981年4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228号。

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法定代表人:孙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12月16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本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

赔偿请求人请求:

1、 修复或按照原结构在原址重建被拆建筑物(3排16号商店和库房),并交付赔偿请求人继续使用;

2、 将被拆建筑物内财物归还至原处,如有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3、 赔偿被拆建筑内货物853000元;

4、 电话安装费5000元;

5、 有线电视安装费300元;

6、 精神伤害赔偿金20万元;

7、 20xx年11月14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产生的停业损失每月120xx元;

8、 20xx年11月14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的租房费用每月5793元。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主要理由:

1、20xx年8月9日,海淀城管局作出决定并下发《通知书》将海淀区田村山南路8号院和228号院所属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

2、20xx年11月14日,海淀城管局在没有送达拆违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趁早晨突袭以暴力手段将位于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住房强行拆毁,导致屋内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现金等财产不知去向。该行政行为对我家造成巨大财产和严重精神伤害,并导致我失去了唯一的收入来源和精神寄托,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3、20xx年6月3日赔偿请求人刘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海淀城管局于20xx年8月9日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经查:赔偿请求人刘伟在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的居住。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通知。赔偿请求人刘伟认为本行政机关作出上述通知行政行为违法,于20xx年6月3日向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于20xx年10月30日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8月9日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另查,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本行政机关认为:

1、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不具强制力,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刘伟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刘伟不具有提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2、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故本行政机关并非该案的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对赔偿请求人刘伟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赔偿。

如不服本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月十五日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五

——————————:

经调查,现已查明

(事实及证据)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 》第 条 款 项的规定,本可予以行政处罚。鉴于违法行为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批准人: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

告知事项:

如对本决定不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六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张宏兵,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财满街财经中心_____号楼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李丽丽,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财满街财经中心_____号楼__________室。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__)朝民初字第06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__)朝民初字第06_____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

2、依法改判不准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

事实与理由(不予离婚案件的上诉状要写清事实与理由)

此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七

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不予受理决定书 税复不受字( )第 号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住址___

不予受理决定书

税复不受字()第号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______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申请人是在征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年月日

关于不予批捕申请书传销简短八

赔偿请求人:周起喜,男,1953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228号。

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法定代表人:孙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12月16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本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

赔偿请求人请求:

1、 修复或按照原结构在原址重建被拆建筑物(3排24号),并交付赔偿请求人继续使用;

2、 将被拆建筑物内财物归还至原处,如有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3、 精神伤害赔偿金700万元;

4、 20xx年6月21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产生的误工费每月5223、5793、6463元;

5、 20xx年6月21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的租房费用每月10500元。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主要理由:

1、20xx年8月9日,海淀城管局作出决定并下发《通知书》将海淀区田村山南路8号院和228号院所属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

2、20xx年6月21日,海淀城管局在没有送达拆违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趁早晨突袭以暴力手段将位于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住房强行拆毁,导致屋内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现金等财产不知去向。该行政行为对我家造成巨大财产和严重精神伤害,并导致我全家居无定所、无家可归,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3、20xx年6月3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海淀城管局于20xx年8月9日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经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在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的居住。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通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认为本行政机关作出上述通知行政行为违法,于20xx年6月3日向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于20xx年10月30日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8月9日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另查,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本行政机关认为:

1、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不具强制力,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周起喜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周起喜不具有提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2、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故本行政机关并非该案的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对赔偿请求人周起喜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赔偿。

如不服本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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