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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 河道治理协议范文(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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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 河道治理协议范文(五篇)
2023-01-16 12:19:54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精)一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是进一步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等相关要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族的卫生素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局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做到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和开展好我局的爱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局要利用职工大会、职工学习等时机,加强《城市卫生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要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通过印发资料、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卫生、健康教育,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卫生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三是区、乡镇广播电视站要利用广播电视媒体,广泛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认真开展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活动等宣传报道,普及群众的卫生意识,改善人居环境,除害治病,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认真做好“新农合”、城乡环境整治、爱国卫生等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按照市、区规划和安排部署,配合有关单位进一步巩固“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的治理成果,防止回潮反弹。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市区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开展好对城镇架空线缆乱拉、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

(一)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二)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

(三)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完成有线电视地下管线的图谱资料档制作,并上报区住建局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四)20xx年8月底日前,基本完成城区架空线缆乱拉、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初步实现净化城区广播电视网络空间。

(五)20xx年10月底以前,基本完成乡镇地下管网乱铺的治理行动。20xx年11月底以前,基本完成乡镇村村架空线缆乱拉的治理行动。初步实现净化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空间。

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结合村庄建设改造,推进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示范村庄达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六化标准”。

(一)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农村已建村庄广播电视配套设施情况,形成治理报告,在6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20xx年3月31日前,争取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支持,完成农村广播电视配套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同时对以后乡镇新建小区和村庄做好电视网络配套施工和验收。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落实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实现“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战略的重要举措,做好我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社会经济,保护自然生态,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规范的城乡环境,为又好又快发展我区经济奠定坚实基础。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领导组认真组织和开展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上给予保证,统筹兼顾,周密组织,扎实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努力为我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精)二

口播:炎炎烈日下,湘江湘潭河东大堤湘钢地段,忙于作业的“天意号”采砂船被巡查至此的水政执法人员紧急“叫停”。经现场测量,“天意号”作业区域离河滩只有14.3米,而根据有关规定,河滩50米范围内的采砂作业都不被允许。

7月28日,市水务局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对湘潭境内61公里的湘江河道进行调研。对于沿途不时可见的采砂现象,代表、委员们纷纷认为,采砂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今年8月起,我市将出重拳整治和规范河道内乱采、乱挖行为。堤脚裂开20多米

7月28日上午9点16分,在河东大堤湘钢五星堤段,一艘“天意号”采砂船正在进行采砂作业,船上没有悬挂任何采砂标识。现场发现,该采砂船离河滩非常近,据河道管理部门测量,离河滩只有14.3米,属于严重的违法采砂行为。

当执法人员问及为何这么近挖砂,采砂船股东之一赵正池给出的解释是,“江中没有货(砂)”。对此,河道管理部门当场勒令该采砂船停止作业,迅速离开禁采范围,并将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处罚。据赵正池自称,“天意号”在此采砂已有一个多星期。

无独有偶,在离“天意号”采砂船上游四五百米处,巡查人员发

现有一段河堤堤脚被挖出一个约二三十米长的口子,部分泥土塌陷掉往江中。市河道管理站工作人员潘志勇非常气愤:“这显然是采砂船在堤脚挖砂所致,类似的挖河堤行为,是要追求刑事责任的。”“非法采砂要钱不要命”

从十万垅犁头嘴到昭山水域,沿岸不时可见一座座堆积起来的“砂山”(砂石场),江中航行船只大多为采砂船或运砂船。像铁路桥到杨梅洲之间属于禁采范围,但现在有10几条采砂船。同行的市人大代表王国强怒斥,“(他们)河堤都挖,真是要钱不要命。”

王国强对湘江乱采乱挖现象关注已久。他说,河堤关系到沿江两岸市民的安全,“我强烈要求政府整治和规范采砂行为”。市政协委员李罗斌也认为,“(乱采、乱挖)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市行风办胡湘玲女士视察后对记者表示,对于非法采砂泛滥现象,“单靠某个部门治理不行,要多部门综合治理,增强执行力。”她认为,这次特别有必要规范乱采、乱挖现象。

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根据市河道管理站的统计,目前湘潭境内一共有85条采砂船,其中经招投标确定的只有42条,其余43条为无证采砂船(含未中标船只)。持有合法许可证的砂石场有48家,非法无证砂石场有6

家。48家砂石场年销量约为2000多万吨,中标船只估计每年开采能力约880万吨,剩下的则是无证采砂船开采的。

在市水务局局长余国伟看来,由于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存在很多问题,整治起来任重道远。

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精)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补齐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闽政办〔20xx〕28号)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泉政办〔20xx〕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属地主责、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市场运作的原则,分年度推进实施全县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为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20xx年至20xx年,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完成优选或组建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投、建、管、运”,实行专业化建设企业化管理;分年度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按提升治理要求,采用纳厂或集中方式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须全收集处理;采用分散治理村庄,三格化粪池尾水须按要求排入林地农田消纳。完成提升治理的村庄,通过“纳厂、集中、分散”实现污水治理的总户数须占该村庄常住户数90%以上。

力争到20xx年,全县完成提升治理村庄167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5%以上。完成转型融合城郊类、集聚提升中心类、保护开发特色类村庄,优先治理环境问题突出、乡村振兴试点等七类重点村庄提升治理。

(一)策划年度任务。充分应用《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30年)》《永春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理制定各年度计划,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整体打包立项,统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积极申报省级与中央资金项目储备库。重点针对大溪桥国控断面水质提升、试点乡镇项目建设等工作,推进试点乡镇及蓬壶镇、达埔镇等大溪桥上游区域农污项目建设工作。每年10月15日前生成下一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每年3月15日前向县农污办报送年度项目清单。(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二)实施精准治理。优先提升存量,对已建处理站或主干管的村庄,分批实施提升治理,整修处理设施,完善收集管网敷设,农户三格化粪池尾水、厨房废水、洗涤废水等三股污水全收集处理,提高接户率。稳步建设增量,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纳厂、集中、分散”等技术路线,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设施规模脱离实际需求。强化资源化利用,鼓励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尾水回用于绿化、景观、灌溉等,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县农污办、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三)规范建设运维。做好项目前期,落实“一村一设计”,逐村逐户现场踏勘、合理设计,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以县为单位,将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坚持“一次建设、长久使用”,严格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依法依规办理基建手续,强化施工过程各责任主体质量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业主统一招标采购。严把工程验收,由县农污办牵头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提升治理项目实行“一项目一档案”,存档备查。规范设施运维。承担日常运维的单位要成立专班、指派专人,对处理设施及管网进行日常养护、定期巡查,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县农污办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四)提升治理水平。坚持“规划、设计、建设、运维”统筹考虑,与农村道路、河道整治、环境治理等项目协同建设,与城镇(含乡镇)污水厂网建设、农村户厕及农村公厕改造协同推进。20xx年7月底前出台试点方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机制体制探索实践,推进试点示范工程,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和模式(县农污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按职责分工)

(五)推行共治共享。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乡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河道专管员的工作范畴,加强巡查力度。发挥村级组织力量,将农污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加强对受益主体农户的宣传引导,引导农户配合接户管、房前屋后收集管道、检查井建设。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乡贤、农村“五老”等力量,监督项目建设和运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六)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创新智慧监管模式,统筹建设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任务在线调度管理、问题及时转办督办、整改限期落实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成效评估、明察暗访、企业信用评价。以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为重点,每季度或每半年开展成效考核,实行以效付费。(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七)探索试点任务。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xx-2030年)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域一体化、项目建管一体化、城乡水务一体化等机制,创新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尾水及污泥资源化利用、村庄人口潮汐现象治理适用模式、山区地区适用处理技术工艺。(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桃溪水利公司、各乡镇政府等配合)

(八)完善建管机制

确定实施主体。确定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实施主体;积极与省内具有投融资能力、项目运营能力及相关经验的国有企业洽谈、合作;积极推进合资公司组建工作,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稳步推进一体化。坚持建管一体化、供排水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统筹考虑区域协同搭配、收益平衡,鼓励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城乡供水整体打包给专业公司统一负责建设运维。对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村庄污水管网与城镇污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日常运维鼓励由城镇污水厂网运维单位统一负责,运维费用按相应渠道保障。(县农污办、永春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城管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

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逐步实现由同一公司负责。对产权及经营权属于集体或国有的,通过转让、租赁、作价入股、委托代管、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对其他情形的,鼓励通过作价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回购,或待特许经营期限到期后实施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农污办牵头,县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

(九)强化资金保障

落实财政资金。县财政应按市行动方案下达的年度任务,审核县农污办提出县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拼盘。各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申报纳入上级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财政优先使用好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土地出让收益、晋江洛阳江流域补偿资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等涉农、涉水资金,优先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维。其中土地出让金不低于0.1%、流域补偿金不低于10%。(县财政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永春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拓宽筹资渠道。采用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投资项目资本金相结合的方法筹集建设资金。实行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由上级补助、县财政安排、专业公司参与方出资、可用于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等构成,债务性资金通过符合规定的银行融资,申请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券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县财政局、发改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行使用者付费。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逐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区依托供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污水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对污水处理费未能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期间,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县农污办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十)优化审批手续

将全县治理项目整体打包、统一报批相关审批手续,支持采取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措施,依法优化项目审批事项。全县整合,逐村确定厂站选址,绘制勘测定界图,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成熟一批、上报一批。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行政服务中心、永春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

(十一)强化成效管理

创新智慧监管模式,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依托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绿盈乡村”模块,统一建档落图,运用5g传输、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实现设施远程监控;实现在线及人工监测监控数据传输至省生态云平台。(县农污办牵头,永春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按职责分工)

(十二)强化组织推进

落实属地责任。县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一把手”工程要求,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由永春生态环境、城管、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和桃溪水利公司人员组成,负责协调方案实施、项目调度推进、组织抽查验收等工作,工作专班设在县河长办,办理工作专班日常业务,同时工作专班应做好协调项目审批、用地征地、施工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强化考核督促,加大行政推动力。

强化部门协同。统一报批相关手续,统一招标采购污水处理设施主体设备、管道等主要建设材料;由住建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管;永春生态环境局负责设施运行达标排放监管。项目建成后,由县农污办组织联合验收。新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要合理选址,统一上报调整用地性质,自然资源局要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在报批相关手续时,要按照《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留、取消、合并、豁免、技术服务、容缺预审、告知承诺制等七类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规定优化项目审批事项。

(十三)完善配套政策

用地政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分类统筹安排。在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相应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并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排污权政策。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永春生态环境局牵头)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评先挂钩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实效考评和“绿盈乡村”、卫生乡镇、文明村镇等相关创先评优标准(体系),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比例。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永春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县委文明办、县卫健局按职责分工)

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精)四

各行政村、社区、大坪股份经济合作社、企业:

20xx年是“五水共治”攻坚的关键之年,白龙山街道将紧紧围绕“清三河、两覆盖、两转型”的要求,深入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结合河道流域污染源实际,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道“河长制”,全面开展河道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重点加强治污、治脏、治混、治乱,进一步巩固上年整治成果,通过全街道的努力,到20xx年底,完成河道“五水共治”年度治理任务,实现“二年常清”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流域污染源(20xx年2月底)

再次对河道沿线水质现状及污染源进行排查,更新河道污染源调查表、分布图。

(二)实施河道相关工程项目(20xx年3月—20xx年12月)

1.河道保洁工程

将河道的核心区河段以招投标方式承包给第三方保洁,其中,河道核心区河道保洁范围为黄水碓老桥至浮云溪汇合口,长2.66公里。有堤防河段保洁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岸坡,无堤防河段保洁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之下的水域、滩地、岸坡。(由县水利局牵头,承包单位为齐邦保洁公司)。

核心区以外的部分,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沿线河道、河道沿线的垃圾、废弃物、菜地等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疏浚,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河道清理,确保河道畅通、清洁、水清。(由白龙山街道等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县水利局配合)。

白龙山街道是“砻吼水电站—新建路桥头”约4.5公里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的责任主体。

(三)健全完善长效保护机制(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在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常清”和“成景”目标。

一是街道加强对包干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河道清理,加强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沿线垃圾收集、清运,加强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减少河道面源污染,提升河道生态环境。(由白龙山街道等牵头,县农办、县住建局配合)

二是县住建局要落实污水管网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疏浚工作,确保污水管网正常运行,同时加强截污纳管,完善污水管网的建设,将新增的污水口及时纳入管网,提高污水收集能力。(由住建局、县农办牵头,白龙山街道等配合)

三是街道要加强对河道流域附近居民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各村、居民小区,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开展环境保护主题讲座,在公告栏张贴环保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并积极参与水环境保护,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使“五水共治”工作取得长效。(由白龙山街道等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河道流域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治水办的要求,以饶伟贞、魏斌、雷华燕、高时圣、蓝新奎为街道级河长,白龙山街道为责任主体之一,负责辖区内流域具体落实,配合有关单位,加强工作联系和协调。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例会,及时沟通,汇总前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协调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互通。

(二)落实各方责任

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制定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白龙山街道对包干河道履行具体责任,组织实施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方案,协调推进河道整治和保洁、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沿线村委会(居委会)要动员群众自治和参与共建,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清洁河道、清洁村庄行动,协同开展河道保洁具体工作,协助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沿线水环境保护治理。

(三)营造浓厚氛围

河长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及相关单位职责、保护治理工作目标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联合巡查,注重环境信访与执法联动,推进联合执法。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对破坏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人和事依法从严监管。

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对河道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宣传,对不良行为及时曝光。

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动员河道沿线村(居)、企业、社会单位自觉控制污染,积极投身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河道治理占地补偿协议书(精)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指挥部对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天福镇无铁路的实际情况,我镇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公路、河道沿线环境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到目前为止,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我镇高度重视“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并召开了镇、村干部参加的“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专题会。会上了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讨论制定出关于“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会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福兴社区集中开展宣传2次,向各村发放专项整治宣传资料500份。宣传范围覆盖了全天福镇20个村一个社区。为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督促各村社做好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严格按照“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来开展工作,保证此次专项行动获得明显成效,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公路、河道的治理范围、内容和责任划分。同时安排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好、阶段性治理到位的,进行了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跟踪整改结果,直到整改到位为止。

此次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到7月25日为止,天福镇辖区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周边的卫生死角都进行了集中清理,公路沿线乱摆乱卖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对公路沿线乱搭建的违法建(构)筑、非法设置和与周围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的广告牌等共拆除8处,维护了公路周边的容貌秩序和正常通行功能。对以拦河水闸、水坝、小河桥梁等周围水域的水面漂浮物进行了集中打捞,对河道进行了疏浚清淤,并且对河岸1.5米以内阻碍行洪的林木、竹子进行了砍伐,解决了河道堵塞、河泥堆积、杂草丛生、水质恶化等问题。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乱倾倒、乱采挖等“三乱”行为进行了集中清理,提高了河道的防洪和通水能力。

虽然我镇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过去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一是城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此次专项行动时效性较短,环境问题容易反弹,致使公路河道环境无法得到根治。三是未完全形成一个科学的监督机制来巩固此次专项行动的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加大对公路、河道沿线环境治理力度。一是加强村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提高村民对生存环境卫生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形成讲究环境卫生的自觉行动。二是继续坚持专项行动的工作态度,确保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不反弹,取得实效;三是逐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巩固专项治理成效,从而使公路、河道沿线环境状况明显改观,全面提升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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