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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 村集体修路申请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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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 村集体修路申请书(七篇)
2023-01-16 12:33:0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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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一

一五”扶贫工作

20xx年来,在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县扶贫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xx大、xx大及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工作战略思路,紧紧围绕《全省扶贫开发纲要》、全县“”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突出以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为主体,以产业扶贫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新思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以来,我县扶贫开发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外争项目、内抓管理,按照“一体两翼”扶贫开发思路,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使我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贫困现象得到了缓解,有力地推动了脱贫致富的进程。三年来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

1、整村推进。“”期间,计划完成省级整村推进285个。目前,省下达234个,已实施完成163个,正在实施71个;市级配套和市级部门挂钩实施完成33个。196个整村推进,共投入财政资金2900万元,完成群众投劳折资1245万元。

2、易地扶贫开发。按照“搬得出,安得稳,能致富”的原则,共实施完成易地搬迁安置685户3050人,其中财政易地搬迁安置560户2500人,国债易地集中安置123户550人,共投入财政资金1525万元,其中国债资金275万元。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导,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200人,其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短期引导性培训20xx人,共投入培训资金110万元。

4、科技产业扶贫。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大力发展旅游、矿产、水电、畜牧、生物资源开发五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科学选择项目。完成战河乡5000头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县高原牦牛特色资源开发项目,烂泥箐乡20xx亩脱毒洋芋种植示范基地和西川乡4000亩核桃标准化种植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200万元。

5、农村民居、安居项目。完成安居工程1436户,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2500户。共投入扶贫资金1200万元。极大改善了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

6、信贷扶贫。积极与金融部门合作,利用信贷资金扶持发展种养殖业,促进群众增收。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1650万元。

7、社会扶贫。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争取在人才资金技术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挂钩到乡,科级领导联系挂钩到村委会,部门联系挂钩到村民小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到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挂钩帮扶制度。共累计投入各级各类帮扶项目50个,帮扶资金14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1、高强重视,加强领导。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扶贫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不断充实和完善扶贫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四套班子及各涉农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扶贫领导小组,各乡村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

2、精心组织,落实目标责任。为把各类扶贫项目落到实处,县与乡签订了项目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状,乡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对目标管理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县对乡综合考评重要内容。把扶贫工作开展得好与坏,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明确任务,责任落实,精心组织,确保扶贫工作件件有人抓、有人管。

3、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1)项目管理。一是瞄准对象,科学规划。根据先难后易的原则,深入乡村调查研究,召开村民大会征求群众意见,根据缺什么补什么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困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筛选项目,自下而上制定规划项目。二是严格公示公告制。省、市项目批复后,县乡两级通过电视、网站、政府公示栏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个工作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投资情况、工程质量、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设立标志碑进行公示。做到了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公示,使项目资金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多次到各项目点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县扶贫办班子按南中北三个片区,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四是加强项目后续管理。项目完成验收后,及时进行移交,制定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管护人,做到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五是严格验收制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先由乡村自查自验,再由县扶贫领导小组逐一对扶贫项目进行县级验收,最后报请市级验收。要求县乡两级验收覆盖率达100%。

(2)严格资金管理。一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二是严格拨款程序。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4:4:2进行拨付。资金拨付实行四级联签制(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三是实行乡财县管乡用,所有扶贫资金全部在财政直接支付,到户资金一律实行一折通支付。乡村不设扶贫项目资金户。四是结合县情,制定出台了《**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保资金到村到户,规范安全。五是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完善了资金县级报账回补制,每批次资金报账由用款乡提出申请,经县扶贫办审批后,由县报账中心按批复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审核,报账再回补剩余资金。六是大宗物资进行招投标统一采购,严格管理。七是严格审计制度,项目完成后,要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书。八是每年组织纪委、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一至二次的检查监督。

4、扶贫先扶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使项目区群众户均有1人掌握1—2项农村适用技术。

5、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始终把农民群众作为扶贫开发投入主体,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积极动员投工投劳。“”以来共累计投劳折资3564.2万元,占总投资的14%。

6、部门协作,整合资金。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资金。一是整合扶贫内部各项扶贫资金;二是整合外部门投入。

7、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在发挥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实行社会帮扶和挂钩扶贫相结合的办法,形成合力推进扶贫工作。

8、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细化职责,落实责任。树立创新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工作成效

扶贫开发投入资金明显增加。20xx年至20xx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2667.5万元,其中省级投入8372.5万元,市级投入1045万元,群众投劳折资达3564.2万元。投入逐年增加。

贫困人口明显减少。全县贫困人口从20xx年20.9万人减少到20xx年的18.4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减少2.42万人,低收入人口减少0.5万人。

贫困群众收入明显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xx年782元增加到20xx年1614元,增加106.39%。

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以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载体,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完成农田建设2769亩;通电89件,345.12km,解决用电困难56个村1265户4535人;通路49件,23.34km,解决了34个村1947户8627人通路困难;水利工程完成193个件,659.8km,个水池(窖)1199个,解决22050人23708头(只)牲畜饮水困难,新增灌溉面积5003亩,改善灌溉面积5222亩;1436户6892人告别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茅草房、杈杈房,2500户居民住上安全抗震民房;易地安置685户3050人达到了“搬得出,安得稳,能发展”的目标。

产业扶贫取得明显进展。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提出的五大支柱产业发展思路,结合村情、乡情积极扶持特色种养业发展,共种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林果20792亩,引进推广优良畜种7290头(匹、只)。

社会事业明显进步。20xx年以来实施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就学难、就医难等得到明显缓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加强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全县培训8250人次,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3200 人,已转移输出3232人。

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认真做好扶贫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新建沼气池105口,节柴灶605眼,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完成种植经济林果20792亩,进一步增强了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县是一个集山、少、边、贫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解放前,尚处于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原始共耕制等多种社会形态。1956年自治县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在中央、省、市的深切关怀下,通过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扶贫工作不断推进,全县面貌发生了巨大深刻的变化。但由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发展慢,至今仍是一个全省特别贫困的县份,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扶贫任务重的县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工作面临许多困难问题。

一是自然环境差,社会发育程度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山区面积占97%,海拔高差达3160米,山高坡陡,生态环境恶劣,多种自然灾害频繁,不少地方已丧失生存发展条件,需要易地搬迁的有13455户43550人。**县脱胎于奴隶制、封建领主制,原始共耕制等式多种社会形态,落后的生产关系长期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发展基础极其薄弱,加之劳动者素质普遍低下,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生产技能弱。从纵向比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横向比发展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到20xx年底全县生产总值19.3亿元,财政收入52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14元。

二是基础设施落后,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长期以来用电难、饮水难、行路难、上学难、住房难一直困绕着贫困群众。到目前,28645户11.45万人、22.42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21242户贫困群众仍居住杈杈房、黄板房、高危房(部分为无房户);468个村民小组未通路;有610个村民小组未通电;70个村委会630个村民小组无自来水饮用;13个乡无农贸集市;1048个村民小组无卫生室,420个村小组未通广播电视,527个村小组未建文化活动场所;村小危房230间共18400m2。

三是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特别是“”以来,由于上级关心支持,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贫困群众参与扶贫热情高涨,投工投劳积极性高,扶贫效益十分显著,每年减少贫困人口4500人左右。但由于返贫现象突出,贫困人口基数居高不下。到20xx年底,按农民人均纯收入1067元标准,全县仍有18.14万人贫困人口,占全县农业人口的78%。这些贫困人口大多数居住在高寒山区和干热河谷地区。这些地区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收入水平低下,生活质量极差,过着吃粮靠老天、穿衣靠救济的贫寒生活,许多贫困家庭家产不足千元。

四是投入与需求矛盾加剧,扶贫难度大。全县有15个乡镇、91个村委会(社区)、1152个村民小组。1065个贫困村民小组中,被省列为整村推进范围的有285个,仅占贫困村民小组总数的26.7%;已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的贫困村民小组,因投入太少,15万元的财政资金投入解决不了村民的更多实际困难,难以实现实施一个村、脱贫一个村的目标,许多已实施项目的村仍用电难、行路难;因原居住地丧失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无望而搬迁的人口达5200人,但因易地开发指标少,实际享受补助政策的仅占搬迁总数的25%;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大多山高坡陡,交通闭塞,居住分散,项目实施难度大,投入效益明显降低。

五是产业发展基础弱,贫困群众增收难度大。受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单一,结构不合理,效益不明显。近几年来,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扶持发展了一批特色种养业,但因投入不足、不成规模、销售难度大、商品率低等原因,增收的效果不够明显。自去年以来,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农产品出现滞销、价跌,使好的收成变不成好的收入。另外,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人数的急剧增加,许多贫困村已无青壮年劳动力,这对于培植贫困地区的产业和提高生产技能也带来了不利影响。

三、近期扶贫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按照中央、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调整扶贫工作思路,确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瞄准贫困群体和贫困对象,突出抓好扶贫整村推进,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强化劳动力培训转移,落实多项扶贫措施,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皱褶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加快推进社会发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到20xx年的扶贫工作目标和任务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扩大扶持范围,基本消除无电村、无路村,基本实现乡乡有特色产业、村村有增收项目,基本完成易地搬迁任务,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问题、贫困农户住房困难问题,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根据扶贫工作思路,围绕上述工作目标,今后三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扶贫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切实把扶贫工作作为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全局的中心工作重抓,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充实加强县乡扶贫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不断理清工作思路,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抓好各项扶贫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县情、具有特色的扶贫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扶贫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工作办法措施,分解工作目标任务,整合各类资源,发挥群众参与积极性,把扶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实施“一体两翼”战略,突出抓好重点工作

一是整村推进。积极争取将全县未列入“”省级整村推进规划的780个贫困村和因灾返贫的85个贫困村列入近三年内整村推进实施范围科学制定规划,合理选择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解决与脱贫关系最大、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县级整合为主,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照“统一规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将整村推进与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实施一个村、改变一个村、发展一个村。积极争取整乡推进项目,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州市县自筹、省级补助、多方投入、合力攻坚的原则,每年选择一至二个乡镇开展整乡推进扶贫。

二是产业扶贫。根据**县情,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选择优势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扶持,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路子。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好用足用活信贷扶贫政策,扶持发展一批优势特色产业,把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建立在产业支撑的基础上,扶持发展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努力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突出抓好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运用,启动实施“双百”工程(每年扶持发展100户种植大户、100户养殖大户),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和增收效益,确保每户至少有一名掌握1—2门实用技术,每户年均销售一头商品畜,户均有一项可靠的增收产业。力争3年内扶持重点龙头企业10个,实施畜牧品种改良3万头(只),种植核桃100万亩、木瓜10万亩。

三是劳动力转移培训。进一步提高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多层次、宽领域转移就业,最大限度地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实施分类指导,采取对外输出与就地转移相结合、引导培训与基地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努力实现劳务输出由数量追求型向质量效益的转变,由追求单纯增收型向追求培植产业提高素质型转变。3年内完成劳动力培训转移1万人以上,确保培训后职业资格证书获证率不低于80%,培训后稳定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5%。

(三)落实扶贫措施,做好各项扶贫工作

一是易地搬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类建档立卡工作,坚持政策标准,严把扶持对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管理措施,充分尊重安置农户意愿,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实施好易地开发扶贫项目,解决好特困群众生存发展问题。力争每年实施5000人易地扶贫项目。

二是安居工程。我县贫困农户住房特别困难,黄板房的简陋程度决不亚于茅草房,且三五年需重建一次,生态破坏力强。实施对黄板房的改造,不仅是贫困群众的迫切需要,是民心工程,而且是贫困地区保护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德政工程,同时也是促进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需要,是和谐工程。目前我县尚有2.1万户贫困户居住在极其简陋的黄板房内,有3.5万户农户的住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力争每年实施7000户安居工程,3年内基本消除黄板房,实现贫困户户户有安全可靠的住房。

三是社会帮扶。继续抓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挂钩扶贫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积极性,努力构建“大扶贫”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协调服务,争取外部力量对扶贫地区的更大扶持,扎实做好与中央、省、市挂钩单位的协调联系,配合服务。

(四)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执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完善更加扎实有效的管理办法措施,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认真执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项目报批审查制,严格按批复实施项目;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大宗物质询价采购,统一管理制,并逐步把它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严把物质价格质量;严格执行扶贫资金分期拨付和回补报账制,加强项目资金审计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加强内业工作,完善后续管理,探索产业滚动发展,按要求设立标志碑,签定廉政合同,强化项目验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扶贫系统内部自身建设。深入调查研究,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理清扶贫工作思路,探索新办法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好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实施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管理监督,严把重点环节,确保不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分工,加强协调联系,增强责任意识,发扬敬业精神,树立团结实干的工作形象。加强业务培训,改善工作条件,缓解公用经费困难,使扶贫办的自身建设逐步适应扶贫工作的需要。

四、意见建议和请求事项

1、请求恢复我县藏彝地区待遇,给予特殊政策扶持,或针对小凉山地区特殊情况,制定特殊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2、请求将未列入“”省级整村推进计划的贫困村和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村共865个村,列入三年内省级整村推进计划范围,每村投入的财政资金增加到30万元。

3、请求安排专项资金,分三年度基本消除无电村、无路村,每年安排不低于7000户的安居工程项目。

4、请求对原搬迁未享受补助的搬迁户,在3年内给予落实补助政策;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人的易地开发扶贫项目。

5、请求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扶持畜种改良和发展特色养殖业;每年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扶持发展核桃、木瓜等经济林果和特色种植业。

6、请求每年安排小额信贷扶贫资金5000万元以上。

7、请求将我县列入互助资金扶持对象,每年安排2-3个互助资金扶持项目。

8、请求每年安排基地职业技能培训1000-1500人,安排指导性转移培训5000人。

9、请求把我县列入县级整村推进范围或每年安排2个乡实施整乡推进项目。

10、请求加大中央、省级部门挂钩扶持力度,增加挂钩部门数量。

11、请求安排资金支持特困县扶贫办自身建设,改善办公条件,单列项目工作经费,加强业务培训。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______(小区)______号楼______层______号,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设施情况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有:____________

乙方从承租期开始计电表:________;水表:____;煤气: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即承担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_(币)每月________千元整。

乙方付甲方押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于每季度的第个月的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对产权的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七条维护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使用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乙方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应将屋内设施完好无损交给甲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日内向乙方正式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的;

4.拖欠租金累积达____日;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对承租房屋造成损坏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个月通知对方。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双方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三

申请人:,汉族,男,51岁

申请请求:

1、撤销雷州市纪委、监察局于1997年12月26日、1998年1月9日所作的申请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雷纪处字〔1997〕39号、雷监审处字〔1998〕1号);

2、恢复申请人的正科级待遇;

3、补发被关押及“双开”后至回镇里上班前的工资待遇;

申请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4月任雷州市杨家镇副镇长兼计生办主任,1997年6月7日当选为杨家镇镇长,1997年6月10日被停职审查,7月16日被逮捕。申请人家庭为革命堡垒户,祖父、父亲及申请人兄弟5人均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申请人在任杨家镇副镇长期间的1997年6月6~7日举行的杨家镇第12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以57票(大会代表75人)合法当选为杨家镇镇长。申请人与另一当选副镇长蔡茂兴(41票,因无辜受到处分郁郁成疾,已死亡)当场领取了当选证。

因当时雷州市委领导指定的镇长候选人周才达(现任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和副镇长候选人吴启良(现任雷州市综治办副主任)落选,当时的雷州市委副书记陈秀琴(现任雷州市政协主席)、雷州市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黄建中(已死亡)、雷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李活(现任霞山区纪委书记)等人恼羞成怒,当即指示有关部门立案侦查,以找申请人谈话为名拘禁起来,后逮捕;申请人的胞弟也遭到关押,杨家镇人大主席陈肖荣及人大办秘书洪琼进等人也遭到党纪政纪的不公平处分。为此,杨家镇人大代表们无不义愤,纷纷向雷州市委、市府、纪委等部门进行反映,并上书上级主要部门反映情况。杨家镇人大办公室及时发出1份名为《关于我镇人大例会情况反映》,35名代表联名发出《人民代表的呼声》,但当时雷州市的有关部门和领导置若罔闻,继续迫害申请人。随后,支持正义的杨家镇相关干部受到了处分,《宪法》《选举法》遭到当时的雷州市有关领导的肆意践踏,申请人悲愤交加。

为了讨个说法,申请人不断向上级反映,要求平反,直到20xx年12月8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才作出雷检举控复决字(20xx)第1号《刑事复查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的规定,纠正了此前的有关决定,并将没收申请人的3200元及没收后剩余的1005.39元共计4205.39元悉数退回申请人。

又在申请人的不断申诉下,直到20xx年3月9日,雷州市纪委、监察局才作出了雷纪审(20xx)5号、雷监审(20xx)2号《关于曾广球申诉的复议决定》,将原给予申请人的行政开除处分变更为行政撤职处分,将原给予申请人的开除党籍处分变更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恢复正式党员权利。20xx年5月12日,雷州市人事局作出雷人字(20xx)14号《关于曾广球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通知》,为申请人补办了有关手续,过渡为国家公务员,并于20xx年8月担任杨家镇国土所所长至今。

综上所述,申请人不存在受贿与计划生育违法违纪问题,1997年雷州市纪委、监察局对申请人的处分是错误的,希望上级机关给予纠正,恢复申请人的相关待遇。

此致

申 请 人: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四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恢复案件审理决定书

xx市劳仲案字〔20xx〕号

本委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一案过程中,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公司公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交了公安机关的受案登记表。本委于20xx年3月20日作出了中止案件审理决定书。

本会认为,被申请人至今未提供公安机关对申请人《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案件中止审理的事由消失。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62条、第163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恢复本案的审理;开庭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上午9时正,开庭地点为xx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庭。

书 记 员 :仲 裁 员 :

二○xx年xx月xx日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五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甲乙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__ 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 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六

集体合同(第一部分)是关于合同范本 - 劳动合同方面的资料,

日立公司(下称公司)承认日立公司工会(下称工会)为公司唯一的工会组织。公司与工会尊重各自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缔结如下协议并真诚地予以遵守。

第一条职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员均为工会会员:

1.课长以上以及担任相当课长以上职务的人员。

2.从事劳动、人事、培训以及福利工作部门的主任和负责计划的人员。

3.从事经营信息管理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负责计划的人员。

4.从事订货记帐及营业调查工作部门的主任及担任相同职务的人员。

5.从事会计、秘书、总务及股票工作部门的主任。

6.公司领导及各工厂厂长的秘书和司机各一人。

7.负责警卫部门的主任及组长。

8.公司与工会支部协商指定的人员。

第二条被工会开除的人员公司原则上给予解雇。但解雇将对公司企业带来不便时公司将与工会协商。

第三条公司制定就业规则及其他有关职工劳动条件的各项规则时,听取工会或工会支部的意见,不制定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

第四条公司与工会或工会支部为和平地解决一切争议,应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规定的程序,迅速地解决公司与工会、工会支部或工会会员之间出现的不满或纠纷。

第五条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的工会活动由本章规定。公司不以工会会员参加正当的工会活动为由给予不同待遇。

工会、工会支部及会员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工会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意见,尽量不给公司业务带来障碍。

第六条工会、工会支部或会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举行工会活动时,除下列各款外,应事先递交书面报告,以得到公司谅解:

1.工厂工会委员和工厂申诉受理委员在处理及其调查本协议规定的申诉时,一周为8小时以内。

2.谈判委员及专门谈判委员出席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

3.中央经营审议会委员及其专门委员以及工厂经营审议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审议会及专门委员会。

4.执行委员出席执行委员会。

5.评议员出席评议员会。

6.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出席工厂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7.其他工会支部应参加的相当于上述各款的劳动团体的会议。

第七条工会会员因工会活动离开公司工作时,应事先按规定的报告书通过所属上级向公司申报。

第八条公司允许工会有工会支部从会员中选任专门从事工会工作的脱产干部和书记。

公司对专职从事工会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条细则外,按下列条款对待:

2.不支付交通津贴。

3.可与其他工会会员同样利用工厂卫生福利设施。

4.公司不负担各种社会保险及养老年金基金中雇主应负担的保险费,但如有申请,公司可为其代办交纳保险费手续。

5.在适用有关就业规则方面,除因不从事公司业务而部分不能适用外,其余与会员相同。

6.在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的变动与会员相同。

8.专职从事工会工作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9.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结束后恢复原来工作。

第九条工会及其支部应通告工会干部的名单,所属部课名、就任离任的日期及其书记的名单、录用退职的日期。

第十条工会及其支部为进行工会活动,使用工会事务所及公司的设施、物品、场所时应事先征得公司的认可。

使用公司的设施等时不能用于工会业务以外的宣传、广告以及政治目的。工会及其支部需要宣传、报道、通知等可使用规定的布告栏。

第十一条公司按本章规定的基准对工会会员进行公正的人事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需要录用职工时,从15岁以上的志愿者中经过权衡决定录用者。

第十三条新录用者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以正式职工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公司可取消录用。试用期满14天后取消录用时,应提前30天通知本人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

第十四条公司由于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会员或改变会员担任的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公司在决定调动时应充分考虑会员本人的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因业务上的原因认为有必要时,可派遣会员去公务部门、公共团体及其他公司工作。公司决定后应迅速与工会支部联系。

第十六条公司录用大量员工时,应事先与工会、工会支部联系,听取意见。

第十七条公司当会员大量调动、派遣、转任时,应就有关基本事项与工会、工会支部协商。

第十八条工会会员有下列情况时,给予不同期限的休职:

1.因疾博伤病(不包括工伤)长期缺勤者的休职(见下页表)。

2.因事故缺勤已达1个月继续缺勤时给予2个月休职。

3.派遣在外时为整个派遣期间。

4.就任国会议员、都道府县知事、市町村长等公职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5.就任上款以外的公职,且公司认为必要时给予必要的休职期限。

属第1款、第2款的休职,当公司确认其休职原因消失时,可提前让其复职或根据情况予以延长。

属第3款、第5款的休职期限后给予复职。

──────┬─────────┬───────────────────

││休职期限

缺勤开始时 │├───┬─────────┬─────

的连续工龄 │ 休职开始日期 │结核性│高血压、癌、神经系│

│││统疾病及跌打损伤疾│其他疾病

││ 疾病 │博│

──────┼─────────┼───┼─────────┼───────────┼─────────┼───┼─────────┼───────────┼─────────┼───┼─────────┼───────────┼─────────┼───┼─────────┼───────────┼─────────┼───┼─────────┼───────────┼─────────┼───┼─────────┼─────

20年以上│缺勤已达6个月 │33个月│30个月│24个月

──────┴─────────┴───┴─────────┴─────

第十九条会员符合下列各款时,经审查后给予褒奖:

1.工作诚恳为人表率。

2.工作效率显著出类拔萃

3.提出有益于业务或发现业务上问题的重大报告。

4.事业上有发明创造及刻苦钻研。

5.防止了灾害事故的发生或在紧急情况下建立功勋。

6.当他人遇难时积极抢救。

7.参加与业务有关的进修、教育、比赛活动,成绩优异。

8.为国家、社会作出功绩,成为公司职工的荣誉。

9.其他被公认为有必要给予褒奖的事迹。

第二十条会员工龄满15年、满25年以及满35年时给予褒奖。

第二十一条褒奖按下列方式授予:

2.奖品;

4.奖励休假。

褒奖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

第二十二条对有特殊功绩的人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三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之事由,被认定程度轻微或有情可原或有明显悔改表现时,免于惩戒处分,予以警告。

第二十四条会员犯有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事由,可给予惩戒。

惩戒分为谴责、扣罚工资、停止工作及惩戒解雇四种。

1.谴责时交付处分说明书以戒将来。

2.扣罚工资时交付处分说明书,每次扣罚金额为一天平均工资的50%,一个月的总额为月工资总额的10%以内,以戒将来。

3.停止工作时交付处分说明书,停止其30天以内的工作时间,不支付工资。

4.惩戒解雇不需事先预告,随时解雇。惩戒处分在公司内张榜公布,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

公司事先通知工会支部有关解雇和停工处分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会员犯有下列各款事由,根据情节给予停止工作、扣罚工资或谴责处分:

1.无正当理由,随意旷工。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

3.在厂内修理、制作私人物品或委托他人在厂内修理制作个人东西。

4.工作时间未经许可离开岗位或有消极怠工行为。

5.无正当理由,妨碍生产。

6.伪造欺骗有关工休、外出的手续、报告。

7.因喧哗、酗酒、风纪不整等不良行为扰乱工作场所的秩序。

8.对公司和公司内人员进行中伤诽谤、败坏他人信誉等不当行为。

9.不认真管理火源或未经许可私自点火。

10.违反有关预防灾害及保健卫生的规则或指示。

11.因消极怠工、管理不周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破坏性灾害、重大业务事故或影响了公司的信誉。

12.在公司的设施内(除公司宿舍或公司住宅)未经许可张贴传单或广告等。

13.在业务上欺骗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

14.严重损害公司职工的名誉。

15.类似上述委不得体的行为。

职工对上述行为给予帮助、共谋、教唆或煽动者,与上述处分相同。

第二十六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给予惩戒解雇处分,但可酌情给予停工或扣罚工资的处分:

1.无正当理由,无故连续7天以上旷工。

2.对公司的人员施行暴力威胁或绑架关押他人。

3.未经许可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物品。

4.未经许可携带对公司秩序、安全卫生有害的物品。

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破坏、丢失、滥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动力、资材、机械、工具、产品、文件或宣传物等。

6.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做了自己权限以外的行为或无故不遵守上级指示。

7.在工作中,接收不正当的礼品或诈取钱物,以谋私利。

8.依据刑法被判为有罪。

9.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的重大秘密。

10.伪造经历、采用欺骗手段进行公司。

11.未经公司同意,受雇他人。

12.经常受到惩戒处分、警告,但无悔改之意。

13.属前条各款,情节严重。

14.类似上述很不得体的行为。

会员除上述第8款和第12款外,对其他各款的行为提供帮助、进行共谋、教唆或煽动的,与上述处分相同。

会员作出上述行为,公司认为其出勤将给工场秩序带来很坏影响时,在作出惩戒或处分决定前,令其休职。

第二十七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可给予退职:

1.因本人原因申请退职。

2.到达退休年龄。

3.调任所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会员属下列各款的给予解雇:

1.根据第二十六条给予惩戒解雇处分的。

2.神经和身体残疾或因老弱疾病等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业务能力或业务成绩明显低下的。

4.第十八和第1款、第2款的休职期满后的。

5.就任第十八条第4款公职,没有办理休职或休职期满后没有复职的。

公司在根据本条第3款作出解雇决定前,为激发其工作能力,应先考虑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不得已情况下解雇会员时与工会或工会支部协商。

第三十条属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4款的解雇,应提前30天预告或支付30天的平均工资。如支付工资可相应缩短预先的日期,按第二十八条第2款和第3款,公司向本人预告解雇时,如本人提出申请,可按所剩预告天数支付平均工资后随即解雇。

第三十一条属第五十四条第4款公伤休假期间及第五十四条第9款生育休假期满后30天内不可解雇。

公伤休假者治疗3年尚未痊愈,须取得公伤保险年金待遇后给予解雇。

第三十二条退休年龄为60岁。

第一节勤务

第三十三条会员每天就业时间为8小时45分。分为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和休息时间45分,每天工作起始和终了时间的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公司因电力、煤气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可以在平均一周的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范围内调整每天的工作时间。

就调整工作时间的上下班时间分配与工会支部协商。

总部和分店的就业时间另与工会协商确定。

第三十四条由于业务上不得已的原因,公司可与工会协商延长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提早上班、加班、临时召回上班),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4小时,一周不超过12小时。但是,确有紧急业务情况时,届时与工会支部协商确定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从事有害业务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一天不超过2小时,一周不超过6小时。

第三十五条18岁以上的女子超时劳动及深夜劳动事项按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执行。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工作至下午10时30分。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让未满18岁的会员超时劳动或深夜(下午10时至上午5时)劳动。

从事第三十八条交接班工作不受上述规定限制,可让16岁以上男子深夜工作。

第三十七条因灾害等不可避免的事故及紧急情况下,可不受前3条和第五十二条第1款规定的制约,在必要的限度内延长实际工作时间或在休假日工作。

延长实际工作时间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八条公司因业务上的需要可让会员交替上班。

交替上班的就业时间及交接方法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三十九条因业务的需要,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不按常规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而采取特殊的时间上下班。

上述特殊工作时间制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条警卫人员、汽车驾驶员、宿舍管理员等属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3款规定的人员,不适用本章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之规定。上述工作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及休假日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一条因业务上的关系,需要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原则上每周工作6天。

上述每周需工作6天的工作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出差。出差期间作为工作时间,但如有上级的指示,可不受上述的限制。

出差旅费另与工会商定。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业务需要,可派遣会员外出工作(依据劳动者派遣法的派遣)。

第四十四条因业务需要,可安排会员值班,有关值班规定与工会支部商定。

第四十五条对给未满1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子如有申请,可去哺乳场所一天两次,每次有30分钟的哺乳时间。

第四十六条会员出勤、下班、因公外出必须办理规定的手续。

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需办私事外出时,应得到公司认可。

第四十七条会员缺勤时应通知规定的手续得到公司认可。

因私伤病达7天时,应递交医师诊断书,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证明。

因伤病以外的原因缺勤时应说明具体的理由。

第四十八条会员因下述事由不得已迟到、早退时,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1.行使选举权等其他公民权。

2.因工负伤,治疗疾博

4.天灾事故。

5.交通中止等其他事故。

6.为预防传染病而切断交通或公司认为有必要停工的情况。

第四十九条会员属下列各款时,不允许进入工场或退出工场:

1.被认为风纪不整或有碍于卫生。

2.携带不属业务用的火器、凶器及其他危险品。

3.其他类似第2款的事例。

第五十条会员出入工场时除经过规定手续、得到许可外,不得将日用品以外的物品带入或带出工畅

第二节休假日、年休假日和工休

第五十一条会员的休假日为下列各款:

2.星期六。

3.年末年始(12月31日至1月3日)。

5.7月16日(公司创立纪念日)。

7.本条第1款与本条第4款的国定节日重叠时为星期一。

因业务关系不能休息时,根据与工会支部的协定给予倒休。

第五十二条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与工会的协定可让会员在上条休假日里劳动。但不安排未满18岁的会员在上条第1款的休假日里劳动。

18岁以上女子的假日工作依据劳动基准法及有关法令办理。

会员在休假日劳动后,应在2周内给予相应天数倒休。

第五十三条根据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常规工作时间结束后至第2天工作时间开始止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第2天为休息日。

第五十四条会员能够申请下列的休假,但是,会员应在当天工作开始前申请预定休假的天数:

连续工龄1年内每年10天

连续工龄1年以上2年以内每年12天

连续工龄2年以上3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3年以上4年以内每年13天

连续工龄4年以上5年以内每年14天

连续工龄5年以上6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6年以上7年以内每年15天

连续工龄7年以上8年以内每年16天

连续工龄8年以上9年以内每年17天

连续工龄9年以上10年以内每年18天

连续工龄10年以上每年20天

休假年度为3月21日至第二年3月20日,年末如有余数则转入第二年,但仅限于第二年,不能再续转。

如会员申请休假时间有碍于业务正常进行,则更改其休假时间。

(1)婚姻(包括结婚日)5天

(2)妻子生育2天

①父母、配偶、子女死亡7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5天

③配偶父母死亡3天

因工作调动,公司认为有必要搬家时给予下列时间,但不包括旅行所需的天数:

──────┬─────────┬─────────┬─────────

│单身赴任│携家属赴任│家属阻挠

──────┼─────────┼─────────┼─────────

外地│3天 │6天 │4天

──────┼─────────┼─────────┼─────────

附近地│2天 │4天 │3天

──────┼─────────┼─────────┼───────────────┴─────────┴─────────┴─────────

4.工作休假

因工负伤或患病为医师的诊断书所提出的时间,这时应由公司指定的医师出具诊断书。

(1)就任都道府县市区町村会议员的会员出席议会或执行其他业务的时间。

(2)根据劳动工会法、劳动基准法、职业稳定法执行公职以及根据公安委员、教育委员、农业委员、民生委员等法令执行公共性职务的会员执行公务所需要的时间。

(3)作为证人、鉴定人、旁证人出席法院或相应的机构活动时所必需的时间,但与私人有关的出庭不予公假。

(1)(2)(3)款规定的休假如不妨碍公务,公司可依其申请更改其休假期。

遭受天灾(火灾、地震、风灾、水灾等)给予公司认为必需的时间,与会员分居的受到会员抚养的家属也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因天灾或其他事故交通中断不能出勤时给予必需的时间。

同居住者或居住地附近发生传染病患者时,为预防传染病,禁止通知或公司认为必要的歇工时间。

预产期8周(多胎为10周)以内以及产后8周为产妇休假时间。但产后6周,本人申请复工,且医师认可时,公司可准许复工。

经期劳动有显著困难的女子如提出休假每月可给予2天。但是如有必要休假2天以上,可以给予延长。

第五十五条因天灾、电力限制、机械故障或公司方面的原因,给予必需的工休。

第五十六条连续工龄以月为单位计算(未满月舍去)。从会员录用之月算起,至解雇或退职之月止。经过试用期后正式录用者连续工龄从试用之月起计算。

第五十七条因合并等原因,公司接收其他公司的人员将原公司的工龄与本公司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培训生、技校生及临时职工被录用为正式职工后,计算其正式职工前的工龄。

第五十八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休职期间按下列方式计算连续工龄:

1.第1款(长期病假)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2.第2款(事故缺勤)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3.第3款(派遣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4.第4款及第5款(就任公职者)的休职期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五十九条会员的报酬均由本章规定。但与公司本部和分公司所规定的实际工作时间与就业天数不同时,另与工会商定。公司不对非工会会员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如工会有意见,将听取之。

第六十条公司不以女子为由给予女子比男子差的报酬。

第六十一条报酬分为工资、退职金、年金、休业津贴及其他报酬。

第六十二条有关退职金与年金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三条工资分基本工资、附加工资、职务工资(除计划职员)、抚养和地区津贴及其他津贴。

第六十四条标准内工资水平另与工会商定。

伴随标准内工资水平的变化,必要时可修改本章有关工资的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成绩原则上每年支付两次奖金。

第六十六条基本工资作为月工资每年增薪一年。

第六十七条中学、高中、工业中专、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公司初次基本工资与工会商定。

除上述以外的人员的初次基本工资可个别决定,但其最低额度另与工会商定。

第六十八条附加工资按职务种类、职务等级及特种职务确定。计划职务的附加工资分为定额部分和考核部分。定额部分根据出勤天数支付,考核部分经考核后支付。

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要职务以及间接或直接技能职务的附加工资经考核后支付。

工师、主事的考核率等同。

第六十九条附加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定额

------×出勤天数(以规定工作日为准)

休假日、节日等参照第七十七条及第七十九条。

基本工资×考核率

第七十条上条的定额及考核率的平均数和最低数与工会另行商定。

出勤天数为工场平均出勤率以上时,考核率不低于最低数。

计划职务的考核项目为职务、技能、勤懒;特种职务、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考核项目为技能、勤懒。

第七十一条职务工资支付给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及技能职务的人员。

职务工资率根据对职务的评价后制定的职务等级确定。

第七十二条职务工资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监督指导职务主管职务

------×实际工作时间

2.技能职务

职务工资率

------×实际工作时间

间接承包者

评定基准(一)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

评定基准(二)人员

职务工资率×1.06

----------×实际工作时间×有关工场工作效率数

直接承包者

职务工资率×1.12

----------×实际工作时间×效率数

效率的计算方式等承包制的实施细则与工会支部商定。

最新恢复村集体道路协议书七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 __ 兰法民初字第 __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 334806 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 262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 审结并产生了 兰法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 于 判决生效后 10 内给付申请人 工程款 563553 元;给付利息损失 6608 元,案 件受理费 10645 元,三项合计 580806 元。判决于 20____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双方 当事人,同年 11 月 10 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____ 年 11 月共执行回来 24。6 万元,因被申请人无 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 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 工厂履行给付 900 余万元义务案件, 且近期 工厂给付 __390 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 事诉讼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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