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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 狂犬定点单位注射申请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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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 狂犬定点单位注射申请书(八篇)
2023-01-16 13:04:40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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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一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装修工程已于年月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合同项目内(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天灾、原土建质量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1)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予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年月份前进行整修。

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年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年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以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楼展示大厅装修工程。

2、工程内容:装修一楼大厅背景墙、电视墙、展示台等。

3、本工程范围: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和文明施工。

二、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工程材料总造价:叁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31842.00元)整,施工费按照施工实际图案的平米数计算。每平米240元。

2、付款方式:乙方材料进入工地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材料费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剩余工程款全部金额。

三、甲方职责

1、提供完整的工程施工场地并协调好各部门,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供水及供电。

3、负责隐蔽工程的隐蔽前验收。

4、及时做好工程竣工后的组织验收工作。

四、乙方职责

1、切实按照工程设计相关规范严格操作精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2、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环境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并遵守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3、负责整个工程预算确定项目所需材料的质量,严格按工程设计方案所列质量标准,选购材料。

4、负责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后验收工程。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3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保修协议书范本4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附则

12.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____发展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参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团印发的《____控股集团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被征求意见部门或个人应认真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征求意见表》(见附件一);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 以____发展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填写《____发展规章制度修改、废止建议表》(见附件三)交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每年一季度,由综合管理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认真贯彻落实____发展制定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子公司认为制度条款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应于制度颁布日两周之内向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并将解决方案上报备案。综合管理部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需董事会审批的由董事会秘书协调审批。

第三十五条 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四。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____发展综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三

1、部门卫生早会后进行一次清理,下班前进行二次清理。

2、每天至少进行两次车间的卫生检查,在现场检查时,环境及设备卫生第一次检查有不合格处进行警告,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者扣责任人5分。不合格的区域或设备所属人不当班时,部门负责人另行安排。连续两天进行警告者,直接扣责任人20分。

3、物品摆放不整齐,如记录未放在指定位置,岗位日常用品或工具随意放置,用后未放回原位,拖布摆放不齐,空桶未放入指定地点等,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扣责任人5分。连续两天进行警告者,直接扣责任人20分。

4、窗台、暖气等上放鞋、手套、工作服等或非放置该物品区域内放置以上物品,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扣责任人5分。连续两天进行警告者,直接扣责任人20分。

5、部门内垃圾下班前必须倒入垃圾箱(如果垃圾过多,要随时倒掉)。如不及时清理,每次扣责任人5分。

6、工作现场,发生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允许的除外),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扣责任人5分。连续两天进行警告者,直接扣责任人20分。

7、设备仪器改善或维护后,没有把工作现场清理干净,使工作现场出现废料、废件、及换下来不用的设备、零件等,或没有把弄脏的设备清理干净,每次扣责任人10分。

8、在公司建筑物上、设备上、桌椅上乱写、乱画者,每次扣责任人10分;

9、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应及时处理,对解决者进行表扬,并记入评价中。

10、工具丢失,必须如实汇报,如不报者,扣责任人10分。

11、对备品、备件、试剂使用等的数量和用量交接不清或记录不清,扣责任人10分。

12、对公共工作用品保管不善等扣责任人10分。

13、在工作现场有违反劳动纪律如打闹等情况一次警告,二次扣责任人5分。连续两天进行警告者,直接扣责任人20分。

14、对部门试剂等的质量和数量管理失控或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扣责任人10分。

15、设备点检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无菌罐进行空杀菌或没有按计划并且没有正当理由而进行系统维护扣负责人5分。

16、在现场检查时,发现无菌区内有漏料的现象,扣当班责任人5 分,扣设备卫生责任人

5分。

17、有请假的人员时,部门负责人安排人员将卫生清理干净。如发生问题,奖罚体现在此人员身上。

质检部门工艺、质量管理

1、不认真贯彻执行检测操作规程,没有保证各项工艺参数处于受控状态,无直接损失的扣责任人10分,有直接损失的扣责任人20分。

2、未按工艺要求操作或控制出现重大事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对生产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不能及时发现,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按公司规定处理。

4、规定时间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应加班完成,公司不予支付加班费。因未完成任务,对工艺或公司有影响的,扣责任人20分。

5、未按时进行设备仪器的维护,造成操作失误如数据不准等现象,每次扣责任人20分。

6、交接班问题交接不清的,扣责任人10分,分不清责任两方各扣10分。

7、由于计划或协调不当,致使生产运行困难或造成损失扣责任人20分。

8、违反操作规程,强行违规操作或野蛮操作扣责任人20分。

9、对于数据检测不准确者,连续三次误差在6%--10%者扣责任人10分,连续三次误差在10%以上者,扣责任人20分;对于最终产品因人为因素检测误差在6%--10%者,扣责任人30分,10%以上,扣责任人50分。

10、对于无故拖延工作,对当班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给下一个班组留工作,下一个班组人员有异议时,经核实后对责任人扣10分。

第四部分 记录管理

1、各种报表及记录要认真填写,由相关人员进行及时整理归档,有遗漏或丢失的,扣责任人10分。

2、记录要求需要编号或记录批号,如要手写添加时要及时记录,如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责任人5分。

3、保持记录的清洁和平整,不允许乱写乱画。

4、记录书写要字迹工整、清晰,表达清楚,及时填写。

5、记录内容要真实,完整,不缺项,相邻表格中即使是相同内容也不能点省略号。

6、记录上的数字、关键符号、关键字填写错误更改时,要采用画线更改方式,在错误的地方画线,把正确的内容写在旁边;其它记录或图表更改时,还要注明更改日期,并签名。保持被更改内容清晰可鉴。

7、按时填写现场记录和图表。如确实因忙于工作未能及时填写的,应在下班前补填完整。如下班时没有及时填写扣责任人5分。

8、对于新员工,随其学习负责人员要向其传达本规定的内容。

9、车间记录不许擅自复制、摘录和外传,未经允许不许带出车间。如公司内部人员需要查阅时,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限定的场所内使用。违反上述要求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质检管理制度条例

一、目的

规范、统一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各项工作,增强员工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

公司职能部门及各项目管理处,根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目管理处内部的管理制度,对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三、质检的种类

日检:《质检工作记录表》《质检日报汇总表》

月检:《月检工作汇总》《不合格报告》

季检:《季度检查表》《不合格报告》

四、质检结果跟踪验证

1、数据分析

《纠正措施报告》《预防措施报告》

2、再次验证

检查整改再检查的循环体系

3、自检、互检相互结合;质检和培训相结合

五、质检处罚依据

质检处罚依据

奖励条款

1、关心公司和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

2、修旧利废、节能降耗、节约经费和物品者;

3、本职工作完成突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4、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产生不良后果者;

5、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该公司争得荣誉者;

6、发现和批评不良行为,主持正义、维护公司利益者;

7、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做出成绩者;

8、认真履行职责,作好本职工作,受到业主表扬者;

9、其他应予通报表扬的优良行为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踏实,年度内超额完成工作指标,并(三次以上)受到公司通报表扬者;

11、努力钻研专业技术,工作质量好、效率高,在服务质量

12、设备维保、安全保障等工作中做出提出贡献者;

13、具有创新意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于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出突出贡献者;

14、分管工作完成突出,成绩显著者;

15、在制止重大责任事故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16、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节约经费、节省开支、革新挖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17、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敢于批评坏人坏事,敢于大胆管理,维护公司利益者;

行为规范

1、工作时间应着工装并佩戴胸牌、着装整齐;

2、未经上级领导批准,工作时间禁止穿工服离开厂区;

3、禁止在禁烟区(办公室、各机房、公共区域)吸烟或乱丢杂物;

4、上班时禁止互相争吵,影响工作;

5、在公共区域内禁止有双手叉腰、叉兜、交叉胸前或整理头发、挖耳、打响指等有损职业风度、影响他人工作的动作;

6、工作时间禁止大声说笑、追随打闹、勾肩搭背、吹口哨;

7、未注意节约用水、电,爱护公共设施、工具、设备器材等;

8、在厂区内遇到上级领导未主动问好;

9、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0、禁止在办公区域摆放私人物品;

14、禁止私自带领亲朋好友进入厂区(宿舍内)洗澡、参观等。

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一律着工装,且规范;

2、胸卡统一佩带在左胸前;

3、工装保持干净整洁,不得有明显污迹;

4、男员工头发不过耳及衣领;

5、女员工不可化浓妆,保持面部、手部的干净;

6、不得留长指甲(特别是前台人员)不得涂深色指甲油

7、不可佩带过多的饰物,特别是前台人员;

8、工作时间禁止使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

交接班、值班

1、各个工作岗位严格按照交接手续进行交接;(适用于各岗)

2、值班人员除了解决一些突发事情以外,还需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巡视检查,对不符合工作标准及要求的行为要给予批评纠正,直接进行相关处罚;(只适用于值班经理岗)

3、值班人员,除必须亲自解决的问题,其他时间一律不准离开值班电话;(适用于各岗)

4、值班人员,如工作需要离开岗位时,须有公司其他人员代替值班人员接听电话;(适用于各岗)

5、接班人未到岗之前,值班、当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适用于各岗)

6、当班人必须做好有关事宜的交接,以确保事故处理的连续性;(适用于各岗)

7、交接班记录必须有双方的签字。(适用于各岗)

巡视要求

1、各部门要建立巡视路线图,并且要有巡视记录;

2、巡视记录须由巡视人按实际巡视结果填写,再由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3、各部门规定好每天或每周的巡视次数,巡视人不得抄写或虚造巡视记录;

4、巡视人的主管负责人须每周对巡视人的巡视情况做抽查。

劳动纪律

1、禁止无故迟到、早退,不按公司考勤制度请假;

2、禁止工作期间吃零食,不按规定时间用餐;

3、禁止工作期间翻阅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

4、禁止工作期间不按要求乘坐货梯,使用客用卫生间及其它客用设施;

5、不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

6、禁止非当班时间内私自在园区内逗留、游逛;

7、禁止当班时间不坚守岗位,脱岗、窜岗;

8、非公事或上级批准,禁止私自带他人在公司宿舍内留宿;

9、禁止委托他人或替他人打卡;

10、禁止工作时间办理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禁止上班时间利用公司电脑玩游戏,听音乐、听录音机等;

12、禁止将公司用具、工具带回家使用;

13、禁止在园区内骑自行车;

14、禁止使用为业主提供的任何物品;

15、禁止着工服回家;

16、公司统一培训要求准时参加,禁止培训期间早退;

17、禁止下班后在园区内逗留,并且禁止出入各办公场所。

工作态度

1、工作态度不端正,因个人情绪及琐碎小事影响工作;

2、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引起业户投诉;

3、因工作态度差,消极怠工、未按时完成工作;

4、因工作不负责任,对下属袒护、包庇,不严格管理,给工作带来损失,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

5、要求业主或客人为自己求情开脱者;

6、见到业主有困难不相助,造成不良影响者;

7、拒绝执行公司有关规定,拒绝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不按正常程序标准工作;

8、禁止非工作需要擅自去业主家中者;

9、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

10、工作完成或中途暂停应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

11、工作态度不积极,扰乱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严重违纪

1.利用工作职权收受贿赂等,将公司财物千元以上据为己有者;

2.工作态度恶劣,拒绝执行公司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

3.不按工作标准操作,导致业主严重投诉或造成经济损失;

4.搬弄是非,煽动员工不满情绪,聚众闹事者;

5.蓄意破坏公共财物或业主财产达千元以上者;

6.有偷窃、贪污受贿、流氓行为,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

7.遇到事件退缩、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或意外事故;

8.故意刁难业主、客人,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

9.未经允许,从事第二职业;

10.打架斗殴、态度恶劣,不接受批评教育;

11.利用职权,隐上瞒下、打击报复公报私仇;

12.不如实汇报问题,隐瞒事实真相;

13.下班后在园区内逗留,并在办公区域内喝酒者;

14.同业主发生争执,出言不逊,给公司造成影响者;

15.私自收藏小费或业主的赠品不上交者;

16.泄露机密或编造、传播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谣言;

17.违反国家法律、财经纪律,给国家和公司造成损失。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四

学院学习部部门规章制度

查课制度

1.查课(包括晚自习)周期:1~3次/周。

2.方式:由部门负责人随机指定每周的某天某时进行查课及查晚自习。由学习部每名成员轮流当班执行。

3.轮班制度:每班两人,周期为两周。具体安排由部门负责人及干事共同商议决定。

4.方法:课堂出勤,由部门干事每周不定时统计某节课某班到课情况,并统计未到课人员名单,事由,定期(每次查完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部门负责人并最终上报辅导员;晚自习出勤,由本周当班人员负责检查,采取不定时不定次数的检查,统计出勤情况及未到人员名单,事由及假条,于周四晚熄灯前上交部门负责人。

5.请假制度:请假一律要经过辅导员同意并出示假条,假条于周四晚熄灯前上交到部门负责人,由负责人统计,并务必于每周五中午上交到校学生会学习部办公室。假条一律不予过期补办(过期时间:当周周四晚23点)。

6.旷课:发现一例上报一例,并做纪录。

管理制度

1.例会时间:每两周(换班周)周五晚19点。

2.例会地点:待定。

3.纪录:部门将指定专人作纪录工作,包括值班人员工作纪录,例会纪录,查课纪录,请假(假条)纪录,及各成员功过奖惩。

4.考核:部门负责人对每名部门成员进行长期考核,未达到标准并产生不良影响者,学习部经共同商议有权将其从部门开除。并于下一个工作周举行招新面试,吸纳新人及时补充缺口。

5.例会无故两次不到,暂停其学习部工作,并进行考察。

6.责任:采取责任到人。如有特殊状况发生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措施,未上报产生一切后果由当班负责人全权负责。

7.请假:当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查课等任务,需提前一天上报负责人,并找部门其它人员代替,产生一切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突发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以便把影响减到最小。

8.本部门严禁以职务之便向同学销售任何商品,本部门不允许与莱恩及类似组织兼报。

9.严禁无故推辞责任,故意拖延任务,绝对禁止敷衍应付,一经发现立即从部门开除。

10.严禁挂职现象发生。

11.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一年。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五

酒店部门资金规章制度

为了推动酒店全员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整体战斗力和凝聚力,全面提升酒店的运行状态和管理水平,酒店决定给各营业部门提供200元部门奖金:

使用办法如下:

1、 资金由财务保管,

2、 员工在工作过程当中品德素养过硬、业务能力强、职业道德技能水平高,服务意识及态度端正、仪容仪表良好、执行力强、稳固团结,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酒店质量管理手册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实施现金奖励,

3、 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奖励金额由部门负责人决定。

4、 参与方式:全员参与。

5、 对工作中表现差的员工当日处罚,并立即开罚单缴财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次日早会按上日处罚金额以现金形式进行奖励。

此制度与月度优秀员工、部门优秀员工评选制度不冲突,即日起执行。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六

学生会部门心得 推荐度: 部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推荐度: 学生会部门工作总结 推荐度: 学生会部门总结 推荐度: 学生会部门工作总结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月日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七

合同编号:

签订合同地点: 桂林市

签订合同时间: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业主 

承包人(全称):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桂林市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详见清单及图纸 。

6.工程承包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送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 %作为本合同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定点施工单位采购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审核后的评审报告(含预算书)

5、其他相关资料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分包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桂林市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拾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r

地 址: 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中山南路6-8号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541002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吴乐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丽君路支行

账 号:  账 号:0004 2141 4500 01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6)工程量清单;(7)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建、构筑物用地 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规和规章。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地方性规范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6)工程量清单;(7)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生效后7天内 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施工图以外的大样图、加工图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与施工无关的人员需出入现场须经承发包双方同意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交付给承包人使用的施工现场内的交通为场内交通,以外的部分为场外交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调整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规定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

电子信箱: 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执行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进场前7天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双方按实际情况现场约定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纸质版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以承包人名义参加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执行、完成,并以承包人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无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无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任何部位的工程需要覆盖或隐蔽前,均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进行中间验收并拍照,没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的批准,均不得隐蔽或验收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应当负责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行合同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开工前7天内承包人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和突发治安事件紧急预案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内容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7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承包人进入工地后进行现场书面交桩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开工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发包人提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期间的工期顺延,发包人不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持续1天的雨天(因施工地属高寒地区,阴雨天较多) ;

(2) 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

(3) 50年及以上未发生过,持续2天的低温天气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规范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配置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⑴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⑵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用定额计算,并(■乘以下浮系数10%,□不乘以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对于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新增项目的单价必须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中介结构审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无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项目预算由建设单位送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 10 %作为合同价格。建设单位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事先无法预料的特殊情况,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以调整结算价格,但所增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以相关计价依据按实际计算的造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下浮10%后送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后的结算价格为工程结算价。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申报的采购预算。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承担施工中的一切风险,本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化;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的修正、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自理,发包人不另追加费用。项目措施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无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调整 。

12.2 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__)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无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支付至完成工程量的80%,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最多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造价后,工程款付至结算价的97%(含已支付的合同款),结算余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无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无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后的7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无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无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无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竣工验收合格后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经审定工程竣工结算并由承包人提出申请后28天内 。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提交相关结算资料(主要包括合同、工程量计算书、结算书、变更设计通知单、签证单、竣工图)齐全后经监理初审、发包人审核后,必须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最终结算以按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的审计结果为准。工程款按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支付至97%,预留3%的质保金。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30天内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一式四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14天内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14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一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无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无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1)个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单位及外单位人员承包,发包人不承认其个人拥有任何资质等级及营业许可资格;(2)几个人联合承包工程,就地组织暗分包队伍,不具备完成本工程的技术、机械能力,被发包人判定为没有能力履行的;(3)就地转包全部的工程,以谋取高额转让费、管理费的;(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现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属单位的,凭口头协议参与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个体户),一经发现核实,发包人将采取驱逐该暗分包人措施,并对承包人处予违约处罚金,违约处罚金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5%~20%(视情节严重而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停工、火灾,以及:1、当地气象部门规定的情形;2、当地地震部门规定的情形;3、当地卫生部门规定的情形;4、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对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14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按通用条款执行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不同意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桂林市象山区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桂林市象山区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业主

承包人(全称):桂林市北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为保证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房建工程为 2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2 年;

装修工程为 2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1个养护期;

市政工程为1年;

配电工程为1年;

水利水电工程为1年;

危岩治理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3%。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工程竣工保修期(12个月)满后14天内,将保修金(不计利息)余额退回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有关门规定点单位申请书(推荐)八

凡出院(死亡)72小时后的病案都应回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有关资料必须在病历归档后到病案室办理。

只允许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安和司法机关,持有效证件、介绍信复印病历的有关资料。

要求复印者需出具有效证件,到病案室按章办理复印有关资料事宜。

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病案室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在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需加盖病案室证明印章方视为有效。

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病历,外单位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在病案室查阅。

病案只限于本院临床、教学、科研人员借阅,且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为科研或教学大批量借阅病案时,须事先与病案室约定时间,由病案室按时提供,每次借阅不得超过三十份,并保留在病案室指定的柜内,一个月后归档。

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完毕后,可以按照省物价部门规定申请者收取工本费,并出据发票。

患者的住院病历应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病区应当在收到住院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历已回病案室的结果检查单,要到病案室补贴。

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由科室妥善保管。借阅、使用病案仅限于本院对患者实施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复印病历。本院人员以胸卡为标识。住院期间因医疗活动、复印或复制等,需要带病案离开病区时,应当由病区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不得交给患者及其家属携带。病人转科时,病历不得交病人或家属转送;病人转院时,病历不得借出。

病区医务人员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资料。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病人或家属不得擅自查阅病历,采用非法手段(如偷窃、抢夺)获取的病历资料视为无效。

因医疗、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必须是医院护人员到病案室登记查阅,阅后立即归还,不得随意带出病案室。如必须借出时,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2周内由借出者归还,过期归还者按违规处罚。

严禁我院医务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帮助患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的有关资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病历封存的处理程序:

封存病历原件者-医患双方在场-双方签字封存(病案室需留复印件)。

转科的患者在本院诊疗活动终结;长期住院患者间隔一个月以上提出复印或者复制要求的;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患者死亡的医院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

入院记录(住院志)、手术同意书、体温单、手术及麻醉记录单、医嘱单、特殊治疗同意书、化验单(检验报告)、病理检查报告单、医学影象检查单、护理记录单、特殊检查同意书、出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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