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 工程施工 周边房受损屋(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6 13:44:08 页码:8
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 工程施工 周边房受损屋(8篇)
2023-01-16 13:44:08    小编:ZTFB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程序规定》。

4、《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5、预案的编制原则

5.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5.2贯彻“以人为本,快速有效”原则。 5.3“属地救援”原则

本实施方案适用我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救援和事故排除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施工单位自查自救和开发单位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预案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机构完整、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职责: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负责在建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抢险救灾的指挥、部署、实施和督察;及时汇报抢险救灾情况,妥善解决、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及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部办公室,设在各在建工程的项目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灾情报告,及时通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传达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各项目部办公室下设应急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专家技术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报道组。

(一)应急抢险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根据专家技术组的技术建议和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的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

(二)物资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x 具体负责落实安全事故抢险抢险物资、器材和车辆到位的情况,并按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对安全事故抢险力量进行统一调配,确保抢险物资、车辆、器材及时赶赴安全事故抢险现场。

(三)专家技术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制定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并提出建议,为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医疗救护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迅速展开对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协调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医院救治。

(五)宣传报道组:组长xxx,成员xxx

具体负责向县(区)建设局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汇报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事迹。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立即组织公司人员进行抢险自救,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项目部要迅速查明安全受灾情况,针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立即启动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抢险救灾措施。应急小组按职责分工在最短的时间内下达抢险救灾通知,组织调动抢险队伍和设备物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灾。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迅速上报县(区)建设局防汛领导小组,联系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医院等部门,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工作。

(一)重大事故(危险)发展过程及分析

1、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装置失控,发生撞击高压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覆、折臂);

2、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坍塌。

3、高处脚手架发生部分或整体倒塌及搭拆作业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4、施工载人升降机操作失误或失灵。

5、压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违反安全规程发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事故(如起火)。

6、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7、塔吊、升降机安、拆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8、运行中电气设备故障或发生严重漏电。

9、其他作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

(二)应急区域范围划定

1、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

2、塔吊、脚手架、施工用载人电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3、基坑边坡及自然灾害事故等危害半径以外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

4、电气设备故障、严重漏电事故以任何绝缘区域(如木材堆放场等)为应急区域范围。

(三)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

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属政府职能。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应急区域范围。应急电话:火灾:119;医疗救护:120;公安:110。

1、各项目部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措施。检查指导各成员单位抢险队伍的演练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各施工单位的抢险救灾机械、物资等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和状态。

3、各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抢险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抢险演练,提高实战能力,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迅速组织抢险,保证高效、有序、及时,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保证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成员单位责任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的通讯联系。通讯电话如有变化,要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

5、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6、各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无条件听从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指令,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对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擅离工作岗位,组织抢险工作不力,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西横街有一至三层多栋旧房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房屋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祁阳县西横街号至号旧房需要全部拆除。

2、清运整过拆除的建筑垃圾,平原地面。

3、砌筑拆除旧房前面的围墙,长约32米,高约2米,墙体为18眠墙(不含粉刷)。

4、自进场起,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整过房屋拆除的建筑材料归乙方自行处理,砌固围墙,清运建筑垃圾,甲方另补乙方人工费、清运费围墙等工资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1、甲方必须切断各户进户水电、外场通讯、煤气管道。

2、派一至二名工作人员监督,乙方施工及过往行人、车辆。

3、处理好相邻关系。

1、乙方在施工中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除的建筑材料统一堆放,不得阻碍交通。

3、在实际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整过房屋拆除完毕,甲方预付乙方元,工程全部完工后,余款一次性结清(无税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__〕190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____铁办〔____〕____号)《____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____铁办〔____〕____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____铁路局广通工电段桥梁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1.加厚梁两端各三块横隔板;梁两端腹板中间各增设一块横向联结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设横向联结板。

施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段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施工图纸;

2.梁体跨中横向自振频率和横向振幅满足《铁路桥梁检定____________规范》要求;

3.尽量控制新增联结重量,减小加固后梁跨中的恒载弯矩;

4.新增联结按预应力结构考虑,应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实施不影响线路的正常运营;

6加固工程采用的机具、设备应小型、轻便;

7.采用《铁路桥涵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一)施工安全培训。

1.开工前乙方应成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运输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开工前,乙方施工、监理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内蒙古锡多铁路*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学习铁道部、集团公司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入场前,乙方施工防护员必须经过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知识和临近营业线铁路施工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

(二)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5.乙方开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安排现场施工安全监管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管。乙方安全、技术人员针此段施工对甲方施工监管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未进行技术交底严禁开工。

6.乙方指派的防护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的员工持证上岗。一经任用的防护员不得兼职,但也不能随意更换。

7.乙方凡在区间,站内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进行各类施工时必须在相邻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现场设现场电话防护员和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员。

8.乙方驻站联络员必须携带插孔小电话。现场电话防护员防护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和插孔小电话。现场防护员携带信号旗(黄色)、喇叭、手持对讲机。

9.甲方在临近车站设置驻站联络员,施工前,甲方驻站联络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核对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里程、施工作业开始和结束时间、防护员数量、其他设备管理单位到场情况。

10.乙方在施工前____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为乙方配备足够的施工监管人员。乙方所有施工必须在甲方的施工监管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场禁止施工,如乙方场擅自施工,甲方有权按照集通铁路集*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1.乙方驻站联络员与现场(电话)防护员要执行3-5min联系制度,全面了解现场安全和防护情况。如施工现场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时,现场防护员要立即通知驻站联络员,驻站联络员立即告知车站值班员,禁止向施工区间放行列车,现场防护员同时设置停车防护。

12.同一区间有两处以上施工时,乙方驻站联络员按照施工地点相对营业线公里标进行编号,当列车由车站开车时,驻站联络员通知区间所有防护员,防护员按照远近依次逐个进行联控。列车通过施工地点时,该施工点防护员须利用无线通讯设备通知列车运行方向下一个施工点防护员。

13.施工结束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利用无线通讯设备与现场监管人员逐项核实,确认具备施工结束离场条件后,甲方驻站防护员和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离开行车室。

14.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范围、施工地形、施工天气等情况配备足够施工监管人员,对施工安全进行全面监管。

15.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责令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立即责令其停工,并督促整改。

16.乙方严格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表施工,绝对不能超出范围施工,一经甲方检查发现,责令其停止,不听劝阻的,进行停工整顿,并按照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17.甲方为确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随意跨越营业线,上下班和搬运材料时必须设专人防护,在确认无列车通过的情况下,最短的时间通过营业线线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运材料时,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防护。搬运大宗材料时,必须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监管领导小组,甲方根据作业量,合理安排现场施工监管员。

19.乙方在施工作业区段范围内必须距营业线中心线不少于____m处设置安全防护绳,高度距施工线轨面____cm,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护绳侵入营业线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员、现场防护员在作业中或上下班途中绝对禁止走行营业线。

21.甲方施工监管人员应积极配合乙方施工,进行现场施工安全监控指导,确保行车安全。当甲方施工监管人员不到位时,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双方均应配备现场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现场全过程监控检查,避免操作不当和大意造成行车事故,乙方还必须配备施工现场防护员。安全监管和现场防护员应配戴“施工安全监管员”和“施工防护员”标志牌。

23.乙方在施工中,应确保铁路设备完好和行车安全。因乙方造成铁路桥梁、线路涵渠设备损坏、道床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负责恢复完好,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结合部安全

24.结合部施工时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按照《桥隧大维修规则》《线路修理规则》要求办理,避免两不管等推诿扯皮的发生,确保结合部的安全。

25.甲方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乙方不按设计施工和存在不安全隐患及造成既有线桥涵设备质量降低时,应对乙方下发《施工安全停工整顿通知书》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针对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当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乙方须无条件执行,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待甲方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同意复工后方可继续施工。

26.乙方须严格执行“防洪”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擅自动用防洪设备,不得堵塞排水设备及排洪,防止洪水冲刷或浸泡线路设备,以确保施工地点排水畅通。防洪期间,施工地点前后200m范围内的线桥设备乙方要执行“三检制”,确保汛期设备安全稳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集*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制度。

2.双方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甲方主管副段长、乙方项目经理任组长、甲乙双方施工监管员、安全员任组员,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甲乙双方定期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4.当发现危及行车安全隐患、问题时,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便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2.向乙方提出有关技术资料,委派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协调配合乙方施工安全监管,同相关单位做好既有设备、设施的核查工作。

3.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对施工防护人员进行培训。

4.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关的施工安全监察员(按规定并注明职务、姓名),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5.对乙方责任区段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下发营业线施工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6.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责任区段,发现设备、设施不良和安全隐患时,立即责令其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填发“施工停工整顿通知书”,督促整改。

7.对辖区内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或施工安全协议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施工的,立即责令停工。同时,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及时上报情况。

8.甲方监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携带施工监管指导书。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足额配备具有相应资历的与铁路施工安全相关专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铁道部、集通铁路集*公司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4.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经常保持甲方的联系,根据施工项目、内容,主动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进行现场调查,特别是对与之相邻的既有线行车设备的对应里程、位置关系、运输生产情况及地质、隐蔽设施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正确掌握第一手资料。

5.按规定编制临近营业线施工方案,所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内审,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方案中对施工类别进行初步划分。

6.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养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情况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由于乙方未严格履行巡养、防护要求,造成行车事故及其他后果,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当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8.在施工作业准备期间,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认真落实《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各项规定。作业工具必须设置绝缘设施,严防联电事故的发生。作业期间两线间严禁存放工具材料,作业当中来车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机具应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9.施工期间,各种机具材料均不得侵入限界。施工完毕后,认真对线上遗留的路料、机具进行清理,堆码牢固、指派专人看守。

10.在施工期间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设置“一机一人”防护,现场防护员必须站在距离防护机械____m左右瞭望条件好的位置进行防护,来车时停止作业,并不得侵入限界。当客车接近施工地点____m前,货车接近施工地段____m前,必须停止作业,并将大型机械停止在距营业线钢轨头部外侧____m外的地点。

11.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备品及通讯设备。

12.计划内施工,施工监管地点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____小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安排人员监管监控。

六、施工计划的提报

营业线施工月度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月度监督计划提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和提报时间进行提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昆明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安全,保证铁路设备和人身安全。

八、安全监督和配合费

施工安全保证金和配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法,按公司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确定的办法执行。

九、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______________执行或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结束后自行废止。

4.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四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四川省广元市

经友好协商,发包人将爆破工程整体发包给承包人爆破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露天土石方爆破施工;

1.4爆破工艺:岩石松动爆破。

2、承包范围

2.1指定范围内的露天土石方爆破施工;

2.2四至界畔(详见收方纪录)内的爆破作业面;

2.3爆破后土碴挖运由发包人自行处理;

2.4爆破总量为:以双方实测量为准;

3、合同工期

3.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壹年;

3.2计划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开工通知为准;

3.2计划竣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布的完工通知为准。

4、工程质量及计量标准

4.1爆破后块粒:以设计为准,以发包方挖机能装车为限,块粒0.8立方以上乙方负责改小,块粒0.8立方以下乙方不负责。

4.2发包人委派施工班组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爆破进场前双方实际测量爆破量为双方计量和资金结算依据。

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单价价款合同,合同单价为9.50元/立方米(不含任何税费)。

(大写:玖元伍角/立方米)

5.2合同价款支付: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炸材款及工程款,按下列进度及比例支付:

5.2.1在本合同生效乙方机械人员进场开始施工,甲方负责提供炸材款,炸材款以后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2.2甲、乙双方没有保证金和预付款,甲方每月给乙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95%支付,确保乙方顺利支付民工工资和机械款。

5.2.3验收合格后1个月(3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

6、双方责仸与义务

6.1发包人责任义务

6.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以下资料:甲方负责把炸材运送到工地或工地临时库房,乙方领取使用。(乙方除炸材款以外,不支付任何附加费用)

6.1.2发包人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施工中的有关事宜,并监督施工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中违规操作有权做好处理决定或经济处罚。

6.1.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协助做好爆破过程中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减尘、居民安抚、地界协调工作。

6.1.4及时向承包人移交爆破场地,并保证移交给承包人的场地和爆破地块范围内(以现场警戒线为准)无闲杂人员、无需保护的物品、切断各类管线并无产权纠纷等,杜绝承包人与原土地产权人之间的纠纷,避免承包人窝工、怠工等。

6.1.5做好搬迁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施工场地范围的封闭警戒工作,杜绝搬迁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故逗留、阻碍施工,彻底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6.1.6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关爆破许可证手续。

6.1.7确保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物品等进场、出场的顺利通畅。

6.1.8地下需保护的各类管线,发包人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志并加以保护。

6.1.9发包人按照合同及时履行支付工程款,因发包人未及时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并赔偿承包人的工人工资和机械款。

6.10爆破中产生的震动波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负责。

6.2承包人责任义务

6.2.1承包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爆破事宜,向发包人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应服从发包人、施工监理、建管单位的管理。

6.2.2承包人应全面了解施工场地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6.2.3采取必要的技术及防护措施,确保周围建筑物及建设施工的安全及人身安全检查,出现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2.4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爆破警戒区域)。

6.2.5承包人在爆破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平面作业中,各工位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6.2.6承包人应施工场地内各类管线全部切断后方可施工。

6.2.7承包人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安全培训,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并在许可范围内作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安全作业。

6.2.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暂停作业的,承包人须服从安排。

6.2.9承包人负责爆破警戒范围内的警戒,负责自有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并承担安全责任。

6.2.10当爆破施工对周围相邻建筑、构筑物安全可能产生危险时,承包人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周边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6.2.11在爆破作业中,发现不明物体时应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上级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妥善处理。

6.2.12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服务器并正确使用。

6.2.13当遇有易燃、可燃物及保湿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杜绝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或造成人身伤害。

6.2.14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若有非施工人员或不明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时,并及时向发包人或建管单位报告,妥善处理。

6.2.15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遇有纠纷或冲突时,请求发包人及当地公安部门出面处理。

6.2.16在爆破施工中,爆破产生的飞石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

7、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级别如下:

7.1施工合同书

7.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违约责仸

8.1如验收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整改,直到达到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8.2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自行承担施工爆破作业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妥善保管爆炸物品,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严格按照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必须具备专业资质并持上岗证。因发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9、其它约定: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其他事项

11.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1.2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11.3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将争方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帐 号: 帐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五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路(小区)________幢号(单元)________室。

3、住户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其中:设计费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税金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________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____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下列条款作为号《台州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项目以报价单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照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墙面乳胶漆,墙砖,窗洞口减半计算)

三、工程验收后若发生漏水情况,如果是乙方施工原因,乙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损失赔偿:如果是甲方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如违反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订《主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主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部派出的工程巡检。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通过乙方工程巡检解决,以确保工程中的指挥和管理。

六、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物品应认真清点和保护,并且双方须签署“物品清单”。鉴定之后,如发现丢失或破坏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机等设备拆除(乙方除使用施工所用水、电外,不得使用甲方原有的卫生洁具、热水器等设备)。

七、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八、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报价单中注明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实际进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情况,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十、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灯具等,均须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10%服务费及运输费。

十一、凡砂灰墙面料(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量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多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豆包布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砂灰墙面不能直接贴砖,须打掉面层,重新抹灰打底后,方可贴砖。遇见此情况,另行增加费用。

十二、工期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或安装地板、橱柜、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

十三、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的,需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只得自己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与任何人私下交易,请甲方配合。

十四、合同签订后,甲方减项超过总工程款的5%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变更项目35%的变更损失费。若甲方所减项目所用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施工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

十五、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暖气,天然气管线,楼宇对讲,可视电话,红外线,监控系统,须出示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与乙方签订“施工责任保证书”,且改造验收后,乙方只负责合同保修期内和维修责任,不负责其他赔偿责任。

十六、距离市中心五公里以内的施工地点,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吃住。五公里以外和偏远客户,乙方加收工程造价10%—15%的远程费。如装修房屋内有家用或住人,工程需分阶段进行,乙方加收工程造价3%的复杂施工费用。

十七、由于各个物业小区收费的标准不统一性,乙方只承担出入证工本费,其他均不负担。

十八、工期过半,油漆材料进场前,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分阶段收及二期结算(根据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及水、电工程量的核实)。甲方应在二期预算后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交纳二期款。否则,乙方有权将工程中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中期验收,乙方有权自预结算发生日起停止施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九、甲方自行安排工程项目不计在工期内。(如地暖、中央空调等)

二十、甲方应在工期内积极配合乙方完成各项分段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而未到场验收则视为对工程的验收合格。

二十一、乙方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及结算,如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每超过一天按其所欠款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七日内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相关权利。

二十二、合同签订后,当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对方。

二十三、如甲方对乙方工作有任何质疑时,请拨打投诉电话:

二十四、以上各条款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主合同》的补充规定,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六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o1-43-20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三日前 50%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45%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七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合法住宅室内装饰。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室 厅 卫 厨。建筑面积 平方。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预算报价书。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工程承包价:

(1)、承包方式:

(2)、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详见双方核定的预算报价。本造价含全部人工工资。)如有增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期为 日,法定节假日不计施工工期内。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本工程如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须有注明规格、尺寸的清单,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然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担。甲方提供的材料抵达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规定付给乙方安装辅助材料费、人工费。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合同签定后当天,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60%的材料款。即 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2)、泥工工序结束,木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20%为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元 ( 年 月 日)

(3)、木工工程完成,油漆工材料进场前,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造价的15%为工程进度款。 即:人民币 元( 年 月 日)

(4)、工程造价剩余的5%,在工程验收合格房子交付后当天付清。 即:人民币

(5)水电项为预收(根据房型大小而定)人民币 元(6)、甲方必须按时将工程款付给乙方财务部门,并向乙方索取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凭证。如果未按时付款,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时,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并补签增项协议,工期也随之顺延。

第六条、工程设计图纸与施工质量:

(1)、本工程设计图纸由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组织施工。

(2)、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图纸和国家行业标准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的要求。

(3)、由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并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随之顺延。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代表协商同意,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须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协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三天,有必要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双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调和,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面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商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按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对施工质量、进度实施监督,发现违反设计意图或施工质量问题时,有权责成乙方立即进行改正。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作设计图纸或具体做法的现场交底,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2)、指派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认真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不得有偷工减料、马虎作业不负责的行为。

(4)、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和管线。

(5)、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持现场清洁,确保通道等公共设施畅通,并及时清理装饰垃圾至楼下(外运由甲方负责),做好防火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有关相邻施工房屋损坏报告范文八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承包范围

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之施工图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补充说明中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并包括施工图未列明但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总承包管理

整个工程(包括乙方负责的施工范围及甲方另行发包给他方的工程)及周围相邻建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的稳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管理。

第三条合同的组成

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释顺序为:

(1)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215;);

(4)关于投标报价的补充说明;

(5)中标通知书;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投标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补充协议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第四条工地考察

1、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围现有地下管线图、或其它资料之提供,只作为承包人之参考,具体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五条工期

1、总工期为215;个日历日,开工日:年215;月日;竣工日:年215;月日。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中确定的总日历工期、各阶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告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该等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阶段工期,或甲方认为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

第六条工期的顺延

1、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____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____日的,自第____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尽量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应当事先经甲方盖章同意。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以下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达到延误工期的程度:

①4、5级以上的地震;

②连续4小时以上的持续8级以上的大风;

③连续4小时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④连续4小时以上温度低于零下15的低温;

⑤连续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国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缓建时造成的延误 。

前述

(1)、

(2)项原因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乙方未按期提出报告的,视为以上情况对工期无影响或虽有影响但乙方有必要措施无需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

4、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工程进度

由甲方和监理单位组成进度监督管理小组,对工程进度每天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

第八条分包和转包

1、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日前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并挂胸牌上岗。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本款所指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乙方应当在提交名单的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权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但甲方并不因此对该分包商的选择承担责任。甲方许可的分包商不称职或者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乙方应当立即撤换。

4、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赔偿金。

第九条图纸审查

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____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上下水、强弱电、暖通等项目管网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前述甲方的书面认可并不视为对此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例会与会议纪要

乙方应当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对于每次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乙方应当在会议后第____日或在下次会议前签字。 乙方如不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或拒不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的,视为乙方认可会议纪要内容,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每次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未参加工程例会导致其他施工单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参加工程例会的人员应当为乙方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到会的视为乙方授权认可。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的92%以现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工程总造价的8%以开发商提供的其它资产方式抵顶(以签订施工合同时开发商所列的资产清单明细为准)。

3、工程款支付进度:

(1)所承包标段全部工程完成至177;0、00,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顶资产的5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2)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十层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3)承包标段全部主体工程封顶,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承包标段全部砌筑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5)承包标段全部外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6)承包标段全部内墙抹灰工程完,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顶资产的10%,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7)承包标段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付至总造价的95%,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相应工程进度款报告的核算确认及相关款项的支付,并不视为甲方对最终的工程量、质量及工程造价的认定,甲方仍有权提出异议。

5、甲方在每次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罚款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相关费用,如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将有异议的部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乙方。异议部分另行解决。

第十二条材料、设备采购

1、乙方应当在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甲控物资应按照招投标文件中约定的厂家及品牌采购)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入网许可证、备案证、环保认证书等品质合格证明、生产厂家的质保承诺及安装使用维护的技术资料、样品,并应当按国家、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环保等。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检测机构或实验室)。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试验结果被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于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离施工现场。而该批材料采购、运输、搬迁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相关的材料、设备在使用中,甲方有权进行复检,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材料设备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包括知识产权),乙方并应当自费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如为继续使用而承担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为保证能够按期保质的完成合同义务,乙方同意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除外)的所有权,均自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转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保证材料设备供应商无所有权保留。

4、所有运进现场的材料、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5、对于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调整,在材料进场前的调整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若材料进场后调整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调整时,该部分材料的价格采用甲方限价。具体为:乙方应当在采购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采购供应计划,明确通知拟购材料的产地、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及计划安装日期等,甲方在____日内提出限价单,明确其规格、质量要求和限价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限价单执行,单价作相应调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为准、任何调整均以书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对于进口材料,乙方并应当同时提供原产地证明及商检报告,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该类材料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对任何样品的封存、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对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对于主要材料的供应(无论国产或进口),甲方保留直接采购的权利。

(3)材料规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及____市有关文件规定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后发现不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范或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时,乙方必须更换其他由甲方认可的合格材料,并不得延长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适应性:

乙方需考虑材料对上海气候的适应性,尤应注意预防气候变化造成的发霉、变形。

(5)材料的包装保护:

所有运抵工地现场的材料,必须是全新且完整无缺及有妥善包装保护(凡需包装的材料)。免受因搬运、天气与其他任何情况引起的损坏。在可能情况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装箱内或用其他覆盖物保护。

第十三条乙方有关人员

1、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2、乙方文件签甲、乙双方于215;年215;月215;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215;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收人:215;、。 乙方工程款领款人:215;、215;。 乙方如需变更签收人、领款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第十四条施工及工程保护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须自费修建及保护、维修进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内之道路(包括施工现场内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临时的道路),且负责提供必要的标志。

(2)工地的大门及围墙由乙方负责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进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动,由乙方无偿完成。

2、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

3、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能够交付购房者直至甲方满意为止,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

4、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予以协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对所使用的坐标点、标高点要严加保护。如坐标点、标高点发生误差,应立即与甲方等有关单位联系并恢复到正确位置上。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除非证明是甲方或设计单位所造成的误差。

6、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水、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水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生活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需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食堂等,乙方应当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相关的的39;清洁卫生等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8、开工前,乙方须依据____市有关规定和要求报批所有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如有疏忽,一切经济和工期上的损失、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并按甲方签发的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10、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的批准后方能执行,但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1

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工程的变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第十六条已完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当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形象进度、当期技术资料、下月进度计划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及时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应当为甲方审核提供便利条件,并派员参加。

2、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费的工程量不予承认,不予顺延工期,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然后,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2、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____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

2、如本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负责返工以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甲方同意接受该质量仅达到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当按合同总价款的60%结算。

第十九条结算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在已取得工程档案初验合格证明的条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但甲方未加盖公章确认或未提出修改意见的,不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结算报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双方确认不适用《通用条款》第3

6、2条的约定。

第二十条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____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四份,必须满足____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一,该条件不因甲方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乙方应当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甲方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或致使该项目购房者无法按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甲方。同时,甲方有权拒绝结算,即使甲方予以结算,甲方也有权按乙方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甲方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甲、乙双方于215;年215;月215;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215;水城住宅项目高层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应当按应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乙方责任

除本合同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乙方如有下述违约,并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各项制度的,相应制度已规定了违约责任的,乙方应当按相应制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未及时履行任何一项义务的,每逾期____日,应当承担贰万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出现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____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4)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____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于乙方退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的50%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5)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签证等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外,同时乙方应当按虚假文件产生的虚报款项的金额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无论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为此,乙方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二十二条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费用。 双方另行签订《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十三条保险

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

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第二十四条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均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条其他事项

1、《通用条款》中所称的工程师,双方确认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监理工程师。

2、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监理公司,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签证估算造价超过人民币万元时,还需预算员及预算部经理会签方为有效。

3、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按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否则无效。

4、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条效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内容,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补充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