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通用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08:31:00 页码:14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通用8篇)
2023-11-20 08:31:00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写总结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以下是一些值得我们借鉴的总结范文,希望能激发大家对写作的兴趣和热情。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一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以下简称乙方)。

201 年 月 日,甲方开设位于仁怀市人民医院旁的餐厅一间,定名为: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共同经营该餐厅,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乙双方合伙经营位于仁怀市人民医院旁的餐厅一间,定名为: 。

2、甲方投资人民币 万元(该款项在先前已经全部投入),享有该餐厅85%的股份;乙方投资5万元(该款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从乙方应得工资收入中每月提取5000元,连续提取10个月),享有该餐厅15%的股份。盈利及亏损均按照双方的投资比例计算。

3、因甲方先前就已经将全部投资款项投入,而乙方全部款项的投入尚需一定时日,但考虑到友好合作,双方一致同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或者 年 月 日起)按照约定比例计算盈利或者亏损。

4、在乙方未全额投资之前,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无法继续取得工资收入,导致无法向甲方缴纳出资款项,则乙方应另行补交应出资剩余款项或者退出合伙,在乙方选择退出合伙的情况下,甲方应与乙方结算。

5、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涉及选择新的合伙人或者退伙、散伙、停业转项等重要事项,双方应充分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于甲方占有份额较大,以甲方的意见为最终意见。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二

甲方: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检验所有限公司。

地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1、合作托管基本原则:根据新医改精神,以各级人民政府文件为依据,探索利用社会技术和资本,在_______________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临床检验室,实现社会资源共享、质量提升促进____________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

合作期满后可根据双方需要续签。

3、合作内容:

3.1设备管理甲方现有仪器设备保持不变,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现有检验室仪器设备:一台血常规仪和一台尿液分析仪,由乙方负责调试、维护保养,与血常规和尿液分析仪配套的全部试剂和相应仪器检测用配套耗材(不包括输采血等临床耗材)由乙方提供;检验室内所用的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3.2托管业务开展范围包括:甲方临床、日常医疗业务及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全部临床检验项目。

3.3甲乙双方托管范围内的日常行政、人员、设备由乙方统一管理,甲方院内收费由甲方统一管理,统一收费。

3.4人员管理:乙方负责为托管检验科安排一名检验员(现有人员如能接受乙方实验室条件待遇,薪资安排,工作时间,同时保证业务质量则继续保留),对检验科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5薪资管理:乙方为安排的一名检验员,并发放其基本工资、社保、奖金及其他福利,原则上不得低于现行标准。

3.6托管检验科以甲方名义发放检验报告,甲方送到乙方实验室检测的项目以乙方名义出具检测报告。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4、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4.1甲方负责为托管检验科正常运行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氧、通信线路(电话和宽带等)、物业管理、照明、抽风机及普通办公设施等正常运营所需的基础建设及服务。

4.2甲方负责托管检验科日常医疗风险管理,预防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

如果乙方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诊断差错)产生的医疗纠纷和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在处理相关医疗纠纷及事故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

4.3甲方临床有需求,而未开展的所有检验及病理检测项目由乙方送到乙方实验室检测,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的合作目的。

除与乙方合作建立的检验室外,甲方不能再建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具备临床诊断功能的实验室。

4.4甲方有责任尽量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并做好结果咨询等其他相关服务,为此双方应做好事前的沟通工作。

4.5甲方应视检验室为甲方的医技科室,纳入医院日常质量管理体系。

有关甲方的医疗和日常运营要求、通知、会议及病例讨论和会诊等应及时告知甲方。

4.6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有投放检验设备于甲方实验室,甲方对乙方投放的设备具有使用权,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投入的设备,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抵押该设备,否则,甲方应按乙方投放设备价值赔偿损失。

检验设备在合同期内实行来添去留的原则。

5、乙方的权利义务:

5.1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建立检验室的质量体系,并接受实验室质量检验机构提供的监督检查、专业意见与建议。

5.2乙方负责协助检验室临床诊疗、实验室技术建设及能力提升。

5.3乙方有责任参与甲方主持召开的检验室的'管理和研讨会。

5.4乙方有义务将客户意见或建议反馈给甲方,有义务提供专业意见给甲方,以确保并提高检验室的检测质量及服务水平。

5.5检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5.6乙方有权查看检验室的财务信息、实验室数据等其他与检验室相关的信息。

6、技术和学术支持:

6.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检验学科的标准化建设,协助会议、品牌宣传等。

6.2检验机构各种高端的技术平台及齐全的检测项目,可为医院服务,作为医院检验科检查项目的补充,为疾病诊断治疗提供有力支持。

7、财务管理:

7.1收费标准:检验室展开的业务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标准为准。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7.2检验室内自行检测项目所有收入全部归乙方,之后乙方支付托管实验室收入的____%于甲方,甲方免费项目老年人健康体检乙方按______元人;(甲方免费项目乙方按_____元人;甲方免费项目乙方按_____元人与甲方结算)且不计算在托管实验室收入之内。

7.3自托管实验室正式运营起,按项目业务收入情况进行双方利益分配,每月结算统计日统一定义为改约的自然天数。

具体步骤为:甲方负责在每月_____号之前对上月已检测的检测项目进行数量统计、金额计算并交乙方复核;乙方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乙方对检测项目数量或金额有异议的,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该异议。

在核对双方无误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约定的收益分配比例计算金额向甲方出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______个月内按照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相关款项。

逾期未付款的,甲方应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照每日______计算。

8、保密约定:双方应对合作商谈过程中,或在建立合作关系后在合作过程中,从另一方获得的与另一方、另一方的关联方有关的经营、技术、商业、财务、广告、人事、法律和其他信息严格保密,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统一,不得将该保密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9、违约责任:

9.1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所有损失。

9.2甲乙双方不得单方无故解除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约。

如果一方单方无故解除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解除协议的一方必须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9.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除应赔偿非违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4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行设立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立检验科室或实验室或将乙方能检测项目送其他机构检测的,应支付__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0、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同意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先双方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1、协议终止:

11.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11.2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政府行为、政府命令以及其他无法遇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可以终止协议。

但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出现后_____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在______日内出具有关机关提供的情况说明。

11.3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的合作不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而终止。

如因为及时告知或终止本协议而造成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变更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所有损失。

11.4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属于甲方、乙方的财产分别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置。

12、协议的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三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字,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法院。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字、手印有效。

八、备注:

1

2

3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四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根据《民法典》(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本企业为普通合伙协议,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守法经营。

三、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各方共同经营位于的字号的店铺,经营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为,系该店铺的。

五、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六、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期限。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七、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九、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以下内容: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十、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二、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十三、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所欠税款;。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十四、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五

合伙人:,公民身份号码:。

合伙人:,公民身份号码:。

以上合伙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伙事宜:

第一条。

各合伙人共同投资经营,该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

第二条。

合伙目的及合伙经营范围、期限。

第三条。

第四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数额为,出资比例为。

%,缴付期限为。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为,数额为,出资比例为。

%,缴付期限为。

第五条。

合伙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方式均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六条。

合伙人。

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负责。

合伙人。

负责。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作出决议。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或合伙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合伙人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8.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9.。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私自转移、侵吞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入伙与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4.。

合伙人违反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

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

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人应当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已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对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合伙人(签名):,****年**月**日。

合伙人(签名):,****年**月**日。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六

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及品牌运营,特纳入新的股东,将个人企业变更为股份制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纳入新股东一事,甲双乙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小师兄餐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办公住址:重庆市南坪商业大厦27-7。

3、合伙企业协议生效前全额资产持有人:潘厚华。

4、经营范围:餐饮策划、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日期:起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乙方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

甲方出资额度(目前品牌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折算投资)的出资方式(品牌股份合伙),占股比例。

乙方出资额度(其中40万元作为投资16℃砂锅菜旗舰店,具体细节详见小师兄公司与16℃品牌合伙人签订的协议,投资该款项后,乙方享有16℃合伙人签订协议的约定收益)出资方式,占股比例。

合伙款项缴付期限。

1、首期款项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2、余款元,于年月日前,按甲方指定账号汇款,甲方出具收条作为收款凭证。

3、乙方合伙款项如数完结,合伙协议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正式生效,逾期合伙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及生活补贴。

1、甲乙双方约定分红一次,分红前,公司运营账户需留足公司流动资金元,作为次年度公司的运转资金。

2、合伙协议生效之日起,公司盈利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约定每月从公司收益中支出每月每人元,作为甲乙双方的生活补贴。

第五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承担方式如下:

(一)合伙人投资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伙企业债务及亏损,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分担,若任一合伙方不愿承担风险,按自动退伙处理,自动退伙,不作任何补偿及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第六条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代表的授权下执行公司一切事务。

第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双方协商达成统一意见,如无法达成意见时,按法人代表行使职权,但因其决议带来的损失由决议人承担,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投资公司其他增值项目或相关项目。

第九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除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合伙企业资源对外签订的与本企业收益无关的合同,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第十三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十六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十八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十九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二十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除投资项目时,已通知合伙方,合伙方不愿投资的项目),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七条其他。

(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书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完善协议第三条约定后生效。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七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股东各方自愿共同合作经营国俊冷库,双方实行合伙经营,股权平等。投资多方,按0.01元计利息。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伙经营期限为25年。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经营盈余平等分配。各方不得歧视对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也不再加入其他股东。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单方悔约者,一次性赔偿对方10万元人民币;任何合伙人不得私自、擅自与他人开展和合伙经营冷库竞争的业务。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股东双方共同承担房租费(前5年,7000元∕年),电费,设备添置、维修费。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账目日清月结,赢利每季末底分红一次。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不得私自挪动集体资金。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股东共同协商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协议一式三份,备案一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本协议自股东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伙开夜宵店协议书篇八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