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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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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通用8篇)
2023-11-20 09:50:29    小编:ZTFB

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写一份总结能让我们停下来思考,反思自己的表现。6.总结应该具备鲜明的个人或团队特色和风格在写总结时,不妨看一看以下的总结范文,并从中学习一些好的写作技巧。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一

1、申请书(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3、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供:

(1)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及电子文件(原件1份)。4.申请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建设项目选址进行评估的,还应提交:

(1)工业用地项目评估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下载网址:);

(2)企业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按规范格式编写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

(6)银行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套);

(8)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情况证明(原件各1份;新设企业无需提供);

(9)申请在产业带内用地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新设企业无需提供《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二

进贤县环保局:

根据你局《关于x有限公司x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进环评字[x]x号)的要求,我公司建成了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在x年x月x日同时投入运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你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请予批准。

附件:《x有限公司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相关文件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张三

xx年xx月xx日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三

我方承建贵司的《中山奥园金域世嘉花园项目二标段工程》已完成了1-4幢工程,主楼结构部分1、2座分别完成至18层板及19层板,1、2座装修完成至9层;地下室结构完成2500m2;水电预埋等工作。我方的《合同(协议)支付申请表》也已提交贵方。

但是,由于贵司审核工程款要经一个过程的`时间,为了该项工程进度能正常运转,不使由于工程款影响进度而停工,所以为了燃眉之急,提前申请贵司预支(大写)肆佰万元整,(小写)元工程款,以解决目前人工工资及部分材料支付。现报上工程款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并开具工程款支付书。

此致

敬礼!

__。

__。

__。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四

xx城管领导:

我单位拟:1、修建xxx工程;2、在xxx进行建筑内部装修;3、门头高xxcm,长xxcm,现将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你单位,申请办理门头广告审核手续,望贵单位给予办理为谢。

(单位印章)或签名。

资产评估审批程序。

审批表自我鉴定。

毕业审批表自我鉴定。

学位审批表自我鉴定。

重点工程审批工作方案。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

最新2017审批权限请示范本。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五

一、许可事项名称:商都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暂行)》附件5,等。

三、申报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拟任校长的资格:拟任校长需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担任校长,且年龄不超过70岁。

3、教师及管理人员:所用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人数与管理人员,不得聘用在职公办教师。

4、办学场地:

(2)不得租用住宅公寓、迎街商业底楼等不适宜办学使用的房舍办学;

(3)办学场地要做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无安全隐患、死角;

(4)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3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5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培养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四、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2、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考查者向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情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意见并通知举办者。

4、审批后同意举办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五、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内含 审批条件 1、

2、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申报材料涉及的规范性表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一)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类型

1、企事业单位办学;2、社会团体办学;3、民主党派办学;4、公民个人办学;5、中外合作办学等。

(二)申请者资格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办学者应提交的材料

2、拟办教育机构的发展规划;

3、各种章程、规章制度复印件;

4、担保单位盖章、证明;

5、校舍是租赁的交租房协议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证件);

8、所有教职工健康证复印件;

9、消防证明、收费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与教师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11、市教体局印发的`申报表和各种登记表;

12、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四)审批权限

1、举办不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的,由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举办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初、高中以及非学历中等教育的,由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举办幼儿园、小学及其它相关教育机构的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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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六

一、许可事项名称:商都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暂行)》附件5,等。

三、申报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拟任校长的资格:拟任校长需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担任校长,且年龄不超过70岁。

3、教师及管理人员:所用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人数与管理人员,不得聘用在职公办教师。

4、办学场地:

(2)不得租用住宅公寓、迎街商业底楼等不适宜办学使用的房舍办学;

(3)办学场地要做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无安全隐患、死角;

(4)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3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5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培养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四、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2、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考查者向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情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意见并通知举办者。

4、审批后同意举办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五、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内含 审批条件 1、

2、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申报材料涉及的规范性表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一)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类型

1、企事业单位办学;2、社会团体办学;3、民主党派办学;4、公民个人办学;5、中外合作办学等。

(二)申请者资格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办学者应提交的材料

2、拟办教育机构的发展规划;

3、各种章程、规章制度复印件;

4、担保单位盖章、证明;

5、校舍是租赁的交租房协议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证件);

8、所有教职工健康证复印件;

9、消防证明、收费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10、与教师签订的协议书复印件;

11、市教体局印发的申报表和各种登记表;

12、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四)审批权限

1、举办不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高等教育机构和中外合作办学的,由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举办具有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普通初、高中以及非学历中等教育的,由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3、举办幼儿园、小学及其它相关教育机构的由其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五)审批程序

1、申报

办学法人必须具有新郑市户口。

有意办学者,首先要写出书面申请,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市教体局成职教科。

2、审查

市教体局根据其申请,同意其筹设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其申报材料是否完备,完善材料及办学条件,发放申请办学应交的各种材料及表册;不同意其筹设的,应说明原因。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3、实地考察

在各方面都具备办学条件后,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根据国家的办学规定及学校设置标准对其逐项进行验收。

4、提交市教体局办公会研究

经实地验收合格后,提交市教体局办公会进行研究,确定其能否办学。

5、审批、办证

经市教体局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成职教科为其核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准予其办学。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民办学校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

(六)有关要求

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课程;

格,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七)##市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时间安排

上半年:

3月上旬、中旬 申报、完善材料

3月下旬 实地考察

4月上旬

下半年:

9月上旬、中旬

9月下旬

10月上旬

审批、办证 申报、完善材料 实地考察 审批、办证

一、看场地(培训机构300平米以上,幼儿园为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标准化幼儿园);

二、校舍房屋质量鉴定书(结构设计总说明也可);

三、消防手续;

五、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八、材料齐全,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下发的筹设批准书;

九、筹设批准书;

十、筹设情况报告;

十一、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土地证、固定资产)验原件,复印件入档;

十三、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四、看场地设计布置改造情况;

十五、环境创设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情况;

十六、填写《大武口区民办教育机构申报、审批表》;

十八、等上级部门发证。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七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3、政府投资项目应提供:

(1)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已有选址意向的提供总平面布置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及电子文件(原件1份)。 4. 申请以协议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建设项目选址进行评估的,还应提交:

(1)工业用地项目评估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下载网址:);

(2)企业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按规范格式编写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原件2份,并提供电子版本);

(6)银行或有关单位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原件1套);

(8)企业上年度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情况证明(原件各1份;新设企业无需提供);

(9)申请在产业带内用地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新设企业无需提供《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审批教育机构申请书篇八

一、许可事项名称:商都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办法与设置标准(暂行)》附件5,等。

三、申报条件:

1、举办者:属社会组织举办的,举办者应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办学的,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拟任校长的资格:拟任校长需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担任校长,且年龄不超过70岁。

3、教师及管理人员:所用教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师人数与管理人员,不得聘用在职公办教师。

4、办学场地:

(2)不得租用住宅公寓、迎街商业底楼等不适宜办学使用的房舍办学;

(3)办学场地要做到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无安全隐患、死角;

(4)举办学历教育的,大致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

5、开办资金:培训机构开办资金在 30 万元以上,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证明,举办学历教育的,应有建设学校的资金和办学其他资金。开办资金在50万元以上。

6、联合办学的应有联合办学协议。

7、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地址、举办者、办学宗旨、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及规模、培养目标、教学形式、课程设置、招生对象及范围、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机制、举办者与校长及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的来源及财产和财务制度、章程修改程序、学校停办及善后事宜。

四、办事程序:

1、举办者符合审批条件的,填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2、教育局在接到审批表 10 个工作日内,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考查。

3、举办者在教育局专人实地考查时,出具考查者向教育局教育机构设置评议组汇报实地考查情况,评议组对此评议,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符合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合理的教育结构、布局的要求以及当地的社会需求,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意见并通知举办者。

4、审批后同意举办的,由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其中,举办学历教育的学校,先批准筹建,建成后正式批准建校。

五、办事期限:

1、法定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 个月。

2、承诺期限:审批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表》 (内含 审批条件 1、

2、 3、 4、 5、 6、 7 项中的书面证明。)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申报材料涉及的规范性表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表》。

一、看场地(培训机构300平米以上,幼儿园为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标准化幼儿园);

二、校舍房屋质量鉴定书(结构设计总说明也可);

三、消防手续;

五、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八、材料齐全,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下发的筹设批准书;

九、筹设批准书;

十、筹设情况报告;

十一、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十二、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土地证、固定资产)验原件,复印件入档;

十三、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十四、看场地设计布置改造情况;

十五、环境创设及各种规章制度上墙情况;

十六、填写《大武口区民办教育机构申报、审批表》;

十八、等上级部门发证。

(一)社会力量办学的基本类型

1、企事业单位办学;2、社会团体办学;3、民主党派办学;4、公民个人办学;5、中外合作办学等。

(二)申请者资格

《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审批程序》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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