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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依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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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 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依据(六篇)
2023-01-16 16:20:34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一

1首先是该企业的性质,主要有国有,集体,民营,。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个体,因为不同性质的企业,对财会的各项需求是不同的。

2。岗位设置状况,主要针对是否设有会计、出纳、保管。

3。还有就是该企业对人员的所需求的人员素质进行了一定的调查,其中包括职称,英文要求,毕业学校,学位学历要求,个人品质等

4。最后是针对我们财会专业的,询问了些财会专业人员需求,待遇等的问题。

根据以上安排我进行了实践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在第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对公司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有了初步的了解。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企业对财会人员的需求量还是相当大的。无论是从账目的收支,工资的分发企业税收报表等各个方面都是缺不了会计的。

当然,在对会计的深入调查之后,我们认为会计人员的素质一定要搞高,会计人员不仅仅是企业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如何开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并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账单与财务软件上的银行存款余额账户进行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向会计主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分析。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其中主要包括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专业有素质,优质人有能力的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有道德,财务管理会计方面的,这方面一定不能有所缺失,其次,财务人员要时时提高自己的职称,这在任何一家企业中都是相当重要的。在提高了这方面能力的同时,要更好的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为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做出更好的判断以及决策。也能为成为一名合格的财务总监打好基础。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二

_____(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你(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_________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三

赔偿请求人:周起喜,男,1953年9月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228号。

赔偿义务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法定代表人:孙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7号上地办公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12月16日收到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本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审查。

赔偿请求人请求:

1、 修复或按照原结构在原址重建被拆建筑物(3排24号),并交付赔偿请求人继续使用;

2、 将被拆建筑物内财物归还至原处,如有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3、 精神伤害赔偿金700万元;

4、 20xx年6月21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产生的误工费每月5223、5793、6463元;

5、 20xx年6月21日起至赔偿协议签订之日止的租房费用每月10500元。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主要理由:

1、20xx年8月9日,海淀城管局作出决定并下发《通知书》将海淀区田村山南路8号院和228号院所属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

2、20xx年6月21日,海淀城管局在没有送达拆违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趁早晨突袭以暴力手段将位于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住房强行拆毁,导致屋内家具、电器、生活用品、现金等财产不知去向。该行政行为对我家造成巨大财产和严重精神伤害,并导致我全家居无定所、无家可归,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3、20xx年6月3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海淀城管局于20xx年8月9日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经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在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的居住。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通知。赔偿请求人周起喜认为本行政机关作出上述通知行政行为违法,于20xx年6月3日向海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海淀法院于20xx年10月30日作出(20xx)海行初字第88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本行政机关于20xx年8月9日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

另查,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

本行政机关认为:

1、20xx年8月9日本行政机关向城建集团作出的通知,不具强制力,并未侵犯赔偿请求人周起喜的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周起喜不具有提起国家赔偿的主体资格。

2、本行政机关未参与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山南路228号院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故本行政机关并非该案的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

对赔偿请求人周起喜提出的国家赔偿请求不予赔偿。

如不服本决定,赔偿请求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

二月十五日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四

(一)目的和意义

为了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核算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今后更好地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习好会计工作不仅要学好书本里的各种会计知识,而且也要认真积极的参与各种会计实习的机会,让理论和实践有机务实的结合在一起,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高质量的会计专业人才。为此我于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日在朔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实践调查。

(二)公司概况

朔州路桥一分公司,位于朔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便捷,现在职工75个,虽然公司内部人员不多,但单位财务会计机构内部工作岗位设置是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关于不兼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内部岗位分工是按照“经办、审核、复核、审批”四分离原则确立的,在岗位设置与业务分工中坚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原则。该公司财务科

设有财务负责人1名,会计1名,出纳1名,保管1名,其主要是核算公司所发生的经济活动,报告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计算、报告财务收支和业务开展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主要针对内部财务制度是否健全。

根据以上安排我进行了实践调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在第一个周的时间里,我对公司先进的财务管理理念有了初步的了解。会计作为一门应用性的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会计工作在提高经济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二是会计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前者是更根本的动力,它决定了对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的需求。其次,在第二周的时间里,我认真的学习了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跟公司出纳人员学会了如何开支票、电汇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并运用财务软件进行记账凭证的编制,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账单与财务软件上的银行存款余额账户进行核对并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向会计主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报表的分析。最后,在第三个周的时间里,我学习和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有了具体认识。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通过这次调查,发现该公司岗位设置,账册设置基本齐全,记载及时,基本上做到了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账务做到了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均取得了专业证书,都能够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没有发现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发生。而且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我还发现该公司有几点好的做法:

(一)岗位设置与分工虽然该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是他们合理的设置了会计工作岗位,坚持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确保了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使内部控制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基本做到了数据维护管理与电算审核相分离;资料录入与审核记账相分离;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分工,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票据管理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因此,空白票据是由专人去保管,保管票据的人员没有参与银行的全部印鉴章的保管,这也遵循了不兼容职务分离的原则。票据保管人员对票据的领用和使用上严格遵守了票据管理条例,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对因填写错误而作废的票据,做到了全部联次保存。记账人员在会计账簿的摘要中对已使用的票据号码作了记录,以便随时检查已使票据号码的连续性。另外,未经批准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发现擅自将票据背书转让、擅自签发空白支票,对已经开出的银行本票、汇票等,做到了随时关注使用情况,期满后立即进行了使用余额的核对和记录。每月还由专人将银行对账单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还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了账证相符。加强票据管理是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作中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票据保管制度,做到了专人保管制度;专库保管制度;专账保管制度;保管交接制度;定期盘点制度。

(三)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了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现金收入,如:银行提取的现金、职工归还的各种借款、其它收入等,按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限额部分及时的送存银行,禁止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等现象发生。二是出纳办理的现金收支业务是以会计审核确认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的。职工个人预借的现金都是经过领导签字批准后,才予以支付的。三是出纳员对已办理收支业务的原始凭证都分别加盖了“收讫”和“付讫”戳记。同时还及时的根据记账凭证登记了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了日清月结,账账、账证、账实相符。

(四)经费管理加强财务审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支出审核制度,对于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设备购置费以及按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每一项开支,都严格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给予了报销。制定严格的经费开支报销程序,每一笔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的单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字,主管领导审批,财务人员审核后才能给予报销。加强资金的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严格按照支出计划执行,坚持按制度办事,抵制了不合理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

(一)改进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建议

1、为了促进公司经济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规范财务工作,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制定一套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要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同时要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加大力度,财会人员的再教育主要是通过自学和每年一次的财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来完成。致使相关专业知识更新较慢,涉猎不够广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工作的发展。

5、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在原来的工作基础上,做到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6、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7、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数据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该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应当在保留原有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涉及到的新领域进行不断修改、补充与完善,以保证公司所需资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更加畅通、合理、高效。

(二)对社会实践调查的建议

这次社会实践是学校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安排的,是非常有意义的一次活动。为了更好的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作为学生应主动配合学校的安排,并积极参与,及时做好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并在实践活动中多发现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将来踏上社会奠定一定的工作基础。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五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国食药监复不受字〔 〕 号

申请人:(姓名)

住所(联系地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年 月 日

精选不予调查处理案例范文(推荐)六

甲某因非法侵入住宅罪被予以起诉,现上海律师事务所总结办案思路。

贵院审查起诉的嫌疑人甲某非法侵入住宅一案,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甲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过约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就本案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

贵院审查起诉的嫌疑人甲某非法侵入住宅一案,河南正商律师事务所王丽、王卫华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甲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经过约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就本案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

请求对甲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事实和理由:

一、被害人乙某具有明显过错,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本案发生的起因是受害人欠钱未还,嫌疑人甲某多次找其要钱未果,后来被受害人乙某拉黑qq等联系方式,打电话不接,导致无法联系上受害人乙某,才一时冲动犯错。

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xx年6月20日实施)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被害人具有明显过错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二、嫌疑人甲某是拿着受害人乙某门口挂在鞋柜上的钥匙打开了受害人甲某家的门,如果不是受害人乙某自己疏忽大意,则嫌疑人甲某是不可能进入受害人乙某家中。

三、由于受害人乙某无法提供被破坏物品的维修单,因此,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为本案犯罪数额无法确定。

四、嫌疑人甲某已经赔偿了受害人乙某35000元,取得了受害人乙某的谅解,受害人乙某表示不再追究嫌疑人甲某的任何刑事和民事责任。依法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xx年6月20日实施)19、1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五、甲某是初犯,此前从无劣迹前科,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办案,悔罪态度非常明显。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嫌疑人甲某是初犯,取得受害人谅解,对受害人赔偿到位,社会危害性不大。

上海律师认为: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05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286条、第406条的规定,法院应对甲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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